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規章制度(精選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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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規章制度 篇1

第一章 總則

安全教育規章制度(精選13篇)

第一條 爲貫徹國家“積極鼓勵、力支持、正確引導、依法管理”的方針,落實《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完善民辦學校設置管理,促進我市民辦教育健康有序發展,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指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個人,利用氟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不具備頒發學歷證書資格的民辦學校(以下簡稱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申請設立實施以職業技能爲主的職業資格培訓、技術等級培訓的民辦教育培訓機構,以及各部門、各單位面向本部門、本單位職工開展的非學歷教育培訓,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設置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適應本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符合地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實際需求。

第四條 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保證教育質量,培養合格人才;接受政府的管理、監督、檢查、評估和審計。

第二章 設置條件

第五條 舉辦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具備下列條件 :

(一)舉辦者應爲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具有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公民個人。

(二)擬任非學歷教育機構校長年齡不超過70週歲,身體健康,能專職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學本科以上學歷,5年以上的相關教育教學經驗。

(三)具有穩定的辦學經費來源,註冊資金不少於50萬元(其中20萬元爲風險資金)。

(四)具有能夠滿足教學需要的相對穩定的辦學場地和教學用房,校舍面積不低於500平方米,其中教學面積不少於80%。房屋產權清楚,租用期或使用期限不低於3年,適合辦學,無安全隱患。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作爲辦學場所。教室和辦公室應設在一處。

(五)舉辦計算機專業培訓應具有不少於40臺的較新型號計算機;舉辦其他專業性較強的培訓應具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教學設備和場所;有一定數量的圖書資料。

(六)舉辦非全日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輔導機構的,其校舍建築總面積應不少於1000平方米;舉辦全日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輔導機構的,校舍建築總面積應不少於3000平方米,並按照辦學規模保持生均不低於10平方米的建築面積。設備總值應不少於100萬元,圖書資料不少於10000冊。按照不低於20∶1的生師比配備專任教師,參照有關規定配備班主任等學生教育管理人員。

(七)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當設立理事會、董事會或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組數應爲不少於5人的單數),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應當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學經驗。

(八)舉辦專業性較強、對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響較的培訓須經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審覈。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不得舉辦事、警察、等類培訓。

(九)有完善的辦學章程、教學計劃或方案。

(十)有2名以上具有專業資質的財務人員。

(十一)有一定數量與開辦專業和辦學規模相適應的教師。

(十二)2名以上專職行政管理人員。

第三章 設置申請

第六條 申請舉辦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由申辦者向擬設地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凡申請舉辦衛生、體育、保安等內容的教育機構,須先經區縣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審覈同意後,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批。

第七條 申請辦學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辦學申辦報告。須寫明舉辦者、校長和學校名稱、辦學校址、經費籌措來源及數額及管理使用辦法,辦學內容、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設施、設備等)、內部管理體制。舉辦者爲單位的應加蓋單位公章,舉辦者爲公民個人的應由本人簽字。

(二)舉辦者的資格證明文件。單位舉辦者應提交法人證書、營業執照的原件及複印件。個人舉辦者應提交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三)擬任培訓機構校長的資格證明文件及檔案關係所在單位意見。職稱證書或學歷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四)辦學場地證明。自有辦學場地需提交相應的房屋和土地產權證明覆印件

(應加斧章);租賃場地應提交出租方的房地產產權證明的複印件(需加蓋產權單位公章)、租賃協議(租賃協議應寫明校舍總面積和租賃期限)、消防治安、衛生合格證明文件。

(五)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章程應包括以下內容:

1.機構名稱、辦學地址;

2.辦學宗旨、內容、規模、層次、形式等;

3.資產數額、來源、性質等;

4.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的產生方式、人員構成、任期、議事規則等;

5.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6.出資人是否要求合理回報;

7.學校自行終止的條件;

8.章程修改程序;

9.學校應規定的其他事項。

(六)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首屆會議決議(應寫明時間、地點、參加人、決議內容,包括通過學校辦學章程的決議、董事長和任命校長的決議、全體成員簽字)、理事長(董事長)及理事(董事)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

(七)擬聘財會人員會計證原件及複印件。

(八)所設專業教師資格證書(專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或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九)教學計劃。教學計劃中應寫明教學目標、開設課程、學習期限、教學安排、使用教材、考覈方式。

(十)必要的教學設備和圖書資料的購置證明。

(十一)聯合出資舉辦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應提交經過公證的聯合辦學協議,並寫明出資數額、方式和各自權利、義務,爭議調解解決方式等。

第八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聘請專兼職教師和管理人員均需經其所在單位同意,並簽訂合法、公正的聘用合同

第九條 教育機構對聘用的專職教職工,應依據國家的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保障其工資、福利待遇,辦理社會保障和醫療保險等。

第四章 評議審批

第十條 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接受申辦者的辦學申請後,對符合辦學基本條件,申報材料齊全的申辦者,可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考察和集中評議,並根據本區縣教育發展規劃、教育結構佈局和教育需求等進行審批。

第十一條 經批准的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發給《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並報市教育員會備案。

第十二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名稱應符合國家行規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名稱一般應爲“××培訓 (專修、研修、自修、補習、輔導)學校或中心”,不得稱做 “××學院”,名稱前須冠以“××區(縣)”的字樣。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按照審批機關覈准的章程,建立並完善各項規章制度,規範內部管理,確保教育教學質量,依法開展辦學活動。

第十四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領取《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後,需到法人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法人登記,到區縣技術監督局辦理法人代碼證書,到銀行開設帳號,到區地稅局辦理稅務登記。將刻制印章的式樣、開戶銀行及帳號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十五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開展辦學活動所使用的名稱須同審批機關覈准的名稱相一致。

第十六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發佈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內容應當真實準確,應當與向審批機關備案的內容相一致。

第十七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不得設立分支機構,不得將招生和其承擔的教育教學任務託或承包給其他單位、中介機構和個人實施。

第十八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應報價格管理部門備案並公示。在交費時應將有關退費辦法向學生進行公示,並與學生簽訂退費協議,退費時依照協議處理。

第十九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學生註冊登記制度和學生學業成績檔案。

第二十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變更辦學地址或在審批機關批准的區域以外增設教學地點,應重新辦理審批、登記手續。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在審批機關批准的區域內增設教學地點,應當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二十一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於每一年度結束後,向審批機關報告年度辦學基本情況。報告內容包括:

(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包括:辦學資金是否到位、有無轉移、抽逃、挪用現象;財務收支及管理、納稅、票據使用情況;合理回報數額、留存發展基金是否達到年度淨資產增加額的25%等情況。

(二)由校長簽署的學校依法辦學情況的書面報告。

(三)民辦學校年度辦學情況登記表。

(四)房產或房屋租賃證明的原件和複印件及衛生、消防、部門的證明文件。

(五)舉辦者資質證明(法人證書、營業執照及校長、董事長(理事長)身份證明)複印件。

第二十二條 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進行檢查、督導、評估,加強對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管理監督。加強與財政、稅務、物價、審計、工商、勞動保障等部門的協作,配合有關部門依法開展管理工作。

第六章 變更與終止

第二十三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變更名稱、層次、類別應報審批機關批准。變更舉辦者應報審批機關覈准。

第二十四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合併,應當進行財產清查和財務結算,並由合併後的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妥善安置原在校學生。

第二十五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因故無法開展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的,舉辦者或校董事會根據章程規定要求停辦的,應當依法進行財產審計和清算,在妥善安置在校學生後,審批機關可予以解散或停辦。

第二十六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終止時,應由審批機關收回辦學許可證和銷燬印章,並辦理註銷登記。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原《北京市高等教育機構設置辦法(試行)》(京教社〔20xx〕5號)、《北京市民辦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學校設置標準》(京教計〔20xx〕78號)同時廢止。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由北京市教育員會負責解釋。

安全教育規章制度 篇2

一、職責

1、礦長對本礦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負總責。

2、安全管理機構

(1)負責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進行監督管理,檢查和落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開展情況。

(2)負責制定職工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計劃,制定考覈、考試方式並組織實施。負責辦理有關主管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和取證工作。

(3)負責實施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3、安全員

(1)負責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並作相應記錄。

(2)組織學習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教育職工遵紀守法。

二、教育培訓內容和要求

1、教育培訓對象

(1)廠礦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2)廠礦新招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全體從業人員。

2、教育培訓內容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本企業規章制度;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安全操作規程等。

3、教育培訓分類和要求

(1)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生產培訓,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主管部門考覈合格並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後,方可任職。廠礦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年應進行安全生產再培訓。

(2)新職工報到後,應嚴格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廠礦、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各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國家規定,並經考試或考覈合格後,才能分配到作業崗位。

(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

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培訓考覈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才能從事特種作業。

對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在生產中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和實施管理措施,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崗位技能培訓。

(4)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廠礦要確立終身教育的觀念和全員培訓的安全教育目標,對在崗的從業人員進行經常性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廠礦經常性安全教育培訓每月不少於一次,可利用安全學習的時間進行,也可根據生產實際情況靈活安排,並做好相應記錄。

三、安全教育培訓的形式

廠礦安全教育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廠級安全例會每月一次,車間或班組安全例會每週不得少於一次。

2、廠礦利用各種形式的宣傳工具和手段進行深入持久地安全教育。

3、開展事故分析會、案例討論會等。

4、與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同步進行現場安全教育。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安全教育規章制度 篇3

安全生產是我們建築業最重要的必不可少的一環。安全生產與廣大職工的利益息息相關。爲了讓廣大職工提高和加強在作業中的自我安全防範能力,少出安全事故,儘可能不出事故,特作如下規定:

一、新工人入場安全教育制度

1、新工人入場必須由工程承包人領隊,先到經理部報到,攜帶工人名單,身份證複印件,三張一寸照片,並逐一查對身份證是否與本人相符,禁止冒名頂替。工人名單由經理部彙總後發有關部門。

2、質安部對全體新工人,必須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內容:

(1)貫徹黨和國家關於施工安全的方針、政策、法令的規定。

(2)安全管理規定。

(3)機電及各工種的技術操作規程。

(4)施工生產中的危險區域在安全工作中的經驗教訓及預防措施。

(5)塵毒危害的防護。

(6)執行入伍教育、現場教育、崗位教育,三級安全教育制度。經安全、職能考試合格後方能錄用。接受教育者人人均需簽名報到,不得遺漏。如有遺漏要進行補課。未接受教育及考試不及格者,不得安排上班。

3、項目部建立三級安全教育檔案:

規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調換新工種,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種行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考覈及發證。建立現場職工安全教育卡、對新進場工人必須進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識、安全紀律和操作規程的三級安全教育。

一級安全教育由工程處會同質安部門對新入公司的人員進行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方針、政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紀律和遵章守紀教育,時間累計爲15學時。

二級安全教育由項目部負責,對經過教育的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知識,結合施工性質進行安全規章制度、高空作業、現場安全用電、事故報告、勞動紀律教育,時間累計爲15學時。

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負責,教育內容是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識、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時間累計爲20學時。

4、特殊工種培訓:

電工、電焊工、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塔吊司機、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由培訓中心(或培訓班)進行專業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上述特殊作業人員都必須經市勞動部門考試發證,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按安全生產獎懲條例罰款。

5、採用新的.施工(生產)方法、新設備、新材料時,各項目部要組織制訂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崗位安全知識教育。

6、在工作及中途不得隨意更換人員。如需換人,須經項目經理部同意,新進場人員到經理部報到進行安全教育。違犯此條者一經查

出,按人數計,每人罰款200元。此款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如出現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負責,由承包人自己解決。

二、生產過程中安全教育

1、經過質安部進行安全入場教育的工人,由質安部將名單交工長查對覈實。工長才接收安排工作。工長交待工作任務的同時,必須交待安全,有針對性的再次提高安全生產知識和防範能力。工長在交待安全生產的時候,亦應簽到點名,必須人人蔘加。

2、工長交待安全生產時間爲每週星期一早晨上班前。交待本週工作任務的同時交待安全生產注意事項和遵守的規定。內容由工長口頭宣講、書面交待、班組長簽字。工人必須個個參加聽講,工長要查對有否更換人員。

3、工長隨時檢查現場安全防護情況。如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採取措施,把不安全隱患消失在事故發生之前。

4、班組長每天對本組組員交待任務的同時,亦必須交待安全。着重交待當天任務範圍內所涉及的安全工作注意事項。不屬本工種工作範圍內的事,切忌出手搭、拆或操作,並作好安全交待記錄。

三、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工作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及上級和本公司的各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禁“三違”行爲。

2、每月交待工作任務的同時,必須交待安全生產。總結上月安全生產經驗和教訓,佈置下月安全生產計劃。由質安部督促貫徹執行。

3、每月初組織有關部門、工種參加一次安全生產檢查,並召開全體職工大會進行教育和宣傳。督促貫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把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落實在各級人頭上,層層負責抓好這一項工作,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責任感。要結合安全合同,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知識理論考覈,並建立考覈成績檔案。

4、負責對全現場的安全生產動態向總經理彙報。提出意見和建議以及解決安全生產上存在的問題。講述安全生產的好人好事。

安全教育規章制度 篇4

1、學校有關交通安全的教育活動,由學校交通安全領導小組指導,由學校交通安全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2、學校及時制定交通安全教育計劃,健全交通安全教育網絡,做到有過程、有檢查、有成效。

3、教導處要指導教師結合各學科教學,有機滲透交通安全知識。

4、德育處應充分利用學校宣傳陣地,對學生加強交通安全常識教育。

5、總務處及時添置並維護好學校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有關設施。

6、班主任積極利用晨會、班會、班級板報等途徑,有效開展教育活動。

7、學校定期邀請交警來校指導安全教育工作,作交通安全方面的講座。

8、學校對師生學習和執行交通安全法規的情況開展檢查評比,並將結果納入教師工作質量考覈。

9、學校重視學生家庭安全教育環境的營造,加強家校聯繫,爭取家長配合,形成人人蔘與交通安全教育活動的社會氛圍。

安全教育規章制度 篇5

爲保證安全生產,使職工熟悉和自覺遵守安全生產中的各項規章制度,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凡新進或調換工種的工人,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並簽定安全承諾書後,方準上崗操作。

二、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主管部門的培訓班,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三、要結合各特定季節、節假日,進行不定期的針對性的安全教育,並建立教育、考覈檔案。

四、班組做好“三上崗”、“一講評”班組安全活動,並做好記錄。

五、安全教育主要內容有:

1、貫徹黨和國家關於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和規定。

2、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3、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施工現場各項規定、制度。

4、施工生產中危險區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經驗、教訓及預防措施。

5、施工現場消防知識和法制知識。

6、執行入隊教育、現場教育、崗位教育等三級教育。

安全教育規章制度 篇6

學校安全工作事關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事關教育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安全教育意見與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領導機構

成立安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解決安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組長:趙禎

副組長:林大雙

成員:李濤何小紅馮學林賀珏清王建茹謝華瓊胡波

二、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安全意識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會治安安全教育、食品衛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自然災害安全教育、預防觸電、溺水和煤氣中毒教育、校內活動安全知識教育、校外活動安全教育、良好行爲習慣的養成教育、生活中各類安全常識教育等。尤其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樓道安全、防火安全,緊急情況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時的安全保護等方面的教育。

三、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1、教師會。利用例會、教師安全專題會、暑期教師會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技能培訓。

2、學校集會。一般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全校學生集會,總結本月安全工作,安排下月安全注意事項。

3、專題報告會。邀請有關部門來校作專題安全知識報告。

4、班會。各班利用班會,結合本班實際,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

5、板報、圖片展覽、安全教育光盤等多種形式,增強學生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技能。

6、體育課、綜合實踐活動課、理化生實驗課。課前有關教師必須進行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項教育。

四、安全教育職責

(一)團隊工作職責

1、利用櫥窗、板報、教師會等多種形式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

2、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依法執教,熱愛學生,面向全體,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進行學生良好行爲習慣的養成教育。

4、學生離校及時播放安全提示。

5、每學期做一次交通安全、法制等教育報告。

6、每學期舉辦一次法制、安全教育圖片展覽。

7、每學期舉行一次交通法規、法律常識、消防知識、安全知識爲內容的知識競賽或講座。

8、每學期組織觀看一次安全知識教育錄像片。

9、定期指導或召開安全教育專題班會、團會。

(二)教務處職責

1、有計劃地組織開展課堂教學滲透安全教育。

2、教育教師遵循教育規律,遵紀守法,依法執教,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教育教師注意實驗課、室外課的規範操作和安全管理。

(三)班主任職責

1、班主任是班級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要充分利用班會活動等不失時機地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並詳盡記錄。做到常抓不懈,警鐘長鳴。

2、每週班會,要及時總結上週安全工作,指出存在問題,對今後安全注意事項提出明確要求。把安全教育作爲班會的重要內容之一。

3、每學期開學、放假、集會、實踐活動前都要對學生進行全面細緻的安全教育工作。

(四)教職工職責

1、平時和在課堂教學中滲透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我保護能力。

2、利用綜合實踐活動課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訓練安全防護技能。

安全教育規章制度 篇7

1、加強領導。建立由校長任組長,由副校長、安保處主任、相關處室負責人、班主任爲成員的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工作。

2、教育學生飲水飲食要注意衛生,預防食物中毒。

3、教育學生右側通行,走人行道,路上不搶道,不玩耍打鬧,注意交通安全。

4、各班主任要教育學生課間活動不追逐打鬧,不違反規定在樓梯處亂跑,不在樓上趴窗外望。不玩危害他人的玩具,不準在校園內燃放鞭炮。

5、安全教育的時間可確定在校會、班會、晨會中,可在集體組織的活動之前,也可滲透在各科教學之中。

6、財產管理確定專人負責,財務檔案由主管會計負責,現金由出納員負責。各辦公室的資料、物品、設備均由各個教研組長或辦公室主要負責人負責。教室一切物品、設備由班主任負責。

7、後勤處設有校舍、設備檢查記錄,每月檢查一次,若發現有危險應及時停用或維修,特別是夏季汛期,要提前做好防洪、防澇工作,確保師生安全。

8、放學時各班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提前或延遲放學,且以班級爲單位站排隊放學,由負責老師組織,一律通過學校正門或指定出口。

9、嚴禁學生在馬路上學騎自行車或摩托車上路。

10、值日教師要認真負責,非學校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非本校及本校人員的機動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或穿行學校。經許可進入學校的車輛要按規定路線行駛,不得影響學校教育教學活動。

11、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周圍從事有毒、有害和污染環境的生產經營活動。

12、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依傍學校圍牆或房牆構築建築物。不允許在學校門前和兩旁設置停車場、擺攤設點、堆放雜物。

安全教育規章制度 篇8

爲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的原則,根據省、市、區學校安全教育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制定本規定,要求全校認真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和各班主任。

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學校安全的直接責任人。學校校級領導、中層是分管工作的具體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管理的具體責任人。學校制定各類人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將學校安全工作的各個環節細化,`落實到崗到人。

2、學校經常採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並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出走未到校,班主任必須及時與家長溝通並及時上報,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領導值日,教師值日製度,填寫值日登記表。

5、未經學校同意,各部門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校外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

1、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遊、秋遊、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配班教師負連帶責任。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應合理使用交通工具,並與有資質的運輸企業簽訂安全協議。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是野炊、爬山等、野餐時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遊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範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範的知識和本領,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三、學科教學學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

2、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

3、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各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人是實臉員和學科教師),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四、加強學校其他工作的學生安全管理

(一)、教育管理。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強化領導職能。

2、學校每學期期組織1~2次安全、衛生、防疫知識講座。

3、班主任每學期組織家長進行一次安全、衛生、防疫知識講座,並和家長簽好《安全手冊》。

4、學校、班級每學期出2~3期有關安全、衛生、防疫知識的板報。

5、老師必須遵守課堂教學的各項規範進行教學活動,確保學生安全。上課期間,老師不得離開學生。

6、體育課上,老師要遵循學生的身理及心理特點進行教學,並關注學生的身體狀況,採取相應措施,防止意外情況發生。杜絕“放羊”現象。同時,要經常檢查體育器材、場地等方面的安全性能。

7、科學、美術、勞技等使用有危險性學具的學科教學,一定要謹慎有序地組織好學生的活動,嚴格要求學生按照要領和規程進行規範操作,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8、嚴禁學生攀爬學校的樓層護欄,上、下樓梯要靠右行走,不擁擠、不推攘,不在各樓層的通道、走廊追逐、奔跑、打鬧。不要攀上門窗打掃衛生或做其他事情。不得進入校園的施工地帶,嚴禁攀爬圍牆出、入校園。

9、加強師生的心理疏導工作,定期開展心理輔導講座。

10、堅持安全情況的登記制度和上報制度。

11、完善安全、衛生、防疫的考覈方案,堅持對相關部門和教職工進行考覈,獎懲兌現。

(二)、門衛管理。

1、所有人員憑證件進出校門。自覺服從門衛和值勤人員的管理,任何人不得強行進出校門。

2、家長接送學生憑連心卡在中午休息或課餘時間進入學校。家長確實有緊急情況需要在上課時間進入校園,要徵得老師或門衛的同意,進行登記後方可進入校園。

3、門衛對外來辦事人員、參觀人員要熱情接待,問明來意,並徵得學校領導同意後方可進入校園。

4、小商販、推銷等閒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校內,門衛室不許滯留閒人、留宿客人。

5、嚴禁攜帶各種兇器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進入校園;攜帶公物出校門者,須持有關部門簽發的出門證,經門衛檢驗覈實方可放行。

6、非出、入校的時間,門衛不得隨意放學生出入。

7、夜間和節假日要加強校園巡視,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

(三)、出勤管理。

1、嚴格執行請假制度。學生請假外出,須有老師或生活老師開具的離校證明。

2、班主任和值勤教師要時刻關注學生(尤其是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況,發現缺席現象及時查明原因並找到學生。如在20分鐘內找不到學生,及時向領導彙報。值周領導要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妥善處理,並作好記錄。

3、各科任教師必須清楚所任班級的學生人數,並在每節課(包括活動課、輔導課等)之前檢查一下人數。如發現無故缺席的現象,及時查明原因並向班主任彙報。

4、各班選派一名學生爲安全委員,及時向老師彙報班級的出缺勤情況,凡是有請假的,班主任必須有記載。

(四)、設備管理。

1、各班主任負責檢查本班教室和衛生區內的設備安全性能,各專用教室的教師負責檢查自己分管教室的設施設備的安全性能,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彙報。堅持安全小組每月一次的安全檢查、校安工程記錄及部門安全週報的工作制度。

2、配備一定的消防器材,確定專人管理。

3、禁止學生隨意玩弄電器設備和進入配電間。所有配電箱都要上鎖並張貼明顯警示標誌。發現電器設備有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和上報,保證安全性能良好。

4、嚴格實驗室規程,加強化學試劑等物品的管理。提取劇毒物品和危險藥品時,必須有二人以上的老師同時在場。

5、各班、各室在不需要用電、用水時要及時關閉,離校時必須關鎖好門窗電器。

(五)後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後勤工作,樹立爲教學服務、爲師生服務的思想,爲教學工作創造良好條件,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2、後勤人員應做好學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經常性地對學校的校舍、圍欄、固定設施、水電、電杆、樹木等進行檢查並作記錄,保證樓道的照明,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採取措施,及時修繕和處理。

3、每學期採購或爲教學提供的設備、儀器物資要有規定和安全係數,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要追究採購人員的責任。

4、後勤處要負責全校學生的飲用水供應,要重視飲用水衛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衛生疾患的發生。

(六)集會、出操的安全管理

1、學校集會、出操應由學校行政值日、執周教師和體育教師專人負責樓道安全、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出操的紀律安全。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爲單位排隊進場(責任人是當堂課教師),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爲單位,按指定安排的座位或站隊有序進場,由該堂課教師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七)不可預見災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教給學生遇災後的自救互救的辦法,培養學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4、不得組織中國小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八)、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繫轄區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行政、值日教師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要注意對校園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可疑人員或事物要及時報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4、成立由青年教師組成的護校隊,由安保處組織護校隊在上、下午放學和週末時間密切巡視校園周邊環境,處理髮生事件。

5、教育學生敢於與壞人作鬥爭,並教給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6,門衛不得隨意將閒雜人員放入校園。

(九)、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落實“預防爲主,防治結合”的方針。

2、發動師生,開展“衛生防病月”活動,認真搞好學校境衛生、教室衛生、及個人衛生。根除傳染病病源。堅持“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的衛生制度。

3、採取多種形式,加強衛生防疫、防中毒宣傳教育,全校師生樹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強管理,特別對學校師生的用水、飲用水一定要符合標準,協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學校周邊的飲食攤點進行檢查,凡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攤點要堅決取締。

(十)、食堂、小賣部管理。

1、食堂、小賣部工作人員必須定期體檢辦理健康證。身體狀況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從事飲食工作。

2、嚴格執行食堂、小賣部有關操作規範,切實作好消毒工作,搞好環境衛生和個人衛生工作。徹底消除廚庫、倉庫和配食間的食品安全隱患。

3、嚴禁採購和加工腐爛、變質的食品原料,禁止家禽類活動物進入食堂。易腐食品應低溫保存,隔夜食物不宜再用,應作廢棄處理。

4、食堂、小賣部應作好消防工作,注意安全自查。

5、未經食堂、小賣部的主管人員批准,其他人員嚴禁入內。

6、食堂、小賣部負責人主要主動和員工溝通,積極採納員工正確的意見和建議,對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要及時整改。

(十一)、住校生宿舍管理。

1、未經管理人員和生活老師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進入學生宿舍。

2、值周領導、班主任和寢室長隨時檢查寢室安全;學校每學月組織一次安全自查,發現問題隨時整改。

3、值班老師和門衛應加強夜間的巡邏工作,切實保障學生安全。

4、宿舍非開放時間,學生不得隨意進入宿舍逗留。晚上學生進入宿舍後不得隨意離開。不得帶非住校生進入學生宿舍,更不得留宿外人。

5、禁止學生在宿舍裏點明火、抽菸、搞無意義的活動;禁止私拉電線或使用學校提供以外的電器。

6、所有住校學生在非規定的時間內出入校門,必須向門衛出示有效手續,服從統一管理,確保安全。

安全教育規章制度 篇9

一、成立交通安全村宣傳教育工作組,負責全村村民及在校學生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二、每學期交通安全村宣教組應深入學校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形式:

1、展板進學校;

2、分班級(或年級)給學生上交通安全課。

三、每季度對村民進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形式:

1、分村民組通過村民大會以會代訓;

2、宣傳車流動宣傳;

3、有線電視字幕宣傳、定期更換宣傳欄內容並保證標語的整潔、清晰。

四、做好各種宣教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五、積極做好各管理組及其他成員之間的交通安全協調工作。

安全教育規章制度 篇10

高高興興上學來,安安全全回家去,爲了保證全校師生交通、飲水、用電、體育、勞動等方面的安全,特制定安全制度如下:

一、交通安全:

1、自覺遵守交通規則,靠右側通行;

2、不滿12週歲的少年兒童不得騎車上路,在馬路上不要幾個人並行;

3、在馬路上不要追跑打鬧;

4、不得爭道搶行(寧停3分,不爭一秒);

5、教師上班,學生上學要有一定的提前量,不要來也匆匆,去也匆匆,要穩行,保證安全。

6、注意鐵路安全,不到鐵路附近玩耍。

7、冬季要嚴防煤氣中毒。

二、人身安全:

1、不能打架、爬樹、上房、亂扔石頭等;

2、不準帶一切危險物品(如電工刀、三角刮刀、彈弓等)。

三、體育安全:

體育課嚴格按教師要求去做,穿好運動服和運動鞋,不做無教師指示的動作。

四、用電安全:

1、嚴禁亂動、觸摸學校的電閘、燈管等帶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

2、不得私自亂接亂扯電線,電路有問題,找專職電工維修。

五、飲水安全:

1、定期清理飲水機,不喝不潔淨的水;

2、要喝開水,不喝溫水、生水;

3、不要和別人共用水杯;

4、水源閥門非工作人員不得亂動。

六、其他安全:

1、嚴禁亂動消防器材,放學後注意關好門窗、電燈;

2、夏季嚴禁私自去海邊、池塘、河邊、水庫去游泳,不得在無教師組織的情況下去野外郊遊。

3、放學後要儘快回家,去別人家時,和家長打招呼。

健康教育制度

一、健康教育做到有教材,有教案,有教師,有課程表,學生有課本.

二、利用板報,講座等形式對學生進行衛生保健常識教育.

三、教室的採光,照明要合理.

四、學生每隔一週換一次座位,防止斜視.

五、建立學生健康檔案,每學年度對學生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每學期對學生進行一次視力監測.

六、其他各種常見病,多發病按季節不同及時採取措施進行防禦.

七、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做好防疫工作.

教師培訓制度

1、每週二爲教師業務培訓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擠佔。

2、在職教師必須參加業務培訓,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每學期事假不得超過三次,否則扣除相應的繼續教育學分。

3、教師業務培訓採取集中培訓與分散培訓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必修課程、校本培訓與自修課程相結合。

4、全體教師必須記

5、堅持聽課制度,學校領導每學期聽課不少於60課時,任課教師每學期聽課不少於20課時,並認真做聽課和評課記錄。

6、堅持原來的師徒結對子制度,青年教師向有經驗的老教師拜師,學習教學常規、班級管理及相關的業務知識,使年輕教師儘快成熟起來,成爲獨擋一面的骨幹教師。

安全教育規章制度 篇11

一、學校少先隊要充分利用板報、宣傳欄、紅領巾小廣播等宣傳陣地,介紹安全、法制常識及自護技巧,增強學生的自護能力。

二、各班主任要充分利用晨會、班隊會及各種有利時機,對學生進行水、電、火、煤氣、雷雨天、交通、飲食、體育活動、勞動實踐、外出活動等方面的安全常識教育,普及安全知識,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

三、大隊部每學期要針對不同年級學生的特點,分別舉行不同內容的安全知識講座;同時每學期要邀請交警、法院的校外輔導員到校進行專題講座1-2次。

四、每學期、每位學生要制定一份安全公約,每個寒暑假要制定一份假期安全公約,促使學生自我監督、自我約束。(安全公約上必須要有學生、家長、老師的簽名)

五、實行教師護送路隊制度。要求教師每天護送路隊安全通過路口;實行小交警執勤制度,確保每個路口的交通安全。

六、每學期要通過召開家長會、家訪、分發《致家長的一封信》等多種形式,加強與家長的聯繫與溝通,共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教育規章制度 篇12

一、學校有對師生和員工進行安全法制教育的責任和義務。安全教育以學生爲主,同時定期對教職員工開展學習教育,使廣大師生尊重生命、珍愛健康、關注安全,知法、懂法、守法。

二、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內容:

1.交通安全教育;

2.防溺水安全教育;

3.消防安全教育;

4.食品衛生安全教育;

5.用電安全與防雷電教育;

6.實驗和社會實踐活動安全教育;

7.校內及戶外運動安全教育;

8.網絡安全教育;

9.防中暑、防煤氣中毒的安全教育;

10.防颱風、地震等緊急狀態的安全與防護教育;

11.緊急情況下撤離、疏散、逃生等安全防護教育;

12.心理健康教育;

13.突發疾病、疫情自我防護和救治常識教育。

三、每學期初組織教職工認真學習各種安全知識,強化安全意識。提高自我防護、自我保護、自我救護的能力與意識。

四、根據學生年齡特點、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爲能力,確定各年級段安全教育目標,形成層次遞進教育活動。

五、堅持安全“每週一課”,做到每週有活動、每月有主題,將主題班會、辦黑板報、每日讀報結合起來,用靈活的方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六、根據有關法規和學校的佈局狀況,並在公安、消防等部門的指導下,制定應急疏散預案,並組織師生進行應急撤離、疏散、逃生演習,提高應急防護和自救逃生能力。

七、根據地域、環境特點,把放假前、開學初、冬夏季來臨前作

爲安全教育的重要時段,重點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飲食衛生、校內外活動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氣中毒,安全用電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專題教育,並傳授發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護知識和基本技能。

八、利用每年的全國中國小生“安全教育日”等活動,針對安全教育的薄弱環節,根據教育主題開展各種宣傳教育活動,堅持每月舉辦一次安全教育板報。

九、進一步加強家校聯繫,取得學生家長的配合,共同做好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礙的疏導工作,每週給家長髮安全知識短信,提醒和指導家長教育學生在家中的行爲符合安全要求。

十、積極發揮校外法制副校長的作用,每學期都要對全體師生進行法制安全講座或知識檢測。

十一、加強校園安全法制文化建設,充分利用學校各種宣傳陣地和設施,開展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法制教育課必須做到計劃、教材、教師、課時“四落實”,建立穩定長效的安全法制教育機制。

安全教育規章制度 篇13

一、維護幼兒安全的原則

1.防患於未然,加強預見性。

2.組織有序,穩定幼兒情緒。

3.提供充分與足夠的活動時間與空間。

4.教育與信任並重,處理好“收”與“放”的關係。

二、安全管理與教育的內容和方法

在班級保教管理中,應注意結合幼兒的年齡特點,進行適當的安全教育,增強其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1.玩具的安全

①杜絕使用危害幼兒安全的玩具,如邊緣鋒利的玩具、容易破損或斷裂的玩具、用有毒材料或塗料製成的玩具等,小班避免給幼兒提供體積較小或豆類的玩具。

②教會幼兒玩玩具的方法,尤其是戶外大型玩具,應讓幼兒掌握遊戲常規。對於需成人指導才能玩的玩具,一定要在教師的指導下進行。

③注意玩具的維修和保管。如要定期給玩具消毒,對殘舊的玩具要及時修理或丟棄,避免某些尖銳物體刺傷幼兒的手指。

2.活動安全

①在使用剪刀等危險性工具時,要注意教幼兒掌握操作技能、要領。如,將剪子交給別人時,要把剪刀的尖端握在手掌心,將剪刀柄遞出去,以防刺傷別人。剪刀用畢要合好,放歸原處。不能拿着剪刀亂跑。

②除非特別規定,不準幼兒玩弄電源插座、插頭、電線,不能玩火柴、打火機等。

③不隨便吞吃非食物的東西,不把錢幣、玻璃球等小東西含在嘴裏。

④使用戶外活動器械要遵循正確的運動技能和方法,遵守活動規則,不得做任何危險的動作。如,爬攀登架時要抓緊護欄,不相互推拉。

⑤走路奔跑時要注意四周,不猛跑、猛停,要會躲閃,防止和同伴碰撞。

⑥上下樓梯靠右邊走,不能與同伴相互推拉、擠。

⑦不把頭伸到陽臺、窗臺、護欄外面,不攀爬樓梯護欄。

⑧不玩帶刺或有尖角的物品,不把這些東西帶在身上。

⑨戶外遊戲時,不遠離集體。要整理好衣着,繫好衣釦,鞋帶,以免活動時絆倒發生危險。

⑩團體排隊戶外活動時,要確認並緊跟前面的小朋友,不掉隊,不隨便離隊。教師應有二人隨行,一前一後照顧幼兒,並隨時清點人數。

3.交通安全

①引導幼兒學習認識交通標誌,遵守交通規則。過馬路走人行橫道;不在街上亂跑;橫穿馬路不慌張,注意看清左右有無行車,纔可以過馬路。

②乘車時,幼兒不可將頭、手伸出車外。在車上不得大聲喧譁,不在車上玩耍和跑動,要扶好車把,以免發生危險,不玩弄車門和車窗。按順序上下車,不可相互推擠。

③教師要隨時關注本班幼兒情況加強安全意識,注意安全防範,及時發現並消除危險隱患。

不得讓幼兒單獨離園,不能讓陌生人接走幼兒。

4.着裝安全

①幼兒着裝要舒適、安全,避免穿太長的裙子、太大的衣服,以免影響幼兒活動,且易絆倒,發生意外。

②教師不能穿太短、太窄、太長的裙子,以及太高的高跟鞋,以免當幼兒發生意外時,影響教師及時採取保護措施。不能留長指甲或佩帶影響教學的飾品。

5.防火安全

①幼兒園要按消防部門的要求配備足夠的消防設備,有足夠的安全通道。

②每個班應貼出一張安全通道示意圖,並組織教職工熟悉通道及消防和緊急事故電話。

③幼兒園應預先擬定緊急狀況疏散計劃,並讓幼兒實際演習,以應付失火、地震等緊急狀況。可通過比賽(遊戲)的方式進行,教師聽見緊急訊號後迅速帶幼兒離開教室集中到室外空地(操場等)。這種練習每學期舉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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