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集合(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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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集合 篇1

第一條爲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考勤管理制度集合(精選3篇)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範化管理委員會審覈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爲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週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覈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准,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祕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繫。出差人員應於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爲了加強公司人員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對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規定:

一、凡在大廈內辦公,並由公司發放工資、獎金、餐補的所屬人員均實行考勤刷卡。

二、刷卡機開機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刷卡一次。刷卡時間:上午8∶00~9∶00  下午4∶20~6∶00

三、實行考勤刷卡的管理工作。

(一)考勤刷卡的審覈、統計工作由辦公室負責,每月月底統計考勤刷卡情況。

(二)幾不能按要求刷卡時,必須寫明原因、請假事由和具體時間,經處(室)領導簽字批准。各單位於月底前將假條統一交辦公室。

(三)凡無假條,又不刷卡的工作日,均計爲曠工。

(四)刷卡的結果同餐補和四項補貼掛鉤:

1.凡無刷卡記錄的工作日,一律扣除當日的餐補和四項補貼;

2.遇有上午公出12點前回公司上班,照發當日餐補和四項補貼;

3.遇有上午刷卡下午公出,照發當日餐補和四項補貼。

(五)發現由他人代刷卡的,扣除雙方當事人當月獎金,並通報批評。

(六)刷卡的結果與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結合,每月由辦公室統計結果,按缺勤情況扣發相應的工資、獎金或四項補貼。全年統計資料,由辦公室存檔備查。

考勤管理制度集合 篇2

爲嚴肅校紀,進一步規範教職工管理,培育優良的校風,規範工作秩序,確保我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完成,根據《中國小教職工管理條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教職工考勤制度。

一、請假制度

1、請假制度:每位教職員工,都要認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需出示三級甲等及其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和藥費收據)因事[指職工本人及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因發生重大特殊事宜必須親臨現場等正當理由]不能堅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職工本人或直系親屬書寫請假條(請病假還需同時出示三級甲等及其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和藥費收據),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因突發事件,事前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需及時通知相關領導,事後補辦請假手續。

2、請假審批制度:請假1天以內,由分管校長審批;請假2天以上一個月以內的,由校長審批;超過一個月的,須個人提出申請(需出示三級甲等及其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和藥費收據)由學校簽署意見報縣教育局審批。

需在開會、考試、指令性等工作時請假,還需向相關部門的最高負責人請假。

3、下列情況之一者,經准假後,請假期間不扣款、不扣分。婚假,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3天以內,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7天以內;產假,遵守計劃生育政策,正常年齡生育的,90天以內,男女雙方均爲晚婚,且女方達到晚育年齡(第一胎24歲)的,150天以內;直系親屬喪葬假,3天以內;(需教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酌情給予路程假)

4、長期病假:

(1)男年齡55週歲以上,女年齡52歲週歲以上,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本人申請,經校委會批准後,可准予長期病假,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10%.

(2)男年齡在50-55週歲,女年齡在47-52週歲,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和藥費收據,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20%.

(3)男年齡50週歲以下,女年齡47歲週歲以下,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藥費收據,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30%.。

5、教職工在病假、產假期間不享受年終績效工資。

二、考勤制度

(一)考勤方式

1.臉譜考勤(上午6:30-8:20xx:30-11:40,下午1:30-3:004:30-6:00)和教務處隨機抽查相結合,

2.考勤人員:年齡在54週歲以下,54週歲以上人員考勤適當放寬。

(二)、教務處考勤

1、曠課:指有課,未給學生上課,每節扣除考覈基礎分10分(相當於10次曠工),並處以200元罰款(在工資中扣除)。

2、曠工:指無課,坐班時間不在校,每次並扣除考覈基礎分1分。

3、遲到:指上課或坐班起始時間晚到崗10分鐘之內,早退:指上課或坐班結束前,早離崗10分鐘之內。遲到、早退超出10分鐘,均按曠工處理,每次並扣除考覈基礎分2分。

4.獎項設置

每月從考勤儀導出的數據和教務處抽查數據,折算成分數進行排序設以下獎項,獎金在年終績效工資中兌現。教務處每月在考勤儀處公佈當月的考勤結果。

獎項比例獎金備註

A 30% 150

B 40% 100

C 30% 50

D考勤缺崗次數達40% 0

5、一學期內,考勤結果排名位於全校後20名的,視情節輕重,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並取消本年度評優及晉級、晉職稱資格;同時取消本《年度考覈》中“合格”及以上等次資格(不能正常增加薪級工資),不得參加縣城招考。

6、相關說明

1、有事不經請假,擅自相互代課者,雙方均按曠課處理。

2、考試監考期間,不得隨意外出,違者按曠課處理。

3、無論何種請假,不經准假、不符合請假手續,一律按照曠課、曠工處理。

(三)、教科室考勤

1、教科室負責公開課、集體備課等教研活動考勤。

2.獎項設置

一學期按曠工次數總和進行排序

獎項比例備註

A 30%

B 40%

C 30%

D考勤缺崗次數達40%

此獎項按比例折算到教科研考覈中

(四)、辦公室考勤

1、辦公室負責會議、及在寒暑假、節假日期間的集體學習考勤。

2.獎項設置

一學期按曠工次數總和進行排序

獎項比例獎金備註

A 30% 150

B 40% 100

C 30% 50

D考勤缺崗次數達40% 0

(五)工會考勤

1、工會負責升旗儀式及工會的集體活動的考勤。

2.獎項設置

一學期按曠工次數總和進行排序

獎項比例備註

A 30%

B 40%

C 30%

D考勤缺崗次數達40%

此獎項按比例折算到師德考覈中。

考勤管理制度集合 篇3

一、簽到制度

1、爲加強機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機關工作人員和工作會議,實行簽到制度。

2、工作人員在上班時間15分鐘內到簽到處簽到,不得由他人代簽。超過15分鐘到崗上班的爲遲到,在規定下班時間前15分鐘下班的爲早退。超過30分鐘到崗,提前30分鐘離崗的,中途溜號或不簽到者爲缺勤,無故未上班者爲曠工。工作人員出差、開會、請假的應告知辦公室。

3、機關會議或其它工作會議,由辦公室負責簽到,無故遲到10分鐘以上的爲遲到。

4、簽到記錄由辦公室每月彙總,作爲年度考覈和評優評先的依據之一。

二、值班制度

1、爲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和安全防範工作,保證機關內部工作的連續性,實行機關工作人員輪流值班制度。

2、值班按規定作息時間以天爲單位,每天爲一班,節日值班另行安排。

3、值班人員職責:

(1)接待到局機關聯繫工作人員和來訪者,並根據情況介紹給相關股室或領導;

(2)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並根據領導指示進行辦理;負責當天的考勤簽到工作;

(3)認真填寫值班日記,並做好移交工作;

(4)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值班人員要增強責任心,按照上班時間提前到崗,值班時要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崗或脫班,因故需要離崗時應自行確定代班人,否則視爲曠工。

5、未經允許不得隨意將外來人員引見給領導。

6、值班人員要做到舉止文明、儀表整齊,並保持值班室整潔衛生。

7、值班制度由辦公室負責抓落實。

三、請銷假制度

1、領導幹部請銷假要嚴格按照上級相關文件執行。領導幹部離開或因事、因病請假均應填寫《領導幹部請假審批單》,按規定經領導批准後及時報備。局正職領導請假需經政府分管領導和市長同意後批准;副職領導請假需經局長同意後批准。

2、工作人員請假必須填寫《幹部請假審批單》。請假三天以內由分管領導審批,三天以上由主要領導審批。請事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8天,超過8天的,從第9天起,其基本工資、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按日減發。請病假應有市級以上醫療單位證明;需請長假的,須有定點醫院主治醫生證明,患急病的必須及時託人聯繫請假。

3、幹部職工一年曠工超過3天,事假累計超過8天,病假累計超過45天的,原則上取消其當年評先、評優資格。

4、申請公休假的,按市政府有關規定辦理,但一年病假時間累計超過45天的,事假累計超過本人可享受的休假時間,當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休假時間原則不能分期或跨年度使用。

5、幹部職工請假超過3天以上,請假期間內的工作,有關股室應作統籌安排後報分管領導,並做好交接工作。

6、分娩假、婚假、探親假等各項假期按有關規定辦理。

7、工作人員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予以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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