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民訴法心得體會(精選17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5W

學習民訴法心得體會 篇1

應蔣兄之約,讓我寫點關於民事訴訟法學習的心得。說實話,一來經年沒有深入民事訴訟法教學的一線,似乎很不夠格再對這個門課程的學習指手畫腳誤人子弟了,二來每個人學習的目標、方法、動力因人而異,難謂有多少可以即刻上手並且產生立竿見影效果的所謂普適性“捷徑”。不過,因爲這幾年還一直戰戰兢兢地站在與民事訴訟法有交集的證據法學的三尺講臺之上,略微有點點心得感悟,不妨就草成此文,供諸君批判。貽笑大方之處還請各位看官海涵。

學習民訴法心得體會(精選17篇)

一曰聽。聽什麼呢,首先是聽講。作爲一名在校生,就專業層面的學習而言,獲取知識的重要途徑之一就在課堂之上。通過老師的講授,可以幫助你將看似很厚的一冊甚至若干冊教材的內容濃縮吸收。可能有同學會不服氣地認爲,文科的東西嘛,自己看看書就OK了,不聽課也罷。殊不知,任課教師一方面哪怕他的教學風格你再不喜歡,從知識的層面來看他也一定比你積累得多得多,另一方面,通過任課老師的講授啓迪,能夠幫助自己更快更容易地理解民事訴訟法的一些看起來艱深晦澀的理論,何樂而不爲呢?所以,課前自覺預習,課中認真學習,課後適時溫習,仍舊是學好民事訴訟法的基礎環節。其次是聽審。民事訴訟法作爲程序法,比起實體法更強調在司法實踐中的運用,所以旁聽真實的庭審是將課堂知識與法律實務有機結合起來的重要紐帶,花上兩個小時時間,完整聽完從宣讀法庭紀律到宣判(如果有的話)的整個過程,對於深刻掌握所學的民事訴訟法知識能夠更好地達成“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曰讀。讀什麼呢?讀教材,讀經典,讀案例。閱讀量的程度也直接決定了你對民事訴訟法的理解程度。當然,對於本科同學而言,首要的任務是打好打牢基礎,所以對於老師精心挑選出來的教材,一定要認真地讀上至少一遍,因爲它體系完整,內容全面,結合老師的課堂講授,可以幫助你更好地把握民事訴訟法的整個知識結構。而且,高水平教材的作者一般都是學界大咖,他們編撰出來的教材往往也就代表着國內民事訴訟法學科的最新最高研究水平,這一下子就可以縮短你與巨人肩膀的距離。不過非常遺憾的是,現在有很多同學的教材從課程開始到課程結束,甚至可能還是全新的,以至於整個課程學下來都不太清楚民事訴訟法究竟包括哪些內容,考試時張冠李戴甚至答非所問也就在所難免了。當然,讀教材只是學習的最底線要求,因爲即便教材中加入了最新的理論研究成果,從本質上來講它更大的用途還是爲了灌輸知識,以讓同學們在最短的時間內(各校時間安排有不小出入,比如54課時)能夠掌握住民事訴訟法的主要知識點。但是法學的學習顯然不光是爲了掌握純粹的書本知識,要培養自己的法律素養,讓自己逐漸成長爲一名未來的“法律人”,就需要在教材之外拓展自己的閱讀空間,只有量的積累纔會有質的提高。

所以,一定要用好學校的圖書館和數字資源,交了幾千學費,幹嘛不用盡權利呢?聽聽老師的建議,在本科階段讀上一兩本民事訴訟法的經典著作,對於個人而言有百益而無一害;而對於有志於報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生的同學,經典著作的閱讀當然是多多益善,因爲你不僅應當知道某個理論或者制度是什麼,還應當知道它爲什麼是,這樣當你進入研究生複試的時候,就不會被導師們提的問題難住了。此外,拜“三公開”所賜,通過中國裁判可以查閱到海量的裁判文書,大家就好好去“挖挖礦”吧。

三曰思。“業精於勤荒於嬉,行成於思毀於隨”。一副聰慧的、善於思考問題的頭腦是你端牢飯碗的必殺利器。不僅在課堂上要緊跟老師的思路,積極思考老師提出的問題,課下也要經常開動腦筋,多問自己幾個“爲什麼”。要把知識的積累與深入的思考有機結合起來,讓知識“律動起來”。對於有志考研的同學,通過多學多讀,建議帶着問題意識多思考思考理論層面的問題,爲未來的學術研究生涯奠定基礎;對於想直接進入社會工作的同學,其實生活中有很多豐富的素材可以爲我們所用,特別是現在立案登記製出來後,提起訴訟的門檻降低了,自己周圍的親戚朋友可能會有涉訴的情況發生,大膽扮演一回“準律師”的角色,充分運用自己所學的民事訴訟法知識設計出一個讓他們能夠在訴訟中佔據有利地位的方案吧!

四曰背。我們一直提倡的是理解基礎上的記憶。無論是參加司法考試,還是研究生入學考試,抑或今後進入工作崗位用到民事訴訟法及其相關司法解釋,重要的法律條文以及核心知識點,必須是能夠信手拈來的。至於怎麼背,自大家進入法學專業學習以來已經經過了不少課程的洗禮了,相信已經總結了出來了一套適合自己的記憶方式,我就不絮叨了。

五曰做。就是做題。這一點既可以理解爲對所學知識的一種檢驗方法,也可以理解爲爲各種考試做好應試準備。因爲無論是司法考試還是研究生入學考試,其中所涉及的民事訴訟法題目都不太可能是書本知識的簡單重複,往往需要自己綜合運用所學知識來進行解答,特別是司法考試,一道題就是一個案例,與上課舉例用的簡單案例有着較大差別。應試的技巧不通過大量做題難謂能夠輕而易舉地培養出來,所以無論你對自己的學習多麼自信,也一定要通過做題(特別是歷年的司法考試真題)來強化自己對於知識的掌握。

好了,囉囉嗦嗦說了很多,以上就是自己的點滴體會,僅供本科階段學習民事訴訟法的各位同學參考,已經就讀研究生的同學可以直接無視飄過。本人才疏學淺,相信各位也有很多好的經驗可以分享出來,我這裏就權當拋塊磚,還請大家不吝共同討論如何提高民事訴訟法的學習水平!

最後,祝各位學業精進,學有所成!

學習民訴法心得體會 篇2

昨日在班主任黃叔的引領下有幸湊了廣州訴訟法學年會的熱鬧。第一次能湊到這種高端的熱鬧,很興奮,但又無奈,囿於才智,對會議的內容連一知半解都算不上,只得呆呆筆記,然後口中默默有詞,這個有道理,這個厲害了云云。

前一日的訴訟法年會除卻選舉等組織上的程序外,在討論環節主要以司法改革中法律職業共同體的誠信問題爲中心議題。會議上,有學術界的大佬發言,也有實務圈的大佬發言,他們分別從自身立場出發,或慷慨激昂,或冷靜嚴肅的闡釋了自身關於此議題的觀點。前文已說,囿於才智,對他們所說連一知半解都算不上,固然區別不出他們說的好不好,對不對。但畢竟耗費了我一個週六的所有白天,所以除去會議中填飽我肚子的食物外,我還是有些收穫的。

第一,思考問題不要老想從大視角、全局出發,而應立足具體問題,對具體問題進行縱向橫向的比較思考,再觀針對對小問題的思考結果考慮對大格局的影響。

就比如這次年會上,首先問題就很具體,就是針對法律職業共同體的誠信問題的討論。接下來在具體的討論中,中大的教授開始認爲律師的不誠信是源於法官、檢察官等司法工作者的不誠信。這個觀點當然會引起同坐臺上的檢察官、法官的強烈反對。於是針對不誠信的源頭問題,兩立場人士進行了激烈但友好的“論戰”,最後得出相對統一的結論:司法過程中的不誠信同樣是因爲社會教化的缺失。

第二,思考問題想要從是什麼思考起。

當幾位大佬論戰了一番不誠信的來源是什麼之後,另一位大佬突然問了一句“你們指的誠信是什麼”,這樣一問場面就尷尬了。對啊誠信是什麼?比如說到律師不誠信是指律師對法官不誠信還是對當事人不誠信?對此問題的回答我認爲就涉及到了對律師職責的討論。要求律師對法官對社會的高度誠信,我認爲是對律師身份的二重性過度強調,即肩負維護當事人利益和伸張社會正義的二重性。能做到這樣當然是最理想的狀態,但這樣的狀態應立足於存在絕對的真理。然而事實是我們缺少絕對真理這一先決條件,只能向所謂的正義靠攏,這種所謂的正義往往是代表大多數人的利益。絕對真理向所謂的正義的靠攏使我們尋求正義的過程往往成爲保護大多數人利益的過程。在這樣的情況下,維護當事人利益的職責與伸張社會正義的職責的博弈就變成多數人利益和特定人利益的博弈,這樣一明晰之後我們就發現問題就成了那個經典的問題:一列火車駛向分岔路口,向左走壓死一百個人,向右走壓死一個,請問火車司機應該向左走還是向右走?

當然,此次年會還有很多精彩的地方。比如馬克思·韋伯曾經用自動售貨機諷刺法官機械的辦案,然後年會上卻有有20xx年實務經歷的資深法官支持這樣做。再比如,在上午有老教授提出美國的法典上說律師的職責是保護當事人的利益時,下午就有留洋學者舉例德國、日本的法規要求律師需肩負伸張社會正義的職責······

此次訴訟法年會我收穫很大,很慶幸自己能得到這意外的機會,我想這正是應了那句古希臘諺語,每逢好人開宴,好人不請自來。

學習民訴法心得體會 篇3

常言道,水滴石穿。只要努力就會成功,但任何知識的學習和掌握都有一個事半功倍的問題,方法得當,就可以在消耗同樣的時間,同樣的精力的情況下學到更多的知識。又因爲每一個學科的內容不同,知識構成有所不同,因此在學習這一學科的知識方面也就有其自己的特點,即使同爲法學門類的各具體學科也是如此。作爲程序法、基本法、部門法的民事訴訟法不僅不同於民事實體法,也不同於同爲程序法的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但又與民事實體法有密切的聯繫,與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有諸多共性。以我個人的學習、研究和教學的經驗,我認爲學習民事訴訟法應當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關係。

一、注意程序法與實體法的關係

在民事訴訟中存在兩個法的規制,而這兩個法的規制在性質上是不同的,規制的目的和價值要求在一定的範圍內也有所不同(這是由法規制的性質所決定的)。一個是實體法——民事實體法規制,一個是民事程序法規制。儘管實體法規制和民事程序法規制在本質上都是一種“決定自由的前提”,在特定的領域中,只有權利人才能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決定;規定着“自由的界限”,權利人的決定自由以不損害第三人的權利爲界限;規定着“自由決定的後果”,在通過法律行爲實施的決定方面,民事實體法規制在具備必要前提的情況下,可以產生行爲人慾期的法律後果。例如,對要約表示承諾,就可以使合同成立;在侵權行爲和債務合同中在參與人之間產生一種法律關係,而法律關係又可以產生請求權和形成權。

但民事實體法規制是在特定、固定的時空中對主體權利義務的規制,本身沒有時序狀態;儘管民事實體法規制也規定在不同的時間、狀態下,主體的權利義務有所不同,但總體上仍然是對特定和固定時空關係的規制。與此不同,民事程序法規制是調整一種處於運動變化狀態的關係,試圖在運動變化中能夠始終貫徹程序正義的價值要求或目標。民事程序法規制要考慮主體在程序中的正義判斷,要考慮對立平等主體之間的均衡性,因此不同階段的程序設計和規制都會有所不同。例如在異議被駁回時,應當給予主體以複議的機會,以使主體的不滿得以吸收。民事訴訟的運動發展必然導致程序的初始狀態與發展中以及終結狀態的差異,如果沒有差異,也就無所謂階段性和運動態。

民事訴訟法是程序法,是解決民事爭議,實現實體法規範的一整套程序規範。作爲一種解決民事糾紛的程序體系,包含若干主程序(如一審程序、二審程序、再審程序、執行程序等),也包含着一些起輔助作用的子程序或輔助性程序(如管轄異議程序、財產保全程序、先予執行程序、證據保全程序等等)。程序的特點是時序性展開,並具有一定的階段性,因此把握民事訴訟中的程序就必須從時序性考慮,在頭腦中形成階段性的,時序展開的時空印象,把握每一個階段中法律規定,以及訴訟主體的訴訟行爲的法律效果。例如一審程序,是由起訴和受理、審理前的準備、開庭審理、判決等階段構成的。一審程序中的起訴和受理階段又是由起訴和受理的不同階段構成的,還可以進一步將起訴階段細化更具體的階段。

同時,民事訴訟法作爲程序法也有自己特有的價值判斷和規範要求,並不是完全依附於實體法的,因此特別要注意不要以實體法的思維和概念取代程序法的思維和概念。例如,實體法範疇中基於實體權利的請求與訴訟請求就有區別,是兩個雖有聯繫,但又有區別的概念,如果將兩者混淆,就將導致錯誤的發生,誤認爲沒有實體權利的當事人便沒有不能提起訴訟請求。實際上對於消極確認之訴(要求法院確認與他人沒有法律關係的訴訟)而言,只要有訴的利益,沒有實體權利的當事人也可以提起消極確認之訴。

在理解民事訴訟法時,要密切聯繫實體法,但也要注意程序法的特點,避免以實體法的概念和思維教條地思考程序法的問題。例如,在對待如何強化人民調解制度的作用方面,人們就照搬了合同制度,這就是典型的實體法思維在起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於20xx年發佈了《關於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該規定通過對調解協議效力的認定,使調解協議間接具有了強制效力。具體地說,人民調解協議的一方當事人如果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對方當事人不是像過去那樣,就雙方的民事糾紛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對該糾紛進行審理並做出判決,而是就雙方達成的協議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直接對協議進行審理和裁判。如果協議有效,並應當履行的,法院做出協議義務人履行的判決。由於法院不再對“元糾紛”進行審理,而是就協議的合法性(“次糾紛”)進行審理,這就使得協議像合同一樣具有了約束力。另外,將調解協議作爲合同,也避免了法院對“元糾紛”的審理,對“元糾紛”的解決將涉及最初民事法律關係的事實認定問題,而對調解協議的審理只是涉及調解協議有效性和權利義務問題,實際上是一種形式上的審查,相對而言要簡單得多。該規定的理論基礎就是把調解協議作爲一種民事合同,因爲是合同,所以當事人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協議。儘管上述規定將調解協議作爲合同,但調解協議與一般的合同有所不同:主要反映在以下幾點:1.調解協議的目的是解決民事糾紛,而不是設定民事權利義務;2.一般合同中可以約定違約金,而調解協議不能約定不履行協議的懲罰措施;3.一般合同不需要當事人以外第三人的確認,而調解協議的生效需有調解組織的確認;4.一般合同一旦被撤消或確認無效後,其法律後果是恢復原狀,如果造成損失的,將予以賠償。但調解協議如果被確認無效,則“元糾紛”依然存在,當事人仍然可以就該糾紛提起民事訴訟。

按照司法解釋的規定,調解協議是一種合同,這就意味着人民法院在審理時將適用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但這樣一來,必然產生諸多問題,例如,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存在撤消或無效原因的,當事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撤消或判決合同無效。問題在於如果將調解協議作爲一種合同,就可能發生當事人起訴要求法院撤消調解協議或判決調解協議無效的情形。法院撤消調解協議或判決調解協議無效的,實際上當事人之間“元糾紛”依然存在,當事人仍然可以就“元糾紛”向法院起訴(關於調解協議的裁判,當事人還可能申請再審,法院也可以在該裁判確有錯誤時提起再審。),這樣必然導致糾紛解決的進一步複雜化,反而增加了糾紛解決的成本。

學習民事訴訟法當然需要注意民事訴訟法關於各個程序的規定,注意有關民事訴訟程序的理論,總之,應當注意民事訴訟自身的特性,但另一方面,還必須注意民事訴訟法與民事實體法的聯繫,民事訴訟法與民事實體法有着密切的聯繫,因爲民事訴訟法畢竟是實現實體法規範的程序規範,不可能離開民事實體法,必須反映民事實體法的內在精神。

首先,民事訴訟法必須考慮民事實體法中關於民事主體對民事權利的處分的自由,給予當事人在訴訟中不僅能夠處分實體權利,也同時給予程序權利的自由,因此民事訴訟法中也就必須體現民事實體法中同樣的精神——自由處分,從而在民事訴訟法中確立處分原則以及辯論原則,如果離開民事實體法,沒有真正領會實體法的精神,也就不可能真正領會民事訴訟法。正是基於民事主體對民事權利的自由處分,也就有了當事人起訴和撤訴的權利,提起上訴和撤回上訴的權利,訴訟與對方當事人達成和解或在法院主持下達成調解的權利以及在執行階段與對方達成和解的權利等。正是基於處分原則,也就有了管轄中的協議管轄、當事人對程序的選擇權(當事人對簡易程序的選擇權)等。

其次,應當注意具體訴訟制度、理論與實體法制度和理論的關係。在民事訴訟中有許多制度和理論與實體法制度和理論是直接關聯。因此,只有充分地理解和把握了實體法制度和理論才能正確認識民事訴訟制度和理論的意義,正確運用民事訴訟制度和理論。例如正當當事人的確定、法院主管、管轄、訴訟標的、訴訟保全、判決的效力、要件事實、證據的可採信、證明責任的分配等等。我們以判決制度中既判力理論爲例說明程序制度、理論與實體制度、理論結合的意義。根據既判力理論,前訴法院已經確定的判決具有約束後訴法院和當事人的效力,即後訴法院在同樣的判決事項上不得作出與前訴法院相矛盾的判決,前訴法院已經判決的事項,當事人不得再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裁判。理解既判力理論一方面涉及作爲原則必須瞭解法院裁判的實體法律關係,瞭解訴訟請求事項與作爲理由的實體法律關係之間的關係,否則無法應用既判力理論中關於既判力原則僅限於判決主文,而不涉及理由。訴訟請求爲要求對方返還某物,但作爲請求的理由可以是所有權關係,也可以是租賃關係等。另一方面,作爲既判力約束原則的例外,在某些情況下即使該事項不是作爲本案訴訟標的的法律關係,法院的判斷也同樣具有既判力,例如抵消權的行使。在本案訴訟中,被告如果符合債的抵消條件的就可以在訴訟中行使抵消權。由於抵消是一種抗辯,而不是反訴,因此如果按照原則,原本法院對抵消權行使的判斷是沒有約束力的。但是如果判決中關於抵消權的判斷沒有約束力的話,就可能發生雖已經在前訴中已經抵消,但行使抵消權的當事人在後訴中再提起已經抵消之債的債權之訴。

再次,民事訴訟制度和理論具有實現實體法的工具性的一面,因此民事訴訟制度和理論也需要與實體法制度和理論保持內在的一致性。例如,訴的類型、判決的類型,就需要與實體法保持一致。與當事人的實體請求相一致,從而形成給付之訴、確認之訴、形成之訴,並又相應的形成給付判決、確認判斷、形成判決,過去有的學者將形成之訴、形成判決稱爲“變更之訴”和“變更判決”,雖然只是稱謂的不同,但反映出人們沒有從實體法與程序法、實體法理與程序法理的一致性出發加以思考的缺陷。在判決的效力方面,又相應的具有執行力和形成力。因此,要能夠充分地把握程序制度和理論,正確地加以運用必須學好實體法,注意與實體法的結合。

二、注意理論與實務的關係

理論與實務的聯繫大概是每一個法律學科都應當注意的問題。民事訴訟法學也不例外,只有注意到理論與實務的聯繫,才能很好地理解民事訴訟理論,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民事訴訟法學本身是一門與民事訴訟現實和經驗事實密切相關的知識體系,而不是概念與概念之間的抽象的邏輯演繹體系,如果套用經濟學家科斯的表達方式來講就是,民事訴訟法學不是,也不應當是“黑板法學”。根據民事訴訟法學的特點,我認爲在民事訴訟法學習中,理論與實務的聯繫中有以下幾條路徑:

1.選擇性地閱讀各級法院公開的判例,分析判例中法院對具體程序問題的理解。通過這種閱讀可以發現實務中法院對民事訴訟法法條的理解以及民事訴訟法原理的應用。學生們在學習中的一個問題就是不能很好或自如地將訴訟法的原理加以運用,因爲在課堂講授中不可能過多講解各種實務情形的運用。而訴訟法原理與具體情形之間有一個對接和轉化的過程。另一方面,通過閱讀判例也可以發現問題,提出問題,判例與理論的不一致究竟是理解的錯誤,還是原理本身有問題。

2.注意案例教科書中的案例分析。教科書可以分爲兩大類,一類是注重概念、理論闡述的教科書;另一類則是以個案闡釋原理的教科書。兩類教科書各有優點和長處。因此學生們在學習中,最好兩類教科書都看,通過案例教科書中案例的閱讀可以增強實感,有利對原理的理解。

3.勤作案例分析練習。法律應用是一門技術和技能,案例分析就是法律應用的一種訓練,也是需要練習才能很好掌握的技能。有的同學認爲,我只要懂了民事訴訟的理論,我就知道了如何應用,其實這是一種誤識,知道規定和理論並不一定會應用,如上述所說,

理論與應用之間有一個理論轉化的過程,這個過程必須通過自己的實踐活動才能領會。在案例分析中首先應當理清案例中的主要事實和基本關係,尤其是基本關係,然後確定基本關係的法律性質,這一點非常重要。例如,在確定是否爲必要共同訴訟時,就需要在實體法上確定是否爲共同共有關係,如果不是共同共有而是按份共有則可能因爲當事人之間沒有共同的權利義務,而不能形成必要的共同訴訟,也就不能適用關於必要共同訴訟的規則。

4.注意民事訴訟實務運用的實際狀況,瞭解實務操作的背景。實務操作的實際狀況法條規定和理論往往存在差異和不一致的情形,因此需要注意這種差異的背景是什麼,是什麼導致了這種差異的存在?這裏需要注意的是實務差異往往與司法政策的動態變化有關。

三、注意基本原則與制度的關係

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規定了民事訴訟法各具體規定的精神實質,是訴訟主體必須遵守的基本規範,基本原則指導着訴訟主體正確地適用民事訴訟法的具體規定。理論上,民事訴訟法的具體規定應當體現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是民事訴訟法基本原則的展開。因此,只有把握和理解了民事訴訟法基本原則才能正確適用民事訴訟法的具體規定。只有堅持從民事訴訟法的原則出發,才能在宏觀上正確地把握民事訴訟具體制度。

例如我們在認識上訴審理的範圍時,就應當首先考慮民事訴訟基本原則——處分原則和辯論原則的要求,上訴人沒有在上訴程序中提出的請求事項,法院就不能進行審理,並作出裁決,不能僅從查明案件事實的視角來看待上訴的審理,必須服從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又比如,在如何認識撤訴的問題上,就存在着是對撤訴進行實質審查,還是進行形式審查的不同認識。實質審查就是看撤訴人的撤訴行爲是否在實體方面的否定性事由——例如是否損害他人合法利益;相反,形式審查僅就撤訴人是否是起訴人,是否是在法律規定的期間提出撤訴,撤訴是否已經遞交書面申請等等,而不考慮實體方面的原因。如果從民事訴訟的基本處分原則考慮,那麼對撤訴審查就應當是形式上的審查,而非實體上的審查,因爲撤訴是當事人對訴訟權利。

四、注意制度目的與制度運用的關係

民事訴訟制度是一個“樹”系統,系統中存在若干具有包容關係的制度分支,形成若干“制度羣”。雖然每一個制度都有其制度設立的目的,但這些制度又不能與民事訴訟的基本目的相悖,因此理解和把握民事訴訟,理解和把握民事訴訟中各項具體制度不能離開民事訴訟的基本目的和各制度的基本目的。一旦離開制度的目的,我們在思考時就會陷於片面之中。

以管轄異議制度爲例。欲對管轄權異議制度做出正確的評估,必須從管轄制度的基本目的來加以認識,因爲管轄權異議制度作爲一個子制度和輔助性制度是管轄制度的組成部分,其應從屬於管轄制度的目的。只有首先明確了管轄制度的基本目的,才能真正理解管轄權異議制度的價值所在。關於管轄制度的目的,從學界的主流認識來看沒有什麼爭議,其價值或功能就是將不斷髮生的案件分配於已經給定的、處於一定區域的法院。管轄制度可以分爲兩大部分:級別管轄制度和地域管轄制度。“級別管轄是按照一定的標準,劃分上下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是一種縱向分配;地域管轄的作用則在於“確定同級人民法院在各自轄區內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 是一種橫向分配。也就是說,無論級別管轄,還是地域管轄,其作用和目的都在於按照一定根據來分配第一審案件。所以管轄制度的實質就是一種分配製度。確定分配的根據主要包括三個方面:有利於當事人進行訴訟;便於法院審理和案件的執行;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對於國內民事訴訟而言,國家主權的考慮自然相對消解;而當事人不在一地時,管轄總是對其中一方當事人進行訴訟更爲方便的,只要可以選擇,原告總是會選擇有利於自己訴訟的法院管轄; 所以此時確定管轄最重要的根據就是法院審理案件和執行案件的便利性,尤其是案件的執行方面,例如,對涉及不動產的案件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審理,就既方便當事人進行訴訟,又方便法院審理和執行。

應當明確的是,管轄制度的設計並沒有考慮,也不可能考慮如何防止司法地方保護主義的因素。司法地方保護主義的確在現實中存在,但並非對每一個案件都發生作用,其是否發生作用因地域、審理法官的個人意識和具體案件的情形而有所不同。儘管司法地方保護主義與民事訴訟所強調的平等原則相違背,嚴重地損害了程序正義的基本要求,應當努力消除和避免,但這卻不是管轄制度所能解決的,試圖通過改革管轄制度來實現防止地方保護主義的目標無疑是徒勞的。因爲只要管轄法院爲一方當事人所在的法院,而不是雙方所在地的法院時,司法地方保護主義就可能發生作用——要麼有利於原告,要麼有利於被告。法律無法規定每一個案件都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的法院來管轄,否則凡是當事人不在同一個省或直轄市、自治區的案件都只能由最高法院作爲第一審法院來審理,而這顯然是不可能的。有的人主張修改民事訴訟法關於“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地域管轄原則來防止有利於被告的地方保護主義,理由是該原則有利於被告,由於地方保護主義的原因,原告的權利很難獲得保障。這樣的設想似乎很有道理,但問題在於這一想法有一個預設的前提,那就是原告一定是權利人,而被告總是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有過錯的那一方當事人,表面上看,這樣一種觀點甚至還可以獲得統計學數據上的支持,例如我們可以假設,從以往的案件看,85%的原告都是權利人,相應的85%的被告都是責任人。但實際上,一旦按照這樣的預設來改變管轄方面的規定,所謂“惡人先告狀”的情形馬上就可能大量發生,因爲即使沒有獲得給付的權利,義務人也可以通過提起消極確認之訴,即當事人要求法院確認某種有爭議的法律關係不存在來獲得原告的訴訟地位。那麼,此時的統計數據馬上就會發生變化了,因爲人們總是在根據已經給定的制度,按照自己的偏好和利益來調整自己的行爲,而統計數據不過是這種調整後的行爲的產物。前述統計結果的出現,也許正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下才催生出的相應數據。不僅如此,如果我們徑直依據防止被告地方保護這一點來修正“原告就被告的原則”,那麼該原則所考慮的其他因素就被完全否定了。如人們一般所認同的抑制原告濫用起訴權,以免被告受不當訴訟的侵擾;有利於法院審理,傳喚被告參加訴訟,對訴訟標的物進行保全;便於法院進行調查;便於法院執行等等。事實上,司法地方保護主義對於抽象的當事人而言不過是一把雙刃劍,只有針對個案的當事人才有“意義”。因此如果不解決司法地方保護主義本身的問題,而去修正管轄制度就只不過是在緣木求魚;即使對級別管轄和審級制度的修正也許會產生一定積極的意義抑制司法地方保護主義,但要從根本上克服司法地方保護主義,仍只能通過司法體制的改革,實現司法獨立,割斷司法主體與地方利益的聯繫。

五、注意民事訴訟靜態與動態的關係

民事訴訟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從起訴、受理、開庭審理前準備、開庭審理、判決的一審程序到上訴、審理、裁判的二審程序,反映了一個漸次不斷展開和變化的訴訟過程。另一方面,在每一個階段,每一個階段的時點上,訴訟又總是相對靜止的,因此民事訴訟程序是一個典型靜態與動態相互關聯結合的形態,因此,在學習民事訴訟法時應當特別關注這一特性。以當事人爲例,原告在起訴時所起訴的被告往往並非正當被告,原告自己也可能不是正當原告,而對於民事訴訟而言,只有正當原告和正當被告參加的訴訟在實體上纔有意義。因此,對於非正當的當事人就應當予以更換,這就導致民事訴訟主體在起訴時與訴訟中或訴訟結束時的主體有所不同,即主體變更;除了主體之外,訴訟客體也可能發生變更,即訴訟請求的變更;甚至程序也有可能發生變更——從簡易程序轉爲普通程序。

正是這種變化的動態特點決定了不同階段、不同時期,從主體到客體各個方面的不同特性。起訴時的當事人是形式上的當事人,但形式上的當事人並非沒有程序上的意義,形式上的當事人具有判斷管轄、確定訴訟系屬的程序法意義。沒有形式上當事人的概念,就無法確定管轄法院,法律中所規定的地域管轄中的一般原則——“原告就被告”就是指形式意義上的當事人。隨着訴訟的發展,形式上的當事人就需要確定是否爲實質上的當事人(正當當事人),即一般而言是否是本案實體權利義務爭議的當事人,只有正確確定正當當事人的情況下,法院的實體判決才具有實質意義。

事物的動態性導致了在不同階段的事物的差異性,從形式上看是單一的、不變的事物,在運動中就發生了多樣性,而這一點常常導致一些誤識。比如關於證據的認識。在民事訴訟程序中我們給出的概念是單一的,不變的,但人們對證據的認識卻又是動態的,而且法律或司法解釋也在動態中來運用證據這一概念的。具體地講,當事人所提出的證據、司法解釋關於舉證期限規定中的證據、法院認定案件的證據其實是不同的。法院認定案件的證據是通過質證的證據,與當事人提出的證據以及舉證期限所提出的證據是不同的,理論上法院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纔是符合我們對證據特性界定。儘管當事人所提出的證據並非是法院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但我們又不能否定其作爲證據的意義,因爲畢竟其中有一部分就可能成爲法院最終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因此我們也不能不把舉證期間中交換的證據稱之爲證據。這些問題其實就是民事訴訟動態關係所致。只要把握了民事訴訟的動態性,這些問題也就不難以認識。

不論形式上的當事人,還是實質上的當事人的判斷,同時又是一種靜態考察,只是階段不同而已,靜態考察需要把握靜態中事物的性質,如果不將所要考察的事物置於靜態之中,則無法進行定性的分析。通過靜態的分析,確定形式上當事人和正當當事人的基本屬性以及法律意義,以便加以區分。可以說在民事訴訟中所有概念和特徵都是靜態分析的結果。靜態考察和分析使得我們能夠比較清晰地認識事物的特性,注意到事物之間的區別和聯繫。但應當注意的是民事訴訟畢竟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因此需要在動態中去認識靜態事物,從變化中看待訴訟關係,這樣纔不至於走上僵化和教條的歧途。

六、注意相近概念之間的異同關係

民事訴訟法學理論是由若干概念所構成的,這些概念概括了民事訴訟法若干制度的基本含義,由於制度之間總是存在一定的聯繫,且聯繫的親疏程度有所不同,這就使得有些制度相互間具有更多的共性,這些共性的存在就容易導致人們在學習時混淆不同制度、不同概念的特性,因此特別需要注意把握不同概念的之間的差異和共同點。在民事訴訟法中存在着許多具有相似性的概念,例如,給付之訴、形成之訴、確認之訴;證明力、證明標準、證明責任;證據的質證、認證等,且有的概念還具有一定的對應關係,例如,普通訴訟與必要共同訴訟;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與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形式上的當事人與實質上的當事人;行爲意義上證明責任與結果意義上的證明責任;既判力的主觀範圍與既判力的客觀範圍;判決實質上的確定力與判決形式上的確定力。

要能夠比較清晰地把握這些相近概念的區別,需要在學習中將相近概念加以比較,從細微之處找出它們的不同點。注意從制度的目的、制度構成、主體、程序、法律效果等方面來加以把握。通常在一些教科書裏,會寫明相近概念的差異、共同點以及相互的之間的聯繫,這樣方便學習者把握,但我的建議是最好是自己去進行比較分析,找出他們的不同點和共同點,然後再與教科書的觀點加以比較,這樣有助於深刻的理解相近概念的差異。

七、注意民事訴訟法中一般與例外的關係

在法律規範中總是存在着針對一般或多數情形的一般性規範和與一般或多數情形不同的少數情形的規範,之所以存在這兩類情形是因爲規範對象或事物的一般性和特殊性的客觀存在,除了制度規範外,作爲解釋制度規範的理論也同樣存在一般和例外的情形,其原因與規範的一般性和特殊性的存在相同。因此在學習民事訴訟法的制度與理論時特別要注意例外或特殊的情形,並理解形成特殊的原因的所在。

例如,按照民事訴訟既判力的理論,只有對作爲訴訟標的的事項所作出的裁判才具有既判力,但對於抵消的情形,即使對抵消債權行使的判斷不是本案訴訟標的的事項,但法院關於抵消權行使的判斷仍然具有既判力,作爲抵消債權債務的當事人不得在後訴中對此再行爭議。作爲抵消權的判斷就是既判力一般約束原則的例外或特殊情形。

再比如,關於證明責任的分配,如果按照證明責任分配理論中的法律要件分類說的理論,主張權利存在的人應當對權利存在的法律要件事實承擔責任。但是在某些情況下,考慮到如果一概按照這一原則分配將難以充分實現實體正義和程序正義,因此允許證明責任分配實現對原則的倒置,即證明責任原則的例外。這一例外在最高法院民事訴訟證據若干規定的第4條中有明確的規定,例如,該規定第三項就明確:因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由加害人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及其行爲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承擔舉證責任(證明責任);第八項規定:因醫療行爲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爲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證明責任)。如果按照證明責任分配的一般原則,作爲侵權案件,關於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案件應當由受害人就因果關係的問題承擔證明責任,但基於環境污染案件的證據存在的特殊性,實現了證明責任倒置,倒置爲加害人就自己的行爲與損害結果之間沒有因果關係承擔證明責任。醫療糾紛的案件也是這個道理。

八、注意民事訴訟規範中確定性與不確定性的關係

法律規範應當是確定的,因爲它需要約束和指引人們的行爲,從這個意義上講,確定性是法律規範的基本要求和本質。民事訴訟規範也是如此,對法院和當事人以及訴訟參與人的行爲規範應當是具有確定性的,即這些規範在內容上是具體的,可判斷和可執行的。例如起訴的規範要求。對原告的起訴條件是確定的;對上訴人的上訴的條件是確定的;對不服生效判決申請再審的條件也是確定的。但也應當注意民事訴訟規範的確定性往往只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由於事物的複雜性,我們不可能將所有的情形全部加以確定,加以具體的規範。規範的確定性往往只有某些情形或原則上是確定的,這也是事物存在的性質和現實中確定與不確定的辯證關係所決定的。雖然事物的性質是由特定的概念加以確定的,但描述事物性質的概念又往往是不確定的,任何制度的規範又必須依賴於一定的概念加以確定。例如,民事訴訟中舉證時限的規定中關於新證據的界定就是一例。按照民事訴訟舉證時限制度的要求,只有所謂“新證據”纔可以作爲例外不受舉證時限規定的約束,但何謂“新證據”呢?其中一個界定要求,須是“新發現”的證據,但什麼叫“發現”,“發現”的對象是什麼,是否是證據的價值?這些都需要加以界定,只要一個層次或某一個環節上存在不確定性,“新證據”的界定也就存在不確定性。再如,相對確定的當事人申請再審的再審事由中,關於“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的”這樣的規定,也同樣存在何謂“主要證據”這一相對抽象概念的具體確定問題。

當然,我們承認法律規範的相對確定性,並不等於否定法規範所有的確定性特性,否定規範的確定性,從而否定規範對行爲主體的約束性,成爲懷疑論者。在法律規範沒有具體、明確的確定性時,適用相對確定性規範所需要的確定性就只有委任給審判人員,由審判人員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和自己對法規範內在的精神、規範的目的、原則的理解加以自由裁量,通過這種抽象約束下的自由裁量,使得規範具有確定性。

在民事訴訟規範中存在不少具有相對確定性,而沒有具體確定的制度和概念。例如,證明標準、新證據、證明力的大小、經驗法則、訴訟保全的必要性等,可以認爲,凡是需要通過審判人員自由裁量才能加以具體適用的規範都存在相對的不確定性。以證明標準爲例,民事訴訟證明標準在理論一般認同爲證明達至高度蓋然性即爲已經證明。但由於何謂“高度蓋然性”是一個抽象的概念,因此,對於高度蓋然性的判斷就委任給審判人員,根據具體的案件情況加以判斷。試圖要給出一個清晰的、具體的、統一的判斷標準幾乎是不可能的。但雖然高度蓋然性是不確定的,但確定高度蓋然性的經驗法則在一定程度上又是相對確定的,審判人員可以通過對具體案件中具體的經驗法則來判斷是否達到了高度蓋然性的要求,審判人員總是在相對不確定和相對確定之間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的,這就是司法的辯證法原理。

九、注意民事訴訟法律關係的主次關係

民事訴訟是若干訴訟主體參與相互作用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形成了若干的法律關係。在這些法律關係中,最主要和最基本的法律關係是人民法院和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係。人民法院作爲民事審判的主體對民事爭議事實進行確認,並適用法律進行裁判,控制民事訴訟程序的發生和發展;民事案件的當事人是爭議的實體法律關係的主體,是主張訴訟請求、案件事實和推動程序發生的主體。當事人通過行使訴權和訴訟權利與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相互作用,形成民事訴訟的基本運動方式。其他訴訟參與人,如證人、鑑定人、檢察機關等主體與法院和當事人之間的關係都是依附於人民法院和當事人之間的基本關係。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和基本規範也是以這一基本關係爲規制對象的,因此在民事訴訟法的學習中應該把握人民法院與當事人之間的這一基本關係,從這一基本關係來認識民事訴訟。民事訴訟的基本模式或訴訟體制就是對這一基本關係的一種基本認識和歸納。如果沒有從人民法院和當事人這一基本關係來認識,便無法從宏觀視角正確、全面地認識民事訴訟,學習也將抓不住要領。

九、注意形式上民事訴訟法、實質上民事訴訟法以及司法習慣的關係

民事訴訟法可分爲“形式上的民事訴訟法”和“實質上民事訴訟法”,形式上的民事訴訟法,是指以民事訴訟法法典的形式規定民事訴訟程序和作用的法律,如我國現行的《民事訴訟法》;實質上的民事訴訟法,是指一切有關民事訴訟程序和作用的法律。實質上的民事訴訟法不僅包括了《民事訴訟法》法典,也包括其他法律、法規中有關民事訴訟的法律規範,從實際規範的作用來看,也包括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的若干司法解釋性規定。形式上的民事訴訟法也稱爲“狹義的民事訴訟法”;實質上的民事訴訟法則稱爲“廣義上的民事訴訟法”。在論文或其他論述中,如果沒有特別指明時,“民事訴訟法”通常是指實質上的民事訴訟法。實質上的民事訴訟法實際上是一個開放的法律體系,會因爲包含民事訴訟規範的新的法律的頒佈,而不斷得以充實和擴展,因此學習民事訴訟法的學生和老師都應當充分關注新的實體法的頒佈,注意新法中的民事訴訟規範的內容。

民事訴訟法典本身、其他法律中關於民事訴訟的規定以及各種司法解釋是學習民事訴訟法所必須依據的法律文本,尤其是各種司法解釋。由於我國法典的制定普遍存在比較簡化的特點,因此許多實踐中需要遵守的規範在法典中大都是比較原則性的規定,因此爲了彌補這一缺陷,最高法院適時出臺了許多調整民事訴訟關係司法解釋規範,成爲人民法院和當事人及訴訟參與人必須遵守的法律規範。因此在學習民事訴訟法除了注意《民事訴訟法》的法條之外,更要注意最高法院的各種關於民事訴訟的司法解釋。雖然這些司法解釋只是《民事訴訟法》的展開和細化,但也有一些關於民事訴訟的司法解釋具有某些創設性,是對《民事訴訟法》規範的補充。在民事訴訟領域之中,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①“意見”,如《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②“規定”,如《關於中國公民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程序問題的通知》(1991年7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通過)③“通知”,如《關於第一審離婚判決生效後應予出具證明書的通知》(1991年9月27日法(經)復﹝1991﹞5號)④“批覆”,如《關於行政機關對土地爭議的處理決定生效後,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不應以民事侵權向法院起訴的批覆》(1991年7月24日(90)法民字第2號)⑤“覆函”,如《關於在民事訴訟判決生效前對因管轄權異議的裁定上訴後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覆函》(1991年8月10日法(經)函﹝1991﹞82號)最爲重要的司法解釋有,《最高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最高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等等。

除了注意最高法院所發佈的大量的司法解釋之外,還有注意司法習慣,儘管從理論上司法活動應當按照《民事訴訟法》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釋,但是由於各地的情形的差異性和司法傳統的影響,法院在進行審判活動時,依然存在着某些司法習慣,這些司法習慣有的對法律規範的補充,有的實際上也是對法律規範的變通,這是客觀存在的情況,即時發達的法治國家這種情形也是存在,因此,作爲學習和研究法律的人也應當注意,否則就會導致所學習的理論與實踐的脫節。瞭解司法習慣對於我們全面瞭解我國民事訴訟是有好處的。

十、注意主要程序與附帶程序的關係

民事訴訟就是一個程序系統,是由若干程序所構成的,當事人雙方就訴訟請求進行攻擊和防禦,法院對訴訟標的進行調查和審理的程序就是這個程序系統的主程序,而其他爲該程序服務或起着輔助作用的程序就是輔助程序或次程序。一審中的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二審程序和再審程序就是主程序,而財產保全程序、先予執行程序、證據保全程序、證據交換程序、證據收集程序、送達程序、強制執行程序等等則屬於附帶程序。其中財產保全程序和強制執行程序與判決的最終實現有直接關係因而是最主要的附帶程序。

區別主要程序和附帶程序的意義在於,正確把握民事訴訟中主要程序與輔助程序的關係,注意主要程序和輔助程序各自不同的功能和作用。如果將民事訴訟視爲一個時空關係的話,那麼,以裁判爭議爲目的的審理程序,主要程序是貫穿始終的程序,所有附帶程序都將圍繞着主要程序展開,輔助程序是服從主要程序的。認識這一點對於把握和運用民事訴訟中的各種程序是很有意義的。以財產保全程序爲例。財產保全程序是爲了保證將來生效的判斷能夠得以實現,而對被申請人的財產進行保全的程序。在啓動財產保全程序之後,法院將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對被申請人的財產採取凍結、扣押、查封等財產保全措施。一旦訴訟已經結束,申請人敗訴,則毫無疑問應該解除財產保全措施,保全程序也就應當終結。只有在申請人勝訴,判決尚未執行之前,保全措施纔有必要存在,保全程序也就沒有終結。再比如,強制執行程序,強制執行程序的目的就是最終實現法院對民事權利義務爭議的判決,是法院判決實現的手段,該程序並不裁決民事爭議,因此在強制執行程序中,就沒有法院與當事人就民事爭議的調解,法院不能在強制執行程序改變法院所作出的判決,當事人之間可以行使除分權就權利義務的實現方式達成和解。

學習民訴法心得體會 篇4

根據教育學院院黨委和我校黨支部關於開展集中教育學習活動的工作部署,我參與了爲期一週的集中教育活動,認真學習並深入探討了《正確認識和對待宗教教育讀本》《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習》《新疆高校輔導員發表的公開信:暴恐,我們與你殊死搏鬥》《關於嚴禁傳播暴力恐怖音視頻的通告》《關於嚴禁共產黨員、國家公職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持有、傳播暴力恐怖音視頻的通知》《自治區教育系統清繳暴恐音視頻的通知》《200多名維吾爾作家、詩人、學者聯名發表的公開信:反對暴力恐怖,維護祖國統一》《11名維吾爾大學生髮表的公開信:我們,不會再沉默》《關於進一步加強自治區教育系統教職工遵守政治紀律的若干規定》等學習材料。

在此次集中教育學習活動中,強調了新疆自古以來就是偉大祖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體會到意識形態領域的反分裂鬥爭再教育是長期的,連續不斷的,不能一勞永逸,只有不斷地學習,才能提高認識,增強免疫力。反分裂鬥爭是一項長期的任務,我們必須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必須從講政治的高度,從確保國家長治久安的高度,進一步認清反分裂鬥爭形勢,樹立堅強的政治意識、堅定的陣地意識、強烈的責任意識、牢固的大局意識,充分認識反分裂鬥爭的長期性、複雜性、艱鉅性和重要性。當前我們面臨着與西方敵對勢力滲透與反滲透、遏制與反遏制、分裂與反分裂、顛覆與反顛覆的激烈鬥爭。我們每一位公民都應從大局、全局的高度來充分認識維護社會穩定的重大戰略意義,增強維護社會穩定的政治責任感,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思想不動搖,自覺地、主動地站到反分裂鬥爭第一線,義不容辭地擔負起反分裂鬥爭的重任。我要進一步提高認識,緊密聯繫反分裂鬥爭的現實,始終牢記和實踐黨的宗旨,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實實工作,講民族團結的話,做民族團結的事,堅決抵制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等各種腐朽思想的侵蝕,要緊密團結在以同志爲書記的黨中央周圍,堅持黨的基本路線不動搖,適應新形勢,迎接新挑戰,增強新優勢,贏得新發展。當前我校學生在意識形態領域還未受到“污染”,但作爲人民教師的我們還是要小心,守住我們的陣地,將分裂分子的醜惡陰謀杜絕在學校之外。有些幹部羣衆受分裂勢力反動宣傳的煽動、影響,對維護祖國統一、反對分裂鬥爭中的一些大是大非問題存在模糊認識,一些錯誤的甚至過頭的言行得不到及時的抵制和鬥爭,還有少數人甚至對被打擊的十惡不赦的“三種分子”表示同情或讚美。

所以,在宣傳反分裂教育活動的力度一定要大,要紮實地進行。這些錯誤的東西對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長影響很大。特別是在當前新的形勢下,反分裂鬥爭面臨的形勢更加嚴峻,而且將會因敵人策略的改變而更加突出、更加複雜,任務更加艱鉅,我們一定要高度重視、高度警惕。

我作爲一名社會成員,一名共產黨員,尤其作爲人民教師的一份子,我們要堅決與那些妄圖製造謠言、搞分裂破壞活動、進行各種恐怖活動的人劃清界限,同時與這種分裂勢力做堅決地鬥爭。對此,我只想說:今天的中國是強大的中國,團結進步是當代的歷史潮流,是人心所向,大勢所趨,鬧獨立、搞分裂只能是螳臂當車,不自量力,必然遭到各族人民的堅決反對,並以徹底失敗而告終。一個團結、穩定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一定會不斷地走向更加輝煌的明天!

只有穩定纔能有發展,只有穩定纔能有和諧,纔能有經濟的騰飛,纔能有人民的安寧幸福、安居樂業,才能建設平等的、團結的、互助的、和諧的社會。作爲一名人民教師,更應該立場堅定、態度明確、堅決反對民族分裂,從思想上築起反分裂的鋼鐵長城,積極爲建設平等的、團結的、互助的、和諧的民族關係而貢獻自己的力量。

學習民訴法心得體會 篇5

我家兒子今年也要參加小升中了,從去年開始關注輔導他學習的,之前並沒有管過,一年過下來,我有一些輔導孩子學習的心得,趁着小升中快要開始了,想和大家一起交流交流,共同進步。

心得:

1,家長心態真得要放平。孩子沒有我們想象中的好,也沒有想象中的那麼糟。不能因爲一次考試或模擬題做得好,我們家長就想入非非,也不能因爲一次做得不好,就喪失信心。

2,奧數競賽中的多數題目真是超出了孩子的能力和認知,天才和牛蛙除外。多數孩子的思維還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做試卷有點像碰運氣的感覺,對孩子的競賽成績真渴求不得,他們能力真的沒到那個層次。作爲家長,要深刻認識到這一點,認識的這一點我們就會給孩子更多的寬容、耐心、以及鼓勵,也不會對孩子的競賽成績那麼在意,孩子也不會有太多的心理壓力。

3、好成績需要持續不斷的地堅持。看看在各大賽中穩定拿大獎的牛娃,基本上都是堅持多年的孩子,有些報了多個奧數培訓班。他們的水平當然非我們學習3個月奧數的孩子所比。但我們堅持下去,孩子就會無聲無息的進步,一點一點積累就會取得好成績,就會縮小與牛蛙的距離。

4、英語學習更需要積累,不僅爲考試,更爲他們將來的工作和生活。多看看,多讀讀,你會發現前幾天孩子還死活記不住的單詞,竟然自己都會用了;堅持下去,或許那天你突然發現,孩子悄悄地跑到你的前面,儘管我們是混過4,6級的的人。堅持兩三年不間斷的、有計劃的每天半小時閱讀,可以讓孩子有接近甚至超過4,6級的詞彙量以及相應的閱讀能力,千萬別低估孩子們的能力。

5,奧數不是全部,英語不是一切,我們需要的是心理健康,身體健康,學習優良的蛙。適可而止,量力而行纔是王道。

我們不是牛蛙,但我們“一直在路上”,勉勵自己和奮鬥在小升中路上的家長,希望今年的小升中有個好結果。

學習民訴法心得體會 篇6

此前的一個月,每個中國人或許都過得五味雜陳。那些迷茫與堅定、悲傷與感動交織着,如同車窗外的風景,在我們的眼前一一掠過。

我們目睹了病毒的無情,這種連生命體都不算的小東西,竟殘忍到對任何人都不會手下留情。我們也見過了世間的溫情,並在英雄與家庭身上,收穫了新的力量。每一位逆向而行的英雄都沒有獨行,家是他們堅強的後盾。而每一位普通人也不是孤軍奮戰,那些始終保護你的家人,便是你世界中最大的英雄。

醫者仁心,大愛如磐。盧振華醫生的“請戰書”即刻成爲網紅。他也被網友譽爲抗擊新型冠狀病毒的“逆行者"。其實,在這場戰鬥中,盧振華並非唯一一個選擇逆向行走的人。除夕,正當神州千家萬戶共享團圓之時,各地一支支的“逆行隊伍”卻在行動,無數醫護人員都摩拳擦掌,紛紛請戰,一份份“請戰書”上摁下的一個個鮮紅手印,表達着他們戰勝病毒的鐵血意志。

學習民訴法心得體會 篇7

《後漢書?虞詡傳》書中說:“事不避難、勇於擔當、奮勇之前”。依據《現代漢語詞典》的註解,擔當就是“接受並負起責任”。通俗地說,就是一種人生價值取向,一事當前勇挑重擔、敢於負責。是成就事業的可靠途徑,是人自身的積極能量的迸發。意味着要比別人多一些付出,少一些休息,多一些吃苦,少一些享受。

作爲領導幹部,能否敢擔當,能擔當,會擔當,善擔當,持久擔當,直接反映出其思想境界、敬業精神和道德品行。把黨和人民賦予的職責看得比泰山還重,是“擔當”二字的真正內涵。做一個勇於擔當、能夠擔當的人,就要把官帽子看的輕一點,把責任看的重一點。把壓力轉化爲動力,把不可能轉化爲可能,把常規轉化爲超常規,把似乎已成定局的失敗轉化爲奇蹟般的成功。在被動中找到主動,在困難中找辦法,“敢於探腳試水”、“敢於第一個吃螃蟹”的膽量,堅持用數字說話,用項目說話,用結果說話。上級黨委政府決策了的事,千方百計、義無反顧地去落實。工作中遇到問題、困難和矛盾,毫不猶豫,責無旁貸地挺身而出去面對、去克服。破除各種不合時宜的觀念、做法和體制,善於研究新情況、接受新事物,大膽探索新的發展舉措、新的工作方法。在區域發展中搶先機、佔高地、爭主動、促跨越,以超常的膽識、超常的勇氣、超常的魄力,勇於衝鋒陷陣、善於攻堅克難,敢作敢爲有擔當。把“小事”做成“大事”、“實事”,化難題於無形,“一切立足於幹成”、“勇於奉獻、勤於工作”、“善於落實”。守土一方,要對自己負責,對老百姓負責,對社會負責、對當前負責,對長遠負責,多爲民謀福祉。不做無所事事的“太平官”、逃避責任的“滑頭官”、因循守舊的“平庸官”、好大喜功的“浮躁官”。成功的機會,總是留給勇於擔當者。

“責重山嶽,能者方可當之。”擔當是一種精神、態度、底氣、境界的鮮明反映,也是一個人品格、素質、能力、責任的綜合體現。應該做的事,頂着壓力也要幹;必須負的責,迎着風險也要擔。今日的形勢,逼人多謀、催人奮進、壓人善斷,不“只爭朝夕”,不“爭一流”,就有可能被形勢無情的甩掉。在上項目、建園區、招商引資等難題面前,忘利、忘名、忘我,永立潮頭,有捨我其誰的氣魄,讓自強戰勝自卑,用勇氣打敗怯懦。在非常時期盡非常之責,用超常之功作非凡之爲,在消極氣氛中找到積極因素,不懼怕任何風吹雨打。成績面前不爭功,挫折面前不諉過,有實招、出新招、謀高招,凝聚人心、鼓舞鬥志,走近成功。滿足於“推一推動一動,不推不動”、“抽一鞭子才動,不抽不動”,這就不是領導者的擔當。沒有能力的擔當,就會錯失良機、耽誤進程,只能是事與願違,甚至釀成大錯。缺失真正的擔當,就會打不開局面,做不成大事,讓組織失望、讓羣衆寒心。

學習民訴法心得體會 篇8

爲進一步弘揚革命傳統、增強黨性意識、錘鍊黨性修養,樹立新時代政協委員良好形象,切實擔負起新時代和人民賦予的重任,通過培訓學習,本人切實的感覺到了自身的提高,在此感謝上級安排的此次學習活動,感謝每一位授課老師生動、精彩的授課。此次的培訓學習,使自己的理論基礎,道德水準,業務修養等方面有了比較明顯的提高,進一步增強了學習理論的自覺性與堅定性,增強了做好新形勢下本職工作的能力和信心。參加本期培訓本人主要有以下幾方面體會和收穫:

一、留下延安的足跡

在這一週的時間裏,我們進行了現場參觀學習,參觀了延安革命紀念館、王家坪革命舊址、抗日軍政大學、延川樑家河、學習書院、魯藝舊址、棗園革命舊址、鳳凰山革命舊址、寶塔山、“四八”烈士陵園、楊家嶺革命舊址、西北局革命紀念館、南泥灣大生產展覽館、延安北京知青博物館,留下了在革命聖地延安的學習足跡。

二、帶回革命的精神

在這一週的時間裏,我們進行了開班儀式及現場教學和課後學員分享,主要開展了專題講座,還進行了情景教學紅秀和儀式教學:瞻仰“四八”烈士陵園,祭奠革命先烈、學唱陝北紅歌等等豐富的革命思想教育學習,真正體會了延安革命精神: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的創業精神。

總之,通過幾天的學習,我收穫頗多,感觸頗深,在獲得知識的同時,也認識到了自己在理論素質、工作水平、思想觀念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今後,我要把握住各種學習的機會,本着做一名積極好學、刻苦鑽研的優秀幹部,向書本學、向實踐學,向身邊的同志學,通過多種途徑、採取多種方法豐富自己的知識,努力鍛造自己,提高自己,使自己成爲無愧於人們的合格的幹部。

學習民訴法心得體會 篇9

最近,聽了張老師的英語課,給我提供了一次學習機會。通過聽課,我受益匪淺,讓我近距離地領略到張老師的教學風格,深厚的教學功底,及精湛的教學藝術,有很多值得我學習借鑑的東西,下面就談談我的一點感受。通過這次聽課,我覺得在教育教學方面收穫很多,有很多值得我學習借鑑的東西。

一、情意

我們不僅是一位英語老師,還是一位教育工作者。我們教師要重視思想政治教育,發展情意和激勵學生積極的學習動機、態度、興趣,促使學生積極主動地投入到各項學習活動中去。使學生既受到思想政治教育,又能培養運用英語進行交際活動的能力。課堂上郭老師常用英語OK,llent.等表揚、鼓勵學生積極學習,使他們懷着輕鬆愉快的情緒全身心地投入學習英語的活動中去,收到良好的教學效果。

二、情景

在課堂上採用多種形式創設情景和充分利用英語教學本身的真實情景進行教學。本節課以王寶強生日爲線索展開詞彙,句子的學習,環環相扣。採用實物錄音、投影、身體語言、電腦、多媒體以及利用英語本身和上下文創設情景傳授英語基礎知識,進行基本技能訓練和交際活動。在情景中理解語言知識和內容能使難點化易,在情景中講解語言知識能突出重點難點;在情景中進行操練能提高學生實踐的量和質。課文內容通過導讀,清晰易記,能加速理解、記憶和交際的進程。在情景中對話交際能促進思維的條理化、邏輯順序化,有利於提高口頭理解和表達的正確性和流利性。

三、知識

張老師重視在操練中講解英語語言知識,在情景中進行精講多練,練習方式多樣,錶盤遊戲最爲有創意,培養學生紮實地掌握和運用語言知識。語言知識是指英語語言的音、詞、句、篇的結構和意義以及詞形變化和選詞造句的語法規則。利用各種直觀手段講解英語語言知識,能突出重點難點,注意難點化易。採用matchwords方式講解新詞語,既精煉精確、省時、易於理解詞語意義,又可避免單詞開花,形成教師一言堂的弊端。教師利用圖片、投影,採用問答式的方式邊練邊講知識,生動有趣,能加速理解的過程,教師重視通過板書和在多媒體投影等創設的情景中對語法知識進行點破和歸納。

四、交際

培養學生的聽說讀寫交際的能力作爲目的要求.教師都能運用已學英語知識,特別是剛學習的新的語言材料,使新舊語言知識相互整合,並聯系學生實際或通過想象創設的情景,完整地進行語篇的思想交流。這樣既交流了信息,拓寬了思路,解決了問題,又培養了用英語進行創新的交際的能力。

學習民訴法心得體會 篇10

昨天下午,我有幸作爲崗頭村民代表之一,隨考察團外出考察學習古城與社區建設。全村將近四百名村民在村支書張志堯帶領下,分乘八輛豪華大巴浩浩蕩蕩出發了。

第一站參觀“天下第一莊”(乾隆皇帝賜)臺兒莊運河古城,城內大多是明清時期青磚泥瓦的復古建築,有參將署、拐角樓、吳家票號、萬家大院等,沿河商鋪林立,古色古香;綠化頗具江南水鄉特色,小橋流水,亭臺樓榭,花草叢林,美不勝收。晚間在霓虹燈映襯下的古城夜景更讓人心醉神迷、流連忘返,彷彿置身於燈紅酒綠、歌舞昇平的古朝盛世。

農家小院裏的旅館陳設,散發出淡淡的江南檀木的清香,甜甜的睡夢中還在欣賞繁華街景。今天早飯後,分別參觀臺兒莊大戰紀念館、張汪鎮大宗村新農村建設、洪緒鎮幸福龍莊社區、西崗鎮駐地社區、級索鎮駐地社區、濱湖鎮觀湖社區,最後回到出發點--濱湖鎮政府第三會議室觀看“滕州古城”建設宣傳片,聽張書記對我們崗頭村即將進行的拆遷、古城與社區建設的部署和激情演講。村民們熱情澎湃、羣情激昂,深情地憧憬着我們美好的前景,我們有充分的理由和自信期待着不久的將來的幸福生活。

這次村民外出考察,是村委、鎮黨委政府付出了十幾萬的代價,用心可謂良苦,是想讓村民走出去看一看,開闊眼界,解放思想,也是我們“滕州古城”(滕州微山湖溼地紅荷風景區綜合體項目)即將拉開大幕前的思想總動員。麥收後七月中旬,中心街以南民房就要拆遷,第一批古城建設項目和農民公寓同時開工。參與考察的村民代表皆歡欣鼓舞,期盼着奠基的禮炮響起,我沒有聽到一句反話、怪話,看來這一次的大代價的活動是值得的。

學習民訴法心得體會 篇11

通過第一階段的學習,我提高了認識,充實了自己。

校風,一所學校的風氣。即全體教師、職工、學生在共同的目標指引下經過長期共同努力而形成的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的一種特有風尚。它包括學校領導和機關的作風、教師的教風和學生的學風等。它是一種學校集體的、穩定的精神狀態,是一種無形的力量,是衡量一所學校教育質量和精神面貌的重要標誌。

教風是教師的教學思想、教學方法、教學風格、教學態度和工作作風的集中表現。優良的教風應主要表現爲: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把全部的心血和知識無私地奉獻給學生,教師爲學生而學,學而不厭;精心教導,誨人不倦;言傳身教,爲人師表。

學風,簡言之,是指學習方面的風氣。對於學生而言,是指其在一定人生觀、學習動機、追求目標的支配下,在學習態度、學習風格、學習精神、學習規律、學習方法、意識品質等各方面的綜合體現,它既是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的重要保證,又是培養學生良好品德的重要途徑。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現代化建設迅猛發展的新時期,學校校風、教風、學風建設是學校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學校端正辦學思想,提高教學質量,優化育人環境,培養合格人才的一件根本性大事。抓好校風、教風、學風教育和建設,既有利於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又有利於學校自身的發展與提高;既有利於全體師生髮揚學校優良傳統,有利於學生愛國、愛校、愛文化、愛科學的教育;既有利於貫徹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學生管理,又有利於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爲風尚;既有利於學校的人才培養,又能影響社會風氣,有利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作爲一名學校的教師,我認爲要抓好學校的“三風”建設,應從以下幾個方面着手:

1.統一認識,形成共識

對於校風學風建設這樣一個根本性的大事,學校的領導、全體教職工和廣大青年學生,應形成把校風、教風、學風建設作爲學校建設的一件長遠的、根本的、重要的大事來抓的共識。我們應該充分認識到,學校校風、教風、學風與社會環境緊密相關。有一部分人往往過多的過重的注意社會風氣對校風學風建設的衝擊和影響,對校風學風建設中客觀上的難度產生種種畏難情緒和無所作爲的思想。因此,這就造成了人們在學校校風、教風、學風要不要當成大事來抓、該不該抓、能不能抓好等問題的認識上,還不那麼一致。相當一部分人在主觀認識上或客觀行動上,把校風、教風、學風建設這一全局性的工作看成是局部性的工作;把面向全體、體現全局的工作看成是某幾個部門的單一性任務,或僅僅限於學生這一方面的事。這就影響和妨礙全體動員、全員動手來抓校風、教風、學風建設。

2.端正教風,教書育人

良好的教風是校風、教風、學風建設的重要環節,治標治本都要靠教師。在建設優良校風的過程中,必須始終注意以端正教風來帶動學風,整頓學風首先要整頓教風。嚴格按照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上課,提倡、鼓勵、推動教師既要教書,又要育人。

作風的轉變,教風的端正,必然帶動優良學風的形成。在抓教師的教風、教學水平和嚴格管理的同時,必須花大力氣抓學生的學風。抓學風是必須正確的認識和處理“管理”和“引導”的關係,校主管部門要對學生進行積極引導,增強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遵守學習紀律的自覺性,使學生從“要我學”變成“我要學”,從“他律”轉化爲“自律”。

3.齊抓共管,促進學風

學風建設的內容包括學生的學習態度、學習目的、精神面貌、學習成績、考試風氣等。學風建設的目標是使全體學生樹立熱愛學習、學會學習、善於學習、堅持學習、全面學習、終身學習的觀念,增強學習的主動性和創造性。

學習民訴法心得體會 篇12

從2年前開始,我就想考二級建造師,但是一直擔心專業不對口,所以遲遲沒有報名。後來聽說別人也是非專業的,但是審覈通過,報名成功了,這讓我半信半疑,所以,就在別人的介紹下到了上元教育。反正就是抱着試試看的態度報了名。讓我高興的是,我的審覈也通過了。不過當我看到那厚厚的教材後,信心頓時降低了不少。翻一翻書,簡直是頭大啊,一個字都看不進去。我趕緊問給我報名的黃老師:老師,啥事上課,我要馬上上課!

還好我報名報的是優能班,有網校課程,能在上課之後反覆的聽,也可以作爲預習聽,這加快了我的學習進度,比如說《法規和施工管理》,很多的概念要背,我就自己發明了一種“視頻記憶法”,老師講到這個概念的時候,我會用手機把這段課程內容錄下來,然後反覆的聽,反覆看,再模仿老師講課的內容,在家裏用錄視頻的方式自己給自己講課,這樣一來,我對知識的把握和理解就很深,完全的轉化爲自己的東西。《實務》我有一個小竅門,在聽了老師的課之後,可以按照知識邏輯,打亂課本順序,把重點一個個串聯起來,並且讓抽象的知識點變得通俗易懂。《法規》課程也是將重點自己組織起來,模擬老師講課的方式,將知識點深深的印在自己的腦子裏。這樣做有一個好處,就是“形象記憶”“聲音記憶”,在我做題的時候,會回想起自己在模擬講解時的內容,聲音,還有些小細節。比如說,有一次一道題目,我回想那個概念,想起來那天我在家模擬講課時候接了一個快遞,是朋友送我的生日禮物,這種小細節又成了我記憶的串聯點,回想起來,也是一種樂趣。

當然了,在我把課本的重點記在腦海裏之後,還要聽老師的習題講解和衝刺串講班,通過往年真題了解考試題型,通過串講將重難點再次提煉,讓我的知識點脈絡非常清晰。在掌握重點的過程中,還有個祕籍,就是“快問快答”。我會合上書本,把重點給我老公,讓他提問我,我一定要在不看書的基礎上答對。因爲有些東西,在看書的時候,你以爲你肯定會了,一旦考試考到了,就忘了,所以一定要有這種“閉卷考試”。

最後就是模擬考試了,老師最後都會爲我們來個“模擬考試”,簡直相當於大學聯考的模擬考,考了3次,每次我都可緊張了。不過還好,每次都能順利通過,成績都在及格線上,這樣我對正式考試也越來越有信心。

最後一週時間,我把每科安排兩天時間,將老師提到的重點再複習一遍。這樣,我就信心滿滿的參加考試了。

結果當然是功夫不負有心人啦,我這個非專業生順利的通過了考試,現在是二級建造師啦,明年,我還想增項市政專業,拿到函授本科土木工程專業畢業證看看能不能報個註冊造價師或一級建造師。當然了,如果報名,我還是會去上元教育。安利一下,老師教的確實不錯,校區的教務班主任也都很負責,教務老師的監督雖然嚴格,但是對於我們這種上班的學員確實是種約束,教學和服務都標準化的流程,聽說他們的老師也有嚴格的考覈,學員的滿意率和他們的工資也掛鉤,所以,我不但心他們教的好不好,反而是擔心自己學的好不好。希望明年,我能一鼓作氣,拿下一級建造師。

學習民訴法心得體會 篇13

落實“一個好的精神狀態,一個好的工作作風,一個好的工作業績”的要求,必須轉變作風,真抓實幹。只有好的作風得到弘揚,各級幹部撲下身子快乾事、多幹事、幹實事,才能不斷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的新突破。

解放思想是前提。思想作風決定工作作風。只有思想解放了,才能帶動觀念大更新、作風大轉變、效率大提高。面對區域間日趨激烈的競爭,必須摒棄四平八穩、按部就班的“太平官”意識,轉變習慣單純依靠行政推動和“小進即滿”的傳統思維定勢,克服“不敢想、不敢闖、不敢試”的畏難情緒,倡導銳意進取、奮發有爲的實幹作風,理清發展思路,樹立危機意識,增強發展的責任感、危機感、使命感。

強化責任是重點。人人負責無所不能,無人負責一事無成。要着力在廣大幹部中培樹崇尚實幹、埋頭苦幹的作風,把每項工作任務細化、量化、具體化,明確責任主體、工作標準、完成時限,建立嚴格責任制,形成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人人有責任的工作體系。同時,要推行時效管理。對每一項具體工作、每一個重點項目、每一項目標任務的完成,都列出具體的時間進度表,制定切實可行的分階段操作辦法,月小結、季彙報、半年講評、年底要賬,對完不成任務的果斷啓動問責,努力促進各項工作開展。

狠抓落實是關鍵。要突出抓領導示範帶動。在落實各項重點工作中,要全面推行以“領導在一線指揮、幹部在一線工作、問題在一線解決、決策在一線落實”爲內容的一線工作法,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並形成一種長效機制,常抓不懈。要強力抓效能優化發展環境,細化績效考覈辦法,完善績效考覈機制,嚴肅查處“不作爲”、“慢作爲”、“亂作爲”等問題,形成各項工作“馬上辦、主動辦、上門辦、透明辦”的“四辦”作風。同時,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力推並聯審批模式,縮短流程,簡化程序,明確時限,切實解決行政效率不高的問題。

學習民訴法心得體會 篇14

時光匆匆,轉瞬即逝,光陰似箭,日月如梭,如今,我已經是一名六年級的學生了,天天都要面對各種學校的招生考試,天天都要上課外班,天天都要練習舞蹈。我忙,但我很快樂。

我從小就學習舞蹈,已經學習了七年了,舞蹈是一項每天都需要練習的特長,只有通過練習,才能感受到新的韻味。但由於繁多的作業,蜂擁而至的考試,許許多多的課外題,使我喘不過氣來,我不想再跳舞了。我覺得跳舞只是應付爸爸媽媽,直到有一次,我一如既往地練舞,可心不在焉。媽媽見了,和言細語地對我說:“練習舞蹈是自己的事,不要把它當做自己的負擔,要開開心心地去學習。”我明白了媽媽所說的,心想:是呀,舞蹈也學了七年了,得到的獎盃卻是少之又少,我應該從中找樂子,讓自己忙卻不亦樂乎。

於是,我每天高效率地做完學校的作業,便樂此不疲的練習舞蹈,我要爲自己爭取快樂!回到家,我就對着鏡子細細地比劃着每一個動作,不放過任何一個不完美的小細節,並且反覆地對照舞蹈練習碟中的視頻,力求做到最標準,最好。有時,我還會徵求舞蹈老師的意見,在她的指導下,完善自己的動作。

我在湖南省歌舞團舉行的一個舞蹈比賽中報了名,我天天更加廢寢忘食的練舞,雖然忙碌,但我覺得忙得有意義,忙得很快樂!日子一天天過去了,比賽的那一天來臨了,做足許多準備的我胸有成竹的走上舞臺,我向評委老師深深地鞠了一躬。音樂聲響起了,我面帶微笑地向大家展示柔軟的肢體,時而翻滾,時而下腰,時而擡腿,隨着優雅的音樂聲翩翩起舞,我無比自信地做好每個動作,不忽略每個微小的細節。我若似舞蹈家附了身,若似花蝴蝶在草叢中飛舞。

音樂聲結束了,我認爲成功了,因爲臺下響起了雷鳴般的掌聲。

果不其然,過了幾天,我收到了獲獎證書。忙是值得的,這個時候我的心中如蜂蜜似的甜。我忙,但很快樂!

我走在回家的路上,花是那麼的豔麗,草是那麼的翠綠,樹是那麼的高大,我不禁在心中吶喊:“我忙,但很快樂,忙碌是有意義的!汗水也是使我有收穫的!”

學習民訴法心得體會 篇15

PS是一款很實用的處理圖形圖像的軟件。PS只是軟件簡稱,其全名爲Photoshop。它和其它計算機圖形圖像處理程序一樣,通過操作工具,在菜單、調板和對話框中做出各種選擇來使用。在對圖片進行修改以前,必須告訴PS要修改圖中的哪些部分,可以選擇一個圖層或它的一個蒙版,或在一個圖層內確定選區。如果不做選擇,PS就會假定不限制修改,將把修改應用到正在工作的圖層或蒙版的所有地方。

Photoshop通過自身不斷完善,已經出現了很多版本。目前較爲流行的有photoshop CS2、photoshop CS3、photoshop CS4。它們在很多部分都是共同的,只是新款比老款新增了一些功能。PS功能包羅萬象,包括了不少其它類似的軟件的很多功能,當然這也是這類圖形圖像處理軟件的共通之處。

Photoshop作品要有生命力就必須有一個好的創意。創意是我們老師上課強調的一項,他說學習photoshop不是在於把所有的工具都要深入去了解,只要把自己常用的會用就可以的了,因爲只有有創意,也可以做出一副好的作品來的,老師爲了說好色彩,在上課時就把運動會的事說了,讓我們有一個所謂的概念。色彩應用是圖形圖像處理和製作的一個重要環節,色彩應用搭配的好能讓人產生一種舒適的感覺,作品的美感也由此而生。相反如色彩應用搭配不當,則會讓人產生不想看的心理,作品也就談不上什麼感染力。色彩的應用搭配不僅要平時留心觀察身體的事物,還在於多練習。留心觀察纔會知道什麼地方用什麼色彩能達到最好效果。色彩應用搭配不可能一下子學好,而是一個比較慢長的過程(如西瓜和另一種水果的組合)。如果要手繪一些作品,卡通類型往往是比較容易的,因爲這類圖形只要用路徑把線條勾出來(用到鉛筆,鋼筆等),再填充以顏色即可,而它的色彩要求很簡單。寫實類型的卻非常難,雖然它的線條可能比較簡單,然而要命的是它的色彩要求非常嚴格,而色彩又是非常難掌握的一個環節。比如要手繪一隻逼真的雞蛋美女一樣,就是一件很難的事情。色彩稍微出一點差錯,就會產生生硬的感覺,而達不到逼真的效果。也得會運用3D變換。例如:要把文字寫在杯子上,就需要用到3D的變換。

對於老師所強調的“學Photoshop,要敢於創新,而不是經常去模仿別人的作品”這句說應該可以是我現在學習photoshop的一個座右銘吧。也是我上課的最主要的體會。

學習民訴法心得體會 篇16

人們看到鳥兒在天空中飛翔,我們人類也想在雲霧繚繞之間,觀賞世界各地壯美的山河,聰明的人們便發明了飛機,人類終於可以在天空中鳥瞰世界各地。但人類並不滿足於現狀,有了更加宏偉的計劃,要去發現太空,瞭解太空,認識太空。於是設計師,科學家們齊心協力建造出了航天飛船。

別看我是個國小生,但我依然對宇宙有着濃厚的興趣。浩瀚又神祕的宇宙都是我感興趣的問題。20__年10月15日,神舟五號飛船升空,第一次實現載人航天飛行,航天員楊利偉叔叔實現了中國人自古以來的飛天夢想。20__年6月16日,這是每一箇中國人值得驕傲的時刻,我國的神舟九號載人飛船發射成功了,神州九號要和天宮一號交匯對接。這也向世界宣告,中國也能成立空間站,也在太空中安了一個家。神舟九號飛船的順利升空,也讓我感到無比的自豪,看着電視上、網絡中一張張浩瀚的宇宙的圖片、美麗的星空,從太空遙望地球,地球就像一個百里偷懶的玻璃球。蔚藍色的海洋,褐色的陸地,綠色的森林,草原,銀線般閃閃發亮的河流,朵朵的雲飄浮在上空,流出一幅幅清麗而柔和的畫卷。長大後當一名航天員的夢想油然而生。想着想着我似乎真成了一名宇航員,某年某月某日,我也穿着宇航服,乘着“神州N號”駕駛着宇宙飛船看到了美麗的地球,上面有碧綠的海水覆蓋了一片,連綿起伏的山嶺、遼闊的草原……很快,我到達了月球,下了飛船後就沒有了地球吸引力。月球上有大大小小犬牙般環形山,好像沙漠一般。月球表面是星羅棋佈的高山岸石和一望無際的平原。穿上科學家發明的一種特殊的衣服在太空中行走,就像在地球上行走一樣自由自在。我把從地球上帶來的種子育苗移植到月球上,栽種樹木,養花種草……有一天,灰色的月球也會穿上綠色的衣裳。

我的航天夢想,並不是一個幻想,有句名言說: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從今天起,我下定決心,我要好好學習長大以後,將來才能實現我的夢想,我還要發明一架更先進的宇宙飛船。研製出更先進的科技產品,讓人類可以到火星上去居住,將來才能實現我的夢想。去搜尋太空生物,去尋找另一個地球,探索宇宙中的奧祕。

學習民訴法心得體會 篇17

這是我在學習的過程中的一些技巧,或許對你有幫助,可能字數不你能滿足你的要求,但是絕對是精華。

1,如果你要是不是計算機轉業的,只是爲了方便自己的工作或學習,那麼你沒有必要把matlab教程全部學會,只需要學你需要的那部分即可,比如,繪圖,矩陣運算,等等,根據你個人的需要而定,但是基本命令、數據類型、基本的程序結構(條件語句,循環語句,嵌套)、文件的IO是必須看的,因爲任何一個程序都需要這幾個基本的塊。

2,你最好找一個熟悉編程的人來輔助你的學習,這就包括很多編程的技巧問題,程序的結構設計問題,對於程序的運行效率非常有幫助。有的時候,你編出來的程序,能夠運行,但是耗時太長,也就是說你的程序沒有錯,但是不適合實際。或者說,對於規模小的問題能夠解決,但是規模大一點的問題就需要很長很長的時間,這就需要對程序的結構和算法問題進行改進(親身體會,編完一個程序,小的例子可以運行出結果,但是大例子需要很長時間,所以必須要改進一下)。

3,你需要找一本matlab的函數工具詞典,就像漢語詞典一樣,你要儘量多的熟悉matlab自帶的函數,及其作用,因爲matlab的自帶函數特別多,基本上能夠滿足一般的數據和矩陣的計算,所以基本上不用你自己編函數(如vb中,大部分的函數都需要自己編)。這一點對你的程序非常有幫助,可以使你的程序簡單,運行效率高,可以節省很多時間(親身體會)。切記!!!

4,你把基本的知識看過之後,就需要找一個實際的程序來動手編一下,不要等所有的知識都學好之後再去編程,你要在編程的過程中學習,程序需要什麼知識再去補充(這一條是別人教我的,很管用),編程是一點一點積累的,所以你要需做一些隨手筆記什麼的。

5,編程問題最頭疼的不是編程序,而是調程序,所以在你的程序編完之後,一定要進行驗證其正確性,你要儘量多的設想你的問題的複雜性,當然,要一步一步複雜,這樣才能保證你的程序的適用性很強。

隨筆寫了這麼多,可能不全,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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