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從教學習體會

來源:瑞文範文網 1.52W

近來,我校組織全體教師進行法制學習,增強了教師的法制意識,瞭解了法律常識,更懂得了一些法律法規,使我們受益非淺。

依法從教學習體會

多年從教的我,今天才真正認識到依法從教的重要意義。身爲教師,通過再次學習《教師法》,更深理解教師的權利與義務,努力做好教育教學工作的依據是不違法。教育教學法規,不違法的基礎是學法、懂法到守法。針對我們教師就依法從教,在法律的權限內才體現什麼是本職工作,即我們教師應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

例如:學生課外作業的問題,《江蘇省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中就有明確規定,對國小高年級的學生課外作業量不得超過1小時,這就要求我們教師不得佈置過多的課外作業,從而達到給學生減負的目的。這也要求教師在佈置作業時,要精選題目,不搞題海戰術,用最少的作業練習、鞏固,加深學生對知識的理解與應用,對學生來說既減輕了學業負擔,又提高了學習效率,真是事半功倍。

再如:《教師法》中就明文規定,教師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人非聖賢,孰能無惑。何況國小生呢,作爲教師就應該允許學生犯錯誤,更應允許學生改正錯誤。人們常說,對學生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現在,倡導母愛式教育,對學生關愛、呵護而不溺愛,這樣用愛來教育、感化學生,因爲人非草木,孰能無情。況且,今天的國小生是我們偉大祖國明天的接班人,現在用“體罰”或“變相體罰”的手段對待祖國的花朵,他們的身心會健康發展嗎?國家未來的接班人從小就受到這樣的摧殘,作爲教師的我們於心何忍呢?

總之,通過學習,認識上有了更大的提高,身爲教師,必須真正做到愛國守法,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爲人師,教書育人,每位教師都應該學好用好《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在今天的法制社會裏,教師若不學法、守法,依法從教,就妄爲“人民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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