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財務管理制度集錦(通用2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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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財務管理制度集錦 篇1

第一章總則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集錦(通用25篇)

第一條爲規範高等學校財務行爲,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事業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國家有關法規,結合高等學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成人中等專業學校依照執行。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舉辦的上述學校參照執行。

第三條高等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四條高等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並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科學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範校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高等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規模較大的學校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

第六條高等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院)長負責制。

符合條件的高等學校,應設置總會計師,協助校(院)長全面領導學校的財務工作。

凡設置總會計師的高等學校,不設與總會計師職權重疊的副校(院)長。

規模較小的高等學校,由主管財務工作的校(院)長代行總會計師職權。

第七條高等學校必須單獨設置財務處(室),作爲學校的一級財務機構,在校(院)長和總會計師的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不得在財務處(室)之外設置同級財務機構。

第八條高等學校校內後勤、科技開發、校辦產業及基本建設等部門因工作需要設置的財務機構,只能作爲學校的二級財務機構,其財會業務接受財務處(室)的統一領導。高等學校二級財務機構必須遵守和執行學校統一制定的財務規章制度,並接受財務處(室)的監督和檢查。

第九條高等學校校內設置財務會計機構,必須相應配備專職財會人員。校內各級財會主管人員的任免應當經過上一級財務主管部門同意,不得任意調動或者撤換。財會人員的調入、調出、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須由財務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辦理。

第三章單位預算管理

第十條高等學校預算是指高等學校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高等學校必須在預算年度開始前編制預算。預算的內容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預算由校級預算和所屬各級預算組成。

第十一條預算編制原則

高等學校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爲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等原則。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方法

高等學校預算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年度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與財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減因素進行編制。校級預算和所屬各級預算必須各自平衡,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十三條預算編制和審批程序

高等學校預算由學校財務處(室)根據各單位收支計劃,提出預算建議方案,經學校最高財務決策機構審議通過後,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管理權限分別上報各有關主管部門,審覈彙總報財政部門覈定預算控制數(一級預算單位直接報財政部門,下同)。高等學校根據預算控制數編制預算,由各有關主管部門彙總報財政部門審覈批覆後執行。

第十四條預算調整

高等學校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對財政補助收入和從財政專戶覈撥的預算外資金收入一般不予調整;如果國家有關政策或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對收支預算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可以報請主管部門或者財政部門調整預算。其餘收入項目需要調增、調減的,由學校自行調整並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收入預算調整後,相應調增或者調減支出預算。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條收入是指高等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十六條高等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高等學校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事業經費。具體包括:1.教育經費撥款,即高等學校從中央和地方財政取得的教育經費,包括教育事業費等。

2.科研經費撥款,即高等學校從有關主管部門取得的科學研究經費,包括科學事業費和科技三項費用等。

3.其他經費撥款,即高等學校取得的上述撥款以外的事業經費,包括公費醫療經費、住房改革經費等。

上述財政補助收入,應當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不同的.管理規定,進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上級補助收入,即高等學校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即高等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學收入,指高等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過學歷和非學歷教育向單位或學生個人收取的學費、培養費、住宿費和其他教學收入。

2.科研收入,指高等學校開展科研及其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過承接科技項目、開展科研協作、轉作科技成果、進行科技諮詢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科研收入。

上述事業收入中,按照國家規定應當上繳財政納入預算的資金和應當繳入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應及時足額上繳,不計入事業收入;從財政專戶覈撥的預算外資金和部分經覈准不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計入事業收入。

(四)經營收入,即高等學校在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覈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即高等學校附屬獨立覈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範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捐贈收入、利息收入等。

第十七條高等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範圍和標準,並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覈算。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八條支出是指高等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十九條高等學校支出包括:

(一)事業支出,即高等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事業支出的內容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

事業支出按其用途劃分爲教學支出、科研支出、業務輔助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後勤支出、學生事務支出和福利保障支出。

教學支出是指高等學校各教學單位爲培養各類學生髮生在教學過程中的支出。

科研支出是指高等學校爲完成所承擔的科研任務,以及所屬科研機構發生在科學研究過程中的支出。

業務輔助支出是指高等學校圖書館、計算中心、電教中心、測試中心等教學、科研輔助部門爲支持教學、科研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行政管理支出是指高等學校行政管理部門爲完成學校的行政管理任務所發生的支出。

後勤支出是指高等學校的後勤部門爲完成所承擔的後勤保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

學生事務支出是指高等學校在教學業務以外,直接用於學生事務性的各類費用開支,包括學生獎貸基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基金、學生物價補貼、學生醫療費和學生活動費等。

福利保障支出是指高等學校用於教職工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以及離退休人員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類費用開支。

(二)經營支出,即高等學校在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覈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三)自籌基本建設支出,即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以外的資金安排自籌基本建設發生的支出。事業單位應在保證事業支出需要,保持預算收支平衡的基礎上,統籌安排自籌基本建設支出,隨年度預算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覈批,並按審批權限,報經有關部門列入基本建設計劃。覈定的自籌基本建設資金納入基本建設財務管理。

(四)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即高等學校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第二十條高等學校在開展教學、科研和非獨立覈算的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不能直接歸集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比例合理分攤。

經營支出應當與經營收入配比。

第二十一條高等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並且要求單獨覈算的專項資金,應當按照要求定期報送資金的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後,應當報送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並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二十二條高等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對校內各單位包乾使用的經費和核定定額的費用,其包乾基數和定額標準要本着勤儉節約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制定。

第二十三條高等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學校結合本校情況規定,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學校規定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的,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應當責令改正。

第六章結餘及其分配

第二十四條結餘是指高等學校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後的餘額。

經營收支結餘應當單獨反映。經營收支結餘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餘部分併入學校結餘。

第二十五條高等學校的結餘(不含實行預算外資金結餘上繳辦法的預算外資金結餘),除專項資金按照國家規定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外,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剩餘部分作爲事業基金用於彌補以後年度收支差額;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章專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六條專用基金是指高等學校按照規定提取和設置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

第二十七條專用基金包括修購基金、職工福利基金、學生獎貸基金、勤工助學基金等。

修購基金是按照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繕費和設備購置費中列支,以及按照其他規定轉入,用於固定資產維修和購置的資金。

職工福利基金是按照結餘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規定提取轉入,用於職工集體福利設施,集體福利待遇等的資金。

學生獎貸基金是按照規定提取用於發放學生獎學金和貸款的資金。

勤工助學基金是按照規定從教育事業費和事業收入中提取的,用於支付學生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報酬以及困難學生補助的資金。

高等學校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事業發展需要提取或者設置其他專用基金。

第二十八條各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辦法,國家有統一規定的,按照統一規定執行;沒有統一規定的,由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確定。

第八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九條資產是指高等學校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三十條高等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三十一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項、借出款、存貨等。

存貨是指高等學校在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爲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高等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帳;對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規定程序批准後覈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帳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三十二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爲固定資產管理。

高等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爲六類:房屋和建築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高等學校應根據規定的固定資產標準,結合本校的具體情況,制定各類固定資產的明細目錄。

第三十三條高等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後覈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鑑定,報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批准。

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應當轉入修購基金;但是,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高等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程序及時處理。

高等學校應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第三十五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爲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以及其他財產權利。

高等學校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取得的收入除國家另有規定外計入事業收入。高等學校取得無形資產而發生的支出,計入事業支出。

第三十六條對外投資是指高等學校利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向校辦產業和其他單位的投資。

高等學校對外投資,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主管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批准或備案。

高等學校以實物、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對校辦產業投資取得的收益,計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對其他單位投資取得的收益,計入其他收入;國家另有規定者除外。

第九章負債管理

第三十七條負債是指高等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三十八條高等學校的負債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應繳款項、代管款項等。

應繳款項包括高等學校收取的應當上繳財政納入預算的資金和應當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應繳稅金以及其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的款項。

代管款項是指高等學校接受委託代爲管理的各類款項。

第三十九條高等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並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第十章財務清算

第四十條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高等學校發生劃轉撤併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四十一條高等學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主管部門和財務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對學校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並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四十二條劃轉撤併的高等學校財務清算結束後,經主管部門審覈並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批准,分別按照下列辦法處理:

(一)因隸屬關係改變,成建制劃轉的高等學校,其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無償移交,並相應劃轉事業經費指標。

(二)撤銷的高等學校,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覈准處理。

(三)合併的高等學校,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移交接收單位或新組建單位。合併後多餘的國有資產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覈准處理。

第十一章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四十三條財務報告是反映高等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高等學校應當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管理權限定期向各有關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的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

第四十四條高等學校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專用基金變動情況表、有關附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第四十五條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高等學校收入及其支出、結餘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專用基金變動的情況,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六條高等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高等學校應當按照主管部門的規定和要求,根據學校財務管理的需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高等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專用基金變動以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財務分析指標包括經費自給率、預算收支完成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佔事業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生均支出增減率等。

高等學校可以根據本校特點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第十二章財務監督

第四十七條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學校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高等學校必須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並建立嚴密的內部監督制度。

第四十八條高等學校的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後監督三種形式。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對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的監督方式。

建立和健全各級經濟責任制和建立健全財務主管人員離任審計制度是實施財務監督的主要內容。

第四十九條高等學校的財會人員有權按《會計法》及其他有關規定行使財務監督權。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爲,有權提出意見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反映。

第十三章附則

第五十條國家對高等學校的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十一條獨立覈算的高等學校校辦產業的財務管理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同行業或者相近行業企業的財務制度,不執行本制度。

第五十二條各高等學校應根據本制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財務管理辦法,報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十三條本制度由財政部、國家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五十四條本制度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凡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爲準。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集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爲規範學校的財務行爲,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實際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2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

第3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覈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閒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根據教育局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採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覈算。

第5條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景,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爲,應予抵制,並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第7條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資料是支出預算。第8條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覈算。

第9條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餘'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並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情景,批准下學年度的預算。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1、審覈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貼合會計工作規範的要求,是否貼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並且退回給經辦人。

2、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供給反映學校經營情景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並就預算執行情景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覈算,並就月預算執行情景進行分析。 3、審覈記賬憑證,審覈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4、嚴格審覈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覈學校收繳費是否貼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5、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覈對賬是否相符。

6、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係,做好服務工作,積極配合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7、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佈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集錦 篇3

爲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規範食堂財務收支,嚴肅財經紀律,現就學校食堂財務管理中的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學校食堂財務管理的總體要求

學校辦食堂是一項公益性事務,必須以學生爲宗旨,不得以盈利爲目的;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規章制度,開設學校食堂結算戶,由學校財務室實行“統一管理,立建帳,成本覈算,收支平衡”。

二、學校食堂物資採購與資產管理

1、食堂物資採購必須做到質優價廉,經濟實惠。

2、建立和完善物資採購內部牽制制度。學校食堂物資實行總務處定點採購,採購點由學校行政綜合比較確定。

3、建立物資採購驗收制度。食堂物資採購回來後,必須辦理過秤、驗收等入庫手續,經複覈人員在採購單據簽字認可後,方可登記入賬。

4、建立物資採購報批制度。採購人員每天應根據採購的品種、數量、價格等編制“食堂採購計劃表”,經審批人員同意審批後方可採購。

5、建立食堂存貨盤點制度。食堂存貨按進庫時間可分爲:進廚存貨和進庫存貨。進廚存貨指購進後直接進入廚房用於加工的原材料及輔料。

三、學校食堂財務收支結餘及分配管理

(一)學校食堂不應以盈利爲目的,必須堅持收支平衡的原則。

(二)食堂應每月映財務狀況,按月編制“學校食堂資產負債表”、“學校食堂收支明細表”,及時發現問題,分析原因,消除虧損。

(三)食堂淨收益全部納入學校部門預算,實施“收支兩條線”管理。

四、財務公開

食堂財務帳目應按相關規定,每學年末由校務會對食堂帳目清查一次,清查情況在校公開欄中公示。

五、學校食堂會計檔案管理

食堂的會計檔案資料,納入學校會計檔案資料統一管理。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集錦 篇4

爲了加強、規範經理部財務日常管理工作,強化項目成本管理,發揮財務在經理部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新《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和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細則》的規定,結合經理部實際情況,制定本財務管理辦法。

第一條 會計和出納的職責

1、會計的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總公司財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組織會計日常覈算、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帳目清楚。按期報帳,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及時上報總公司。

(2)收集、整理和分析有關會計數據與資料,提出管理意見,實行事前控制與事中監督。

(3)緊密聯繫工程計量部,準確覈算聯合施工單位應分攤的各項稅費、應拔工程款、以及各施工隊的計價工作。

(4)與設備部、材料部保持緊密聯繫,協助設備部和材料部搞好機料管理,嚴把成本控制關。

(5)按照經濟稽覈原則,定期檢查資金使用情況,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考覈資金使用效果,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

(6)遵守職業道德規範,不得泄露經理部機密。

(7)每月編制資金使用情況表,交項目經理審覈。

(8)完成經理部領導交給的其他任務。

2、出納的工作職責

(1)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根據財務會計審覈簽字的收付款憑證辦理款項收付,收付款憑證及原始憑證附件上加蓋“收訖”“付訖”,並在登記後將收付款憑證返回會計。

(2)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覈現金收付憑證。

(3)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檔案。

(4)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5)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6)遵守職業道德規範,不得泄露經理部機密

(7)完成經理部領導交給的其他任務

第二條、 財務部門的職責與權利

1、財務部門的職責:依法組織與實行經理部的日常會計覈算,收集、整理和分析有關會計數據與資料,提出管理意見,實行事前控制與事中監督。

2、財務部門的權利:審覈各種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與有效性,對於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拒絕報銷,情況嚴重的上報項目經理。

3、財務部直接對項目經理負責。

第三條、財務日常工作辦法

1、項目經理部財務採取印鑑分管制度,出納一枚,會計一枚,其中一人外出時,交由項目經理監管。

2、財務人員審覈各種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與有效性,對於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拒絕報銷,情況嚴重的上報項目經理。

3、對於發生的業務,應開具對口行業的正規發票,不能取得正規發票的,應由業務經辦人到稅務局開具稅務發票,特殊情況的經項目經理同意後,由財務辦理。

4、發票正面必須註明:日期、單位、貨物名稱、數量、單價、金額、收款人,並蓋有銷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

5、發標反面必須註明:事項、經辦人、證明人、驗收人或在發票粘貼薄反面註明事由,並根據有關規定辦理報帳手續。

6、大額購買材料、辦公用品等,須填寫《申購單》,經項目經理批准後方可購買。

7、職工醫療費用原則上不能報銷,工傷除外,具體參照總公司《總公司管理辦法》執行。

8、發票張數多的需用發票粘貼薄,由財務會計審覈後,項目經理簽字報銷。

9、材料部購買固定資產、大型週轉材料,必須向總公司設備物資部打正式的申請報告,經總公司審批同意後,材料部才能購買,材料設備發票必須由項目經理簽字報帳。

10、一切罰款,應該寫明具體情況,並有人證明,經項目經理簽字後,可報銷50%,列爲間接費用。

11、出租車車票,視具體情況報銷。

12、汽車司機的每日出車補貼爲5元。每月按30天計。無重大交通事故,年終按每月60元標準發獎勵,由行辦造冊。

13、費用報銷的程序是:報銷人收集原始單據→會計初步審覈同意→項目經理簽字同意→會計制憑證→出納付款或會計制憑證沖帳。

14、不按有關規定執行報銷程序的,一律不給予報銷。

15、報銷金額,不能有任何人爲塗改,塗改後的報銷憑證,不能報銷。

16、考慮到職工野外施工的艱苦,職工應承擔的所得稅從福利費中支出。

17、總公司列轉的技術裝備費,進入待攤費用中進行覈算,分期進入成本。

18、職工生活補貼每人每天10元,由食堂統一用於生活費開支,不再造冊發放,此費用列入間接費用,抵扣總公司管理費。

第四條 備用金及借款程序管理

1、採購人員、駕駛員、對外聯繫業務人員等可借支備用金;每人借支累計總額具體規定爲: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2萬元,總工10000元,辦公室主任10000元,駕駛員3000元,部門負責人3000--4000元,其他人員視具體情況而定。

2、備用金借支程序:借款人申請→會計審覈簽署意見→項目經理簽字同意→會計出憑證→出納付款。

3、民工個人,不能直接向財務部借支,必須通過所屬施工工區負責人向財務借支。

4、借款人必須在每年年底、或離職、工程竣工前報銷沖帳,對借款人未及時償還的借支,財務部門有權扣工資償還。

5、超過借支總額累計金額的,不能再次借支。

6、備用金使用過程中,1000元以內的經濟活動可由項目部部門負責人簽字負責,1000元以上的必須由項目經理同意,否則不給予報帳。

7、施工隊借款必須由工程計劃部、質檢部、分管領導開具工程量情況說明,交財務扣除借支款後報項目經理審批,預防不良超支現象發生。

上述相關規定,若遇到特殊情況,可視具體情況,經項目經理簽字同意後,靈活變通處理。

第五條 支票領用管理

1、爲嚴格控制現金使用量,超過現金結算金額和範圍的必須使用支票;特殊情況下,使用大金額現金結算,應事先徵得財務部門的同意,並經項目經理同意後,方可進行現金支付。

財務部將拒絕支付一切,未經項目經理審批的,超過結算起點的大額現金。

2、各部門應在每月月底,將下月的用款計劃送交財務部門,支票領用人憑藉有效的用款計劃填寫支票領用單,經領導審批後領用,並同時登記《支票領用登記簿》。支票領用單上應註明所需金額上限,超出上限應通知財務部,否則財務部將通知銀行,作廢該份支票,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支票領用人完全承擔。

3、支票存根應由收款人簽字,並加蓋印章,支票存根因故遺失,支票領用人應立即通知財務部,並以書面形式上報項目經理,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支票領用人承擔。

4、已用的支票在3天內必須辦理有關沖帳手續,對無故拖延沖帳的按支票金額的5‰處以罰金,在當月工資中扣繳;特殊情況應向財務部說明。

5、未用的支票應在當日(最遲次日)退回財務部門,否則罰款500元;如果丟失支票,領用人必須立即報財務部門採取補救措施,並向項目經理寫出書面報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支票領用人承擔。

6、出納開具支票,應填寫收款人欄目。

7、支票領用人對所領用的支票的大小寫金額、收款人名稱等全部內容可能發生的差錯負全責。

第六條、業務招待費和誤餐費

1、業務招待費僅限於招待與本項目有關的單位及個人。

2、因辦理經理部相關業務事項,發生的誤餐費,可以報銷。

3、業務招待費和誤餐費必須取得正式發票,並在發票後註明時間、經辦人及證明人。

4、業務招待費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以上報銷,但發生業務招待費前應告知項目經理。其他人員一般情況不得報銷業務招待費,若特殊情況需由部門負責向項目經理反映審批後方可發生,報銷程序按財務日常工作辦法執行。

5、業務招待過程中發生的無票支出,由項目經理同意後,財務統一辦理。

6、項目部各部門的業務招待費,應本着節約的原則合理開支。

第七條 差旅費的報銷

1、因爲總公司開會、培訓等,需出公差,項目部主要領導和主要負責人,由項目經理根據事由緩急,可自行安排乘坐飛機、火車或汽車,票務費用,按實報銷;其餘人員按火車(硬臥)標準報銷,緊急情況下,項目經理特批者除外。

未經同意的飛機票,只能按照火車(硬臥)票報銷,差價由經辦人自行承擔。

2、項目部職工每季度享受7天探親假(含往返時間),假期不能累計,項目部根據具體情況,適當安排輪休,探親假爲帶薪休假,休假期間的工資按照項目部基本工資同期發放,不再享受效益工資和各種補貼。

探親差旅費可以報銷,車船費可包括往返飛機票和汽車票、火車票,省內不允許報銷飛機票。

3、住宿費標準,執行總公司《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4、差旅費報銷只能包括車船費和住宿費,出差期間發生的其他費用,要單獨報銷。

5、所有休假、請假出公差者,均需填報《請假條》交行辦存檔,作爲發放工資福利的依據;差旅費報銷必須填寫《差旅費報銷單》。

第八條 計價單的開具

1、經理部發生的相關工程成本費用支出,收款單位(或個人)憑工程部門開具的《工程計價領款書》到財務部結帳。

2、《工程計價領款書》由計價者根據工程部門相關業務的原始單據,覈實計算後開出。財務部審覈只對金額正確與否負責,不對原始單據的正確性負責。

3、《工程計價領款書》由相關部門簽字以明確責任後。交項目經理簽字同意後,方可作爲記帳憑據。

4、《工程計價領款書》應每月開一次,手續完善後交財務列帳,做好每月成本覈算工作。

5、《工程計價領款書》採用總公司統一印製的。

第九條 工資覈算

1、職工工資分爲標準工資、加班費、效益工資及其他津貼。

2、標準工資按照總公司《項目經理部工資改革方案》執行。

特別說明,根據總公司《項目經理部工資改革方案》的精神,崗位工資由項目部崗位負責人享有,重要崗位知識分子補貼是指在崗的而且具有職稱的補助,不在崗而具有職稱的不在此列。

3、加班費計算方法:

(1)法定節假日加班,按下列公式計發加班費:

(本人月工資x300%)÷20.92天x加班天數

(2)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加班,按下列公式計發加班費:

(本人月工資x200%)÷20.92天x加班天數x一定基數

每月按8天計算加班費,法定節假日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4、效益工資的評定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職工的能力、工作表現、工作態度來評定,各部門負責人由項目經理評定。

5、每月發放工資,由會計根據行辦提供的《職工考勤表》,會同行辦一起制定《工資發放單》,經項目經理簽字審批後,由出納發放。

6、職工因私事中途請假回家不超過7天(含往返時間),假期超過15天者,只發放基本工資,在此期間的所有工資獎金勞保福利均不再發放。職工一次請假時間超過30天者,或一年內有3次請假時間超過15天者,項目部只發放基本生活費500元/月,其餘所有工資獎金勞保福利均不再發放;一年內請假時間累計超過183天(半年)者,取消年終獎、通車獎等的發放。

7、業主獎金的分配辦法:業主獎金x總公司管理費x40%的餘額在經理部進行分配。分配原則採用職工所存擔的風險比例進行。

8、項目部職工各種補貼遵照國家勞動法和總公司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條 材料、固定資產覈算

1、鋼材、水泥、砂石料、商品混凝土等主要材料,購進時,材料部應向財務部提供規定的《材料結算表》,並附過磅磅單,經材料部兩人簽字,主管項目副經理審覈,項目經理審批。

2、其他零星材料的採購,由項目部與固定的供應商簽訂長期供貨合同,定點採購,分月結算。零星材料,必須附有詳細清單和單價,由主管項目副經理審覈。

以上包括五金材料、電器材料、油料、氧氣乙炔、外加劑等。

3、項目部存貨(庫存商品)的核算採用“實際成本”法,存貨發出時,一律採用“加權平均法”計價。

4、月末已經入庫,未取得發票的材料,按暫估價入帳,採用“抽單法”覈算。

5、低值易耗品的攤銷,採用“五五攤銷法”進行覈算,建立低值易耗品領用臺帳,定期盤點,每月一次,達到報廢的予以註銷。

6、週轉材料的攤銷,採用“分期攤銷法”進行覈算。

7、固定資產的核算與管理,按照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細則》、《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執行。對於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設備部應及時報財務部進行相關的賬務處理(否則後果自負),並上報總公司相應部門。

固定資產行政辦公部份,應經行辦籤認。

8、所有材料,全部由材料部編制《驗收單》,財務部以此爲依據,登記材料帳。

9、每月25日爲材料結帳日,同時材料部向財務部上報《材料領用匯總表》,並附材料領用的詳細清單。上述單據,最後經材料部部長簽字並加蓋公章生效,財務部以此爲依據,進行材料成本覈算,並覈銷材料帳。

10、每月材料部必需與財務部進行帳帳覈對,做到帳帳相合,帳實相合。對於產生的差異,材料部填報《材料盤點表》,說明情況,並報主管項目副經理審批。

低值易耗品、週轉材料的攤銷、固定資產的折舊,由財務部進行覈算並報材料部,材料部依據財務部提供的數據進行賬務處理。

第十一條 車輛使用費和辦公用品管理

1、經理部的車輛,每月報銷一次車輛使用費,跨月費用,不再報銷,修車費用,金額使用權限參照備用金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同時必須附有加蓋公章的“修理清單”作爲附件。

車輛使用費需先由行辦主任審覈簽字。

2、辦公用品,只能由行辦(或指定的專門人員)定點採購,每月結帳報銷一次,並附採購清單,說明結帳時的折扣情況。

3、貴重商品的採購,必須附有詳細的“採購清單”,並由行辦負責領取登記工作,定期與財務覈對實物帳。

第十二條 實施

1、本財務管理辦法爲試行辦法,其未盡事項,由項目部制定相關條款的《實施細則》予以補充說明;最終解釋權屬於經理部財務部。

2、本財務管理辦法上報總公司審覈、備案。

3、本財務管理辦法經項目經理簽字同意後生效,自**年7月8日起實行。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集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西安體育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財務管理制度表》(下稱“本制度”),是根據《西安體育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學生社團管理章程》及院學生社團聯合會(下稱“社聯”)、院學生社團(下稱“社團”)的實際情況而制定的。

第二條本制度是規範社聯下屬各部門及社團的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社聯及社團以此制度作爲財務管理準則。

第三條本制度本着公開、明晰、客觀、有效的原則,確保我院各社團的正常運轉,規範社團活動,切實保障社團的正當權益。

第二章、經費的使用

第四條經費使用堅持先審批後使用的原則,購買日用品、舉辦社團活動至少提前兩週將《學生社團活動經費策劃與預算》(物品名稱、所需金額均需列出),提交給社聯財務部審覈同意後,經主席團審覈,經團委分管學生社團的副書記審覈,最終提交團委書記審批同意後執行。

第五條社團活動嚴格按照預算執行,如果超出預算金額,超出部分由社團自行承擔。

第三章、經費報銷規定

第六條活動策劃書應附有活動的經費預算,活動策劃書的經費預算應與活動申報表中的預算內容完全一致。

第七條活動結束後的一週內要把所有單據準備好交由社聯財務部及主席團初審,團委辦公室負責財務的老師預審,團委副書記審覈,經團委書記審批後方可報銷。

第八條實行嚴格的票據管理制度,只能報銷正規發票。且發票應註明日期,購買物品的型號,數量和金額,在發票右上角填寫發票序號,並附經手人簽名。發票具體要求如下:

(1)發票的客戶付款只能填寫“西安體育學院”字樣,多寫、錯寫或不寫均不予以報銷。

(2)物品欄商品名稱須詳實寫明,商品過多可另附清單,貼於發票背面。

(3)發票及清單上需要加蓋收款單位財務專用章。

(4)餐飲、娛樂等不符合財務規定的發票均不予報銷。

(5)發票正面不得擅自塗損。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集錦 篇6

爲了加強我校的財務管理工作,發揚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嚴格財經紀律,特制訂《財務管理制度》,以規範我校的財務收支行爲。

一、預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學校制訂出第二年財務開支預算,每年春期開學和秋期開學,再視其收入,具體修訂預算表。

2、除常規開支以外的大額經費開支,應寫處書面報告交學校校長,在校長辦公會上研究同意後,才能納入預算內開支。

3、每年的開支,不得超出當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開支經費。計劃外的開支,未經校長辦公會批准,不予以報銷。

二、統一審批制度

1、審批權限

(1)開支50元以下,由後勤主任審批;

(2)開支50元以上,200元以內,由分管財務的副校長審批;

(3)開支200元以上,500元以內,由校長負責審批;

(4)開支500元以上,10000元以內,由校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

(5)開支10000以上者,原則上需經教代會表決通過。

2、審批程序

(1)500元以內的項目資金開支,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審批人簽字,最後由校長簽字報銷;

(2)500元以上的項目資金開支,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分管財務的副校長代表集體審批簽字,最後由校長審批後報銷。

(3)對不合理的開支和未經審批的開支,出納不得付款,會計不能入賬,並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教職工不得無理糾纏出納員或會計員。

三、各類費用報銷制度

1、會議費、活動費及招待費的管理

(1)學校舉行大型活動確需經費,需經分管領導擬出報告,經校長辦公會研究同意並決定其總金額方能開支。

(2)對外活動的接待費,必須由校長同意,並定出接待標準(視其接待規格而定)、參陪人員、就餐地點後,方能就餐。就餐結束由經辦人當面結賬,並簽字(寫明事由、就餐人數,日期)。費用由出納員每月支付一次,並帶會附件,發票報銷時附件附後。先斬後奏者,一紀不予以報銷,由經辦人負責。

(3)上級的各項收費,報銷發票時,要出具上級徵收費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費的管理

(1)教職工因公出差(含開會、學習、考察、參觀),由學校研究確定對象和人數(去城內辦事應提前報告學校以便統籌安排)後,方可出差,否則不予以報銷差旅費。

差旅費、住宿費、車船費按以下標準報銷:

出差地區車船費報

銷標準住宿費報銷標準生活費報銷標準備註

本區內裾實報銷30元以內8元在城區每天報銷交通費2元。

市內裾實報銷50元以內10元每天報銷交通費3元。

市外一般地區裾實報銷70元以內15元每天報銷交通費4元,火車限硬席、硬座,船三等倉以上,飛機由學校研究重嚴審批。

經濟特區裾實報銷90元以內20元

(2)一般不予以報銷包車發票,特殊情況(緊急事情)確實需要租車,經校長同意後,方可租車和報銷租車發票。

3、班費的管理

(1)各班班費,由學校統一在學校代管費中扣除,班主任不得私自收班費。

(2)班費只能用於各班開展活動、看望生病的師生、辦專欄、購買鎖、清潔工具等。

(3)班費每期每人2元,由學校代管,班主任計劃開支,超支者不予以報銷,節餘者歸學校。

(4)班費開支發票,應先由該班班長簽字,再由班主任簽字,最後到審批者處簽字報銷。

4、課本費、資料費管理

(1)每學期訂購學生用書、教師用書、學生作業本、記錄本等,由教導主任負責,分管教學的副校長審查批准,用支票匯兌,訂數與支出相吻合(發票報銷按審批權限處理)。

(2)每學期訂購學生資料,由教導處負責,原則上各學科訂一套(如九年級、高三要多訂,必須經學校批准)。教導處在訂購資料時,先要徵求學科教師或年級教研組長同意後,再交學校集體研究審批(區教科所下發的單元檢測題除外)。

(3)凡訂購資料,一律由學校統一在代管費中扣出(如代管費不購用,由學校決定後,再由班主任收起來交學校總務處),任何人不得私自訂資料,更不能私自向學生收取資料費。

(4)訂購資料,如有回扣費,一律歸學校。發票報銷按“審批權限”處理。

5、辦公用品添置費的管理

(1)添置辦公用具、設備,由各部門、處室負責人向總務處申報(填寫申請購置表),總務處根據學校經費計劃權衡後,報審批權限相應的領導審批,再由總務處實施。先斬後奏者不予以報銷。

(2)辦公用品,一律由總務處統一購買。不得私自購置,否則不予以報銷。購買的物品一律到物品保管員處登記造冊(實驗儀器在實驗保管員處、電教器材在電教員處),再由有關部門、處室或有關人員領走。

6、其他費用

(1)教職工生病住院,學校組織人去看望,一般情況下,不超過50元,重病住外地醫院(涪陵區以爲)不超過100元。

(2)教職工或教職工直系親屬有喪事,送100元以內的祭禮(含花圈、火炮)。

(3)接待如需用煙、用水等,由校長指派出納員購買。

四、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要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定期清查,年終必須盤點,做到賬物相符。對丟失、毀損的要查明原因,屬於人爲損壞者,由當事人照價賠償。

2、對所有固定資產都落實責任承包制(使用者爲責任承包人),人員變動時(學生使用部分每學期清理一次)進行清理,丟失、損壞照價陪償。

3、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變買,原價值在50元以內的由後勤主任把關處理,50元以上100元以內由管後勤的副校長把關處理,超過100元者,必須報學校研究同意,方能報廢或變買。

4、不得私自將公物借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需借用者應徵得學校的同意,持借條到保管員處借取,借物單位或個人不按時歸還,聯繫人和保管員有責任追回。

5、教職工宿舍(值宿室)的公用部分,由學校負責統一整修,費用由學校承擔,“廣廈工程”(教師集資建房)公用部分,由學校統一整修,費用由所有住戶承擔。

6、新分來或調來我校的教職工,需用學校值宿室,由學校一次性投資修好水、電,門、窗,交給教職工使用。以後需要維修的均由教職工自行負責,如有人員變動,需由學校驗收後(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方能辦理變動手續。

7、學校公家樓舍等維修,由學校研究後實施。

五、民主理財制度

1、學校財務管理必須堅持民主管理的原則,成立以教職工代表爲主,有關領導參加的民主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由教職工選舉產生,並由學校委派。

2、民主管理小組有權監督財務的實施情況,有權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編制情況進行檢查,有權檢查現金、存款、固定資產和會計賬目。

3、民主管理小組參與學校重大開支的討論和決定。

六、會計報表制度

1、年初向學校報送收支預算表,年終要保送收支決算總表,並寫出預決算說明書。

2、每月向學校報送預算內和預算外資金的收支報表。

七、財務審計制度

1、定期審計。學校的財務,由學校民主管理小組在年中或年末進行定期審計,做到查漏補缺,糾正錯誤。對審計出的問題要嚴肅處理。每次審計結束後要及時寫出書面報告,向學校彙報情況,並將審計情況上牆公佈,接受職工監督。

2、專項審計。根據職工反映的問題,由民主管理小組對有關項目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項審計,及時澄清事實,妥善解決問題。

3、離任審計。學校財會人員在離任進行工作交換時,在學校領導的監督下,向新任財會人員辦理移交手續,確保財務關係的連續性質。

八、財務公開制度

爲了增強學校財務開支的透明度,學校財務人員必須每月向教職工公佈(在校務公開欄中公佈)財務收支情況。

另:財經管理制度、資金管理制度、票據管理制度等按上級規定執行。

本制度從200年月日起執行,如與上級文件精神有牴觸的地方,以上級文件精神爲準。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集錦 篇7

以開源節流,增收節支爲原則,服務教學爲目的,嚴格執行國家規定財務法規、財務制度。做好財務工作。

一、預算的制定:

每學期開始,由各處室作出本學期的開支預算,報學校財務室,由財務室整理後上報校長會,校長會根據財務室所做的本學期收入預算平衡各處室預算,並制定出學校總的'收支預算,財務室整理並印發各處室,各處室的開支由其主管校長負責管理,未經校長會批准,期末不能突破預算數。

二、預算的執行:

物品的採購要體現增收節支的原則,採取專人負責多人蔘與的方法,購買地點原則上是政府定點單位。

1、教學用品,根據本學期的教學要求,制定購買計劃,經教務處審查報校長會通過後,由總務處與相關科室及專業人員負責購買。

2、除教學上專業性強的物資外,其他物資的採購由總務處作出

計劃與預算,報校長會批准後,由總務處統一購買,並專人管理,驗收登記。

三、審批制度

1、報銷發票時,必須是完整、真實合法單據,必須有主管副校長或總務處負責人簽字,金額小於(含等於)300元的由主管財務副校長審批,大於300元的由校長審批,經審查無誤後財會人員方可支出。

2、私人不得借用公款,如有特殊情況,經主管財務校長及校長同意並簽字,借款金額不得超出借款人的2個月工資總額,同時辦理好借款手續。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集錦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西安體育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財務管理制度表》(下稱“本制度”),是根據《西安體育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學生社團管理章程》及院學生社團聯合會(下稱“社聯”)、院學生社團(下稱“社團”)的實際情況而制定的。

第二條本制度是規範社聯下屬各部門及社團的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社聯及社團以此制度作爲財務管理準則。

第三條本制度本着公開、明晰、客觀、有效的原則,確保我院各社團的正常運轉,規範社團活動,切實保障社團的正當權益。

第二章 經費的使用

第四條經費使用堅持先審批後使用的原則,購買日用品、舉辦社團活動至少提前兩週將《學生社團活動經費策劃與預算》(物品名稱、所需金額均需列出),提交給社聯財務部審覈同意後,經主席團審覈,經團委分管學生社團的副書記審覈,最終提交團委書記審批同意後執行。

第五條社團活動嚴格按照預算執行,如果超出預算金額,超出部分由社團自行承擔。

第三章經費報銷規定

第六條活動策劃書應附有活動的經費預算,活動策劃書的經費預算應與活動申報表中的預算內容完全一致。

第七條活動結束後的一週內要把所有單據準備好交由社聯財務部及主席團初審,團委辦公室負責財務的老師預審,團委副書記審覈,經團委書記審批後方可報銷。

第八條實行嚴格的票據管理制度,只能報銷正規發票。且發票應註明日期,購買物品的型號,數量和金額,在發票右上角填寫發票序號,並附經手人簽名。發票具體要求如下:

(1)發票的客戶付款只能填寫“西安體育學院”字樣,多寫、錯寫或不寫均不予以報銷。

(2)物品欄商品名稱須詳實寫明,商品過多可另附清單,貼於發票背面。

(3)發票及清單上需要加蓋收款單位財務專用章。

(4)餐飲、娛樂等不符合財務規定的發票均不予報銷。

(5)發票正面不得擅自塗損。

第九條本規章制度由社聯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集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教育工會是在教育局黨領導下相對立的羣衆組織,工會財務工作直接在工會員會的領導下,在上級工會及本單位財務部門的業務指導下,負責工會經費覈算和管理工作。

第二條工會財務機構暫由單位財務處設專人兼管。

第三條工會財務工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條例爲工作準則。

第四條工會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發揮會計的映和監督職能,遵守財經紀律,維護國家、集體和全校教職工的合法利益。

第五條工會財務人員要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專業知識,正圈理會計賬務,熟練運用計算技術和分析方法,提高業務素質,樹立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思想和無私奉獻的精神,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爲領導當好參謀,爲全校教工當好家、理好財。

第二章工會資金的籌集

第六條經費收入:嚴格制度,依法辦事,全面落實撥交經費的政策,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工會上繳經費。

第七條會費收入:根據“工會法”規定,凡工會會員均按本人每月基本工資收入的0.5%及時、準確、足額交納會費。

第八條其他收入:接納行政的有關補助、職工福利經費和其他部門的損贈等。

第三章經費使用和管理

第九條堅持經費立管理原則。教育工會在銀行設立賬戶,單核算。根據審定的預算,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主席“一枝筆”審批,重事項要經工會員會審批。

第十條堅持“量入爲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爲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第十一條堅持管理原則。接受會員會或會員代表會的監督;接受工會經費審員會的審。

第十二條堅持爲職工服務原則。嚴格執行工會經費的開支範圍和標準,工會經費不得用於筏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爲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抵押。

第四章工會經費報銷

第十三條必須有正式發票,發票的內容印名稱、日期、數量、單價、金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齊全,不得塗改、填補,小寫金額一致。

第十四條發票背面要有經辦人簽名,工會主席審批並簽名。重活動應由工會員會研究決定,並形成書面報告。

第十五條按照財務規定在限額內使用現金,超出限額應使用轉賬支票。支票或現金使用後應在一週內到財務報銷。

第五章工會會計檔案管理

第十六條工會財務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應按有關規定定期收集,審覈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並送交檔案室保管。

第十七條調閱工會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工會會計檔案應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需經工會領導報單位領導批准,按規定閱。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特殊情況需經主要領導批准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集錦 篇10

一、財務管理

1、財會人員和理財小組要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財政方針、政策,維護財經紀律,正確進行財務監督。

2、凡經相關部門批准並由學校替代收取的教輔、管理、保險等費用,必須請示學校校長方可給付。

3、學校經費的支出,以發票或食堂採購憑證爲準,每張票據必須有經手人說明用途、分管財務領導證明,纔可報校長審批,在出納處報帳。

4、假鈔誰收取誰負責,教師個人和財務人員賬目往來一般以憑據爲準。

5、出納會計每月定期向校長書面報告財務收支和現金餘額情況。

6、分管財務領導每學期向教職工公佈財務情況,接受諮詢。

二、學校物資採購、保管、領用

1、學校物資購、管、用實行登記制,由學校分教務、總務、政教、幼兒園線負責登記工作。

2、大宗採購1000元以上校務會決定,3000元以上報總支審批。

3、採購人員須預先支取現金的',須出具借條,採購完報賬後換回借條。

4、假期財產保管由值班人員負責,按相關制度追究責任。

5、學校物資不得外借校外人員,一般不借給教師個人使用,凡因故需要借用的,必須校長批准,出具借用條據,並在規定時間內歸還,有損壞的按1.5倍價格賠償。

三、班級財產維修承包辦法

班級財產由班主任管理,損壞由學校負責維修,但視情況追究班主任責任。

四、借款、用電、就餐等規定

1、教師個人借款500元以上,須由校長審批。所有借款優先從教師工資或績效中扣除。

2、教職員工校內用電嚴格按表收費,電錶由學校購買安裝,用戶使用保管,遺失或人爲損壞由用戶負責。用戶調動或離職由續住者繼續使用保管。

3、學校爲學校教職工提供工作餐,教職工來客一天內不收取伙食費,超過一天按每餐5元收取伙食費。

4、正式教師直系子孫(特指子、孫)就讀幼兒園按標準收取保育費,不收伙食費,就讀國小按標準收取一切費用。

五、財務後勤領導小組(秋)

1、領導小組組長:

成員:

2、理財小組組長:

組員: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集錦 篇11

爲規範我校財務管理,建立健全學校內部財務的約束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的發展,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重大貨幣資金支付團體決策和審批制度:

第一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關係,國家、團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二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並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科學配置黨校資源,努力節儉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範校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學校的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行監督。

第三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學校的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職責制。

第四條:學校的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財務主管協助校長全面領導學校的財務工作,並按校內管理設置二級財務負責人和財務人員等經濟職責制。

第五條: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以及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具體情景和管理要求,制定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及校內經濟政策。

第六條: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根據學校各項事業發展計劃,統一編制學校綜合財務收支預、決算,並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與管理。

第七條:建立健全會計工作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對全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監督。

第八條:依法組織學校收入,進取爲學校事業發展組織資金,統籌安排調度學校各項經費,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九條:認真開展會計覈算工作,及時、準確、完整地確認、歸集、記錄和反映學校財務收支活動中的會計信息,編制和報送會計報表。

第十條:對經濟活動進行分析和預測,定期向校長辦公會議彙報財務工作情景,爲領導在財經工作上的科學決策供給;參考依據,當好參謀。

第十一條: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以及事權與財權統一的原則,根據管理層次分爲校長、財務主管、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會計人員經濟職責制。要分級負責,一級管一級,一向抓到基層,確保各級負責人在財經工作中切實履行職責義務。

第十二條:學校全部財經工作由校長統一領導,重大經濟項目由校長辦公會討論決定,按照統一管理,分級負責落實。對學校制度規定或領導團體研究決定的經濟事項,實行主管財務校長“一支筆”審批,校長加簽制度。

第十三條:據財政部“關於加強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的若定”的要求,對重要的貨幣資金支付業務,實行團體決審批制度。未經團體研究決定,任何個人無權決定劃轉貨幣資金,並建立職責追究制度,防範貪污、侵佔、挪幣資金等行爲。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集錦 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爲規範和加強中國小校的財務管理,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國發〔20__〕43號)文件精神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國小校財務制度》,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全縣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國中、職業國中、九年一貫制學校、普通國小、特殊教育學校,高級中學等也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

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堅持量入爲出,勤儉辦學;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羣衆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四條

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部門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政府採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覈算和監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按照農村義務教育“以縣爲主”的管理體制要求,以中國小經費實行“校財局管”的管理辦法,並由縣級財政、教育行政部門及農村中國小共同組織實施。

縣級財政部門的主要職責:按有關政策和要求,組織預算編制工作,按規定程序和時間下達預算控制數和批覆農村中國小預算;按批准的農村中國小年度預算和用款計劃,及時撥付資金。每年新學期開學前,要按國庫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的辦法,保證農村中國小運轉資金及時到位;對農村中國小預算執行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使用效果進行考覈;定期向縣級人民政府報告農村中國小預算執行狀況;定期向上級財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狀況。

縣級教育部門的主要職責:在編制好本級教育行政部門預算和執行部門預算的前提下,組織、指導農村中國小校編制本單位年度預算草案,彙總報送同級財政部門;根據縣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和預算批覆,向各農村中國小下達預算控制數和年度預算;彙總審覈農村中國小校用款計劃,及時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加強教育經費的管理和監督,對農村中國小校的預算執行狀況進行檢查和內部審計;定期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狀況。

農村中國小校的主要職責:認真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各項政策,在校長的領導下,組織學校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研究、確定預算建設草案,報各鄉鎮中心學校彙總,各中心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報送縣教育局;根據學校的實際狀況,按批准的年度預算向縣教育局申報用款計劃,按要求定期報送預算執行狀況報表。

第六條

按照財政“四項改革”的要求,中國小校的財務嚴格實行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採購、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中國小校預算編制制度,各項收入統一編入縣級財政預算,並由縣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國庫管理體制的規定辦理資金支付。

第七條

以鄉鎮中心學校爲單位分別設立中國小財務覈算點,以學校(教學點)爲基本覈算單位,分別按政策規定的標準,覈算中國小經費,各中學和村小(教學點)實行報帳制,但學校的資金所有權、使用權、財務自主權不變。中國小校的賬戶按照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的規定,在本地金融機構開設零餘額賬戶,覈算學校的財務收支,賬戶的管理按照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八條

各鄉鎮中心學校的財務覈算點要有專門人員擔任會計、出納工作一般鄉鎮2-3人,大鄉鎮3-4人。各中學和各國小隻設立報帳員,財務覈算點分別爲各中國小校設立帳本。中學財務覈算點的會計負責爲有關中學代理記帳,國小財務覈算點的會計負責爲各國小代理記帳,並辦理學校的會計覈算、資金收付、會計報表、檔案管理等財會業務。學校可成立教職工選舉推薦產生的民主理財小組,負責對學校每月收支彙總表進行初審,校長終審。學校對會計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第九條從事財務工作的人員務必由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學校財務人員要持續相對穩定,不得隨意撤換和調動。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十條按照財政“四項”改革的要求,中國小校務必編制完全的部門預算,將學校的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統一納入縣級財政預算。

第十一條預算編制原則

預算編制應正確體現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政策、方針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預算法》、《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堅持“量入爲出,收支平衡,保證重點,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得編赤字預算。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

中國小校預算主要包括收入預算、支出預算、政府採購預算。收入預算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預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項目支出等。

中國小校預算編制時應將預算內、外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統籌思考。本着量入爲出的原則,合理安排各項支出,重點保證教職工工資、公用經費、校舍維修改造、資助貧困生等支出。

第十三條預算執行

各中國小校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應視資金的用途,採取網上申請或手工填寫《中國小校用款計劃表》,向教育財務部門提出用款計劃,教育局財務部門對各學校的用款計劃審覈彙總後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教育財務部門分校彙總表對各學校所需資金進行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

第十四條預算調整

中國小的預算執行中原則上不予調整,但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直接影響到中國小正常教育教學活動時,可由中國小校提出預算調整申請。預算調整的申請應包括調整的事項和原因、調整的必要性、調整的金額等。預算調整務必貼合法定程序。

中國小校的預算支出應當按照預算科目執行,即按申請(指定)的用途使用資金。不同預算科目之間的預算資金需要調整使用的,務必報縣財政部門批准,不得擅自改變資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條

中國小校依法從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務必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不得隱瞞、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謀取私利。取得收入時務必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並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財政專戶儲存。

第十六條中國小校的收入主要有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國小校代收的課本費、作業本費等不屬於學校收入,但務必納入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儲存,在學校財務部門透過往來賬戶覈算,代收費收入應與學生結算,多退少補。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條

中國小校的各項支出,務必按國家和當地的統一開支範圍和定額標準執行。嚴格區分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項目經費的使用,保證專款專用。中央和省用於農村義務教育的經費不得挪作它用,中央和省補助的中國小校公用經費不得用於償還各類非債務。

第十八條

中國小校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項目支出、勤工儉學支出、撥出經費、上繳上級支出、結轉自籌基建支出等。

人員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和其他人員支出等。

對個人家庭的補助支出主要包括離退休費、退職費、撫卹和生活補助費、醫療費、住房補貼、助學金和其他補助支出等幾項。

公用支出是指維持學校正常運轉和滿足基本辦學需要而構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專項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取暖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勞務費、租賃費、零星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工會經費、其它日常支出等;專項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設備購置費、專用設備購置費、交通工具購置費、圖書資料購置費、其他專項支出等。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集錦 篇13

1、社區學校開辦資金有各成員單位和狀元街道政府承擔,開辦資金不撤資、不挪作它用。

2、鑑於社區教育的公益性,社區教育的收費要經過物價部門的審批。

3、社區學校的經費使用實行校長一支筆審批,重大支出由校委會討論通過。

4、社區學校所租賃的'場地及財物損壞及其它支出按市價支付。

5、社區學校財務事項一律歸財務處管理,必須建立統一帳目,各部門不得私設外帳,各種教育培訓活動的收費一律按規定標準執行,所受費用一律上帳。

6、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學校在扣除辦學成本,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其他的必需費用後,各成員單位在辦學結餘中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取得回報。

7、用於社區教育的資產及其設備,不得出賣、轉讓或提供擔保。

8、在成員單位進行變更時,須進行財務清算。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集錦 篇14

1、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制定每年的學校財務計劃、年度預決算並進行公佈,總務處應定時向校長報告財務情況。

2、學校財務由一位校長分管,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校內一切獎金都由學校統一收支,集中管理。

3、支付單據一律實行“一票三章制”即所購物品單據由經手人簽字,證明或驗收人簽字,主管人簽字後才能報銷。

4、學校各室各部門實行政費包乾制,經費按年度預算使用,餘留超扣(不能超出預算總額的10%)。

5、購買專控物品或單價500元以上物品須由總務處提出意見,校長審批才能購置。

6、教育經費要保證用於教育事業,專款專用,不準擠=佔、挪用。

7、因公出差的差旅費報銷,必須由分管領導簽名,附上會議通知才能報銷。

8、按國家會計制度妥善保管好會計憑證、帳冊、報表等檔案資料。加強收款收據的統一管理。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集錦 篇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加強鄉鎮衛生院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制定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財政部、衛生部制定的《醫院財務制度》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湖南省所有鄉鎮衛生院。

第三條鄉鎮衛生院以公共衛生服務爲主,承擔所在鄉鎮的公共衛生管理職能,綜合提供預防、保健和基本醫療服務,屬社會公益事業單位。

第四條鄉鎮衛生院人財物全部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統一管理。鄉鎮衛生院分院、醫療點的財務收支必須由鄉鎮衛生院集中管理。

第五條鄉鎮衛生院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財務制度;健全內部財務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堅持厲行節約、勤儉辦院。

第六條鄉鎮衛生院財務管理的任務:合理編制本單位年度預算,認真組織決算;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會計覈算,控制費用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對本院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機構和財務人員

第七條財務負責人由院長或者由院長指定的副院長擔任。年收入超過100萬元(含100萬元)的鄉鎮衛生院,必須設立獨立的財務機構,配備專職的會計、出納人員;年收入在100萬元以下的應配備專職的會計人員(出納人員可以兼任)。會計人員必須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鄉鎮衛生院的會計與出納不能由同一人擔任,實行錢賬分開。

第八條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積極推行轄區內鄉鎮衛生院財務人員委派制,選拔任用優秀的會計人員到鄉鎮衛生院從事財務管理工作。

第九條會計人員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各項財務規章制度,認真審覈每筆收支,對不符合規定的各項收支必須堅決制止,制止無效時可以向上級機關反映,會計人員抵制各種違規收支行爲受法律保護。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十條鄉鎮衛生院的預算是指鄉鎮衛生院根據本院發展計劃而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第十一條鄉鎮衛生院應於本年度11月份末;根據本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下一年度收支預測,編制下一年度收支預算。

第十二條年度預算應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表式、時間和要求編制。

第十三條鄉鎮衛生院的收入、支出應納入預算管理,做到收入按政策執行,支出嚴格執行預算及開支標準,追加預算按程序辦理,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

第十四條編制收支預算必須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證重點,統籌兼顧的原則,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四章收入與支出管理

第十五條鄉鎮衛生院的收入是指鄉鎮衛生院在醫療衛生業務活動中,按照政策規定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醫療收入、藥品收入及其他收入。

第十六條鄉鎮衛生院要嚴格執行國家物價政策,建立健全各項收費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鄉鎮衛生院在醫療衛生業務活動中,取得的收入必須開據財政部門統一監製的收款票據,當日收入當日結算、當日送存銀行。爲保證日常零星開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庫存現金限額管理制度,庫存限額一般不超過三天的日用量。

第十八條鄉鎮衛生院財務部門對各種收款票據和有價證券要嚴格管理,指定專人保管,領用時按統一編號進行登記,收回時及時簽收和辦理覈銷手續。

第十九條鄉鎮衛生院的支出是指鄉鎮衛生院在醫療衛生業務活動中,實際發生的人力和物力資金耗費,包括醫療支出、藥品支出、其他支出,醫療收支和藥品收支必須分別覈算。

第二十條按照規定編制支出預算,必須堅持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的原則,嚴格執行支出預算。

第二十一條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對於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鄉鎮衛生院制定標準後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批准後執行。

第五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二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動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貨幣資金、應收款項、存貨等。

第二十三條鄉鎮衛生院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貨幣資金內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鄉鎮衛生院庫存現金按照規定支付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加班費、離退休人員費用;支付向個人收購用於實驗的動物、農副產品;以及支付出差人員的差旅費和零星開支等。

第二十五條應收款項是其他有關單位或個人對債權人(鄉鎮衛生院)資金的佔用,必須嚴格控制應收款項的額度和收回時間,及時組織結算和催收。

第二十六條存貨是衛生院在開展醫療衛生和業務活動中爲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衛生材料、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藥品等,必須建立採購、入庫、出庫以及保管制度。藥品實行“金額管理、數量統計、實耗實銷”的管理辦法,不得以領代銷,以存定銷。

鄉鎮衛生院的藥品按零售價計價覈算,其實際購進價與零售價的差額爲進銷差價,月末按當月藥品銷售額和藥品綜合差價率計算藥品銷售成本。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200元以上、專業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固定資產分爲5類:房屋建築物、專業設備、一般設備、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

第二十八條購入固定資產,按購入價格、包裝費用、運輸裝卸費用、安裝調試費用和進口設備的進口稅金等計價。新建的房屋建築物,按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前發生的實際支出計價。在原有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築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擴建發生的實際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發生的拆除的固定資產原值和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後的餘額計價。自制的固定資產,按製造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成本計價。

借款購建的固定資產,安裝完畢交付使用前發生的借款利息也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接受捐贈固定資產,按市場同類固定資產價格計價;上級部門無償調撥轉入的固定資產,按調撥轉入價格計價。

第二十九條固定資產按賬面價值一定比率提取修購基金(見附件),用於固定資產的更新,具體比率由各鄉鎮衛生院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和使用年限覈定,上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批准後執行,比率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

第三十條鄉鎮衛生院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盤盈的固定資產,經主管部門批准後按同類固定資產價值增加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盤虧和損毀的固定資產,應查明原因並按規定審批程序報經主管部門批准後,衝減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

第三十一條固定資產的清理報廢和轉讓,一般性資產價值200元以內(含200元),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後覈銷。200元以上的專用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經有關部門鑑定並報經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財政部門批准,其變價淨收入(包括保險公司和過失人的賠償)轉入修購基金。

第三十二條固定資產必須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實行專人管理。財務部門設置總賬,明細分類賬,對於大型貴重設備實行責任制,指定專人管理,制定操作規程,建立設備技術檔案和使用情況報告制度。

第三十三條鄉鎮衛生院自行購置價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醫療設備,要科學論證,經院委會或職工大會討論通過,按國家有關規定報經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批准,按規定執行招標採購。

第三十四條鄉鎮衛生院的淨資產是指鄉鎮衛生院的資產減去負債後的餘額,包括事業基金、固定基金。

第三十五條事業基金是指發展衛生事業未限定用途的資金,包括單位歷年滾存結餘資金、單位以國有資產形式投入的未限定專門用途的資金、資產評估增值等轉入形成的資金。

第三十六條固定基金是指鄉鎮衛生院固定資產佔用的資金。

第三十七條專用基金是指按照規定提取或設置的具有專門用途的資金,包括修購基金、職工福利基金、其他基金。

修購基金是指鄉鎮衛生院按照固定資產使用年限、規定比率提取的用於固定資產更新、大型修繕的資金。

職工福利基金是指按工資總額的3%提取,用於職工福利的資金。

其他基金是指鄉鎮衛生院按照有關規定提取或設置的住房基金和其他基金。

第六章財務清算

第三十八條鄉鎮衛生院因故撤銷合併時,應當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在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的監督指導下,按有關規定成立清算機構。清算機構負責制訂清算方案,對衛生院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理,對現有資產進行重新估價,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債權清單、債務清單。通知所有的債權人在規定期限內向清算機構申報債權,提出財產作價的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受、劃轉和管理工作。清算期間,未經清算機構同意,任何組織機構和個人不得隨意處理鄉鎮衛生院財產。

第三十九條在宣佈鄉鎮衛生院終止前六個月,下列行爲無效:無償轉讓財產;非正常壓價處理財產;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放棄應屬於鄉鎮衛生院的債權。

第四十條鄉鎮衛生院清償的順序:

1、清算期間發生的費用。

2、應付未付鄉鎮衛生院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障費等。

3、債權人的各項費用。

4、剩餘資產經衛生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覈准後併入接收單位或上交主管部門。

5、鄉鎮衛生院被清算財產不足以清償的,應按照比例進行清償。

第四十一條鄉鎮衛生院清算完畢,清算機構應當提出清算報告,編制清算期間的收支報表,驗證後,報送衛生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或主辦單位審查備案。

第七章財務報告與分析

第四十二條鄉鎮衛生院應當按月、季、年度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送財務報表和財務報告。

第四十三條財務報告是反映鄉鎮衛生院一定時期的財務狀況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總表、醫療收支明細表、藥品收支明細表、基金變動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財務分析內容包括鄉鎮衛生院的業務開展情況分析、財務收支與財務狀況分析、結餘分配與資金增減變動分析、勞動生產率和效益分析、財產物資利用分析等。

第四十四條在辦理年度決算前,應對財產物資、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盤點,並編制盤存表,對盤盈、盤虧、報廢等應按本辦法及時處理。

第八章財務監督管理

第四十五條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鄉鎮衛生院財務工作的監督管理,加強對鄉鎮衛生院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並形成規範的監督考覈制度和培訓制度,不斷提高鄉鎮衛生院財務管理水平。

第四十六條鄉鎮衛生院要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有關政策和財政法規制度、財經紀律,實事求是地反映本單位的財務收支、財產物資管理以及收費制度執行情況,自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四十七條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對鄉鎮衛生院違紀違規行爲視情節輕重,對單位負責人給予通報批評、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由省衛生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中如有與國家和省裏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和省裏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條本辦法自**年5月1日起執行。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集錦 篇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爲規範和加強中國小校的財務管理,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國發〔20xx〕43號)文件精神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國小校財務制度》,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全縣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國中、職業國中、九年一貫制學校、普通國小、特殊教育學校,高級中學等也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

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堅持量入爲出,勤儉辦學;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羣衆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四條

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部門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政府採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覈算和監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按照農村義務教育“以縣爲主”的管理體制要求,以中國小經費實行“校財局管”的管理辦法,並由縣級財政、教育行政部門及農村中國小共同組織實施。

縣級財政部門的主要職責:按有關政策和要求,組織預算編制工作,按規定程序和時間下達預算控制數和批覆農村中國小預算;按批准的農村中國小年度預算和用款計劃,及時撥付資金。每年新學期開學前,要按國庫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的辦法,保證農村中國小運轉資金及時到位;對農村中國小預算執行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使用效果進行考覈;定期向縣級人民政府報告農村中國小預算執行狀況;定期向上級財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狀況。

縣級教育部門的主要職責:在編制好本級教育行政部門預算和執行部門預算的前提下,組織、指導農村中國小校編制本單位年度預算草案,彙總報送同級財政部門;根據縣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和預算批覆,向各農村中國小下達預算控制數和年度預算;彙總審覈農村中國小校用款計劃,及時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加強教育經費的管理和監督,對農村中國小校的預算執行狀況進行檢查和內部審計;定期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狀況。

農村中國小校的主要職責:認真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各項政策,在校長的領導下,組織學校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研究、確定預算建設草案,報各鄉鎮中心學校彙總,各中心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報送縣教育局;根據學校的實際狀況,按批准的年度預算向縣教育局申報用款計劃,按要求定期報送預算執行狀況報表。

第六條

按照財政“四項改革”的要求,中國小校的財務嚴格實行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採購、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中國小校預算編制制度,各項收入統一編入縣級財政預算,並由縣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國庫管理體制的規定辦理資金支付。

第七條

以鄉鎮中心學校爲單位分別設立中國小財務覈算點,以學校(教學點)爲基本覈算單位,分別按政策規定的標準,覈算中國小經費,各中學和村小(教學點)實行報帳制,但學校的資金所有權、使用權、財務自主權不變。中國小校的賬戶按照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的規定,在本地金融機構開設零餘額賬戶,覈算學校的財務收支,賬戶的管理按照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八條

各鄉鎮中心學校的財務覈算點要有專門人員擔任會計、出納工作一般鄉鎮2-3人,大鄉鎮3-4人。各中學和各國小隻設立報帳員,財務覈算點分別爲各中國小校設立帳本。中學財務覈算點的會計負責爲有關中學代理記帳,國小財務覈算點的會計負責爲各國小代理記帳,並辦理學校的會計覈算、資金收付、會計報表、檔案管理等財會業務。學校可成立教職工選舉推薦產生的民主理財小組,負責對學校每月收支彙總表進行初審,校長終審。學校對會計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第九條從事財務工作的人員務必由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學校財務人員要持續相對穩定,不得隨意撤換和調動。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十條按照財政“四項”改革的要求,中國小校務必編制完全的部門預算,將學校的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統一納入縣級財政預算。

第十一條預算編制原則

預算編制應正確體現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政策、方針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預算法》、《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堅持“量入爲出,收支平衡,保證重點,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得編赤字預算。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

中國小校預算主要包括收入預算、支出預算、政府採購預算。收入預算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預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項目支出等。

中國小校預算編制時應將預算內、外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統籌思考。本着量入爲出的原則,合理安排各項支出,重點保證教職工工資、公用經費、校舍維修改造、資助貧困生等支出。

第十三條預算執行

各中國小校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應視資金的用途,採取網上申請或手工填寫《中國小校用款計劃表》,向教育財務部門提出用款計劃,教育局財務部門對各學校的用款計劃審覈彙總後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教育財務部門分校彙總表對各學校所需資金進行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

第十四條預算調整

中國小的預算執行中原則上不予調整,但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直接影響到中國小正常教育教學活動時,可由中國小校提出預算調整申請。預算調整的申請應包括調整的事項和原因、調整的必要性、調整的金額等。預算調整務必貼合法定程序。

中國小校的預算支出應當按照預算科目執行,即按申請(指定)的用途使用資金。不同預算科目之間的預算資金需要調整使用的,務必報縣財政部門批准,不得擅自改變資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條

中國小校依法從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務必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不得隱瞞、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謀取私利。取得收入時務必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並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財政專戶儲存。

第十六條中國小校的收入主要有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國小校代收的課本費、作業本費等不屬於學校收入,但務必納入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儲存,在學校財務部門透過往來賬戶覈算,代收費收入應與學生結算,多退少補。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條

中國小校的各項支出,務必按國家和當地的統一開支範圍和定額標準執行。嚴格區分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項目經費的使用,保證專款專用。中央和省用於農村義務教育的經費不得挪作它用,中央和省補助的中國小校公用經費不得用於償還各類非債務。

第十八條

中國小校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項目支出、勤工儉學支出、撥出經費、上繳上級支出、結轉自籌基建支出等。

人員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和其他人員支出等。

對個人家庭的補助支出主要包括離退休費、退職費、撫卹和生活補助費、醫療費、住房補貼、助學金和其他補助支出等幾項。

公用支出是指維持學校正常運轉和滿足基本辦學需要而構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專項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取暖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勞務費、租賃費、零星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工會經費、其它日常支出等;專項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設備購置費、專用設備購置費、交通工具購置費、圖書資料購置費、其他專項支出等。

學校財務資產的管理制度2

學校財務內控制度,是根據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制訂的有關規章制度,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而制定的學校內部財務工作的行爲規範、行爲準則,是學校財務工作統一要求、協調行動、健全網絡的依據。按照上級部門的有關要求,根據量力而行、勤儉辦校的精神,爲確保我校教育教學的順利開展,特制訂我校財務內控制度。

一、預算管理:

1、學校應按規定的程序和時間編制年度預算計劃。全部收入納入預算,並根據收入情況統籌安排各項支出。預算外資金必須按規定全部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

2、學校須嚴格執行經批准的預算計劃,堅持收支平衡的原則,不得超預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況需調整後逐級上報。

3、學校的銀行存款賬戶的開設和變更均應報財政部門批准。任何部門均不得私設“小金庫”。

4、學校在每個預算年度末,應編制本年度決算草案,並在規定期限內上報。並在校務公開欄內公開。

二、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學校爲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撥款、預算外收入、事業及經營服務性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項收入。

2、學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收費規定,依法組織各項收入,籌措教育經費。任何部門不得緩交、截留或擅自支出應交款項,更不得隱匿不報。

3、學校的一切收費行爲須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依,所有收入都要開列合法的收據,禁止一切亂收費。

4、學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賬,並及時存入學校開設的銀行賬戶。伙食費入單食堂賬。

三、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2、學校須根據支出預算,體現勤儉辦校的原則。嚴禁濫發獎金、補貼、津貼和實物。

3、根據支出計劃,建立申購制度,按金額額度分級審批。

4、支出憑證須有經手人、驗收人、分管領導簽字方可入賬。

5、注重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做到內容完整,憑證合法,手續齊全。

四、資產管理:

(一)現金管理:

1、學校所有一切現金收入,均須及時存入銀行。

2、財務人員存放的備用金實行限額管理,一般根據實際按銀行覈定的三至五天的日常開支額度,庫存現金超過額度應及時存入銀行。

3、財務人員每日按時記好現金日記賬。

4、財務人員應定期對賬,保證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5、任何人不得挪用現金,不得以借據“白條”抵庫。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嚴格遵守銀行存款的管理制度,按規定開設銀行賬戶。

2、自覺接受銀行的監督,不準出借銀行賬戶。

3、支票、銀行印鑑必須由出納、會計、分管領導分開保管。

4、及時與銀行對賬,發現問題立即查詢。

5、按照財務要求做好銀行日記賬。

6、每週將資金運轉情況報校長室。

(三)財產物資管理:

1、財產物資按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設立固定資產、低值耐久及低值易耗品賬目,每月由總務主任檢查一次。建立專項管理制度,並與校內各級處室、班主任及教師簽訂校產管理責任書。

2、所有財產物資均按請購、驗收、領用、保管、登記、使用、維修、處置等制度執行,執行情況每學期由財產保管員向總務主任彙報一次。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3、學校每年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點,按有關規定辦好報損和報廢手續。報損報廢要逐級申報、審批。

4、學校不定期對財產物資的管理情況進行抽查,並做好記錄。

(四)票據領用制度:

1、各種票據由會計人員向有關部門領取。領取後,按票據種類分門登記造冊。

2、班主任等人員需使用相關收費收據時,應向財務部門領用,並依次編號逐一登記。各種票據不能混用。

3、各班學雜費收據應在期初收費結束後一週內及時上交,收回記賬聯裝訂成冊,並同收費清單核定有無差錯。各種存根在年末也應收回,登記造冊存入檔案室。

4、開具收據時,摘要欄內寫明收費項目,金額不得塗改,字跡端正清楚,並加蓋收款人、單位財務章。

五、經費報銷制度:

(一)辦公費使用範圍及規定:

1、範圍:辦公費主要用於學校添置辦公用品、教師差旅費、學校門窗及檯凳小修理、支付水電費等。不得移作它用。

2、購置的辦公用品及其它支出要符合上級有關規定和本校規定的申購流程和報銷制度,履行相關手續後再予以辦理。對校產設備作好詳細的登記,每學年末由保管員將校產設備有關情況報總務處、校長室。

3、購置的物資應有經辦人,在購置前經總務主任審覈、分管副校長及校長審批。

4、購置物品一律待入庫後,再憑領用單領取使用,購物發票由經辦人、保管員簽字、承辦部門領導、總務主任、分管副校長、校長審批後報銷。

5、凡上級調撥物資、各單位捐贈物資均要進倉入賬,校產管理員記好賬。

(二)差旅費報銷規定:

1、兩個相符:差旅費票價必須與報銷相符,實際車程價與報銷價相符。

2、差旅費報銷要做到月月清,有效期限原則上爲一個月。

3、簽字順序:經辦人填寫好差旅費報銷單,各部門負責人審批,校長審批。

4、出市學習、考察、療養、休養等按標準報銷。

(三)學生代管費等費用預收及退款結算規定:

1、向學生收費,一律按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收取。不得超收或欠收。

2、收取的所有費用一律通過銀行代收,確需收取現金的,學校財務按規定開具收據,並及時存入銀行賬戶。

3、每學年末將學生代管費的預收款結算一次。清單發至學生家長,多退少不補。任何退款必須辦理以下手續:

(1)造好清退表冊;

(2)學生逐個簽字;

(3)總務主任複覈,校長審批,交財務處入賬;

(4)領取現金退給學生。

六、申購驗收制度:

1、辦公用品採購應按教育局的相關規定,由學校按集中採購。總務處負責成立招標小組,通過比選方式確定供應商,報校長會集體決議後,再與供應單位簽訂採購合同;各部門需要日常辦公耗品申購時,申請人員應報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集中報總務處主任審覈,並安排人員負責採購購;如涉及部門辦公設備更換與購買,須單提出申請,並填制《物品採購申請單》按規定的流程予以辦理。

2、各處室及專業部的零星物品採購須按物品申購流程,由申購人填寫《物品採購申請單》,分別由部門負責人、分管副校長簽字後,再交校長審批。凡是在1萬元以上固定資產購買由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後,再按規定的流程予以辦理。

2、儀器、設備、圖書、資料等由教務處、學生處、校辦或總務處落實專人負責訂購,事先須報請校長審覈通過。

3、所有物品(購買或調換)均需驗收後,由相關人員進行入庫登記,按《校產管理制度》。

4、領用物品須按《辦公用品領用管理制度》辦理有關領用手續。

七、報廢報損制度:

1、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無法修理,可以報廢。

2、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一次修理費用超過原價的一半,可以報廢。

3、報廢報損儀器、設備及器材須填寫報廢報損申請單,逐級報批。

4、經批准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及器材,要及時到財務部門銷賬,同時調整教學儀器、設備賬冊。

5、已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及器材,可拆卸零件作維修使用,或交總務部門處理,不得繼續存放在儀器室內。

八、會計檔案管理:

1、按照《會計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檔案室負責對會計檔案定期歸集、審查覈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

2、每年年終後形成的會計材料,應由會計裝訂立卷,並保存一年備查。次年按上級規定,由會計編造移交清冊,送學校檔案室統一保管。

3、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年限,按規定分永久、定期兩類進行歸檔。

4、財務人員調離崗位,須辦妥會計資料交換手續,有移交時的遺留問題,應寫出書面材料進行說明。

5、除上級主管局查賬和物價部門年審外,會計檔案的查閱、憑證的複印,都應徵得學校領導的批准方可。

學校財務資產的管理制度3

一、加強預算管理,堅持審批制度

1、學校年初要遵循“量入爲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做好預算。每月要編制月份計劃,報總校審批,方可實施。

2、學校根據總校安排報賬時間,及時報賬。報賬同時,報下月支出計劃,經總校批准後方可實施。

3、固定資產購建和日常修理,單價在3000元以上或總造價在1萬元以上的支出,在年初預算時要負有專項說明,執行前必須事前提出書面申請

二、加強學校收費管理

1、嚴禁設立“小金庫”,不得將收入作爲往來款項進行覈算。

2、對不符合規定的票據,學校財產機構不得使用。

3、嚴禁違反規定,巧設項目向學生收取費用。如統一發動、購買練習冊,按人頭收取班級活動費,強制保險等。

4、不扣留、挪用各種收費,足額、及時上繳總校。

三、支出管理

1、學校的財務收支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的一切重大開支和重要的經濟事項的決策,應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並做好會議記錄備查。

2、財務機構內部分工做到帳、物分開,報賬員不兼任檔案管理、財務保管工作。

3、禁止在支出過程中變通、變造現象,保持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有效。

4、因總校取消了國小招待費,需要煙、飲料、水果等招待物品時,及時到總校聯繫購買,總校不予購買或不批准購買,則任何人來校不特殊招待。否則誰擅自購買誰付賬。

5、培訓費報銷程序及標準:

(1)教育局文件——填培訓卡——學區校長簽字——會計處覈銷。

(2)縣內培訓,車費10元,住宿費20元以下(有票據);市內70元以下車費,30元以下住宿費(有票據)。沒有統一夥食安排的,市內每天補助5元,市外每天補助8元。

(3)培訓回來及時到總校覈銷培訓費,過月單據不予覈銷。

6、爲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學校領導積極向總校反映,申請小額備用金,以保證學校急需的臨時性支出需要。

四、財產管理

1、低值易耗品學校建立明細帳,由學校保管員及時記錄、存檔。

2、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到人,發生人員變更時做好交接手續,詳細盤點。物品非正常損壞或丟失,責任人照價賠償。

3、學校物品一律不許外借,外借不能收回時,保管員、外借人平均折款賠償。

五、檔案管理

1、報賬員對文件、制度、報表、預算決算及重要合同,定期歸檔、審查、整理立卷。

2、檔案要有目錄,並裝訂成冊,防止丟失或毀壞。

學校財務資產的管理制度4

爲了使學校財務管理工作制度化,規範化,財務工作有據可查,有章可循,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財務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則

學校財務管理實行集中管理原則,全學區的財務收支,在校長領導下,按照財務制度,由中心校財務室統一收支,各村組辦學經費按校內分配製度由中心校統一下撥,村組負責人管理使用,同時要向中心校財務室報帳,接受其管理和監督。

(二)財務收支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堅持收支“兩條線”,一個口子進,一個口子出,做到增收節支,勤儉辦學,嚴禁輔張浪費,將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

2、實行實記入帳制,堅持做到收支有依有據,嚴禁收入不出據,收入不入帳,多收少記和“小金庫”,嚴禁支出無憑據,使用無效票據和多支多報。

3、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杜絕教師私自亂收費現象發生。

4、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報銷制度,堅持報銷標準,控制出差人次數,出差人員須經學校派遣方可出差,否則不予報銷費用。

5、學校財務收支應有計劃,避免盲目支出,保證學校教職工基本福利待遇的落實,保證學校的正常運轉,保證有計劃的.償還下欠債務和學校的進一步發展。

6、實行帳款分離,會計管帳不經手現金,出納經手現金不管帳。

(三)現金管理

1、學校現金實行銀行開戶管理,任何收入必須堅持先入行後支出,杜絕坐收坐支。

2、學校出納手中現金原則上不得超過1000元,否則若因現金被盜,後果自負。

3、學校出納必須按時收好學校一切經費並及時入庫,按學校規定時間完清一切經費,嚴禁任何人抓挪學校公款。

4、學校職工原則上不得借用學校公款,若因特殊情況借款300元以下可由出納視其情況借支,但必須保證按期如實收回,否則由出納自行負責。300元以上借款需經校長簽字同意後方可借出,如經辦人不按規定辦理借款屬個人行爲,後果自負。

(四)支出票據的使用和管理

教職工福利,津補貼發放,使用工資發放清冊或領條,節假日加班補貼和有關活動補助,由經辦人開條,校長審覈,會計制單後,校長簽字發放。對外收費、購物、乘車、住宿、招待等業務開支必須使用國家規定的有效票據,務工開支必須使用稅務票據。堅持報銷票據要素齊全,所有支出票據須有經辦人簽字,校長審覈後方能報銷。

(五)購物管理

大宗物品嚴格按照教育局購貨渠道、質量、價格進行購置,嚴禁任何人私自訂購教儀,桌凳,校服,教輔資料等大宗物品。嚴禁任何人以私人名義私自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學生用品或其它商品。學校購置辦公設備,教學設備設施,金額500元以下,由分管人員安排,經請示校長同意後執行,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行政辦公會研究決定後執行;10000元以上大宗物品由學校行政辦公會研究報教育局領導審批後執行。學校購置的一切物品發票,須註明經辦人和驗收人,校長審覈簽字後方能報銷。

(六)財務監督

自覺接受上級各部門的檢查監督,保障財務人員的財務監督,財務人員按照《會計法》對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的行爲有權提出意見,督促學校糾正。加強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財務人員按月注好帳,交校長審閱後,定時在校務公開欄公佈,期初財務收支計劃,期末財務決算,提交全體教師會或教代會審議。

(七)學校建設和資產管理

學校修建(含職工集資房)30萬元以上工程,嚴格按國家規定程序辦理。小型維修和排危工程,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要儘量從節約出發,精打細算,用較少的錢辦較多較好的事。所有學校建設工程按教育局文件自學接受職能部門的審計和監督。學校資產必須按《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管好用好,做到分類造冊進入固定資產帳目,杜絕資產流失。

學校財務資產的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爲規範學校的財務行爲,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本校的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

第3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覈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閒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根據我市教育局xx年1月1日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採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覈算。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一、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1、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狀況,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爲,應予抵制,並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2、審覈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貼合會計工作規範的要求,是否貼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並且退回經辦人。

3、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帶給反映學校經營狀況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並就預算執行狀況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覈算,並就月預算執行狀況進行分析。

4、審覈記賬憑證,審覈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5、嚴格審覈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覈學校收繳費是否貼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6、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覈對賬實是否相符。

7、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係,做好服務工作,用心配合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8、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佈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9、協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係。

10、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範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並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2、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與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二、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第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狀況、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複覈,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狀況的諮詢;

4、瞭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狀況,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推薦;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三、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並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並與會計賬覈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務必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並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務必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務必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狀況,務必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計、複覈、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學校預算管理

第7條: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資料是支出預算。

第8條: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覈算。

第9條: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餘”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並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狀況,批准下學年度的預算。

爲保證學校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董事會一般應於每學年度開學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准學年度預算方案。如因故未獲批准,校長有權根據學校的實際狀況,先行支付相關費用,待預算方案獲得批准後,先行支付的費用應納入批准的的預算方案。

校長在批准的預算資金範圍內,根據學校的教育教學狀況,決定預算內資金的具體使用。

第10條:預算的調整學校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如果國家相關政策或法規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能夠報請學校董事會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學校根據董事會的相關批覆,重複前款相關程序。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1條: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學雜費收入。

第12條: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學校從財政(教育)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經費,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門按學校收取的公辦學生的學位數撥付學校的事業經費。

二、學雜費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價部門覈准收取的應收費用,主要是學生繳納的學雜費。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範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利息收入等。

第13條:學校務必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務必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範圍和標準,並使用貼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務必全部納入學校賬戶,統一管理,統一覈算。

第14條:學校收費管理的具體規定

一、學校收費項目的規定

1、學雜費,即向學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費。

2、學習、生活用品費(即代收款項),用於學生日常生活、學習的用品。

3、其他費用,指未納入上述收費項目,但按政府部門規定、根據學校教育教學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費用。

二、收費人員的規定

1、教育成本費、代收款項統一由財務部或由學校授權招生辦收取,其他人員或部門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學生零星款項(如校服、紅領巾款)由生活教師(走讀生由班主任)收取,並及時交到財務部。

3、學生的市外交通費由校車長代爲收取,電話磁卡費由總務處代爲收取,統一交到財務部。

4、對於其他因工作需要確需由非財務部收取的費用,務必事先徵得財務部的同意,並在其指導下才能收取,否則作違規處理。

5、其他費用的收取按財務部的相關規定辦理。

三、收費金額的規定

1、成本費按學校規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項按家長選取的就讀方式收取。

2、對於本花園的物業業主子女,須持集團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證明,按規定享受優惠。

3、教職員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學,其成本費收費按學校規定辦理,先到人事部辦理預審手續,經校長批准同意後,按批准的金額收取。

4、其他費用的收取,按物價部門批准、由學校公示的價目表收取。

四、收費流程

(一)學費及代收費

1、老生:家長選取就讀方式——》財務派發繳費通知——》家長繳費(現金/存摺/銀行轉賬)——》財務彙總學生就讀方式統計表並報總務一份——》總務製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帶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取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帶給服務。

2、新生:家長選取就讀方式——》招生辦辦理入學手續——》家長繳費(現金/存摺/銀行轉賬)——》總務製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帶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取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帶給服務。

(二)市外交通費校車長期統計學生乘車考勤——》校車管理員彙總——》校車長簽字確認(電子表格發財務)——》財務審覈彙總——》校車長定期收取車費並上交財務。

五、其他

1、財務部於每學期開學前按規定製定價目表,置於校內網,以供查閱。

2、財務部每學期定期(如一個月一次)帶給學生就讀方式明細表給學部,學部生活老師或班主任應認真進行覈對,如有學生交費與服務不符的,應通知家長向學部辦理轉檔手續。

3、學生臨時休學的,學部應於三天內書面通知總務及財務,以便辦理暫停服務手續,待最終確定結果後,再按規定辦理正式手續,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學部相關負責人員承擔。

4、校財務部將不定期對學生交費狀況進行現場覈對,將覈對結果告知校辦。校辦應將覈對狀況作爲當月績效考覈資料之一,如現場覈對結果與實際狀況有出入,將對直接職責人員(如生活老師、班主任、學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並直接從其當月績效工資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費管理,參照現有相關規定辦理。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5條:支出是指學校爲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6條:學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營業務成本: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其資料包括與教學直接相關的教師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教研活動支出、教學資料支出和其他費用等。

(二)管理費用:包括教師以外的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修繕費、取暖費、物業費等。

(三)財務費用:包括利息支出、匯兌損失及相關手續費等。

(四)營業外支出: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支出,如固定資產的盤虧等。

第17條:學校開展非獨立覈算經營活動,務必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爲前提。在開展非獨立覈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並按照必須的比例合理分攤。

第18條: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學年度初由校董事會批准的年度預算計劃。超預算支出項目,報董事會批准後,由財務主任及財務副主任共同簽字確認、由校長審批後方可執行。

第19條: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20條:學校的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年度淨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條:年度淨收益是指學校年度收入扣除辦學成本後的餘額。能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餘部分併入學校結餘。

第22條: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學校應當從年度淨收益中,按不低於25%的比例提取學校發展資金,用於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按不低於5%的比例提取獎學助學基金,用於支付學生獎學金、助學金、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報酬及困難學生補助等;按不低於10%的比例提取風險保證金,用於學校發生意外事故和學校終止的善後處理。

本條各項資金提取累計未使用總額到達本年度預算支出總額的70%時,不再進行提取。

各項基金的使用須在年度預算內做專項預算並報董事會批准後實施。剩餘部分按國家相關規定,由校董事會決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23條:資產是指學校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24條: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25條: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會款項、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爲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從企業會計制度相關規定),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職責,經規定程序批准後覈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26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持續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爲固定資產管理。學校的固定資產分類及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築物,折舊年限爲20年;

二、專用設備、交通工具和陳列品,折舊年限爲10年;

三、一般設備、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爲5年。

上述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定,可根據國家相關財務制度進行調整。

第27條: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後覈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鑑定,報校董事會批准。

第28條: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的程序及時處理。

第29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爲使用帶給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及其他財產權利。學校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第八章:負債管理

第30條:負債是指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31條:學校的負債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代管款項等。代管款項是指學校理解委託代爲管理的種類款項,該類款項的管理原則爲按實收取、按實支付、多退少補,不能有結餘。

第32條: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並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第九章:財務清算

第33條: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或校董事會決議等,學校發生劃轉撤併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34條:學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業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監督指導下,對學校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並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35條:學校的財務清算結束後,經業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審覈批准後,分別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章: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36條:財務報告是反映學校必須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學校應當定期向各有關主管部門、校董事會及其他有關報表使用者帶給財務報告。

第37條:學校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狀況表、現金流量表、有關附表及財務狀況說明書。

財務狀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學校收入及支出、年度淨收益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38條: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當按照業務主管部門及校董事會的規定和要求,根據學校財務管理的需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資料包括學校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狀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善措施等。財務分析指標包括預算收支完成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佔總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學生人均支出增減率等。學校能夠根據本校特點及不同時期的實際狀況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第十一章:會計檔案管理及其他

第39條: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檔案是學校經營活動過程中構成的財務會計資料、文件等。

一、會計檔案的資料,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報告、查賬報告、驗資報告、財務管理制度、會計制度、學校章程、合同、協議、權利證書、繳費名冊等。

二、會計檔案的整理與裝訂會計檔案在歸檔之前應分類整理、裝訂,會計檔案封面的資料應填寫齊全,相關人員簽字蓋章確認。

三、會計檔案保管1、學校財務部應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好學校會計檔案;2、對於會計檔案的歸檔務必製作歸檔清冊,相關保管人員、經手人員、借閱人員務必在清冊上簽字,以明確職責;四、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爲15年;2、銀行對賬單及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爲15年;3、會計賬簿爲15年;4、會計報表及會計報告類爲15年;5、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爲25年;6、年度決算會計報表爲永久保存;7、會計檔案歸檔清冊爲25年;8、合同、章程、協議、驗資報告、權利證照、許可證、繳費名冊保管期爲公司存續期。

第40條:財務人員工作移交制度財務人員工作移交,是指財務工作人員崗位變動(辭職、離職、調崗)時,爲持續財務工作的連續性,對某一財務崗位進行交接的一項工作。

一、須辦理財務工作移交的事項1、經管人員崗位變動,如內部調動、換崗等;2、經管人員辭職、離崗等;3、經管人員臨時離崗(3個月以上)。

二、移交人員的職責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完成填制;2、尚未登記會計賬目的,應當完成登記,並在最後一筆餘額後加蓋經辦人員印章;3、整理好自己所管理的有關資料,並就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資料交與接交人;4、將自己所經管的現金、支票、發票、物資、材料、證件、印章等編制清單,逐項清點;5、對自己所經管的工作詳細地向接交人員交待清楚,直到接交人員能夠完全延續移交人的工作爲止。

三、接交人的職責

1、對接手的物資、資料、證件清單逐項清點,如有疑問,應向移交人詢問;

2、對自己所接手的工作,應詳細向移交人詢問清楚,直到能夠將所接管的工作延續性地開展爲止;3、涉及到債權債務的,應當逐項覈實清楚,防止壞賬、呆賬的出現。

四、監交人的職責1、協調解決交接雙方爭議,不能解決的應上報處理;2、透過交接工作,檢驗財務工作,檢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問題的方法,以不斷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五、交接職責1、監交人應對交接過程中出現的爭議予以及時解決或上報解決,否則,由此引起的後果,由監交人負責;2、移交人對移交前所經管的工作承擔職責,接交人對接管後的工作承擔職責;3、由移交人沒有向接交人交待的事項引起的後果,由移交人負責;4、對移交時急需處理的事項,接交人應當及時處理,否則,由此引起的後果,由接交人負責;六、移交工作的監交人員1、會計、出納人員的工作移交,由財務主任監交;2、財務主任的工作移交,由上級領導指定授權人監交。

第十二章:附則

第41條:本制度由學校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42條: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學校財務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學校財務資產的管理制度6

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文件《x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制度的通知》以及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有關要求。爲進一步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範學校財務管理的過程和行爲,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使有限的農村義務教育保障經費充分爲教育教學服務,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結合我鎮實際,制訂xx鎮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管理原則、任務和體制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加強覈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3、財務管理形式: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校財局管、集中管理、分校覈算”的體制。

二、入帳管理

各學校應加強收入管理,凡學校收入一律存入xx縣財政局綜合股帳戶(帳號:),嚴禁不存入或少存入,私設小金庫。若上級審查有私設小金庫,所沒收的資金和罰款,由校長承擔沒收的資金和罰款金額的70%,總務承擔30%的責任。以下資金需及時存人帳戶。

1、收取的教師房屋租金;

2、各種手續費(科書、保險和其他發生的手續費用);

3、勤工儉學收入(商店、土地、食堂、林地、房屋等以出租承包合同爲依據);

4、上級補助資金(以現金形式);

5、各種捐集資;

6、學前班管理費(以每學期開學學生報到人數爲依據); 1

7、其他收入(①教師出勤,②學校出售的財物,③學校收取教師的水電費,④學校收取教師的燃料費,⑤教師剩餘的獎懲資金)

三、預算管理

根據《xx縣中國小預算管理實施細則》以及國家有關《預算法》的有關要求,在預算管理中,各學校要成立預算管理領導機構,負責金費預算的支出科目,本着預算從實,管理從嚴的原則,認真編制好學校的預算工作,在預算過程中,培訓費必須大於總經費的5%,招待費控制在5%以內,校舍維修建設經費必須大於總經費的20%,各學校每年必須對資本性支出逐年增加預算改善學生課桌。具體預算科目及預算方法依據《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預算編制輔導讀本》。

四、支出管理

各校根據預算編制情況,每月5日前到中心學校總務處報帳,報帳前各學校認真做好收支明細帳,國小每月在教師例會公佈本月收支情況,中學每月在行政會上公佈本月收支情況。對在支出過程中弄虛作假套用國家資金,經查實情節嚴重的上報教育局紀委給予處分。

寄宿制學校每次報賬前需提交上個月學生食堂覈算材料,提交不出來的中心學校將拒絕與該校的任何賬務往來。

五、票據管理

1、票據的各種科目要齊全,不得塗改、挖補,確保票據的真實性。

2、固定資產的票據必須有相關政府採購審批表,並填寫固定資產增減證明單一式四份,交三份到中心學校進行報賬。

3、學校維修和建設需提前以書面形式保中心學校審批同意後方可進行。驗收時必須有中心學校工程辦參與驗收並有總務處審覈。

4、代開須有代開證明覆印件,發票上必須有納稅人私章。

5、招待費要儘量減少陪餐人員,嚴格控制招待費,招待須提前

鄉中心學校彙報,徵得中心學校相關掛校領導同意後方可進行接待。

6、出差、培訓必須有上級文件及通知要求,並且車船票伙食補助必須與上級文件要求一致。飛機票的報銷必須有主管教育的縣(處)級領導批准方準報銷。

以上票據必須確保真實性,經人舉報,上級機關審查發現,若弄虛作假、僞造票據依據《會計法》將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同時還將按照按經濟責任,校長負責70%,總務負責30%進行處理。

六、固定資產管理

各學校必須嚴格執行《 x中國小校固定資產管理暫行辦法》,成立領導機構,有專人負責。按固定資產類別做好臺賬,每學期對增加的資產上帳並以中心學校管理員對帳,對易損物品和消耗品及時到中心學校報批註銷資產,危房及時與縣城建局聯繫進行鑑定工作。各學校在採購固定資產時,必須辦理控辦手續,每年3月10日及9月15日前報政府採購表到中心學校總務處審覈,無政府採購審批手續的發票,不予報銷,增加或減少固定資產必須及時報中心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增減。

七、專款管理

專款是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部門、上級單位或其他單位撥入的有指定用途,並需要單獨報帳的專項資金。任何人、單位不能改變其用途,擠佔、挪用。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建設專款

2、困難學生補助:各學校必須建立相應的明細帳,要求及時發放。在推薦上報困難學生時要根據一定的程序班主任、科任教師調查→上報學校→學校領導討論決定→公示(7天)→上報中心學校→報帳→各學校按上報名冊發放補助→家長、學生簽章→各學校總務主任到中心學校進行覈銷。困難學生補助發放後會計資料的整理順序爲:封面→相關文件→發放統計表→發放花名冊→領條→生活補助券(裝訂成冊)。

3“兩免一補”經費發放程序同上。材料整理與上報:每年九月十五日前上交附件

一、附件

三、附件六,貧困寄宿生情況調查統計表(表

一、表二),並在校內公示。每學期開學兩個月內上交免費科書附件

二、附件五。每次寄宿生生活補助費領取之後10日內上交發放統計表、發放花名冊、生活補助券(正券),副券留學校裝訂成冊。

八、教材、教輔管理

1、爲節約學校經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學校要加強教師用書的管理,避免重複徵訂,學校應把教師用書納入圖書管理範圍,同時建立固定資產管理卡片。

2、循環使用教材,各學校應制訂相應的管理辦法,避免浪費學校資金。若管理不善造成流失或大面積損毀將追究當事人及校長的責任。

九、收費管理

爲進一步加強收費管理,切實減輕學生家庭負擔,鞏固“兩基”成果,貫徹“兩全”方針,各學校必須按以下要求做好收費工作。

1、中央實行“兩免一補”及農村義務教育保障機制政策後,各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教輔資料、勞動工具費、補課費、借讀費、轉學費、班費等)。

2、學前班學生按收費許可證要求進行收費,並及時入賬。

3、保險、教輔費,由相關部門直接與學生收取各學校不得代收。

4、各學校不得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費

十、民主建設

各學校必須加強學校財務工作的透明程度,將有助於推進學校民主建設,有利於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因此校長、主任應主動接受廣大教職工的民主監督,讓教職工參與學校經費管理。

1、做好經費收支月公示制度。

2、大額資金開支議事制度。

3、做好學期財產清核制度。

4、做好周收支例會公佈制度。

財務管理是一項政策強、法律約束嚴格的工作,要求財務管理者和經辦人要依法、依規的開展工作,希望參與管理的人員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按要求認真做好財務管理,確保學校經費爲教育教學服務。

十一、執行時間

本制度自20xx年秋季學期起執行。

學校財務資產的管理制度7

爲了保證我院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加強本院財產管理,保護國家財產的完整和安全,使財產的購置、保管有章可循,使物盡其用、家底清楚、手續嚴密、帳實相符,促進資產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延長其使用時間,爲學院節約資金,特制定我院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固定資產管理原則

固定資產管理和使用必須貫徹“統一領導、部門負責、分工管理、管用結合、物盡其用”的原則,做到購置有計劃、有論證、有審批,驗收有標準、使用有責任,購進、領用、報廢、報損手續完備清楚,保證帳卡記錄健全,帳物相符、帳帳相符,同時加強固定資產的定期維修和經常維修,健全各項使用管理制度。

二、固定資產管理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主任由院長擔任,副主任由主管院長擔任,辦公室設在總務處,主任由總務處長兼任。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的職責是:1、審批固定資產建設、購置計劃;2、審批固定資產報廢、報損;3、處理固定資產盤虧(盤盈);4、審批固定資產的調出或劃撥。

(二)、學院設總保管(總務處管理人員)和分保管(各處室財產管理人員),負責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調撥、登記、檢查和維修等工作。財產使用處室負責財產的日常保管和維護,分保管是各處室的財產管理直接負責人。

(三)、總務處是學院固定資產的管理單位,其職責是:

1、負責全院固定資產產權界定、資產評估、清產覈資等工作;

2、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產權管理,保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3、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的配備使用標準、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4、負責學院固定資產總帳、分戶分類帳的登記管理工作;

5、負責辦理學院固定資產的調劑、調撥、轉讓等具體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的丟失、損壞、報廢的報批及帳務處理工作。

6、對各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三、固定資產的範圍

1、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一般設備。

2、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專用設備。

3、單位價值雖然不滿以上2條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作爲固定資產管理。

4、圖書館的圖書及電教器材不論金額大小,一概列入固定資產管理。

四、固定資產分類:

固定資產分爲七類:

1、房屋和建築類:其中房屋包括:辦公用房、教學業務用房、住宅、師生食堂、鍋爐房等。建築類包括:地下通道、道路、圍牆等。

2、交通運輸工具類:包括汽車、電車及各類非機動車輛。

3、專用設備:包括教學儀器設備、微機設備、語音設備、電教設備等。

4、一般設備:包括辦公設備、傢俱類設備、通訊工具等。

5、文物和陳列品:如古物、字畫、紀念物品等。

6、圖書:包括圖書室收藏和使用的圖書和報刊合訂本。

7、其他:前6類未涉及的固定資產。

五、固定資產的具體管理辦法:

(一)、固定資產日常管理

1、按照現行會計制度設立帳戶,由財務處和總務處分別建帳進行帳務處理。財務處會計建立財產價值總帳和分類明細帳,總務處總保管建立財產價值數量總帳和分類明細帳,各處室分保管設價值數量分類明細帳。清查覈對的程序是分保管將自管實物與帳覈對,做到帳實相符。然後,分保管與總保管帳帳覈對,做到帳帳相符。最後,總保管與會計帳帳覈對,做到帳帳相符。

2、對於職工辦公室、宿舍和學生教室、宿舍使用的財產,均採用財產使用卡予以登記、控制,定期將實物與卡覈對,保證財產的完整、完好。

3、對低值易耗品出、入庫參照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覈算。並及時填寫登記冊。

(二)、新增固定資產:

1、新增固定資產必須有計劃和可行性報告,並且報請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審批,然後按照政府採購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2、新增固定資產的計價標準必須正確、合規。

①、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調撥價以及運雜費、保險費、安裝費、車輛購置附加費等計帳;

②、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築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帳;

③、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後的淨增加值增記固定資產帳;

④、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有關憑證記帳,接受捐贈固定資產時發生的相關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⑤、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不能查明原價值的,按照估價入帳;

⑥、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重置完全價值入帳;

⑦、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價入帳,待確定實際價值後,再進行調整;

⑧、用外幣進口的設備,按當時的匯率摺合成人民幣金額,加上國外部分的運雜費及其它費用(外幣應摺合成人民幣金額),再加上支付的關稅、海關手續費等計價入帳;

⑨、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⑩固定資產不實行折舊,按原值入帳。

3、已經入帳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動固定資產帳面原值:

①、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進行重新估價的;

②、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的;

③、將固定資產一部分拆除的;

④、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暫估價值的;

⑤、發現原來記錄固定資產價值有誤的。

4、新增固定資產的資金來源合法,帳務處理必須正確。

5、總保管負責固定資產的入庫驗收和日常使用管理工作。對於大型專用設備等固定資產,總保管和分保管要會同有關專業人員,在財產主管的領導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及時填寫“固定資產入庫單”,固定資產入庫單上必須有主管領導、會計、總保管、分保管、交物人填字後,才能記入固定資產帳,沒有固定資產入庫單會計部門不予報銷固定資產支出費用。

(三)固定資產的減少

1、清理、報廢固定資產必須論證,審批手續必須完備,作價要合理,殘值變價收入要如實入帳。嚴禁固定資產先報廢,後辦理報廢審批手續的做法。

2、投資轉出或出售固定資產,必須嚴格審批,經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按照市場價格,結合折舊辦法正確作價,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後才能轉出或出售,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3、盤虧固定資產,根據實際情況,查明原因,報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處理,然後作減少帳務處理。

4、固定資產的報廢(損)處理:財產管理人員及時向資產管理委員會上報報廢、報損單,資產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後,總保管、分保管及會計根據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的審批意見,做固定資產減少帳務處理。

5、對於已報廢的物品要單獨存放,定期集中統一處理。

(四)固定資產的調撥、借用

1、確因工作需要,部門之間固定資產及公物需要增減,一律通過學院總保管填寫調撥單,並及時調整公物使用卡,使帳物相符,會計部門、總保管和分保管憑審批後的調撥單調整帳目。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將本處室的固定資產及公物(包括鑰匙)隨意調撥或轉借,也不可將別處公物隨意取用。

2、正常開展業務由保管人員合理借出,並及時收回,妥善保管。

3、院內借用公物,部門主管負責管理,校外借用公物分別由主管業務的處長初批,報主管財產院長批准後方可借給。

4、離退休及因工作關係調動的教職工必須交清所借用的全部固定資產及公物後,財務部門方能辦理工資手續。

5、鋼琴、電子琴、放相機、電視機、數碼相機、錄象機等一千元以上的固定資產,一律不予外借。

6、收回借出公物時,保管人員要檢驗其有無損壞。

7、凡是保管人員在業務範圍外私自借出的公物,要追究其責任,如有損壞丟失的應加倍賠償,並給予批評教育。

(五)固定資產的維修:

固定資產的維修,實行定期保養和日常維修相結合的辦法。日常維修由總保管報財產主管及財務主管審批,視其情況進行維修,大型維修要報有關部門批准,必須有計劃、審批單、填制維修合同。零星用工必需實行派工單制度,派工單必須經財產主管及財務主管批准,才能覈報維修費。

(六)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

1、固定資產每學期全面抽查一次,年度全面清查一次,由學院有關領導、財務人員、總保管和分保管負責進行。

2、在清查過程中,如有盤盈或盤虧應及時查明原因填寫盈虧表,報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進行處理,根據增減分別登記固定資產帳。

3、因管理人員工作失職丟失固定資產根據《銅川職業技術學院固定資產損壞丟失賠償處理辦法》進行賠償。

4、固定資產保管員的手續移交由會計部門和總保管負責,總保管移交由會計部門、主管財產院長負責監交。移交清冊經移交、接交、監交人簽字後生效。

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原定製度同時作廢。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集錦 篇1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規範學校的財務行爲,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

第三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覈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閒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第四條 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五條 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

一、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1.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況,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爲,應予抵制,並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2.審覈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符合會計工作規範的要求,是否符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並且退回經辦人。

3.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提供反映學校經營情況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並就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覈算,並就月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

4.審覈記賬憑證,審覈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5.嚴格審覈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覈學校收繳費是否符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6.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覈對賬實是否相符。

7.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係,做好服務工作,積極配合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8.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佈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9.協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係。

10.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範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並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2.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與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二、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第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情況、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複覈,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情況的諮詢;

4.瞭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況,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建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三、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並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並與會計賬覈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並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況,必須及時報財務主任。

7.招生收費的統計、複覈、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學校預算管理

第六條 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內容是支出預算。

第七條 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覈算。

第八條 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餘”的原則編制。每期預算應在每學期開始的前期編制完成,並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期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情況,批准下期的預算。爲保證學校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董事會一般應於每期開學前批准本學期預算方案。如因故未獲批准,校長有權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先行支付相關費用,待預算方案獲得批准後,先行支付的費用應納入批准的的預算方案。校長在批准的預算資金範圍內,根據學校的教育教學情況,決定預算內資金的具體使用。

第九條 預算的調整學校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如果國家相關政策或法規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可以報請學校董事會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學校根據董事會的相關批覆,重複前款相關程序。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條 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學雜費收入。

第十一條 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學校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經費。

二、學雜費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價部門覈准收取的應收費用,主要是學生繳納的學雜費。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範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利息收入等。

第十二條 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範圍和標準,並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賬戶,統一管理,統一覈算。

第十三條 學校收費管理的具體規定

一、學校收費項目的規定

1.學雜費,即向學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費。

2.其他費用,指未納入上述收費項目,但按政府部門規定、根據學校教育教學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費用。

二、收費人員的規定

1.教育成本費、代收款項統一由財務部或由學校授權招生辦收取,其他人員或部門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對於其他因工作需要確需由非財務部收取的費用,必須事先徵得財務部的同意,並在其指導下才能收取,否則作違規處理。 3.其他費用的收取按財務部的相關規定辦理。 三、收費金額的規定

1.成本費按學校規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項按家長選擇的就讀方式收取。

2.對於本花園的物業業主子女,須持集團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證明,按規定享受優惠。

3.教職員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學,其成本費收費按學校規定辦理,先到人事部辦理預審手續,經校長批准同意後,按批准的金額收取。 4.其他費用的收取,按物價部門批准、由學校公示的價目表收取。 四、收費流程

(一)學費及代收費

1.新生:選擇就讀方式——>招生辦辦理入學手續——>繳費(現金/銀行轉賬)——>總務製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提供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擇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提供服務。

(二)市外交通費校車長期統計學生乘車考勤——>校車管理員彙總——>校車長簽字確認(電子表格發財務)——>財務審覈彙總——>校車長定期收取車費並上交財務。

五、其他

1.財務部於每期開學前按規定製定價目表,置於校內網,以供查閱。

2.財務部每期定期(如一個月一次)提供學生就讀方式明細表給學部,學部生活老師或班主任應認真進行覈對,如有學生交費與服務不符的,應通知其向學部辦理轉檔手續。

3.學生臨時休學的,學部應於三天內書面通知總務及財務,以便辦理暫停服務手續,待最終確定結果後,再按規定辦理正式手續,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學部相關負責人員承擔。

4.校財務部將不定期對學生交費情況進行現場覈對,將覈對結果告知校辦。校辦應將覈對情況作爲當月績效考覈內容之一,如現場覈對結果與實際情況有出入,將對直接責任人員(如生活老師、班主任、學部主任等)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並直接從其當月績效工資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費管理,參照現有相關規定辦理。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四條 支出是指學校爲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十五條 學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營業務成本: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其內容包括與教學直接相關的教師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教研活動支出、教學資料支出和其他費用等。

(二)管理費用:包括教師以外的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修繕費、取暖費、物業費等。

(三)財務費用:包括利息支出、匯兌損失及相關手續費等。

(四)營業外支出: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支出,如固定資產的盤虧等。

第十六條 學校開展非獨立覈算經營活動,必須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爲前提。在開展非獨立覈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並按照一定的比例合理分攤。

第十七條 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每學期初由校董事會批准的年度預算計劃。超預算支出項目,報董事會批准後,由財務主任及財務副主任共同簽字確認、由校長審批後方可執行。

第十八條 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十九條 學校的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 資產管理

第二十條 資產是指學校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二十一條 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

投資等。

第二十二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會款項、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爲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從企業會計制度相關規定),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經規定程序批准後覈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二十三條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爲固定資產管理。學校的固定資產分類及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築物,折舊年限爲20年;

二、專用設備、交通工具和陳列品,折舊年限爲10年;

三、一般設備、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爲5年。上述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定,可根據國家相關財務制度進行調整。

第二十四條 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後覈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鑑定,報校董事會批准。

第二十五條 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的程序及時處理。

第二十六條 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爲使用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及其他財產權利。學校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第七章 負債管理

第二十七條 負債是指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二十八條 學校的負債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代管款項等。代管款項是指學校接受委託代爲管理的種類款項,該類款項的管理原則爲按實收取、按實支付、多退少補,不能有結餘。

第二十九條 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並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第八章 財務清算

第三十條 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或校董事會決議等,學校發生劃轉撤併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三十一條 學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業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監督指導下,對學校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並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三十二條 學校的財務清算結束後,經業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審覈批准後,分別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章 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三十三條 財務報告是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學校應當定期向各有關主管部門、校董事會及其他有關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

第三十四條 學校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現金流量表、有關附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學校收入及支出、年度淨收益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當按照業務主管部門及校董事會的規定和要求,根據學校財務管理的需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學校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財務分析指標包括預算收支完成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佔總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學生人均支出增減率等。學校可以根據本校特點及不同時期的實際情況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第十章 會計檔案管理及其他

第三十六條 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檔案是學校經營活動過程中形成的財務會計資料、文件等。

一、會計檔案的內容,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報告、查賬報告、驗資報告、財務管理制度、會計制度、學校章程、合同、協議、權利證書、繳費名冊等。

二、會計檔案的整理與裝訂會計檔案在歸檔之前應分類整理、裝訂,會計檔案封面的內容應填寫齊全,相關人員簽字蓋章確認。

三、會計檔案保管

1.學校財務部應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好學校會計檔案;

2.對於會計檔案的歸檔必須製作歸檔清冊,相關保管人員、經手人員、借閱人員必須在清冊上簽字,以明確責任;

四、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

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爲15年;

2.銀行對賬單及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爲15年;

3.會計賬簿爲15年;

4.會計報表及會計報告類爲15年;

5.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爲25年;

6.年度決算會計報表爲永久保存;

7.會計檔案歸檔清冊爲25年;

8、合同、章程、協議、驗資報告、權利證照、許可證、繳費名冊保管期爲公司存續期。

第三十七條 財務人員工作移交制度財務人員工作移交,是指財務工作人員崗位變動(辭職、離職、調崗)時,爲保持財務工作的連續性,對某一財務崗位進行交接的一項工作:

一、須辦理財務工作移交的事項

1.經管人員崗位變動,如內部調動、換崗等;

2.經管人員辭職、離崗等;

3.經管人員臨時離崗(3個月以上)。

二、移交人員的職責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完成填制;

2.尚未登記會計賬目的,應當完成登記,並在最後一筆餘額後加蓋經辦人員印章;

3.整理好自己所管理的有關資料,並就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資料交與接交人;

4.將自己所經管的現金、支票、發票、物資、材料、證件、印章等編制清單,逐項清點;

5.對自己所經管的工作詳細地向接交人員交待清楚,直到接交人員能夠完全延續移交人的工作爲止。

三、接交人的職責

1.對接手的物資、資料、證件清單逐項清點,如有疑問,應向移交人詢問;

2.對自己所接手的工作,應詳細向移交人詢問清楚,直到能夠將所接管的工作延續性地開展爲止;

3.涉及到債權債務的,應當逐項覈實清楚,防止壞賬、呆賬的出現。

四、監交人的職責

1.協調解決交接雙方爭議,不能解決的應上報處理;

2.通過交接工作,檢驗財務工作,檢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問題的方法,以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五、交接責任

1.監交人應對交接過程中出現的爭議予以及時解決或上報解決,否則,由此引起的後果,由監交人負責;

2.移交人對移交前所經管的工作承擔責任,接交人對接管後的工作承擔責任;

3.由移交人沒有向接交人交待的事項引起的後果,由移交人負責;

4.對移交時急需處理的事項,接交人應當及時處理,否則,由此引起的後果,由接交人負責;

六、移交工作的監交人員

5.會計、出納人員的工作移交,由財務主任監交;

6.財務主任的工作移交,由上級領導指定授權人監交。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制度由學校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集錦 篇18

財務部是公司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範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覈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係,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覈算工作。遵守國家頒佈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覈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覈算科目、設置明細賬、分類賬、輔助賬,及時記賬、結賬、對賬,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賬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覈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覈算賬表,做好成本覈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彙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爲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覈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賬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覈算制度,利用會計覈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爲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根據上述工作範圍和職責,爲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集錦 篇19

第一條:爲規範學校財務行爲,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濠江區教育系統單位財務內控制度》、《濠江區教育系統會計工作職責》和《濠江區教育系統出納工作職責》以及其他有關財經法規與教育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校辦學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規範財務和會計行爲;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厲行節約,杜絕奢侈浪費;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並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科學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金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範校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財務組織管理制度

第一節財務管理體制

第一條:校長對本校財務管理、會計覈算和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及完整性負領導責任。

第二條:本校財務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以及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稅務、物價等部門的領導、檢查、監督和業務指導。

第二節校長對財會工作的領導職責

第一條:貫徹黨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執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項財會法規和財經紀律。

第二條:對財會人員進行政治思想和職業道德的教育,定期進行專業業務培訓,提高專業人員的業務素質,提高理財水平。

第三條:領導財會人員建立健全本校財務規章制度,規範學校財務行爲,對學校重點經濟活動制定財務控制和監督辦法。

第四條: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根據學校班子集體決定,對學校的重大經濟事項作出決策,審閱學校各類報表,對財務管理提出指導性意見。

第三節會計工作職責

第一條:貫徹執行《會計法》、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及財務部門的各項財務政策、法規和制度。

第二條:負責工會財務、帳目等會計檔案的監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條:做好工會年度經費的預算、決算工作。

第四條:根據各項財務制度的規定,嚴格審覈預算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措施。

第五條: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做好清帳、記帳、報帳工作,全面、準確、完整、真實地反映會計資料,及時爲領導決策提供可靠的會計信息。

第四節出納員工作職責

第一條:在主管校長和主管主任的領導下,從事學校資金的收付、管理工作。

第二條:認真學習,應具有較高的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和心理素質;應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育人意識、主人翁意識和合作意識。堅持原則,顧全大局,愛崗敬業。

第三條:認真學習、掌握並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及學校的財務工作制度。遵守財經紀律。

第四條:根據有關制度規定,及時認真做好經費、存款及其它各項費用的現金和轉賬的收付工作。對違犯政策、紀律、制度的一切收付有權並應堅決予以抵制。

第五條:在辦理各項收付工作時,要防止一切可能發生的差錯。如有差錯,及時彙報查明原因,並根據會計制度予以糾正。

第六條:根據每天發生的收付憑證,分別現金和轉賬,及時按科目記好現金收付賬,銀行存款賬,覈對現金庫存和銀行存款金額。做好現金收付日結單,月終做好結賬工作。

第七條:按照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實施辦法,做好現金管理工作。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不得以白條抵庫,不得保留賬外公款。

第八條:認真管好各項單據憑證,印章和鑰匙,嚴守各項數字機密。

第三章 基礎管理制度

第一節財務處理程序

第一條:所有財務處理必須按照規定的步驟和方法進行。根據《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中國小財務制度》及財政局規定設置和使用的會計科目進行覈算。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業務管理的實際需要設置明細科目和輔助賬。

第二條:辦理任何一項經濟業務,必須按規定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經辦人應及時檢查原始憑證是否合法有效,內容是否齊全,印章是否完整、齊全和清晰,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物品申購單和驗收手續是否齊全,原始憑證是否真實、有效及財務負責人是否同意報銷等。出納會計要根據審覈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條:財務處理程序是:(1)根據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2)根據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登記各種明細分類賬;(3)根據記賬憑證登記總分類賬;(4)月末,將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各類明細分類賬的餘額與總分類賬有關賬戶餘額覈對,同時將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核對。

第二節財務監督制度

第一條:財務監督的依據:(1)國家的方針、政策。(2)國家的財經法律、法規、各類財政、財務制度和其他財經制度。(3)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根據《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或補充規定。(4)學校內部財會管理制度及內部各種經濟、業務計劃等。

第二條:財務監督的對象:本單位資金活動情況。財務監督的內容:(1)預算編制的真實性、科學性、合理性,預算執行的進度與計劃是否適應、是否及時合理地調整。(2)各種收入的計劃性、合規性是否有增加的潛力、是否及時入賬、是否全額納入預算管理。(3)各種開支是否符合標準、是否按計劃與預算開支、是否履行審覈和批報手續。(4)貨幣資金、往來款項、存貨、固定資產、管理使用情況,以及存貨、固定資產的領用、購建盤點情況。(5)負債的規模,各種應繳款項有無及時、足額解繳,債務是否及時結清,債務是否在可控範圍內。(6)國有資產是否流失,專用基金是否專款專用,結餘資金的分配情況。(7)有無亂髮獎金福利、揮霍浪費、貪污盜竊等問題。(8)其他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執行情況。

第三條:財務監督工作由校長室、總務處及相關人員按照各自的分工,各司其職。組長由學校校長擔任,小組成員由教代會推選。對本單位所有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第四條:財務監督人員有權監管學校財經法律、法規、財務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有權監管預算安排和執行情況;有權監管資金收付的合法性、真實性和財務資料的完整性、及時性、準確性。對於監管檢查出的問題及違法違紀行爲,監督人員有權提出處理意見,並有權向單位領導人反映。

第三節內部牽制制度

第一條:爲了加強學校內部的財務管理,保證財產物資的安全可靠,保證會計資料的準確性和可靠性,保證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財務管理必須實行內部牽制。內部牽制的基本要求是:任何財務、會計事項的處理,必須經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員或部門參與的各種會計處理程序規定和實物控制措施。每項經濟業務處理,都要使下級受上級的監督,上級受下級的制約,促進上下級均忠於職守。

第二條:財務工作按照機構分設,職務分離#,錢、賬、物分管的原則進行管理。每一項業務的各種經辦人員相互牽制,相互制約。出納、記賬、審批和財務保管崗位人員不得相互兼任。出納人員不得兼任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財物保管工作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審批出入庫手續的人員不得擔任採購員和保管員的工作;資產覈算與資產保管崗位分離;物資採購與物資保管、物資覈算崗位分離;報賬人員與內審人員崗位分離。

第三條:重大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人員要與執行崗位相分離,並對執行情況和執行結果進行監督。任何一項經濟業務的辦理必須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部門或人員分工辦理。經辦人員之間相互牽制,相互制約、相互監督。重大經濟事項必須校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

第四節財務審批制度

第一條:學校財務收支審批分爲審覈和批報。審覈由財務室負責人負責;批報由學校校長擔任,實行“一支筆”批報。審覈和批報兩項工作不得兼任。

第二條:學校每一筆經濟業務發生後,經辦人首先要辦理經辦人、證明人、驗收人等簽名手續,然後把和經濟業務相關的所有憑證如物品申購單、入庫單、工程決算書、購物清單等原始資料附在原始憑證後報審覈人審覈,最後由學校校長批報。

第三條:學校重大購置、維修和活動費用需報校長室集體研究討論決定,並報請教育局批准後方可組織實施。

第四條:審覈和批報人員應嚴格執行各類收支審批手續,財會人員嚴格把關。審覈和批報人員對違反財經法規和財務制度的收支承擔責任,財會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第五節原始記錄管理制度

第一條:原始記錄的基本內容包括:1、原始記錄名稱;2、填制日期;3、填制單位或填制人姓名;4、原始記錄編號;5、經濟業務內容;6、數量、單價和金額或其他計量單位;7、經辦證明、驗收和審批人的簽章等。

第二條:原始記錄的格式按財政部門具體管理和核算的要求執行。各種原始記錄要由業務部門和總務部門進行認真審覈,重點是真實性、準確性、規範性和合法性。

第三條:原始記錄的填制必須符合以下要求:1、填寫的內容和數字必須真實可靠,反映的經濟業務符合實際情況。2、各種內容要按規定的格式填寫齊全,不得遺漏,並由有關人員簽字蓋章;經辦人員必須認真審查,簽字蓋章,做到手續齊備。3、文字簡明扼要,數字清楚,易於辨認,阿拉伯數字要逐個寫清楚,不得連寫,在金額數字前面應填寫人民幣符號,屬於套寫的憑證一定要寫透。4、各種憑證必須連續編號,以便檢查。在發生錯誤作廢時,應加蓋“作廢”戳記,並將作廢單據全部保存備查,不得撕毀。5、不得塗改、刮擦、挖補,填寫錯誤需要更正時,應加蓋經辦人印章。6、原始記錄要及時填寫,按規定程序進行傳遞。7、原始記錄記載後按財務管理規定科學保存,不得遺失。

第六節現金管理制度

第一條:庫存現金的存放不得超過覈定的限額,超過限額部分,當日必須及時送存銀行。調整庫存現金限額需由總務處提出申請,報主管校長批准後,由開

戶銀行覈定。

第二條:收取大額現金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三條:不得保留賬外公款,不得用轉賬憑證、編造用途或利用賬戶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更不得將學校的現金收入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

第四條:從銀行支取現金,出納員應在支票上寫明用途,現金收入必須當日送存銀行,不得將當天收取的現金直接用於支付,即“坐支”現金;不得用不符合規定的“白條”抵充庫存現金。

第五條:出納人員每天必須按照現金業務發生的先後順序逐筆序時登記現金日記賬,每日終了,將庫存現金的實存數和日記賬上的結存數覈對,保證賬實相符,如有差錯,即時查明原因。

第四章 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校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資金。收入包括財政撥款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條:收入管理的要求:1、必須按規定的渠道、標準取得收入,不得違反規定通過非正常渠道組織收入。2、各項收入應按規定管理,對撥入經費要按國家預算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對行政性收費按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執行,實行財政專戶管理,接受財政監督。3、各項收入必須統一納入財務處覈算,不得設立“小金庫”或賬外賬;各項收入要統籌考慮,綜合安排,使有限的資金髮揮最大效益。

4、根據收入類別,合理設置明細賬,並及時、準確地記賬,防止收入流失,提高覈算的準確性度。

第三條: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1、學校收取的資金,統一按規定上繳財政專戶,再根據財政部門的核定,從財政專戶撥回。2、調整收費標準和範圍,必須按規定程序報經有關部門批准。3、嚴格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和範圍收取費用,憑《收費許可證》亮證收費,並實行收費公示制,嚴禁亂收費。

第四條:其他收入納入學校預算統籌安排使用,作爲財政撥款的補充。但取得其他收入須符合國家政策規定,不得違法取得。按照預算管理要求,對其他收入如實填報,不得瞞報、不報或虛報。

第五章 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條:支出是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包括經常性支出、專項支出和自籌基本建設支出。

第二條:支出管理的任務是:維護本校的正常運轉;保證學校基本工作任務的完成;節約使用各項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三條:支出管理的要求是:嚴格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適度從緊、實行保障與控制並重的原則;建立健全各項支出管理制度,增強支出管理的科學性,積極採取措施,強化支出管理;深化支出改革,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四條:完善和執行重大支出項目的審批程序。對金額較大或專項支出項目的立項、審批等決策性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審批制度,嚴格審批程序。要嚴格按

照主管部門制定的基本建設投資、固定資產管理、大宗物資採購的規定執行。學校的重大支出應由校長辦公會集體討論決定,並列入學校預算和財務計劃予以實施,防止造成無計劃開支和損失浪費。對需要報有關部門批准的,要履行報批手續。

第五條: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開支範圍和標準,不得自行擴大開支範圍和提高開支標準。用於職工待遇方面的支出,必須嚴格執行人事、勞動、財政部門規定的範圍和標準,執行國家統一規定的個人福利待遇政策。未經有權部門批准的開支範圍和標準,包括用於個人的福利待遇支出,一律不得執行。對違反財經紀律和不合理的開支一律不得支付。

第六條:支出管理要重點保證人員經費和學校正常運轉所必須的開支,對批准的人員經費支出和維持學校基本運轉的公用經費支出要予以落實。在執行過程中,努力保證國家規定所必需的人員經費支出,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和完成基本工作所必需的公用經費支出。

第七條:堅持艱苦奮鬥、勤儉節約,採取有效措施,對薄弱環節加強管理,加大控制力度,杜絕花錢大手大腳、鋪張浪費的行爲。尤其是要對節約潛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項目實行重點管理和控制,分別制定管理辦法,從嚴控制這些支出的過快增長。必要時可根據情況適當運用經濟手段來管理與個人利益有關的支出。

第八條:專項資金要專項審批,對於其支出要單獨覈算,專款專用,定期報送使用情況,同時建立專項資金包乾負責制,落實到人。專項工程完工後,要進行專項驗收,驗收內容包括是否專款專用,有無損失浪費、資金積壓等情況,專項資金的使用效果如何,是否達到預期的目標。

第六章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自修訂之日起實施,學校原有相關制度與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本校各項經濟活動。本制度由校長室負責解釋,學校上級財務單位監督執行。

第三條:本制度與上級新出臺的政策和規定不相符的,則按新政策和規定執行。

第四條:本制度視國家有關財務制度更新和實際執行情況而定期修訂。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集錦 篇20

1、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嚴格執行會計法規制度,會計、出納必須持證上崗,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財務負責人、財務會計、出納都必須自覺執行《會計法》和各項財務規定。

2、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冊、報表與財務檔案資料,並及時立卷歸檔。

3、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仔細審覈每張收據,力爭每筆業務均符合財務收支標準。

4、支票及財務專用章由專人分別保管,即安全又牽制。

5、按規定做好記帳、算帳、報帳、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及預算工作,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有根據,報表及時準確,情況真實可靠。

6、參與並嚴格執行學校財務預算計劃,合理使用資金,節約使用資金,檢查資金使用效果,檢查報銷票據是否符合財務要求。

7、對各項收入,及時定額入賬,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項資金,分清資金渠道,費用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

8、物品的採購須統一編制採購計劃並報主管領導批准後再行採購,財務會計對審批的採購計劃和採購實物清單及購物發票進行審覈。屬於控購審批的物品須事先辦理報批手續。

9、急用物品的.採購須由使用人申報,經分管領導批准辦理。經批准購買的物品由總務處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共同派人採購並予覈定其價格。

10、轉賬支票和現金支票均由財務會計購買並保管。出納存放未使用的轉賬支票不得超過五張,存放未使用的現金支票不得超過一張。財務會計負責隨時檢查支票使用情況。因公使用支票和現金憑用款申請單報經領導批准,方可在財務部門辦理規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續。個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11、因公需借支的現金數額較大時,借款人應提前一天向財務部門打招呼,財務部門到銀行支取現金須經財務主管簽字批准。

12、查閱、借閱會計檔案資料,必須由查閱、借閱人寫出查閱、借閱的理由和事項,經主管領導批准後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幫助查閱,不得隨意帶出室外。

13、上級財務檢查調用會計檔案,財務賬目及相關資料須經財務主管批准,由財務人員經手辦理,並做好登記。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財務資料。

14、財務主管、財務會計和出納應相互監督,共同把關,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各項財務規定。

15、自覺接受和配合物價、審計、稅收部門的監督、檢查、主動報告財務工作情況。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集錦 篇21

一、財務管理

1、財會人員和理財小組要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財政方針、政策,維護財經紀律,正確進行財務監督。

2、凡經相關部門批准並由學校替代收取的教輔、管理、保險等費用,必須請示學校校長方可給付。

3、學校經費的支出,以發票或食堂採購憑證爲準,每張票據必須有經手人說明用途、分管財務領導證明,纔可報校長審批,在出納處報帳。

4、假鈔誰收取誰負責,教師個人和財務人員賬目往來一般以憑據爲準。

5、出納會計每月定期向校長書面報告財務收支和現金餘額情況。

6、分管財務領導每學期向教職工公佈財務情況,接受諮詢。

二、學校物資採購、保管、領用

1、學校物資購、管、用實行登記制,由學校分教務、總務、政教、幼兒園線負責登記工作。

2、大宗採購1000元以上校務會決定,3000元以上報總支審批。

3、採購人員須預先支取現金的,須出具借條,採購完報賬後換回借條。

4、假期財產保管由值班人員負責,按相關制度追究責任。

5、學校物資不得外借校外人員,一般不借給教師個人使用,凡因故需要借用的,必須校長批准,出具借用條據,並在規定時間內歸還,有損壞的按1.5倍價格賠償。

三、班級財產維修承包辦法

班級財產由班主任管理,損壞由學校負責維修,但視情況追究班主任責任。

四、借款、用電、就餐等規定

1、教師個人借款500元以上,須由校長審批。所有借款優先從教師工資或績效中扣除。

2、教職員工校內用電嚴格按表收費,電錶由學校購買安裝,用戶使用保管,遺失或人爲損壞由用戶負責。用戶調動或離職由續住者繼續使用保管。

3、學校爲學校教職工提供工作餐,教職工來客一天內不收取伙食費,超過一天按每餐5元收取伙食費。

4、正式教師直系子孫(特指子、孫)就讀幼兒園按標準收取保育費,不收伙食費,就讀國小按標準收取一切費用。

五、財務後勤領導小組(秋)

1、領導小組組長:

成員:

2、理財小組組長:

組員: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集錦 篇22

第一章 總論

第一條 爲了規範公司項目部財務覈算、便於公司成本控制和績效考覈工作的開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承攬的工程項目實行扁平化垂直管理,項目部配備的財務人員由公司財務部統一委派和管理,直接對公司財務部負責。

第三條 本辦法包括貨幣資金管理、財務物資管理、項目覈算管理、相關規章制度及報表模板附件等內容。

第二章 貨幣資金管理

第四條 公司下轄的工程項目部實行備用金管理制度。

第五條 備用金定額根據工程項目合同造價、人員配置等相關情況,由公司財務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

第六條 備用金定額如不能滿足項目部需要,可由項目經理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書面申請,上報公司財務部,經審覈通過後依據新的備用金定額執行。

第七條 備用金使用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臨時用工勞務報酬支出

2.臨時急需物資及小規模用料採購支出

3.施工及辦公等低值易耗品採購支出

4.機械設備低值零配件採購及修理支出

5.項目部人員差旅費用支出

6.施工用水電支出

7.項目部招待費支出

8.項目部食堂採購支出

9.經公司批准的其他項目支出

第八條 項目部財務人員進駐後,應儘快到最近的銀行營業網點開立臨時存款賬戶,備用金由公司財務部通過銀行轉賬劃撥。

第九條 項目部支付給各分包隊伍的工程款項、預付工程款和備料款等均須通過銀行轉賬辦理,不得支付現金。

第十條 項目部才財務人員應根據工程項目造價、金融機構路途遠近等因素確定庫存現金的最低金額,爲確保安全項目部財務部門不得保留過多的庫存現金。

第十一條 項目部財務人員應建立《轉賬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薄》、《現金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薄》,詳細登記每張支票的使用情況,登記薄應當包括單不限於以下內容:

1.出票日期

2.出票金額和用途

3.使用部門

4.經手人簽字

第十二條 作廢的支票應連同支票存根粘貼,統一保管,並在騎縫處加蓋作廢章。

第十三條 不同開戶銀行的支票應建立不同的《使用情況登記薄》,分別記錄使用情況。

第十四條 項目部財務人員每月應對每個存款賬戶編制《庫存現金盤點表》、《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連同當月《銀行存款對賬單》上報至公司財務部一份、項目經理一份、自留存檔一份。

第三章 財產物資管理辦法

第一節 工程物資管理

第十五條 項目部工程物資主要由公司根據項目的施工需求統一採購調撥,項目應由公司物資採購部門派專人進行管理,並建立嚴格的收發存統計和彙報體系。

第十六條 工程物資的收入、發出和調撥必須要有物資保管部門填寫相關憑證,要求摘要清楚、數據準確、簽字明責完整、上報及時。

第十七條 項目部財務人員對工程物資的收發存進行覈算和監督管理,並根據工程工期的長短會同物資管理人員合理安排定期盤點,編制盤點明細表上報公司。

第十八條 工程物資購入採用實際成本法覈算,發出每月加權平均法覈算。

第十九條 工程物資根據公司統一規定分類編號。

第二節 機械設備管理

第二十條 項目部施工使用的機械設備由公司統一購買或租賃後統一調撥至施工現場,項目部也可根據實際需要自行聯繫租賃機械設備,報經公司批准後進行租賃。

第二十一條 項目部臨時短期用機械設備可由項目部自行聯繫租賃,但是價格不得高於當地同類機械設備的租賃價格。

第二十二條 項目部自行租賃的機械設備應保證能夠滿足施工需求,不得影響工期和工程質量,由此造成的損失和後果由項目部自行承擔,相關經手人員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對於公司自有設備的調撥,項目部應建立機械設備臺賬,並從公司設備管理和財務部門及時獲得機械設備的調撥單和相關基礎信息,如價值、折舊等,以方便成本覈算。

第四章 相關規章制度

第一節 職工借款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 項目部財務人員應嚴格控制職工個人借款的數額及期限,一般情況下個人因私借款應在下月工資發放前償還,否則從下月工資中扣除。如果因情況實屬特殊,經項目經理批准後可以延長期限,最多不得超過三個月。

第二十五條 個人因私借款金額須嚴格控制,一般情況下個人累計借款餘額不得超過兩個月工資總額,特殊情況下經項目經理批准可以放寬餘額限制,但是累計借款餘額不得超過三個月工資總額。

第二十六條 對於採購人員的備用金借款應設定最高限額,並逐月檢查監督,採購備用金借款餘額不得超支50% 。

第二十七條 個人借款應填寫《職工個人借款申請單》,詳細填寫日期、用途、金額以及預計歸還期限等內容。

第二十八條 借款申請要求內容詳盡、字跡清晰、摘要清楚、大小寫金額相同,相關內容不得塗抹或更改,否則視爲該借款申請無效。

第二十九條 借款申請應由項目經理和項目部財務負責人簽字後方可借出,項目部出納必須嚴格審查相關人員簽字手續,嚴禁在沒有主管領導簽字同意的情況下借出款項。

第三十條 出納人員應當定期將個人因私借款申請交由會計進行賬務處理,會計須按借款人設立明細賬戶,以方便覈算和監督個人借款情況。

第三十一條 財務人員應於每月月末編制《個人借款情況統計明細表》,按借款人詳細列示借款餘額、期限等內容,報項目經理,對於超過期限的個人借款應及時催繳。

第三十二條 借款人員歸還借款時,出納應開具加蓋財務專用章的收據,不得將借款申請返還給借款人。

第二節 報銷管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 個人因公出差或進行相關採購報銷,必須取得符合法律要求的相關票據和發票。

第三十四條 項目部財務人員必須嚴格審覈報銷發票,要求必須不得塗抹和更改,必須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第三十五條 項目部財務人員必須嚴格自行監督審覈職責,對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退回不予報銷,對於涉嫌僞造發票騙取報銷款項的應將發票扣留,報告項目經理請求處理意見。

第三十六條 報銷人因公出差報銷,必須在出差歸來當月工資發放前辦理報銷手續,否則不予發放工資。

第三十七條 報銷人必須憑相關票據和發票填寫報銷申請,並妥善粘貼單據,填寫報銷金額和報銷理由。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集錦 篇23

爲了管好用好學校資金,充分發揮資金效益,更好地爲教學爲師生服務,特制定財務管理制度。

1、學校對預算內外資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計劃,量入而出,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審批一支筆。每一張原始單據要有“三人”(經辦人、分管領導、主管財務領導)簽字後方可報銷。嚴禁白條入帳。

2、學校的財務人員必須堅持財務工作制度,堅持會計原則,履行會計義務。做到科目齊全,帳目清楚,明細分類,日清月結。財務人員要做好會計檔案的管理。正確行使會計職權,不徇私情,拒收拒付亂收亂付的條據。

3、學校勤工儉學財務人員負責做好商店、食堂的核算記帳,把每一天的商店、食堂的收入交到學校財務室,納入學校統一管理,由學校財務室給勤工儉學撥必須的週轉金,商店和食堂需要購物時,由勤工儉學財務人員把條據分類整理好,每張原始票據有“三人”(經辦人、分管領導、主管領導)簽字後方可開財政內部票據,再由主管領導簽字後到財務室劃撥款。勤工儉學財務人員做到科目齊全,帳目清楚,明細分類,日清月結。做好商店和食堂票據檔案的管理。

4、學校財務人員嚴格執行上級有關管理規定,及時準確地做好經費入戶,杜絕坐收坐支,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職責人經濟制裁。

5、學校財務人員嚴格執行教委下發的《代收代辦資金暫行管理辦法》,管好用好代辦資金,嚴格禁止亂收亂支。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集錦 篇24

爲了管好用好學校資金,充分發揮資金效益,更好地爲教學爲師生服務,特制定財務管理制度。

1、學校對預算內外資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計劃,量入而出,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審批一支筆。每一張原始單據要有“三人”(經辦人、分管領導、主管財務領導)簽字後方可報銷。嚴禁白條入帳。

2、學校的財務人員必須堅持財務工作制度,堅持會計原則,履行會計義務。做到科目齊全,帳目清楚,明細分類,日清月結。財務人員要做好會計檔案的管理。正確行使會計職權,不徇私情,拒收拒付亂收亂付的條據。

3、學校勤工儉學財務人員負責做好商店、食堂的核算記帳,把每天的`商店、食堂的收入交到學校財務室,納入學校統一管理,由學校財務室給勤工儉學撥一定的週轉金,商店和食堂需要購物時,由勤工儉學財務人員把條據分類整理好,每張原始票據有“三人”(經辦人、分管領導、主管領導)簽字後方可開財政內部票據,再由主管領導簽字後到財務室劃撥款。勤工儉學財務人員做到科目齊全,帳目清楚,明細分類,日清月結。做好商店和食堂票據檔案的管理。

4、學校財務人員嚴格執行上級有關管理規定,及時準確地做好經費入戶,杜絕坐收坐支,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責任人經濟制裁。

5、學校財務人員嚴格執行教下發的,管好用好代辦資金,嚴格禁止亂收亂支。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集錦 篇25

爲規範財務行爲,嚴密財務手續,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確保財會工作有序進行,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和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細則制定本規則。

二、學校財務活動和有關會計基礎工作,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規則的規定。

三、單位或個人向財務辦理借領、報銷各種款項時,應當做到憑證合法、內容完整、填寫規範、手續齊備,並有預算指標。

四、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細則辦理借款

1、借款人應按規定如實填寫借款單,借款人員簽名須是本人簽名,不可代筆。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細則借款單經學校領導審批,並經會計室審覈後付款。

2、所有借款全套財務管理制度範本一律實行“誰借誰還”的原則。屬於差旅遊費或零星購物的現金借款,應於出差回校或辦妥驗收手續後辦理報銷結賬手續。

五、購買物品的發票及報銷

1、購買物品前要落實經費來源,申購貴重儀器設備的,要經過校長室的可行性論證。

2、購買時應認真瞭解商品質量是否可靠,價格是否合理,能否取得套印有稅務監製章的合法發票。從企業取得的購貸發票的內容必須具備:發票的名稱;填制發票的日期;填制發票單位名稱或填制人姓名;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細則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蓋章;接受發票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3、從外單位取得的發票,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或發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等)。凡填有大寫和小寫金額的發票,大寫與小寫金額必須相符。

4、持有效發票向財務報銷時,全套財務管理制度範本其發票背面必須有經辦人和證明人簽名或簽章。屬於固定資產的,必須填寫財產登記手續。

5、全校財產物資的申購、驗收、調配、報廢等均應由總務處統全套財務管理制度範本一辦理。

六、差旅費報銷

按規定如實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具體寫明出差事由、地點、日期、出發和到達時間、票價、預借差旅費數額等,火車票粘貼前應除去非面額硬紙部分,住宿費及其他合法單據粘貼在報銷單背面。經報銷人簽名,學校領導審批後向會計室辦理報銷手續。

七、預算

每學期開學後,財會人員應及時向校長報告各項經費收入情況,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細則並配合校長做好經費預算計劃,做到專款專用,杜絕開空頭支票。

八、結賬和審計

1、學校帳目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學校要成立結帳小組,清理全期帳目,做到民主理財。

2、自覺接受上級審計部門的審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九、其他事項

1、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的經濟業務,應當將批准文件作爲原始憑證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單獨歸檔的,應當在憑證上註明文件的批准機關名稱、日期和文號。

2、會計憑證不得外借,其他單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會計憑證時,全套財務管理制度範本經財務處負責人批准,可以複製。向外單位提供的會計憑證複製件,應當在專設地登記簿上登記,並由提供人員和收取人員共同簽章。

十、本規則自頒佈日起實施。凡與本規則不全套財務管理制度範本一致的,以本規則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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