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通用20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56W

保函 篇1

致: :

保函(通用20篇)

鑑於 (承包方名稱,法定地址,以下簡稱承包方)和你方於 (簽約日期)簽訂編號爲 的《 》 (合同名稱),承擔實施 (工程名稱)。

鑑於你方在上述合同中要求承包方向你方提交下述金額的銀行出具的保函,作爲承包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金。本銀行 (擔保人名稱,法定地址),同意爲承包方出具此項保函。

本銀行在此作爲擔保人,無條件地、不可撤銷地並放棄追索權地,代表承包方向你方承擔支付人民幣(大寫) 萬元人民幣的責任。當承包方在履行合同中違約,未能忠實地履行合同文件規定或你方與承包方同意的對合同的有效修改、補充或變動文件規定的,無論承包方有無不同意見,你方以書面文件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額內的任何付款時,本銀行在收到你方的書面通知當日即無條件向你方全部支付。

本銀行進一步同意你方和承包方之間的合同條件、合同項下的工程或合同發生變化、補充或修改後,本銀行承擔保函的責任也不改變,有關上述變化、補充和修改也無須通知本銀行。

本保函自開立之日起生效,其中 元人民幣的保函直至業主/顧問向你方簽署#1機組臨時驗收證書後30天內有效,但最遲不超過乙方全部工作結束並通過驗收後6個月。 元人民幣的保函直至業主/顧問向你方簽署#2機組臨時驗收證書後30天內有效,但最遲不超過乙方全部工作結束並通過驗收後6個月。

本保函適用國際商會《見索即付保函統一規則》(URDG458)。凡因本保函引起的或與本保函有關的一切爭議,均應由本保函受益人住所地有相應管轄權的法院管轄。

銀行名稱:(蓋章)

銀行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地 址:

郵政編碼:

日 期: 年 月 日

保函 篇2

致:

本保函爲 (以下簡稱乙方)與貴公司於年月日簽訂的《 合同》(合同編號爲:)向貴公司提供質量擔保。

本銀行及本銀行的繼承人、受讓人,根據並同意下列條款,無條件地,不可撤銷地並放棄追索權地,保證付給貴公司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即萬元人民幣。

(a) 當乙方未能履行上述合同(包括此後甲乙雙方同意的對該合同的有效修改、補充和變動)約定的其在電廠的保證期內應當承擔的任何責任和義務,無論乙方有無不同意見,銀行在收到貴公司的書面通知時,銀行將按貴公司所要求的不超過上述金額的金額和方式付給貴公司。

(b) 按上述承付的金額將是淨數,不得扣除現在或將來應付的任何稅捐、關稅、費用、手續費或任何性質的由任何人加予的保留款。

(c) 本保函的規定是本銀行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直接義務。合同條件的修改,以及貴公司所允許的時間改變或任何讓步,除條款中有規定免除本銀行的責任外,都不能解除本銀行在這方面的義務。

(d) 本保函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的保證期結束後30天內,貴公司應把本保函退還給乙方,但如果此時存在合同爭端並且未能解決,那麼本保函的有效期應延長到上述爭端最終解決且理賠完畢後。

銀行名稱:(蓋章)

銀行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地 址:

郵政編碼:

日 期: 年 月

保函作用

在憑保函交付貨物的情況下,收貨人保證在收到提單後立即向船公司交回全套正本提單,承擔應由收貨人支付的運費及其他費用的責任,對因未提交提單而提取貨物所產生的一切損失均承擔責任,並表明對於保證內容由銀行與收貨人一起負連帶責任。憑保函簽發提單則使得託運人能以清潔提單、已裝船提單順利地結匯。關於保函的法律效力,海牙規則和維斯比規則都沒有作出規定,考慮到保函在海運業務中的實際意義和保護無辜的第三方的需要,漢堡規則第一次就保函的效力問題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保函是承運人與託運人之間的協議,不得對抗第三方,承運人與託運人之間的保函,只是在無欺騙第三方意圖時纔有效;如發現有意欺騙第三方,則承運人在賠償第三方時不得享受責任限制,且保函也無效。

性質

1、是獨立於委託人與擔保人之間的反擔保或委託人與受益人之間的合同或投標條件之外的。

2、是依據其規定的條件生效的,由擔保人以保函中規定的任何單據爲基礎做出決定的。

3、是不可撤銷的。

權責

委託人

是向銀行或保險公司申請開立保函的人。

委託人的權責是

(1)在擔保人按照保函規定向受益人付款後,立即償還擔保人墊付的款項。

(2)負擔保函項下一切費用及利息。

(3)擔保人如果認爲需要時,應預支部分或全部押金。

保函 篇3

致:

因 (以下簡稱“保函申請人”)與貴行已簽訂或即將簽訂《出具保函協議書》(編號: ),約定由貴行爲其提供以 爲受益人,幣種爲人民幣、金額爲 的 ,我單位接受保函申請人的請求,願意就貴行爲保函申請人在《出具保函協議書》項下債務向貴行提供如下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1.本保證擔保的範圍爲上述《出具保函協議書》項下,幣種爲人民幣、金額爲 的債務本金及相應的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貴行實現債權的費用。

2.本保證擔保的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在本保證期間內當貴行之保函受益人向貴行主張擔保債權,並由貴行依據保函賠付後,貴行即可直接要求我單位履行代償責任,我單位將自貴行要求之日起 十 個工作日內無條件一次性向貴行支付本反擔保函保證範圍內貴行要求代償的金額。

我單位確認,當保函申請人不履行其債務時,無論貴行對《出具保函協議書》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抵押、質押、保函、備用信用證等擔保方式),貴行均有權直接要求我單位在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3.本保證期間爲本反擔保函簽發之日至《出具保函協議書》項下保函申請人債務履行期屆滿後24個月,但若截止到貴行開立的銀行保函有效期屆滿後第十個工作日,我單位未收到《出具保函協議書》約定的保函受益人索賠通知複印件的,本《反擔保函》保證責任自動解除;若在貴行開立的銀行保函有效期屆滿後,保函受益人向貴行提出索賠請求且生效法律文書(包括但不限於仲裁裁定、法院裁判)亦裁決銀行應承擔保函項下保證責任的,我單位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2年內承擔《反擔保函》項下的保證責任。

4.本反擔保函是我單位的連續性義務,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的影響。

5.我單位的保證責任是獨立的連帶責任責任擔保,我單位的保證責任不因《出具保函協議書》或其項下保函的無效、被撤銷或解除而免除,且即使《出具保函協議書》項下存在其他擔保(含類似擔保的其他安排),我單位也仍然就本反擔保函約定的擔保範圍內的債務向貴行直接承擔第一順序的連帶保證責任,我單位的責任範圍不因其他擔保的存在、增減、撤銷或有效與否而減免,也不因貴行放棄或變更其他擔保項下的權利或順位而減免;我單位履行本反擔保函下保證責任並不以貴行對保函申請人、其他擔保人或/及擔保物提出權利主張、提起訴訟/仲裁或者申請/進行強制執行爲前提。

6.本《反擔保函》爲貴行與我單位簽訂的編號爲 的《保函業務合作協議書》的組成部分,我單位在本保證期間將嚴格按《保函業務合作協議書》的約定履行各項承諾、保證、義務和責任。

7.其他約定事項:貴行與保函申請人簽訂的《出具保函協議書》項下的保函到期日爲 。

8.因本反擔保函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由深圳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9.本反擔保函自反擔保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反擔保函一式兩份,貴行一份,反擔保人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反擔保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日期:x年 月 日

相關知識

銀行保函的內容根據交易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基本欄目

包括:中聯銀融資擔保 保函的編號,開立日期,各當事人的名稱、地址,有關交易或項目的名稱,有關合同或標書的編號和訂約或簽發日期等。

責任條款

即開立保函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在保函中承諾的責任條款,這是構成銀行保函的主體。

保證金額

是開立保函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所承擔責任的最高金額,可以是一個具體的金額,也可以是合同有關金額的某個百分率。如果擔保人可以按委託人履行合同的程度減免責任,則必須作出具體說明。

有效期

即最遲的索賠日期,或稱到期日(expiry date),它既可以是一個具體的日期,也可以是在某一行爲或某一事件發生後的一個時期到期。例如:在交貨後三個月或六個月、工程結束後30天等。

索賠方式

即索賠條件。是指受益人在任何情況下可向開立保函的銀行提出索賠。對此,國際上有兩種不同的處理方法:一種是無條件的或稱“見索賠償”保函(First demand guarantee);另一種是有條件的保函(Accessary guarantee).索賠形式一般爲見索即賠。

保函 篇4

本保函旨在保證 工程承包合同的順利履行,保證主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在發包方已經與工程承包方簽訂了工程承包合同書後,由保證人接受主合同承包方委託爲承包方履行預付款相關義務作出如下連帶責任保證承諾,本保函項下條款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等法律、法規、約束。具有不可轉讓性,保證人作爲承包方的履約保證方保證具有提供保證

1,本保函從屬於 工程承包合同的履約能力和資格,本保函擔保的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元。

2,本保函保證的主債權爲主合同承包方在接受發包方預付款後所應承擔合同相應義務以及由履行相應義務產生的違約、賠償責任。

3,本保函保證的主債務履行期限的確定:應爲根據主合同發包方支付預付款後,承包方依據合同所應完成的相應工作量,工程量的確定由發包方或其委託的項目管理公司確定。

4,在主合同解除後,保證人對承包方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承擔擔保責任。

5,本保函中保證人承諾代爲履行的僅限於金錢債務,如果保證人不能實際代爲履行,對發包人因此造成的損失,保證人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6,保證期間,發包方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債權同時轉讓,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對受讓人承擔保證責任。

7,保證期間,發包方與承包方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利率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承包方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後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承包方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8,主合同如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間自發包方要求承包方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9,承包方與保證人共同欺騙發包方,訂立主合同和本保函,發包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因此給發包方造成損失的,由保證人與承包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0,保證期間,人民法院受理承包方破產案件的,發包方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也可以向保證人主張權利。

11,發包方申報債權後在破產程序中未受清償的部分,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發包方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應當在破產程序終結後六個月內提出

12,本保函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13,本保涵未經發包方(債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保證人有權監督承包人將預付款專款用於主合同約定目的並按本保函承諾承擔無條件保證責任。

14,保證人承諾在收到發包方或其授權代理人部分、或全部索賠通知時應履行無條件支付本保函擔保範圍內的款項。但可要求發包方提供索賠依據以及擔保款項的計算明細,在履行無條件保證義務和支付款項前無權對上述依據提出任何異議。履行保證承諾的期限應爲接到發包方提出上述書面要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

15,本保函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履行保證的期間以主合同發包方履行預付款之日起至承包方履行相應預付款義務之日止6個月後失去法律效力。

保證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託人:

住所:

開戶銀行:

聯繫電話:

保函 篇5

履約保函

本保函是支行爲*有限公司與貴司簽訂的編號爲購銷合同提供的的擔保。本保函擔保金額爲人民幣 元整。

在本保證期內如因被保證人嚴重違約問題而給貴司造成損失,我行將在收到你方符合下列條件的索賠通知後柒個工作日,憑本保函向你方支付本保函擔保範圍內你方索賠的金額。

(一) 你方的索賠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索賠通知由你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二) 你方的索賠通知必須在本保證期內送達本行;

(三) 你方的索賠通知同時附有:

1、聲明你方索賠的款項並未由被保證人或其代理人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間接的支付你方;

2、證明被保證人有上訴違約事實並由雙方認可的權威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材料。

本保函由本行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本保函有效期 個月,期滿失效後請將保函退回我行,但無論正本是否退回,均視爲自動失效。

銀行蓋章:

行長簽字:

簽發日期: 年 月 日

保函 篇6

業主支付保函

編號:(工   字)第  號

(承包商):

鑑於貴方與    (以下簡稱“業主”)就           項目於  年 月 日簽訂編號爲    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應業主的申請,我方願就業主履行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義務以保證的方式向貴方提供如下擔保:

一、保證的範圍及保證金額

我方的保證範圍是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

本保函所稱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約定的除工程質量保脩金以外的合同價款。

我方保證的金額是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的    %,數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      元(大寫:       )。

二、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我方保證的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

我方保證的期間爲: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後   日內。

貴方與業主協議變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經我方書面同意後,保證期間按照變更後的支付日期做相應調整。

三、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我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是代爲支付。業主未按主合同約定向貴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證金額內代爲支付。

四、代償的安排

貴方要求我方承擔保證責任的,應向我方發出書面索賠通知及業主未支付主合同約定工程款的證明材料。索賠通知應寫明要求索賠的金額,支付款項應到達的帳號。

在出現貴方與業主因工程質量發生爭議,業主拒絕向貴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時,貴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證責任代爲支付的,還需提供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單位或符合相應條件要求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出具的質量說明材料。

我方收到貴方的書面索賠通知及相應證明材料後,在   工作日內進行覈定後按照本保函的承諾承擔保證責任。

五、保證責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諾的保證期間內,貴方未書面向我方主張保證責任的,自保證期間屆滿次日起,我方保證責任解除。

2、業主按主合同約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義務的,自本保函承諾的保證期間屆滿次日起,我方保證責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貴方履行保證責任所支付金額達到本保函金額時,自我方向貴方支付(支付款項從我方帳戶劃出)之日起,保證責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出現應解除我方保證責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項下的保證責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證責任後,貴方應自我方保證責任解除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本保函原件返還我方。

六、免責條款

1、因貴方違約致使業主不能履行義務的,我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2、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貴方與業主的另行約定,免除業主部分或全部義務的,我方亦免除其相應的保證責任。

3、貴方與業主協議變更主合同的,如加重業主責任致使我方保證責任加重的,需徵得我方書面同意,否則我方不再承擔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證責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業主不能履行義務的,我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因本保函發生的糾紛,由貴我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程序解決,訴訟管轄地法院爲     法院。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並交付貴方之日起生效。

本條所稱交付是指:

保證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保函 篇7

致: (下稱受益人):

鑑於 (下稱被擔保人)已與受益人簽訂了合同編號爲 ___________的 (下稱合同),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且受益人向被擔保人支付了金額爲_ 的預付款。我方接受被擔保人的委託,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銷的預付款保函:

一、 本保函的最高擔保金額爲 人民幣 (幣種) ¥ (小寫) (大寫)。

二、本保函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內,我方將在收到受益人經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確認並加蓋公章的關於受益人認定被擔保人違反合同約定的書面索賠通知及本保函原件後 15 個工作日內,不爭辯、不挑剔、不可撤銷地向受益人支付索賠款,但累計索賠金額不得超過本保函的最高擔保金額。

四、索賠通知應當說明索賠理由、索賠款額的計算方法,並必須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內送達我方,超過有效期的索賠將不會再得到我方的任何支付,保函到期後,無論受益人是否退回保函原件,我方的擔保責任均自動解除。

五、本保函項下的權利不得轉讓。

六、我方提供本保函擔保後,受益人與被擔保人對合同進行修訂的,應當將修訂後的合同原件送我方備案。

七、本保函的有效期屆滿,或我方向受益人支付的索賠款已達本保函的最高擔保金額,我方的擔保責任免除。

八、本保函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九、本保函以中文文本爲準,塗改無效。

擔保人: (蓋章)

負責人人或其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日期: 年 月 日

保函 篇8

____銀行:

____公司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與__國____公司簽訂一份商務合同(合同號:________)。根據該合同第 條的規定,該公司須向對方提供____銀行出具的擔保函。擔保金額爲____,外方受益人爲____。爲此,我單位願爲該公司承擔對外付款責任並擔保下列各項:

一、本反擔保函爲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函。在本保函有效期內,如受益人按保函及合同有關規定要求你行履行保函義務,而____公司無力履行對外付款責任時,你行不必事先徵得我單位同意即可委託我單位開戶行從我單位的外匯賬戶或外匯額度賬戶及人民幣賬戶中扣收全部對外賠付的金額和費用。

二、如我單位因故未能及時按上述要求辦理,請求你行墊付資金,你行可按一年期外匯貸款利率計收自你行付款日起至我單位歸還該款日止的外匯利息及有關費用。如超過半年,願按逾期加罰息50%。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簽發之日起生效,至你行解除擔保責任時失效。

保證人:(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

保函 篇9

致:

鑑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已保證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合同”)實施;

且鑑於你方在上述合同中要求乙方通過經認可的銀行向你方提交合同規定金額的不可撤銷的銀行保函,作爲乙方履行合同責任的擔保;

而且本行同意爲乙方出具本銀行保函;

本行作爲擔保人在此向你放確認承擔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的責任,在你放書面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額內的任何付款時,本行即予支付,不提任何異議,也不要求你方出具證明或說明背景或理由

本行放棄你方應先向乙方要求賠償上述金額,然後再向本行提出要求的權利。

貴方可按本保函條款向本銀行發出一次或多次付款要求,但總金額不得超過保證上限。

我行還同意:在你方和乙方之間的合同條件、合同項下的工程或合同文件發生變化、補充或修改後,我行承擔本擔保的責任也不改變;上述變化、補充或修改也無須通知我行。

本保函至合同項下全部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並移交你方之日內一直有效。

擔保人簽字蓋章:

地 址:

銀 行 名 稱:

日 期: 年 月 日

保函 篇10

銀行保函

擔保人名稱:

地址:

郵編:

被擔保人名稱

地址:

郵編:

受益人名稱:中國國際商會

地址:xx市門外大街1號

郵編:

中國國際商會:

鑑於你會根據x年在通過的《關於貨物暫準進口的ATA單證冊海關公約》,或x年在通過的《貨物暫準進口公約》,向被擔保人簽發號碼爲 的ATA單證冊。

應被擔保人的申請,我行保證,如你會因這一單證冊而支付任何海關關稅和/或其他費用,我行在收到你會的書面索付請求後,將在十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全額賠付你會所支付的款項。我行因本保函而承擔的最高擔保金額爲 元人民幣。本保函自簽發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33個日曆月。

保函終止方式:

1.有效期屆滿。

2.銀行收到受益人解除擔保的通知。

3.銀行支付了最高金額的擔保金。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蓋章:

保函 篇11

根據本保函,我們雙方,即法定辦事處設於 的 (以下簡稱“被擔保人”)和法定辦事處設於 的 (以下簡稱“擔保人”)明確地向法定辦事處設於 (以下簡稱“建設單位”)承擔乙方承包合同金額10%,即人民幣 (RMB )的履約擔保。對該項擔保責任,被擔保人和擔保人及他們的繼任者和受讓者均應根據本保函內的條款受到不可推委的約束。

我們雙方現於 年 月 日在本保函上簽字蓋章。

有鑑於:

1. 被擔保人根據建設單位於 年 月 日簽訂的《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簡稱合同),被擔保人需向建設單位提供本保函,以保證被擔保人將會如約履行合同內所述的義務。

2.根據合同條款,並應被擔保人要求,擔保人同意向建設單位提供承擔被擔保人承包合同金額10%,即人民幣 (RMB )的履約擔保,以保證被擔保人完全履行合同中的義務。

本保函的條件爲:

1. 假如被擔保人正確履行及遵守合同及保函內所有條款、條文、條件、規條、工程規範,則本保函自動終止無效。

2. 假如被擔保人履行合同違約,擔保人應在收到建設單位的有關通知後,無需對違約事宜作進一步證明便立即以本保函所訂明的保證金爲限額賠償建設單位的損失。若累計的賠償金達到該保證金限額,則此後本保函的義務即告終止無效,否則本保函仍應完全有效;同時,即使被擔保人承包合同內有關條款指明的設計、承建、完成、驗收及維修的範圍及性質有任何變更,又或建設單位或工程師對被擔保人承包合同作出緩期或減免、又或被擔保人承包合同的任何事項對被擔保人作出縱容、容忍、寬恕、賠償、讓步的行爲,又或被擔保人未能管理妥善以防止錯漏出現,又或任何令被擔保人或其它任何人受到法律限制以使乙方無法履行被擔保人承包合同,均不能使擔保人免於承擔上述保函規定的責任。

3. 本保函應由建設單位嚴格執行而不需要進行有關步驟以獲得被擔保人的任何認可和確認。

4. 本保函應共同和個別地對被擔保人和擔保人及他們的繼任者和受讓者有約束力(但被擔保人及擔保人不得在取得建設單位的書面認可前,將其有關被擔保人承包合同的權利和責任轉讓), 並應確保建設單位及其繼任者和受讓者的利益。建設單位有全權及自由轉讓本保函的利益,建設單位毋須取得被擔保人及擔保人的確認或通知被擔保人及擔保人。而當轉讓情況發生時,被擔保人及擔保人仍會受本保函的所有條文及條件絕對約束,並將受讓人視爲建設單位。

5. 即使被擔保人承包合同內任何一條被擔保人承包合同條款出現不合法、失效或作廢,擔保人對本保函的責任亦不能避免及作廢。

6. 在工程師發出總承包合同的缺陷責任證書前,本保函有關的任何索償事宜仍完全有效。

7. 本保函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約束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擔保人: (公章)  被擔保人: (公章)

保函 篇12

致:

因 (以下簡稱“保函申請人”)與貴行已簽訂或即將簽訂《出具保函協議書》(編號: ),約定由貴行爲其提供以 爲受益人,幣種爲人民幣、金額爲 的 ,我單位接受保函申請人的請求,願意就貴行爲保函申請人在《出具保函協議書》項下債務向貴行提供如下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1.本保證擔保的範圍爲上述《出具保函協議書》項下,幣種爲人民幣、金額爲 的債務本金及相應的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貴行實現債權的費用。

2.本保證擔保的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在本保證期間內當貴行之保函受益人向貴行主張擔保債權,並由貴行依據保函賠付後,貴行即可直接要求我單位履行代償責任,我單位將自貴行要求之日起 十 個工作日內無條件一次性向貴行支付本反擔保函保證範圍內貴行要求代償的金額。

我單位確認,當保函申請人不履行其債務時,無論貴行對《出具保函協議書》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抵押、質押、保函、備用信用證等擔保方式),貴行均有權直接要求我單位在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3.本保證期間爲本反擔保函簽發之日至《出具保函協議書》項下保函申請人債務履行期屆滿後24個月,但若截止到貴行開立的銀行保函有效期屆滿後第十個工作日,我單位未收到《出具保函協議書》約定的保函受益人索賠通知複印件的,本《反擔保函》保證責任自動解除;若在貴行開立的銀行保函有效期屆滿後,保函受益人向貴行提出索賠請求且生效法律文書(包括但不限於仲裁裁定、法院裁判)亦裁決銀行應承擔保函項下保證責任的,我單位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2年內承擔《反擔保函》項下的保證責任。

4.本反擔保函是我單位的連續性義務,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的影響。

5.我單位的保證責任是獨立的連帶責任責任擔保,我單位的保證責任不因《出具保函協議書》或其項下保函的無效、被撤銷或解除而免除,且即使《出具保函協議書》項下存在其他擔保(含類似擔保的其他安排),我單位也仍然就本反擔保函約定的擔保範圍內的債務向貴行直接承擔第一順序的連帶保證責任,我單位的責任範圍不因其他擔保的存在、增減、撤銷或有效與否而減免,也不因貴行放棄或變更其他擔保項下的權利或順位而減免;我單位履行本反擔保函下保證責任並不以貴行對保函申請人、其他擔保人或/及擔保物提出權利主張、提起訴訟/仲裁或者申請/進行強制執行爲前提。

6.本《反擔保函》爲貴行與我單位簽訂的編號爲 的《保函業務合作協議書》的組成部分,我單位在本保證期間將嚴格按《保函業務合作協議書》的約定履行各項承諾、保證、義務和責任。

7.其他約定事項:貴行與保函申請人簽訂的《出具保函協議書》項下的保函到期日爲 。

8.因本反擔保函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由深圳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9.本反擔保函自反擔保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反擔保函一式兩份,貴行一份,反擔保人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反擔保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日期:x年 月 日

保函 篇13

致: :

鑑於 (承包方名稱,法定地址,以下簡稱承包方)和你方於 (簽約日期)簽訂編號爲 的《 》 (合同名稱),承擔實施 (工程名稱)。

鑑於你方在上述合同中要求承包方向你方提交下述金額的銀行出具的保函,作爲承包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金。本銀行 (擔保人名稱,法定地址),同意爲承包方出具此項保函。

本銀行在此作爲擔保人,無條件地、不可撤銷地並放棄追索權地,代表承包方向你方承擔支付人民幣(大寫) 萬元人民幣的責任。當承包方在履行合同中違約,未能忠實地履行合同文件規定或你方與承包方同意的對合同的有效修改、補充或變動文件規定的,無論承包方有無不同意見,你方以書面文件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額內的任何付款時,本銀行在收到你方的書面通知當日即無條件向你方全部支付。

本銀行進一步同意你方和承包方之間的合同條件、合同項下的工程或合同發生變化、補充或修改後,本銀行承擔保函的責任也不改變,有關上述變化、補充和修改也無須通知本銀行。

本保函自開立之日起生效,其中 元人民幣的保函直至業主/顧問向你方簽署#1機組臨時驗收證書後30天內有效,但最遲不超過乙方全部工作結束並通過驗收後6個月。 元人民幣的保函直至業主/顧問向你方簽署#2機組臨時驗收證書後30天內有效,但最遲不超過乙方全部工作結束並通過驗收後6個月。

本保函適用國際商會《見索即付保函統一規則》(URDG458)。凡因本保函引起的或與本保函有關的一切爭議,均應由本保函受益人住所地有相應管轄權的法院管轄。

銀行名稱:(蓋章)

銀行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地 址:

郵政編碼:

日 期: 年 月 日

保函 篇14

反擔保人: (身份證: )

(身份證 : )

反擔保人針對 (以下簡稱債務人)與貴州投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簽訂的GHX[ ]第 號《委託擔保合同》(以下簡稱《委託擔保合同》)的有關約定,自願爲債務人就《委託擔保合同》中約定的所有義務向**公司作如下承諾:

一、反擔保人完全理解上述《委託擔保合同》之全部條款,並對本反擔保函中的所有義務和責任不提出任何抗辯。

二、反擔保人自願對《委託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債務人的所有義務向**公司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三、反擔保人提供的保證爲獨立性擔保,不以**公司須首先行使其債權的擔保物權作爲履行保證反擔保義務的前提。

四、本反擔保函不可撤銷。在下列情況下,無論**公司是否事先通知反擔保人,本反擔保函持續有效:

1、**公司延緩行使《委託擔保合同》及其他相關合同中的任何權利或給予債務人及反擔保人任何寬限;

2、本反擔保函項下**公司的權利發生轉讓;

五、在反擔保責任解除之前,反擔保人自願接受**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對其生產經營情況或收入情況的檢查、監督;反擔保人同時負有監督和催促債務人切實履行還款義務的責任,並對債務人的重大經濟活動或其他重大事項負有即時報告義務。

六、反擔保人爲法人企業的向**公司提供其財務報表、經營情況等信用證明資料。反擔保人爲個人的提供個人資產明細表,所提供材料保證其真實性(見附件-1表)。

七、反擔保人的擔保期限自本擔保函生效之日起至《委託擔保合同》約定的**公司對債務人的清償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反擔保人(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出具日期: 年 月 日

保函 篇15

致:________

________公司,該公司執行________國家法律,註冊辦公地址爲________(以下簡稱"NPOG")。

鑑於:

(1) 甲方(NPOG)和乙方(承包商)就________達成協議,並簽訂本"合同",承包商同意完成合同規定的內容。

(2) 合同明確規定了此條款,即由________銀行(以下簡稱"擔保人")及時遞交給NPOG該保函。________銀行不可撤消和無條件地向NPOG擔保以下內容:

1. 如果承包商在任一方面不能履行合同或違約,則根據NPOG第一次提出的不帶證據和條件的要求,擔保人在收到其要求後14天內,不論承包商或任何第三方是否有異議或反對,擔保人都應立即師父總額爲________美元的擔保金。

2. 在徵得或未徵得擔保人同意的條件下,無論承包商和NPOG間簽訂何種協議,或者無論承包商在合同項下的義務發生何種變化,或者無論NPOG對於付款時間、履行情況以及其他事項作出何種讓步,或無論NPOG或承包商的名字組織機構發生何種改變,都不能免除擔保人的擔保重任。

3. 本保函持續有效,有效力將相應地保持到最終驗收通知單簽發日期,或合同終止後3個 ,二者以先爲準。

4. 擔保人同意,無論未償還金額能否通過法律行爲或仲裁方式獲得,並且無論這筆償還金額是否由於承包商虧損、損壞、花費以及由於NPOG的某些原因造成的,擔保人同樣給予擔保。

本保函由擔保人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

________銀行

簽字:________

名字:________

職務:________

保函 篇16

(發包人名稱):

因被保證人(承包人名稱)(以下簡稱被保證人)與你方簽定(合同名稱)合同(合同編號: ),我方已接受被保證人的請求,願就被保證人履行上述合同約定的義務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證:

1、本保函擔保的範圍(擔保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元。

2、本保函的有效期自上述合同生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內,如被保證人違約,你方要求賠償時,我方將在收到你方符合下列條件的提款通知後7天(日曆天)內憑本保函向你方支付本保函擔保範圍內你方要求提款的金額。

(1)你方的提款通知必須在本保函有效期內以書面形式(包括信函、電傳、電報、傳真和電子郵件)提出,提款通知你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2)你方的提款通知應寫明要求提款的金額,並附有說明被保證人違約造成你方損失情況的材料。

4、你方和被保證人雙方經協商同意在上述合同的《通用合同條款》第39條規定的範圍內變更合同工作內容時,我方承擔本保函規定的責任不變。

保證人: (名稱)

(蓋單位章)

保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姓名)

(簽名)

年 月 日

保函 篇17

致: (下稱受益人):

鑑於 (下稱被擔保人)已與受益人簽訂了合同編號爲 ___________的 (下稱合同),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且受益人向被擔保人支付了金額爲_ 的預付款。我方接受被擔保人的委託,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銷的預付款保函:

一、 本保函的最高擔保金額爲 人民幣 (幣種) ¥ (小寫) (大寫)。

二、本保函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內,我方將在收到受益人經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確認並加蓋公章的關於受益人認定被擔保人違反合同約定的書面索賠通知及本保函原件後 15 個工作日內,不爭辯、不挑剔、不可撤銷地向受益人支付索賠款,但累計索賠金額不得超過本保函的最高擔保金額。

四、索賠通知應當說明索賠理由、索賠款額的計算方法,並必須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內送達我方,超過有效期的索賠將不會再得到我方的任何支付,保函到期後,無論受益人是否退回保函原件,我方的擔保責任均自動解除。

五、本保函項下的權利不得轉讓。

六、我方提供本保函擔保後,受益人與被擔保人對合同進行修訂的,應當將修訂後的合同原件送我方備案。

七、本保函的有效期屆滿,或我方向受益人支付的索賠款已達本保函的最高擔保金額,我方的擔保責任免除。

八、本保函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九、本保函以中文文本爲準,塗改無效。

擔保人: (蓋章)

負責人人或其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日期: 年 月 日

相關知識

預付款保函(advance payment guarantee),是指擔保人(銀行)根據申請人(合同中的預收款人,通常情況下是出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預付款人,通常是進口商)開立的,保證一旦申請人未能履約,或者未能全部履約,將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賠後向其返還該預付款的書面保證承諾。

在大型成套設備的進口合同中,爲採購原材料,賣方往往要求買方在合同簽訂後預付5%-15%的合同金額,而買方則擔心付款後賣方不能交貨而造成損失。爲解決這個問題,在國際貿易實務中,通常採用買方憑賣方銀行開立的預付款保函(也叫《履約保證書》)付款的辦法。保函起着保護買方利益的作用,在賣方未按合同履行交貨義務的情況下,買方可在有效期內憑保函索回預付款。

預付款保函的內容主要包括委託人,受益人和保證銀行的名址,銀行的責任承諾,生效條件,保函金額,有效期,管轄的法律等。

保函 篇18

:年 月 日

致 :

地址 :

鑑於貴方與承包人 於 年 月 日就 工程簽訂的編號爲 號的建設工程合同(下稱“主合同”)履行需要,應承包人的申請,我行特開立以貴方爲受益人、金額不超過人名幣(幣種) (大寫)的 履約保函:

一、 本行無條件地且不可撤銷地承諾:一旦貴方向本行提出書面索償通知,本行將在收到該索償通知後七個銀行工作日內無條件地將貴方索償的款項一次性付給貴方。

二、 本保函不得轉讓,我行對除貴方以外的任何組織或個人不承擔擔保責任。

三、 本保函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個月止。書面索賠通知必須在上述期限內送達我行,否則我行在該保函項下的責任自動解除。

四、 本保函的效力以及本行在本保函項下對貴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是完全獨立的,並不取決於任何交易、合同/協議、承諾(包括但不限於主合同)的存在或有效性,也不取決於本保函中未列明的任何條款或條件,並且不受對主合同及/或貴方與申請人之間的任何協議所作的任何變更、補充、終止或提前/延遲終止的影響。

工程承包合同按期履行完畢、保函超過有效期或我行的承擔義務履行完畢,保函即行失效,請將本保函退回我行註銷。

出證銀行名稱:

籤 字: _________

公 章:

銀行經辦人:

聯繫電話:

保函 篇19

____銀行:

____公司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與__國____公司簽訂一份商務合同(合同號:________)。根據該合同第 條的規定,該公司須向對方提供____銀行出具的擔保函。擔保金額爲____,外方受益人爲____。爲此,我單位願爲該公司承擔對外付款責任並擔保下列各項:

一、本反擔保函爲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函。在本保函有效期內,如受益人按保函及合同有關規定要求你行履行保函義務,而____公司無力履行對外付款責任時,你行不必事先徵得我單位同意即可委託我單位開戶行從我單位的外匯賬戶或外匯額度賬戶及人民幣賬戶中扣收全部對外賠付的金額和費用。

二、如我單位因故未能及時按上述要求辦理,請求你行墊付資金,你行可按一年期外匯貸款利率計收自你行付款日起至我單位歸還該款日止的外匯利息及有關費用。如超過半年,願按逾期加罰息50%。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簽發之日起生效,至你行解除擔保責任時失效。

保證人:(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

保函 篇20

X銀行:

鑑於根據與申請人 簽訂的編號

爲 的《開立保函協議》(下稱《協議》),貴行將向受益人 出具擔保金額爲人民幣 我方特向貴行提供如下反擔保:

一、一旦貴行收到收益人的書面索賠通知並決定對外付款,即向貴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無條件地償付貴行因履行擔保義務所支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墊付款項及其利息、復息、手續費、違約金、訴訟費、律師費及申請人應付的所有其他費用。

二、對貴行提出的索賠要求不以任何理由拒付,並放棄一切抗辯和追索的權利,同時授權貴行無需徵得我方同意即可從我方所有帳戶中扣收上述款項。

三、我方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爲自貴行履行擔保義務之日起兩年。

四、本反擔保函是獨立的、不可撤銷的,不因《協議》的無效而無效。本反擔保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反擔保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