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憲法心得體會(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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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憲法心得體會 篇1

《憲法》所規定的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是相互作用的。

關於憲法心得體會(通用17篇)

其次,公民權利是國家權力的目的。國家權力的設置是以公民權利爲對象,以維護公民權利爲目標的。

國家權力是一柄雙刃劍,它既有維護公民權力的作用,如果行使不當,又會侵害公民的正當權利。爲了既發揮國家權力在保護公民權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權力行使不當造成對權利的侵害,必須保持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力之間的協調與平衡。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協調與平衡是國家繁榮富強、人民安居樂業的基本條件。

因此既要防止國家之權被濫用,侵犯公民之權,以維護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白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權被濫用,以維護國家和社會的正常秩序,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這是我們神聖的憲法責任。

關於憲法心得體會 篇2

偏坡國小郭治遠《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作爲我國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依法治國”方略的根本依據,它不僅對公民權力進行了確認和保障,同時對國家權力的設置和行使進行了規範,它是保持公共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協調與平衡的根本規範。

《憲法》所規定的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權利是國家權力的來源。公民權利是經過憲法確認的,而國家權力是人民通過的憲法所賦予的。其次,公民權利是國家權力的目的。國家權力的設置是以公民權利爲對象,以維護公民權利爲目標的。再者,國家權力是公民權利的有效保障。通過有組織的國家權力,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護。

國家權力是一柄雙刃劍,它既有維護公民權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當,又會侵害公民的正當權利。爲了既發揮國家權力在保護公民權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權力行使不當造成對權利的侵害,必須保持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協調與平衡。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協調與平衡是國家繁榮富強、人民安居樂業的基本條件。如果權力過於膨脹,權利則必然萎縮;權力空間過大,權利空間則必然狹小;反之,如果權利過於膨脹,沒有足夠的權力空間,導致無政府狀態,社會失去秩序,最終損害的仍然是公民權利。因此,既要防止國家之權被濫用,侵犯公民之權,以維護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權被濫用,以維護國家和社會的正常秩序,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憲法》的第三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這就明確了我國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權利,同時要履行應盡的義務,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權的明確規範。對於國家行政管理部門而言,要想更好地維護公民權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權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認真履行職責,嚴厲打擊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爲,在具體執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規時,要做到依法行政,違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讓違法份子有漏網之魚。這樣才能保持社會秩序的良好運作,保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良好環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權能夠得到有效保障,也是憲法在保護公民權利這一精神內涵的重要體現。

總之,要實現國家富強,民族復興,人民幸福,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就必須保持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協調與平衡。作爲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們必須始終牢記憲法保護公民權利的精神,牢記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我們只有爲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於人民之上的特權;只有爲人民謀取幸福和安寧的義務,沒有侵犯公民權利的特權。這是我們神聖的憲法責任,也應是我們對人民的莊嚴承諾。

關於憲法心得體會 篇3

在我還在小時候剛懂事時,爸爸媽媽就經常教我不要做壞事;當我和爸爸媽媽碰到警察時,他們就會嚇唬我:“不要做壞事,否則會被警察抓起來。”那時,我不知道做壞事是什麼概念,也不知道做壞事爲什麼會被警察抓。直到我上學時,我才明白父母對我說的話。這時,除了父母,我的老師也在不停地教育我:“不要做壞事,做壞事是犯法的。”那時,我明白了做壞事的嚴重性,卻不知道什麼叫“法”。

法律在我心中,法律在你心中,法律在我們大家心中。我漸漸長大,明白法就是法律,犯法便是觸犯法律。隨着年齡的增長,知識增加,閱歷的豐富,我對做壞事和法律這兩個概念理解得越來越透徹。我漸漸明白,做壞事並不是只給警察抓這麼簡單,做壞事還會給別人和自己帶來嚴重的後果,害人害己,給別人做壞事,自己也將受到懲罰。

關於憲法心得體會 篇4

法律,在我們小學生眼裏似乎遙之不及,實際上卻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從小就得遵紀守法,做一個學生。

我們要懂法律,遵守法律,這樣才能保護自己不受傷害,讓自己不受侵害。學習法律可以讓我們明白什麼事可以做,什麼事不能做,規範自己的行爲舉止,避免觸犯法律。這兒有一個例子;有一個品學兼優、善良可愛的`國小生——小民,他經常受到家長和老師的表揚。有一次,他在巷子裏看見幾名同學聚在一起,過去才得知他們要去網吧。“網吧”這個傢伙對小民來說,非常新鮮,他耐不住好奇也跟了去。長期沉迷於書海的他還從未玩過網絡遊戲,一下子就着迷了。一開始還是用自己的零花錢和早餐錢,上完課纔去上網,緊接着上課也想着網絡遊戲,變得心不在焉,而後,他找遍種種藉口曠課,逃學,整天泡在虛擬世界裏,夜晚也稱在同學家整晚不歸,最後他沒錢了,就以大欺小,搶低年級同學的零花錢,結果在一次搶錢時,被警察當場抓住,拘留了,因耐不住時時刻刻向他攻擊的網癮,撞牆自殺了。

像這樣的悲劇還少嗎?悲劇的發生一半原因在於國小生不懂法律,不知道未成年人不可進網吧,一半原因在於老闆一時貪錢,不去遵守法律,才釀成如此衆多的悲劇。同學們,我們要做一個遵守法律的好公民,不落入他們的後塵。

我想說一句,如果人人都去“學法、知法、守法、用法”,那世界上還會有如此衆多的悲劇嗎?

今天觀看了中央電視臺的《學憲法講憲法》節目,讓我受益匪淺,通過觀看讓我們知道了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讓我們一起多學習憲法、法律,理解它的基本原則和精神,做一名學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小公民,爲國家付出貢獻。

關於憲法心得體會 篇5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我們國家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我們國家的根本法和行爲準則。它不僅對公民權利進行了確認和保障,同時對國家的權力設置和形使進行了規範,它是保持公共權力和公民權利的協調與平衡的根本規範。

我們作爲二十一世紀的青少年,肩負着偉大的歷史重任,振興中華。而我們首先要做的是尊法、守法、學法和用法,不去違反法律,做到有法必依,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在社會的各個領域中,憲法要求我們做的事情有很多,我們都要一一遵守。

法,大到憲法,小到校規校紀。但是,在我們學習生活中,依然有很多違反規矩的事。每天早晨,依然有不少同學遲到,不遵守班級的規矩;課上,說話,睡覺的情況也不少見;在宿舍裏,不遵守宿管阿姨的管理,帶違禁品等,都違反了學校的校規校紀。我們要想成爲一名優秀的中學生,首先要做的是,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矩、紀律。其次,在日常的學習生活中,平善待人,與人爲善;同學之間互相尊重、團結互助。

我們開高學子,應該是遵守校規校紀,遵守憲法和法律的合格學子。同時,我們要弘揚憲法精神,在一個充滿憲法精神的環境中,努力學習,不斷提升自己。

關於憲法心得體會 篇6

《憲法》立意高遠,內涵豐富,時代氣息濃郁,對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引和保障作用。從內容看,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與時俱進

第一,確立“_”重要思想爲憲法的指導思想。憲法的指導思想是憲法的靈魂,是引導國家各項工作和實施憲法的指南。把“_”重要思想寫入憲法,反映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願,爲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在新世紀新階段繼續團結奮鬥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礎。

第二,進一步明確國家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方針。在憲法中規定經濟制度是我國社會主義憲法的基本特徵之一。現行憲法制定時我國還處於計劃經濟時期,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在國民經濟中所佔比重很小,憲法沒有明確非公有制經濟的地位。隨着改革開放的推進,非公有制經濟在國民經濟中扮演的角色越來越重要。憲法修正案把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納入統一戰線的範疇,表明我國政權的基礎擴大了,合法性增強了,對於維護國家穩定,保護勞動者的積極性,促進經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第三,完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成的規定。自上世紀90年代香港、澳門迴歸祖國後,特別行政區就成爲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組成部分,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派自己的代表。憲法修正案在憲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成的規定中增加“特別行政區”,符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成的實際情況。

第四,關於職權的規定。改革開放以來,國家間的交流和合作越來越頻繁,客觀上要求參與更多的國事活動。憲法修正案根據現實需要賦予“進行國事活動”的職權,是非常必要的。

科學概括

第一,關於緊急狀態的規定。在現實生活中,因騷亂、戰爭、突發性事件、自然災害等引起的緊急狀態常常威脅到國家和社會的安全。在緊急狀態下采取的非常措施,一般都對公民的權利和自由加以不同程度的限制,因此,憲法必須規定並規範緊急權力。現行憲法規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可以根據全國人大及其會的決定,發佈戒嚴令,宣佈戰爭狀態、發佈動員令,但這些概念都有特定性,適用範圍比較狹窄。“緊急狀態”是大多數國家憲法通用的概念,適用範圍比上述概念廣泛。憲法修正案把“戒嚴”改爲“緊急狀態”,便於應對各種危機,更加科學。

第二,關於政治文明的規定。建設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總目標。憲法修正案在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增加“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的內容,具有極強的科學性,反映了黨對共產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和人類社會發展規律認識的深化,對於推動我國的政治體制改革,發展民主法治具有重要意義。

第三,關於修改鄉鎮政權任期的規定。憲法修正案把鄉、鎮人大的任期由原來的3年改爲5年,使各級人大任期一致,可以更好地協調各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計劃和人事安排。

第四,關於完善土地徵用制度的規定。憲法原來規定國家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徵用,憲法修正案增加了徵收的規定。徵收是所有權的改變,徵用是使用權的改變。憲法原來的規定以及據此制定的土地管理法,沒有區分上述兩種不同情形,統稱“徵用”。事實上,土地管理法的規定既涉及了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爲國有土地的情況,即徵收;又涉及了臨時用地的情況,即徵用。憲法修正案對這兩種情況進行區分,理順了因徵收、徵用而發生的不同財產關係。

以民爲本

第一,憲法修正案確立“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原則。把人權由一個政治概念上升爲法律概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權的主體由黨和政府上升爲國家,突出了人本精神,對於保障人權,推動我國的憲政事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第二,完善對私有財產的保護。改革開放以來,隨着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擁有的私人財產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越來越多的公民有了私人的生產資料,人們對用法律保護自己的財產有了更加迫切的要求。這次修改,一是規定了國家保護公民私有財產權的職責;二是用“財產權”取代了原條文中的“所有權”,明確了“私有財產權”的概念,私有財產權成爲公民的基本權利;三是規定一切合法的私有財產都受保護,公民的生活資料受保護,公民的生產資料也受保護;四是規定對私有財產的徵收、徵用制度。

第三,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的規定。社會保障制度直接關係到廣大人民羣衆的切身利益,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是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證。憲法修正案在憲法第十四條中增加一款:“國家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這樣的修改必將有力地推進社會保障的立法進程,更好地保障公民特別是困難羣體的基本生存權利。

關於憲法心得體會 篇7

在大學3年級的第二個學期,很榮幸地,我有機會學習到《法律基礎》這門課。學習這門課後,讓我對“法律”這個熟悉而又陌生的詞彙有了深一層的認識和理解。

從這一門課,我學習到了民法、訴訟法等與自身生活相貼近的法律知識,使我更加識法、懂法,相信在將來,這些認識也能夠帶給我實實在在的意義!我們一直提倡建設法治社會,無論是作爲一名普通的公民還是當代大學生,貫徹國家宗旨,我們也應該提高法律常識,爲祖國建設法治社會作貢獻。因此,我在學習專業知識的同時,也努力修讀《法律基礎》。做一個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學生,好公民

作爲新時代的大學生對自由的渴望和追求,是我們的共性。大學校園裏方興未艾、屢禁不止的課桌文化表達了當代大學生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爲自由故,兩者皆可拋的共同心聲。但是,歷史和現實告訴我們,自由不是恣意妄行,也不是爲所欲爲,而是相對的、受制約的。個性自由從一開始就受到來自兩個方面的制約:一是自然規律;二是社會規則。逾越這兩者的行爲,都不可能嚐到自由的甘果。法,作爲人類選擇、接受、沿襲下來的一種文化現象和社會規則,自產生之日起便與人們獲取或喪失自由息息相關。

對於法和自由的關係,先哲們有過許多至理名言。古羅馬法學家西塞羅說過:爲了得到自由,我們纔是法律的臣僕。近代法國啓蒙思想大師孟德斯鳩進一步指出: 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如果一個公民能夠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爲其他人也同樣會有這個權利。 馬克思對此則闡述得更爲明確,他說:法律是肯定的、明確的、普遍的規範,在這些規範中自由的存在具有普遍的、理論的、不取決於個別人的任性的性質。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聖經。 可見,人們要獲得真正的自由,就應該學習法律,掌握法律,以法律來規範自己的行爲。法律基礎課正是一門幫助大學生掌握法學的基本觀點和法律的基本知識的課程

我們國家很早就開始了關於法律的宣傳,比如中央電視臺的“法治在線”、“今日說法”等欄目,讓我們更能接近並且瞭解怎樣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可是僅僅這樣是遠遠不夠的。我們大學生,是未來國家的建設者和社會主義的接班人,我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素質的程度,將直接關係到在新的歷史時期,我們中華民族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因此,大學生,無論什麼專業,學習法律基礎,提高法律素質,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也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產物。

同時,因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事就是法制經濟。而我們每一位大學生畢業後都將走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道路。因此,我們必須具備基本的法律素質,使自己可以充分運用法律這一武器來規範、引導、制約和保障市場主體的活動、市場秩序的維繫、國家對市場的宏觀調控、市場對資源配置基礎性作用的發揮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幾我們自身未來發展的需要是我們必須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質。而且,由於我們專業的知識體系過於單一,導致我們很少接觸到能使自己綜合素質提高的知識。而這門課很好的彌補了我們專業所缺乏的,並使我們的知識視野擴大。對提高自己的綜合能力很有好處。比如:在找兼職做的時候,能夠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利益等。

在這一個學期的學習中,我感覺到自己有了很大的變化。我覺得自己比以前更自覺地貫徹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也更堅定的確立了正確的政治方向。這對我自己以後的發展是有很大幫助的。也讓我更加明白了入黨的積極意義。我們大學生,是國家現在和將來的主人,應當以主人翁的姿態積極參與國家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而由於法律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保障這些得以正常運行的基本準則,因此,通過這門課的學習,我瞭解了依法正確參與國家政治經濟及社會生活的意義。

關於憲法心得體會 篇8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作爲我國的根本法,它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依法治國”方略的根本依據,它不僅對公民權力進行了確認和保障,同時對國家權力的設置和行使進行了規範,它是保持公共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協調與平衡的根本規範。

《憲法》所規定的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權利是國家權力的來源。公民權利是經過憲法確認的,而國家權力是人民通過的憲法所賦予的。其次,公民權利是國家權力的目的。國家權力的設置是以公民權利爲對象,以維護公民權利爲目標的。再者,國家權力是公民權利的有效保障。通過有組織的國家權力,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護。

國家權力是一柄雙刃劍,它既有維護公民權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當,又會侵害公民的正當權利。爲了既發揮國家權力在保護公民權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權力行使不當造成對權利的侵害,必須保持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協調與平衡。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協調與平衡是國家繁榮富強、人民安居樂業的基本條件。如果權力過於膨脹,權利則必然萎縮;權力空間過大,權利空間則必然狹小;反之,如果權利過於膨脹,沒有足夠的權力空間,導致無政府狀態,社會失去秩序,最終損害的仍然是公民權利。因此,既要防止國家之權被濫用,侵犯公民之權,以維護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權被濫用,以維護國家和社會的正常秩序,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憲法》的第三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這就明確了我國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權利,同時要履行應盡的義務,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權的明確規範。對於國家行政管理部門而言,要想更好地維護公民權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權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認真履行職責,嚴厲打擊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爲,在具體執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規時,要做到依法行政,違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讓違法份子有漏網之魚。這樣才能保持社會秩序的良好運作,保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良好環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權能夠得到有效保障,也是憲法在保護公民權利這一精神內涵的重要體現。

總之,要實現國家富強,民族復興,人民幸福,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就必須保持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協調與平衡。作爲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我們必須始終牢記憲法保護公民權利的精神,牢記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我們只有爲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於人民之上的特權;只有爲人民謀取幸福和安寧的義務,沒有侵犯公民權利的特權。這是我們神聖的憲法責任,也應是我們對人民的莊嚴承諾。

關於憲法心得體會 篇9

弘揚憲法精神,增強法制觀念,落實到人民法院工作的實際,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通過不斷提高司法能力,維護司法公正,切實在審判工作中貫徹憲法精神,落實法治要求;另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通過審判活動和法制宣傳工作,宣傳憲法精神,強化公民的法制觀念。近年來,人民法院爲此進行了不懈努力。

一是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神聖職責,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在保障公民權利、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的重要作用。憲法永恆不變的精神,就是要規範國家權力的行使,保障公民權利的實現,保持權力與權利的協調與平衡。多年來,人民法院在憲法精神的指導下,堅持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嚴格依法公正地行使審判權。堅決依法打擊各類犯罪,維護國家安全和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堅持尊重和保障人權;充分發揮民事、行政審判和執行工作化解矛盾、調節經濟關係的職能作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依法行政。在審判活動中,注意正確處理好客觀事實與法律事實、執行政策與執行法律、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3個關係;堅決維護國家法制統一,抵禦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公平地適用法律裁判案件,依法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不同地域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人民法院還通過開展“公正與效率”司法大檢查,清理刑事超期羈押案件和民事行政超審限案件,推出司法爲民的具體措施,來促進司法公正,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積極推進法院工作改革,完善落實司法爲民、維護司法公正的工作機制。結合學習貫徹憲法修正案,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認真總結法院工作改革的成功經驗,分析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以完善社會主義審判制度,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與正義爲目標,着手製定新的五年改革綱要。今後幾年,人民法院將按照加強黨的執政能力的要求,以憲法和法律爲依據,通過進一步規範和完善已有的改革措施,着力解決影響和制約法院工作的深層次問題,建立一套完善的確保司法爲民、司法公正的工作機制。

三是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職業化法官隊伍,爲司法公正提供堅實的人才保障。近年來,人民法院在抓好審判工作的同時,大力加強隊伍建設。堅持抓好法官隊伍的思想建設,積極開展“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教育、“司法爲民”、“司法公正樹形象”等教育活動,大力宣傳表彰以“辯法析理、勝負皆服”爲目標的宋魚水,公正司法、以身殉職的蔣慶等法官隊伍的先進典型,教育廣大法官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爲人民掌好、用好審判權的責任意識,培育廣大法官崇尚法律、忠實法律、公正司法的精神和品格。積極實施人才強院戰略,推進法官職業化建設,加大教育培訓力度,不斷提高法院隊伍的學歷層次和職業能力。

四是充分發揮審判工作優勢開展法制宣傳,在全社會營造良好法治環境。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不僅要做遵守憲法和法律的模範,還要當宣傳憲法和法律的先鋒。作爲人民法院來講,司法公正、依法裁判就是對憲法精神和法制觀念最好的宣傳。近年來,人民法院十分注重通過審判活動使法院成爲法制宣傳教育的重要場所。結合審判工作,人民法院通過加強司法建議、指導人民調解、參與綜合治理等工作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活動。

讓憲法精神家喻戶曉,法制觀念深入人心,必將形成一種追求公平、正義的強大社會力量,必然轉化爲對人民法院工作的巨大支持。從這個意義上說,弘揚憲法精神,增強法制觀念,人民法院不僅是實踐者,也是受益者。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和廣大法官要以更大的熱情、更加神聖的責任感,積極投入到法制宣傳工作中去,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營造濃厚的法治氛圍。

關於憲法心得體會 篇10

《憲法》立意高遠,內涵豐富,時代氣息濃郁,對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引和保障作用。從內容看,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與時俱進

第一,確立“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憲法的指導思想。憲法的指導思想是憲法的靈魂,是引導國家各項工作和實施憲法的指南。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寫入憲法,反映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願,爲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在新世紀新階段繼續團結奮鬥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礎。

第二,進一步明確國家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方針。在憲法中規定經濟制度是我國社會主義憲法的基本特徵之一。現行憲法制定時我國還處於計劃經濟時期,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在國民經濟中所佔比重很小,憲法沒有明確非公有制經濟的地位。隨着改革開放的推進,非公有制經濟在國民經濟中扮演的角色越來越重要。憲法修正案把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納入統一戰線的範疇,表明我國政權的基礎擴大了,合法性增強了,對於維護國家穩定,保護勞動者的積極性,促進經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第三,完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成的規定。自上世紀90年代香港、澳門迴歸祖國後,特別行政區就成爲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組成部分,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派自己的代表。憲法修正案在憲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成的規定中增加“特別行政區”,符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成的實際情況。

第四,關於職權的規定。改革開放以來,國家間的交流和合作越來越頻繁,客觀上要求參與更多的國事活動。憲法修正案根據現實需要賦予“進行國事活動”的職權,是非常必要的。

科學概括

第一,關於緊急狀態的規定。在現實生活中,因騷亂、戰爭、突發性事件、自然災害等引起的緊急狀態常常威脅到國家和社會的安全。在緊急狀態下采取的非常措施,一般都對公民的權利和自由加以不同程度的限制,因此,憲法必須規定並規範緊急權力。現行憲法規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可以根據全國人大及其會的決定,發佈戒嚴令,宣佈戰爭狀態、發佈動員令,但這些概念都有特定性,適用範圍比較狹窄。“緊急狀態”是大多數國家憲法通用的概念,適用範圍比上述概念廣泛。憲法修正案把“戒嚴”改爲“緊急狀態”,便於應對各種危機,更加科學。

第二,關於政治文明的規定。建設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總目標。憲法修正案在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增加“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的內容,具有極強的科學性,反映了黨對共產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和人類社會發展規律認識的深化,對於推動我國的政治體制改革,發展民主法治具有重要意義。

第三,關於修改鄉鎮政權任期的規定。憲法修正案把鄉、鎮人大的任期由原來的3年改爲5年,使各級人大任期一致,可以更好地協調各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計劃和人事安排。

第四,關於完善土地徵用制度的規定。憲法原來規定國家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徵用,憲法修正案增加了徵收的規定。徵收是所有權的改變,徵用是使用權的改變。憲法原來的規定以及據此制定的土地管理法,沒有區分上述兩種不同情形,統稱“徵用”。事實上,土地管理法的規定既涉及了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爲國有土地的情況,即徵收;又涉及了臨時用地的情況,即徵用。憲法修正案對這兩種情況進行區分,理順了因徵收、徵用而發生的不同財產關係。

以民爲本

第一,憲法修正案確立“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原則。把人權由一個政治概念上升爲法律概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權的主體由黨和政府上升爲國家,突出了人本精神,對於保障人權,推動我國的憲政事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第二,完善對私有財產的保護。改革開放以來,隨着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擁有的私人財產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越來越多的公民有了私人的生產資料,人們對用法律保護自己的財產有了更加迫切的要求。這次修改,一是規定了國家保護公民私有財產權的職責;二是用“財產權”取代了原條文中的“所有權”,明確了“私有財產權”的概念,私有財產權成爲公民的基本權利;三是規定一切合法的私有財產都受保護,公民的生活資料受保護,公民的生產資料也受保護;四是規定對私有財產的徵收、徵用制度。

第三,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的規定。社會保障制度直接關係到廣大人民羣衆的切身利益,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是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證。憲法修正案在憲法第十四條中增加一款:“國家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這樣的修改必將有力地推進社會保障的立法進程,更好地保障公民特別是困難羣體的基本生存權利。

關於憲法心得體會 篇11

憲法對於我這個國小生而言,好像離得比較遠,我對它的認識也遠遠不夠。回到家我認真地上網查了一下相關資料,這個時候我對憲法纔有了一個基本認識——憲法是我們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公民權利的根本保障,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爲,都必須予以追究。

我慢慢了解和認識到了憲法的重要性,讓我對憲法產生了深深地敬畏。

爲什麼要學憲法、講憲法?

我想一個國家如果沒有法律的約束,社會就會變得一片混亂,沒有秩序可言;同樣,沒有法律的約束,我們每個人的學習、工作、生活又從哪兒去得到保障呢?憲法是我們每一個公民的保護傘,我們要學憲法、講憲法。中國有句古話說得好——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有法可依,我們的一切纔有了保障,每個人才能安居樂業,國家才能繁榮昌盛。

學習憲法,應該就是培養我們的一種“規則”意識。我們只有通過認真學習憲法,纔會知道憲法在我們國家生活、人民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知道哪些行爲是憲法提倡和鼓勵的,哪些行爲是憲法所禁止的,從而增強憲法觀念。我們要從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自覺用憲法的標準去規範自己的行爲,使自己的行爲符合憲法和法律的要求,養成遵守和維護憲法的良好習慣。

學憲法、講憲法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我想不但自己要做好,同時也要學會向周圍的人們宣傳憲法,同違反憲法的行爲作鬥爭,時時、處處用實際行動捍衛憲法的尊嚴。

社會生活中大家不要以身試法,不要總抱着僥倖心理去鑽法律的空子,更不要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敬畏法律,做一個合格的守法公民。要做到知法律於心,守法律於行。

憲法看似離我們很遠,其實就在我們身邊,我們就生活在憲法中。我們是這個國家的一份子,就要主動學憲法、講憲法,用行動來捍衛憲法的權威,堅定法治自信,共建和諧家園!

關於憲法心得體會 篇12

我國憲法從歷史邏輯、理論邏輯和實踐邏輯,明確了黨的領導是中國近代以來的歷史選擇、中國人民的政治選擇和中華民族的必然選擇,確定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憲法地位。樹立憲法權威,就是樹立黨領導一切、人民主體地位和國家主權的至上權威;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崇高權威;捍衛憲法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神聖尊嚴;保證憲法實施,就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和人民幸福的充分實現。新中國成立以來歷史事實證明,只要我們切實尊重和有效實施憲法,人民當家作主就有保證,黨和國家事業就能順利發展。

樹立和維護憲法權威,最重要、最根本的是要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和憲法實施的領導。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是社會主義法治的特色和政治優勢。黨的xx大報告明確要求,必須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繫、幸福所繫,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

關於憲法心得體會 篇13

此次憲法修正案充分彰顯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四個自信”。11個方面的修改內容都是我們黨和人民在長期革命、建設和改革實踐中,尤其是黨的xx大以來取得的重大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和制度創新,是對創新成果的一次全面總結。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一是要堅決擁護憲法的修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發生了變化,而要解決新的矛盾,憲法也必須與時俱進,爲新時代保駕護航。二是要認清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我國憲法與西方憲法sss的本質區別。這次修正案在序言和總綱中都明確提出了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充分體現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根本性、全面性和時代性。三是要深入理解憲法修正案中刪除了國家主席、副主席任期限制,這一修改強化了“三位一體”的國家領導體制,有利於黨和國家的長治久安。四是結合學校實際,及時做好憲法的宣傳和教育工作,弘揚憲法精神。要在全校開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的活動,培養師生敬畏憲法、捍衛憲法、踐行憲法的意識,讓師生成爲憲法忠實的崇尚者、遵守者和捍衛者。

關於憲法心得體會 篇14

一、對憲法的認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法。中國政治制度和國家其他重要制度的最高法律依據。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爲根本的活動準則,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

二、對憲法內容的解:

1、我國現行憲法明確了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並且通過將“一切國家權力”賦予“人民”,通過進一步保障人民的民主權利,通過保證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依法履行憲法職權,全面地體現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所賴以建立的人民主權原則。

2、憲法規定了國家機構活動的民主集中制原則。我國現行憲法在肯定各級人大是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國家機關基礎之上,又確立了國家機構活動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強調國家機關行使國家權力,既要體現民主精神,又要有適當集中。

3、憲法強調了公民的基本權利與基本義務相一致原則。憲法在明確公民的基本權利的同時,還堅持了權利與義務相一致原則。這具體表現在憲法第二章將“公民的基本權利”與“公民的基本義務”並列加以規定。憲法規定,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此外,憲法還規定了一些公民的權利既屬於權利,又屬於義務,例如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現行憲法還對權利與義務之間的相互關係作出原則性要求,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上述各項規定,集中體現了公民的`基本權利與基本義務相一致的原則。

4、憲法確立了特別行政區制度。現行憲法對特別行政區制度作出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上述規定爲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制定提供了憲法依據,爲香港、澳門和平迴歸祖國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同時也爲“和平統一祖國”提供了必要的憲法原則。

5、是現行憲法完善了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從而有效地保障了我國境內各民族的和諧團結和發展。現行憲法全面規定了民族區域自治的基本原則,有力地保證民族區域自治的實現。

6、憲法確立了基層羣衆性自治制度。憲法規定:城市和農村按居民居住地區設立的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羣衆性自治組織。

7、憲法突出了憲法的根本法的權威性。現行憲法特別重視憲法自身的根本法權威,強調憲法作爲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必須得到嚴格地遵守。

8、憲法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原則。憲法對社會主義法制統一原則提出明確要求,包括: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爲,必須予以追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以上就是我學習憲法的一點心得體會,作爲一名教師,我首先要認真學習憲法,自覺遵守憲法,在日常教學中,貫穿憲法教育,使學生知道憲法的重要性,遵守憲法,維護憲法的尊嚴。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從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並公佈施行至今,通過多次修正使之更加符合我國的各方面的發展,今天通過學習新的憲法修正案收穫頗多,現將感受深刻的地方總結如下。

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國家爲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體現了個人服從集體,集體服從國家的原則,但是,集體和國家在徵收和徵用個人的土地時應該給予合理的補償。

這條規定在我們身邊一直在發揮着巨大的作用,但有個彆強徵強拆的現象時有發生,這時的弱者往往是老百姓個體,希望這樣的個別事例不再發生,希望能夠以老百姓的利益爲重,讓拆遷能夠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執行,避免拆遷中的傷亡事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要想真正做到依法流轉土地,土地等固定資產的確權必須先行,鄭州已經成立了統計公民固定資產的政府組織,這方面的工作即將展開,這也爲今後的反腐工作奠定了一個堅實的基礎。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這一條從憲法和法律上對個人的私有財產進行了保護,是尊重人權的重要體現。

國家推行計劃生育,使人口的增長同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相適應,但當今的計劃生育政策已經嚴重落後,急需改革,使之與經濟發展相匹配。

國家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在發展和環保的選擇中,往往是重發展而輕環保,先污染後治理,雖然經濟發展達到了指標,但我們的生存環境急劇惡化。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障。現實生活中的企事業工作人員的社會保障並軌機制正在運作。

學習法律法規能夠增強個人的法律意識,做到依法做人,做懂法守法的好公民。作爲教師更應該對相關教師;學生等發麪的法律法規熟記於心,落實於行,真正做到依法執教。

關於憲法心得體會 篇15

今天(12月10日)上午,何主任在廣播上給我們講法制教育講座,講得非常精彩。

他主要講了怎樣做好在日常生活中的安全防範。比如校園內的安全問題,上樓和下樓時要靠右走,不要爭先恐後,否則很容易會摔跤。還要注意飲食問題,甲流高峯期不要吃生的飯菜、瓜果......小攤的食品不要吃,因爲非常不衛生,要養成好的`飲食習慣。還要追交通安全,平時走路要走人行道;過馬路要走斑馬線;過馬路不要嬉戲、打鬧,不要分心;坐公共汽車時不要你推我,我推你,這樣會影響司機開車。還要主動讓座給老人家。還有要注意陌生人,遇到事情要機智、勇敢,有陌生人敲你家門不要開門,不要請外人到家裏吃飯,你卜認識的人不要跟他走,有陌生人叫你,你不要相信他。

何主任說的每一句話,都說得頭頭是道,也讓我學習到很多知識。何主任的每一句話都深深的記在我的腦海之中。

這真是一場很精彩和收益很大的講座

關於憲法心得體會 篇16

在社會這個大家庭裏,每個人如何約束自己,規範自己,那就要心裏有一杆秤,腳下有一塊基石,所以作爲青少年的我們有必要去了解去遵守我們國家的根本大法。

《憲法》所規定的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權利是國家權力的來源。公民權利是經過憲法確認的,而國家權力是人民通過的憲法所賦予的。其次,公民權利是國家權力的目的。國家權力的設置是以公民權利爲對象,以維護公民權利爲目標的。再者,國家權力是公民權利的有效保障。通過有組織的國家權力,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護。

國家權力是一柄雙刃劍,它既有維護公民權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當,又會侵害公民的正當權利。爲了既發揮國家權力在保護公民權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權力行使不當造成對權利的侵害,必須保持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協調與平衡。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協調與平衡是國家繁榮富強,人民安居樂業的基本條件。如果權力過於膨脹,權利則必然萎縮;權力空間過大,權利空間則必然縮小;而反之,如果權利過於膨脹,沒有足夠的權力空間,導致無政府狀態,社會將失去秩序,最終損害的仍然是公民權利。因此,既要防止國家之權被濫用,侵犯公民權益,以維護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權被濫用,以維護國家和社會的正常秩序,維護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上更是可以清楚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協調與平衡實爲重要。

通過學習憲法,我們進一步的瞭解了國家大事,關心國家大事的意識。同時也更是理解了國家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依憲治國的意識。而我們要自覺維護憲法的權威,保證憲法的落實,去尊崇·學習維護憲法。

總之,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遵守法紀,依法辦事,應成爲任何人都不能例外的莊嚴準則。事實上,全民守法是弘揚法治精神的基礎工程,也是依法治國的關鍵,更是建設法治中國的重要一環。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法律要發揮作用,首先全社會要信仰法律。應該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羣衆性法治文化活動,纔能有效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進程,纔能有效保證最廣大人民羣衆的切身利益。當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勝階段,改革開放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從嚴治黨任務十分繁重艱鉅,我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需要用法治爲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長期性制度保障,全社會更應牢固樹立憲法權威,弘揚憲法精神,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讓憲法信仰根植於我們內心深處,讓憲法權威體現在社會生活的各方面,我們盼望的中國夢定能儘早實現。

關於憲法心得體會 篇17

一、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這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保持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制保證。這次修改憲法,堅持中央提出的切實加強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嚴格依法辦事的原則,體現了憲法的穩定性和適應性的統一、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統一、講政治和講法制的統一。經過這次修改,我國憲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國情,更加反映時代精神,更加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要求,必將更好地發揮國家根本法的作用。

二、新憲法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一道寫入憲法,把xx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寫入憲法,爲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提供了憲法保障。確立“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反映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願,體現了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統一,有利於鞏固和發展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在新世紀、新階段繼續團結奮鬥的共同思想基礎;憲法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肯定了十一屆三中金會以來,我們黨指導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科學理論、正確路線和一系列重大方針政策,爲堅持和運用黨領導人民在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偉大實踐中取得的成功經驗,提供了法律保障。進一步學習和貫徹實施憲法,對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推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三、應全面準確地領會和把握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的科學內涵,牢固樹立和認真落實科學的發展觀,不斷髮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應全面準確地領會和把握在統一戰線表述中增加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的重要意義,堅持黨關於愛國統一戰線的各項方針政策,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要全面準確地領會和把握黨和國家對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方針政策,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促進各種所有制經濟在市場競爭中充分發揮各自優勢,相互促進,共同發展。要全面準確地領會和把握保護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的科學內涵,在加快經濟發展和不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進程中,依照法律規定,切實保護全體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正確處理私有財產保護和公共利益需要的關係。要全面準確地領會和把握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科學內涵,依法維護人民羣衆的經濟、政治、文化權益,不斷推動我國社會主義人權事業的發展。

四、我們要把學習新憲法同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立黨爲公、執政爲民,大興求真務實之風結合起來,同認真實施“四五”普法規劃結合起來,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全面發展。

五、充分認識了憲法的重要地位和這次修憲的重大意義。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保持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國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根本法律保障。憲法集中反映了我國各族人民長期奮鬥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以及國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則,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居核心地位。對1982年憲法進行的第四次修改聲是我國憲政史上又一個里程碑,意義重大,影響深遠。這次修憲貫徹黨的xx大精神,堅持中央提出的切實加強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嚴格依法辦事的原則,體現了憲法的穩定性與適應性的統一、黨的主張與人民意志的統一、講政治與講法制的統一,反映了全黨和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願,使憲法更加完善,更加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要求,更加能夠發揮憲法作爲國家根本大法的作用。修改後的憲法對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發揮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調動廣大人民羣衆的積極性,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推進依法治省,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總之,我們要嚴格依照憲法辦事,自覺地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的全面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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