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精選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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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民辦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精選23篇)

第一條爲維護社會團體的合法權益,加強社會團體的財務管理,確保社會團體的正常活動和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深圳市、區民政部門覈准登記的各類社會團體。

第三條社會團體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一)正確、合理地籌集、管理、使用資金,努力降低費用,節約

開支,增強經濟自立能力;

(二)開展財務分析,參與制定社團經濟決策,加強經濟覈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認真執行會計覈算制度,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設置會計科目和會計帳簿,有條件的可實行會計電算化管理,及時、準確、完整地記帳、結帳、報帳,編制財務預決算;

(四)建立和完善社團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會計監督,對違法行爲應予以制止和糾正,對嚴重違法、損害國家和社會公衆利益的收支應及時向社團業務主管單位、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檢舉。

(五)防止財產物資流失,確保財產物資完整和安全。

第四條社會團體實行財務自收自支、獨立覈算的原則。社會團體應根據財務業務的需要設置財務機構,配齊專、兼職財會人員,財會人員需持會計證上崗,實行錢帳分管制度。

第五條社會團體財務機構和會計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深圳市預算外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認真執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經紀律。定期向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和財政部門報送社團年度預算、決算和資金平衡表,並自覺接受審計、財政、稅務機關的監督。

第六條社會團體財務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對社會團體的全部財務活動負責。

第二章財務收入管理

第七條社會團體的財務收入包括:

(一)會費收入:包括個人會員會費和團體會員會費。個人會員會

費由個人負擔;團體會員中,企業單位交納的會費從企業管理費中列支,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交納的會費從預算外收入中列支; (二)國內外有關團體、單位、個人的捐贈和資助,包括現金、實物及其他有價證券等;

(三)有償服務收入:包括科技、信息的諮詢與服務、人才培訓、社會辦學以及舉辦展覽、展銷訂貨會和編輯出版刊物收入,會議活動收入等;

(四)創辦經濟實體的經營性收入和入股紅利收入;

(五)政府部門或其他部門對社會團體的經費資助及委託某項事務所撥付的活動經費收入;

(六)利息、匯兌收入、社團下屬機構上交的管理費收入、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八條社會團體財務收入的原則:

(一)社會團體的各項財務收入,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有關收費政策的規定;

(二)社會團體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和資助,必須建立在完全自願的基礎上,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攤派,也不能以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作爲交換條件。對於國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包括實物),社團應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有關捐贈文件的副本和清單;

(三)社會團體每年可向其獨資創辦的經濟實體提取一定數額的資金,其比例最低不少於年稅後利潤的20%;

(四)社會團體經過有關部門批准設立的研究所、學校、出版社、雜誌社、中心等實體,社會團體可通過書面協議向上述實體收取一定數額的管理費;

(五)社會團體舉辦國際展覽、國際會議和其他交流活動所得的外

匯收入爲合法外匯收入,可以開立外匯存款帳戶。

第九條社會團體的各項收入,必須使用深圳市財政部門或稅務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併到原發售機關驗舊領新。

第三章財務支出管理

第十條社會團體的財務支出包括:

(一)業務活動費開支:社會團體開展與其宗旨、任務相關的各項業務活動所需經費。如召開年會、理事會、學術報告會、研討會、表彰獎勵會等各種工作會議費;諮詢活動費、培訓活動費、科技活動費、編輯出版費、接待費、資料費、業務稅等;

(二)人員經費及管理費開支:包括社團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費、聘用費、辦公費、差旅費、租賃費、職工教育費、勞動保險費、行業保險費;

(三)創辦經濟實體和其他事業性實體的成本費開支;

(四)有償服務成本費開支;

(五)其他合理開支。

第十一條社會團體財務支出的原則:

(一)社會團體應本着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編制預算。其中業務活動費(包括有償服務成本支出)不得低於總支出的三分之二;人員經費及管理費開支應限於三分之一以內;

(二)社會團體根據經費結餘情況,可提取事業發展基金,職工福利基金、職工獎勵基金。提取比例爲事業發展基金50%,職工福利基金25%,職工獎勵基金25%。

(三)社會團體投資創辦經濟實體和事業性實體以及入股其他經濟實體的支出從事業發展基金中列支;

(四)社會團體召開各種會議的開支範圍和標準,參照深圳市財政局現行會議費用開支標準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社會團體的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以及離退休後的工資、福利待遇,參照國家現行統一的事業單位職工工資系列標準和有關規定並根據社會團體的經濟情況辦理。社會團體應爲專職工作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包括醫療、養老保險等;

在社會團體中兼職的政府部門行政人員不得在社會團體中領取工資和享受勞保福利。

(六)社會團體的'外匯開支應主要用於出國考察、學習費、接待費、進口儀器、設備、材料、資料以及其它用於涉外活動的外匯開支。

第四章貨幣資金、財產物資管理

第十二條社會團體必須在銀行開立帳戶,貨幣資金往來,除要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辦理現金收支結算業務外,其餘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屬於社會團體的經濟往來,不得在社會團體的銀行帳戶中辦理結算。

第十三條社會團體的現金收付應當嚴格手續,加強管理,指定專職或兼職出納員辦理。建立現金日記帳,逐步登記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第十四條社會團體的現金,除按現金管理規定庫存少量現金備用外,都必須存入銀行帳戶。社會團體的現金收付,主要用於發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勞酬費、差旅費以及支票起點以下的零星現金支付等。注7

第十五條社會團體的財產物資是資金實物形態,是社會團體開展各項活動所必需的物質條件,因而應加強對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配備專職和兼職管理人員。

第十六條社會團體的財產物資包括固定資產、材料和低值易耗

品:

(一)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陳列品、大宗圖書音像和其它固定資產。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物品,可視爲固定資產登記造冊;

(二)材料是指使用後即消耗掉或逐漸消耗掉不能保持原有形態的物質材料。對材料的使用實行定額管理;

(三)低值易耗品指單位價值較低,容易損耗,不夠固定資產標準,不屬於材料範圍的各種工具等。對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實行以舊換新的辦法。

第十七條社會團體的固定資產、材料和低值易耗品要建立收付明細帳,要建立健全驗收、領發、保管和清查制度。

第十八條社會團體的財產物資屬於社團的共有財產,任何個人或組織不得侵佔和挪用。

第五章財務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社會團體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本財務管理規定,對於不執行或違反財務管理制度的行爲,應按《會計法》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社會團體的財務人員,應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對所有經濟活動實施財務監督。社團各項重大活動計劃的研究制定,如涉及數額較大的經費收支,都應有財務人員參加,對於不符合財務規定的支出,財會人員有權拒付。

第二十一條(此條廢止)

第二十二條社會團體可根據宗旨、任務和捐贈人的意願設立專項基金,實行專款專用。

第二十三條社會團體的財務工作接受其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實行財務公開。社會團體應定期向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報告財務工作,社團的年度預算須經常務理事會審定後實行。

第二十四條社會團體應定期向爲該團體提供捐贈、資助資金的國內外組織、單位和個人彙報資金使用情況,並接受其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五條社會團體創辦經濟實體和其它事業性實體,應實行獨立覈算,自負盈虧的原則。社會團體應監督上述實體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合法經營、照章納稅。

第二十六條社會團體變更銀行帳號和刻制財務專用章等事宜,按民政部門有關規定辦理。社會團體的銀行帳號不得出租、外借和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第二十七條社會團體財務人員的調動和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八條社會團體自行終止和被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撤銷登記的,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清理資產和債權、債務。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由深圳市民政局、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民辦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社會團體財務管理,促進社會團體健康發展,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湖南省社會團體財務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經民政部門覈准登記的社會團體。

第三條社會團體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一)依法、合理地籌集、管理、使用資金,努力降低費用,節約開支,增強經濟自立能力;

(二)認真執行會計覈算制度,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設置會計科目和會計帳簿,及時、準確、完整地記帳、結帳、報帳,編制財務預決算;

(三)建立和完善社會團體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會計監督,對違法行爲應予以制止和糾正,對嚴重違法、損害國家和社會公衆利益的收支應及時向業務主管單位、登記管理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檢舉。

(四)維護財產物資的完整和安全,不斷挖掘潛力,充分發揮財產物資的經濟效益。

第四條社會團體實行財務自收自支、單獨設立帳戶、獨立覈算。社會團體應根據經濟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專、兼職財會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覈、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財務人員必須持會計資格證上崗,每年要有一定的時間用於學習和繼續教育培訓。

第五條社會團體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經紀律,並自覺接受民政、財政、審計、稅務等機關的監督檢查。

第六條社會團體財務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應對社會團體的全部經濟業務收支活動承擔責任。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七條社會團體的業務收入包括:

(一)社會團體會費收入:包括個人會員會費和單位會員會費;

(二)國內外有關團體、單位、個人的捐贈和資助,包括現金、實物及其他有價證券等;

(三)社會團體有償服務收入:包括科技、信息的諮詢與服務、科技開發、技術轉讓、培訓、辦學以及舉辦展覽、展銷會、比賽和編輯出版刊物收入等;

(四)社會團體創辦經濟實體的經營性收入和入股紅利收入;

(五)政府部門或其他部門對社會團體的經費資助及委託某項事務所撥付的活動經費收入;

(六)利息、社團下屬機構上交的管理費收入、其他合法收入等;

交換條件。對於國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包括實物),社會團體應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有關捐贈文件的副本和清單。

(四)社會團體經過有關部門批准設立的研究院(所)、學校、雜誌社、中心等實體,社會團體可通過書面協議向上述實體收取一定數額的管理費;

(五)社會團體每年可向其獨資創辦的經濟實體提取一定數額的資金,其比例最低不少於年稅後利潤的20%;

(六)社會團體舉辦國際展覽、國際會議和其他交流活動所得的外匯收入爲合法外匯收入,可以開立外匯存款帳戶。

第九條社會團體會費收取。社會團體收取會費可根據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會費標準。社會團體會費標準的制定和修改須作爲議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討論,有2/3以上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社會團體制定的會費標準決議,應在會後30日內分別報送業務主管單位、民政、財政部門備案。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十條財務支出範圍:

(一)業務活動費開支:社會團體開展與其宗旨、任務相關的各項業務活動所需經費,如召開年會、代表大會、理事會、學術報告會、研討會、表彰獎勵會等各種工作會議費以及諮詢活動費、培訓活動費、科技活動費、編輯出版費、接待費、資料費、業務費等;

(二)人員經費及管理費開支:包括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費、聘用費、辦公費、差旅費、租賃費、職工教育費、社會保障費、行業保險費;

(三)社會團體創辦經濟實體和其他事業性實體的成本費開支; (四)社會團體有償服務成本費開支,以及應交納的稅費; (五)其他合理開支。

第十一條財務支出原則及要求:

(一)嚴格執行國家的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經紀律,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按照預算和經費開支範圍辦理各項支出;社會團體嚴禁爲業務主管部門及相關職能部門提供“小金庫”便利,社會團體不得列支與社會團體活動無關的經費。

(二)社會團體按章程規定收取的會費收入不屬於政府非稅收入,可不納入財政“收支兩條線”;

(三)經費收入只能用於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範圍內的活動,任何單位、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截留、侵佔或挪作它用;

(四)各項支出要有合法憑證,並呈報社會團體負責人批准後才能報銷;

(五)社會團體應本着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編制預算,其中業務活動費(包括有償服務成本支出)不得低於總支出的三分之二,人員經費及管理費開支應限於三分之一以內;

(六)社會團體根據經費結餘情況,可提取事業基金、職工福利基金,其中事業基金不低於50%,職工福利基金不高於30%;

(七)社會團體投資創辦經濟實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入股其他經濟實體的支出從事業基金中列支;

(八)社會團體召開各種會議的開支範圍和標準,參照財政部現行會議費用標準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社會團體的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以及離退休後的工資、福利待遇,參照國家現行統一的事業單位職工工資系列標準和有關規定,並根據社會團體的經濟狀況辦理,社會團體必須爲專職工作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包括醫療、住房、養老基金等;在社會團體中兼職的政府部門行政人員不得在社會團體中領取工資和享受勞保福利;

(十)社會團體的外匯開支主要用於出國考察學習費、接待費、進口儀器、設備、材料、資產以及其它用於涉外活動的外匯開支。

(十一)社會團體財務室出納員必須建立現金收、支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平時除保留少量庫存現金用於日常零星支付外,其大宗支出和其他經濟往來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支付現金。

第四章貨幣資金、財產物資管理

第十二條社會團體的貨幣資金往來,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現金管理辦法在銀行開立帳號,辦理財務收支的結算業務。

第十三條社會團體的現金收付應當嚴格手續,加強管理,執行錢帳分管的原則,指定專職或兼職出納員辦理,並實行會計、出納崗位分設。建立現金日記帳,逐日登記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第十四條社會團體的現金,除按銀行規定庫存少量現金備用外,都必須存入銀行帳戶。社會團體的現金收付,除發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勞酬費、差旅費以及支票起點以下的零星現金支付外,其他一切經濟往來,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以現金收付。

第十五條社會團體的財產物資是資金實物形態,是社會團體開展各項活動所必需的物質條件,因而應加強對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配備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

第十六條社會團體的財產物資包括固定資產、材料和低值易耗品:

(一)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陳列品、大宗圖書音像和其它固定資產。單位價值20xx元以上,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物品,可視爲固定資產登記造冊;

(二)材料是指使用後即消耗掉或逐漸消耗掉不能保持原有形態的物質材料。對材料的使用實行定額管理;

(三)低值易耗品指單位價值較低,容易損耗,不夠固定資產標準,不屬於材料範圍的各種工具等。對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實行以舊換新的辦法。

第十七條社會團體的固定資產、材料和低值易耗品要按類別或品種設立明細帳,要建立驗收、領發、保管和檢查制度。

第五章票據管理

第十八條社會團體收取會員會費,必須使用湖南省財政廳印製的《湖南省社會團體會費收據》;社會團體與單位或個人發生的往來事項,應使用湖南省財政廳印製的《湖南省行政事業單位往來收據》,社會團體依照宗旨開展的各項服務性活動的收入,必須使用湖南省地稅部門統一印製的普通發票。嚴禁使用其他票據或收款收據,會費和其他收入票據禁止混用,所收會費和其他收入必須按照票款同步的原則及時上繳社會團休財務室,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帳外設帳。

第十九條社會團體接受捐贈必須與捐贈人訂立捐贈合同,並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和使用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湖南省捐贈專用收據》。其中以政府名義接受的非定向捐贈貨幣收入,屬於政府非稅收入,應使用“湖南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全額上繳同級財政,實現“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十條社會團體原則上不得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確因特殊原

因須代行政府職能,收取由國務院或財政部批准設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屬於政府非稅收入。收取時須開具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製的財政票據,全額上繳同級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十一條社會團體利用國有資產、國有資源所取得的有償使用收入,依法納稅後應作爲政府非稅收入,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非稅收入票據,全額上繳同級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十二條社會團體除以上(十九)、(二十)、(二十一)條規定的內容應作爲非稅收入管理的情形外,依法開展服務活動收取的費用和其他合法收入,不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應當使用稅務部門印製的普通發票,並依法納稅和接受監督;社會團體所取得的收入,除會費收入外的其他收入還應按照《湖南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進行界定,屬政府非稅收入的,必須全額繳入非稅收入匯繳結算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其開展活動的所需財政票據(含會費票據和其他財政票據),由社會團體憑《湖南省非稅收入票據購領證》從同級財政部門非稅收入管理機構領購;社會團體不按規定範圍領用財政和普通發票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湖南省非稅收入票據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處罰。

第二十三條社會團體使用的財政票據(含非稅收入票據和其他財政票據)及普通發票,由同級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按票據管理規定負責發放和管理。社會團體使用的.財政票據存根,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銷燬,至少保管5年。

社會團體必須於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接受民政部門組織的社會團體年度檢查,年檢時應向民政部門報送經費收支和票據使用情況及經中介機構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申請使用《湖南省社會團體會費收據》的社會團體單位,須到民政部門辦理會費備案審批手續,財政部門根據會費備案情況發放票據,嚴格實行繳舊領新。社會團體持稅務登記證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開立的基本賬戶和其他存款賬戶到稅務部門領購普通發票。民政、財政、稅務、監察等部門應定期對社會團體財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向社會團體單位通報檢查結果。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社會團體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湖南省社會團體財務管理辦法》和本辦法,同時應該建立健全相應的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對於不執行或違反財務管理制度的行爲,應按有關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社會團體的會計人員,應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對所有經濟活動實施財務監督,堅持依法按章辦事,按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編制財務會計報表,建立總帳、明細帳,做到會計資料真實、完整,憑證、帳薄、報表齊全,數據準確,並於每年6月30日前將會計報表,分別送業務主管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社會團體各項重大活動計劃的研究制定,如涉及較大的經費收支,都應有會計人員參加,對不符合財務規定的支出,會計人員有權拒付。社會團體的會計人員調動和離職,必須報業務主管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經審查後共同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社會團體可根據宗旨、任務和捐贈人的意願設立專項基金,實行專款專用。

第二十七條社會團體的財務工作接受其會員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的監督,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接受財政、監察、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紀問題,必須依法依紀嚴肅處理。社會團體的財務審計,由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受理。

社會團體應定期向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報告財務工作。社會團體的年度預算須經理事會審定後實行。社會團體在換屆或者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要接受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部門的財務審計。

第二十八條社會團體應定期向爲該團體提供捐贈、資助資金的國內外組織、單位和個人彙報資金使用情況,並接受其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九條社會團體創辦經濟實體和其它實體,應實行獨立覈算、自負盈虧的原則。社會團體應監督上述實體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合法經營、照章納稅。

第三十條社會團體變更銀行帳號和刻制財務專用章等事宜,按財政、民政、公安部門有關規定辦理。社會團體的銀行帳號不得出租、外借和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第三十一條社會團體自行終止和被登記管理機關撤銷登記的,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清算資產和債權、債務。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常德市民政局、常德市財政局、常德市監察局、常德市地稅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爲了加強民非單位的會計覈算和財務管理,認真貫徹執行財務工作紀律和職責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要求,結合民非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預算制度

財務預算由董事會(所、中心領導)根據年度計劃,必須在年末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提出下年度的各項收支計劃報告,經董事會(所、中心辦公會)研究評審後逐項批准實施,重大項目開支(1萬元以上的)由董事會(所、中心辦公會)決定,無預算計劃的不得開支,特別情況

支出項目應做追加預算。

二、財務報表制度

財務報表,由財務專人負責,有關財務工作人員每月月初5日前報上月財務報表,報董事長(主任、所長)簽署,凡有經濟收入的服務項目,必須及時填寫報表,其收入及時上繳財務。做到報表清楚,帳款相符,若發生錯誤,其經濟損失由財務經辦人員負責賠償。

三、有獨立的銀行賬號

出納員收入的帳款應及時存入銀行,正規現金支出,應在規定限額內提取,現金帳目要日清日結,嚴禁以白條借據抵頂現金,嚴禁挪用公款。

四、因公借款或使用支票(500元以上),須經單位領導同意,由經辦人員寫出借款單據,登記簽字方可;經辦人應在一週內辦理報銷,報銷單由董事長(所長)簽字,不得無故拖延報銷時間。

五、重大開支,由董事長(所長、主任)辦公室研究決定,事後向董事會(所長、主任辦公會)報告。

六、嚴禁外借賬戶、支票和虛開增值稅發票。實行空白支票與財務專用章分開管理的規定。

民辦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規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基金財務管理,根據財政部、衛生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財務制度》,制定本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各區縣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設立的新農合基金。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新農合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指通過農民個人繳納、集體扶持、政府資助、社會捐贈籌集的,用於對參合農民醫療費用進行補償的專項資金。

第四條 區縣財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對基金實行監督管理,並由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機構)具體負責基金的日常業務管理和會計覈算工作。

第五條 經辦機構基金財務管理的任務是: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合理籌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組織落實基金的計劃、覈算、分析和考覈工作,如實反映基金收支狀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加強監督和檢查,確保基金的安全。

第六條 各區縣財政部門應在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中設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賬(以下簡稱財政專戶),專門管理和核算基金。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各級政府部門、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擠佔、挪用、借用,不得用於平衡財政預算,不得用於經辦機構人員和工作經費。

第七條 經辦機構應配備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財務會計人員。財務會計人員應按照基金財務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做好財務管理和會計覈算工作,準確反映基金運行情況,監督基金的安全、有效使用。財務會計人員發生變更時,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交接工作。

第二章 基金預算

第八條 基金預算是指經辦機構根據新農合制度和管理政策編制的,經規定程序審批的年度基金財務收支計劃。

第九條 基金預算的編制。經辦機構應按照財政部門統一規定的表式、時間和編制要求,根據本年度基金預算執行情況和下年度影響基金收支的相關因素,編制下年度基金預算草案。

第十條 基金預算的審批。經辦機構編制的年度基金預算草案,由衛生行政部門審覈,經同級財政部門審覈並報經同級政府批准後,財政部門應在15日內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批覆預算。衛生行政部門應在財政部門批覆預算之日起15日內將預算批覆經辦機構。

第十一條 基金預算的執行。經辦機構要嚴格按批准的預算執行,並認真分析基金的收支情況,定期向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報告預算執行情況。區縣財政和衛生行政部門應逐級彙總上報基金預算執行情況,並加強對基金預算執行情況的監控,發現問題應立即採取措施解決。

第十二條 基金預算的調整。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基金預算時,經辦機構要及時編制預算調整方案,並按基金預算編制審批程序報批。

第三章 基金籌集

第十三條 基金按照有關規定按時、足額籌集。區縣政府應組織參合農民按當地繳費標準繳納參合費用。各級財政部門應根據財政補助標準和轄區內參合農民人數安排補助資金,納入同級財政年度預算並按規定程序及時辦理撥付手續。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和擅自減免。

第十四條 基金收入包括:農民個人繳費收入、農村醫療救助資助收入、集體扶持收入、政府資助收入、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農民個人繳費收入是指參合農民以家庭爲單位,按照規定的繳費標準繳納的資金收入。

農村醫療救助資助收入是指農村醫療救助資金代資助對象繳納的參合農民個人繳費資金收入。

集體扶持收入是指鄉(鎮)、村等集體經濟組織扶持新農合的資金收入。

政府資助收入是指各級政府按照規定標準和參合農民人數資助新農合的資金收入。

利息收入是指基金存入銀行所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社會組織和個人對新農合的捐贈收入及經財政部門覈准的其他收入。

第十五條 經辦機構一般不設立基金收入戶(以下簡稱收入戶),基金收入直接繳入財政專戶。

不具備直接繳入財政專戶條件的區縣,經辦機構可在財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國有或國有控股商業銀行設立收入戶,並與銀行簽訂協議,明確收入戶資金月末全部劃入財政專戶。一個區縣至多開設一個收入戶。

收入戶的主要用途是:暫存尚未繳入財政專戶的各項基金收入。

收入戶除向財政專戶劃轉收入外,不得發生其他支付業務。收入戶月末無餘額。

第十六條 經辦機構收取的農民個人繳費、集體扶持資金,應於每年1月底前全部繳入區縣財政專戶。各區縣、鄉鎮財政資助資金,應於每年4月20日前撥入財政專戶。

第十七條 各區縣應於每年年初從新農合基金中提取風險基金,規模保持在當年新農合基金籌集總額的10%,主要用於彌補基金非正常超支造成的基金臨時週轉困難等。

風險基金納入區縣財政專戶管理,實行分賬覈算。

第四章 基金支出

第十八條 基金支出應按照新農合制度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執行,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增加支出項目和隨意提高補償標準。

第十九條 基金支出包括住院支出和門診支出。

基金支出是指用新農合基金支付的對參合農民醫藥費用的補償支出。其中,住院支出是指用新農合基金支付的對參合農民住院費用的補償支出,門診支出是指用新農合基金支付的對參合農民門診和健康體檢費用的補償支出。

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銀行手續費等工作經費不得在新農合基金中列支。

第二十條 經辦機構可在財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國有或國有控股商業銀行設立基金支出戶(以下簡稱支出戶),但一個區縣至多開設一個支出戶。

支出戶的主要用途是:接收財政專戶撥入的基金;支付基金支出款項;暫存該賬戶的利息收入;劃撥該賬戶資金利息收入到財政專戶。

支出戶除接收財政專戶撥付的基金和該賬戶的利息收入外,不得發生其他收入業務。

支出戶除向定點醫療機構結算墊付醫藥費用、向參合農民支付補償費用和向財政專戶劃撥該賬戶資金利息外,不得發生其他支出業務。

全部補償支出實行財政專戶與醫療機構直接結算的地區,可不設支出戶。

第二十一條 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財政部門覈批的基金年度預算,按月填寫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用款申請書、用款申請說明文件,並加蓋本單位公章後,於每月20日前報送同級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對用款申請審覈無誤後,應在7個工作日內將基金從財政專戶撥入支出戶,或由財政專戶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

各區縣每月用款申請要與預算執行相掛鉤,當月申報支出異常增加或減少時,主管部門要在用款申請說明文件中進行單獨說明。要研究控制支出戶存款餘額額度,避免支出戶結餘過大,造成實際支出與財政專戶支出偏差過大。

第二十二條 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及經辦機構要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醫藥費用的監管,及時結算定點醫療機構墊付的醫藥費用。探索通過採取單病種付費、費用總額預付、預付制與後付制相結合等措施,控制醫藥費用支出、提高基金使用效益。

第五章 基金結餘

第二十三條 基金結餘是指新農合基金收支相抵後的期末餘額。

第二十四條 基金管理應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

新農合基金累計結餘一般應不超過當年籌集基金總額的25%,其中當年基金結餘一般應不超過當年籌集基金總額的15%(含風險基金)。

各級政府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動用基金結餘進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投資。

第二十五條 基金當年入不敷出時,按下列順序解決:

(一)動用新農合基金歷年結餘;

(二)按程序申請動用風險基金;

(三)經區縣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資金渠道。

第六章 財政專戶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所指的財政專戶是指區縣財政部門按規定在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中設立的新農合基金專賬,存款利息實行按季度根據新農合基金佔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資金總額比重分配的辦法。

各區縣只能在國有或國有控股銀行開設一個財政專戶。

第二十七條 財政專戶的主要用途是:接收參合農民個人繳費收入、農村醫療救助資助收入、集體扶持收入、政府資助收入、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設立收入戶的區縣,接收從收入戶轉來的收入;根據經辦機構的用款計劃,向支出戶劃撥基金或直接與定點醫療機構辦理基金結算。

第二十八條 政府資助收入由財政部門從國庫直接劃入財政專戶,農村醫療救助資助收入通過農村醫療救助資金財政專戶直接劃轉到基金財政專戶。

第二十九條 財政專戶發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計入財政專戶,經辦機構支出戶的利息收入從支出戶定期轉入財政專戶,財政部門憑銀行出具的原始憑證記賬。

第三十條 未經過經辦機構收入戶直接劃入財政專戶的收入,財政部門要出具財政專戶繳款憑證,並附加蓋專用印章的原始憑證複印件,交經辦機構記賬和備查。

第三十一條 從財政專戶直接劃撥到定點醫療機構的結算支出,應將支付憑證的其中一聯或將支付憑證複印件加蓋印章後交經辦機構記賬和備查。

第七章 資產與負債

第三十二條 資產包括基金運行過程中形成的現金、銀行存款(含財政專戶存款、收入戶存款、支出戶存款)、暫付款項等。

經辦機構應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嚴格按照國務院公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進行現金的收付和管理。

經辦機構應及時辦理基金存儲手續,按月與開戶銀行對賬,同時,經辦機構、財政部門要定期對賬,保證賬賬相符、賬款相符。

暫付款項應定期清理,及時結清。

第三十三條 負債包括基金運行過程中形成的暫收款項等。暫收款項應定期清理,及時償付。因債權人等特殊原因確實無法償付的,經財政部門批准後作爲基金的其他收入。

第三十四條 新農合提高統籌級次及其他特殊情況發生時,應當對本級基金進行清算。

基金清算前應對基金的財務情況進行清理。基金清算時按照補償參合農民醫藥費、支付定點醫療機構墊付的參合農民醫藥費、支付其他應付款項和暫存款項的順序進行清償。基金清算後的餘額和基金運行中形成的其他資產、未清償的債務及有關資料一併轉入指定的部門或單位。

第八章 基金決算

第三十五條 年度終了後,經辦機構應根據新農合基金會計制度規定的表式、時間和要求編制年度基金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表、有關附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和分析基金的財務收支及管理情況、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編制年度基金財務報告必須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手續完備、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三十六條 經辦機構編制的年度基金財務報告應在每年3月底前經衛生行政部門審覈並彙總,報同級財政部門審覈後,由同級政府批准。批准後的年度基金財務報告作爲基金決算。

第三十七條 衛生行政部門、財政部門應逐級彙總上報本級決算和下一級決算。經辦機構的年度基金財務報告不符合法律、法規、制度規定的,應予以糾正。

第九章 專用收據管理

第三十八條 市衛生主管部門根據各區縣需求,向市財政部門提供印製數量,由市財政部門負責統一印製“*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繳款專用收據”(票樣附後),套印*市財政票據監製章。

第三十九條 自20xx年起,各區縣新農合經辦部門在收取農民個人繳費、收到集體經濟組織和接受社會扶持、捐贈的新農合資金後,應向對方開具由市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繳款專用收據,並加蓋本單位收費專用章。

第四十條 專用收據採用統一編號,每50份爲一本,每份一式三聯,第一聯爲存根聯,由開票方留存備查;第二聯爲收據聯,由付款方收執;第三聯爲記賬聯,由收款部門作爲記賬憑證。

專用收據實行限量領用制度,各使用單位根據上報的使用數量到同級財政部門領購。

第四十一條 各區縣應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繳款專用收據的管理,由專人、專櫃保管並建立相應賬目。

收款單位已開具的專用收據存根,應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爲5年,保管期滿需銷燬的票據,由有關部門負責登記造冊報同級財政部門覈准後銷燬。

區縣財政、衛生部門應建立專用收據稽查制度,對專用收據的領購、使用、保管等情況實施監管,並定期不定期檢查。財政部門對違反票據管理規定的行爲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使用單位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資料,接受監督和檢查,不得拒絕覈查、隱瞞情況或弄虛作假。

各區縣衛生主管部門要將專用收據管理工作納入新農合基金規範化管理,並列入市級新農合年度考覈內容。

第四十二條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繳款專用收據工本費用統一納入區縣年度財政預算。

第十章 監督與檢查

第四十三條 經辦機構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社會公告基金收支和結餘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十四條 衛生行政部門、財政部門和審計部門等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財政專戶、收入戶和支出戶的基金收支和結餘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並向同級政府和基金監督組織報告。

第四十五條 單位和個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監督管理部門將依照《財政違法行爲處罰處分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罰處分:

(一)截留、擠佔、挪用、借用、貪污基金;

(二)擅自提高或降低農民個人繳費標準,擅自變更支出項目、調整支出標準;

(三)未按時將基金收入存入財政專戶;

(四)未按時足額將基金從財政專戶撥付到支出戶或辦理結算;

(五)未按規定及時足額補償醫藥費用;

(六)違反財政收入票據管理規定的行爲

(七)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爲。

民辦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4

一、第一章總則

(一)第一條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中心環節,爲管理好企業的各項資產,正確覈算企業收入、成本、利潤,保證各項覈算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將公司的各項成本、資金管理規範化、制度化,按照國家現行有關財政管理制度,經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項目單位、公司內部實行獨立覈算的部門及科室。

(三)第三條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有:

1、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2、貨幣管理制度;

3、成本資金管理制度;

4、收入管理制度;

5、各項資金管理制度。

二、第二章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第一節總則

(二)固定資產是企業從事生產的主要勞動手段,是企業發展壯大的基礎,管理好固定資產,充分發揮其生產能力,對促進企業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和規模的壯大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對確保公司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規範企業固定資產的管理,根據本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三)固定資產應具備的條件:

1、使用期限超過一年以上;

2、單價價值在5000元以上;

3、能獨立發揮其作用;

(四)不符合以上條件的,作爲低值易耗品或週轉材料管理。

(五)公司固定資產由公司財務科負責統計,由行政部具體負責管理。

(六)行政部具體保證公司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並具有良好的技術狀況,以便更好的爲生產技術服務。

(七)納入公司固定資產的項目及下屬單位的資產,由各項目、下屬單位具體負責保管和使用,並具有良好的技術狀況,爲公司發展提供服務。

(八)固定資產必須設置數量明細登記簿,固定資產使用情況登記卡,記載必須保持其連續性、真實性和完整性。

(九)固定資產每年置點一次,造冊上報,差額必須及時清查、覈算。

(十)第二節固定資產的分類

(十一)辦公用房、營業用房、庫房、其他房產、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由公司行政部負責管理。

(十二)租賃、承包、出租的固定資產實行有償使用的原則,由使用人進行日常管理,按雙方簽訂的協議條款執行,費用協商解決。

(十三)第三節固定資產的折舊

(十四)根據本企業的特點,對施工機具實行單項折舊。爲適應建築市的變化,加速施工設備的技術裝備含量及更新改造,對施工機具實行雙倍餘額遞減折舊的辦法。

(十五)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按照國家或地方有關財務管理政策執行。

(十六)第四節固定資產的增加

(十七)由公司或使用單位提出成本報告。並對新增固定資產投入價值和新增加的收益提供可行性的分析報告,供公司作爲決策的評估依據。

(十八)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新增固定資產由:

1、10萬元以內由公司經理辦公會議決定;

2、10萬元以上由公司董事會決定。

(十九)使用部門必須經公司決定,下達新增固定資產通知書後,方可實施購置,購置固定資產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驗收質量和性能是否符合標準,並將技術資料存檔備查,經驗明資產管理人,單位負責人簽字後方可付款。

(二十)計價入賬,按財務制度規定的計價方法入帳。

(二十一)進行固定資產編號,記入臺帳。

(二十二)固定資產的維修

(二十三)固定資產必須建立技術登記卡,保持其連續性完整性,一旦發生維修,必須要求進行登記。

(二十四)公司管理系統所用的固定資產經使用部門申請,由公司總務提請批准後,由公司出資維修。

(二十五)已承包經營,出租房屋、施工機具按協議由資產管理人督促維修,費用按承包合同規定辦理。

(二十六)固定資產報廢的管理

(二十七)由使用單位提出局面報告,說明原因,報送公司質檢科認定後,經公司經理辦公會議批准後作報廢處理。

(二十八)經決定報廢的固定資產由資產管理人驗收後予以處理。

(一二十九)報廢資產的`處理殘值收入應由資產管理人負責上交公司財務科。

三、第三章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一)第一節總則

1.貨幣資金是企業各項資產中最具有流動性的資產,如果管理不善,也最容易給企業造成損失。爲加強貨幣資金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防止意外事件或損失的發生,制訂本制度。

2.第二節現金管理

3.現金的收入

4.公司一切現金收入應由兩個經辦人員分工負責辦理,並由業務部門或會計填制發票或收款收據,出納據此收款並在發票或收據收款人處簽字,會計人員據此記賬,從而確保發票收款和入賬金額的一致性。

5.一切現金收入均應開具發票或收據給交款人,做到有賬可查,職責清楚。

6.庫存現金應控制在覈定的庫存金額內,超過限額的應當天送存銀行,防止盜竊丟失。按照公司具體情況,庫存限額控制在10000元以內。

7.一切現金收入均應當天入賬。出納人員應做到日清日結,不應以白條抵庫,保證實際庫存現金與現金日記賬的賬面金額覈定相符,發現若有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予以覈實。

二、現金的支出

(一)公司的所有資金支出均應符合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條例》規定範圍。公司現金支出應適用於下列幾項:

1、職工工資、津貼;

2、個人勞務報酬;

3、各種資產;

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

5、出差人員差旅費用;

6、其他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不屬於上述範圍的各項支付,一律通過銀行轉賬支付。

(二)按照有關規定,每一筆現金支付業務都必須由經辦人簽字證明,主管領導審覈同意,出納人員才能據此付款。對手續不齊備,無主管領導審覈同意的憑據不得支付款項。

(三)對特殊情況下的個人借支款項,必須由借款人出具主管領導審覈同意的憑據方能支付,並在借款人完成的事由結賬時全額扣回,當月借出款項,必須當月全額收回,防止呆賬給公司造成。

第三節銀行存款管理

1.爲保證企業貨幣資金的安全,避免經濟損失,按照國家《銀行結算辦法》規定,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制訂本制度。

2.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銀行結算辦法》的各項規定,遵守結算紀律,不準出租、出借銀行賬戶,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過期支票。

3.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結算辦法,對不同的付款業務,應按照有關規定選用恰當的結算辦法。

4.銀行結算憑證由出納員負責購買、保管、簽發。並設登記簿,對作廢的憑證要及時報請處理。

5.不得將空白支票借給他人代辦理結算業務,或自行填制各項欄目。如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需經主管領導同意,出納人員應在支票上填明收款人名稱、用途、控制金額、日期等欄目。同時建立登記簿,註明原因、用途、金額,應交回時間,並由經辦人簽字,交回時及時註銷。

6.對需要簽發的結算憑證,應具備原始憑證,經辦人簽字證明,領導審覈同意等手續,方可簽發。對各項目單位資金,必須由項目單位主要負責人出據,按內部承包合同規定的限額以內辦理。

7.銀行明細賬必須按規定逐步登記,每月5日前應將銀行對賬單取回進行覈定,做到賬賬相符,賬款相符。

8.堅持印鑑與空白結算憑證分別保管的原則和管錢不管賬的原則。印鑑和結算空白憑證應設專人分別管理,明確責任,各負其責,確保企業各項資金安全。若有不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或移送司法機關。

四、第四章成本管理制度

(一)爲了正確覈算企業的成本費用,準確真實的體現企業的經營成果,根據國家的有關制度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二)公司實行兩級成本覈算制,公司會計負責公司的成本管理及覈算,項目單位會計負責本項目的成本管理與覈算。項目會計每月按時向公司會計彙報工作。

(三)成本管理與覈算制必須按照國家財務制度的規定,嚴格劃分成本與其他費用支出的界限,按照成本開支的範圍覈算公司及項目的成本。

(四)按照財務制度規定的行業成本開支範圍,正確覈算公司及項目成本,成本費用必須真實足額,不得弄虛作假。違反規定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警告和適當的經濟處罰。

五、第五章收入管理制度

(一)爲保證公司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各項費用的足額及時收繳,保證各項目單位能按合同約定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根據有關規定和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二)由公司簽約的對外合同價款及項目單位在生產經營中按合同約定增加的款項,必須通過銀行轉入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嚴禁各項目向建設單位收取現金,或轉入公司以外的其他銀行賬戶。

(三)除合同約定的由建設單位提供材料的款項可直接由建設單位支付外,其他材料款一律不得由建設單位直接支付材料款。

(四)公司嚴格按照專款專用的原則,除按,內部承包合同比例逐筆扣繳有關費用和稅金外,其他資金由項目負責人按先內部後外部的順序支配。

(五)凡項目部直接從建設單位收取現金或將資金直接從建設單位轉入其他賬戶的,一經發現公司有權拒絕辦理有關手續和其他票據證明,同時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罰,並以相應金額的20%-50%經濟處罰,且發生的一切損失由項目部單位自行負責。

民辦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5

一、目前我國海外企業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資金問題

(一)海外企業的資金籌集往往不能及時到位。這主要由一下幾方面的原因引起,首先是由於海外分公司的財務預算不到位,對市場情況的變化,如匯率變動等估計不足。其次,海外公司上報母公司的資金計劃精確度不高,缺乏可信度,資金計劃書往往不能成爲每次匯款的依據。最後,由於國際金融機構之間的匯款程序較爲複雜和繁瑣,而我們對這方面的經驗又比較缺失。

(二)資金的籌集來源較爲單一。目前我國海外企業的籌資渠道除了企業內部資金或母公司撥款外,更多的依賴於國內或國外銀行借款。這種方式過於單一。實際上,從信託公司或保險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籌集資金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或者還可以像國家申請專項資金借款或國家財政撥款。

2.投資問題

一方面,由於受到國家金融政策和貨幣政策的限制和影響,目前我國集團在進出口銀行的貸款規模也受到了一定的制約。此外,由於目前我國在海外的開發投資項目還比較單一,在國內銀行外匯貸款的規模也比較小。另一方面,由於缺乏有經驗的海外企業財務管理人員,企業對匯率風險的防範意識不夠,不懂得用多種匯率貨幣來規避風險。

3.稅務問題

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企業對海外稅務管理的重視和關注程度遠遠不夠,企業內部缺乏有效的海外稅務籌劃體系。母公司往往要求海外辦事處和分支機構建立國內賬務系統,編制內部財務報表,而不考慮建立一套真正有效並與環境相適應的外賬體系和稅務體系,更談不上建立有效的稅務籌劃制度。

二、海外企業財務管理體系的優化措施

結合我國海外投資的實際情況,我國企業海外投資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優化主要需從融資管理、投資管理、運營管理、稅務管理等方面入手。海外融資管理方面和國內企業的融資方式少,融資困難不同,我國企業在海外的生產經營活動有着更爲廣泛和多樣的融資方式。這有利於海外企業原始資本的積累。但與此同時,海外企業財務管理也將面臨更大的風險,因此,海外企業需嚴格衡量好融資渠道與潛在風險的關係,趨利避害,以最有利的條件爲企業融資,構建最佳的資本結構。融資方式的選擇。雖然相比於國內,我國海外企業融資的渠道與方式更加多種多樣,但由於其投資項目所在國多爲發展中國家,金融機構體制還不健全,金融市場發展緩慢,缺乏有效的資本市場。因此,我國企業在融資過程中除了依靠國內總公司的資金支持外,還可以通過所在國的國際化銀行或實力較爲雄厚的國際金融機構進行融資,以滿足企業發展的資本需求。此外,還可以採取混合融資的方式,由於目前我國“走出去”的海外投資企業多爲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由此便可充分利用我國的財政優惠政策,向本國和投資項目所在國以及當地的金融機構申請組合信貸進行融資。融資遵循的基本原則和方法。首先,海外子公司應該根據投資項目的進展狀況制定合理的資金預算計劃,對各個階段的資金需求量做出科學、準確的預算,儘量縮小誤差。因爲只有保證較爲準確的預算資金需求量,才能保證企業發展過程中資金鍊的銜接安全,同時能較好的控制預定的資金成本。此外,要有高度的戰略管理眼光,要以實現企業的最大價值爲基礎和根本,在此基礎上建立最優的資本結構。同時要充分考慮企業承受經營風險的能力及海外企業自身的特點和所在國的具體環境。再次,由於目前我國海外企業開展的項目仍停留在基礎建設方面,工程週期長,對資金需求量較大。因此,只有詳細規劃每個階段所需的資金,才能保證項目的順利進展。最後,在確定了各階段資金的需求量和基本的資金結構後,企業應科學合理的選擇融資渠道,處理好融資資金和自有資金的比率。我國海外子公司的融資經驗還比較欠缺,融資方面也還存在較多困難,但我國金融機構對進行海外投資的企業集團給予巨大的協議信貸支持,因此海外子公司除了依靠自身的資金積累,還可由集團總公司向國內銀行申請貸款,以滿足海外子公司發展的資金需求。

1.海外投資管理方面

(一)直接斥資在海外創建新的企業,相當於在海外成立獨立的子公司,與在國內成立子公司的方法和形式是一致的,就我國海外投資的基本情況來看,這是目前我國在海外投資最主要的形式。從好的方面而言,它可以使總公司對海外子公司掌有絕對的控制權,還可以利用各國之間的稅務差異,在全球範圍內進行稅收籌劃,但另一方面,由於部分國家對某些行業比較重視,禁止外資企業獨立經營,這在一定程度上會限制外資企業的發展。

(二)與投資項目所在國企業合營。由於部分國家對某些行業禁止外資獨立經營,這就要求海外投資企業不得不選擇合營這一投資模式,當然,合資也有其一定的優勢。首先,當地企業對所在國家的法規政策,政府關係都較爲熟悉,與其合作能減少許多不必要的麻煩,降低經營風險,以便於快速打開當地市場。其次,合營可以使我國外資企業進入到投資項目所在國禁止或限制外資進入的領域,從而拓寬發展領域。此外,合資企業往往能享受到政府的財政政策的優惠。當然,合營在很大程度上會加大因文化和管理理念差異造成的管理難度。

(三)跨國併購。近年來,跨國併購的例子並不少見,聯想收購IMB,吉利收購沃爾沃等,跨國併購主要就是利用資本優勢,直接收購所在國的現行產業。其最大的優勢在於能夠直接利用現行產業實現生產,獲取效益。但其也不得不面對管理理念差異的問題。

2.資金管理方面

科學合理的資金管理不僅能使資金的利用率達最大化,還能有效的防範外匯風險。企業資金管理應從固有資產和流動資金兩個方面入手,一方面,企業要保證有足夠的資金儲備以防範經營風險,另一方面要保證固有資產和流動資產之間的動態平衡,以最大化的獲取利益。在此基礎上,應加強對流動資產和企業應收賬款的管理,在投資過程中要重點關注所在國的商業信譽,以保證資金的安全。

3.海外稅收管理方面

隨着我國“走出去”戰略的不斷推廣,我國企業對外投資的規模越來越大,海外稅收管理也越來越成爲海外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統籌企業稅收管理可以節省資金,增加利潤。許多海外國家通常會爲吸引外資而採取一系列優惠政策,其中就有納稅減免這方面的內容。此外,還可以借鑑國際稅收策略和方法,如設立避稅子公司或採用轉移定價法等來減少稅務,增加公司利益。總之,海外投資企業應因地制宜,因時而異的調整、優化財政管理措施,以便最大化地發揮企業效用,增加企業競爭力。

民辦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覈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三)積極爲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分配和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範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設財務部,部門下設會計和出納崗位。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財務部門各個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財務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覈算、分析和考覈,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覈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覈獎懲指標;

(五)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覈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製度;

(六)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覈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七)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負責公司各項費用報賬工作。

(二)按照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組織公司的財務覈算工作、賬簿登記工作和會計報表編制工作。

(三)組織公司倉庫的盤點工作,撰寫盤點報告。

(四)負責處理公司的各項稅務工作。

(五)根據公司的要求,彙總編制統計報表。

(六)按規定裝訂和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七)負責銀行賬戶的對賬工作,及時處理銀行未達賬項。

(八)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每天盤點現金,做好現金的日清日結工作。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按時登記銀行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工作管理

第八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審覈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覈,每月1日前完成報表編制工作,由財務經理審覈後報公司總經理。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覈制度,並做好內部檢查工作。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覈、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經理監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七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請購審批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十八條 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覈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借款單”及登記簿上註銷。

第十九條 支票借款應在簽發支票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清算,超期的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借款單”轉應收個人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後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後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條 對於報銷時短缺的金額,由支票領用人辦理現金借款手續,並按現金借款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財務經理會同總經理聯簽字。總經理外出應授權被授權人代簽,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二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爲10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三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二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或轉賬的方式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覈,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第二十四條 公司固定資產、原料輔料、車輛保管維修、代辦運輸費用、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原則上採取轉帳方式支付,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五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爲10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六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提取單》,並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經理和總經理批准後提取。

第二十七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覈;交財務經理、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並按借款審批程序第二條執行。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二十八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二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覈,財務經理、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二十九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審覈,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行政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覈,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差旅費由會計審覈並報財務經理複覈後,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覈算手續。

第三十二條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覈《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會計審覈有關憑證。

第三十三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存款帳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款項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四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按要求整理歸檔。

第三十五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覈、記帳、主管),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六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七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財務經理批准。

第七章 處罰辦法

第三十八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

(一)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覈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准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名義存入銀行的;

(六) 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三十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不服從公司工作安排的;

(三)泄露公司業務信息和財務信息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 個人能力原因,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爲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 附 則

(一)會計覈算基礎工作規範

(二)借款及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審批程序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試行。

附則一、會計覈算基礎工作規定

第一條 充分體現會計信息的可靠性,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會計科目的運用及帳戶的設置、按《企業會計制度》執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設置,個別因公司業務需要新增會計科目時,須報批准。

第三條憑證統一採用記帳憑證,在實行會計電算化操作後,可採用軟件打印記帳憑證。

第四條 會計覈算組織程序:採用記帳憑證彙總表覈算程序,記帳憑證彙總表覈算組織程序如下:

(一)根據審覈後的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

(二)根據原始憑證彙總表編制記帳憑證彙總表;

(三)根據記帳憑證彙總登記總分類帳;

(四)根據原始憑證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

(五)根據記帳憑證及所附的原始憑證登記各明細分類帳;

(六)月終,根據總分類帳和各明細分類帳編制會計報表。

記帳憑證彙總表覈算組織程序的特點是:先定期(5天或10天)將所有記帳憑證彙總編製成科目彙總表,然後再根據科目憑證彙總表登記總分類帳。

記帳憑證彙總表的編制方法是:根據一定時期的全部記帳憑證,按照相同科目歸類,定期(5天或10天)彙總每一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填寫在科目憑證彙總表的相關欄內,以反映全部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

第五條 記帳規則:

(一)記帳須根據審覈過的會計憑證。除按照會計覈算要求進行轉帳時,用記帳員寫的轉帳說明作記帳依據外,其它記帳憑證都必須以合法的原始憑證爲依據。沒有合法的憑證,不能登記帳簿,且每張記帳憑證必須由制單、複覈、記帳,會計主管分別簽名,不得省略。

(二)登記帳簿時用鋼筆或碳素筆寫(除了複寫的以外,不得使用鉛筆和圓珠筆)。

(三)記帳憑證和帳簿上的會計科目以及子、細目用全稱,不得隨意簡化或使用代號。

(四)會計分錄的科目對應關係,原則上一種經濟事項分別或彙總編一套分錄,不得將不同內容的多種經濟事項合併編制一套分錄。

(五)明細帳應隨時登記,總帳定期登記,一般不超過10天。

(六)每一筆帳須記明日期、憑證號碼和摘要,經濟事項的摘要不能過分簡略,以保證第三者能看清楚。每筆帳記完後,在記帳憑證上劃“∨”號。

(七)記帳的文字和數字應端正、清楚、嚴禁刮擦、挖補或塗改,不得跳行隔頁。應將空行或空頁劃斜紅線註銷。

(八)記帳發生錯誤,用以下方法更正:

1.記帳前發現記帳憑證有錯誤,應先更正或重製記帳憑證。記帳憑證或帳簿上的數字差錯,應在錯誤的全部數字正中劃紅線,表示註銷,並由經辦人員加蓋小圖章後,將正確的數字寫在應記的欄或行內。

2.記帳後發現記帳憑證中會計科目、借貸方式或金額錯誤時,先用紅字填制一套與原用科目、借貸方向和金額相同的記帳憑證,以沖銷原來的記錄,然後重新填制正確的記帳憑證,一併登記入帳。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帳憑證,增加或衝減相差的金額。更正後應在摘要中註明原記帳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3.報出會計報表後發現記帳差錯時,如不需要變更原來報表的,可以填制正確的記帳憑證,一併登記入帳。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帳憑證,增加或衝減相差的金額。更正後應在摘要中註明原記帳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九)紅字沖帳除了用於更正的錯誤外,還可以用於下列事項:

1.經濟業務完成後,發生退回或退出;

2.經濟業務計算錯誤而發生多付或多收;

3.帳戶的借方或貸方發生額需要保持一個方向;

4.其它必須沖銷原記數字的事項。

(十)各帳戶在一張帳頁記滿後接記次頁時,需要加計發生額的帳戶,應將加計的借貸發生總額和結出的餘額記在次頁的第一行內,並在摘要欄“承前頁”

(十一)月、季、年度末,記完帳後應辦理結帳,爲了便於結轉成本和編制會計報表,需要發生額的帳戶,應分別結出月份季度和年度發生額,在摘要欄註明“本月合計”、“本季合計”和“本年合計”的字樣,在月結、季結數字上端和下端均劃單紅線,在年結數字下端劃雙紅線。總結的數字本身均不得用紅字書寫。發生筆數不多的帳戶,也可不結總。不需要加計發生額的帳戶,應隨時結出餘額,並在月份、季度餘額下端劃單紅線,在年度餘額下端劃雙紅線。

(十二)編制會計報表前,必須把總帳和明細帳記載齊全,試算平衡,每個科目的明細帳各帳戶的數額相加總和同該科目的總帳數額覈對相符。不準先出報表,後補記帳簿。

(十三)年度更換新帳時,需要結轉新年度的餘額,可直接過到新帳各該帳戶的第一行,並在摘要欄內註明“上年結轉”字樣。必要時,詳細註明餘額組成內容,在舊帳的最後一行數字下面註明“結轉下年”字樣。結轉以後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結轉餘額的帳戶,劃一條餘線註銷或蓋戳註銷。

第六條 結帳、對帳:

(一)結帳是結算各種帳簿記錄,它是在一定時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全部登記入帳的基礎上進行的,具體內容如下:

1.在結帳時,首先應將本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記入有關帳簿。

2.本期內所有的轉帳業務,應編成記帳憑證記入有關帳簿,以調整帳簿記錄。如待攤、預提費用應按規定標準予以攤銷提取。

3.在全部業務登記入帳的基礎上,應結算所有的帳簿,具體方法參見“記帳規則”的第11點。

(二)對帳是爲了保證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具體內容如下:

1.帳證覈對:是指各種帳簿(總帳、明細分類帳以及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等)的記錄與會計憑證(記帳憑證及其所附的原始憑證)的核對,這種覈對主要是在日常編制憑證和記帳過程中進行。月終如果發現帳帳不符,就應回過頭來對帳簿記錄與會計憑證進行覈對,以保證帳證相符。

2.帳帳覈對每月一次,主要是總分類帳各帳戶期末餘額與各明細分類帳帳面餘額相覈對,現金、銀行存款二級帳與出納的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相覈對,會計部門各種財產物資明細類帳期末餘額與財產物資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的保管帳相覈對等。

3.帳實覈對分兩類:第一類現金日記帳帳面餘額與現金實際庫存數額相覈對,銀行存款日記帳帳面餘額與開戶銀行對帳單相覈對,要求每月核對一次;第二類各種財產物資明細分類帳帳面餘額與財產物資實有數額相覈對,各種往來帳款明細帳帳面餘額與有關債權債務單位的帳目覈對等,要求每季覈對一次。

附則二、借款和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程序

第一條 爲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制度,依據規範化管理實施大綱,特制定本標準及程序。

第二條 借款及報銷審批程序

(一)出差人員借款,必須先到財務部領取“借款憑證”,寫明出差時間、地點,借款金額原則按“往返車費+(住宿費+生活補助)×預計出差天數”計算借款金額,填寫好該憑證後,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再由財務經理批准,最後經總經理審批後,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三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二)凡職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還清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臨時借款,如購置款、業務費、週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二條第一款。

(四)試用人員借支旅差費或臨時借款,須由正式員工出具擔保書或籤認擔保,方能辦理,若借款人未能償還借款,擔保人應負有連帶責任。

(五)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後,三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報賬後結欠部分金額或三天內不辦理報銷手續的人員欠款,財務部門有權通知行政部在當月工資中扣回。

(六)報銷審批時應具備的憑證:“請購審批單”或“費用審批單”,原始發票、物品明細表。在所附憑單上,要由經辦人簽字,主管部門經理簽字和財務經理簽字。

第三條 出差開支標準及報銷審批オ

(一)公司職工出差乘坐車、船、飛機和住宿、伙食、市內交通費,按下表規定執行(詳見附表一)。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控制外出人員,並考慮完成任務的期限,確定出差日期。對因公外出人員均對號入座按標準辦理應報銷費用。如出差人員投親靠友自行解決住宿問題,則按標準的40%計發給個人;如不足標準住宿的,按節約額的50%計發給個人;如超標準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個人自己負擔。

(二)公司人員出差的交通費一律按附表標準套用。具體對下列情況均以有關規定執行如下:

1.乘坐火車,從晚上8時至次日晨7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購火車硬臥鋪票和輪船三等艙。

2.乘坐火車符合1條規定而不買臥鋪票的,節省下的臥鋪票費,發給個人,但爲了計算方便,規定按本人實際乘坐的火車硬席票價的50%發給。

3.公司人員出差,事先經單位領導批准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應憑車船票價按實支報,不發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費。

4.出差期間乘坐直達特別快車暫按乘坐一般特別快車不坐臥鋪補助的規定執行,即按硬座票價的45%計發補助費,因使用空調設備而另外加收的費用不計入票價之內。

5.公司人員調動工作,核發差旅費以其調入地區執行標準計發。調入人員的交通、住宿、伙食補助除照公司規定執行外,其它開支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6.出差人員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間,按標準發給伙食補助費,不發交通費和住宿費。住院超過一個月的停發伙食補助費。

7.公司人員參加在外地召開的各類會議,除有會議主辦單位出具的食宿費自理的證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標準領取伙食費補助;住宿費憑住宿處發票按公司規定標準執行外,其餘情況一概不領發有關費用。

8.員工赴外地學習培訓超過30天以上的部分,培訓期間食宿費自理的,按相關職位標準的50%計發。

(三)出差補助

按出差起止時間(“算頭不算尾”)每天只享有伙食補助,補助標準按附表發放。

(四)出差市內短途交通費 按附表中相應人均標準,憑票據據實報銷。

(五)其他雜費

如存包裹費、電話費,雜項費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內,憑單據報銷。

(六)車船票

按出差規定的往返地點、里程,憑票據覈准報銷。

(七)因特殊情況出差需乘坐飛機,由公司總經理批准,連續三個月虧損部門人員出差,一律不準乘坐飛機。

(八)根據出差人員事先理好的報銷單據,先由會計對單據全面審覈,同時按出差天數填上住勤補貼,然後由部門經理籤認報財務經理、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方能報銷。

(九)出差人員不得以電話費、傳真費名義衝減超標準住宿費,電話費和傳真費必須在住宿發票和賬務清單中單列。

(十)出差期間發生的個人餐費、洗衣費、飲料費、健身桑拿費、美容美髮費等一律由出差人員自負,不能報銷。

(十一)出差期間的宴請費用不在差旅費中報銷,單獨列在業務招待費中審批報銷。

(十二)同性別兩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間雙人間,按一個人(職務較高者)住宿標準計算。

(十三)出差人員在外住宿超過兩天,如有特殊情況未住飯店(如住朋友、親戚家),可以給予每人標準規定的未住宿補助。

(十四)出差在外期間,一般不對外宴請和對外贈送禮品,如確有需要必須事先請示公司領導。

(十五)員工探親交通費按國家規定辦法執行。

第四條 業務招待費標準及審批

(一)因業務需要開支招待費的,由部門經理填寫招待費審批單,報總經理批准。

(二)業務招待費報銷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公司擡頭,數字分明,先由經手人簽名,註明用途,部門經理加簽證實,再報財務經理審覈,然後由總經理審批,方能付款報銷。

(三)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審覈加簽。

(四)公司大型招待活動及單筆金額超過20xx元的招待費用,須經董事長批准並簽字報銷。

第五條 其他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

(一)屬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20xx元以內的憑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先由經辦人和部門經理簽名後,報分管領導、財務經理審覈後,然後送總經理批准報銷。

(二)屬非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5000元以內的按第六條第一款執行,超過5000元的報董事長批准。

第六條 本規定解釋權在公司財務部。

民辦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7

摘要: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核心和關鍵部分,而財務管理制度則是財務管理的有力保障。針對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提出增強企業財務管理的若干對策。

關鍵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問題;對策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一直是人們關注的核心部分。而今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出現了很多制約企業發展的因素,總結探索我國企業財務管理的相應措施,優化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

一、我國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

1.財務管理機構不完善

隨着企業規模的不斷擴大以及分公司、子公司的成立,很多企業,尤其是集團企業的財務管理機構混亂,重複建設,權限重疊,責任不清,沒有形成上下協調統一的財務管理體系,嚴重製約着財務管理功能的正常發揮;財務內部控制差:對於我國中小企業來講,由於其某些特殊性,使得其管理人員的管理理念落後,尚未形成一套比較規範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財務控制方法;在財務崗位職責管理制度、獎勵與處罰制度、財務人員定期培訓與考覈制度對應的財會部門職責權限、財會人員崗位責任制、賬務處理程序制度、內部牽制制度、稽覈制度等方面也混亂無序。

2.財務管理人員素質不高

首先,財務管理人員主觀認識不夠。我國中小企業規模小,大多屬於家族企業,企業的所有者往往集所有權和經營權於一身,在進行財務活動和處理各種經濟關係時,很容易憑個人意願而使得企業財務決策具有明顯的隨意性傾向。其次,財務管理人員素質不高。我國中小企業不論是從薪酬福利還是從發展前景來看,對於優秀人才的吸引遠比不上大的企業集團。此外,由於我國中小企業大多是家族式的管理模式,因此特別是對於涉及到財務領域的崗位幾乎都是由企業業主本人或其親屬擔任,而他們大多也很少具備相關的專業技能和專業知識。

3.企業缺乏財務管理的意識

有些企業管理者基於其自身的原因,沒有將財務管理納入企業管理體系中,缺乏現代財務管理觀念,使財務管理失去了它在企業管理中應有的地位和作用。

①有些企業管理者基於其自身的原因,沒有將財務管理納入企業管理的有效機制中,缺乏現代財務管理觀念,使財務管理失去了它在企業管理中應有的地位和作用;

②責任落實不明確:在企業中,關於財務管理制度的責任落實並不是很明確,企業並沒有具體規定誰去負責管理,造成了企業部門內工作人員相互推脫的現象,在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出現問題時沒有人負責。在企業進行財務管理制度工作時,不能建立良好的財務管理制度機制。

引起這一問題的原因在於企業管理人員對財務管理制度的重視程度不夠,在很多企業中,並沒有對自身財務管理制度進行專職人員、專門機構以及專門部門的設置,行政單位對財務管理制度工作不夠重視。

二、優化我國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的對策

1.健全企業財務管理和監督的制度

借鑑國際國內先進經驗,結合自身成功的管理經驗,將財務管理的各個環節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爲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提供製度化的保障。

①中小企業深化制度改革,健全制度體系必須構建完善的財務會計制。結合中小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 第一是報銷制度,規定哪些項目可以報銷、哪些項目不能報銷,規定報銷的審批程序; 第二是建立財產管理制度,加強資產控制和營運管理,對日常用品規定領用登記辦法,對固定資產規定登記保管辦法; 第三是現金和銀行存款的管理,主要是規定現金和支票的領用和管理辦法。

②建立嚴格的監督懲罰制度。在企業內部建立相互監督評價以及企業上下級、部門與部門之間相互信息溝通制度以及責任追究制度, 把責任分配下去,企業財務管理監督制度的每一個環節都要嚴密控制,防止不必要問題的出現。如果出現了問題,就應該落實責任問責制度,哪一個環節出現問題就找這一個環節的負責人,這樣在解決問題時也能節約大量的時間。保證其職權客觀、獨立、公正,負責對企業經營者行爲、業績監督考覈,對企業投資者負責。

2.加強隊伍素質建設

加強企業財務管理人員的思想教育能夠最大限度地提高企業財務管理工作人員的自覺性,並且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業領導者的重視程度。首先,企業領導要注意加強全員素質教育,不斷提高全員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還要努力引進優秀的財務專業人才,幫助企業提高財務管理的水平,更要建立一套客觀公正、科學合理的考覈指標和獎懲制度,激勵每一位員工爲實現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而努力奮鬥;其次,財會人員應樹立的現代理財觀念,包括競爭觀念、風險觀念、負債經營觀念、盈利觀念、效率觀念、資金的時間價值觀念、注重無形資產觀念和法制觀念。另外,除了財務會計人員自身素質的提升外,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在企業機構設置時,需做到財務、人力資源、業務部門等關鍵部門的對等性,對不相容職能做到相互制約、減少企業運營風險。

3.改進企業財務管理方法

當今時代是網絡信息時代,爲順應時代發展的要求,可以在企業財務管理中引入計算機、多媒體技術和信息技術,開發和使用財務管理軟件,通過模擬實踐,動態分析等手段豐富企業財務管理的方法,充分利用新技術提高財務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建立良好的激勵機制。企業採用激勵機制,使管理者分享企業增加的財富,比如給企業管理者按一定的比例配送一定的股權,讓其成爲企業所有者之一,持股分紅。同時爲管理者、員工不斷提供學習機會,讓他們接受相應的教育培訓,不斷更新知識,增強其對企業的歸屬感。對企業員工實行物質獎勵與精神獎勵相結合,按貢獻大小進行分配。同時注意鼓勵的及時性、有效性。

三、結語

綜上所述,建立以財務管理爲核心的科學有效的管理制度,對於企業財務管理有着極其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1]王剛娟: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探討[J].中國集體經濟,20xx(30).

[2]張月玲: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探討[J].會計之友,20xx,(03) : 32 -35.

[3]馬少妮 王 治: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應注意的問題[J].中業,20xx,(11).

民辦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8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與規範分公司財務管理與會計覈算,規範企業各項經濟行爲,保證資金安全與完整,防範各種經營風險與財務風險,根據《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中的分公司指公司轄屬的分公司。

第二部分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條財務管理制度統一

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由總公司財務部根據公司財務管理實際情況,統一制定並頒發。

各分公司必須執行總公司頒發,與各分公司有關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風險提示:

企業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企業需要承擔雙倍工資的風險;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條款,建議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先諮詢專業的律師,或者查閱好相關法律問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第四條財務人員管理統一

分公司財務人員由總公司財務部負責招聘、任命、培訓及解聘,分公司不能擅自招聘、解聘財務人員,但分公司可以推薦財務人員,經總公司財務部複試後決定是否錄取。

財務人員的績效考覈由總公司財務部和分公司共同進行,其中總部財務部考覈財務工作績效,佔30%考覈權重;分公司考覈佔70%考覈權重。

第五條會計覈算方法統一

分公司的會計覈算遵循國家制定的會計準則,會計覈算方法合法、操作規範、結果真實。

分公司的會計覈算制度統一由總公司財務部制定,統一接受監督審計。

第六條財務會計報表統一

在財務會計報表的種類、格式、項目、要求上統一,爲總公司報表合併奠定基礎。

第三部分財務組織管理

第七條分公司設財務部,作爲分公司財務管理的職能部門。

第八條分公司總經理和總公司財務部對分公司財務部的管理,必須依據相關的管理制度行使管理權利。

第九條各分公司財務部隸屬總公司財務部。

第十條分公司財務部實行雙重管理,行政事務上接受分公司總經理管理,業務上接受總公司財務部管理,並接受總公司財務部的檢查。

第十一條分公司財務部的基本編制爲2人,設財務主管兼會計1名,出納1名。

第十二條分公司財務部及財務負責人向分公司總經理及總公司財務部同時負責並彙報工作。

第十三條公司總經理與總公司財務部對財務部的管理出現分歧時,財務部首先應絕對服從總公司財務部的管理。

第四部分財務人員管理

第十四條財務人員職業道德。

風險提示:

實踐中,發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祕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祕密,而是該祕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祕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爲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於商業祕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爲束手無策。

企業在制定規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通過保密協議,據此證明商業祕密的存在、證明企業對商業祕密採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生侵犯商業祕密的行爲,便於舉證,有利於企業藉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祕密,維護合法的權益。

財務人員應在任何時候都維護公司的利益,忠心耿耿,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嚴守紀律,保守機密。做到不該知道的事不問,不該說的話不說。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公司的會計信息。

各級財務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對弄虛作假的經濟活動,一經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上級領導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對財務人員監守自盜,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散佈有損於公司的不負責任的言論,一經發現立即辭退,並追究其責任。

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上級財務監交。

第五部分資金計劃管理

第十五條資金計劃編制辦法

各分公司資金計劃由分公司財務負責人根據工程進度情況、日常發生的經營費用、材料付款情況、施工隊付款情況、車間工費工資、以及其它事項等,編制月度資金收支計劃,並經總經理複覈和簽字確認;

各分公司部門負責人,需要向財務負責人提供準確或接近於準確的收支項目計劃及其相應的金額和備註事項等,以便於財務部門編制月度資金計劃;

總公司財務部收到各分公司資金計劃表按規定進行審批後,回傳到各分公司執行。

第十六條月度資金計劃要求

各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必須於每月3號前完成《月度資金計劃》電子檔發送至總公司____________項目辦公室,並將經分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的《月度資金計劃》及《分周資金計劃》發送至總公司財務部。

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及其他參與計劃工作的數據資料提供人,如因錯報,漏報,誤報,拖延等造成財務計劃上報工作未能如期按質完成的,當月的資金不予支付。

第六部分財務報表管理

第十七條各分公司每月需向總公司財務部報送以下報表

分公司月度財務報表

應收賬款項目一覽表

項目收支平衡表

施工隊進度、付款一覽表

發票臺賬、外經證臺賬

內控指標完成情況表

分公司財務人員考覈表

第十八條爲了便於總公司合併財務報表,各分公司財務報表的格式必須按照總公司財務部制定的格式編制。

第十九條財務報表上報的要求

每月最後一天(遇節假日順延)下班前將月度財務報表電子檔發送至總公司財務部,半年度、年度財務報表爲半年度、年度次月3日前上報。

項目收支平衡表、應收賬款項目一覽表、施工隊進度付款一覽表及內控指標完成情況表每月5日前發送至總公司財務部。

分公司財務人員考覈表每月_____日前發送至總公司財務部。

每月_____日-_____日總公司與分公司財務覈對各類往來賬目,保證雙方往來賬相互一致。

各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及其他參與財務報表工作的數據資料提供人,如因錯報,漏報,誤報,拖延等造成財務報表上報工作未能如期按質完成的,根據責任分別對責任當事人責令通報,並根據考覈方案進行相應考覈。

第七部分資金管理

第二十條分公司的每日的現金餘額不得超過1萬元,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繳存銀行。

第二十一條現金支付範圍:發給職工工資、各種津貼及獎金;出差人員差旅費;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等。超出結算起點的現金支出,應報總經理審覈批准。

第二十二條一切現金收支都必須有合法原始憑證,嚴禁以白條抵庫或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做費用報銷憑證,私設“小金庫”、帳外帳。

第二十三條現金的支出必須由財務負責人、總經理簽字方可付款。

第二十四條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不得挪用現金,財務部負責人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並在《資金盤點表》簽名確認,以保證帳實相符。

第二十五條銀行賬戶印鑑的使用實行分管制;即:財務章由會計保管,私章由出納保管,不準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鑑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託他人代管。

第二十六條分公司會計應根據銀行對賬單,及時編制銀行餘額調節表,以保證銀行存款賬面餘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如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

第八部分財產物資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分公司的財產物資包括生產設備、生產工具、辦公設施、生活設施、通訊設施、辦公用品以及其他資產。

第二十八條分公司總經理對分公司的有形資產的安全、完整負完全責任。

第二十九條分公司的財產物資實行“實物與帳薄分開管理”原則。指定專人負責財產物資的管理並登記實物數量,財務負責財務物資帳薄的記錄,二者交叉控制。

第三十條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對財產物資負有管理責任,應親自參與財務物資的驗收、監督、與抽查。

第三十一條必須定期組織對現有財產物資進行實物盤點,有保管實物資產的部門每月進行自查,財務部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

第三十二條財務抽查時,財務部作爲負責部門,應在盤點計劃、盤點會議、盤點方法上嚴格、重視,確保盤點質量。

第三十三條處臵報廢固定資產前,必須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說明固定資產購臵的時間,使用的年限,報廢的原因,經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才能辦理報廢手續。

第九部分發票管理

第三十四條分公司財務人員憑發票領購簿,向主管稅務機關領購發票。

第三十五條各分公司由會計主管或者指定的專人進行發票的開具,發票內容應真實有效,並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任何人不得轉借、轉讓,不得虛開、亂開發票,對作廢的發票需加蓋“作廢”字樣,並保存完整。

第三十六條已開具的發票由會計主管負責統一保管,不得損毀發票,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

第三十七條各分公司要定期對發票進行檢驗,以防止偷盜、防火、潮溼及不經常使用發票時防蟲、防鼠咬、防丟失等措施,加強安全保衛。

第三十八條各分公司要建立發票使用登記制度。

第三十九條對於總部代開的發票,應按工程項目詳細登記備查賬。

第十部分費用報銷管理

第四十條費用的控制實行計劃管理,由需要支付費用的部門或個人先行填寫“借款單”列明:費用的性質、用途、金額,報部門經理審批同意後,報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執行。對個人借款的原則,欠款不清,後款不借,借款人應及時到財務部門辦理覈銷手續。

第四十一條費用發生的過程中,原則上需由兩人或兩人以上人員參與執行,並相互監督和共同承擔責任。

第四十二條費用發生中,當事人應取得費用的相關單據,如因未取得合法的票據而遭到財務人員剔出的部分支出,原則上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公司原則上不予承擔。

第四十三條費用發生完畢後,當事人應及時將收集到的相關票據,按照公司統一的費用報銷憑據分類粘貼,並在附件欄註明票據張數。對於粘貼不規範,單據不清晰的,財務有權要求對方改正,不改正的有權予以拒絕報銷。

第四十四條當事人將粘貼整齊,填寫完整的費用報銷單交由部門經理進行審批,部門經理重點對費用發生的真實性、合理性進行審查並簽字。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將部門經理審批簽字的報銷單交財務審覈,財務人員應重點對費用報銷單後附原始發票和單據進行合法性審查,對費用金額的計算予以符合並簽字,最後由分公司總經理審查和審批。

第四十六條當事人憑簽字齊全的報銷單,交出納領取資金,出納應對報銷單進行審覈,重點查看報銷單有無塗改、費用的計算是否正確,後附的發票是否合法,審批手續是否齊全,審覈無誤後方可付款。

第十一部分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管理辦法自公司批准之日起實施。

民辦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供銷合作社是農民羣衆的合作經濟組織,其資產全部歸供銷社社員所有,受法律保護,各級理事會依法管理,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保護社有資產所有者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縣聯社對縣直各企業、基層供銷社實行主任、經理任期目標責任制,主要經濟指標實行逐年覈定、分項考覈、年終審計兌現。

各企業應根據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內部各個環節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職責分明,獎懲嚴明。

第三條企業在經營活動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法規、法令以及各項方針政策,決不允許坑農害農事件發生。

第二章資產經營管理

第四條縣聯社作爲行業主管部門,必須替社員監督管理好社有資產。

基層供銷社主任作爲企業法人代表,直接對農民的合作社負責,要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保證其經營管理的社有資產保值增值,接受縣聯社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社屬企業的社有資產經營主體是縣聯社,縣聯社行使對社屬企業管人、管事、管資產的權利,各企業的經理在縣聯社的授權下經營社有資產,要對社有資產合法權益負責。

第六條各基層供銷社、縣直各單位對社有資產的承包、租賃、經營實行分層審批制。

所有承包租賃要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防止暗箱操作,造成社有資產流失。

1—3年期(含三年)的資產承包、租賃合同由本級社務委員會決定並經職代會通過。

4—5年(含五年)的資產承包、租賃合同,由縣聯社主任辦公會議審批並備案;超過5年期以上的承包租賃合同,須由本單位提出方案和書面合同,由縣聯社常務會議審批並備案。

第七條各基層供銷社,縣直各單位必須做好資產管理制度的建設,健全資產登記手續,建立產權變更審批程序,加強資產增減變動、毀損報廢處理的核算和管理。

報廢的固定資產及庫存商品價值在10000元以上的必須由縣聯社審批在當期損益中核算。

建立並登記產權變動和資產管理臺帳,及時地記錄和反映所有產權資產增減的品種、數量、結構和價值等全面的資料,同時要加強內部監督和風險控制,建立規範的內部控制制度,對企業經營管理者既有激勵機制,又有約束機制。

第八條企業爲了盤活資產,凡涉及土地變更,資產處置等,必須按規定聘請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資產評估,以評估值作爲處置資產的價格依據,不得隨意估價或低價出售。

並將評估情況及時報告縣聯社。

第九條爲確保社有資產的安全,各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將社有資產爲其它單位和個人提供經濟擔保或抵押。

第三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條對於企業的自身基本建設項目,包括新建、改建、擴建等新增固定資產。

要對項目投資總額進行認真預算,積極籌措資金,企業在徵得發改、城建、規劃、等部門的同意後,在進行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必須報縣聯社審批後,方可進行項目建設招投標。

項目竣工後,要及時進行工程決算,和帳務處理,嚴格管理好資產。

第十一條企業購買運輸工具、機器設備,辦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0元以上的報縣聯社審批,並按《企業所得稅法》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第十二條企業現佔用的土地屬國家劃撥的土地,拍賣、出讓應按國家土地政策執行,企業不得向其它個人轉借或抵押土地使用證。

企業出售或轉讓經營設施價值在1萬元以上的,必須由縣聯社審批,同時要及時收回資金,進行帳務處理,按財務制度辦理有關手續。

變賣收入要在縣聯社的監督下有計劃的使用,決不能胡支亂花。

第十三條固定資產維修,一次性投資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必須報縣聯社審批,在當期損益中核算,年終考覈可視利潤,不準掛帳。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四條社有資產收益歸本級供銷合作社集體所有,社有資產收益包括承包利費收入和租賃收入等。

第十五條社有資產收益主要用於上繳社有資產使用費及幹部職工的各種勞動保險費等鋼性開支。

一般不得用於發本單位行政人員的工資。

各企業行政人員要根據企業的經營情況,本着“以收定支”的原則,收多少,支多少,不能坐吃皇糧,更不能將發不了的工資預提掛帳。

要積極開展業務創收,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第十六條農資商品經營及農副產品的收購屬集體經營收入,企業必須按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帳務處理,正確覈算,嚴禁體外循環,私設“小金庫”。

第十七條經縣聯社批准出租或拍賣的固定資產收入,原則上留給企業,用於供銷合作事業的發展,按規定辦理有關財務手續,並在縣聯社監督下合理開支。

第五章費用管理

第十八條會計人員必須嚴格審查外來原始憑證,對於不符合規定的原始憑證,如“白條”現象等,會計人員不準入帳。

對各項費用支出,必須嚴格把關,手續齊全。

無經辦人簽名和單位領導審批的費用開支,不準報銷,對於數額較大的開支項目。

必須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方可下帳報銷。

第十九條企業的業務招待費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嚴格控制,要同企業的經營情況和帶來的經濟效益掛鉤,不搞鋪張浪費,損公肥私,本着量入爲出的原則,對已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按照《企業所得稅法》進行帳務處理,要遵守企務公開制度,按月向職工大會公佈,實行民主監督管理。

第二十條企業的通迅費用,包括主任(經理)的手機費,固定電話費,原則上據實列支,但要根據企業的經濟效益而視,虧損企業不得報銷通訊費。

第二十一條縣直企業的`各項費用支出,嚴格執行按月由縣聯社審覈後進行帳務處理。

第六章項目資金的管理

第二十二條各單位爭取的所有項目資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滯留、截留挪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否則帶來的後果由單位一把手負責。

第七章經營責任

第二十三條基層供銷社的主任、公司經理是企業的法人代表,對本企業的財務管理全面負責,必須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社有資產的安全完整。

企業的財務人員要在主任(經理)領導下具體搞好財務管理工作,企業的全休職工都有責任和義務維護並監督執行財務管理制度,保證企業經營活動的正常運行。

第二十四條各單位經營的農資商品必須從正規渠道進貨,杜絕經營假冒僞劣商品,否則被質檢、工商、農業部門查獲,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單位負責人承擔。

各單位爲購進商品,儲存化肥及其它業務,需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收到借款後記入短期借款戶下,月利率不得超過8%。

外單位及個人向企業投入的資本金,記入實收資本戶下,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只可分得紅利,不得計付利息。

如果計付利息只能作爲借款,記入短期借款戶下,不能作爲資本金。

第二十五條在財務管理活動中,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根據財經法規規定,並視情節輕重,縣聯社有權責令其改正,並按管理權限,追究單位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的經濟責任或予以必要的行政處罰,年終考覈將實行一票否決,並不得提拔職務、對於問題嚴重的,將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1、由於經營管理不善和決策失誤,玩忽職守,致使企業遭受較大損失的。(一次損失在一萬元以上的)。

2、財務人員違反《會計法》規定,集體經營收入不帳,私設“小金庫”,給企業管理造成不良後果的。

3、編造篡改會計數據,弄虛作假,欺上瞞下,該支不支,使企業經濟包袱不斷增加,嚴重影響企業發展後勁的。

4、藉故業務招待大吃大喝,請客送禮、胡支亂花、浪費集體資財的。

5、不執行縣社財務制度,不經審批,擅自修建,搞土地變更,使社有資產流失的。

6、放鬆管理,使企業連續發生虧損的。

第八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六條企業的主任(經理)要認真遵守,並自覺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縣聯社的各項管理制度,縣聯社審計科對各企業的經營管理情況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七條對違反制度規定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主任(經理),除賠償損失外,要給予免職、撤職或開除,觸犯法律法規的要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八條財務人員不能執行財務制度的要免去會計或出納職務,造成損失要給予賠償,違犯法律法規的要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從二Oxx年元月一日起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有什麼問題及時向縣聯社財統科反映。

第三十條各企業根據本制度制定企業內部管理實施細則。

民辦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10

摘要:論從企業管理角度,還是從企業財務工作人員,尤其是企業高級財務管理者的角度來講,內部財務制度建設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文章根據作者本人所在企業(集團)的內部財務制度建設的實際狀況和自己從事多年會計工作的經驗和思考,重點簡要分析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建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一些建議和想法,與廣大財務工作者共同探討。

關鍵詞: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建設

一、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建設

企業財務和會計無論從理論還是實際操作上都是有嚴格區別的。企業財務是一種客觀存在的資金運動,不管是否需要會計予以反映;企業會計則是對這種運動進行反映,前提是必須存在資金運動。二者的聯繫就在於,財務作爲企業在生產活動中的資金運動及其體現的特定經濟關係,需要會計通過一定的方式予以反映,以滿足企業管理的需要。更爲重要的是,從管理角度來看,隨着會計職能的不斷擴展,財務管理和會計管理的融合更加密切。另外,在大多數企業尤其是中小型企業內部,從機構和專業人員的配置上沒有也不需要分開。同樣,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本身也能夠加以區別。但在管理實踐中,鑑於相同的管理目標以及企業高層管理者、機構和專業人員配備上的一體化,很多人認爲,會計制度應稱爲“財務管理和會計覈算制度”,包括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尤其從制度建設的角度來看,更沒有分開的必要。本文也贊同上述觀點,下面的論述中所提到的內部財務制度就包括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

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就是爲了維護企業內部財務活動的秩序,保證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以及上級主管部門的制度和管理要求而制定的具有強制約束力的各類行爲準則和規範。

二、企業內部會計制度建設的重要性和任務

(一)企業財務制度建設的重要性

制度建設是企業發展的重中之重,決定着企業的生死存亡,是任何一個希望永遠立於不敗之地的企業不可忽視的基礎建設。這是著名經濟學家魏傑對制度建設的定位,在他看來,對任何一個企業來講,要想生存和發展,要想實現其目標,首先必須正確處理和解決三個大問題:一是企業的制度安排的問題;二是企業戰略選擇的問題;三是企業文化塑造的問題。對於研究企業的人,還是經營企業的人,在這三個大問題上,都不可以迴避,都必須正確把握和處理。甚至連那些想了解企業的人,也必須從企業的這三大問題入手。

新制度經濟學理論認爲:制度的核心功能是給市場經濟活動中的主體提供激勵和約束。其具體功能:一是抑制人的機會主義行爲;二是提供有效信息;三是降低不確定性;四是降低交易成本;五是外部性內部化。所以本文認爲,對於一個企業來講,內部財務制度的重要作用可以歸納爲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內部會計制度是企業協調內部各項會計管理活動及其關係的行爲準則和規範。

其次,內部會計制度是企業(包括高級財務管理者對一般會計工作人員)考覈評價企業會計工作成效的依據。

第三,內部會計制度是企業科學、合理規劃企業會計管理體制、運行機制,體現和推行企業科學管理理念和發展思路的有效手段和工具。

第四,內部會計制度是企業充分調動全體員工加強會計管理工作積極性尤其是專業人員充分發揮管理才能的重要手段。

(二)內部會計制度建設的主要任務

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建設包括制度設計和組織維護兩個方面。那麼其主要任務也應該有兩個方面。

1. 建立完善的內部會計制度體系

建立完善的內部會計制度體系也就是制度設計。要想使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實現其所有的功能,實現其應有的作用,首要的任務是企業必須設計一套科學有效、適合於本企業經營管理的、高效率的、完善的內部財務制度體系。

2. 建立一種科學有效的制度實施機制

建立一種科學有效的制度實施機制也就是制度維護。如何建立一種科學有效的制度實施機制,不但是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建設的重要任務,同時也是制度建設的關鍵環節。制度實施機制就是爲了確保企業各項制度實施的順暢。實施機制是制度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和構成要件。離開了實施機制,任何制度都形同虛設。企業是否能夠建立起一種科學有效的實施機制,與企業的管理體制、管理理念、企業文化、領導藝術、員工素質、外部環境等各種因素有關。在現實生活中的許多企業經營不善、效益低下,並不是各項制度不健全、不完善,關鍵的問題之一就是沒有建立一種科學有效的制度實施機制,從而影響了制度功能和作用的發揮。

三、內部會計制度建設的關鍵問題

前文已經論述了制度建設的主要任務,一是建立完善的制度體系;二是建立科學有效的制度實施機制。本文認爲,就現代企業制度建設而言,更爲關鍵的任務是如何建立科學有效的制度實施機制。

制度實施機制是企業制度體系充分實現其功能,發揮其作用的保障,而制度功能和作用的發揮狀況是通過制度效率來衡量的。制度建設的主要任務之一就是使我們的制度結構儘量達到耦合狀態,糾正不足和矛盾,彌補缺失和漏洞,並輔之以科學有效的制度實施機制,以求制度系統充分發揮其整體功能和作用。

爲了提高制度體系效率,確保企業內部財務制度體系充分發揮其整體功能和作用,本文認爲,企業會計制度建設的關鍵是解決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首先是在企業內部形成一個制度優先的意識,無論是對企業的最高決策層還是對一般員工,制度是至高無上的;其次是企業必須重視制度創新;第三是企業內部監督、考覈評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第四是運用現代財務治理理論,加強企業財務治理。

(一)制度優先意識

中國海爾集團首席執行官張瑞敏認爲,企業的最大優勢並不是技術上的優勢,而是制度上的優勢,也就是優於其他企業的制度體系。這種優勢首先就表現爲:在企業全員當中形成制度優先意識。企業的規章制度是至高無上的,其權威性是不容受到絲毫損害的,無論任何人、處理任何事務都必須照章辦事。 企業的大部分內部制度尤其是關係企業生存發展更爲重大的如內部財務制度、人事制度、重大事項決策制度等,從某種意義上講,制度的作用對象就是爲企業的管理者尤其是各級領導,而並非一般員工。通過考察分析近幾年國家審計署披露的企業違規違紀案件,我們就會發現,但凡存在違規違紀事件的企業,其管理高層的制度優先意識就比較淡薄。制度是他們制定的,不能完全按制度辦事的也是他們,尤其在一些可能約束他們行爲的制度面前,當制度規定與他們的意願發生衝突的時候,他們往往會“以權代法”,制度的威嚴在他們面前蕩然無存。

任何企業,只要這種現象發生的次?翟蕉啵?尤其在各級領導、多個領導身上出現,企業的整個經營管理就會逐步陷入混亂,甚至走向癱瘓,繼而會危及企業的生存和發展。相反,企業的制度意識很強,人人都能按照制度的制定開展自己的工作、約束自己的行爲,企業的管理水平就會不斷提高,企業的競爭力就會不斷提升,企業的整體優勢就會充分的體現,就會逐步實現企業的持續發展目標。

因此,任何一個企業,要想建立科學、合理、完善而且高效的內部財務制度體系,首要的問題就是在全員,尤其是管理高層牢固確立制度優先意識。

(二)制度創新

創新爲何能成爲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建設的關鍵問題?在理論上我們首先來看馬克思關於生產關係與生產力的關係問題的科學論斷。馬克思主義認爲,生產力是社會生產中最活躍的因素,它經常處於發展變化中。隨着生產力的發展變化,生產關係必然經歷從適應生產力的性質和狀況到不適應的變化過程。

新制度經濟學理論也認可馬克思的觀點,並提出了制度效率遞減規律:從動態的角度來考察分析,任何制度的產生都是有一定的生產力狀況和技術水平或性質所決定的,隨着生產力和技術的進一步發展和進步,原有的制度可能會不適應新的生產力狀況和技術水平或性質,此時就必須對原有制度做出相應的變化和調整,否則,制度的效率就會下降。甚至有的理論還認爲,在制度創新和技術創新的關係上,制度創新決定着技術創新。

在企業財務管理過程中,因爲我們對某些效率降低到已經不適宜的制度規定沒有及時得到修訂和完善,經常會發現或爲覈銷流程繁瑣低效率而抱怨、或爲控制標準不切實際而發愁、或爲考覈指標不合理而哭笑不得、或爲符合制度規定而不得不損害企業利益等等。

(三)分層管理與三權分立

現代企業財務治理理論認爲,企業財務的本質就是“財權流”,這裏的財權就是指某一財務主體對財力所擁有的支配權,包括投資、籌資、收益、財務決策等權能。財務治理的核心問題是財權配置問題。

其中有兩種觀點:一種是關於“財務決策、執行、監督‘三權’分立”的觀點,一種是關於“財務分層管理”的觀點,本文認爲對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建設尤其是對形成科學有效的制度實施機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現實中大多數企業的內部會計制度,都體現了分層管理的思想,從股東會(所有者層次)到董事會、經理層(經營者層次)再到財務部門(業務處理層次),其財權配置情況是不同的。一般情況都是,越到上面的層次,決策的權力越大,處理日常業務的任務越輕;越到下層,處理日常業務的任務越重,決策的權力越小。這種配置有利於順利實現所有者的利益,充分挖掘經營者的管理智慧和才能,能夠調動業務部門的工作積極性和責任心。但實際問題時並沒有建立起有效的監督機制,最多也只是上一層次對其以下層次的監督,財務治理的效果不是很好。

本文認爲,在企業內部會計制度建設中引進“財務決策、執行、監督‘三權’分立”的思想,能使企業財務治理收到更好的效果。按照分層管理思想,企業財權在所有者、經營者(包括業務部門)可以合理配置,但由於沒有有效的監督,財務治理效果並不佳。按照財務“決策、執行、監督‘三權’分立”的思想,將財務決策、執行、監督權分立,尤其是把監督權分立出來,能使企業財務治理取得更好的效果。

民辦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11

崗位職責:

1、負責所有項目的投標工作,確保投標文件按時遞交;

2、負責招標信息網公佈的招標工程的投標工作,包括資格預審、技術標、商務標、成本等;

3、與招標單位保持聯繫,關注投標開標結果及時向公司領導反饋信息;

4、整理各工程中標結果,統計各工程標底的下浮率,以便上級做出投標估測。

5、協助完成投標文件的打印、複印、簽字、蓋章、封裝工作;

6、完成上級交代的其他任務。

任職要求:

1、大專及以上學歷,工程造價或裝修等相關專業;

2、熟悉國家招投標政策、造價相關知識、各地區定額規則等;

3、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熟悉定額瞭解工程造價、材料設備的市場情況;

3、能根據圖紙獨立編制及完成招標文件、標底等有關的預、結算工作;

4、熟悉廣東省工程定額及預算軟件;

5、有較強的責任感和原則性以及溝通協調能力,並能夠承受高強度的工作壓力。

民辦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12

摘要:企業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其不僅是能反映出企業成本、盈利的具體情況,還能爲企業的各項投資活動、生產經營活動提供重要的數據信息,其重要程度可謂是企業的命脈所在。但這些財務管理手段、方法等所有的活動,都離不開財務制度的規範、監督作用,本文我們將從企業內部財務制度的重要性、必須性入手,對企業如何進行內部財務制度設計進行探討研究,以期有效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關鍵詞:企業;財務制度;設計研究;財務管理;標註化

隨着經濟的發展,市場競爭越發激烈,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都在進行內部建設,以提高企業自身的核心競爭力,然而完善的財務制度是企業開展一切市場活動、管理活動的基本前提。財務制度是財務管理的基礎和標準,是確保企業財務管理能有效實施和執行的基礎,本文,我們將就如何進行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設計研究進行探討。

一、關於企業內部財務制度

(一)含義

謂財務制度,是指企業爲了更好地實施經營管理活動,依據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及財會制度訂立的對財務工作行爲、工作方法起規範、指導作用的規章制度,企業財務制度在企業管理中起着重要的“優化管理”、“管制約束”和“激勵引導”作用。

(二)特徵

企業內部財務制度主要有5方面的特徵:(1)明確了企業內部財務主體的範圍,對財務管理等級、企業內部各部門與財務部之間的關係、以及企業合作經營、採購等各單位之間的財務關係進行了明確;(2)根據企業具體情況制定財務工作內容,確定崗位,並且明確了財務內部管不同管理者的崗位職責;(3)明確了企業內部財務戰略及政策、要求,確定了具體管理內容、方法、流程;(4)確定了財務管理與內部其他責任部門、相關單位、分公司子公司等單位之間的關係;(5)對企業未來的財務規劃和環境變化帶來的經營方式的分析判定。

(三)主要內容

企業內部財務制度並非是某一個制度,而是一個財務系統,其包含內容非常多:有財務管理制度、資產管理制度、資本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財務人員行爲管理制度,還有:財務計算制度、財務計劃制度、財務控制制度、財務考評制度、財務監查制度等等,總的來說財務制度的制定,應從三個階段入手考慮:(1)管理職能;(2)管理對象;(3)管理階段。

二、進行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的必要性和最終目標

(一)進行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的必要性

企業通過財務管理制度的設計,使企業財務工作的內容、要求變得規範化、文件化,這樣一來,能促使企業內部財務工作、管理工作更加科學、標準,從管理角度來看,企業也只有設計了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才能真正實現規範化、科學化,才能更好地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二)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設計的目標

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設計的目標主要在於能規範企業內部各種財務活動,做到規範化管理,使整個企業的財務工作能支持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進行,總的來說,進行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設計主要目的有幾方面:(1)更好的保障企業資產的安全性和完整性;(2)實現企業標準化管理,有效提高企業的綜合實力,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3)規範財務部門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行爲,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三、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設計的原則

(一)權、責、利三者結合的原則

企業財務關係會涉及企業生產經一個的方方面面,因此要做好財務管理,首先是要找到權、則、利三者的均衡結合。首先,要對權力進行劃分,其次有權利就要有需要承擔的責任,要將企業中各部門的責任進行劃分;再次,做好責任與利益的結合,要在財務責任中將物質利益充分地體現出來,使投資者、經營者、企業生產服務者都能在對自身物質利益的追求的激勵下,充分調動積極性,有效提高生產。

(二)穩定性與連續性相結合原則

制度是死的,但企業是活的,任何制度不可能一直不變,而是需要不斷的發展和完善的,但對於管理來說,任何發文都不能變化頻率太高,否則會出現“朝令夕改”的不良影響。因此,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設計也是一樣,我們要隨着企業經營情況對財務制度進行調整,但根本還是要做到求穩和連續,對於正確的要始終堅持下去,對於已經跟不上企業發展腳步的,則要及時調整。

(三)堅持與企業實際和管理需求結合的原則

制度的制定是與企業實際生產需求相關的,是來源於企業本身的管理需求的,企業之間的生產方式、管理方式、規模情況、產品情況都是不同的,其財務活動也會存在差異,因此,我們在制定財務制度時不能一概而論,而是要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結合企業自身的管理需求和生產經營的特點進行充分考慮,真正找到能符合自身企業財務管理需求的管理制度。

(四)效益最大化原則

企業要生存管理,要在激烈的競爭中生存下來,就必須要考慮到利益最大化的問題,對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也是一樣的,要確保其能實施,並且能取得最好的效果。因此,我們在進行制度設計時,首先要簡單清晰,有可操作性,要先尋求到設計、運行成本、經濟效益之間的關係,要在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且符合管理要求的基礎上科學的制定財務制度,以最低的設計成本來實現最大的經濟效益,以實現利益最大化。

(五)要與財務規定、規律相結合

一方面,任何制度都必須是站在遵紀守法的基礎上來的,財務制度也是一樣,其內容原則必須與國家的財經法規政策、法律一致的,財務制度也一樣,首先是必須不能與國家法律相悖,必須要在遵紀守法的基礎上建立起來。另一方面,任何事物存在都是有自己的客觀規律的,因此,財務制度設計時我們也必須尊重財務管理的系統性和規律性。

四、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設計

(一)設計流程

進行財務制度設計,一般需要幾個階段:(1)準備階段,這一階段主要要對財務工作內容、人員情況、需求等相關業務活動信息進行資料收集,並對制度設計人員及其工作內容、時間安排進行明確;(2)草案擬定,這一階段則是將第一階段收集的信息進行梳理,參考各種國家法律法規進行草案擬定;(3)修訂發文,這一階段主要在於徵集各部門意見,在探討後修改定稿;(4)試運行階段,永遠沒有完美的制度,制度必然會有瑕疵和漏洞的,因此,在發文後是需要試運行半年到一年,在試運行期間進行具體問題的分析;(5)定稿發文,在試運行結束後,若無運行成本、經濟效益的問題,則發文進行貫徹歸檔。

(二)設計方法

不同的制度設計方法也是不同的,總之應考慮到企業實際的人、財、物、信息等各個方面,採取不同的方法來進行制度設計。一般而言,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常用的方法有三種:(1)比較分析法(又稱文獻法),即把其他公司、地區、階段的不同的財務制度收集進行比較,這樣能吸取別人的成功經驗,從中取長補短的尋找對自己有利的地方,這種方法的實用性非常強。(2)系統分析法,即以財務管理爲中心,以提高企業效益爲目標,將其他的圍繞着這一中心和目標的所有財務、資產相關的工作活動歸納到一起進行綜合考慮分析,在保證企業利益的同時,平衡國家、財務部員工、企業內各部門幾者之間的利益關係,以實現“共贏”爲目標來進行制度設計,以保證制度的協調性、穩定性和正確性。(3)實地調查法,則是制度設計人員通過訪談、提問、找專家、問卷調查等方法進行實地調查、取樣,實地調查法用得比較多的是在第一階段(準備階段)和第四階段(試運行階段),需要注意的是,實地調查的方法很多,不同方法適用不同的人員,但在這過程中的批評性意見和建設性意見是要引起重視度關鍵。

五、結語

綜上所述,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對企業的發展有着極其重要的作用,其不僅規範着財務人員的行爲,還激勵着內部員工的工作激情,並且還爲企業的投資、發展活動提供可參考的指導性建議。這就需要我們在進行相關的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時從國家法律法規、企業自身情況、員工的心理狀態等三方面進行考慮,最後運用科學的方法制定出符合企業自身需求的制度,以幫助企業提高核心競爭力,使得企業在競爭日益激烈的市場中獲得可持續發展。

民辦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13

一節總則

條爲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條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爲宗旨。

條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條公司及全資下屬公司、企業(含%股權的全資、內聯企業)的財務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資合作及內聯企業參照本制度執行。

二節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條公司及下屬獨立覈算的公司、企業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非獨立覈算的單位配備專職財務人員。

條公司部會計師。

公司設計劃財務部。計劃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下屬獨立覈算的公司、企業設財務部。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計劃財務部及各財務部,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

條總會計師協助總經理管理好整個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對全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

總會計師主要職責如下:

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並簽署公司的財務計劃、信貸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覈生產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並報告工作;

審查公司基建、投資、貿易等發展項目及重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

負責全系統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或董事會簽署後執行。

審覈下屬公司、企業投資和效益的計算方案;

編制公司員工工資、獎金、福利方案和股東分紅派息方案;

監督全系統的財務管理和活動;

監督全系統的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制只符合財經法令、不講經濟效益、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

對各級財務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負責搞好全系統財務人員的培訓工,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簽署下屬公司、企業的萬元以下貸款擔保書。

條計劃財務部是公司的財務主管部門,除做好本部門各項業務工作外,負責從業務上對下屬各級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進行領導、指導、檢查、監督。

條計劃財務部部長領導計劃財務部的工作,在總經理和總會計師領導下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

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主持計劃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地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執行總經理和總會計師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審覈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度向總會計師、總經理、董事會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

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會計人員對下屬公司、企業進行財務檢查,監督下屬公司、企業執行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

協助總會計師編制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參與公司發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民辦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14

嚴格上說,公司的財務並不完全屬於公司的內部事務,也涉及外部的對外管理,企業的財務對公司內外的業務運行都有着重要的意義,目前大部分公司的財務基本上都是“要怎麼做”“按什麼要求做”“做成怎樣”,總的來說,都是非常被動的,也是這樣“被執行”的尷尬情況,造成了財務制度效率低下,監督審計等風控成本增加。在以往的研究中,也有很多學者提出過比較有意義的研究,包括了制度生產、制度的貢獻、內控有效性等。但這些研究更多的是對制度績效的關注,而對影響有效性的因素和作用路徑提得比較少。本文將根據我國企業的實際情況,對財務制度生成的有效性和執行的有效性結合起來進行探討。

1企業財務制度的理論

所謂財務制度是指各級政府的財政部門制定的、企業組織財務活動和處理財務關係的行爲規範,以及企業根據財政部門制定的財務制度制定的內部財務制度,企業的財務制度爲企業員工行爲提供了參考標準。

2我國企業的財務制度現狀

(1)企業的經營者對企業的財務制度並不重視,普遍存在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情況,對我國大部分企業來說,很多時候管理者把財務管理的權力都集中在一人手中,管理隨意,大部分時候以自己的意志爲行動標準,缺乏監督和管理;而且有些企業是家族企業,企業內部財務會由“自己人”擔任,財務部門獨自爲政,部門之間沒有有效溝通,也沒有相互聯繫和協調,沒有完整的財務制度和財務管理體系。

(2)財務人員不專業,管理崗位職責不明確,沒有崗位要求和崗位制約,很多企業內的財務工作僅限於算賬、記賬、報稅、出報表,沒有其他的財務任務和要求,更不要說對財務人員進行績效考覈了,所以導致很多企業出現賬目不清楚、不明確的情況。

(3)企業經營者缺少財務方面的知識和意識,很多財務制度都是來自於百度,並不是根據自己企業的情況來設計,所以內容並不適合企業,不全面,程序也不適合企業自身。

(4)相應的監督檢查制度沒有,或者流於形式,而且只有很少的企業會進行企業預算,但預算結果都不科學、不準確,總體來說沒有真正起到制約、監督的作用。

3影響企業財務制度有效性的因素及我國財務制度有效性低下的癥結

(1)員工的財務安全理念:

①員工安全自律意識淡薄,而且大部分員工認爲,提高財務制度執行力的關鍵在於審批權限和程序,幾乎沒人認爲自身安全意識對財務制度的有效性會有影響;

②員工與管理人員對財務制度有效性的認識有偏差,調查發現,大部分人認爲領導的重視度是財務有效性的關鍵,但企業管理人員卻覺得主要是員工的因素。

(2)財務制度的本身設計是否完善:

①管理人員對企業財務制度設計目標不明確,而且在財務工作的制定方面,基本是管理人員說了算,基層人員幾乎不會參與企業財務制度的設計;

②實際操作的財務人員對財務制度的理解和認同不到位,企業在財務制度設計時,基本考慮的是財務的規範及行爲結果,不重視財務人員對制度的理解情況及認同情況。

(3)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

①企業大多認爲,保障企業財務安全的有效方法是建立健全的制度。但在實際中,就容易出現要麼是領導強行執行、要麼“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情況,導致出現公平和效率不能兼得的情況;

②企業風險意識不夠,企業在執行過程中監控力度不夠,有時候會無法及時發現問題;③企業財務安全制度缺乏相應的績效考覈機制和檢測機制,做得好做不好,有問題沒問題都一樣。

4企業財務制度有效性的方法路徑

(1)理念方面,財務安全理念的作用路徑。財務安全理念對財務管理有着監督、風險防範的作用,而且會影響到財務管理和財務決策,打造財務安全理念對財務管理人員的心理定位、思維方法、員工的價值取向、道德操守等都有着不可小覷的影響,財務安全理念主要通過以下幾方面影響財務制度的有效性:

①員工對制度的認同情況,能否堅定不移地認可及執行財務制度,首先要看人們對這些制度規範的重視程度和認可程度;

②企業管理人員的重視度,任何制度的執行都是從上而下的,要進行良好的財務安全理念的推行,必須要有絕對權威的領導進行重視,帶頭嚴格執行相關制度,這樣將更好地提高制度績效;

③對制度的剛性認識方面,要想做好真正的財務管理,就要做到“軟硬兼施”,樹立企業員工對制度的剛性認識,避免管理層的官本位思想導致的選擇性執行行爲。

(2)萬事都需要有個好的開頭,方可水到渠成,要想財務制度能夠有效地執行,首先在設計的時候就必須要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從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新、嚴密性進行衡量。財務制度設計對財務制度有效性的影響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①企業根據自身的經營環境情況改變而進行的制度的修訂頻率;

②在制度設計時對相應崗位的權利、責任的清晰劃分。做到科學合理,既不能只講究權利,也不能只講究責任,否則會出現一人獨大或者漠不關心的情況;

③科學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通過規範的薪酬及福利制定、發放、晉升等途徑向員工灌輸財務安全理念,強化員工的財務安全理念,既保證了員工的利益,又保證了企業的財務安全。

(3)執行纔是根本,不管多好的制度,要想達到財務目標必須要執行下去才行,在執行過程中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問題,通過執行才能發現和彌補制度設計中的不足,並通過不斷貫徹調整來提高財務制度的效能,就財務制度執行過程中影響到財務制度有效性的作用路徑有:

①相關人員在執行過程中的培訓、學習、實施等自我加強機制,通過對員工自身的能力、意識的改變來加強企業財務制度的有效性;

②企業財務制度運行是一個長久的過程,要想企業財務制度能高效地運行,必須要有反饋、有監控,對在執行過程中的問題進行反饋,對整個執行過程進行風險監控規避,對制度的執行起到防護、調節,避免出現執行偏差,導致惡劣的後果;

③設置有效的懲罰制度和方案,以對執行過程進行監督檢查,並對失誤的地方進行懲罰,以此來提高員工的違規成本,提高員工的意識,降低風險。

5結論

總之,有效的財務制度不僅僅是一項制度,而且表現爲企業全員的安全理念、責權分明以及能夠自動健康地進行自我運行的財務制度幾個方面,並且有效的財務制度會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的變化而不斷調整,使制度能隨着企業實際情況的改變而改變,在執行的過程中不斷強化。要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從多方面入手,建立全面的管理體制,採用先進的管理辦法,充分發揮財務制度在企業管理中的有效性。

民辦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覈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覈算、分析和考覈工作。加強財務覈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監督公司財産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産清查。

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覈工作。

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祕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審覈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覈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覈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覈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爲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審覈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覈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覈,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覈。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覈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並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並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覈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産管理

第十八條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覈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覈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籤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籤。

第二十一條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範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並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範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覈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長期資産管理

第二十五條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爲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准後,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成本法覈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權益法覈算。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産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産應納入固定資産進行覈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xx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産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

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産的價值覈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産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産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産折舊採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爲:房屋、營業用房30年

通訊設備、交通運輸設備3年電子電腦、辦公及文字處理設備3年電器設備、安全保衛設備3年

第二十九條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産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産,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産,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産,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對固定資産和其他資産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餘,應及時查明原因,並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覈後,經總經理批准後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無形資産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産,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産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遞延資産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産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於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産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條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並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七章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成本費用開支範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産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固定資産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産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産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攤銷費:指遞延資産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於5年。

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餘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餘額的1%提取。

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准後,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審覈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爲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

第四十條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支出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支出

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産盤盈、處理固定資産淨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式經批准的應付款項等。

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産盤虧和毀損報廢淨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四十一條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後,依照繳納所得稅,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弭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法定盈餘公積金按照稅後利潤扣除前兩項後的10%提取,盈餘公積金已達註冊資本的50%時不再提取。

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按稅後利潤的5%計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九章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四十二條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産負債表、損益表。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産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於次月15日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次年90日內製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四十三條年末還應報送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內容包括:

業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情況,資金增減及週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

財務會計方法變動情況及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産負債表製表日至報出期之間發生的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爲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民辦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16

爲了加強民非單位的會計覈算和財務管理,認真貫徹執行財務工作紀律和職責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要求,結合民非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預算制度

財務預算由董事會(所、中心領導)根據年度計劃,必須在年末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提出下年度的各項收支計劃報告,經董事會(所、中心辦公會)研究評審後逐項批准實施,重大項目開支(1萬元以上的)由董事會(所、中心辦公會)決定,無預算計劃的不得開支,特別情況支出項目應做追加預算。

二、財務報表制度

財務報表,由財務專人負責,有關財務工作人員每月月初5日前報上月財務報表,報董事長(主任、所長)簽署,凡有經濟收入的'服務項目,必須及時填寫報表,其收入及時上繳財務。做到報表清楚,帳款相符,若發生錯誤,其經濟損失由財務經辦人員負責賠償。

三、有獨立的銀行賬號

出納員收入的帳款應及時存入銀行,正規現金支出,應在規定限額內提取,現金帳目要日清日結,嚴禁以白條借據抵頂現金,嚴禁挪用公款。

四、因公借款或使用支票(500元以上),須經單位領導同意,由經辦人員寫出借款單據,登記簽字方可;經辦人應在一週內辦理報銷,報銷單由董事長(所長)簽字,不得無故拖延報銷時間。

五、重大開支,由董事長(所長、主任)辦公室研究決定,事後向董事會(所長、主任辦公會)報告。

六、嚴禁外借賬戶、支票和虛開增值稅發票。實行空白支票與財務專用章分開管理的規定。

民辦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17

爲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爲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帳。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會計覈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覈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帳方法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爲記帳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爲固定資產,分爲五大類:1、房屋及其他建築物;2、機器設備;3、電子設備(如微機、複印機、傳真機等);4、運輸工具;5、其他設備。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爲:

1、房屋及建築物35年;

2、機器設備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爲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爲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爲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准後,於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爲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帳,原價累計折舊後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衝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後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後的淨額)與固定資產淨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全都要辦理會計手續,並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覈算。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四、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五、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爲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 現。

十六、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十七、銀行帳戶印鑑的使用實行分管並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鑑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託他人代管。

十八、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彙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帳。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

十九、根據已獲批准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託並經總經理批准,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二十、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帳面餘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餘款與銀行對帳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帳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帳數額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准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後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並經總經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餘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二十三、領用空白支票必須註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並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櫃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付款。

二十五、未經董事會批准,嚴禁爲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二十六、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並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

二十七、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購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櫃、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覈對。

二十九、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其它事項

三十、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三十一、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儘量使資金結構趨於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項目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三十三、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並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民辦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適應市場經濟體制客觀要求,建立新型公司財務制度,更好地貫徹《公司財務通則》、《公司會計準則》和《工業公司會計制度》,以確保國家財經法規的有效實施,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公司

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認真建立健全公司內部財務管理辦法的結構體系,財務部門負責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檢查、分析,具體制定公司內部財務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經濟覈算,如實反映本單位經濟狀況和經營成果,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算繳納稅收,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及決策,統籌並處理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公司財務活動有序進行。

第三條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各項財經政策和會計制度,執行新的公司會計準則,規範公司成本管理,強化公司財務制度和經濟覈算,降低消耗,提高效益,爲公司更好地發展,奠定堅實的管理基礎。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職能、任務

第四條財務管理的職能

財務管理的職能概括起來講是指資金的籌集、運用和分配三個方面。具體細分爲:

1、資產及負債管理:資產負債管理是財務管理的核心問題,具體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其他資產、長期投資的管理以及負債的計價、負債的比例和負債的形式管理。

2、收入費用管理:包括收入的確定、覈算的方法以及直接、間接、期間費用的核算和管理。

3、利潤的管理:包括利潤覈算和分配等方面內容。

4、維護所有者權益:就是對公司的資本金、公積金和未分配利潤加強管理,做好公司的資本運營,使公司的資產不斷增值,經濟效益顯着提高。

第五條財務管理的任務:

1、選擇籌資渠道,降低資金成本

正確、及時地籌集資金,保證公司經營活動持續發展,提高資金利用率,建立科學合理的資金結構。

2、用好各項資產,提高資產的利用效果。

從不斷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入手,正確地選擇公司經營策略和資產投向,使各項資產得以科學運行。

3、降低成本費用,增加公司盈利

根據公司的任務、消耗定額和其他條件,合理控制各種經營耗費,分析研究經營耗費水平和公司盈利水平,及時揭示經營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促進公司改善經營管理。

4、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制度,不斷完善及健全本公司財務制度,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民辦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覈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三)積極爲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分配和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範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設財務部,部門下設會計和出納崗位。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財務部門各個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財務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覈算、分析和考覈,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覈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覈獎懲指標;

(五)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覈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製度;

(六)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覈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七)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負責公司各項費用報賬工作。

(二)按照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組織公司的財務覈算工作、賬簿登記工作和會計報表編制工作。

(三)組織公司倉庫的盤點工作,撰寫盤點報告。

(四)負責處理公司的各項稅務工作。

(五)根據公司的要求,彙總編制統計報表。

(六)按規定裝訂和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七)負責銀行賬戶的對賬工作,及時處理銀行未達賬項。

(八)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每天盤點現金,做好現金的日清日結工作。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按時登記銀行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工作管理

第八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審覈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覈,每月1日前完成報表編制工作,由財務經理審覈後報公司總經理。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覈制度,並做好內部檢查工作。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覈、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經理監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七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請購審批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十八條

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覈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借款單”及登記簿上註銷。

第十九條

支票借款應在簽發支票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清算,超期的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借款單”轉應收個人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後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後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條

對於報銷時短缺的金額,由支票領用人辦理現金借款手續,並按現金借款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財務經理會同總經理聯簽字。總經理外出應授權被授權人代簽,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二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爲10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三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二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或轉賬的方式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覈,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第二十四條

公司固定資產、原料輔料、車輛保管維修、代辦運輸費用、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原則上採取轉帳方式支付,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五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爲10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第二十六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提取單》,並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經理和總經理批准後提取。

第二十七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覈;交財務經理、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並按借款審批程序第二條執行。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二十八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二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覈,財務經理、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二十九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審覈,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行政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覈,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差旅費由會計審覈並報財務經理複覈後,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覈算手續。

第三十二條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覈《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會計審覈有關憑證。

第三十三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存款帳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款項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四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按要求整理歸檔。

第三十五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覈、記帳、主管),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六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七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財務經理批准。

第七章

處罰辦法

第三十八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

(一)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覈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准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名義存入銀行的;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三十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不服從公司工作安排的;

(三)泄露公司業務信息和財務信息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個人能力原因,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爲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

附則

(一)會計覈算基礎工作規範

(二)借款及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審批程序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試行。

附則一、會計覈算基礎工作規定

第一條

充分體現會計信息的可靠性,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會計科目的運用及帳戶的設置、按《企業會計制度》執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設置,個別因公司業務需要新增會計科目時,須報批准。

第三條憑證統一採用記帳憑證,在實行會計電算化操作後,可採用軟件打印記帳憑證。

第四條

會計覈算組織程序:採用記帳憑證彙總表覈算程序,記帳憑證彙總表覈算組織程序如下:

(一)根據審覈後的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

(二)根據原始憑證彙總表編制記帳憑證彙總表;

(三)根據記帳憑證彙總登記總分類帳;

(四)根據原始憑證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

(五)根據記帳憑證及所附的原始憑證登記各明細分類帳;

(六)月終,根據總分類帳和各明細分類帳編制會計報表。

記帳憑證彙總表覈算組織程序的特點是:先定期(5天或10天)將所有記帳憑證彙總編製成科目彙總表,然後再根據科目憑證彙總表登記總分類帳。

記帳憑證彙總表的編制方法是:根據一定時期的全部記帳憑證,按照相同科目歸類,定期(5天或10天)彙總每一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填寫在科目憑證彙總表的相關欄內,以反映全部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

第五條

記帳規則:

(一)記帳須根據審覈過的會計憑證。除按照會計覈算要求進行轉帳時,用記帳員寫的轉帳說明作記帳依據外,其它記帳憑證都必須以合法的原始憑證爲依據。沒有合法的憑證,不能登記帳簿,且每張記帳憑證必須由制單、複覈、記帳,會計主管分別簽名,不得省略。

(二)登記帳簿時用鋼筆或碳素筆寫(除了複寫的以外,不得使用鉛筆和圓珠筆)。

(三)記帳憑證和帳簿上的會計科目以及子、細目用全稱,不得隨意簡化或使用代號。

(四)會計分錄的科目對應關係,原則上一種經濟事項分別或彙總編一套分錄,不得將不同內容的多種經濟事項合併編制一套分錄。

(五)明細帳應隨時登記,總帳定期登記,一般不超過10天。

(六)每一筆帳須記明日期、憑證號碼和摘要,經濟事項的摘要不能過分簡略,以保證第三者能看清楚。每筆帳記完後,在記帳憑證上劃“∨”號。

(七)記帳的文字和數字應端正、清楚、嚴禁刮擦、挖補或塗改,不得跳行隔頁。應將空行或空頁劃斜紅線註銷。

(八)記帳發生錯誤,用以下方法更正:

1.記帳前發現記帳憑證有錯誤,應先更正或重製記帳憑證。記帳憑證或帳簿上的數字差錯,應在錯誤的全部數字正中劃紅線,表示註銷,並由經辦人員加蓋小圖章後,將正確的數字寫在應記的欄或行內。

2.記帳後發現記帳憑證中會計科目、借貸方式或金額錯誤時,先用紅字填制一套與原用科目、借貸方向和金額相同的記帳憑證,以沖銷原來的記錄,然後重新填制正確的記帳憑證,一併登記入帳。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帳憑證,增加或衝減相差的金額。更正後應在摘要中註明原記帳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3.報出會計報表後發現記帳差錯時,如不需要變更原來報表的,可以填制正確的記帳憑證,一併登記入帳。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帳憑證,增加或衝減相差的金額。更正後應在摘要中註明原記帳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九)紅字沖帳除了用於更正的錯誤外,還可以用於下列事項:

1.經濟業務完成後,發生退回或退出;

2.經濟業務計算錯誤而發生多付或多收;

3.帳戶的借方或貸方發生額需要保持一個方向;

4.其它必須沖銷原記數字的事項。

(十)各帳戶在一張帳頁記滿後接記次頁時,需要加計發生額的帳戶,應將加計的借貸發生總額和結出的餘額記在次頁的第一行內,並在摘要欄“承前頁”

(十一)月、季、年度末,記完帳後應辦理結帳,爲了便於結轉成本和編制會計報表,需要發生額的帳戶,應分別結出月份季度和年度發生額,在摘要欄註明“本月合計”、“本季合計”和“本年合計”的字樣,在月結、季結數字上端和下端均劃單紅線,在年結數字下端劃雙紅線。總結的數字本身均不得用紅字書寫。發生筆數不多的帳戶,也可不結總。不需要加計發生額的帳戶,應隨時結出餘額,並在月份、季度餘額下端劃單紅線,在年度餘額下端劃雙紅線。

(十二)編制會計報表前,必須把總帳和明細帳記載齊全,試算平衡,每個科目的明細帳各帳戶的數額相加總和同該科目的總帳數額覈對相符。不準先出報表,後補記帳簿。

(十三)年度更換新帳時,需要結轉新年度的餘額,可直接過到新帳各該帳戶的第一行,並在摘要欄內註明“上年結轉”字樣。必要時,詳細註明餘額組成內容,在舊帳的最後一行數字下面註明“結轉下年”字樣。結轉以後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結轉餘額的帳戶,劃一條餘線註銷或蓋戳註銷。

第六條

結帳、對帳:

(一)結帳是結算各種帳簿記錄,它是在一定時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全部登記入帳的基礎上進行的,具體內容如下:

1.在結帳時,首先應將本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記入有關帳簿。

2.本期內所有的轉帳業務,應編成記帳憑證記入有關帳簿,以調整帳簿記錄。如待攤、預提費用應按規定標準予以攤銷提取。

3.在全部業務登記入帳的基礎上,應結算所有的帳簿,具體方法參見“記帳規則”的第11點。

(二)對帳是爲了保證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具體內容如下:

1.帳證覈對:是指各種帳簿(總帳、明細分類帳以及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等)的記錄與會計憑證(記帳憑證及其所附的原始憑證)的核對,這種覈對主要是在日常編制憑證和記帳過程中進行。月終如果發現帳帳不符,就應回過頭來對帳簿記錄與會計憑證進行覈對,以保證帳證相符。

2.帳帳覈對每月一次,主要是總分類帳各帳戶期末餘額與各明細分類帳帳面餘額相覈對,現金、銀行存款二級帳與出納的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相覈對,會計部門各種財產物資明細類帳期末餘額與財產物資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的保管帳相覈對等。

3.帳實覈對分兩類:第一類現金日記帳帳面餘額與現金實際庫存數額相覈對,銀行存款日記帳帳面餘額與開戶銀行對帳單相覈對,要求每月核對一次;第二類各種財產物資明細分類帳帳面餘額與財產物資實有數額相覈對,各種往來帳款明細帳帳面餘額與有關債權債務單位的帳目覈對等,要求每季覈對一次。

附則二、借款和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程序

第一條

爲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制度,依據規範化管理實施大綱,特制定本標準及程序。

第二條

借款及報銷審批程序

(一)出差人員借款,必須先到財務部領取“借款憑證”,寫明出差時間、地點,借款金額原則按“往返車費+(住宿費+生活補助)預計出差天數”計算借款金額,填寫好該憑證後,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再由財務經理批准,最後經總經理審批後,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三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二)凡職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還清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臨時借款,如購置款、業務費、週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二條第一款。

(四)試用人員借支旅差費或臨時借款,須由正式員工出具擔保書或籤認擔保,方能辦理,若借款人未能償還借款,擔保人應負有連帶責任。

(五)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後,三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報賬後結欠部分金額或三天內不辦理報銷手續的人員欠款,財務部門有權通知行政部在當月工資中扣回。

(六)報銷審批時應具備的憑證:“請購審批單”或“費用審批單”,原始發票、物品明細表。在所附憑單上,要由經辦人簽字,主管部門經理簽字和財務經理簽字。

第三條

出差開支標準及報銷審批オ

(一)公司職工出差乘坐車、船、飛機和住宿、伙食、市內交通費,按下表規定執行(詳見附表一)。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控制外出人員,並考慮完成任務的期限,確定出差日期。對因公外出人員均對號入座按標準辦理應報銷費用。如出差人員投親靠友自行解決住宿問題,則按標準的40%計發給個人;如不足標準住宿的,按節約額的50%計發給個人;如超標準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個人自己負擔。(二)公司人員出差的交通費一律按附表標準套用。具體對下列情況均以有關規定執行如下:

1.乘坐火車,從晚上8時至次日晨7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購火車硬臥鋪票和輪船三等艙。

2.乘坐火車符合1條規定而不買臥鋪票的,節省下的臥鋪票費,發給個人,但爲了計算方便,規定按本人實際乘坐的火車硬席票價的50%發給。

3.公司人員出差,事先經單位領導批准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應憑車船票價按實支報,不發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費。

4.出差期間乘坐直達特別快車暫按乘坐一般特別快車不坐臥鋪補助的規定執行,即按硬座票價的45%計發補助費,因使用空調設備而另外加收的費用不計入票價之內。

5.公司人員調動工作,核發差旅費以其調入地區執行標準計發。調入人員的交通、住宿、伙食補助除照公司規定執行外,其它開支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6.出差人員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間,按標準發給伙食補助費,不發交通費和住宿費。住院超過一個月的停發伙食補助費。

7.公司人員參加在外地召開的各類會議,除有會議主辦單位出具的食宿費自理的證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標準領取伙食費補助;住宿費憑住宿處發票按公司規定標準執行外,其餘情況一概不領發有關費用。

8.員工赴外地學習培訓超過30天以上的部分,培訓期間食宿費自理的,按相關職位標準的50%計發。

(三)出差補助

按出差起止時間(“算頭不算尾”)每天只享有伙食補助,補助標準按附表發放。

(四)出差市內短途交通費

按附表中相應人均標準,憑票據據實報銷。

(五)其他雜費

如存包裹費、電話費,雜項費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內,憑單據報銷。

(六)車船票

按出差規定的往返地點、里程,憑票據覈准報銷。

(七)因特殊情況出差需乘坐飛機,由公司總經理批准,連續三個月虧損部門人員出差,一律不準乘坐飛機。

(八)根據出差人員事先理好的報銷單據,先由會計對單據全面審覈,同時按出差天數填上住勤補貼,然後由部門經理籤認報財務經理、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方能報銷。

(九)出差人員不得以電話費、傳真費名義衝減超標準住宿費,電話費和傳真費必須在住宿發票和賬務清單中單列。

(十)出差期間發生的個人餐費、洗衣費、飲料費、健身桑拿費、美容美髮費等一律由出差人員自負,不能報銷。

(十一)出差期間的宴請費用不在差旅費中報銷,單獨列在業務招待費中審批報銷。

(十二)同性別兩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間雙人間,按一個人(職務較高者)住宿標準計算。

(十三)出差人員在外住宿超過兩天,如有特殊情況未住飯店(如住朋友、親戚家),可以給予每人標準規定的未住宿補助。

(十四)出差在外期間,一般不對外宴請和對外贈送禮品,如確有需要必須事先請示公司領導。

(十五)員工探親交通費按國家規定辦法執行。

第四條

業務招待費標準及審批

(一)因業務需要開支招待費的,由部門經理填寫招待費審批單,報總經理批准。

(二)業務招待費報銷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公司擡頭,數字分明,先由經手人簽名,註明用途,部門經理加簽證實,再報財務經理審覈,然後由總經理審批,方能付款報銷。

(三)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審覈加簽。

(四)公司大型招待活動及單筆金額超過20xx元的招待費用,須經董事長批准並簽字報銷。

第五條

第六條

其他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

(一)屬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20xx元以內的憑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先由經辦人和部門經理簽名後,報分管領導、財務經理審覈後,然後送總經理批准報銷。

(二)屬非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5000元以內的按第六條第一款執行,超過5000元的報董事長批准。

第十條

本規定解釋權在公司財務部。

民辦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20

第一條財務人員在會計工作中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樹立良好的職業品質、嚴謹的工作作風,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第二條財務人員應當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鑽研業務,使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適應所從事工作的要求。

第三條財務人員應當熟悉財經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並結合實際工作進行廣泛宣傳。

第四條財務人員應當按照會計制度、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要求進行工作,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第五條財務人員辦理會計事務應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第六條財務人員應當熟悉本單位的生產經營和業務管理情況,運用掌握的會計信息和會計方法,爲改善單位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服務。

第七條財務人員應當保守本單位的商業祕密。除法律規定和單位領導人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單位的會計信息。

第八條公司和子公司應當定期檢查財務人員遵守職業道德的情況,並作爲會計財務人員晉升、晉級、聘任專業職務、表彰獎勵的重要考覈依據。

第九條財務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第十條移交人對移交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如因未辦妥會計資料、憑證檔案的移交和未了事項的說明而造成手續不清、帳務混亂,甚至經濟損失,監交人和接交人均應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接替人員應當認真接管移交工作,並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第十二條財務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一)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二)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磁盤等有關資料、實物的內容。

第十三條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一般財務人員交接,由會計機構負責人監交;公司會計機構負責人交接,由財務分管領導負責監交;子公司的會計機構負責人交接,由子公司負責人、公司財務部派人共同監交。

第十四條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覈對點收。

(一)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會計帳簿有關記錄進行點交。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必須與會計帳簿記錄保持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二)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明原因,並在移交清冊中註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三)銀行存款帳戶餘額要與銀行對帳單核對,如不一致,應當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帳戶餘額要與總帳有關帳戶餘額覈對相符。

(四)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對會計電算化有關電子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民辦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21

摘要:企業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其不僅是能反映出企業成本、盈利的具體情況,還能爲企業的各項投資活動、生產經營活動提供重要的數據信息,其重要程度可謂是企業的命脈所在。但這些財務管理手段、方法等所有的活動,都離不開財務制度的規範、監督作用,本文我們將從企業內部財務制度的重要性、必須性入手,對企業如何進行內部財務制度設計進行探討研究,以期有效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關鍵詞:企業;財務制度;設計研究;財務管理;標註化

隨着經濟的發展,市場競爭越發激烈,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都在進行內部建設,以提高企業自身的核心競爭力,然而完善的財務制度是企業開展一切市場活動、管理活動的基本前提。財務制度是財務管理的基礎和標準,是確保企業財務管理能有效實施和執行的基礎,本文,我們將就如何進行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設計研究進行探討。

一、關於企業內部財務制度

(一)含義

謂財務制度,是指企業爲了更好地實施經營管理活動,依據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及財會制度訂立的對財務工作行爲、工作方法起規範、指導作用的規章制度,企業財務制度在企業管理中起着重要的“優化管理”、“管制約束”和“激勵引導”作用。

(二)特徵

企業內部財務制度主要有5方面的特徵:(1)明確了企業內部財務主體的範圍,對財務管理等級、企業內部各部門與財務部之間的關係、以及企業合作經營、採購等各單位之間的財務關係進行了明確;(2)根據企業具體情況制定財務工作內容,確定崗位,並且明確了財務內部管不同管理者的崗位職責;(3)明確了企業內部財務戰略及政策、要求,確定了具體管理內容、方法、流程;(4)確定了財務管理與內部其他責任部門、相關單位、分公司子公司等單位之間的關係;(5)對企業未來的財務規劃和環境變化帶來的經營方式的分析判定。

(三)主要內容

企業內部財務制度並非是某一個制度,而是一個財務系統,其包含內容非常多:有財務管理制度、資產管理制度、資本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財務人員行爲管理制度,還有:財務計算制度、財務計劃制度、財務控制制度、財務考評制度、財務監查制度等等,總的來說財務制度的制定,應從三個階段入手考慮:(1)管理職能;(2)管理對象;(3)管理階段。

二、進行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的必要性和最終目標

(一)進行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的必要性

企業通過財務管理制度的設計,使企業財務工作的內容、要求變得規範化、文件化,這樣一來,能促使企業內部財務工作、管理工作更加科學、標準,從管理角度來看,企業也只有設計了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才能真正實現規範化、科學化,才能更好地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二)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設計的目標

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設計的目標主要在於能規範企業內部各種財務活動,做到規範化管理,使整個企業的財務工作能支持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進行,總的來說,進行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設計主要目的有幾方面:(1)更好的保障企業資產的安全性和完整性;(2)實現企業標準化管理,有效提高企業的綜合實力,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3)規範財務部門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行爲,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三、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設計的原則

(一)權、責、利三者結合的原則

企業財務關係會涉及企業生產經一個的方方面面,因此要做好財務管理,首先是要找到權、則、利三者的均衡結合。首先,要對權力進行劃分,其次有權利就要有需要承擔的責任,要將企業中各部門的責任進行劃分;再次,做好責任與利益的結合,要在財務責任中將物質利益充分地體現出來,使投資者、經營者、企業生產服務者都能在對自身物質利益的追求的激勵下,充分調動積極性,有效提高生產。

(二)穩定性與連續性相結合原則

制度是死的,但企業是活的,任何制度不可能一直不變,而是需要不斷的發展和完善的,但對於管理來說,任何發文都不能變化頻率太高,否則會出現“朝令夕改”的不良影響。因此,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設計也是一樣,我們要隨着企業經營情況對財務制度進行調整,但根本還是要做到求穩和連續,對於正確的要始終堅持下去,對於已經跟不上企業發展腳步的,則要及時調整。

(三)堅持與企業實際和管理需求結合的原則

制度的制定是與企業實際生產需求相關的,是來源於企業本身的管理需求的,企業之間的生產方式、管理方式、規模情況、產品情況都是不同的,其財務活動也會存在差異,因此,我們在制定財務制度時不能一概而論,而是要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結合企業自身的管理需求和生產經營的特點進行充分考慮,真正找到能符合自身企業財務管理需求的管理制度。

(四)效益最大化原則

企業要生存管理,要在激烈的競爭中生存下來,就必須要考慮到利益最大化的問題,對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也是一樣的,要確保其能實施,並且能取得最好的效果。因此,我們在進行制度設計時,首先要簡單清晰,有可操作性,要先尋求到設計、運行成本、經濟效益之間的關係,要在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且符合管理要求的基礎上科學的制定財務制度,以最低的設計成本來實現最大的經濟效益,以實現利益最大化。

(五)要與財務規定、規律相結合

一方面,任何制度都必須是站在遵紀守法的基礎上來的,財務制度也是一樣,其內容原則必須與國家的財經法規政策、法律一致的,財務制度也一樣,首先是必須不能與國家法律相悖,必須要在遵紀守法的基礎上建立起來。另一方面,任何事物存在都是有自己的客觀規律的,因此,財務制度設計時我們也必須尊重財務管理的系統性和規律性。

四、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設計

(一)設計流程

進行財務制度設計,一般需要幾個階段:(1)準備階段,這一階段主要要對財務工作內容、人員情況、需求等相關業務活動信息進行資料收集,並對制度設計人員及其工作內容、時間安排進行明確;(2)草案擬定,這一階段則是將第一階段收集的信息進行梳理,參考各種國家法律法規進行草案擬定;(3)修訂發文,這一階段主要在於徵集各部門意見,在探討後修改定稿;(4)試運行階段,永遠沒有完美的制度,制度必然會有瑕疵和漏洞的,因此,在發文後是需要試運行半年到一年,在試運行期間進行具體問題的分析;(5)定稿發文,在試運行結束後,若無運行成本、經濟效益的問題,則發文進行貫徹歸檔。

(二)設計方法

不同的制度設計方法也是不同的,總之應考慮到企業實際的人、財、物、信息等各個方面,採取不同的方法來進行制度設計。一般而言,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常用的方法有三種:(1)比較分析法(又稱文獻法),即把其他公司、地區、階段的不同的財務制度收集進行比較,這樣能吸取別人的成功經驗,從中取長補短的尋找對自己有利的地方,這種方法的實用性非常強。(2)系統分析法,即以財務管理爲中心,以提高企業效益爲目標,將其他的圍繞着這一中心和目標的所有財務、資產相關的工作活動歸納到一起進行綜合考慮分析,在保證企業利益的同時,平衡國家、財務部員工、企業內各部門幾者之間的利益關係,以實現“共贏”爲目標來進行制度設計,以保證制度的協調性、穩定性和正確性。(3)實地調查法,則是制度設計人員通過訪談、提問、找專家、問卷調查等方法進行實地調查、取樣,實地調查法用得比較多的是在第一階段(準備階段)和第四階段(試運行階段),需要注意的是,實地調查的方法很多,不同方法適用不同的人員,但在這過程中的批評性意見和建設性意見是要引起重視度關鍵。

五、結語

綜上所述,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對企業的發展有着極其重要的作用,其不僅規範着財務人員的行爲,還激勵着內部員工的工作激情,並且還爲企業的投資、發展活動提供可參考的指導性建議。這就需要我們在進行相關的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時從國家法律法規、企業自身情況、員工的心理狀態等三方面進行考慮,最後運用科學的方法制定出符合企業自身需求的制度,以幫助企業提高核心競爭力,使得企業在競爭日益激烈的市場中獲得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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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韋仁開.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J].合作經濟與科技,20xx(15).

民辦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22

物業管理財務部門的基本職責一般有以下幾個方面:

1、按照國家的有關法規,建立和健全內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2、制定年度財務預算,提供財務分析報告,協助領導搞好經營管理決策。

3、監督物業管理費的收繳和運用,抓好各種應收款項的收取工作,覈算長期拖欠不清的款項,督促經辦人限期清理。

4、編制記賬憑證,及時記賬,及時編報各種會計報表,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5、按照合同的要求,做好工程費用的撥付、結算等工作。

6、嚴格執行財務審批制度,按規定的開支範圍和標準覈報一切費用。

7、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和支票的使用規定,做好收費發票的購買、保管、使用及回收工作。

8、稅收的核算與申報。

9、銀行賬務往來的核對。

10、妥善管理會計賬冊檔案,接受財稅機關、主管部門和領導的檢查與監督。

物業管理的財務覈算一般分成兩部分,一部分爲賬務覈算,另一部分爲收費覈算。

一、物業管理財務覈算

物業公司的財務包括所管樓盤的物業管理財務覈算及物業公司其他的經營的財務覈算。爲能清晰地反映所管樓盤及公司其他經營的情況,應該設置不同的賬套進行覈算。這裏主要介紹屬於物業管理的財務覈算。

財政部19xx年公佈了《物業管理企業財務管理規定》,明確了物業管理財務管理包括代管理基金、成本和費用、營業收入及利潤。

代管理基金主要是維修基金,作爲企業長期負債管理。

成本和費用的核算是物業管理企業主要的核算內容。企業在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中發生的各項直接支出,計入營業成本。營業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費、直接材料費和間接費用等。實行一級成本覈算的企業,可不設間接費用,有關支出直接計入管理費用。

廣州市人民政府20xx年第2號令發佈的《廣州市物業管理辦法》對物業管理服務成本覈算包括的項目明確如下:

1、物業管理區域內管理人員的工資、福利、辦公費。

2、公用設施設備運行維護費及場地日常小修維護費。

3、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秩序維護服務費。

4、園林綠地日常維護費,包括淋用水費。

5、環境衛生、除“四害”管理服務費。

6、用於物業管理的固定資產折舊費。

7、公用設施設備、部位及場地水電費。

8、建築物公共設施保險費。

9、建築物外觀經常性清洗刷新費。

10、物業管理合同規定的費用。

公用設施設備、部位的水電費可另外按實結算。

物業管理公司的酬金,應當按照物業管理服務成本覈算的百分之十以內協商確定。“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中,爲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維修、管理和服務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業管理收入、物業經營收入和物業大修收入。

企業利潤總額包括營業利潤、投資淨收益、營業外收支淨額以及補貼收入。

物業管理收入將在收費覈算中詳細介紹。這裏先介紹物業管理的支出。

物業管理的支出中屬成本部分大體分爲工程項目、物業管理項目、保安項目等;屬管理費用部分主要爲除上述部分之外的其他支出。

對物業管理中各種支出,審計、財務部門都必須加以審覈,主要審覈:

一、支出的項目有否預算;

二、如無預算有否專項審批;

三、屬合同的項目付款日期和金額是否與合同規定的時間、金額相符;

四、發票、收據是否合法;

五、發票、收據的擡頭有否錯誤;

六、發票上所蓋的發票專用章是否與應付單位名稱相符。

七、屬購買物品的驗收手續是否完全。

企業的財務部門不僅管錢,還要管物。所以對物資從申購、領用、保管、盤點到報廢,都必須加以管理。

物業公司尚有發展商移交的設備設施需要加以維護保養,個別設備需要更換時,其款項由物業公司在所收取的管理費內支付,但其資

產卻不進入物業公司或其代管的物業的賬內。

二、物業管理收費覈算

物業管理的收費主要爲管理費及各種代收費用。各種代收費用包括公用水電費、自用電費、自用水費、自用煤氣費等。

新租售或新解約退場的業主或租戶的管理費及公用水電費的計算,其租售或退場時間往往不是整月的,就必須按天計算。由於月份有大有小,不同的月份每天的管理費、公用水電費就會有所不同,如按月份的天數計算,二月份一天的管理費或公用水電費會比每月有31天的月份多出11%。爲使按天計算的管理費或公用水電費在不同的月份都能一致,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月份管理費或公用水電費×12個月÷365天=日管理費或公用水電費

得出日管理費或公用水電費後再計算應收天數的管理費或公用水電費。

收費的程序一般是月前出單通知業主或租戶,月末根據收取各項費用的金額計算各種費用(包括代收費用)的欠收金額。所管物業的範圍較大時,每戶業主或租戶的收、欠金額不可能在賬面反映,就必須通過報表來反映,也即以表代賬。在此情況下,必須賬面的應收、實收、欠收的總數與報表的總數相一致。這就需要每月進行覈對平衡。

對未按期交納管理費的業主或租戶可按廣州市人民政府20xx年第2號令發佈的《廣州市物業管理辦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業主、使用人不按時繳交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催繳、限期交付;逾期仍不交付的,可按每日加收欠交金額千分之一的滯納金,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上述的財務覈算及收費覈算,如所管的物業屬單一樓宇的(單一爲辦公樓或住宅小區),收支都均不需要分攤。如所管理的物業並非單一辦公樓或住宅小區,而屬於綜合性的物業,在收支方面都必須按樓宇進行分攤和核算。各種收入進入各個樓宇;各種支出中屬專門爲某一樓宇支付的款項進入該樓宇賬內,如屬綜合性的支出,應按規定的分攤比例進行分攤。一般按各樓宇的面積及所收取的.管理費單價計算各樓宇的應分攤比例。

爲考覈各部門的工作,在各項支出中尚需按部門進行覈算,可以採用部門實際支出的費用與預算對比的辦法進行考覈。若當月實際與預算相差10%以上的,需由各部門檢查原因,加以說明。

三、物業管理相關報表

會計報表是反映會計主體在一定時期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理財過程的書面文件。

1、會計報表的目的

(1)爲投資者提供管理層履行受託責任狀況,物業管理企業資本的保值、增值信息。

(2)債權人提供物業管理企業償債能力的財務信息。

(3)爲業主提供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服務效率及其履行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狀況的信息。

2、會計報表的種類

國家規定的會計報表有:

資產負債表:反映企業在某一特定時日(我國一般爲12月31日)財務狀況的會計報表;

損益表:反映企業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爲一年)經營成果的報表;

現金流量表:以現金爲基礎編制的反映企業財務狀況變動的報表。

資產負債表

(一)資產負責表的作用

1、向報表使用者提供企業某一日期資產的總額,表明企業所擁有或控制的經濟資源,以及這些經濟資源的分佈和結構。

2、反映物業管理企業某一日期的債務總額以及結構,表明企業未來需要用多少資產或勞務清償債務。

3、反映企業某一日期所有者權益情況,表明管理者在企業資產中所佔的份額,瞭解所有者權益的構成情況。

4、瞭解企業的支付能力、償債能力以及財務實力,並可預測企業的財務發展趨勢。

(二)資產負債表的結構

1、構成項目

(1)資產

a、流動資產: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賬款、存貨

b、非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其他資產

(2)負債

a、流動負債:短期借款、應付工資、應付賬款、未交稅金

b、長期負債:長期借款、應付公司債券、其他長期負債

(3)所有者權益: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

2、資產負債表的格式:採用帳戶式,會計恆等式“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損益表又稱利潤表或收益表,是一張動態會計報表。是反映物業管理企業在一定時期(月、季、年)內經營成果的報表。

(一)損益表的作用

1、可反映企業一定時期內利潤(或虧損)的實現情況,以便了解企業的獲利能力。

2、可分析企業利潤增減變化的原因,評價企業的經營業績,有助於管理層作出正確的決策。

3、可考覈企業利潤計劃的執行結果,挖掘潛力,改善經營,以利不斷提高經濟效益。

(二)損益表的結構

1、損益表的構成

(1)收入

(2)成本費用

(3)利潤

2、損益表的主要內容

(4)經營利潤=經營收入減經營成本減營業費用減經營稅金及附加

(5)營業利潤=經營利潤+其他業務利潤減存貨跌價損失減管理費用減財務費用

(6)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補貼收入+營業外收入減營業外支出

(7)淨利潤=利潤總額減所得稅

現金流量表

(一)現金流量表的作用

1、反映企業現金流動的全貌

2、爲預測企業未來財務狀況提供了更加合理的基礎

3、彌補了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的不足

(二)現金流量表的結構

1、現金的界定

現金是指企業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2、現金流量表的構成項目

(1)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2)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3)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企業內部根據不同的需要可以設置各種不同的報表,如收費方面在月前出單時,編制收費報表;月份終了編制管理費及各種其他收費的應收實收欠收報表;爲滿足催交需要編制賬齡分析表等;賬務方面有各種收支預算與實際對比表等。

通過內部的各種報表所提供的財務信息。能對一定期間的經濟活動及其結果進行比較,依據一定的原則,對企業財務狀況進行科學的評價,找出存在的問題及原因,以便採取措施,挖掘內部潛力,提高經營管理的水平和效益。

會計報表的編制要求

(1)一致性

(2)相關性

(3)可靠性

(4)全面性

民辦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2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社會團體財務管理,促進社會團體健康發展,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湖南省社會團體財務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經民政部門覈准登記的社會團體。

第三條社會團體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一)依法、合理地籌集、管理、使用資金,努力降低費用,節約開支,增強經濟自立能力;

(二)認真執行會計覈算制度,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設置會計科目和會計帳簿,及時、準確、完整地記帳、結帳、報帳,編制財務預決算;

(三)建立和完善社會團體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會計監督,對違法行爲應予以制止和糾正,對嚴重違法、損害國家和社會公衆利益的收支應及時向業務主管單位、登記管理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檢舉。

(四)維護財產物資的完整和安全,不斷挖掘潛力,充分發揮財產物資的經濟效益。

第四條社會團體實行財務自收自支、單獨設立帳戶、獨立覈算。社會團體應根據經濟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專、兼職財會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覈、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財務人員必須持會計資格證上崗,每年要有一定的時間用於學習和繼續教育培訓。

第五條社會團體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經紀律,並自覺接受民政、財政、審計、稅務等機關的監督檢查。

第六條社會團體財務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應對社會團體的全部經濟業務收支活動承擔責任。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七條社會團體的業務收入包括:

(一)社會團體會費收入:包括個人會員會費和單位會員會費;

(二)國內外有關團體、單位、個人的捐贈和資助,包括現金、實物及其他有價證券等;

(三)社會團體有償服務收入:包括科技、信息的諮詢與服務、科技開發、技術轉讓、培訓、辦學以及舉辦展覽、展銷會、比賽和編輯出版刊物收入等;

(四)社會團體創辦經濟實體的經營性收入和入股紅利收入;

(五)政府部門或其他部門對社會團體的經費資助及委託某項事務所撥付的活動經費收入;

(六)利息、社團下屬機構上交的管理費收入、其他合法收入等;

(七)主管單位撥入的非財政補助資金。社會團體取得的收入應該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分類管理,專款專用。

第八條社會團體業務收入的原則及要求:

(一)社會團體的各項業務收入,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現行收費政策和管理制度,按規定的範圍或批准的收費標準,合理收費;社會團體按照國家規定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須用於章程規定的業務活動;屬事業性收費收入的,按照預算外資金管理納入各級財政專戶儲存。

(二)各項收入必須全部入帳,不得坐支現金和帳外設帳;

(三)社會團體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和資助,必須建立在完全自願的基礎上,嚴禁任何形式的攤派,也不能設置有損國家和集體利益的交換條件。對於國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包括實物),社會團體應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有關捐贈文件的副本和清單。

(四)社會團體經過有關部門批准設立的研究院(所)、學校、雜誌社、中心等實體,社會團體可通過書面協議向上述實體收取一定數額的管理費;

(五)社會團體每年可向其獨資創辦的經濟實體提取一定數額的資金,其比例最低不少於年稅後利潤的20%;

(六)社會團體舉辦國際展覽、國際會議和其他交流活動所得的外匯收入爲合法外匯收入,可以開立外匯存款帳戶。

第九條社會團體會費收取。社會團體收取會費可根據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會費標準。社會團體會費標準的制定和修改須作爲議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討論,有2/3以上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社會團體制定的會費標準決議,應在會後30日內分別報送業務主管單位、民政、財政部門備案。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十條財務支出範圍:

(一)業務活動費開支:社會團體開展與其宗旨、任務相關的各項業務活動所需經費,如召開年會、代表大會、理事會、學術報告會、研討會、表彰獎勵會等各種工作會議費以及諮詢活動費、培訓活動費、科技活動費、編輯出版費、接待費、資料費、業務費等;

(二)人員經費及管理費開支:包括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費、聘用費、辦公費、差旅費、租賃費、職工教育費、社會保障費、行業保險費;

(三)社會團體創辦經濟實體和其他事業性實體的成本費開支;

(四)社會團體有償服務成本費開支,以及應交納的稅費;

(五)其他合理開支。

第十一條財務支出原則及要求:

(一)嚴格執行國家的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經紀律,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按照預算和經費開支範圍辦理各項支出;社會團體嚴禁爲業務主管部門及相關職能部門提供“小金庫”便利,社會團體不得列支與社會團體活動無關的經費。

(二)社會團體按章程規定收取的會費收入不屬於政府非稅收入,可不納入財政“收支兩條線”;

(三)經費收入只能用於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範圍內的活動,任何單位、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截留、侵佔或挪作它用;

(四)各項支出要有合法憑證,並呈報社會團體負責人批准後才能報銷;

(五)社會團體應本着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編制預算,其中業務活動費(包括有償服務成本支出)不得低於總支出的三分之二,人員經費及管理費開支應限於三分之一以內;

(六)社會團體根據經費結餘情況,可提取事業基金、職工福利基金,其中事業基金不低於50%,職工福利基金不高於30%;

(七)社會團體投資創辦經濟實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入股其他經濟實體的支出從事業基金中列支;

(八)社會團體召開各種會議的開支範圍和標準,參照財政部現行會議費用標準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社會團體的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以及離退休後的工資、福利待遇,參照國家現行統一的事業單位職工工資系列標準和有關規定,並根據社會團體的經濟狀況辦理,社會團體必須爲專職工作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包括醫療、住房、養老基金等;在社會團體中兼職的政府部門行政人員不得在社會團體中領取工資和享受勞保福利;

(十)社會團體的外匯開支主要用於出國考察學習費、接待費、進口儀器、設備、材料、資產以及其它用於涉外活動的外匯開支。

(十一)社會團體財務室出納員必須建立現金收、支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平時除保留少量庫存現金用於日常零星支付外,其大宗支出和其他經濟往來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支付現金。

第四章貨幣資金、財產物資管理

第十二條社會團體的貨幣資金往來,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現金管理辦法在銀行開立帳號,辦理財務收支的結算業務。

第十三條社會團體的現金收付應當嚴格手續,加強管理,執行錢帳分管的原則,指定專職或兼職出納員辦理,並實行會計、出納崗位分設。建立現金日記帳,逐日登記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第十四條社會團體的現金,除按銀行規定庫存少量現金備用外,都必須存入銀行帳戶。社會團體的現金收付,除發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勞酬費、差旅費以及支票起點以下的零星現金支付外,其他一切經濟往來,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以現金收付。

第十五條社會團體的財產物資是資金實物形態,是社會團體開展各項活動所必需的物質條件,因而應加強對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配備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

第十六條社會團體的財產物資包括固定資產、材料和低值易耗品:

(一)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陳列品、大宗圖書音像和其它固定資產。單位價值20xx元以上,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物品,可視爲固定資產登記造冊;

(二)材料是指使用後即消耗掉或逐漸消耗掉不能保持原有形態的物質材料。對材料的使用實行定額管理;

(三)低值易耗品指單位價值較低,容易損耗,不夠固定資產標準,不屬於材料範圍的各種工具等。對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實行以舊換新的辦法。

第十七條社會團體的固定資產、材料和低值易耗品要按類別或品種設立明細帳,要建立驗收、領發、保管和檢查制度。

第五章票據管理

第十八條社會團體收取會員會費,必須使用湖南省財政廳印製的《湖南省社會團體會費收據》;社會團體與單位或個人發生的往來事項,應使用湖南省財政廳印製的《湖南省行政事業單位往來收據》,社會團體依照宗旨開展的各項服務性活動的收入,必須使用湖南省地稅部門統一印製的普通發票。嚴禁使用其他票據或收款收據,會費和其他收入票據禁止混用,所收會費和其他收入必須按照票款同步的原則及時上繳社會團休財務室,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帳外設帳。

第十九條社會團體接受捐贈必須與捐贈人訂立捐贈合同,並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和使用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湖南省捐贈專用收據》。其中以政府名義接受的非定向捐贈貨幣收入,屬於政府非稅收入,應使用“湖南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全額上繳同級財政,實現“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十條社會團體原則上不得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確因特殊原因須代行政府職能,收取由國務院或財政部批准設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屬於政府非稅收入。收取時須開具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製的財政票據,全額上繳同級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十一條社會團體利用國有資產、國有資源所取得的有償使用收入,依法納稅後應作爲政府非稅收入,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非稅收入票據,全額上繳同級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十二條社會團體除以上(十九)、(二十)、(二十一)條規定的內容應作爲非稅收入管理的情形外,依法開展服務活動收取的費用和其他合法收入,不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應當使用稅務部門印製的普通發票,並依法納稅和接受監督;社會團體所取得的收入,除會費收入外的其他收入還應按照《湖南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進行界定,屬政府非稅收入的,必須全額繳入非稅收入匯繳結算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其開展活動的所需財政票據(含會費票據和其他財政票據),由社會團體憑《湖南省非稅收入票據購領證》從同級財政部門非稅收入管理機構領購;社會團體不按規定範圍領用財政和普通發票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湖南省非稅收入票據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處罰。

第二十三條社會團體使用的財政票據(含非稅收入票據和其他財政票據)及普通發票,由同級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按票據管理規定負責發放和管理。社會團體使用的財政票據存根,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銷燬,至少保管5年。

社會團體必須於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接受民政部門組織的社會團體年度檢查,年檢時應向民政部門報送經費收支和票據使用情況及經中介機構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申請使用《湖南省社會團體會費收據》的社會團體單位,須到民政部門辦理會費備案審批手續,財政部門根據會費備案情況發放票據,嚴格實行繳舊領新。社會團體持稅務登記證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開立的基本賬戶和其他存款賬戶到稅務部門領購普通發票。民政、財政、稅務、監察等部門應定期對社會團體財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向社會團體單位通報檢查結果。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社會團體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湖南省社會團體財務管理辦法》和本辦法,同時應該建立健全相應的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對於不執行或違反財務管理制度的行爲,應按有關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社會團體的會計人員,應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對所有經濟活動實施財務監督,堅持依法按章辦事,按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編制財務會計報表,建立總帳、明細帳,做到會計資料真實、完整,憑證、帳薄、報表齊全,數據準確,並於每年6月30日前將會計報表,分別送業務主管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社會團體各項重大活動計劃的研究制定,如涉及較大的經費收支,都應有會計人員參加,對不符合財務規定的支出,會計人員有權拒付。社會團體的會計人員調動和離職,必須報業務主管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經審查後共同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社會團體可根據宗旨、任務和捐贈人的意願設立專項基金,實行專款專用。

第二十七條社會團體的財務工作接受其會員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的監督,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接受財政、監察、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紀問題,必須依法依紀嚴肅處理。社會團體的財務審計,由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受理。社會團體應定期向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報告財務工作。社會團體的年度預算須經理事會審定後實行。社會團體在換屆或者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要接受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部門的財務審計。

第二十八條社會團體應定期向爲該團體提供捐贈、資助資金的國內外組織、單位和個人彙報資金使用情況,並接受其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九條社會團體創辦經濟實體和其它實體,應實行獨立覈算、自負盈虧的原則。社會團體應監督上述實體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合法經營、照章納稅。

第三十條社會團體變更銀行帳號和刻制財務專用章等事宜,按財政、民政、公安部門有關規定辦理。社會團體的銀行帳號不得出租、外借和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第三十一條社會團體自行終止和被登記管理機關撤銷登記的,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清算資產和債權、債務。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常德市民政局、常德市財政局、常德市監察局、常德市地稅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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