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潤發超市員工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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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潤發是一家臺灣的大型連鎖量販超市,大潤發管理員工離不開規章制度。本文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大潤發超市員工守則範文,希望我們的文章你能喜歡。

大潤發超市員工守則
大潤發超市員工守則範文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爲使本公司業績蒸蒸日上,從而造就機會給每一位員工有所發展,嚴格的紀律和有效的規章制度是必要的。本手冊將公司的員工規範、獎懲規定集一冊,希望公司全體員工認真學習、自覺遵守,以爲我們共同的事業取得成功的保證。

第二條 公司信念

2.1 熱情一以熱情的態度對待本職工作、對待客戶及同事。2.2 勤勉一對於本職工作應勤懇、努力、負責、恪盡職守。2.3 誠實一作風誠實,反對文過飾非、反對虛假和浮誇作風。

2.4 服從一員工應服從上級主管人員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時完成本職工作。

2.5 整潔一員工應時刻注意保持自己良好的職業形象,保持工作環境的整潔與美觀。

第三條 生效與解釋

3.1 本員工手冊自公佈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3.2 公司的管理部門有權對本員工手冊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和補充應通過布告欄內張貼通知的方式進行公佈。

3.3 本員工手冊印製成冊,作爲勞動合同的附件,並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錄 用

第一條 錄用原則

1.1 員工的招聘將根據公司的需要進行。

1.2 本公司採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招聘優秀、適用之人才,無種族、宗教、性別、年齡及殘疾等區別。

1.3 本公司的招聘以面試方式爲主。

第二條 錄用條件

2.1 新聘員工一般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限按地方政府和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予以確定。

2.2 試用期滿考覈

2.2.1新聘人員試用期滿前,由各部門主管進行考覈,考覈合格者正式錄用。試用期內如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2.2.2 試用人員試用合格,其工齡自試用起始之日起計算。

2.3 以下情況均將被視爲不符合錄用條件:

。曾經被本公司開除或未經批准擅自離職者;

。判處有期徒刑,尚在服刑者;

。被剝奪公民權力者;

。通輯在案者;

。經公司指定醫院體檢不合格者;

。未滿16週歲者;

。有欺騙、隱瞞行爲者;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酗酒、吸毒者;

。不具備政府規定的就業手續者;

。虧空、拖欠公款尚未清償者;

。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者;

。曾擔任課長及以上職務因任何原因離開本公司者;(經中國區總裁特批除外)

第三條 錄用程序

3.1 各部門主管可以根據本部門發展或職位空缺情況,協同人力資源部進行招聘。

3.2 公司指定應聘人員,實行體檢制度。

3.2.1 公司指定應聘人員在試用期開始以前都必須在公司指定的醫院進行指定項目的體檢,並向人力資源部出示體檢證明。只有經證明其健康狀況適合工作者,纔可依照勞動合同被公司錄用。

3.2.2 公司指定的員工應當進行年度體檢,以保證公司的全面衛生質量。如員工患傳染病,將被調任其他職位或在治療期間暫停工作。

3.2.3 公司指定體檢的員工,可憑醫院體檢原始發票在試用期滿後向公司報銷其體檢費.

3.3 新錄用人員報到應先到人力資源部辦理下列手續:

。如實填寫相關人事資料表格;

。遞交體檢合格證明書原件;

。覈對並遞交學歷證書原件;

。覈對並遞交身份證原件、當地政府規定的各類就業證件原件,各項社會保障的轉移手續;

。交一寸的半身照片3張;

。需要辦理的其他手續;

3.4 新錄用員工報到後,公司憑其提供的合法用工證明與其簽署勞動合同書。在試用期滿之前,3.3條款所規定手續仍無法齊備的,將被視爲不符合錄用條件,依照政府相關規定,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係,並不支付經濟賠償。

3.5 所有員工個人情況如住址、婚姻狀況、生育狀況、緊急情況通知人發生變化時,應於七日內通知人力資源部。

第四條 錄用禁忌

4.1 本公司實行親屬迴避制度。

4.1.1 凡在本公司有親屬關係的應當如實申報,否則將視爲欺騙行爲。

4.1.2 一般情況下員工的親屬(如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不得被公司僱傭,但在特殊情況下,經店長或區經理批准可以僱傭。

4.1.3 如員工與公司另一名員工結婚,則管理部門可以調動任何一方的工作部門或工作地點。

4.2 公司是員工唯一的僱主。

4.2.1 員工在爲公司服務期間不得在其他任何公司或機構從事兼職或專職工作;未經批准,員工不得爲其他任何公司或機構從事商業活動,即使是無償的。

4.2.2 員工希望爲其他個人、企業、各類機構臨時工作,應該獲得公司事先書面批准。公司有權隨時撤銷上述批准。

4.2.3 未經批准,職工首次接受其他報酬時,亦將被視爲其主動向公司提出辭職。

第三章 服 務

第一條 服務原則

1.1 恪盡職守,勤奮工作,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1.2 不僅從語言上,更從行動上向客戶(公司外部及內部)表明:客戶的需求就是我們的需求。

1.3認真聽從上級主管人員的工作指示和教導。對於職務報告,應遵循逐級向上報告的原則,不宜越級呈報,但在緊急或特殊情況下不在此限。上下級之間應誠意相待,彼此尊重。

1.4 正確、有效、及時地與同事、與其它部門溝通意見看法。遇到問題不推卸責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團隊合作關係

1.5 專精業務知識和技能,開發自身潛力,表現出主動參與、積極進取的精神。

第二條 遵循商業道德

2.1 公司永續健康的經營發展,取決於每位員工的態度和行爲符合公司的期望。每位員工緊記自己代表公司,在任何地點、時間都注意維護公司的形象和聲譽。

2.2 不論是銷售公司產品或提供服務,或是向供應商購買產品或服務,應完全以品質、價格與服務爲決策的依據,不得給予或接受個別客戶或客戶代表相關的報酬、贈品或其他特殊待遇。

第三條 日常行爲規範

3.1 員工應禮貌待客、舉止得體:

3.1.1 禮貌地對待客戶及來訪者;

3.1.2 與客人交談應態度和藹,注意使用禮貌用語,禁止工作時言語粗魯;

3.1.3 對客人提出的詢問和要求要耐心的解答,解答不了的問題,應及時請示彙報;

3.1.4 與客人相遇,要主動讓路;與客人同行,應禮讓客人先行;

3.2 員工應注重儀表整潔:

3.2.1 員工必須身着制服進入工作現場,制服必須保持清潔,熨燙平整;

3.2.2 員工的指甲必須修理好並保持清潔,女性除淡色指甲油外,不得塗指甲油;

3.2.3 男員工不得留鬍鬚;

3.2.4 男員工不得佩帶耳環,女員工佩帶的耳環兩側須一致;

3.2.5 儀表不整的員工,不得進入工作現場,並做缺勤處理;

3.3 員工上班時必須佩帶姓名卡:

3.3.1 姓名卡被視爲制服的一部分,上班時必須佩帶在制服的左上方;

3.3.2 如員工丟失姓名卡,必須立即向人力資源部報告;

3.3.3 員工不得佩帶他人的姓名卡,否則立即受到違紀處分;

3.3.4 姓名卡是公司的財產,員工在結束僱傭時,必須交還人力資源部,否則將賠償五十元人民幣;

第四章 工 時

第一條 標準工時

1.1 員工平均每週工作40小時。標準工作時間不包括用餐時間和加班時間。

1.2 由於公司的經營性質,週六和週日爲正常工作日:

1.2.1 員工每週的休息日由部門主管根據本部門排班情況確定;

1.2.2 部門主管人應提前安排員工的休息日並通知員工;

1.3 員工應當按照部門主管制定的工作時間表進行工作和輪休,拒不遵守的員工將作曠職處理。

第二條 特殊工時

符合國家規定的,公司還可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

第三條 加班

3.1 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在不損害員工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有權根據工作和經營需要安排員工加班。

3.1.1 員工是否加班及加班時數須經由部門主管在”加班審覈表”上簽字後方可確認。

3.1.2 申報加班的最小單位爲1小時。

3.2.員工加班,享受以下待遇:

3.2.1普通工作日員工加班的,公司安排調休或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3.2.2 休息日員工加班的,公司安排調休或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2.3 法定休假日員工加班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3.2.4 員工本月加班的,公司應於下月月底前安排調休;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調休的,將在3個月內安排調休。

3.3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員工,不再執行加班制度。

3.4 以下情況不視爲加班:

。公司在節假日組織的郊遊及其他娛樂活動;

。公司在非節假日組織的下班後的娛樂活動;

。出差時路途所花費的時間;

。在非工作時間組織的培訓;

。辦公室管理人員,未經上司指派或同意的日工作時間的延長。

大潤發超市員工守則範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範圍

1.本手冊將指導全體員工的一切工作及與工作有關的事項。

2.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本手冊內容。

第二條目的

本手冊旨在於通過良好的工作秩序及員工關係,確保超市經營宗旨的實現。

第三條生效與解釋

本手冊自公佈之日起生效,由總經理負責解釋。

第四條補充與修訂

本手冊實施後,超市有權根據情況變化作必要的修改或補充,一旦作出修訂,以新修訂的條款爲準,超市會盡快告知全體員工。

第二章員工行爲規範

第五條 職業操守

一.員工守則

請您遵守超市的一切規章制度,維護超市秩序、信譽及形象,扮演好自己的職業角色,爭取成爲合格的職業員工。

1.超市希望全體員工能忠勤職守、有責任感、團結同志、和睦相處,能與超市同舟共濟,與同事協同合作,並具有奉獻和敬業精神。

2.請您不泄露超市機密,不接受賄賂,不結黨營私。切勿利用職權或職務之便,在本超市之外從事不利用超市名義的其他活動。

3. 希望您服從領導安排,聽從指揮,。領導在其職權範圍指派任務或履行職責,每一位員工均有服從或積極配合的義務,不敷衍塞責、陽奉陰爲。如您對自己的職務或工作職責有不清楚或不滿意的地方,可想上一級主管反映;對於上級的指示,應全力以赴,認真執行,不得推諉違抗。除特殊情況外,嚴禁越級請示。

二.行爲準則及日常工作

超市要求每個員工的行爲準則是:一切以顧客利益、超市信譽爲第一需要。

1.按作息時間要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上、班時間不得購物,所有員工在考勤之後不得私自走出店門。

2.講究商業道德,保守商業祕密是每個員工應盡的義務和職責。員工服務時應做到主動、熱情、耐心、周到,文明用語、禮貌待客、熱情大方、笑臉相迎,嚴禁與顧客爭吵、鬥毆。

3員工上班必須統一着工作服,佩帶上崗證,挺胸站立,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不利於工作的話不講,不利於工作的事不做,嚴禁嘻笑打鬧、串崗聊天、吃零食、看書報、哼歌曲、、幹私活、與熟人長談。

4.員工上班時,主動打掃店堂內、外衛生。員工進店堂手提袋、包或不穿衣物必須寄存,

5.員工有事,必須辦理好請假手續,回崗上班辦理銷假手續。

6.員工在店內撿到物品或現金應主動交還失主或上交超市,不得佔爲已有,嚴禁監守自盜,未經批准不得擅自使用或未付款就帶走超市裏的物品,不準利用職務之便拉私人關係損害超市利益或謀取私利

7.上班時接待私人來訪、與親人長談或接打電話要限時5分鐘以內,如遇特殊情況需報領導批准。

8.員工一經錄用,需工作滿12個月後方可辭職,未滿12個月者不予退還押金及發放工資及獎金。

9.簽定合同的員工,必須繳納合同押金,並與甲方一起嚴格遵守合同條款,員工如果要辭職務必要提前15天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離職。如有一方違反合同,需承擔違約責任。

10.工資、獎金各自保密,不得查詢或議論他人的待遇。

第三章超市作息制度

第一條工作制度

1.按作息時間要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2.上班時間不得辦理私事,不得擅自外出,應堅守崗位,不串崗聊天,禁止從事一切娛樂活動(如玩手機或讀書、看報等)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因特殊原因外出或離崗,必須請假得到批准後方可離開。

3.接待顧客要文明大方,禮貌得體,不說粗話,講文明用語,如:您好、請稍等、您需要什麼、請跟我來、請您走這邊、請慢走、歡迎您再來!

4.所有貨物上架應做到擺放美觀、整潔、迅速,及時打掃衛生,地面無雜物。

第二條遇有下列違反制度的情形,予以罰款:

(1)、遲到10分鐘以內,罰2元/次;

(2)、遲到20分鐘以內,罰5元/次;

(3)、遲到1小時以內,扣除當天工資;

(4)、無故曠工1次,扣除3天工資;

(5)、早退視同遲到;上班時間無故不在崗、串崗聊天,罰5元/次;

(6)、從事娛樂活動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罰5元/次;

(7)、不請假擅自離崗外出,罰10元/次;

(8)、不及時打掃衛生或整理好所負責貨架,罰5元/次;

(9)、頂撞顧客、說話粗魯、對顧客的提問不予理睬、有顧客來不主動相迎、不主動介紹商品等行爲,罰5—10元/次;

(10)、值班人員不及時打掃公共衛生,罰5元/次;不認真履行值班員督查職責,罰5元/次。

(11)、嚴禁在店內吃零食(包括自己帶來的),發現一次罰50元。

第三條請銷假制度

1.所有員工外出離崗必須當面請假,經批准後方可離開。遇到特殊情況不能當面請假的,必須及時電話連繫,得到許可後方可當作準假,否則視同曠工。週末和節假日不得請假。滿假後,必須及時到崗銷假,否則視爲曠工。

2.請假天數每月不超過2天,超過規定天數的,按請假天數計算扣發基本工資。

以上制度堅決兌現到位,對遵守紀律、工作表現出色的員工予以表揚,並兌現獎金!

大潤發超市員工守則範文3

管理目標:

爲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使之走向規範化,促使各銷售專櫃業績逐步提升,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一、上崗制度:

1、導購員必須遵守所在商場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商場處理由導購員自負。

2、導購員上崗必須持有健康證。新聘導購員試用期爲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者轉爲正式員工,公司爲其辦理統籌。

3、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除特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可提前離職外,其他作擅自離職處理。導購員離職前須做好交接等辦理相關手續。

4、各導購員請假、換班須經主營業務員同意。請假、換班兩天以上必須書面申請,經部門經理同意後方可執行。

5、導購員在工作期間因提高自身素質而考取的相應證書公司不作報銷。培訓費、服裝費由公司承擔,該員工工作滿12個月後予以報銷。導購員一年內離職或因違反商場規章制度而被解聘的,培訓費直接在工資中扣除。

6、各導購員叫貨時必須按照規範操作。

7、各導購員加強專櫃易耗物品的管理。

第二章導購員崗位職責

一、工作時間:

不遲到早退,具體上下班時間根據商場規定執行。

二、形象:

上崗時必須穿着超市/商場制度上班,保持工作服整潔,髮型美觀大方,過肩長髮須紮起,指甲必須保持清潔,不得佩戴過分誇張的配飾,上崗時必須施淡妝。

二、紀律:

1、導購員必須遵守商場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商場處理後,公司也將進行制度規定進行處理。在沒有顧客時,所有導購員應該定崗定位,不與其他專櫃人員扎堆聊天。

2、每天交接班時,每班必須交流雖遇到的事宜,確定上一班同事或公司有無最新信息並負責跟進各種事項,交接內容請填寫與交接本上。

3、員工不得擅自更換上班時間,特殊情況可在部門經理批准後,安排好替班人員後方可進行換班。

4、員工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必須提前3天向部門經理提出書面申請,得到批准後方可請假,如果是病假必須在上班前2小時通知部門經理,並在事後提交正規醫院開具的有效病假單,無病假單的作爲普通事假處理。

5、業務員留有暫時更改導購員工作時間的權利,以配合專櫃營業工作(如每月導購員理會或促銷)。

6、導購員上崗必須持有健康證及商場上崗證,兩項費用均由導購員自行承擔。

四、銷售:

1、每日清楚記錄每一筆銷售,將產品型號、數量、金額登記在日報表上。

2、儘可能留下客人正確詳細的聯繫資料,以便日後的客戶服務工作。

3、顧客要求退換貨,必須及時同時業務主管確定後方可進行相關處理,不得擅自處理,如發生上述情況的,導購員須進行賠償。

4、導購員需保持專櫃(道具、貨品、櫃檯、燈箱、pop等)的清潔,櫃內外無灰塵,玻璃上無指紋,櫃檯在正常使用中如有損壞應及時向公司有關人員聯繫,以便及時進行維修。

5、導購員必須按照公司的要求正確成列道具及貨品。

6、在營業過程中遇到某些顧客有過激行爲,無論何種情況均不能與顧客發生爭吵,必須先聽顧客陳述再進行解釋。無能處理的問題及時與部門負責人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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