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議案怎樣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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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寫作是文祕工作職責之一,議案寫作也是其中之一,下面是關於人大代表議案怎樣寫好範文,僅供大家參考。

人大代表議案怎樣寫好
人大代表議案寫法:

代表法第九條規定:“代表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內的議案。”這說明,各級人大代表按照法定程序,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的屬於本級國家權力機關職權範圍內的議案,是法律賦予人大代表的職權,是人民當家作主,參加管理國家、管理社會事務,依法履職的具體體現。通俗地說,議案就是由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程序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議事原案,是人大代表行使職權的重要形式。可是,各級人大代表每年都在本級人大例會上提出不少的議案,但絕大多數都不具備普遍性、客觀性和全面性,作爲議案處理的議案寥寥無幾。因此,筆者認爲各級人大代表務必熟悉和掌握人大代表議案的寫作知識,努力提高議案的質量。

一、 必須掌握人大代表議案的含義與建議的區別

(一) 要掌握人大代表議案的含義

具有法定人數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根據法律規定,按照法律程序,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的屬於本級國家權力機關職權範圍內的重大事項,經大會主席團決定列入大會會議議程,並經大會通過的議事案。

(二) 要掌握人大代表議案與建議的區別

1.作用不同。審議和表決議案是人大進行立法或者作出重大決策的開始,有關機關、組織研究處理並答覆。代表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是與代表相互溝通和改進自身工作的過程,大多數情況與人大行使職權沒有直接關係。

2.主體不同。代表提出議案必須達到法定人數。代表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沒有人數上的要求。

3.範圍不同。代表提出議案的內容應當符合本級人大職權範圍。代表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的內容十分廣泛,大部分屬於政府工作範圍。

4.處理方式不同。代表議案提出後,主席團決定是否列入會議議程或者先交有關專門委員會審議、提出意見。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提出後,由人大會辦事機構或者鄉鎮人大主席團交由有關機關、組織研究處理並負責答覆。

二、必須掌握人大代表議案的特點

(一)要掌握主體的特定性。人大代表議案只能是具體議案提出權的各級人大代表才能提出。不是人大代表是無權提出議案的。

(二)要掌握內容的特定性。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其內容不得超出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以外。而憲法、地方組織法分別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做了明確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出的議案,其內容不得超出憲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範圍;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出的議案,其內容不得超出地方組織法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範圍;鄉級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其內容不能超出地方組織法第九條的規定範圍。否則,代表所提出的議案不能成立。那麼,人大代表可以提出哪些議案呢?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代表有權向人民代表大會提出的議案,可以概括爲兩類,一類是一般性議案。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這類議案是指那些法定聯名人數爲30人以上的代表或一個代表團所提出的制定、修改或廢止法律議案、決議、決定議案等。在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指法定聯名人數爲10人以上的代表所提出的決議、決定案和候選人提名案(在有立法權的省、市、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還包括代表所提出的制定、修改或廢止地方性法規的議案)。在鄉級人民代表大會,這類議案就是指5人以上代表聯名提出的、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的決議、決定案。另一類是特殊議案。這類議案的法定聯名人數高於一般性議案,且議案的審審議處理程序不同。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這類議案包括,憲法修正案、罷免案、組織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案。提出憲法修正案的法定人數爲全體代表的1/5以上。罷免案、組織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案的法定人數爲全體代表的1/10以上或三個代表團以上。在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特殊議案包括罷免案、組織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案兩種。其法定人數均爲1/10以上的代表或1/10個以上的代表團。在鄉級的人民代表大會,特殊議案是指罷免案,提出此案的法定人數爲全體代表的1/5以上。

(三)要掌握條件的限定性。

1.代表提出的議案必須符合法定人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第十條規定,一個代表團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的議案;地方組織法第十六條規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0人以上聯名,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5人以上聯名,可以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的議案。對修改憲法、臨時召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或提出罷免案的法定人數要求更爲嚴格。如對修改憲法,憲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1/5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並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數通過;臨時召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憲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如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爲必要,或者1/5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第十五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三個以上代表團或者1/10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罷免案;地方組織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時候,主席團、會或1/10以上代表聯名,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舉行的時候,1/5以上代表聯名可以提出罷免案。否則,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不能成立。

2.代表提出的議案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且必須使用會議印發的議案專用紙,一事一案。議案的書寫要字跡清楚,並寫明詳細通訊地址和郵政編碼,便於承辦部門同代表聯繫。

3.代表議案必須具備的要件。

(1)案由:提出一件議案要有簡要的較爲具體明確的理由。案由的主要內容包括所提議案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緊迫性。

(2)案據:提出議案的基本依據。議案的依據應在佔有大量客觀事實材料的基礎上提出,才具有說服力,使人信服。案據可以是對問題的分析,對事實的闡述,也可以是對主、客觀條件的概括,內容必須具體。

(3)方案:如法律法規草案、決議和決定的草案。如果是建議案,在有了案由、案據之後,還應有對提問題的答案,即解決問題的基本思路、觀點和切實可行的方法。只有既提出了題目(案由),又提出了問題(案據),同時又提出瞭解決問題的辦法,纔可以成爲一個合乎要求的、完整的議案。

(四)要掌握時間的限定性。

1.人大代表議案必須是在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如果超過時間,人大代表所提議案不能成立,只能作爲建議、批評和意見處理。

2.人大代表議案必須在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通過的議案截止時間前提出,否則,人大代表所提出的議案不能成立。

(五)要掌握程序的法定性。人大代表議案交大會祕書處議案組,由大會祕書處報大會主席團決定是否列入大會會議議程,或者先交有關專門委員會審議,提出是否列入大會會議議程的意見,再由大會主席團決定是否列入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議程。列入會議議程的議案,應提交代表大會全體代表審議,由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通過。通過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三、必須掌握人大代表議案的作用與類型

(一)要掌握人大代表議案的作用

1.人大代表議案是人大代表行使國家權力的具體體現。代表享有提議案權,是由代表本身所應具有的職能所要求和決定的。在我國,人民是國家權力的主人,人民通過自己選出的代表組成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人民代表大會的工作方式是召開會議,對國家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的問題進行討論審議,最後按多數人的意願作出決定。代表在法律上享有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議案的權利,其行使這一權利的意義和作用在於廣大人民羣衆所關心的或社會生活有關方面所亟待解決的問題,能夠向人民代表大會提出,使國家權力機關與廣大人民羣衆的聯繫渠道暢通,使國家權力機關在行使權力對有關問題和事項作出決定時,能夠體現絕大多數人民羣衆的意見和要求,符合絕大多數人民羣衆的意志和利益。人民代表大會所議之事以廣大人民羣衆所關心、所盼望解決的問題和事項爲基礎和內容,所決之事以人民羣衆的意志爲轉移,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本質要求。因此,代表的提議案權,是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中間環節,是代表職能的一個組成部分。

2.人大代表議案是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具體體現。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下,提議案權具有以下特點:一是行使此權利的主體資格單一。除了法律規定的特定的國家機構組織有權提出議案以外(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如國務院可以向大會提出議案;在地方,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提出議案),任何政黨、社會團體組織以及公民個人均不能享有提出議案的權利,只有代表才能以代表本人的資格向代表大會提出議案。只有代表享有提議案權,公民沒有這一權利,並不是削弱了公民的參政權,而恰恰是公民實現參政權的一個途徑之一,公民可以向代表反映意見要求,由代表集中其選民或選區的意見向代表大會提出。當然,公民同樣有權向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建議,但這與代表的提議案權是不同的。公民個人的建議只能得到一定數量的代表的贊同並以代表的名義以議案的形式提交大會後,才能得到大會的審議處理。二是代表的提議案權需一定人數的代表集體行使。按照不同類型的議案,法律規定了不同的提出議案的聯名人數的最低限度。聯名的代表人數只有達到了法定人數以上時,才能提出議案。三是議案內容涉及的範圍廣泛。在原則上,凡是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以內的有關問題和事項,均可以議案的形式且只能以議案的形式向大會提出。四是代表行使提議案權的行爲受法律的保護。一方面,代表按法定條件和程序一經提出議案,該議案即進入處理審議程序,任何人都不得干擾代表提出議案和大會對議案的處理和審議工作;另一方面,無論議案的內容如何,提出議案的代表不受法律追究。

(二)要掌握人大代表議案的類型

1.立法案。請求修改憲法、制定有關法律法規的議案,包括對有關法律法規的修正案、廢止案。修改憲法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1/5以上的全國人大代表提議。其他立法案由一個代表團或30名以上全國人大代表聯名即可提出。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以及自治州、自治縣的地方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聯名可以提出地方性法規的立法案。

2.選舉案。向人民代表大會提交的關於選舉事項的議案。地方組織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30人以上書面聯名,設區的市和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20人以上書面聯名,縣級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0人以上書面聯名,可以提出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人民政府領導人員,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候選人。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0人以上書面聯名,可以提出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副主席,人民政府領導人員的候選人。不同選區或者選舉單位選出的代表可以醞釀、聯名提出候選人。

3.罷免。請求罷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決定的國家公職人員公職的議案。全國人大組織法第十五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3個以上的代表團或者1/10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的組成人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罷免案,由主席團提請大會審議。地方組織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時候,主席團、常務委員會或者1/10以上代表聯名,可以提出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人民政府組成人員、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罷免案,由主席團提請大會審議。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時候,主席團或者1/5以上代表聯名,可以提出對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副主席,鄉長、副鄉長,鎮長、副鎮長的罷免案,由主席團提請大會審議。

4.質詢案。對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提出質問並要求答覆的議案。代表法第十四條規定,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一個代表團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對國務院和國務院各部、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質詢案。地方組織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時候,代表10人以上聯名可以書面提出對本級人民政府和它所屬各工作部門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質詢案。質詢案一般是對這些部門決定的方針、政策或者重大措施有意見,或者對有失職行爲的領導人員提出質詢,所涉及的內容都是較爲重要的問題。

5.特定問題調查案。是指向人民代表大會提請的就特定問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的議案。地方組織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可以組織關於特定問題的調查委員會。大會主席團或者1/10以上代表書面聯名,可以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議組織關於特定問題的調查委員會,由主席團提請全體會議決定。

6.對重大事項的決議決定案。請求人民代表大會就某個重大事項進行審議和作出決議決定的議案。重大事項一般是本行政區域內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的涉及國計民生的重大事項問題。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憲法的有關規定,這類議案的內容範圍包括: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方面的意見;國家的預算決議;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建置;特別行政區的建立及其制度;戰爭和和平問題;以及其他應當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決定的事項。提出這類議案的法定人數爲30人以上代表或一個代表團。在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決議決定議案的內容包括本行政區域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方面的問題,以及本行政區域內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民政、民族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項。提出這類議案的法定人數是10以上代表。在鄉級人民代表大會,決議決定議案的內容有: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文化事業、公共事業的建設計劃;民政工作的實施計劃;以及其他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行使職權作出決議決定的問題和事項。提出這類議案的法定人數爲5人以上代表。

四、必須掌握人大代表議案的結構與寫法

人大代表議案是在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提交的,因此,人大代表議案是表格式議案,並且必須使用人民代表大會印發的代表議案專用紙。

(一)議案文頭

議案文頭包括標註、題簽、案由、議案領銜人、領銜人代表團、領銜人聯繫電話等。

1.標註。在標有“××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議案紙”之上右上角是標註,有三項內容:一是序號。表明議案在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收到的代表議案的順序號。二是處理方式。交某一個專門委員會審議決定提出是否列入大會議程的意見。三是類別。即議案屬於哪一種類。

2.題簽。××省(市、自治區)、市(州)、縣(區)、鄉(鎮)人民代表大會議案紙。

3.議案案由。用極爲簡練的文字,提出議案的理由,包括所提出議案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緊迫性。

4.議案領銜人。聯名提出議案的牽頭人,第一名領銜人可以是1人。領銜人所在代表團,一般以地區爲單位,如××省代表團,××市代表團,××縣代表團等。領銜人聯繫電話,提出議案牽頭人的電話。單位、住宅電話都應標出,以便於承辦部門與之聯繫方便。

(二)議案正文

1.標題。議案標題一般用公文式標題,如關於對××文化旅遊業進行整合開發的議案。

2.正文。正文是議案的主體,一般包括議案案由(立案理由),議案事項和審議要求三部分內容。

(1)案由。主要闡明提出議案的原因、依據和目的,要有理有據,簡明扼要。

(2)議案事項。指的是所提出的審議事項,要寫得明確、具體、全面,有可操作性。議案的事項,即議案的內容,寫作議案應務求事實準確、案由合理、建議具體。議案的內容有以下幾方面;一是關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內保證憲法、法律、法規政策貫徹執行的問題;二是關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內政治、經濟、文化、教育、衛生、民政、民族、統戰工作的重大事項;三是關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內保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財政預算結算的問題;四是關於制定和修訂與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相適應的法規的建議;五是關於加強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等國家機關建議的重要建議;六是人民羣衆迫切需要解決的重大問題。

(3)審議要求。審議要求是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的慣用語“請予審議”。

(三)處理意見

法律明確規定,“人大代表議案由大會主席團決定是否列入人大會議議程,或者先交有關專門委員會審議,提出是否列入大會議程的意見。”從實踐看,代表議案能列入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議程的是極少的,絕大多數是先交有關專門委員會審議,由專門委員會提出是否列入大會議程的意見。所以,在正文之後列入專門委員會意見這一內容,並要求寫出具體時間,即年月日。

(四)附註

議案專用紙特別提醒人大代表,請用鋼筆寫,字跡要清楚。最下面左下角是收到議案的時間。提交議案時間必須在大會主席團規定截止日期前提出。

(五)附頁

提交議案同時要附上提請討論的草案,作爲議案的附件。

(六)提議案人

先是填寫提出議案領銜人的姓名、通訊地址、郵政編碼、手機號碼,然後在其後逐一列出聯名代表姓名、通訊地址、郵政編碼、手機號碼。

五、必須掌握人大代表議案寫作的基本要求

(一)人大代表必須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一是思想政治素質。它是代表最重要的素質,它包括代表的宗旨意識、責任意識、羣衆意識、全局意識、法律意識、學習意識、奉獻意識。代表是人民選舉出來的,應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應站在人民(特別是弱勢羣體)的立場上,爲人民說話,爲弱者說話,做人民的代言人。應圍繞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重點工作,結合人大的立法重點,抓住人民羣衆普遍關心的問題,從國家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建言獻策。應瞭解和熟悉法律法規,知法、守法、用法,一切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行動。應虛心學習,不恥下問,不懂就學,“三人行,必有我師焉”。好學、愛學、樂學,越學越充實,越學越快樂,越學越有自信。同時還要“甘於付出,不思索取”,時時準備吃苦,事事準備受累。代表不僅是光榮的職務,更重要的是責任和付出。

二是文化素質。它也是代表應具備的重要素質。文化素質是基礎,是前提。一個人不能沒有文化素質,一個代表更不能沒有文化素質。文化素質包括知識修養和精神涵養等內容。知識修養是外在的、顯性的,精神涵養是內在的、隱性的,“腹有詩書氣自華”就是這個意思。代表要履行職責,必須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努力瞭解和學習黨和國家的有關重大路線、方針、政策和國策,努力學習和掌握憲法、代表法、選舉法、組織法、監督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等各種法律、法規,努力熟悉和掌握基本國情、省情、市情、區情(縣情),瞭解並把握世界發展的基本趨勢,努力學習現代科學文化知識,完善自己的知識結構,特別是要努力學習和了解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現代政黨知識和有關政治理論知識,學習人民代表大會的議事規則和工作程序,學會審議各項工作報告、審議法律案、審查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審查批准財政預算、決算等內容。學會運用基本的現代調查研究和信息統計方法(包括互聯網網絡技術等等)來蒐集民情、匯聚民智、反映民意,掌握撰寫和提出議案的基本方法。還要注重加強代表的精神涵養,特別是政治素養和人格涵養。

三是基本技能。首先,代表應具備“腿功”,要多到基層去調研,多到民間去問計,坐在高樓大廈和辦公室裏是永遠不知道實際情況的,浮在表面容易被假象所矇蔽。要勤於觀察,善於觀察。眼見爲實,耳聽爲虛。其次,代表應具備“耳功”,多參與各種座談會、研討會、彙報會,聽取各方面的意見、觀點,瞭解、熟悉情況,增長見聞,提高自己的分析判斷能力。再次,代表應具備“腦功”,要樂於思考,勤于思考,善於思考。凡事都要弄個明白,不人云亦云,有自己的見地,不偏聽偏信,而應兼聽則明,不只顧當前,而應謀事長遠。第四,代表應具備“手功”,要愛寫、常寫、會寫,熟練掌握議案的寫作要求。

(二)所提議案的內容必須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內。如果屬於政府工作方面的事情,則不應以議案形式提出,而要用建議、批評和意見形式去提出。實踐中,由於“屬於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內”的內容不易把握,因而每年召開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上,都有數量相當多的議案實際上是屬於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因此,每次大會上經過大會主席團討論通過,都要把人大代表提出的很多議案轉作建議、批評和意見去處理。

(三)所提議案必須符合法定時間要求。之所以要規定一個議案截止時間,這是因爲:一是我們的人民代表大會會期比較短,而且一般每年只開一次。二是我們的各級人大的人大代表人數多,提出的議案更多,這麼多的議案都要在大會會期間處理完畢,時間是十分緊的,因此必須有一個提議案的截止時間的規定,以便在大會期間能把議案處理完畢,分交各專門委員會去審議。

(四)所提議案必須符合書寫格式要求。每個議案要有案由、案據和方案,不能光列一個題目,提一個要求,特別是所提的是法律案,還應當附有法律草案。一個議案中只能就一個問題提出案由、案據和方案,不得把多個問題並列到一個議案中提出,以免造成人大會議召開時大會議案審查委員會在審議中的困難。議案的書寫要工整,字跡要清楚。(現在電腦打印普及了,最好用電腦打字打在上面,或打好後貼在議案紙上)。參加聯名提出議案的每位代表,都要親自簽名,但不要重複簽名;以代表團名義提出的議案,需要由代表團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通過,並由代表團負責人簽名。

綜上所述,只要各級人大代表牢記職責,甘願付出,勤學苦練,動腦動手,就一定能寫出高質量的人大代表議案。

人大代表議案範文篇一:

關於對××文化旅遊業進行整合開發的議案

領銜人:×××

××作爲千年故都,歷史悠久,文化燦爛,發展文化旅遊產業得天獨厚。特別是以楚文化、三國文化、紅色文化爲代表的歷史資源,特色鮮明。如××城遺址、××山楚墓羣、×家冢楚墓、××古城、××湖、×家灣和×老嘴、××天鵝洲、××洈水等等都是我們的優勢資源。但從我市文化旅遊發展的現狀來看,“只有星星,沒有月亮;只有珍珠,沒有項鍊”的問題比較突出,需要我們深入思考,加以解決,建設文化旅遊強市,讓文化荊州走向世界。

存在的問題:

一、資源分佈不集中。我市旅遊資源豐富,景點很多,內涵很深,但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散、小的問題,沒有一個能夠支撐得起全市旅遊業的品牌景點、景區。旅遊消費缺乏縱深,過路客多,目的地客源少。

二、體制機制不靈活。當前制約××旅遊業快速發展的瓶頸問題,突出表現在體制不順、機制不活等方面,全市普遍存在多頭管理等問題,處於“各唱各的戲”、 “單兵作戰”狀態,難以形成合力。由於所屬管理體制的不同,沒能“捆綁”實現產品系統集成,沒能形成更大的市場購買力。

三、品牌影響力不夠強。由於缺乏具有核心競爭力的旅遊產品,對文化內涵的挖掘還不夠,沒有形成一個在市場上叫得亮的品牌,旅遊消費缺乏縱深。

四、旅遊配套設施不完善。隨着旅遊經濟的快速發展,在旅遊交通、住宿、餐飲、旅遊商品等方面還需要進一步加強,特別是縣市區旅遊配套設施要跟上。

幾點建議:

一、大力培育旅遊市場主體。要高度重視××市文化旅遊投資有限公司,××生態旅遊區的平臺建設。要把市××文化旅遊投資有限公司打造成全市文化旅遊的投融資平臺,帶動一大批旅遊市場主體的建立。

二、整合資源,打造核心旅遊產品。搶抓省委、省政府實施××生態文化旅遊圈和××經濟帶新一輪開放開發戰略的重大機遇,根據旅遊資源特色,按片區、按主體對全市文化旅遊資源進行大力度的整合。具體思路爲:××中心城區旅遊資源統一納入××市文化旅遊投資有限公司,按照經營權、管理權、使用權分立的思路統一整合、統一經營;××、××按照紅色旅遊、生態旅遊進行整合,打造紅色和生態旅遊板塊;按照水文化特色,對××洲、××、××進行整合,打造水文化旅遊板塊。

三、突出特色,強力推介。如中心城區以楚文化、三國文化爲核心,××、××以紅色生態文化爲核心;××、××、××以水文化爲核心,統一包裝,統一推介,形成強大的市場震撼力,提升全市文化旅遊品牌。

四、加強文化旅遊配套設施建設。加快景區之間的旅遊公路建設;大力發展高星級飯店、規模發展商務型酒店、普及發展經濟型酒店,適應不同層次旅遊者的需要;建設旅遊紀念品、工藝品研發中心,建設旅遊購物街區,培育特色鮮明、能夠滿足不同需求的品牌商品;建設特色飲食街,打造地方特色餐飲品牌和餐飲名店,做靚××美食品牌,大力支持和引導城市近郊發展以特色餐飲爲主的“農家樂”旅遊;打造具有濃郁荊楚特色的文化旅遊節目,提升旅遊內涵。

領銜代表:

附議代表:108名(名字略)

人大代表議案範文篇二:關於加大力度促進農民工就業的議案(或建議)

(案由)受金融危機影響,沿海地區的外貿企業遇到困難,造成相當一部分農民工失去就業崗位。農民工就業工作直接關係着農民增收,關係着社會安定,關係着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

(案據)目前我國約有1.3億農民工離開本鄉鎮外出就業。根據農業部不久前對我國農民工輸出較多的15個省150個村進行的抽樣調查,到今年春節前,返鄉的農民工約佔38.5%。其中有60.4%的農民工仍保留自己的工作,節後將正常回去上班,剩下39.6%的人則失去工作或者還沒有找到工作就返鄉了。預計今年有2500萬農民工將面臨就業壓力,佔1.3億外出就業農民工總量的15.3%。

(方案)因此,我提議:

一、要加大對勞動力轉移培訓的投入。農村是勞動力的源泉,有相應技能就有相應保障,建議政府召開專門會議,動員全社會力量增加對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和創業能力培訓的投入力度,建議從地方教育附加費中也安排一定的經費,用於支持勞動力轉移培訓計劃的實施,千方百計提高勞動力技能素質和創業能力。等

人大代表議案範文篇三:案由:關於加快推進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建議 提案人:***

據第二次農業普查,全縣有19萬人舉家長年外出,分佈在國內各地,留在農村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村勞動力只有5.6萬人。他們留在農村的“種不好,不願種,種不了,管不了”的土地、林地怎麼辦?唯一的辦法是合理、有序、規範地搞好土地使用權流轉,進行規模經營,推進農業現代化、發揮土地規模經營效益,加快農村人口內聚外遷的步伐,推進城市化建設。

據不完全統計,全縣20畝以上種糧大戶有146戶,5000多畝,種蔬菜大戶50多戶,1000多畝,這些大戶都是通過土地流轉發展起來的;全縣水果面積14萬畝,其中經過流轉發展的有3萬多畝,佔20%以上。我縣農村土地流轉 雖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又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式。目前在流轉中存在認識欠到位,手續不完備,機制不健全,管理不規範等問題,具體來說:一是土地流轉的總量偏少,特別宜開發山地、荒芫耕地資源豐富,但引導種植大戶、工商業主開發爲數不多。二是土地流轉的層次較低,多數農田流轉是口頭協議、代耕形式,易造成農田拋荒。三是土地流轉手續不規模,多數沒有簽訂規範的流轉合同,易產生糾紛,土地流轉期限較短,有的承租方採取短期行爲,不願作較多投入,未能很多落實保護耕地措施。同時,流轉機制不完善,中介組織匱乏,出租方找不到承租方,只好請人代耕或無償倒貼轉讓,而想擴大經營規模的專業大戶,又難以找到有流轉意向的對象。四是農業效益比較低,農民對規模經營積極性不高,制約着土地流轉。 爲了繼續推進我縣農村土地使用權有序流轉,促進高效生態農業發展,建議:

1、提高認識。要把土地流轉作爲貫徹xx屆三中全會精神,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重要舉措,充分認識土地流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制定扶植政策,積極穩妥地推進土地使用權流轉。

2、規範程序。建議成立縣級耕地、林地流轉管理服務機構,專門指導土地流轉工作,土地流轉應堅持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規範有序進行,不論採取什麼形式,應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辦理簽約和登記手續,並報管理機構備案。

3、完善機制。首先要發展農業專業化經營,促進土地流轉,通過“公司+基地+農戶”產業化模式,促進農業結構合理調整,多方位多形式不斷擴大規模種植,加大基地建設推動土地規模流轉。二要積極研究把農戶中經營粗放、土地效率較低的土地集中起來,發展高效生態農業的方法和途徑,在政策上和開發資金上給予適當的傾斜,採取多種形式鼓勵種養大戶發展規模經營。三要着力於發展二、三產業加快扶貧小區建設和城鎮化建設步伐,積極引導農村剩餘勞動力的轉移,使下山脫貧農民在穩定的二、三產業中就業,在城鎮安居樂業。同時對自願長期流轉土地的農戶積極探索土地承包經營權臵換社會保障政策,讓農戶得到實實在在的實惠,解決“離土農民”的後顧之憂。

4、加強服務。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涉及面廣,政策性強。要 積極引導,加強管理。有條件的鄉鎮可參照建立土地流轉管理機構,做好流轉土地的登記、諮詢、評估,推介土地流轉合同的簽訂、合同鑑證手續的辦理、合同糾紛的調解等,依法保障流轉雙方合法權益。 提案號:21

人大代表議案範文篇四:案由:關於收回公交經營權由政府統一管理的建議 提案人:***

內容:

城市公交汽車是與人民羣衆生活息息相關的重要交通工具,它是最大民生問題之一。我縣現有城市公交車22輛,全由私人出資購買,產權屬於車主私人所有,分別掛靠在3家公司管理,其中城市公交公司10輛,茂源公司10輛,泰源公司2輛,掛靠公司只收取管理費及其它代收稅費。現在縣城只有三條公交線路,分別是1路從塔山下--西門大橋--火車站往返;2路從塔山下——新大街——太鶴大橋——火車站往返;3路從平演村——臨江東路——湖口頭村往返。

隨着我縣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僅此三條公交線路已經不能完全滿足人民羣衆出行的需要,原定20xx年8月要開通公交環城路線,但至今仍未能開通。隨着塔山大橋橋頭、石郭苑、新人民醫院等工程的竣工,開通環需公交線路已迫在眉睫。

我們在調研中發現,遲遲不能開通環城路線的真正原因是因爲開通環城路線必定要增加公交數量,增加公交數量要影響私有化產權車主的利潤最大化,他們就要減少利潤空間,同時也影響着茂源公司開往油竹山口方向的客源。在現有利益的驅使下,一部分車主堅決反對環城線路的開通,他們到處上訪,要求自己成立公交公司,以達到公交完全私有化的目的。

我縣道路狹窄、縣城人口密集,私家車日益增多,縣城交通嚴重堵塞,發展城市公交事業可以緩解交通壓力,合理利用資源,給老百姓帶來真正的實惠。爲此,我們建議:

一、請縣政府利用公共財政,收回公交工具經營權,由政府統一管理。公交應作爲政府行爲爲廣大人民羣衆服務,真正體現公共財政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二、城市道路是公共資源,不能作爲一部分人謀取利益的工具,改革現有的體制,由私有化轉變爲公有化,才能爲老百姓謀取利益。

借鑑其它城市轉變經營模式,如麗水市、江山市等地方的成功經驗。 提案號:26

人大代表議案範文篇五:案由:關於解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問題的建議 提案人:***

內容:

近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縣人民齊心協力,攻堅克難,創業創新,工業化、城市化進程加快推進,社會經濟建設突飛猛進,尤其是工業的異軍突起,使我縣人口、產業得到了快速集聚,大批省內外務工農民涌入我縣就業,在爲我縣經濟建設注入新的活力同時,也帶來了務工人員子女就學難等問題。雖然,縣委、縣政府高度關注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教育問題,讓外來務工子女同樣享受到城區優質的教育資源,盡最大努力促進教育起點公平,出臺了《青田縣城區暫住人員子女就學招生辦法》等一系列政策,讓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享受同城同待遇。但就青田目前情況來看,還需進一步去研究和解決。

一、存在問題

(一)城區校舍嚴重不足,不能滿足所有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就近入學。具體表現在:

1、城區校舍不足,鄉級校舍閒臵。我縣農村學校學生逐漸減少,逐步流向縣城或集鎮,給縣城或集鎮學校帶來很大的招生壓力,同時也產生鄉校閒臵的現象。如吳坑鄉、貴嶴鄉、小舟山鄉三鄉最多學生總數達1600餘人,而今年吳坑鄉等三鄉學生總數不足200人。

2、務工人員子女就學人數急劇增加,國小生就學難尤其突出。隨着工業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外來務工人員劇增,如意爾康集團就有6000多務工人員,他們子女的教育問題自然就落在城區、集鎮學校的肩上。目前,青田共有在校國小生29432人,其中外來務工子女有12679人。且絕大部分分佈在縣城或集鎮。例如今年縣實驗國小、東山校區、城東國小、塔山國小、城西國小、水南國小共有學生7887人,其中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有5099人,佔總人數的64.7%。溫溪鎮第一國小、第二國小、第三國小、第四國小、洲頭校區、沙埠校區共有學生4848人,其中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有3268人,佔總人數的67.4%。

(二)學生人均用地、綠化面積等指標低下,未達到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標準

在《浙江省九年制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評定標準(試行)》中明確規定:“三類中國小校園用地面積指標36個班級爲9.64平方米/生,18班級爲10.43平方米/生”。青田縣城實驗學校校園用地面積11552平方米,36個班級,學生人均用地面積爲5.89平方米/生;城東國小校園用地面積7453平方米,36個班級,學生人均用地面積爲4.29平方米/生;溫溪鎮第二國小校園用地面積是2658平方米,18個班級,學生人均用地面積2.77平方米/生,溫溪高中洲頭校區校園用地面積675平方米,10個班級,學生人均用地面積1.42平方米/生。上述數字表明,我縣部分學校硬件設施未能達到義務教育標準化要求。

(三)學校專用教室嚴重不足,跟新課程背景下的素質教育不相符

部分學校因缺少多媒體、音、體、美、計算機房等專用教室,無法開設最基本的課程,基本的課外活動得不到保證。到目前爲止,部分學校的上課模式還停留在一支粉筆,一本教科書。學生一天六節課,除了教室上課,還是教室。多媒體、音、體、美教室、計算機房、400米環形跑道,這些本來是學校必備的,可對他們來說,卻成了難能實現的美好願望。就目前青田縣各國小情況看,還有大部分學校專用教室嚴重不足,跟新課程背景下的素質教育不相符。

二、幾點建議

解決好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問題是實現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推進城市化建設的迫切需要,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儘管近年來,縣委、縣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也做了大量的工作,效果明顯,但要讓每一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有書讀、讀好書,相關部門還須進一步調查研究,科學規劃,整合資源,協調發展,統籌解決好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教育問題,使他們安心在我縣工作,爲我縣的經濟騰飛注入新的活力。

(一)統籌規劃,合理利用,進一步優化學校佈局

1、科學規劃,解決外來務工子女入學工作。根據經濟發展行政區劃調整的趨勢和城市建設的需要,以及和諧、兩化一新等新理念融入同時,建議政府要充分考慮當地人口增減、城市發展、產業升級後外來務工人員流動趨勢,較爲準確預測每年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人數,及時調整我縣教育規劃,適時新建、擴建校舍,合理配臵教育資源,從更高層面、更寬視野來考慮城鄉架構、產業的分佈、功能配套及教育佈局。

2、充分利用閒臵教育資源,緩解城區、集鎮學校的招生壓力。我縣部分鄉校校舍閒臵,教育資源未能有效利用,建議將這些閒臵學校可以由城區學校實行“一拖一”的管理模式,統一招生,統籌安排教師和學生,以達到教育資源的共享。如杭州、衢州均有成功的辦學經驗,值得鑑賞。

(二)規範管理,因人施教,讓務工子女享受平等教育

1、規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工作。實行“入學綠卡”制度,陽光招生,保證農民工子女方便入學。爲加強對農民工子女的入學管理,建議申辦農民工子女“入學綠卡”,有計劃的接收農民工子女,如凡在本縣務工就業的外來務工者,根據暫住地和施教區域,憑暫住證、勞動用工合同、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等材料,到就近學校爲子女申領“入學綠卡”。 只要持有“入學綠卡”孩子,就能跟本學區的孩子同等待遇地到規定學校入學。爲了保證學校接收外來學生的積極性,政府可設立相應的補助制度,對於接收農民工子女入學的學校,除了政府按學生實際人數撥足事業費和公用經費外,還實行一定數額的經費獎勵性補助。學校憑“入學綠卡”結算。 2、民工子女評優考學與當地學生一視同仁,實行混合編班教學。混合編班是“和諧共進”的基礎。首先,我們將外來務工人員子女與本地學生混合、統一編班,這是實現“和諧共進”的第一步,這同一個班級中,外來務工人員子女與本地學生朝夕相處,在生活和學習上相互照應,使外來民工子女在短時間內融入主流,讓其適應新的學習環境。

(三)加大投入,完善設施,努力改善學校辦學條件

1、在發展工業的同時,有計劃的預留標準化的學校教學用地,參照浙江省九年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的標準建設高標準校園。把學校標準化建設納入到了全縣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之中,採取有效措施,不斷加大教育建設投入,通過完善教育資產管理、優化資源配臵等途徑進一步加快學校標準化建設進度。

2、加強校園基礎設施建設。按照學校佈局新的標準,加大資金投入,建設標準化校園: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樂教室、美術教室、書法教室、語言教室、計算機教室、勞動教室等專用教室和輔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圖書室、科技活動室、心理諮詢室、體育活動等公共教學用房及其輔助用房,有一定比例的綠化場地。 3、隨着我縣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外來民工子女就讀的人數將會越來越多,其義務教育問題將會日益突出,爲此,我們有責任和義務去解決好外來民工子女就學問題,並按照確保教育優先發展,推進教育均衡發展,豐富教育內涵發展的工作思路,積極推進實施素質教育,深化學校內涵發展,紮實推進教育均衡發展,加快教育優質化進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實現我縣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人大代表議案範文篇六:關於建議修改憲法第四十五條的議案

(一九八0年四月十六日通過)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同意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修改憲法第四十五條的建議:爲了充分發揚社會主麼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維護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保障社會主義制度,社會主義法制,維護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保障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建議將憲法第四十五條“公民有言論、通信、出版、集會、集社、遊行、示威、罷工的自由,有運用‘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的權利,修改爲“公民有言論、通信、出版、集會、集社、遊行、示威、罷工的自由。”取消原第四十五條中“有運用‘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的權利”的規定。決定提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審議決定。

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草案)》的議案

國函〔1994〕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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