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決定》談體會”專題活動特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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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決定》談體會”專題活動特等獎 ----與時俱進,開創創業和就業工作的新局面

“學《決定》談體會”專題活動特等獎

剛剛閉幕的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把擴大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努力改善創業和就業環境。” “改革發展和結構調整都要與擴大就業緊密結合。”這充分反映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創業和就業工作的高度重視。進一步做好創業和就業工作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和全國再就業工作座談會議精神、努力實踐“三個代表”的具體體現。結合學習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就如何進一步推動創業工作、以創業帶動就業,談幾點認識:

一、 深刻認識就業所面臨的嚴峻形勢,高度重視創業工作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人民生活不斷改善。但隨着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和經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就業問題受到了社會的廣泛關注,社會各界都不同程度地感受到就業的壓力:如政府機構和事業單位改革、精減人員;國有企業結構調整、職工下崗;大量農民進城務工;應屆大學畢業生就業困難等。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我國勞動力總供給明顯大於總需求。據有關資料,我國14-64歲人口2000年爲8.5億,2010年將達到9.7億,今後幾年,全國新生勞動力供給將達到4650萬人,城鎮現有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1400萬人,農村剩餘勞動力1.5億人以上。無論是城鎮還是農村,都存在總量性矛盾。第二,隨着結構調整、產業升級、體制轉軌,第一產業從業人員比重持續下降,城市化進程加快,上億農村勞動力將進入城鎮;一些工業特別是傳統工業生產能力過剩,部分資源枯竭的礦山和困難企業關閉破產,大批職工將轉崗失業;企業管理體制和勞動用工制度改革,大量冗員需要分流;加入世貿組織,一些行業可能受到衝擊,將加劇這種結構性失業。第三,科技進步、技術更新、新興產業迅速興起,部分低素質勞動者不適應需要而失業或難以就業。第四,我國經濟在保持二十多年的高速增長之後,經濟總量擴大,從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後期開始,經濟增長有所減緩,對勞動力的吸納量相應減少。此外,就業觀念、職業培訓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也或多或少地影響了就業。因此,對就業的嚴峻形勢,必須高度重視,採取多種方式,切實解決好。

解決就業問題,是巨大的社會系統工程,必須依靠全民共同努力。要在全社會形成鼓勵創業的機制,特別是要扶持各種所有制的中小企業的發展。創業是推動國民經濟發展的動力,在解決就業問題上發揮着不容忽視的作用。有數據表明,創辦1個新企業能夠平均提供6個就業崗位。目前,我國各類中小企業已超過800萬家,佔註冊企業總數的99%以上,提供大約75%的城鎮就業機會,爲吸納就業作出了重要貢獻。

二、 與時俱進,開創創業和就業工作的新局面

推動創業,要從我國人口衆多、就業形勢嚴峻的現實出發,堅持推動創業與促進就業相結合、創辦企業與區域經濟發展相結合、政策扶持與市場引導相結合、新增投入與利用現有資源相結合、整體佈局與重點推進相結合的原則,大力推動創業活動,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推動創業,是一項具有開拓性和挑戰性的工作,需要有關政府部門的大力支持和全社會的積極參與。

首先,要切實加強對創業和就業工作的領導。各級領導要從思想上提高對創業和就業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促進創業和就業的方針政策,進一步加強對創業工作的宏觀指導和組織協調;要認真分析和研究本地區推進創業工作所面臨的困難和問題,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幫助解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增強服務意識,構建“政府超市”,設立辦證大廳,推廣“一站式”審批模式,實施服務承諾制,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第二,建立健全創業服務體系,逐步完善服務功能,營造良好外部環境。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協同配合,積極創造有利於新企業創辦和成長的條件和環境,通過簡化手續、降低門檻、放寬行業准入限制,將國家支持創業、促進就業的政策落到實處,對發現的新問題,要及時予以協調解決;有條件的地區要推動創業基地、創業指導和服務中心的建設,探索爲新企業創辦和發展提供多種服務的方式和途徑;通過大力開發創業信息、交流洽談、人才培訓、內引外聯等多種途徑,鼓勵和吸引各種資本參與創業項目對接,爲創業人員提供更多的創業機會,不斷拓寬創業渠道;鼓勵和引導社會各類中介機構爲企業創辦提供援助和支持,圍繞新企業創立所需要的信息、技術、資金、人才、管理、市場等環節,發揮各自優勢,採取多種方式,組建服務聯盟,爲中小企業的創立和發展提供投資融資、貸款擔保、技術支持、人員培訓、對外合作、法律諮詢等全方位服務。

第三,逐步完善創業政策,進一步加大公共財政對新創辦企業的支持力度。在中央財政設立的《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應拿出部分資金,專門用於對創業活動和創業服務的支持;各級地方財政也應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每年的財政收入中劃出一定比例,專門用於支持新企業的創立和創業服務機構的發展;同時,應拿出部分國債資金專門用於創業基地、創業指導和服務中心的建設和新企業創辦過程中急需的基礎設施的建設等。

第四,努力改善企業創辦初期的投融資環境。積極促進和拓寬多種形式的融資渠道,開發直接融資渠道,鼓勵創業投資機構和創業產業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參與創業活動;積極發展產權交易市場,建立創業投資、風險投資的退出通道和退出機制;鼓勵擴大對新創辦企業發放小額貸款的範圍,採取靈活多樣的貸款方式,解決企業創辦初期資金匱乏問題;加快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和信用擔保體系建設,不斷開發擔保品種,擴大服務範圍和擔保規模。

最後,要大力開展創業宣傳。各種宣傳媒體要抓好鼓勵創業的宣傳教育工作,宣傳創辦新企業和發展中小企業對解決我國就業問題、保持國民經濟健康穩定發展的巨大作用,爲創業企業的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藉助大衆媒體,組織有關創業的座談、訪談、徵文等活動,介紹國內外創業理念、創業政策、創業案例、創業方法等,普及創業知識;大力宏揚創業精神,宣傳正確的創業觀、就業觀,通過創業典型的示範和作用,進一步推動創業工作。

推動創業、擴大就業是我國面臨的一項長期而艱鉅的任務。要進一步提高對創業和就業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緊迫感和使命感,積極探索在新形勢下,以城市爲依託的創業、就業和再就業工作的有效途徑;要從我國人口衆多、就業形勢嚴峻的現實出發,通過創業促進就業,提高全民創業意識,大力推動創業活動,促進經濟發展;要積極組織和動員社會力量,優化配置社會資源,切實落實創業政策,營造良好的創業環境,完善創業服務體系,促進新企業的創辦和新崗位的開發,爲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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