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掃黑除惡專項行動心得體會(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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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掃黑除惡專項行動心得體會 篇1

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決定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自此,全國範圍內的掃黑除惡工作拉開序幕,並快速深入開展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1至7月,全國公安機關共打掉涉黑組織514個、惡勢力犯罪集團2993個,破獲刑事案件3.4萬起,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6.1%。

深化掃黑除惡專項行動心得體會(精選5篇)

成績固然可喜,但離黨中央和國務院開展掃黑除惡工作的初衷尚有差距,有黑打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的具體工作仍然任重道遠。這些涉黑人員目無法紀、欺壓民衆、欺行霸市,不僅嚴重影響地方經濟社會的正常運行,也讓基層民衆處於恐懼中。經過多年打擊,這些黑惡勢力活動逐漸趨於隱蔽,遊走於犯罪與違法之間,一方面尋求“保護傘”、甚至向基層政權滲透,另一方面進入民生、經濟發展領域,尋求非法利益最大化。如果任由這些問題蔓延,將會成爲危害社會穩定、動搖執政根基的重大隱患。民衆安全感、滿意度得到明顯提升以及維護基層執政基礎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重要目標,這是掃黑除惡的最終目標。“堅信黨的根基在人民、黨的力量在人民,堅持一切爲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在基層民衆安全感受到了涉黑人員威脅的情況下,黨和政府責無旁貸,必須要對涉黑涉惡問題突出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出重拳、下重手,對黑惡勢力進行嚴厲打擊,不僅要打掉面上的團伙和成員,也要打掉背後的“保護傘”,更要剷除黑惡勢力滋生蔓延土壤。唯如此,才能讓人民羣衆安居樂業、才能實現社會穩定和諧,才能鞏固黨的執政基礎。

“求木之長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遠者,必浚其泉源。”掃黑除惡是固本之舉,是浚流之措,不可能一蹴而就,畢其功於一役。既需要加大宣傳力度,暢通舉報監督渠道,真抓實幹揪“李鬼”,運用法治重典“祛魅”,也需要打好持久戰,讓掃黑除惡家喻戶曉,深入人心,讓黑惡勢力“人人喊打”,無處遁形。只有形成打擊震懾黑惡勢力犯罪的長效機制,徹底剷除黑惡勢力的生存土壤,人民羣衆才能真正過上幸福美好新生活。

深化掃黑除惡專項行動心得體會 篇2

自20xx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我國各地區均在如火如荼的開展掃黑除惡相關專項鬥爭。作爲一項全國性任務,其有着時間上的緊迫性和任務上的艱鉅性,這一專項整治運動的提出也反映了中共中央、國務院對維護社會穩定,切實增強人民幸福感、安全感、獲得感的殷切願望,以及保障國家長治久安的堅定決心。

自古有言,“打蛇需打七寸”,掃黑除惡亦如是。不同的是,打的僅僅是一寸,而掃則是一大片。爲何要掃?因爲在農村,“村霸”們或利用“拳頭”加“金錢”來干擾基層政權,插手基層公共事務管理;或通過非法佔有村民集體土地侵佔國家財產;或仰仗農村“地主”勢力進行相互勾結,損害村民利益……因爲在城市,“城霸”們或通過出入夜宵攤點惹是生非;或控制市場銷售價格擾亂市場經濟秩序;或接受他人委託採取非法拘禁等手段索要債務……正因爲當前黑惡勢力的這種種舉措所產生的問題已經嚴重製約了我國社會文明程度的進一步發展,也阻礙了我國經濟上的進一步邁進,所以新時代下的黑惡勢力必須要堅決掃除。

那麼黑惡勢力的“七寸”究竟如何掃?可以說,只要能根除黑惡勢力的”七寸“,那麼掌握一定權力的腐敗分子就將失去其“保護傘”。此處有三方良藥,或可除其根本。第一劑藥,當歸。對於黑惡勢力光靠強權,治得其一時,治不得其一世,故而當加大教育力度,採取教育爲主,強權爲輔的治理手段,令其主動意識其錯誤,改惡歸來;第二劑藥,附子。黑惡勢力並非從出生即是,因此從源頭入手,以孩童抓起方是良策。在少年時期,父母將承擔絕大部分的引導功能,從小對依附父母的孩子灌輸正確思想,方能促進其走向正確道路;第三劑藥,遠志。人生在世,需得以“志向存高遠”,方能杜絕“溫飽思淫慾”,黑惡勢力的教育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可成,唯有久久爲公,步步爲營,通過引導其樹立崇高理想,方是掃除黑惡勢力的最高境界。

深化掃黑除惡專項行動心得體會 篇3

一些黑惡勢力長期霸據一方,爲非作惡,廣大羣衆深受其害,一些黑惡勢力甚至以腐化黨政機關幹部爲手段,尋求保護傘,謀取暴利。有人可能會說黑惡勢力與我何干,但人畢竟不是獨處的,有與其他人交集的可能,你可以保證你不會成爲黑惡勢力,但你絕對不敢保證你不會成爲黑惡勢力的受害者。掃黑除惡就是爲了保障我們有清明的政治生態,保證我們有安居樂業的生活,甚至是保護我們每個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作爲司法局普法宣傳工作人員,必須自覺置身大局,將掃黑除惡及向各單位、企業、學校、社區、村鎮宣傳打擊掃黑除惡,作爲自己義不容辭的責任。

黑惡勢力都有滋生、成長、壯大的過程,黑惡勢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決的問題,這是一個需要長期堅持的工作。我們除自身要學習掃黑除惡的相關知識外,還要注重結合案例開展法治宣傳,引導廣大羣衆懂得用法治的武器抵制黑惡勢力、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只有人人都是掃黑除惡的鬥士,才能在全社會形成掃黑除惡的濃厚氛圍,根除黑惡勢力滋生成長的土壤。

深化掃黑除惡專項行動心得體會 篇4

黑惡勢力是危害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毒瘤,是人民羣衆深惡痛絕的頑疾。對黑惡勢力堅決“亮劍”,刻不容緩;守護百姓安居樂業,使命在肩。今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一場爲期3年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正式打響。

作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主力軍,全國公安機關迅速行動、重拳出擊、集中整治,並且堅持把打擊黑惡勢力犯罪與治理基層腐敗問題、加強基層政權建設有機結合起來,堅決盪滌黑惡,全力守護平安。

把專項鬥爭作爲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涉案線索實行“三長負責制”,掃黑除惡,事關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事關人心向背和基層政權鞏固。根據中央部署,公安部黨委第一時間研究部署,並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多次派員赴各地督導檢查,始終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作爲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各地公安機關雷霆出擊,始終把專項鬥爭任務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在這場專項鬥爭中,線索摸排覈查工作是迴應羣衆關切、精準打擊黑惡勢力的有效抓手。對此,公安部積極建設“掃黑除惡工作平臺”,實行“三長負責制”,即對每條線索必須做出有無涉黑涉惡犯罪嫌疑的結論,由公安局長、分管刑偵副局長、刑警隊長簽字上報,同時,對下級公安機關做出的核查結論不符合事實的,啓動“一案雙查”,確保所有線索得以及時發現,準確覈查。

此外,公安部還會同最高法、最高檢、司法部研究制定了《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門聯合發佈《關於依法嚴厲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通告》,通過不斷加強部門間協作配合,共同發聲,切實形成工作合力。

面對黑惡違法犯罪的新類型、新動向,各地公安機關還因地制宜,針對羣衆身邊的治安亂點、農村黑惡勢力和新業態、新領域中發現的黑惡勢力,有的放矢,嚴懲不貸,效果顯著。

深化掃黑除惡專項行動心得體會 篇5

兩千多年前韓非子的告誡,對於今天的依法治國和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依然具有重要的指導價值。它在法理上時刻告誡我們:“嚴打”的政策必須堅持法治原則,不能侵犯人權,不得逾越現行法律法規,更不可凌駕於憲法之上。只有恪守法治原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才能經得起歷史的檢驗。

把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和反腐敗、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把掃黑除惡和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結合起來,既有力打擊震懾黑惡勢力犯罪,形成壓倒性態勢,又有效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形成長效機制”;“要聚焦涉黑涉惡問題突出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領域,把打擊鋒芒始終對準羣衆反映最強烈、最深惡痛絕的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要堅持依法嚴懲、打早打小、除惡務盡,始終保持對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

“要嚴格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及其‘保護傘’要依法從嚴懲處”,“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發現的‘保護傘’問題線索優先處置,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不管涉及誰,都要一查到底、絕不姑息”,“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惡和腐敗長期、深度交織的案件以及脫貧攻堅領域涉黑涉惡腐敗案件重點督辦”;

“對涉黑涉惡問題尤其是羣衆反映強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堅決的態度,無論涉及誰,都要一查到底,特別是要查清其背後的‘保護傘’,堅決依法查辦,毫不含糊”。

犯罪是很難通過一次“嚴打”就能完成的,盤根錯節、利益交織的老大難問題更是如此。因此,“掃黑除惡”應當排除運動化的傾向,杜絕只顧“一陣風”,而忽視了長久性社會治理的套路。相反,只有常態化的打擊犯罪和犯罪預防,讓“嚴打”變“常打”,才能“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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