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操、眼保健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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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操、眼保健操制度

早操、眼保健操制度

爲加強素質教育,保障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一、早操

1、全體學生均要按規定時間到操場做廣播體操(因病因事除外)。學生須整隊到

場,教師應跟隊管理,體育老師負責維持全場秩序。

2、做操要規範,動作要標準、大方、不得馬虎;隊列須整齊,同時領操員和班主

任應在隊列之前,另一跟班服務教師位於隊列後。

3、任何班級不得佔用早操時間,不得利用早操時間舉行檢測,特殊情況缺席的須

報分管校長或少先隊大隊部批准。

4、離場要有秩序,不得擁擠,隊形須在離場後散開。

二、眼保健操

1、各科老師須在規定時間到所有班級組織學生做眼保健操,不得遲到。

2、做眼操時,須由一名同學在講臺領操,全班同學按照眼保健操的正確圖示去完

成,以確保做操時的科學性與規範性。

3、班主任老師應指導學生如何做眼保健操,也可聘請體育老師作指導。

4、學校值日生一經發現有班級有做眼操時紀律混亂,則對該堂任課教師予以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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