疫情期間學校管理規章制度(精選5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18W

疫情期間學校管理規章制度 篇1

爲了有力地保護全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學校發展,維護學校穩定,結合當前疫情,將新冠肺炎預防控制工作依法納入科學、規範、有序的軌道,形成工作常規,根據省、市、縣有關加強學校新冠肺炎預防與控制工作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疫情期間學校管理規章制度(精選5篇)

一、人員安全管理

1.宿舍主管每天早操前30分鐘和晚自習下課前30分鐘測量宿管人員的體溫,確認沒有異常後准許上崗,並做好記錄,所有參與宿舍管理的人員必須佩戴口罩上崗。

2.學生宿舍實行封閉管理。進入人員實行體溫監測和健康管理、實名登記驗證並須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期間謝絕外人來訪。

3.發現發熱(37.3度以上)、感冒、咳嗽症狀、呼吸道感染的人員,應立即報告學校疫情防控人員進行隔離治療和醫學觀察,對與其接觸人員測試體溫並進行醫學觀察。

4.到過疫情防控重點地區、接觸過疫情防控重點地區高危人員的人員,要按有關規定經14天隔離觀察無後方可上崗。

5.宿管人員夜間全部入住學生宿舍樓,實行統一封閉管理,不得脫崗或隨意找人頂崗,嚴禁在宿舍樓內飲酒。

二、場所清潔消毒

1.每天對學生宿舍內外環境衛生進行全方位的清潔消毒,特別是樓梯扶手,門窗,樓梯等使用頻率高的區域,並定期對學生宿舍室內進行消毒..2.宿舍內部定期開窗通風,每天至少3次,每次半小時以上,保持空氣流通。

3.設立“廢棄口罩專用垃圾桶“,按要求分類投放廢棄口罩、日常垃圾等,及時對垃圾投放點進行消殺。

三、防護物資配備

1.給宿管人員配備數量充足的紅外、水銀測溫計。

2.有條件的學校在宿舍配備移動紫外消毒燈,每天消毒1次。

3.宿舍儲備一定數量供學生應急的口罩。

疫情期間學校管理規章制度 篇2

爲做好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切實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上級有關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學校領導高度重視,爲配合學校工作正常運轉,保障全校師生的用餐安全,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制定本工作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工作人員健康篩查及管理

1、學校要安排專人對食堂工作人員及家庭成員的假期行程、身體健康狀況、居住地、接觸史等信息進行全面摸排,要建立臺賬;

特別是從湖北或重點疫區返廣的,做好登記。

2.做好相關食堂工作人員食品安全及防疫知識培訓,並組織進行考覈。

3.食堂工作人員要保持良好個人衛生,常洗手消毒,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不留長指甲、塗指甲油、佩帶飾物。在進行操作時佩戴口罩、工作服、手套等個人防護用品。

4.強化配送人員健康監測、洗手消毒和配送設施的清洗消毒,配送人員配送時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手套。

5、對符合返校返崗條件的食堂工作人員,學校要通過工作微信羣、電話或召開視頻會議的形式,傳達開學前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並開展疫情防護知識教育和操作規範培訓。

二、工作人員返校返崗要求

省市外未返回的食堂工作人員,須接到市教體局通知後,方可返茌;

返回後,須在家進行居家醫學觀察14天。省市外返回未履行居家醫學觀察14天制度的食堂工作人員,一律不得到校工作。解除居家醫學觀察後,工作人員須提供衛健或所轄村(社區)等相關單位提供的未接觸確診、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的證明或者有效健康證明,方可返校上崗。

三、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及環境清掃

1、全面檢查檢修食堂設施設備(包括用電線路),對存在故障或安全隱患的,要立即安排人員進行維修或更換,確保開學後各類設施設備能正常運轉。進校維修人員必須進行體溫檢測和身份覈實登記,體溫低於37℃並佩戴好一次性口罩和手套,方可進入校園。

2、對食品庫房、烹飪間、備餐間、專間、留樣間、餐具飲具清洗消毒間、餐廳等所有區域進行全面保潔,確保環境清潔衛生。

3、食堂重點區域和各類餐具、工用具、容器、所有餐桌椅等要進行全面清洗、消毒。

4、準備醫用消毒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保障消毒設備、保潔設備數量充足。

四、食品原料採購

1.對供貨商加強監督,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

2.制定原料採購控制清單,除原禁止使用的原料外,不採購來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海鮮等,嚴禁採購食用野生動物,嚴禁在學校食堂、廚房飼養和宰殺禽畜。

3.健全原材料驗收流程,嚴格食品及原料進貨渠道,做好索證索票、收貨查驗、臺賬登記、按要求儲存等工作。

4.要求供貨商的原料運輸車輛應具備相關溫度、溼度及分隔功能,車輛及運輸容器定期清洗、消毒。

5.選擇具有合法資質的供應商(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鼓勵選擇在__市生鮮食品安全監管系統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系統開戶的供應商,實施定點採購。

6.採購預包裝食品應當向供應商索取__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系統開具的《供貨(上市)憑證》,如供應商無法出具《供貨(上市)憑證》,必須索取食品生產許可證、檢驗合格證明和載明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的供貨憑證;

生鮮食品索取__市生鮮食品安全監管系統開具的《__市生鮮食品上市憑證》,肉類、禽類及其產品還應索取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和檢驗合格證明。

7.每天專人做好進貨查驗和“入市必登”工作。供貨憑證和上市憑證上的品種、數量等相關信息與供應的食品相符。

五、食品原材料的貯存

1.貯存場所、設備要定時檢查,保持清潔,無黴斑、鼠跡、蒼蠅、蟑螂等,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殺蟲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2.食品接收後要分類分架存放,隔牆離地10cm以上,生熟食品分開存放。食品、食品添加劑的使用遵循先進先出原則。

3.冷藏設備溫度範圍在0℃~10℃之間,冷凍設備溫度範圍在-20℃~-1℃之間。

六、食品加工

1.加工操作前要使用紫外線燈進行空氣消毒30分鐘,使用消毒液對加工用具、操作檯面、抹布等進行消毒。操作人員在操作前應洗手消毒,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操作時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2.食品烹飪時要燒熟煮透,其食品中心溫度達到70℃以上。成品應用消毒後的容器盛裝,與原料、半成品分開存放。

3.菜餚從製作到食用時間在常溫條件下(10℃~60℃)不得超過2個小時。菜餚在高於60℃條件下貯存,其可食用的保存時間爲燒熟後4個小時。

七、分餐錯位進行就餐

1.分批次、錯時到食堂就餐,一張桌子只坐2人(注意入座後方可摘下口罩就餐),做到人與人之間相隔超過一米,進行錯位排列,不對坐不交談,嚴格控制同一時段就餐人數。

2.食堂應設置洗手池,配備洗手液、烘乾機或一次性紙巾,學生進入食堂就餐前洗手。

3.所有學生進行分餐排隊時請保持一定距離不要擁擠,餐廳採用發放統一套餐,爲保證就餐距離採用分批次就餐,每個年級就餐時間15分鐘。

4.在疫情防控期間,學校鼓勵就近的學生回家用餐,減少非必要人員在食堂就餐,非本學校人員不得在餐廳就餐。

八、餐後的消毒保潔

1.食堂每天開窗通風,通風條件不佳的可暫時關閉。食堂應設置洗手池,配備洗手液、烘乾機或一次性紙巾。嚴格按照分類管理的'有關規定管好餐餘垃圾,保持良好的衛生環境。

2.餐用具清洗消毒工序要按照“一刮二洗三衝四消五保潔”順序操作。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鐘以上;

紅外線消毒控制溫度120℃以上,保持10分鐘以上;

洗碗機消毒控制水溫85℃,沖洗消毒40秒以上。

3.每餐工作完畢用清潔劑清潔各種廚具餐具表面,並用清水沖洗乾淨,保持衛生。廚房地面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劑拖拭,作用30分鐘後,再用清水洗淨,每天至少一次。

4、餐具用後全部浸泡入含氯消毒劑(有效氯濃度250mg/L~500mg/L)液體中5分鐘以上,再用清水衝淨。消毒後的餐用具要存放在密閉的清潔保潔櫃裏。

疫情期間學校管理規章制度 篇3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以及《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範(試行)》的規定,爲了使我校和幼兒園的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統一、有序,特制定本工作規範。

一、學校成立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領導機構

1、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現、收集、彙總與報告管理工作制度;

2、負責指定專人或兼職教師負責本單位內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彙總與報告工作;

3、協助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本單位發生的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和處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門與衛生行政部門對學校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督促、檢查;

4、負責組織開展對本單位全體人員傳染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

5、學校校長或者托幼機構主要領導是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的第一責任人。

二、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人(以下簡稱學校疫情報告人)

(一)學校疫情報告人的設置要求

1、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

2、瞭解傳染病防控相關知識,專(兼)職衛生保健人員優先考慮;

3、必須爲學校或者托幼機構的在編人員。

(二)學校疫情報告人職責

1、在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傳染病疫情和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

2、協助本單位建立、健全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發現及報告相關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期對全校(托幼機構)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

4、負責指導全校(托幼機構)學生的晨檢工作。

三、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監測與報告建立由學生到教師、到學校疫情報告人、到學校(托幼機構)領導的傳染病疫情發現、信息登記與報告制度。

(一)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監測學校和托幼機構應當建立學生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學校和托幼機構的老師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症狀、疑似傳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應及時進行排查,並將排查情況記錄在學生因病缺勤、傳染病早期症狀、疑似傳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結果登記日誌上。

1。晨檢應在學校疫情報告人的指導下進行,由班主任或班級衛生員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瞭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2。因病缺勤班主任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對於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瞭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後應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二)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

1。報告內容及時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並有相似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2)當學校和托幼機構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

(3)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症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相關信息。

2。報告方式當出現符合本工作規範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電話、傳真等)向屬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報告鎮衛生院防保組)報告,同時,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三)檢查報告流程:

班主任晨檢(發現)報告校疫情報告人報告校長報告鎮衛生院和區中國小衛生保健所

學校晨檢、午檢工作制度

學校晨檢、午檢工作制度:學校堅持晨檢、午檢制度,每天早上學生到校後、中午上課前由班主任負責檢查班內學生身體狀況及教室環境衛生、學生個人衛生。班主任及時瞭解缺勤學生和在校生病學生情況,發現各類。

疫情期間學校管理規章制度 篇4

通過學習《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使我對教師職業有了更加深入的熟悉,教書育人,要從關愛學生開始。

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教師的職業道德素質高低,直接關係億萬青少年學生的健康成長。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進步教師的思想道德素質水平,始終是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基本任務,加強職業道德建設是當前全面加強社會主義道德建設的重點。《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是新情勢下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措施,目的在於進一步進步中國小教師的職業素質水平,幫助教師牢固建立科學的世界觀和高尚的職業道德,自覺規範自己的思想行爲,促使全體中國小教師真正成爲人民滿意的教育工作者。

多年的教師生涯,使我深深的體會到,教書育人是教師的神聖職責,要做好教書育人這項神聖工作,就必須從關愛學生開始。作爲一位教師酷愛學生是我們的天職,也是做教師最最少的道德,作爲教師要不斷加強師德修養,進步師德水平。要愛崗敬業,無私奉獻,與人爲善,對待事和物要具有良好的心態,樂於助人,能識大體,顧大局,爲學校的發展和學生的成長全身心的投入工作。對學生的關愛要從尊重和信任學生開始,要關心他們的成長,要用無私的愛贏得學生的愛,使學生願意接受教師的教育,接受他所教學科的知識。老師對學生的教育,要以“循循善誘,以理服人”爲原則,要對學生“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導之以行,鍥而不捨”,只有這樣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也才能成爲一位高素質的教師。

關愛學生要從對學生進行道德品質教育開始,要培養學生酷愛祖國、酷愛人民、酷愛勞動、酷愛科學、酷愛社會主義的思想感情;加強對學生進行倫理道德教育,使他們養成關心他人、關心集體、認真負責、老實、勤儉、英勇等良好品質,養成講文明、講禮貌、守紀律的行爲習慣,培養他們自我管理和分辨是非的能力。

疫情期間學校管理規章制度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教育法律法規、聘用制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爲加強學校考勤管理,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連江縣中國小校、幼兒園、特教學校、進修校、職專和技工學校教職工考勤管理。

第三條 教育局人事科根據本規定加強考勤管理和指導,其他職能科室協助做好考勤管理。

第四條 用人單位主要領導是本單位考勤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考勤管理負有完全責任。

第五條 學校應參照本規定,制定切合本單位實際的考勤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嚴格按照規定要求和程序進行管理,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把教職工遵守考勤管理制度情況作爲業績評估和年度考覈重要依據之一。

第二章 事假

第七條 單次連續事假5天以內的,由用人單位審批。單次連續事假超過5天(含5天)的,由縣教育局審批。

第八條 每學年度累計事假超過7個工作日的,學校應在校內進行公示,並在教職工大會上說明准假原因。

第九條 教職工出國(境)或在國內探親、旅遊應安排在寒暑假,或其它節假日。

第十條 由縣教育局審批的事假,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單位審覈後,上報教育局覈准。未達40週歲育齡婦女連續事假時間達到兩個月的,或者臨近期末或期初連續事假達一個月的,應提供請假當月的婦檢證明。

第十一條 事假按本規定折扣工資。

第三章 病假

第十二條 教職工因病請假的,單次連續5天以內的,由用人單位審批。單次連續超過5天(含5天)的,由縣教育局審批。

第十三條 每學年度累計病假超過14個工作日的,學校應在校內進行公示,並在教職工大會上說明准假原因。

第十四條 教職工請病假,應當視病情提供相應病歷材料,醫院病歷單、疾病證明書、化驗單、醫療輔助檢查的報告單、拍片、醫療費發票等。由用人單位審批的病假,提供鄉鎮及以上醫院出具病歷材料;由縣教育局審批的病假,提供縣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病歷材料和醫保發票。

第十五條 未滿40週歲的育齡婦女非住院治療連續病假超過兩個月,或者臨近期末或期初連續病假達一個月的,還應當提供請假當月的婦檢證明。

第十六條 因住院治療請病假的,可以住院通知書和預交住院費發票等材料辦理預請假手續,出院後三天內提供上述病歷材料辦理正式請假手續。

高度傷殘、精神病、傳染病等患者,經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可以每學期初向縣教育局報批一次。

第十七條 教職工請病假應當提供真實有效的病歷材料。 第十八條 病假按本規定折扣工資。

第四章 法定假

第十九條 因結婚請假的,提供身份證和《結婚證書》,由用人單位按下列要求審批:

(一)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的可一次性享受15天的婚假;

(二)一方未達晚婚年齡的或再婚者可一次性給予3天的婚假。 第二十條 教職工直系親屬,指父母、祖父母(含配偶的父母、祖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可申請3個工作日的喪假。喪假由用人單位審批。

第二十一條 女職工分娩的,女職工可以按規定申請分娩假,男職工可以按規定申請妻子生育照顧假,由用人單位按照下列要求審批:

(一)雙方屬晚婚或已婚女教職工滿24週歲,合法生育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可一次性享受135-180天的分娩假。分娩假期不含寒暑期的,享受135天假期;分娩假期含寒假的以實際天數計算,最長不超過160天;分娩假期含暑假的以實際天數計算,最長不超過180天。

(二)非晚婚生育或一次生育多胞胎的女教職工,合法生育的可一次性享受不超過90天分娩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嬰生育假增加15天;

(三)夫妻爲雙職工的,妻子生育時,男方可享受5個工作日的照顧假。照顧假應在孩子出生當月申請;

(四)女職工分娩假應當不遲於分娩當日提出申請,並提供準生證、結婚證、出生證、獨生子女證(或夫妻雙方簽名的書面保證書)等。提前請分娩假的要提供縣級及以上醫院預產期證明,待分娩後提供出生證。

第二十二條 上述法定假,不折扣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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