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收費管理制度(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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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收費管理制度 篇1

爲加強和規範收費管理,認真執行市、區教育局、物價局的有在規定,嚴格收費標準,規範我校的教育收費行爲,增強我校教育收費的透明度,特制定監督管理制度如下:

學校收費管理制度(精選15篇)

一、全校教職工應嚴格執行市、區教育局、物價局頒佈的各項收費標準,學校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不準擅自亂收費,並實行月查制度。

二、所有服務性收費堅持申報審覈審批制度,並及時向家長髮告家長書,遵循必需、自願節約、分項結算、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利用服務性收費搞創收或拿回扣謀私利。

三、不以節假日教育培訓爲名進行文化補課和收取費用。

四、不向學生收取規定以外的贊助費、借讀費等其他任何費用。

五、由專人堅持每月查閱財務帳目,嚴格票據使用情況,發現不規範情況,及時批評糾正。

六、對於學生代辦費每學期應有結算清單,增加收支透明度,接受家長監督,由家長簽名同意,並有回執。

安定區李家堡初級中學

預算編制領導小組

組長:成

組員:周

民主理財制度

爲了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保障經費管理,規範我校各項支出,提高經費使用效益,達到民主管理,民主理財的目的,根據《甘肅省農村中國小公用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學校成立義務教育經費領導小組,人員由校長、會計、出納、後勤人員、教師代表組成。明確領導小組各成員的工作任務和工作職責。

2、學校按照義務教育保障經費管理細則,制定公用經費內部監督辦法,細化各項管理制度,完善票據審批及簽字程序。

3、學校的支出嚴格按照義務教育保障經費預算範圍和開支標準執行。

4、較大額支出項目必須事先提交校務會研究決定,並在全體教師會議上予以公佈。

5、各類支出票據必須經分管領導“一支筆”審批,杜絕亂支亂花現象。

6、加大內部審計力度,對審計出的問題,及時予以整改糾正。

7、學校要堅持校務公開制度,對學校經費使用情況每學期向校內外公佈,接受師生和羣衆的監督。

8、自覺接收財政、審計、物價、監察、教育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對違法違紀行爲依法嚴肅處理,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安定區李家堡初級中學

學校收費管理制度 篇2

xx市發改委、市教育局日前聯合下發相關文件,對市區非營利性民辦中國小校收費等有關事項作進一步明確規範,自今年秋季新生入學起執行。

此次文件明確,執行範圍爲椒江區、台州灣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東部新區、路橋區各街道的非營利性民辦普通中國小校、職業高中學校,及台州市屬非營利性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職業高中學校。實施學歷教育的市區民辦中國小校學費、住宿費基準價標準按相關要求確定,但學校可在基準價基礎上上下浮動,上浮幅度最高不超過30%,下浮不低於成本,具體收費標準由學校自主確定,報同級價格主管部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後執行,區價格主管部門應將備案通知抄送市價格主管部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民辦學校爲學生在校學習生活期間提供服務和代辦服務而代收代管的費用,應遵循學生自願、成本補償原則,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佈。代收代管費用可以按學期預收,多退少補。代收代管項目按有關規定執行。伙食費的具體標準由學校按規定的師生伙食成本合理確定,不得營利。

爲引進國內外優質教育資源,鼓勵創辦高水平高質量有特色的民辦學校,促進台州市教育跨越式高質量發展,滿足羣衆對優質教育的需求,此次文件提出,要實行更加開放的分類定價機制,對中外合作辦學、與國內知名學校合作辦學,確因其辦學規模和項目總投資較大、成本較高的民辦學校,如要求提高收費標準,可向市價格主管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申請單獨定價。

台州市發改委有關人士表示,實施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按學期或學年收費,嚴禁跨學年預收。學生因退學、開除、休學、轉學等原因提前結束學業,民辦學校應按有關規定退費。民辦學校收費項目及標準應向社會公示30天后執行,不得在公示的項目和標準外收取其它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學生攤派費用或者強行捐資助學。

此外,民辦學校實施小班化教學,應報同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班額控制在教育部門規定的標準以內。屆時,學生家長若遇到不合理不合法收費,可及時向價格、教育部門投訴舉報,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學校收費管理制度 篇3

爲加強學校制度建設,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學校開支,減少打印教師的負擔,特做如下規定:

1、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打印內容原則上由本人打印後,交專職教師印刷。

2、領導成員的印刷30頁以內的內容直接交專職教師印刷,並做好記錄,超過30頁者由正副校長批准。

3、學校打印,原則上不能影響打印教師的正常教學。

4、打印室不接受教師個人的正常業務,特殊情況需要打印者,經由正副校長批准。

5、除學校統一要求,打印室不接受班級或學生個人的'內容。

6、全體教職工的個人資料複印5頁以下者,原則上統一於每天下午兩節課後複印,特殊情況下須報請於正副校長。

7、打印用紙由總務處統一購買,打印員每月月底覈對購買和使用用紙,寫出簡單小結交總務處;

8、打印教師:z;

9、此規定於即日起生效。

學校收費管理制度 篇4

一、學校各項開支,嚴格按預算款項管理執行。

二、學校購物、設備添置、維修等必須做到有計劃,大項目開支必須由校行政會研究決定;小項目開支必須先向總務處主任報告,並列出清單,待校長簽字審批後方能執行。

三、後勤部門必須牢固樹立質量第一,價格合理的原則。根據學校意見,不突破整體預算,合理進行開支,任何人都不得從中謀取回扣。

四、出納支付、報銷、發放,必須按規範的.手續辦理,堅持校長“一支筆”審批的原則,必須註明用途,有經手人、證明人簽名,經校長簽字審批後方能報銷,有合同的需同時附上合同。會計必須根據此規定接收出納憑證記帳。

五、學校教職工出差,必須經校長同意,否則不予報銷。因公需借款,經校長簽字審批後,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六、現金開支必須遵守財政部門和銀行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備用金制度,限額人民幣2500元,學校禁止庫存計劃外的現金,否則,發生意外,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學校收費管理制度 篇5

教育收費執行《收費許可證制度》。學校的各項收費,均須按程序到市物價主管部門領取收費許可證。按規定接受物價部門對收費許可證的年審。

一、學校收費財務管理規定

爲加強學校收費管理,規範收費行爲,根據省市區有關文件要求,制定本暫行規定。

1、收費依據。學校向學生收費,必須以有權部門文件爲依據,無合法依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2、收費審批。學校所有面向學生的收費都必須履行審批手續。校內部門向學生收費前,需提供收費依據,經學校總務部門審覈,報校長批准。學校向學生收費由總務處統一辦理,未經學校領導批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3、收費票據。學校向學生收費,必須提供合法收費票據,得無票據收費,不得使用違規票據收費。開學收費,票據需在3日內發到學生。收費票據需說明收費項目和標準。

4、經費管理。學校向學生收費,必須按“收支兩條線”規定管理,不得設小金庫,不得設賬外賬。

5、違反上述規定向學生收費,學校必須對責任人嚴肅處理。

二、收費公示制度

1、爲規範教育收費行爲,完善監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學校實行收費公示制度。

2、學校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告家長書等形式,向學生、家長、

教職工和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內容。

3、《收費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本用於在辦公場所的明顯位置懸掛,購買票據;副本用於亮證收費、年審及其它用途。

4、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准機關及文號)、收費範圍、計費單位、投訴電話等。

5、在學校校內設立的公示欄、公示牌的製作材料、規格、樣式按上級要求製作,開學收費前在醒目處進行公示,同時進行動態管理和長期放置,儘可能獨立置放、位置明顯、字體端正、實用規範。

6、收費公示的內容,事前必須經過物價局、財政局和教育局的審覈。公示收費的內容要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項目、標準及範圍等。

7、遇有政策調整或其它情況變化時,學校對相關內容及時進行公示。

方尹國小

20xx年9月2日

學校收費管理制度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 學校收費執行《收費許可證》制度。學校的一切收費都必需先獲得收費許可。《收費許可證》由學校財務部門依照規定到物價主管部門辦理。

2. 學校的收費項目必須按國家政策規定的標準上報物價部門批准(備案)後核發的《收費許可證》標準執行。不得擅自立項目、擅自提高標準、擴大範圍收費。

3. 學校收費實行年審制。學校財務部門按照《收費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和物價部門關於《收費許可證》年度審驗的通知要求,及時辦理《收費許可證》年度審驗手續。

4. 收費票據管理應符合財政、物價、教育部門的相關規定。學校收費必須使用由財政部門、稅務部門領取的合法票據,不得在外自購、自制收據收費。

5. 收費收入管理應符合財政、物價、教育部門的相關規定。所收資金應及時足額解繳財政專戶,必須按“收支兩條線”規定管理,不得坐收坐支或私設“小金庫”。

6. 學校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等形式,向學生、家長、教職工和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內容。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准機關及文號)、收費範圍、計費單位、投訴電話等。

學校收費管理制度 篇7

一、教育收費公示制度是學校通過在校門口設立公示牌的形式,向學生家長公佈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便於社會監督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教育收費政策,保護學生及其家長自身合法權益的制度。

二、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准機關及文號)、收費範圍、計費單位、投訴電話等。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收費減免的政策也應進行公示。

三、學期結束後,通過結算清單的方式向學生家長報告本學期學校收費情況和使用狀況,讓學生家長了解學校的規定收費與實際支出,做到多退少不補。

四、教育收費公示的內容,事前必須經過價格、財政主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審覈。公示收費的內容,要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項目、標準及範圍等。禁止將越權收費、超標準收費、自立項目收費等亂收費行爲通過公示“合法化”。

五、遇有政策調整或其它情況變化時,學校要及時更新公示的有關內容。學校要隨時與價格、財政主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做好教育收費政策信息的溝通。

學校收費管理制度 篇8

爲了加強學校收費工作的管理,規範收費行爲,維護學校和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各項收費必須嚴格按照財政部門關於重點高中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的規定,依法組織收費,不自立項目,不提高收費標準。

二、所有收費收入應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覈算,嚴格執行國家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

三、學校收費項目及標準的確定收費項目主要包括:

(一)學費;

(二)公寓制寄宿費;

(三)代收費用;

(四)其他費用。

上述學費、寄宿費其他費用必須按照省教育、物價、財政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收費。沒有收費標準的,要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報教育、物價、財政部門審批,按批准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巧立名目、提高標準亂收費。代收費要堅持單獨覈算,專款專用,多退少補,收支平衡原則,要維護學生的利益,不得變相多收費。

四、及時辦理《收費許可證》,做到亮證收費,並實行收費公示制,提高收費行爲透明度。公示內容包括收費內容、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准機構及文號)、收費範圍、計量單位、投訴電話等。嚴禁各部門、各年級組、各班主任擅自提高擴大收費標準或者搭車收費。

五、對服務價格嚴格堅持申報審覈審批工作制度和堅持服務性收費自願的原則。

六、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亂收費。

(一)超越管理權限制定收費的;

(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

(三)擅自增加收費項目的;

(四)不按規定申領或年審《收費許可證》而收費的;

(五)不使用規定票據收費的;

(六)其他亂收費行爲。

對違反規定亂收費的,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可以向物價、財政部門舉報,受上級部門的查處,其非法所得,應退還交費者;不能退還的,上繳財政,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七、堅持收費程序規範操作及收費票據規範使用的管理制度。

八、全校各類收費統一由學校財務科歸口管理,凡不按學校規定將收入納入學校覈算的,一律按“小金庫”論處,並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本制度財務科負責解釋,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學校收費管理制度 篇9

教育收費執行《收費許可證制度》。學校的各項收費,均須按程序到市物價主管部門領取收費許可證。按規定接受物價部門對收費許可證的年審。

一、學校收費財務管理規定

爲加強學校收費管理,規範收費行爲,根據省市區有關文件要求,制定本暫行規定。

1、收費依據。學校向學生收費,必須以有權部門文件爲依據,無合法依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2、收費審批。學校所有面向學生的收費都必須履行審批手續。校內部門向學生收費前,需提供收費依據,經學校總務部門審覈,報校長批准。學校向學生收費由總務處統一辦理,未經學校領導批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3、收費票據。學校向學生收費,必須提供合法收費票據,得無票據收費,不得使用違規票據收費。開學收費,票據需在3日內發到學生。收費票據需說明收費項目和標準。

4、經費管理。學校向學生收費,必須按“收支兩條線”規定管理,不得設小金庫,不得設賬外賬。

5、違反上述規定向學生收費,學校必須對責任人嚴肅處理。

二、收費公示制度

1、爲規範教育收費行爲,完善監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學校實行收費公示制度。

2、學校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告家長書等形式,向學生、家長、教職工和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內容。

3、《收費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本用於在辦公場所的明顯位置懸掛,購買票據;副本用於亮證收費、年審及其它用途。

4、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准機關及文號)、收費範圍、計費單位、投訴電話等。

5、在學校校內設立的公示欄、公示牌的製作材料、規格、樣式按上級要求製作,開學收費前在醒目處進行公示,同時進行動態管理和長期放置,儘可能獨立置放、位置明顯、字體端正、實用規範。

6、收費公示的內容,事前必須經過物價局、財政局和教育局的審覈。公示收費的內容要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項目、標準及範圍等。

7、遇有政策調整或其它情況變化時,學校對相關內容及時進行公示。

學校收費管理制度 篇10

爲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學校收費管理和學校財務工作管理,杜絕教育亂收費行爲,充分發揮經費的使用效益,爲教學工作服務,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嚴格按《省教育廳、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我省義務教育階段中國小全面試行“一費制”收費的通知》的規定收費,嚴格執行學校收費公示制度,加強羣衆監督。不得自立收費項目、不得提高收費標準。

二、完善收費管理,實行統一時間、統一地點、統一票據集中收費,任何部門或個人不準無據收費或白條收費。

三、學校各項收費必須納入財務統一覈算及管理,不得將學校收費資金用於平衡財政預算,嚴禁任何部門、個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擠佔、挪用平調學校收費收入。

四、學校按規定可在銀行開設帳戶,但不準向外單位或個人借用銀行帳戶。學校各項收費必須全額存入開戶銀行,實行收支“兩條線”,不得坐支挪用,出納員用現金實行備用金制度,限額2500元。

學校收費管理制度 篇11

學校堅持立德樹人,遵循教育規律,依法嚴格規範中國小代辦服務性收費管理。

1、規範代辦服務性收費項目

學校應嚴格落實本市中國小代辦服務性收費管理的相關規定,不得超文件目錄設置代辦服務性收費項目,不得將教育教學活動、教學管理範疇內應免費提供的服務事項以及國家和本市已明令禁止收費的項目列爲代辦的學生服務性收費項目。

2、明確代辦服務性收費標準

代辦服務性收費標準應保持相對穩定。學校如調整原有代辦服務性收費標準,應嚴格按照本市中國小代辦服務性收費管理的相關規定的流程實施。

3、完善代辦服務性收費公示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在學校公示欄公示本校實際執收的代辦服務性收費項目和標準,學校向學生家長收取代辦服務費時,事先書面徵求學生家長意見,並明確告知收費項目和標準,實行明碼標價,由其自願選擇,按規定收費和管理使用,未經告知,一律不得收費。

4、規範代辦服務性收費的票據使用

代辦服務性收費應按公示項目和標準收取,使用規定的票據,據實結算,在學期結束時向學生家長髮放用款清單,多退少不補。代辦服務性收費由中國小全部轉交提供服務的單位,不得計入學校收入。代辦服務性收費應當納入學校賬務處理,不得由供應商直接收取費用。

學校收費管理制度 篇12

爲加強和規範收費管理,認真執行市、區教育局、物價局的有在規定,嚴格收費標準,規範我校的教育收費行爲,增強我校教育收費的透明度,特制定監督管理制度如下:

一、全校教職工應嚴格執行市、區教育局、物價局頒佈的各項收費標準,學校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不準擅自亂收費,並實行月查制度。

二、所有服務性收費堅持申報審覈審批制度,並及時向家長髮告家長書,遵循必需、自願節約、分項結算、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利用服務性收費搞創收或拿回扣謀私利。

三、不以節假日教育培訓爲名進行文化補課和收取費用。

四、不向學生收取規定以外的贊助費、借讀費等其他任何費用。

五、由專人堅持每月查閱財務帳目,嚴格票據使用情況,發現不規範情況,及時批評糾正。

六、對於學生代辦費每學期應有結算清單,增加收支透明度,接受家長監督,由家長簽名同意,並有回執。

學校收費管理制度 篇13

爲了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保障經費管理,規範我校各項支出,提高經費使用效益,達到管理,理財的目的,根據《甘肅省農村中國小公用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學校成立義務教育經費領導小組,人員由校長、會計、出納、後勤人員、教師代表組成。明確領導小組各成員的工作任務和工作職責。

2、學校按照義務教育保障經費管理細則,制定公用經費內部監督辦法,細化各項管理制度,完善票據審批及簽字程序。

3、學校的支出嚴格按照義務教育保障經費預算範圍和開支標準執行。

4、較額支出項目必須事先提交校務會研究決定,並在全體教師會議上予以公佈。

5、各類支出票據必須經分管領導“一支筆”審批,杜絕亂支亂花現象。

6、加內部審計力度,對審計出的問題,及時予以整改糾正。

7、學校要堅持校務公開制度,對學校經費使用情況每學期向校內外公佈,接受師生和羣衆的監督。

8、自覺接收財政、審計、物價、監察、教育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對違法違紀行爲依法嚴肅處理,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學校收費管理制度 篇14

我校屬行政事業性單位初級中學,收取學生各項費用、需經xx市行政事業性收費辦公室批准及xx市普陀區物價局覈准備案、每學期按市芥本的收費目錄收取學生費用、爲規範我校收費項目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學校財務室按規定收取各項費用,並懸掛由物價局頒佈與備案的收費內容、公示每個學期的收費目錄、收費依據。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擅自收費。

二、凡學校收取學生費用,必須使用統一規定的專用收據。

三、免收xx市戶籍、持xx市居住證及持五證的農民工子女學雜費、書本費、外省市學生借讀費。收取代辦項目費用需經教育局備案,物價局批准、學校公示後、按批准項目收費,學期結束公佈代辦項目結算清單、多退少不補。

四、學校收取的代辦費,必須按學生自願爲原則,書面通知家長,召開家長會,對於家庭困難的學生,做好睏工作。代辦費發生的勞務費一律返回學生。

五、學生需要在校就餐,學校根據區物價居收費標準,按每月實際天數收取伙食費,每天6元,免收搭夥費。

六、凡未經xx市行政事業性收費辦公室批准及xx市物價局覈准收費的費用,均屬違規收費,已經收取的違規收費應予以退回。

七、學校不得超標收費,不得重複收費、擴收費。教師不得向學生推薦教輔材料和統一購買教輔書,一經發現,按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以上各項收費規定,請學校各部門嚴格執行,請廣學生、家長監督執行。

學校收費管理制度 篇15

爲了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保障經費管理,規範我校各項支出,提高經費使用效益,達到民主管理,民主理財的目的,根據《甘肅省農村中國小公用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學校成立義務教育經費領導小組,人員由校長、會計、出納、後勤人員、教師代表組成。明確領導小組各成員的工作任務和工作職責。

2、學校按照義務教育保障經費管理細則,制定公用經費內部監督辦法,細化各項管理制度,完善票據審批及簽字程序。

3、學校的支出嚴格按照義務教育保障經費預算範圍和開支標準執行。

4、較大額支出項目必須事先提交校務會研究決定,並在全體教師會議上予以公佈。

5、各類支出票據必須經分管領導“一支筆”審批,杜絕亂支亂花現象。

6、加大內部審計力度,對審計出的問題,及時予以整改糾正。

7、學校要堅持校務公開制度,對學校經費使用情況每學期向校內外公佈,接受師生和羣衆的監督。

8、自覺接收財政、審計、物價、監察、教育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對違法違紀行爲依法嚴肅處理,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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