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章程審覈請示(通用3篇)
學校章程審覈請示 篇1
:
章程起草組織由學校領導、中層幹部、各年級組學科帶頭人、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學校家長委員會會代表、退休教職工代表參加。章程起草過程中,在校內公開聽取意見;涉及到關係學校發展定位、辦學方向、培養目標、管理體制,以及與教職工、學生切身利益相關的重大問題,應當採取多種方式,徵求意見、充分討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學校章程,其內容包含:一、學校管理體制;二、學校機構的設置;三、教育教學管理;四、學校總務管理;五、教師和職員管理;六、學生管理。
章程草案經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後,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報教育管理部門審批後實施。
X學校
X年XX月XX日
學校章程審覈請示 篇2
1、目的
爲了查明成本管理體系實施結果是否達到了標準和手冊規定的要求,以便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採取糾正措施,使成本管理體系有效運行和得到保持。
2、範圍
本程序適用於本公司成本管理體系的內部審覈。
3、職責
3.1 體系負責人負責領導本公司成本管理體系內部審覈工作,任命審覈組長,批准審覈計劃,組織策劃審覈方案。
3.2 成本部是內部審覈控制的歸口管理部門,協助體系負責人進行審覈方案的策劃,負責日常的內部審覈工作。
3.3 審覈組長負責編制審覈計劃,具體組織審覈組實施審覈,編制審覈報告,驗證和評價審覈結果。
3.4 審覈員負責編制檢查表和不符合項報告,實施現場審覈,並對糾正措施的實施情況及效果進行跟蹤和驗證。
3.5 各受審覈部門和單位負責配合審覈,對不符合項制定糾正措施並實施,並對不符合項的糾正措施的實施效果負責。
4、工作程序
4.1 審覈方案的策劃
4.1.1 體系負責人負責組織成本部及有關審覈員對本公司成本管理體系的內部審覈方案進行策劃。策劃的內容一般包括:
a)確定審覈的頻次;
b)確定審覈的目的;
c)確定審覈的範圍;
d)確定審覈的方法。
(不限於此)
4.1.2 審覈方案策劃的依據:
a)審覈的過程和區域的狀況和重要性;
b)以往審覈的結果。
4.1.3 審覈方案策劃的結果,可形成年度審覈計劃(例行滾動式審覈計劃),經體系負責人批准後實施。一般情況下,年度審覈計劃應規定所涉及的受審覈部門一年至少要覆蓋一次。
4.1.4 遇到下列情況時,應由體系負責人決定追加審覈頻次並加大審覈力度:
a)當成本管理體系運行有明顯問題或問題較多、嚴重程度較高時;
b)當成本目標沒有實現或無法實現時;
c)當外部市場環境發生變化時;
d)當成本管理體系標準和成本管理體系文件進行重大修改時;
e)當本公司管理體制和組織結構發生重大變化時;
f)當發生成本事件時。
(不限於此)
4.1.5 審覈方案在策劃時,應規定審覈的頻次並針對每次審覈分別規定審覈的時間、進度、目的、範圍、依據、性質、方式和方法,並要求對每次審均應覈編制審覈計劃。
4.2 審覈的基本目的
審覈的基本目的是評價和確定成本管理體系與cca2102:20xx成本管理體系標準的符合性以及實施和保持的有效性。
4.3 審覈的準備
4.3.1 編制審覈計劃
審覈計劃應由體系負責人組織編制並批准,其基本內容包括:
a)審覈的目的、範圍、依據、性質、原則和方法;
b)審覈組的組成(包括:審覈組長和審覈組成員);
c)審覈的要求;
d)審覈的進度安排(時間表);
e)審覈的方式等。
(不限於此)
審覈計劃的發放應明確發放的範圍:
a)本公司高層領導;
b)所有受審覈部門;
d)審覈組成員。
4.3.2 組成審覈組
由體系負責人任命審覈組長,並指派審覈組成員組成審覈組。
審覈組長和審覈組成員必須是取得審覈員資格的人員。審覈人員不能審覈自己的工作。
審覈組長應明確各審覈人員的職責,並按審覈計劃進行組內分工。
4.3.3 收集並審閱文件
收集並審閱的文件包括:
a)成本管理體系標準;
b)成本管理手冊;
c)程序文件;
d)各種規章制度;
e)各種定額;
f)成本目標;
g)預算和成本計劃;
h)有關法律法規。
審閱文件的主要目的在於熟悉情況,掌握要求,做到心中有數,爲下步實施現場審覈做好依據性準備。同時檢查有關文件的符合性和相關性,若發現文件不符合,應予以記錄,且不能作爲審覈依據。
4.3.4 編制檢查表
審覈員應根據分工和審覈任務,各自編制檢查表或審覈大綱,經審覈組長批准後實施。
檢查表或審覈大綱可視需要按部門編制,也可按要素編制,其檢查問題及樣本的多少,可視審覈進度而定,檢查表或審覈大綱的內容不得向受審覈部門/單位或其人員透露。
4.3.5 通知受審覈部門和單位約定審覈時間
審覈組長應在審覈計劃規定的審覈日期前3日通知受審覈部門和單位,並約定審覈時間,確定受審覈部門和單位發言人和陪同人員,確保如期進行現場審覈。
受審覈部門接到審覈通知後,應立即做好應審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人員、資料和現場等準備,確保審覈順利進行。
審覈組通知受審覈部門後,也應做好現場審覈記錄,不符合項報告等審覈用表的準備和審覈組長主持召開首、末次會議的準備。
4.4 審覈的實施
4.4.1 召開首次會議:(會議時間一般控制在半小時左右)
a)首次會議由審覈組長主持召開;
b)審覈組全體成員和受審覈部門和單位的領導、業務骨幹及本公司高層領導參加;
c)與會人員必須簽到;
d)審覈組長介紹審覈組成員;
e)審覈組長聲明與審覈有關的事宜及時間安排;
f)審覈組應做好記錄。
4.4.2 現場審覈
4.4.
2.1 首次會議結束後,進行現場審覈。審覈組長應對審覈過程進行全面控制,確保審覈計劃和進度及審覈的客觀性、公正性和獨立性,並做到審覈氣氛平和,審覈記律良好及審覈結論恰當。
在現場審覈過程中,審覈員應通過交談、查閱文件、驗證記錄、觀察事實等活動,調查收集客觀證據,並做好《現場審覈記錄》。
審覈員應依據《檢查表》進行審覈,一般不要偏離檢查表,但如果發現可能導致不符合的線索,雖然不在檢查表範圍內,也應予以進一步調查並記錄。
審覈人員應將調查收集到的`客觀證據,在研究和分析的基礎上,識別和確定不符合項,準確判定不符合的性質和嚴重程度,並逐項填寫《不符合項報告》,經審覈組長審查和受審覈部門和單位見證人簽字確認後生效。
審覈組長應組織審覈人員對審覈結果進行彙總分析,找出薄弱環節,並提出糾正措施的建議、意見和/或要求。
4.4.3 編寫審覈報告
內部審覈報告,由審覈組長或其指定的審覈員編寫,經審覈組長批准後,上報總經理和體系負責人並下發各受審覈部門。
內部審覈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
a)審覈日期;
b)審覈的目的、範圍和依據;
c)審覈組成員(審覈組長、審覈員);
d)審覈綜述(審覈情況);
e)不符合項的分析;
f)糾正措施的建議、意見和/或要求;
g)審覈結論意見。
(不限於此)
4.4.4 召開末次會議(會議時間一般控制在1小時左右)
a)末次會議由審覈組長主持召開;
b)審覈組全體成員和受審覈部門和單位的領導、業務骨幹及本公司高層領導參加;
c)與會人員必須簽到;
d)審覈組長宣讀《內部審覈報告》並逐項宣讀《不符合項報告》;
e)受審覈部門領導表態發言;
f)體系負責人或總經理講話,並對不符合的糾正和改進提出要求;
g)審覈組應做好記錄。
4.5 制定糾正措施
4.5.1 對審覈組發出的《不符合項報告》,有關責任部門和單位應依據審覈組提出的糾正措施的建議、意見和/或要求,組織分析不符合項產生的原因,並針對其原因逐一採取糾正措施,報體系負責人批准後實施。
4.5.2 糾正措施的實施期限一般不超過15天,責任部門和單位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不符合項的整改,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時間時,須經體系負責人批准。
4.5.3 審覈組應對責任部門和單位糾正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跟蹤,並制定相應的跟蹤措施。跟蹤過程中如發現問題,審覈組應及時向成本部或體系負責人報告,以便及時協調解決。
4.5.4 糾正措施完成後,審覈組應對實施的結果進行驗證,做好記錄,並將驗證的結果向體系負責人報告。
4.6 年度總體評價
4.6.1 年度審覈計劃完成後。由體系負責人組織成本部及有關部門和單位對本公司成本管理體系全年審覈情況進行總體評價。
4.6.2 年度總體評價可採用以下方法:
a)利用《不符合項分佈表》,研究和分析不符合項的分佈情況,對各部門和單位產生的不符合項進行彙總分析,並將不符合項按嚴重程度進行分類。
b)對全年度內成本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的審覈結果,按部門和單位採用“打分法”進行動態分析、評價,並與上年度比較。
c)對糾正措施的完成情況進行彙總分析,並計算出糾正措施完成情況相對數(%)和絕對數。
4.6.3 對上述分析評價的結果,應作爲管理評審輸入的一部分。
4.7 追加的集中式審覈
追加的集中式審覈可按上述年度例行的滾動式審覈程序執行。
4.8 審覈記錄
內部審覈記錄應由成本部按《記錄控制程序》規定進行控制。
5、相關/支持性文件
5.1《年度內部審覈計劃》
5.2《審覈計劃》
5.3《管理評審的規定》
5.4《記錄控制程序》
5.5《糾正措施控制程序》
6、記錄
6.1《首/末次會議簽到表》
6.2《首/末次會議記錄》
6.3《檢查表》
6.4《現場審覈記錄》
6.5《不符合項報告》
6.6《不符合項分佈表》
6.7《成本管理體系文件審查報告》
學校章程審覈請示 篇3
1.0目的:
通過按策劃的時間間隔進行內部管理體系審覈,確定管理體系活動及其結果是否符合策劃的安排,確保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2.0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內部管理體系審覈。
3.0職責:
3.1管理者代表負責批准《年度內部管理體系審覈計劃》,批准審覈報告。
3.2審覈組長負責每一次具體的《內部管理體系審覈計劃》、《內部管理體系審覈報告》及《不符合項報告單》。
3.3綜合事務部負責組織對內審中不合格的'糾正措施進行驗證。
4.0程序:
4.1綜合事務部在每年十二月底編制《年度內部管理體系審覈計劃》,並確定審覈組長及審覈組成員,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4.2審覈組長應爲公司領導。
4.3內部管理體系審覈通常爲半年一次,必要時可增加審覈次數。
4.4審覈組長應在審覈前一天對審覈員進行相關培訓,以提高審覈效率和技巧。
4.5審覈組長負責確定審覈組成員,成立審覈組。審覈組長和審覈員必須經過送外進行專門的審覈員培訓並取得內審員資格證書,且與被審覈部門無直接關係。
4.6審覈過程
計劃內容應包括:本次審覈的目的、需要審覈的要素及內容範圍、審覈依據的標準或文件、審覈組織及人員、審覈的日程安排。計劃報管理者代表批准後執行。
審覈員負責編制檢查清單,準備各種審覈表格及文件。
審覈組長將審覈日程安排表提前5-7天通知相關部門。
審覈組長負責主持召開受審覈部門與審覈員間的首次會議。
審覈小組到現場實施審覈。
對審覈中發現的不合格項經確認後,填寫《不符合項報告單》,並由受審覈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
審覈工作完成後,審覈組長負責召開未次會議,向受審覈部門介紹審覈結果。
審覈組長在審覈結束後一週內負責提交審覈報告,審覈報告由管理者代表批准後,以文件形式向全公司發佈。
責任部門負責採取糾正措施。
審覈組長負責派專人對內審中不合格項進行跟蹤驗證。
審覈結束後,所有審覈記錄轉交綜合事務部存檔,存檔期二年。
5.0支持性工具
《年度內部管理體系審覈計劃》
《內部管理體系審覈計劃》
《內部管理體系審覈檢查清單》
《不符合項報告單》
《內部管理體系審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