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學習監察法心得體會(精選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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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學習監察法心得體會 篇1

20xx年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投票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3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關於學習監察法心得體會(精選7篇)

築夢新時代,邁向新徵程,我們的黨和國家正不斷完善法制建設,爲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提供有力保障。下面我談談我在學習《憲法》和《監察法》後的幾點心得體會:

憲法修改,確立監察委員會的憲法地位,是深化監察體制改革,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舉措。法無古今,惟其時之所宜與民之所安耳。歷史不斷前行,法治建設只有跟上實踐的腳步,才能發揮引領和推動社會進步的作用。自黨的xx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團結帶領下,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但自上次憲法修改已過了20xx年,隨着20xx年來的發展,我國現有監察體制機制存在着明顯不適應問題。《憲法》根據新時代新形勢下中國監察體制機制的切實需求,正式確立了監察委員會爲最高監察機關的憲法地位,爲深化監察體制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我深刻意識到這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舉措,是順應形勢、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大部署,是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監察道路的創制之舉。這也是全面依法治國與全面從嚴治黨的有機統一,充分體現了我們黨懲治腐敗的堅定信心。

監察法,爲反腐敗立法,實現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是深化監察體制改革,堅定不移反對腐敗的重大舉措。《監察法》第三章第十五條,明確規定了6類監察對象,即用法律的形式把國家監察對所有行使公權力公職人員的全覆蓋固定下來。因爲這一條款不僅擴大了監察範圍,還整合了分散的反腐敗力量,加強了中國共產黨對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集中領導,彌補了現階段我國監察體制存在的明顯問題,是推動反腐敗鬥爭向縱深發展的重大制度設計。比如,原來一些非中共黨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黨紀不能處分,政紀裏面沒有規定,是一個監督空白,但是現在監察範圍擴大至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讓制度的籠子扎得更緊更密更牢,讓權力運行在陽光下,讓反腐敗鬥爭在法治軌道上沿着正確的方向越行越遠。

監察法,明確監察工作的方針,是各級監察機關深入開展反腐敗工作的“啓明星”。《監察法》總則第六條是監察工作方針的規定。開始我不是很明白爲什麼這三條方針所體現的意義,但通過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釋義》,我對這三條方針有了更全面而深刻理解。它們是黨的十九大精神的切實體現:“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強化監督問責,嚴厲懲治腐敗”是“不敢腐”的震懾,是以咬定青山不放鬆的韌勁和執着狠抓懲治腐敗;“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約和監督權力”是“不能腐”約束,形成監督合力,規範權力運行的制度機制,讓權力運行在陽光下;“加強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是“不想腐”基石,將法律與道德相結合,提升全民法治素養和道德素質,挖掘傳統文化所蘊含的優秀品質,由裏及外,切實築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

國無紀,民無生。《憲法》和《監察法》是我們黨是堅定不移反對腐敗,持之以恆正風肅紀的“定心丸”是實現偉大夢想,凝聚全民信心的“主引擎”;是爲人民謀幸福,爲民族謀復興的“定星盤”。作爲一名基層紀檢工作人員,要進一步加強學習,時刻以“打鐵還需自身硬”來要求自己,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貢獻自己的力量。

關於學習監察法心得體會 篇2

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都應當認真學習監察法。馬克思指出,立法者應該把自己看做一個自然科學家,他不是在製造法律,不是在發明法律,而僅僅是在表述法律。黨的xx大以來,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穩步推進,黨內監督實現全覆蓋,作爲與黨內監督一體兩面、相互促進的國家監察亟待跟進完善。正因此,按照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的理念,監察法第十五條規定了六類監察對象,使監察對象由“狹義政府”轉變爲“廣義政府”,補上了過去行政監察範圍過窄的“短板”,真正把所有公權力都關進制度籠子。其中,許多過去不屬於紀檢監察機關也不屬於檢察機關“監督對象”的人被納入了監察範圍。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而言,“牛欄關貓”甚至無人監督的“愜意”將一去不復返。要避免無知者無畏的“人生陷阱”,就必須認真學習監察法,牢固樹立法律紅線不能觸碰、法律底線不能逾越的觀念,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才能避免誤入歧途、深陷泥淖,在新時代做一名走在前列的奮進者。

每一位公民都應掌握監察法這個有力法律武器。古語云,“道不遠人”,真正有效管用的法律都是和人們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任何一個公民,在學習生活工作中都免不了要和國家公職人員打交道。這些代表國家行使公權力的人行爲是否失範,是否正確行使手中的權力,對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具有非常重要的影響。“徒法不足以自行”,停留在紙面上的法律無法保障任何人的權益。只有自己學法、懂法、用法,在必要時候拿起監察法這個法律武器,將羣衆監督與黨內監督、國家監察有效結合起來,才能確保自身合法利益在同公權力打交道過程中不受侵犯。另一方面,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建立中國特色監察體系的創制之舉,沒有現成的模式可循、經驗可借鑑。監察法通過後,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才真正進入深水區,將觸及更多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以天下之目視,則無不見也;以天下之耳聽,則無不聞也;以天下之心慮,則無不知也”。實踐不斷髮展,制度建設永無止境,只有廣泛匯聚全體幹部羣衆的智慧,才能確保制度建設與時俱進,在實踐中不斷細化、發展和完善。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廣大紀檢監察幹部必須帶頭學好、用好、落實好監察法。作爲反腐敗鬥爭的主力軍,紀檢監察機關和紀檢監察幹部責任重大、使命光榮,只有認真研讀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要論述,系統學習黨章黨規黨紀和憲法監察法等法律法規,學懂弄通監察法的每一條規定,真正做到內化於心、外化於行,貫徹“法定職責必須爲,法無授權不可爲”的法治理念,堅持問題導向,邊學邊幹邊思考,邊研究邊實踐邊解決,才能成爲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的行家裏手,始終正確行使監察權、絕不濫用監察權,推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步步深入。

“一花獨放不是春,百花齊放春滿園”。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奪取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將全面依法治國推向新境界,既需要紀法皆通的紀檢監察“專才”,也離不開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廣大黨員幹部羣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抓好自身學習的同時,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多措並舉,既發揮好傳統渠道優勢,又重視發揮新媒體作用,以更廣、更活、更爲喜聞樂見的方式向廣大黨員幹部和人民羣衆普及監察法。

關於學習監察法心得體會 篇3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制定國家監察法是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內在要求和重要環節,強化了黨對反腐敗工作統一領導的法治保障,在國家法制建設史和紀檢監察工作史上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義。

作爲基層黨員幹部,必須要強化法治思維開展學習,充分認識制定和頒佈實施監察法的重大意義,深刻理解條文的內涵精髓,真正做到內化於心、外化於行,以學促進、以學促幹,樹立紅線意識、底線思維。

要提高政治站位,做到政治過硬。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築牢“四個意識”。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認真學習黨紀黨規,嚴格遵守廉潔從政各項規定。牢固樹立憲法和法律意識。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做到對黨忠誠、個人乾淨、敢於擔當。提高從政道德和個人修養。講黨性、重品性、作表率。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真正做到襟懷坦白、光明磊落,言行一致、表裏如一。

要強化學習鍛鍊,做到能力過硬。要具備“四種思維”。要有發展的戰略思維、要有探索的創新思維、要有科學的辯證思維、要有清晰的法治思維。要加快知識更新。要提高專業素養,努力在實踐中增加才幹、優化知識結構、拓寬眼界和視野,着力避免陷入少知而迷、不知而盲、無知而亂的困境,着力克服本領不足、本領恐慌、本領落後的問題。要真抓實幹。幹事創業不走過場,不擺“花架子”,不耍“嘴皮子”,不脫離實際,不人浮於事,切切實實做到摸實情、出實招、幹實事、見實效。

要不斷改進作風,做到履責過硬。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強調,必須拿出堅如磐石的決心、堅不可摧的意志,以“越是艱險越向前”的英雄氣概和“狹路相逢勇者勝”的鬥爭精神,堅定不移地抓從嚴治黨工作。幹事創業,關鍵在人,要出成績,貴在精神。精氣神,外在的是工作作風,內含的是責任與擔當。要做到勇立潮頭有拼勁。克服“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錯誤思想,摒棄得過且過的“混日子標準”,要拿出“志不求易、事不避難”的勁頭。要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思想,轉變作風,主動到羣衆中,瞭解羣衆需求,收集羣衆意見,善於從羣衆的智慧中吸取營養,轉化爲改進工作的措施,真心實意服務好羣衆。

在今後的學習、生活、工作中我將堅決執行各項方針政策和決定,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監察法》的權威。

關於學習監察法心得體會 篇4

今年的全國兩會最重要、最突出、最鮮明的一件事情是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自這部法律通過以來就受到極大的關注,現在就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粗淺的理解。

一是《監察法》的出臺體現了從嚴治黨的統一性。我們國家過去紀律檢查的主要對象是體制內人員,對其它行使公權力的人員沒有有效的監督,例如政府臨聘人員也是在行使政府職能,但是對他們的紀律監督可以說是真空地帶,一旦違紀瞭如果是黨員會給予黨紀處分,如果不是黨員領導幹部,一般給予批評教育,或是辭退,最終產生的違法違紀後果由政府買單。這部法律的頒佈充分說明監察委不僅對6大類公職人員進行監察,也同樣覆蓋了普通公民。《監察法》明確指出:“對涉嫌行賄犯罪或者共同職務犯罪的涉案人員,監察機關可以依照前款規定採取留置措施。”這就意味着每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都有可能成爲監察法的適用對象。不論行爲人是“工作人員”還是“工勤人員”,是“在編”還是“借調”、“聘用”,只要是從事公務活動的,就屬於監察對象,如城管協管員、受委託從事公務活動的村民委員會成員等。這樣修改後,填補了對行政權力監督方面的空白,加強了對受委託或被授權從事公務活動人員的約束。

二是《監察法》的出臺是全面依法治國的生動體現。這次《監察法》的制定是先通過憲法修正案,增加有關監察委員會的各項規定,然後再依據憲法及時制定監察法,依法賦予監察委員會職責權限和調查手段,符合法定程序,符合憲法的核心價值的基本精神。《監察法》明確了監察機關的權限,包括談話、訊問、詢問、查詢、凍結、調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驗檢查、鑑定、留置等12項措施,依法賦予監察委相應的監察手段,監察手段全覆蓋,有利於監察工作規範化、法治化,確保監察工作順利進行。這個留置權,廣受關注。十九大報告指出,用留置取代“兩規”措施,並對留置的程序作了嚴格規定,有利於解決長期困難我們的法治難題,充分體現了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懲治腐敗。

三是《監察法》的出臺是“打虎”“ 拍蠅”的必然要求。人民羣衆最痛恨腐敗現象,這是亙古不變的歷史定律。今天,反腐倡廉仍舊是人民心中最熱切的期盼,一直並將永遠在路上。腐敗流毒最直接影響着廣大人民羣衆的切身利益,如今“微腐敗”和“新四風”問題依然存在,嚴重損害着人民羣衆“獲得感”。 爲什麼蒼蠅會悄悄滋生呢,追根溯源,就是監察力度不夠。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就是要完善黨和國家的自我監督,不斷增強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把公權力關進制度籠子,在制度與可操作性上避免“燈下黑”,探索出一條實現自我淨化、自我完善的有效途徑。

通過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對監察委員會的職責、權限、監察程序、法律責任等方面有了深刻的認識,對監察委員會工作的性質有了進一步的瞭解。我想,學習《監察法》的目的在於依法辦事爲民,維護人民羣衆合法權益。在於自覺規範行爲,提升素質,接受人民監督,做個受人民歡迎的基層工作者。

關於學習監察法心得體會 篇5

按照市紀委監委和市安監局第十九個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月活動方案的要求,通過聘請專家講座、個人自學、知識測試等方式,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進行了比較系統的學習瞭解。這既是對憲法、監察法的一次知識學習,也是一次貫徹宣傳,讓我們廣大機關幹部深受教育,更重要的是要用憲法精神引領工作實踐。

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法規制定的基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大法,其規定擁有最高法律效力。憲法以法律形式確定了中華民族奮鬥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國家的根本法。把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國家根本法,十分必要,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憲法是一張寫滿人民權利的紙,其本質就是限制國家公權力,保障個人私權利,達到個人自由與國家公權力之間的動態平衡。隨着社會形勢的變化發展,國家也對憲法進行了及時修改,爲監察法的出臺提供了遵循,體現與時俱進的生命力。憲法的修改遵循了嚴格的程序,體現了至高無上根本法的地位。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到“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進步,全面提升了法治化的理論水平。就公民個體而言,維護憲法的權威即是維護自由和秩序。

已頒佈實施的監察法,及時將憲法修正案所確立的監察制度進一步具體化,監察對象涉及到所有公職人員。

爲了更好地深學細悟好這兩部重要文件,作爲執法部門的工作人員,要自覺做到以下幾點:

一是要深刻認識憲法和監察法修正出臺實施的重要意義,提高政治站位,增加學好遵守好憲法和監察法的自覺性。二是要加強學習,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和要義,力爭將其主要內容學懂學深,用憲法精神引領工作實踐。三是要學以致用,在學習過程中要進一步提高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保持安全執法人員自身的先進性,做到帶頭知法、模範守法、規範執法,爲建設安全穩定的大荊州貢獻自己的力量。四是加強紀律作風建設。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第十九個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月活動實際,積極參加黨組織各項活動,時刻牢記憲法法律、黨紀黨規和上級黨委紀委的工作要求,組織參與宣教月活動的各項規定動作,不斷改進思想紀律和作風,做一個政治過硬、紀律嚴明、業務精湛、素質全面的新時代安監人。

關於學習監察法心得體會 篇6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標誌着國家監察工作進一步進入法治軌道,全國監察工作有了法律可遵循。監察法的出臺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對建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提高政治站位,學深悟透監察法。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監察法的出臺是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審時度勢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必將爲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建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系,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奠定堅實的法律基礎,對監察體制改革產生重大深遠的影響。這既是我們實現反腐敗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更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戰略舉措。作爲一名縣(區)一級紀委書記、監委主任,不僅要帶頭學深悟透監察法,充分認識這一戰略決策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強化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深入學習、深刻理解、正確把握監察法的內涵精髓,更要推動監察法在基層正確地實施運用直至落地生根。每位紀檢監察幹部必須要深化學習認識,不斷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紮實推進法法銜接,形成合力,達到“1+1>2”的效果,推動監察法在全區上下落地見效。

實現監察全覆蓋,擦亮監察利劍。黨的xx大以來,黨內監督得到有效加強,監督對象覆蓋了所有黨組織和黨員,但行政監察對象主要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還沒有做到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全覆蓋。監察法將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統一納入監察範圍,實現了由監督“狹義政府”公職人員到監督“廣義政府”公職人員的轉變,實現了監察全覆蓋,體現了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的有機統一,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監察體制改革以來,同安區監察對象由1290人增加到5164人,其中新納入爲監察對象的羣衆性自治組織管理人員,如村書記、村主任等有1733人,其他依法履行公職人員有1730人。今年3月份,同安區查處一起社區書記、社區主任利用職權或暴力強攬工程項目的典型問題;4月份,我區祥平街道某村3名小組長在監察威力的震懾下,主動到街道交代收受建設項目土方工程“工程理順調理費”等,這些都充分彰顯出監察的利劍作用。同時,正積極探索監察職能向基層延伸的路徑和新增監察對象分類監督的實現方式,把監察體制改革引向深入。

強化責任擔當,打造執紀執法鐵軍。監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監察人員必須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忠於職守、秉公執法,清正廉潔、保守祕密......自監察法頒佈以來,同安區紀委監委注重強化教育培訓、增強工作本領,不僅通過監察法專題講座、專題學習會、小組討論會等方式,幫助全區紀檢監察幹部熟練掌握黨章黨規黨紀和憲法法律法規,下一步還將邀請專家學者進行《憲法》、《國家監察法》解讀,不斷提高全區反腐敗工作規範化法治化水平。同時,注重強化幹部主動接受監督意識,即將在全區紀檢監察系統開展“開門搞監督促進作風轉變”系列活動,加強對紀檢監察權力行使的全過程監管,堅決防止“燈下黑”,打造一支黨和人民信賴的“紀律部隊”。

監察法的實施標誌着“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懲治腐敗”走向制度化,“永遠在路上”的反腐敗鬥爭進入全面法治反腐新徵程。這要求我們每一位紀檢監察幹部要轉變工作思維方式,重整行裝再出發,做好政治生態“護林員”,以實實在在的監督調查處置實效,不斷增加羣衆獲得感、幸福感和滿足感。

關於學習監察法心得體會 篇7

黨的xx大以來,黨中央以高超的政治智慧,把握整體和局部的辯證關係,創造性提出並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取得了“正歪樹、治病樹、拔爛樹、護森林”的顯著成效。學習運用監察法,必須深入把握“四種形態”這一寶貴經驗,深刻理解黨內監督與國家監察的一體有機聯繫,找準反腐敗工作的出發點、着力點和落腳點,勤學篤行,爲維護整片森林的健康做出有益探索。

高舉旗幟,提高政治站位。黨是領導一切的,監察法着重強調“堅持中國共產黨對國家監察工作的領導”。學習運用監察法,首先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以黨的主張爲指引,全面準確把握我們黨一貫秉持的“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政策方針,主動把“四種形態”要求融會貫通運用到監察工作和反腐敗實踐中。要把貫徹落實監察法作爲強化黨的領導的有力武器,認真落實十九大報告提出的以政治建設爲統領的要求,着重瞭解監察對象單位的政治生態和監察對象個人的政治表現,按照“四種形態”要求分類施策,既要及時糾正“四個意識”不強的一般性問題,也要嚴肅查處“七個有之”的典型問題,使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全面立起來、嚴起來。

知行合一,積極探索實踐。思想是行動的先導,要積極幫助轉隸幹部學習領會“四種形態”要義,轉變以辦大案要案論英雄的政績觀,把全委的思想擰成一股繩,始終把抓早抓小的理念貫穿於整條監察業務鏈中。要充分用好第一種形態,把教育挽救幹部作爲更加緊迫的任務,綜合運用談話函詢、批評教育、警示提醒、學習政策法規等手段,迅速補齊築牢對非黨員公職人員的第一道防線。要在第二、三種形態上下功夫,全面探索運用監察法明確的政務處分手段,動輒則咎,防止幹部由一般違紀違規墜向違法犯罪深淵。要毫不放鬆第四種形態,“零容忍”懲治腐敗行爲,確保反腐利劍鋒芒常在。

強樁固基,完善自身建設。強有力的“護林系統”是履行好監察職能的保障。海滄區開展監察體制改革以來,始終眼望整片森林,積極構建“一線化立體式全覆蓋”監督體系,爲踐行“四種形態”創造有利條件:配置力量“一線化”,轉隸幹部全部充實到業務一線,區紀委監委從事日常監督和調查處置的人員佔比超過總編制數的75%,努力確保人林比例適當;監督格局“立體式”,形成了區紀委監委居中坐鎮、巡察組遊擊清掃、派駐組蹲點駐防的三支“護林員”隊伍;監督對象“全覆蓋”,深化派駐機構改革,賦予派駐機構監察權限,實現對區直機關部門和街道兩大“主林區”無死角監督。下一步,海滄區將繼續優化工作機制,強化人員保障,不斷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讓整片森林都盡情沐浴在監察的陽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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