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銷類員工手冊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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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銷類員工手冊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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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

每位促銷員必須在各商場規定時間內持《供貨商駐店促銷人員工作協議書》、所在公司介紹信及已交納管理費用憑證、攜帶本人身份證、健康證(外地人員還需攜帶暫住證和就業證)等原件,到人事部填寫《促銷人員登記表》,經商場人事經理/主管、樓層、樓層(部門)經理面試合格後,由人事部負責發放相關物品。

所有促銷人員進店前,必須參加由人事部組織的關於本部門注意事項的培訓。以上兩項培訓考試面績均合格者才能正式上崗,不合格者商場將酌情給予一次補考機會,再次不合格者取消其促銷資格,並由供應商及時更換新人

如異地供貨商有特殊要求需當地商場代爲招聘、面試,則須填寫一份委找託書,商場應盡力給予配合。

工作時間與考勤制度

*工作時間

促銷人員的工作時間必須以所在商場部門經理的排班表爲準,嚴格執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工作內容

促銷員除完成其本職促銷任務以外,還必須完成其所屬部門主管相關管理者安排的一切工作任務。

*考勤制度

任何促銷員在上班前應先換上工作服,然後在考勤機上打卡,下班時應先打卡後換工作服。

嚴令禁止代替他人打卡或要求他人代爲打卡。

促銷員有遲到、早退、脫崗或曠工等情況時,商場將會把所有信息反饋給促銷員所在公司並分別按下列規定處理:

遲到

上班遲到二小時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

上班遲到者應報告上級負責人,並講述遲到的原因。

遇有惡劣天氣或其他不可控制因素而影響正常出勤時,按公司統一規定執行。

早退

下班時間前五分鐘至十五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視爲早退。

下班時間前十五分鐘以前下班者,均以曠工半日論。

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者,將受到一次書面警告。

脫崗

未經部門經理批准的情況下,無故脫崗者被罰以50元整/次。

曠工

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假而擅離崗位的促銷員均以曠工論。

換班

捉銷員在沒提到部門經理批准的情況下,不提擅自換班。如需換班填寫換班申請單。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

另外

沒有上級主管的批准,促銷員不可擅離職守。如需在工作時間外出,促銷員須填寫"出門申請單",經上級主管、(副)經理或商場簽字並經人事部批准後,打卡離開公司,返回公司也須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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