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管理制度彙編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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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理制度彙編 篇1

物流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大型物流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本公司是以儲糖爲主的大型物流企業,爲切實加強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企業管理制度彙編十篇

大型物流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公司是以儲糖爲主的大型物流企業,爲切實加強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內貿系統倉庫消防安全管理條例》等消防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公司確定一名行政副職分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標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各部門負責人和各崗位職工均對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確保我司消防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 各駐司單位和駐司民工,必須服從本公司消防安全的統一管理,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共同維護國家財產的安全。

第四條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屬地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監督。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堅持“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企業法人代表爲本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第六條 爲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我司建立了由公司黨政主要領導成員和各部室負責人組成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保衛部是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負責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條 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有下列職責:

1、根據公司實際召開安全例會,宣傳、貫徹、執行消防工作方針、條例、規定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動、檢查、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點防火季節的專項治理工作。

2、組織制定對電源、火源、水源及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

3、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識,提高職工的防火安全意識。

4、組織防火安全檢查,研究制定重大隱患整改方案,並針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下達“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消除火災危害。

5、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並將消防工作納入考評。

第八條 根據我司實際,建立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消防培訓及實際演練,積極開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兩會” 即:懂預防措施,懂儲存商品性質和消防設備性能,懂防火滅火知識;兩會:會滅火戰術,會使用和排除消防設備、器材的故障。

第九條 我司實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24小時對庫區進行安全檢查,特別是加強對重點部位的巡視檢查,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條 我司各級領導必須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堅持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動全員安全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能的不斷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確保國家財產和人身免受火災危害。

第十一條 通過開展羣防羣治活動,組織職工結合崗位工作實際,擺現象、找問題、查隱患、定措施、搞整改,確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標的落實。

第十二條 防火宣傳教育內容:

1、深入宣傳貫徹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部門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教育職工掌握防火滅火常識和滅火技能,做到“三懂三會”。

3、 教育職工自覺遵守消防法規,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

第十三條 防火宣傳教育和要求:

1、定期普遍教育:重點防火季節和重大節日前,利用會議、板報等多種形式向全體職工進行以防火爲中心的安全教育。

2、針對性的教育:平時根據檢查發現的問題和上級機關通報的火災案例及時進行教育。

3、重點教育:對重點部位的員工,結合崗位特點進行操作規程和防火安全教育,對保衛卡口和巡邏人員進行提高專業素質教育。

4、個別教育:對調入我司和內部調崗的職工,保衛部在其上崗前進行安全防火教育,經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對外來作業人員隨時進行防火和安全操作規程教育。

5、開展防火、滅火科技教育:通過組織“義務消防隊”活動和舉辦消防技術訓練班,聘請專業消防人員舉辦防火科技講座,提高職工的消防技術水平,改進消防工作。

第四章 火源管理

第十四條 明火作業管理

1、凡在庫區進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煉和噴燈等明火作業,由動火部門提出申請,保衛部在進行現場勘查後,負責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明火作業許可證”應註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用)火人及監護人、明火作業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並經主管領導、保衛部共同審覈簽字後,組織實施。

2、明火作業必須在“明火作業許可證”批准的有效時間內作業,凡提前、延期或變更明火作業時間地點的,必須重新辦理相應手續。

3、明火作業前,在作業現場必須配備足量的相應消防器材,明火作業負責人對全體作業人員詳細講明動火方案和動火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異常情況、預防措施和處理辦法,做好作業現場的安全檢查及清理工作,保衛部派人對現場監督。

4、明火作業人員必須穿戴合格的防護用品,動火設備、工具應安全完好,相應的`附屬設備、工具應安全、靈敏、有效,發生異常情況動火人必須立即停止動火作業,實施救助措施。

5、 每天動火作業完畢,作業人員應清理作業現場,熄滅餘火和飛濺的火星,並及時切斷電源,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確認安全無誤後,方可離開作業現場。

6、動火作業完畢,保衛部應對動火現場進行檢查,監督作業現場的清理,確保安全。

7、大風天(4 級風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業。

8、未經批准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部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9、外來施工單位在我司進行明火作業,必須履行我司明火作業管理制度和其它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 爐火使用管理

1、使用爐火取暖的部門必須向保衛部提出書面申請,經保衛部審查合格後開據爐火使用證,方可按裝爐具。嚴禁私自按裝使用爐火。

2、辦公室在收到經保衛部批准的“爐火使用證”後,方可發放爐具。

3、爐具按裝後,必須經保衛部檢查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4、使用爐火部門,必須有專人對爐火進行管理,並嚴防一氧化碳中毒。

5、需提前或延期使用由所在部門向保衛部申請,經批准後方可提前或延期使用。

6、嚴格執行爐火管理辦法:

⑴ 應做到“兩定、把三關、四有、五不準”。兩定是:定爐型、定地點。把三關是:把宣傳教育關、把爐火按裝關、把檢查驗收關。四有是:有制度、有專人管理、有指定爐火安放地點、有消防器材。五不準是:不準用易燃液體點火、不準在爐旁放可燃物、不準在爐旁烤衣物和其它易燃物

、不準無人封火過夜和看火人睡覺、不準任意挪動爐火。

⑵ 熱爐灰須用水澆滅無餘火後,再倒入指定地點。

7、對違反制度者,保衛部必須勒令停火進行整改,對勸阻不聽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第十六條 吸菸管理

1、我司庫區、生活區內嚴禁吸菸,必須到指定地點(辦公室)內吸咽。

2、在指定的吸菸室內吸菸,菸頭必須熄滅後放入菸灰器具內,不得隨意亂扔。

3、吸菸室必須保持清潔,無易燃物品,如有易燃物品,停止使用,待清理後再行使用。

第五章 電源管理

第十七條 我司生產、生活、庫區照明用電線路必須分開。電線和電器設備必須由持有上崗證的電工安裝、檢查、保養維護。定期對線路、變壓器、避雷裝置進行檢查測試,杜絕因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短路等原因產生火險隱患,確保倉庫安全。

第十八條 庫區鋪設的配電線路,須穿金屬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護,每個庫房應在庫外單獨安裝電源開關箱,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電。

第十九條 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嚴禁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 0 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照明燈頭應裝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與儲存商品水平間距不得小於0.5米。對我司庫房內配備的吸溼機、軸流風機等電器設備,必須就近配置電源插扳,電源連接線必須使用相應功率的護套線,確保安全送電,各種電器設備工作期間,作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離崗斷電。嚴禁在庫房內使用任何非作業用電器具。

第二十條 庫區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商品,嚴禁在庫區亂拉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裝置和漏電保護裝置,對各種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防火裝置。操作人員使用電器設備過程中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停止使用,及時向專業人員報告(電工、維修工)。

第二十一條 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電器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提前向保衛部提出申請,經審查批准後方可按裝。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按裝規範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後及時拆除。

第二十二條 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管,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週,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第二十三條 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器線路和設施,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章 儲存作業管理

第二十四條 我司庫區、生活區設置醒目的防火標誌,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作業時,應按第十四條明火作業管理要求執行。

第二十五條 庫房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保管員爲所分管的庫房、露天垛防火負責人,對所管轄的庫房、露天垛的防火工作負責。

第二十六條 我司儲存商品實行分類、分垛儲存,庫房內儲存商品每垛佔地面積不大於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於1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0.8米,垛與樑、柱的間距不小於0.5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2米。露天存放的商品其垛與垛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小於2米,露天貨區與建築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 嚴禁將性質相互牴觸、串味和滅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庫房內要設立醒目標誌,標明儲存商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二十八條 庫區和庫房內應經常保持清潔,對散落的包裝物、庫區落葉、雜草等應及時清除,妥善處理。

第二十九條 進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配帶防火帽,並嚴禁進入庫房及在倉庫區域內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條 裝卸作業結束後,作業人員必須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

第七章 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第三十一條 消防器材的配置與使用:

1、 保衛部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我司儲存商品的性能和各部位的滅火需要,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佈局合理,使用有效。

2、消防器材要懸掛在固定醒目處,做到防雨、防曬、防鏽蝕、防黴爛、防凍。

3、我司職工對配備的各種消防器材,必須備加愛護,對擅自挪動或做與消防無關使用的,應及時制止,對勸阻不聽者交由保衛部按有關規定處理。

4、消防器材周圍不準堆放商品和雜物,不準堵塞及佔用消防通道,不準在設施和器材上掛放它物,並保持整潔。

第三十二條 消防設施的配置與使用

1、我司地處市政供水偏遠地區,水壓偏低,爲此我司設立第二水源(即4000立方米消防池)和加壓泵房一座。

2、我司保衛部負責消防池的日常清理和維護,做到水面清潔、無雜物,遇有火災時,消防加壓泵的起動必須由卡口值班出一人和電工值班人員一起共同啓動。

3、保衛部每年對消防泵、消防拴、消防閥進行檢查及試運行,以保持其靈敏有效。

第三十三條 消防器材的管理

1、 根據公司實際,我司對庫房外的消防器材實行集中存放統一管理,並由保衛部負責定期進行檢查維修,保持其靈敏有效。

2、各重點部位及庫房內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各部室負責落實到崗位,不得丟失、損壞、挪動,如發現丟失、損壞要查明原因並上報保衛部,及時補充。

第三十四條 對違反本制度,按有關制度規定處理。

第八章 重點部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條 根據我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我司確定變電室、鍋爐房和器材庫爲消防安全的重點部位(以下簡稱部位),其消防安全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上級部門及本公司頒發的各項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條 部位所在部室主管領導應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職工的安全教育、技術培訓,提高人員專業素質和消防安全防範意識,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第三十七條 部位職工必須熟悉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及消防器材配置情況,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須做到會使用、會保養。

第三十八條 部位職工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明火作業管理制度,外單位人員來檢查工作時,必須由主管領導或主管部門負責人帶領登記後方可進入。

第九章 建築防火管理

第三十九條 我司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必須嚴格執行“天津市建築防火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建築防火管理,建築防火從建築設計抓起,直至工程驗收均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並自覺接受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監管。

第四十條 建築設計:新建、擴建、改建的工程項目設計,必須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和“天津市建築防火管理辦法

”的規定,必須有與火災危險性、建設規模、功能相適應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等項設計,並經公安消防機關審批後方可組織施工。

第四十一條 基建人員應配合保衛部向屬地公安消防機關辦理《建築設計防火送審》手續,領取《建築設計防火審批單》後,方可進行施工。

第四十二條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貫穿於工程的全過程,搞好自審自驗工作。

第四十三條 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消防監督機構覈准的防火設計圖紙施工,不準擅自更改;施工期間,施工單位和保衛部應加強對施工現場及施工人員駐地的防火工作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做到邊檢查邊整改,防止火災事故和各類災害性事故的發生。

第四十四條 建設工程竣工後,須經公安消防監督機構依照工程防火設計等資料對建築工程及消防設施進行驗收,收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防火驗收合格證》後,方可投入使用,否則應按公安消防監督機關《防火驗收意見書》進行整改。

第四十五條 凡在我司施工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項規章制度,並簽定“安全防火責任書”,承擔相應防火安全責任。

第十章 消防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

第四十六條 依照逐級防火責任制,我司實行三級防火安全檢查制度,即公司月查、部室周查、班組日查。各崗位執行一日三查,即班前、班中、班後檢查。

第四十七條 我司值班巡查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加強檢查,做好當班記錄;發生突發事件和發現問題,應及時採取措施進行處置,並向上級有關部門或人員報告。

第四十八條 保衛部應堅持開展經常性防火安全檢查,並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監督機關適時開展各類專項檢查。

第四十九條 防火安全檢查範圍:

1、貫徹落實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情況。

2、火源、電源、水源使用管理情況。

3、消防器材、消防設施使用、管理到位情況。

4、生產設備及要害部位的防火落實情況。

5、火險隱患整改情況。

6、其它有關情況。

第五十條 防火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險隱患,依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級進行整改,對火險隱患,必須做出詳細記錄,建立檔案,依照“三定”原則,即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間限期整改,不準拖延扯皮。對不能及時整改的火險隱患,應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以確保安全,並報上級備案。

第五十一條 凡有條件整改而拖延不改的,由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下達“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不按“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意見整改的,按消防安全獎懲制度執行。

第十一章 火災事故調查、處理規定

第五十二條 保護現場:

1、撲救火災過程中,應注意發現和保護起火地點,儘可能保護燃燒後的狀態。

2、撲救後立即劃出警戒區域,限制無關人員進入。

3、在現場勘察後,經公安消防部門或保衛部同意,方可清理火場。

第五十三條 調查:由保衛部協助公安消防監督機構開展火場勘察和火災事故調查。

第五十四條 處理:由公安消防監督機構依據有關法規進行處理。

第十二章 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第五十五條 對在防火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和滅火過程中表現突出的有功人員,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管理制度彙編 篇2

第一條 爲了規範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行爲,有利於企業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覈算,根據《企業財務通則》,結合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特點及其管理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包括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經濟性質的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類組織形式的企業。

其他行業獨立覈算的.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也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企業應當在辦理工商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企業設立批准證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複製件。

企業發生遷移、合併、分立以及其他變更登記等主要事項,應當在依法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變更文件的複製件。

第四條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財務開支範圍和標準,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計算繳納國家稅收,並接受主管財政機關的檢查監督。

第五條 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覈算、分析和考覈工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 企業應當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產量、質量、工時、設備利用,存貨的消耗、收發、領退、轉移以及各項財產物資的毀損等,都應當及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企業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應當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完善原材料、能源等物資的消耗定額和工時定額,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進行財產清查。

企業管理制度彙編 篇3

地產集團銷售處電話管理制度

1、熱線電話爲由當日值臺人員接聽,並認真做好客戶來電內容登記工作,禁止任何人佔用熱線電話談私事。來電超過三聲無人接聽,罰值臺人員五元。

2、工作時間內不允許打私人電話,接聽私人電話不超過5分鐘,違者罰款5元。

3、客戶回訪電話爲,有長途電話客戶要回訪時需要在分管處登記方可打,專用電話爲,傳真電話爲4728002(傳真資料必須由總經理認可)。

4、市話卡充值由前臺主管負責,每月限定1日充值,具體標準爲:

銷售人員80元/月,銷售主管100元/月,總經理150元/月,銷售文書50元/月,所輸金額未到輸卡日期用完,不予充值,如再需要打電話由本人自費,公司不予承擔。

企業管理制度彙編 篇4

企業軍事化管理是指一個企業把軍隊的管理方法、管理模式及管理經驗作爲借鑑,並把這些管理方法、管理模式及管理經驗與現代企業管理相結合,有效地運用在企業的各項管理工作之中,同時用軍隊的管理思想去教育和引導員工,比一般的管理要求更嚴格,內容更規範,標準更高、效果更好。

帕爾森曾有句名言:世界上最優秀的管理在軍隊。我國的華爲、長虹、聯想、遠大、春蘭等一批大型企業曾以軍事化管理聞名。究其原因,軍人在軍事化管理下形成了很多優秀品質,比如使命感、榮譽感、責任感,又如敬業、專業、精業等。

自我認爲:我們企業的軍事化管理就是向解放軍學習管理經驗,這種管理理念的學習,並不是某種形式的照搬、照抄,也不是那種片面地把軍隊的條令、條律等直接用於企業管理之中,更不是穿軍裝、走隊列等浮於表面的東西,而是要把解放軍的管理理念深入到企業的方方面面,從而提高企業的整體形象、提高企業整體機制的效率,只有這樣高效率的企業,才能在當今經濟改革的大風大浪中立於不敗之地,取得驕人成就。

軍隊是工作效率最高的組織,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嚴明、作風過硬,是世界上特別擅於戰鬥的隊伍。軍隊的“一切行動聽指揮”有力保證了工作效率最高、管理最有效。實施軍事化管理,就是決心用最有效的軍隊管理模式來規範企業人員的管理行爲,這是企業參與市場競爭、強化競爭優勢的需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效率優先是企業最基本的生存條件之一。實施軍事化管理,就是要應用軍事化管理手段來提升行爲標準和執行力度,實現效率不斷提高的目的,增強企業最佳的生存、發展能力。當然,軍事管理的內容十分豐富,涵蓋了企業管理的方方面面。在對生產工作現場進行了全面科學規範的同時,對員工生活環境及衣食住行也進行了全面周到的規範。不僅規範了各崗位的工作標準,也規範了員工的行爲標準,長期堅持,員工就會在潛移默化中改掉長期積累的不良習慣,個人素質也會不斷提高。將大大增強企業的凝聚力。所以,實施軍事化管理不僅對企業有利,也有利於員工身心健康。

專門成立廠“軍事化管理”推進領導小組,首先從加強全員的禮儀禮節知識教育人手,讓員工在瞭解掌握禮儀禮節知識的同時,促使他們認同“軍事化管理”。推行“軍事化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按照部隊《隊列條例》的要求,開展全員隊列訓練和舉行彙報表演賽;按照部隊《內務條例》,結合廠定置管理的要求,對辦公室、操作檯、休息室等物件的.擺放進行規範;按照廠《督察條例》、《治安保衛考覈細則》、《愛國衛生考覈細則》等制度,對幹部員工日常行爲進行規範。

第一部分 文化與制度

1 始終如一地嚴格遵循核心價值觀

2 永遠忠於自己的組織

3 言必稱榮譽

4 勇於負責任

5 令必行,禁必止

第二部分 領導力與決策力

6 號令如山,準確明瞭

7 身先士卒,以身作則

8 將心、士心同一心

9 正其身,修其心

10 未戰先算,多算多勝

11 具備一流的觀察力

第三部分 用人與留人

12 知人善任,量才而用

13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14 培養組織需要的骨幹

第四部分 溝通與激勵

15 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

16 促膝談心,同甘共苦

17 勇氣意味着信心、承諾、熱情

18 恩威並舉,賞罰分明

第五部分 危機與控制

19 有堅定的信念,有鋼鐵般的意志

20 務必謙虛謹慎,務必艱苦奮鬥

21 穩定壓倒一切

22 不可怒以興師,不可怒以致戰

第六部分 執行力與戰鬥力

23 任務 一!保證完成任務!

24 服從命令是軍人的天職

25 標準化作業

26 衣着統一整潔,舉止得體大方

27 紀律是保證戰鬥力的關鍵

28 時間就是生命

29 招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第七部分 戰略與戰術

30 一切爲打贏!一切看戰果!

31 堅持高標準、嚴要求

32 在戰略上藐視敵人,在戰術上重視敵人

33 哀兵必勝,驕兵必敗

34 集中優勢兵力,務求每戰必勝

35 兵貴神速,速度制勝

第八部分 合作與競爭

36 團結就是力量

37 不能搞小圈子,不能搞小集團

38 治人而不治於人,要牢牢掌握主動權

39 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40 嚴守祕密

要求單位內務及員工日常行爲規範做到:按“二人成行、三人成列”的要求,員工上、下班,員工上崗、離崗或進入廠區一律實行列隊行走;廠區內不準吸遊煙,不準隨地吐痰,不準隨地扔紙屑、雜物,不準亂停放車輛;辦公室、會議室、休息室、操作室地面平整乾淨,玻璃明亮完整、無破損,物品按定置管理圖擺放整齊;辦公室、休息室、操作室工作衣、工作鞋、安全帽、手套、毛巾等用品擺放整齊有序,茶杯等用具手柄朝同一方向整齊擺放;作業現場無積水、無積塵、無跑冒滴漏、無雜物、無衛生死角;工具箱擺放整齊、外觀整潔,無油污、積塵;定置圖、區域標誌牌、物品標誌牌等端正醒目,牌(區)、物相符、規範。

通過在全廠推行“軍事化管理”,致力培養和造就一支“政治合格、技術過硬、作風優良、紀律嚴明”的幹部員工隊伍,努力打造一流企業文化,有力地推動了生產經營全面進步。

企業軍事化管理的目的:

1.樹立企業形象

2.加強企業管理約束力

3.增強企業生產執行力

4.推動企業的快速發展

5.爲企業提高效率

6.減少安全事故

7.保證完成任務

8.提高員工的自身素質

9.提高員工的自信心

10.培養員工的大膽務實,力求創新

11.豐富員工知識,對工作的挑戰性

12.培養員工的工作心

13.提高員工自身的安全意識

企業管理制度彙編 篇5

一、增值稅管理。

(一)增值稅管理原則和有關規定。

1、各經營公司應按照國家稅法有關規定加強對增值稅管理。

2、增值稅:國家對在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單位和個人,就應稅貨物或勞務增值部分徵收流轉稅,實行稅款抵扣制。

3、計稅原理:對商品生產和流通中各環節新增價值或商品附加值進行徵稅。

4、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稅率分爲17%、13%和0三檔,本公司適用情況。

(1)銷售或進口除資料以外商品或貨物,稅率爲17%。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稅率爲17%。

(3)銷售或進口圖書、報紙、雜誌等資料,稅率爲13%。

(4)出口商品或貨物,稅率爲0,國務院另有規定除外。

5、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徵收率爲5%。

6、按增值稅徵管方式不同劃分。

(1)一般納稅人有取得使用增值稅發票權利,而小規模納稅人仍只能使用普通發票。

(2)一般納稅人是按集團公司商品增值額依17%或13%稅率徵收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是以銷售額依5%徵收率計算增值稅。

(3)小規模納稅人劃分標準。

〈1〉年銷售額規模。

〈2〉會計覈算是否健全。

7、應納增值稅額爲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餘額。

8、一般納稅人增值稅會計覈算方法。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二)增值稅一進項稅管理。

1、集團各經營公司購進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所支付或者負擔增值稅額爲進項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限於增值稅扣稅憑證註明增值稅額。

(1)從銷售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增值稅額。

(2)從海關取得完稅憑證註明增值稅額。

(3)運輸貨物取得運費發票10%部分。

2、未按照規定取得並保存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海關完稅憑證,或專用發票和海關完稅憑證未按照規定註明增值稅額及其他有關事項,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3、各經營公司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項目。

(1)購進固定資產。

(2)用於非應稅項目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

(3)用於免稅項目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

(4)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

(5)非正常損失購進貨物。

(6)非正常損失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

4、各經營公司財務部門應嚴格對進項稅額管理,對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認真審覈,確保進項稅額合理、合法抵扣,避免增值稅專用發票因不符合規定而不予抵扣使公司遭受損失。

5、稅務局規定,公司採購進貨需要已付款才能抵扣進項稅額,如尚未支付貨款,或在進貨發票上蓋現金收訖章。

6、納稅要有稅單,需要增值稅進項發票抵扣憑證封面。

(三)增值稅一銷項稅管理。

1、集團各經營公司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按照銷售額和規定稅率計算並向購買方收取增值稅額爲銷項稅額。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2、各經營公司辦理銷售業務時,應認真填開銷售小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確保稅率合理,銷售額和增值稅額清楚準確,專用發票合法合規。

(四)增值稅發票管理和使用。

〈一〉收取增值稅專用發票填開要求。

1、各項不允許有空項,如有遺漏、塗改均爲廢票,不允許抵扣進項稅額。

2、購貨單位名稱必須與單位註冊名稱一致,多字少字或其他名稱無效。

3、批量進貨,開一張專用發票,要在發票貨物名稱欄註上貨物總稱,蓋詳見清單章,並附以注有商品名稱、數量、單價的詳盡清單兩份,清單必須加蓋銷貨單位章。

4、票面稅率必須單一,一張發票具有17%、13%兩種稅率,稅務部門不予抵扣。

5、凡收取手工萬元、十萬元版增值稅發票,價款金額必須達到所限面額最高一位。

6、百萬元版專用發票,必須是機打發票,否則無效,不得報銷和抵扣。收到百萬元版專用發票後,必須當月及時報銷,由財務部在次月1至10日前將該票及其抵扣聯交稅務主管部門辦理認證手續。經稅務部門認證若發現問題,該發票無效。收到原百萬元版增值稅發票,蓋有稅務機關戳記改爲萬元版、千元版,仍然有效。

7、小寫金額合計前面必須用 y 封住,大寫金額合計前面必須用 o 封住(注:×填在o中)。

8、銷貨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納稅人登記號、開戶銀行及賬號必須用藍色印章填蓋(機打發票除外),手工填寫或用其他顏色印章無效。

9、必須蓋有紅色財務專用章或紅色發票專用章,使用其他顏色或使用其他印章,一概無效。無論專用發票是什麼版本,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必須蓋在銷貨單位(章)或開票單位(未蓋章無效)字樣上。

10、在取得專用發票發票聯同時,必須取得相應抵扣聯,抵扣聯填寫內容要求與發票聯完全一樣。

11、貨款、運費付給誰,由誰開發票,不能通過第三者代辦這些事項,否則不允許抵扣進項稅。

12、凡外購商品、低值易耗品、傢俱、進行修理修配等,必須取得增值稅發票,財務部方予辦理報銷手續。

13、根據國稅局精神,收到增值稅發票,必須在票面開出日期兩個月內報銷,否則無論何種原因,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各經營公司除執行規定外還要執行地方稅務相關規定。

〈二〉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要求。

1、業務人員要求開增值稅發票,必須提供準確購貨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稅務登記號、開戶行、賬號。

2、購貨單位在購貨當月,從小規模納稅人改爲一般納稅人,必須提供購貨單位稅務主管部門提供變更證明。禁止先開普通發票,再更換專用發票。

3、凡因辦理欠款銷售而暫留財務部增值稅專用發票,由於超過兩個月期限造成原本票不能抵扣而要求財務重開、補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財務部一律不辦理。

4、發生退貨業務,銷售員辦理退貨入庫手續後,必須提供對方稅務主管部門開出退貨證明,才能給對方開紅髮票。

5、發生回扣業務,必須由對方稅務主管部門開出回扣證明,才能給對方開紅髮票。

6、如果開出發票內容有不妥之處,必須把原發票及其抵

扣聯一起退回,才能給對方換新發票。

7、發票內容與小票內容保持一致、數量相符、金額相等。

〈三〉增值稅發票、普通發票管理和使用。

公司按《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管理、使用增值稅發票和普通發票。

1、財務部門設專人領購、保管發票。

2、各覈算公司開票人使用發票向發票管理員領取、登記,每次領取量不得超過一週使用量,再次使用時,以存根換新發票。

3、開票人應按發票順序號順序使用,對未使用發票、已開出存根應妥善保管。

4、發票專用章應隨開隨蓋。

5、經管發票人違反國家規定責任自負。

(五)責任會計處理方法。

責任會計按照財務會計處理方法,對增值稅金進行相關賬務處理,逐月將應繳增值稅額上繳公司內部賬戶。

二、覈算營業稅及附加。

(一)應稅項目及範圍。

公司對外勞務服務收入,均應繳納營業稅。屬應稅範圍營業收入,業務部門應提供符合國家政策的協議複印件,由公司按5%或3%稅率對外繳納營業稅。

(二)責任會計處理方法:責任會計按照財務會計覈算方法,計提應納營業稅額,按月上繳公司內部賬戶。

三、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管理。

(一)計提與上繳。

財務部門應每月以應納增值稅額和營業稅額爲計稅基數,分別按7%和3%及4%稅率計提,向國家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及教育專項資金。

(二)責任會計處理方法。

責任會計每月按應繳公司增值稅額7%和3%及4%計提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及教育專項資金,逐月上繳公司內部賬戶。

四、所得稅管理。

(一)計提與上繳。

1、財務部門應每月或每季按應稅所得計提應繳所得稅,按期預繳,年終彙算清繳。

2、對超計稅標準工資和招待費,以及非公益捐贈和准予扣除範圍外公益,救濟性捐贈等不得扣除項目,不得從收入總額中扣除,應逐項進行納稅調整,調增應稅所得額。

(二)責任會計處理方法:

1、各覈算部門每月超計稅標準工資應納所得稅,由各責任會計以費用列賬中費稅形式,計入銷售業務部門當期營業費用,抵減當期責任利潤。各部門超計稅標準招待費應納所得稅,年終一次性進行賬務處理,抵減銷售業務部門責任利潤。

2、各銷售業務部門年終實現超額利潤,按照公司分配辦法應由本部門受益部分應納所得稅,由財務部年終統一操作,以利潤列賬所得稅形式,通知各責任會計進行相關賬務處理,將應繳所得稅額及時上繳公司內部戶。

五、其他他稅金管理。

企業稅務管理制度2

第1條 爲加強企業稅務管理工作,確保企業合法運營、誠信納稅,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及《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本制度對企業的稅務登記及年審、賬證管理、納稅申報等項工作均做了詳細說明,財務部相關人員須遵照執行。

第3條 稅務登記、稅務變更登記、稅務換證登記、登記證年審統一由財務部相關人員自行辦理,並報財務部主管和總經理備案。

第4條 財政、稅務登記應按照下列要求辦理相應手續,並提供相關資料。

1.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 日內持工商營業執照和國家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的企業統一代碼證書等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或財政部門申請辦理稅務、財政登記。

2.根據財稅部門規定的統一標準,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表》。

3.持填寫好的《稅務登記表》及規定應報送的有關資料、合同等,到財稅部門辦理登記並領取財稅登記證。

第5條 在企業的運營過程中,如發生下列內容的.變化,均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財稅部門提出申請,辦理稅務變更登記。

第6條 財政、稅務登記換證,辦理年審,應提供下列資料及辦理相應手續。

1.財務部人員辦理財稅登記換證時,填寫換證登記表(一式三份),備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原財稅登記證正、副本原件,法人代碼證、法人身份證、開戶銀行證明覆印件等資料到財稅部門辦理,並領取登記證。

2.每年4月底前(特殊規定除外)完成財稅登記證年審,辦理時填寫一式三份的年檢表,帶年度審計報告、營業執照、財稅登記證原件及副本到財稅部門辦理。

第7條 財務人員按照財政部門、稅務機關的規定使用財稅登記證件;財稅登記證件不得轉借、塗改、毀損、買賣或者僞造。

第8條 每月必須計提當月應交稅款,根據實際繳納的稅款,當月做記賬憑證,登記賬簿,出現實交數與計提數不符時,當月稅差必須做相應的賬務調整。

第9條 爲了辦理各種稅收優惠的需要,相關財務人員應將每月的完稅憑證或已交稅款的繳款書原件裝訂成冊,妥善保管,嚴禁丟失;每月根據完稅憑證及已交稅款的繳款書複印件填寫“報銷回單”,財務負責人及總經理簽字確認後入賬。

第10條 相關稅收記賬憑證、賬簿、完稅憑證、繳款書及其他有關資料不得僞造、編造或擅自損毀。

第11條 相關稅收的記賬憑證、賬簿、完稅憑證、繳款書及其他有關資料應當永久保存(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12條 財務部每月一次定期對發票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其相關發票管理詳見《發票管理制度》。

第13條 財務部每月(季)自行到各自所屬財、稅局(所)申報。

第14條 相關財務人員必須在稅局(所)規定申報的申報期限內到所屬稅局(所)申報,如申報期有變動,以稅局(所)公佈的信息爲主。

第15條 有關財務人員辦理納稅申報時,應當如實填寫納稅申報表,並根據稅務機關的要求報送下列資料。

第16條 每季度結束後xx日內,財務部根據企業性質填報所屬財局、稅局要求的報表,並直接到銀行交納稅款。

第17條 每年度的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各分企業應於每年xx月xx日前(稅務機關另有規定除外)自行到所屬稅局申報,多退少補,說明退補原因,及時向地區企業財務部稅務組及主管稅務領導反映情況,補辦有關部門付款審批手續,補交稅款。

第18條 財務部門必須每月在納稅申報期間結束後xx日內把當期納稅申報表原件一份(蓋有稅務機關申報章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各一份,完稅憑證或已交稅款的繳款書及付款審批表複印件各一份,報送上級主管。

第19條 財務部必須每月xx日前根據企業營業收入情況對當月的稅收繳納情況進行預測,提供預測表給上級主管,以便儘快組織、調度資金,解決企業繳稅資金。

第20條 當月如遇到稅款較大、資金較緊的情況,財務部門必須在每月xx日前直接向稅務機關辦理延期納稅申請。

第21條 計劃外的特殊稅務處理事項必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22條 財務部負責辦理各種稅收優惠政策及董事會利潤分配所需的完稅證明;辦理後要把相關資料報總經理辦公室備案。

第23條 財務部主管每半年至少檢查一次納稅事項情況,出具稅收檢查結果報告及解決建議,檢查結果報總經理辦公室備案,。

第24條 財務部接受稅務機關依法進行的稅務檢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不得拒絕、隱瞞。

第25條 接受稅務機關檢查過程中,如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財務部上級主管,以便及時協調解決問題;檢查結果複印一份送財務部備案存查。

第26條 財務部相關人員必須按照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逾期未申報致使稅務機關罰款、收滯納金的,其罰款、滯納金由當事人負責。

第27條 財務部門設專人嚴格保管好每月的完稅憑證和稅收繳款書的原件、稅收繳款卡、發票專用章,防止丟失,需要時由經辦人領用,否則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企業管理制度彙編 篇6

一、食堂管理員職責:

1、負責採購物品的鑑定、驗收和監督管理。

2、負責建立食堂物品臺帳,對物品使用全過程進行動態監督管理。

3、負責炊事員的日常工作安排和事務管理。

4、在特殊情況下,食堂需要幫助料理廚務時,負責組織機關幫廚人員

二、炊事員職責:

1、負責日常飲食的採購和加工,與管理員共同擬定每週食譜。

2、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爲職工服務的思想,學習研究營養學,不斷改進炊事技術,不斷提高服務質量,搞好職工用餐服務。

3、做好廚房廚具的維護保養工作,保證正常使用。

4、下班前要對食堂的.水、電、氣、門窗等進行安全檢查,嚴防安全事故發生。

三、就餐人員管理制度:

1、任何人不得提前就餐,用餐前一天提前登記用人餐數。外出執行公務人員必須回職工食堂就餐的,須提前說明原因,以便合理安排用餐數量。

2、就餐人員應自覺維護公共衛生,保持餐廳乾淨整潔;不亂吐骨屑,不亂扔垃圾。

3、在餐廳就餐人員應根據自己用餐量取餐,主副食品不得帶出食堂,按量盛取、注意節約,不得隨意浪費糧食。如需帶離餐廳用餐,必須經食堂炊事人員同意,嚴禁將食品帶到辦公室內用餐。

4、餐後將殘渣剩菜倒入泔水桶內並將餐具清洗乾淨後放入碗櫃。

企業管理制度彙編 篇7

1.目的:爲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司人身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規則。

2.範圍:全廠人員

3.內容:

3.1、本廠所有人員都應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思想,防患於未然。

3.2、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部門主管爲消防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範圍的員工消防安全知識的教導,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等。每個月由部門主管培訓部門員工一次並做好相關記錄,由人力資源部主管負責監督;新員工入職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並做好相關記錄,由運作副經理負責監督;公司每季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進行一次全公司的消防培訓或演習,由副總經理負責監督,違者記小過一次。

3.3、公司成立安全委員會,主導消防安全,做好消防防範工作,災害事故的緊急處理。

3.4、本公司任何員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義務。

3.5、確實執行安全用電規定,加強電源、電器檢修、嚴禁私接電源。此項要求由電工監督執行,違者記小過一次。

3.6、在生產過程中,要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此項工作由所在的部門主管監督執行,違者記小過一次。

3.7、易燃易爆的危險物品應放置於相對獨立的安全地帶,並張貼顯眼的標識。危險品倉要遠離生產區和生活區。此工作由危險品倉倉管員執行,由物流部主管負責監督,違者記小過一次。

3.8、不得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器材下面堆放物品。此項工作的執行爲各部門主管,監督人爲人力資源部主管,違者書面警告一次。

3.9、消防栓、滅火器是依據消防行政部門之規定擺放,不得隨意挪動或在無火警狀況下使用。此項工作的.執行爲各部門主管,監督人爲人力資源部主管,違者記小過一次。

3.10、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廠區。此面工作由保安人員執行,監督由人力資源部主管,違者記小過一次。.

3.11、禁止在廠區內使用明火,嚴禁吸菸。除特准地方外不得燃放煙花爆竹。此項要求由所在部門主管負責監督,違者記小過一次。宿舍區在無電的晚上允許點蠟燭,但需人走燭滅,此項要求由保安員監督,違者記小過一次。

3.12、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的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則。並需擺放滅火器在工作區以防發生險情。此項要求由所在部門的主管負責監督,違者記小過一次。

3.13、如遇火警事故,必須採取以下措施:

3.13.1、保持鎮靜,報告主管,通知安全委員會立即按照緊急事故處理(如報警、組織滅火、疏散人員等)。

3.13.2、關掉一切電源開關。

3.13.3、火勢處於初發階段,應組織人員利用就近的滅火器或消防栓進行滅火(如爲有油物質火警,則只能使用乾粉滅火器)。

3.13.4、通知各部門作有秩序的人員、物資疏散。

3.13.5、保持災害現場之完整實況,經便進行實況調查。

3.14、如發生觸電事故,發現者應保持冷靜,勿接近觸電者,先關掉電源,進行人工急救,同時送醫院救治。

3.15、對在消防、搶救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有顯著成績者給予獎勵,對玩忽職守造成安全隱患和災害事故的責任人將給予嚴懲,此項工作的監督人爲副總經理,違者記大過一次。

3.1.6、保安員是消防器材的保養責任人,需每天檢查,並於《消防器材檢查表》上作記錄。對於檢查出無效的消防器材,需向人力資源部報告作出及時處理。對於滅火器需定期交消防部門作檢查。此項工作由人力資源部主管監督,違者記小過一次。

3.1.7、本制度除特別說明外,保安員是本制度推行的監督者,保安有權制止不利於消防的行爲和現象發生。保安員並有權對違反本制度的現場做出處罰。

企業管理制度彙編 篇8

(一)綜合信息中心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第一條職務。

(1)在上級的領導下,有目的地組織收集、整理、分析、傳遞、研究、處理、貯存企業內外有關經營管理、科技進步、思想工作等方面的綜合信息,爲領導決策和各部門應用服務。

(2)根據企業檔案管理相關規定要求,負責歸口管理公司計劃統計、經營銷售、生產調度、物資供應、財務管理、勞動人事等各方面工作所形成的檔案,並積極組織檔案編研,主動爲領導提供利用。

(3)負責組織開展經濟技術信息工作,爲公司制訂經營決策和產品開發方案提供依據。

(4)組織搞好科技資料圖書選購、收藏、介紹工作,爲提高公司科學技術素質服務。

(5)負責組織協調公司信息(通信)網絡的工作。

(6)負責組織制(修)訂綜合信息管理制度。

(7)積極組織開展重大信息的調研活動,努力辦好信息刊物,不定期召開信息發佈會,及時向公司內外傳遞、發佈有關信息。

(8)積極參加行業、地區及國家經濟技術信息網絡活動,搞好信息的協作和交流,不斷提高公司信息管理水平。

(9)逐步開展對外有償信息諮詢服務活動。

(10)逐步發展與國際上的'信息聯繫。

(11)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條職權。

(1)有權組織信息員收集公司內外各方面的信息。

(2)對所轄信息工作崗位有檢查督促權。

(3)有權代表工廠參加行業和地區經濟技術信息網絡活動。

(4)有權組織開展綜合信息調研活動,組織召開廠內信息發表會,主持編撰《信息》刊物。

(5)有權向全公司各部門索取有關信息資料,督促按期整理交繳檔案。

第三條職責。

(1)對收集、整理、傳遞、貯存發佈的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

(2)對所轄信息崗位工作的質量和安全負責。

(3)對專業器材管理不善,造成丟失、損壞、影響工作負責。

(4)對檔案信息資料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壞和失、泄密現象負責。

(二)計劃管理部門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第一條職務。

(1)貫徹執行上級各項方針政策,在公司領導下,堅持以搞活生產經營,提高經濟效益爲中心,在科學預測的基礎上組織制訂企業中、長期規劃。

(2)根據市場需要和企業內部條件,按照儘可能滿足用戶需要和注重經濟效益的原則,組織編制企業年度生產經營綜合計劃。

(3)負責主編年度、季度、月度生產計劃並按時下達組織落實。

(4)根據企業年度生產經營綜合計劃,組織有關歸口部門制訂各項經濟技術計劃指標,綜合平?後下達,統一管理。

(5)在公司領導下,組織召開公司經營活動分析會。

(6)負責綜合統計。歸口管理公司的統計工作,統一管理公司的統計報表、原始紀錄,按上級規定編報統計報表。

(7)檢查和考覈各項技術經濟計劃指標的完成情況,參與重大技術改造和技術組織措施項目的技術經濟可行性研究。

(8)負責公司對外經濟聯合的統一管理工作。

(9)完成公司臨時佈置的各項任務。

第二條職權。

(1)有權監督、檢查各部門對生產經營綜合計劃及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執行完成情況。

(2)有權要求各單位按時提供編制計劃所需要的各種資料。

(3)根據公司經營方針目標展開的要求,有權對各單位的工作進行督促、檢查、診斷和評價,以保證公司經營目標的實現。

(4)對各部門提供的計劃方案有審覈、調整、綜合平衡權。根據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對公司年度計劃有權提出修改、調整的建議。

(5)有權要求各單位及時編制各種統計報表,建立健全原始記錄,有權監督“統計法”的貫徹執行。

(6)有權參加上級召開的有關會議,參加公司內部有關經營業務的會議。

(7)有權代表公司進行橫向聯營事務洽談。

(8)有權要求各單位提供有關計劃,對外報送的各種專業計劃必須通過計劃科審覈。

第三條職責。

(1)對企業生產經營計劃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科學性、預見性及下達的及時性負責。

(2)對報送的各種統計報表的準確性、及時性和完整性負責。

(3)對簽署的有關計劃、文件出現差錯負責。

(4)對所編制下達的計劃,因綜合平衡不周,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影響公司生產任務和完成負責。

(5)對對外經濟聯合事前調查分析不夠,參謀不當、條文考慮不周,造成失誤負責。

企業管理制度彙編 篇9

一、目標

企業開展崗位達標工作,主要以基層操作崗位達標爲核心,不斷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使職工做到“三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規範現場安全管理,實現崗位操作標準化,保障企業達標。

公司對從業人員崗位標準要進行文件化制定下達,做到明確具體;同時貫徹落實國家、地方及行業等部門制定的崗位標準。

二、職責

2.1 各部門、車間對本單位所屬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其中包括指導、督促、檢查、考覈等責任。

2.2 安全生技部負責督促各部門、車間做好班組安全管理工作,並組織其它職能管理部門開展對班組安全管理的檢查、指導和考覈工作。

2.3 辦公室負責公司對班組安全培訓工作的管理。

三、管理內容與方法

3.1崗位職責描述;

3.2崗位人員基本要求:年齡、學歷、上崗資格證書、職業禁忌症等;

3.3崗位知識和技能要求:熟悉或掌握本崗位的危險有害因素(危險源)及其預防控制措施、安全操作規程、崗位關鍵點和主要工藝參數的控制、自救互救及應急處置措施等;

3.4行爲安全要求: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執行作業審批、交接班等規章制度,禁止各種不安全行爲及與作業無關行爲,對關鍵操作進行安全確認,不具備安全作業條件時拒絕作業等;

3.5裝備護品要求: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工具的配置、使用、檢查和維護,個體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應急設備器材的配備、使用和維護等;

3.6作業現場安全要求:作業現場清潔有序,作業環境中粉塵、有毒物質、噪聲等濃度(強度)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要求,工具物品定置擺放,安全通道暢通,各類標識和安全標誌醒目等;

3.7崗位管理要求:明確工作任務,強化崗位培訓,開展隱患排查,加強安全檢查,分析事故風險,銘記防範措施並嚴格落實到位;

3.8 班組安全檢查

3.1 日常工作中的巡查:班組長(安全員)進行班中巡查重點要放在工作繁重,危險性較大的工作項目。同時對安全思想不牢固或思想有波動的員工要多加關心、督促。

3.2 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查思想:員工安全意識是否牢固,是否保持危機感意識;查領導:各級管理人員是否重視安全生產,始終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查設備:生產設備、設施和安全工器具有無安全隱患;查教育:新進廠人員、實習人員、調崗人員是否按要求進行安全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查違章:有無隱瞞事故、障礙和人身傷害事件,有無違章和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查勞動防護用品:勞動防護用品是否合格,是否按規定發放,是否按規定佩帶和使用。

3.3 每年季節性檢查分春季安全大檢查和秋季安全大檢查兩次。春季安全大檢查要結合迎峯度夏安全特點,查防雷、防暑降溫、防電氣絕緣受潮、防洪、防汛等;秋季安全大檢查要結合冬季特點,查防火、防爆、防小動物、設備防寒防凍以及防交通事故等。

3.4 班組安全檢查要逐步提高規範化水平,結合自己管轄的設備、設施、專責區域編制安全檢查表格,列出檢查欄目、合格標準和要求,每項指定專人逐項檢查。檢查後彙總成冊,上報部門。對查出的問題要有整改措施,限期完成並接受上級檢查驗收。

3.5 利用各種科學手段提高設備巡檢質量,及早發現和消除設備缺陷。

3.9 班組應具備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臺帳

3.1 上級部門下發的國家法律法規、公司安全管理文件、和公司編制的'安全規程、消防規程;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文件等。

3.2 班組制訂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其中包括班內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類工器具、安全用具、登高器具、特種設備等檢查標準、維護制度和操作規程。專業檢修(運行)規程應每人一本。

3.3 班組應建立相應的安全臺帳,主要包括:現場設備巡迴檢查和消缺管理記錄臺帳;危險點分析和預控措施卡片;工器具、安全用具、登高器具、特種設備檢查記錄臺帳;檢修工藝作業指導書;安全隱患檢查記錄臺帳;班組安全活動記錄臺帳;危險點分析記錄;安全培訓教育方面的記錄臺帳(其中包括班組成員的安規、檢修或操作規程考試成績;工作票和動火票負責人名單;特種作業持證上崗人員名單等);班組成員安全生產獎懲和違章作業記錄等等。

3.4 每個班組必須建立重要安全文件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清單;並根據公司和部門的要求進行及時更新。要認真記錄各類安全管理記錄臺帳,做到字跡工整、內容齊全、保存完好。

3.10 班組安全生產

3.11 班組內的機電設備、安全器具、車輛和工作現場必須做到無隱患,安全防護裝置、設施齊全可靠,嚴禁帶病作業。

3.12 工作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杜絕工作中的違章行爲。

3.13 班組內每項作業和操作,每個員工都能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無冒險蠻幹,無違規操作。

3.14 每一項工作中應履行安全互保責任,互保雙方要對對方人員的安全健康負責,做到四個互相即:

互相提醒:發現對方有不安全行爲時,要及時提醒糾正,工作中要呼喚應答;

互相照顧:根據工作任務、操作對象,要合理分工,互相關心、互創條件;

互相監督:監督對方嚴格執行勞動防護用品穿戴標準,嚴格執行安全規程和有關制度;

互相保證:保證對方安全生產作業(操作),不發生人身傷害事故。

3.15 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相關操作,必須持證上崗,持學習證人員必須在具有相應資格人員的監護下工作,不得安排無證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3.16 嚴格執行兩票三制管理制度,班組重點要抓好過程管理工作。

3.17 員工必須通過專項的安全教育培訓,對危險因素和控制措施要熟知、掌握,並有能力勝任,才能進入危險區域工作。

3.18 新上崗員工(含換新工種人員)必須明確專人監護,負責其安全工作,在監護期間不得獨立作業(操作),安全監護期不少於3個月。

3.19 工作負責人要把監護工作放在首位,隨時提醒小組成員的工作方法,注意事項,及時制止違章作業。

3.110 要根據班組生產工作內容和環境的變化,及時對危險源的預控措施卡片進行修改和補充,並使員工及時熟知和掌握。

四、強化班組崗位達標建設

切實加強生產班組安全管理和崗位操作技能的提升,必須將達標建設常規化。要求將班組安全管理作爲崗位達標的重要內容,從規範班前會、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等班組安全活動入手,將各項安全管理措施落實到班組,將安全防範技能落實到每一個班組成員,強基固本,真正把生產經營建立在安全基礎之上。

五、豐富達標形式,推動崗位達標創新。

企業可採取開展班組建設活動、危險預知訓練、崗位大練兵、崗位技術比武、全員持證上崗、師傅傳幫帶等切合實際、形式多樣的活動,營造“全員參與崗位達標,人人實現崗位安全”的活動氛圍,不斷提升職工的安全素質,推動崗位達標工作。

做到“崗位有職責、作業有程序、操作有標準、過程有記錄、績效有考覈、改進有保障” 。

企業管理制度彙編 篇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規範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人才招聘與錄用程序,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招聘與錄用遵循“任人唯賢、公開選聘、擇優錄用”的原則。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部門。

第四條 人力資源部爲公司人才招聘錄用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二章 人才招聘

第五條 各公司年度計劃內的用人需求,由各部門填寫《招聘申請表》,經業務分管領導確認,由所在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按計劃要求組織內部調配或對外招聘,原則上應優先考慮內部調配。內部應聘人與外部應聘人應經過同樣的面試流程。年度計劃外但在公司人員編制範圍內的用人需求,由用人單位/部門填報《年度新增用人需求審批表》,經公司人力資源部審覈、經分管領導複覈後,報公司總經理審批。批准後由所在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內部調配或對外招聘。年度計劃外且超出公司人員編制範圍的用人需求,用人單位須先辦理新增人員編制的審批手續,再按年度計劃外的用人需求辦理報批手續。

第六條 對外招聘可通過人才信息庫選擇推薦或集中對外招聘兩種途徑進行。集中對外招聘須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制訂招聘計劃,明確招聘的時間、渠道、任職資格、人數及成本預算等。一般情況下,公司招聘的技術類員工最低學歷要求爲大專,主管及以上職位最低學歷爲本科。

第七條 招聘計劃獲准後,人力資源部通過媒介、人才交流會、內部推薦、學校及獵頭公司等渠道組織實施招聘。

第八條 應聘資料可通過電子郵件、郵寄、現場交遞等形式收集。應聘人員的個人資料一般包括身份證、學歷證及職稱證等複印件以及個人簡歷、近期免冠證件照等。

第九條 人力資源部對應聘資料進行初步篩選,以確定筆試人選。

第十條 人力資源部根據不同崗位和專業,原則上統一組織筆試,並組織完成評卷和成績彙總工作。筆試時應要求應聘人員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

第十一條 對於筆試合格者,人力資源部應將其《應聘人員登記表》、應聘簡歷及試卷交用人單位(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審覈,以確定面試人選。對於筆試不合格者,人力資源部應及時辭謝。

第十二條 面試一般情況下應集體進行,面試評價小組成員主要包括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用人單位(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或總經理等。每個成員須填寫《面試人員評價表》,分別對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表達能力、形象氣質等作出評價,並經集體討論後填寫《面試評價小組意見彙總表》,得出面試結果。

第十三條 根據初試結果,人力資源部組織擬錄用人員到公司進行復試。對於不錄用人員,人力資源部應及時辭謝並視情將其納入公司人才信息庫。

第十四條 人力資源部應對擬錄用人員進行背景覈查,主要是覈查應聘人員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等基本資料。特殊崗位的,還須對應聘人員的工作經歷、離職原因、品行及工作表現等進行專項背景覈查,具體按《應聘人員背景覈查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在覈定編制內招聘人員,原則上由各公司自行組織,但招聘部門經理(含主持部門工作的副經理)及以上職級人員時,須提請公司人力資源部及分管領導共同參與面試和綜合測評。

第十六條 突破覈定編制的人員招聘,須事先報公司批准。

第三章 人才錄用

第十七條 人員錄用審批的權限爲:

1、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人、公司總經理助理及以上人員的錄用,報公司董事長審批;

2、公司部門經理及以下人員(含主持部門工作的副經理)、總經理助理的錄用,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十八條 對擬錄用的人員,人力資源部應填寫《員工錄用審批表》,並辦理逐級審批手續。在《員工錄用審批表》中應明確錄用人員的試用崗位、試用期限及待遇等。原則上,應屆畢業生及工作年限2年(含)以內的人員,試用期爲6個月;其他人員爲3個月。

第十九條 人力資源部應及時通知經審批同意錄用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報到手續,同時向用人單位(部門)填發《新員工入職通知書》,由用人單位(部門)負責安排辦公地點、辦公用品、工作交接等事項。

第二十條 新員工在上崗前,須參加由人力資源部及本單位(部門)組織的新員工入職培訓。主要了解公司經營理念、企業文化、員工行爲規範、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崗位職責和業務知識等,具體按《新員工入職培訓管理制度》執行。

第二十一條 新員工到崗一週內,用人單位(部門)應選定經驗較爲豐富且熟悉公司情況的老員工擔任新員工輔導員。

第二十二條 在試用期內,人力資源部應會同用人單位(部門)對新員工進行考覈評估。原則上,人力資源部在員工試用期滿一週前將《員工轉正考覈審批表》發給用人單位(部門),用人單位(部門)負責人應及時會同人力資源部與新員工進行面談,並要求其寫出試用期總結後,在《員工轉正考覈審批表》中籤署試用期考覈意見。

第二十三條 在《員工轉正考覈審批表》中,人力資源部應明確新員工轉正後的崗位、職級及年薪等,並負責辦理逐級報批手續。批准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正式勞動合同的簽訂手續。

第二十四條 新員工在試用期內有突出表現的,用人部門可向人力資源部建議給予提前轉正;如新員工在試用期沒有達到或不符合轉正要求,用人部門可向人力資源部建議延長試用期或中(終)止試用。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與修訂。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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