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處罰決定書(精選18篇)
2022處罰決定書 篇1
x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註冊號:370xx2801xx877 組織機構代碼:755xx374-8
地址:xx市西崗鎮後寨村 法定代表人:陳
一、調查情況及發現的環境違法事實、證據和陳述申辯(聽證)及採納情況
20xx年2月27日,市環保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對你公司廢氣排放口進行了監測。經監測,外排煙氣二氧化硫濃度爲216mg/m3(排放標準爲50mg/m3),超標3.32倍。有調查詢問筆錄、監測報告等證據爲憑。
你單位的上述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我局於20xx年3月18日以《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棗環罰告字[20xx]第14號)告知你單位陳述申辯權(聽證申請權)。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及其履行方式、期限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單位處如下行政處罰:罰款柒萬元。
限於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繳至棗莊市財政國庫。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三、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山東省環境保護廳或棗莊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在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逾期不申請複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0xx年4月13日
2022處罰決定書 篇2
x年xx月x日,公司製造部發生蒸鍍掉鍋事故,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經查,此次事故系人爲失誤所導致。爲了規範員工生產行爲,提高員工作業責任意識,根據公司《獎懲管理制度》,現決定對以下人員進行處罰,以賠償公司所遭受的損失。 此次事故責任人及賠償金額如下:
1. 事故直接責任人,200元;
2. 事故間接責任人、,各100元;
3. 經理、副經理對事故負有領導管理責任,各50元。 望各位同事引以爲戒,特此通知。
有限 公司
年月日
2022處罰決定書 篇3
劉,男,35歲,曾任本公司財務部出納。
經人揭發,經本公司依據法律途徑查明:劉水同志××年×月至××年×月在 擔任公司出納期間,將本公司存款5萬元挪作其弟購房用。
經過本公司黨組織的教育,劉水同志已將挪用款全部歸還,並加倍償還了利息 損失,並表示對此行爲的悔意。
現根據以上情節及表現,經本公司人力資源部研究決定,並報本公司總經理批 準,決定對劉水同志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1. 調離原工作崗位,到公司行政部門任職。
2. 每月降工資200元至××年×月×日止。
××市××公司人力資源部
××年×月×日
2022處罰決定書 篇4
員工姓名:________ 員工編號:________
部門:________ 職位:________ 日期:________
違紀內容:經人揭發,經本公司依據法律途徑查明:____同志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在擔任公司出納期間,將本公司存款5萬元挪作其弟購房用。
經過本公司黨組織的教育,____同志已將挪用款全部歸還,並加倍償還了利息損失,並表示對此行爲的悔意。
處理結果:現根據以上情節及表現,經本公司人力資源部研究決定,並報本公司總經理批准,決定對____同志作出如下處理決定:1.調離原工作崗位,到公司行政部門任職。 2.每月降工資200元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____市____公司人力資源部
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處罰決定書 篇5
當事人:新譽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江蘇省常州武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鳳林路68號
當事人:龐巴迪運輸集團瑞典有限公司
地址:Ostra Ringvagen 2, Vasteras, Sweden
根據《反壟斷法》和《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調查處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我部對新譽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譽集團)與龐巴迪運輸集團瑞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龐巴迪瑞典)設立合營企業涉嫌未依法申報進行立案調查。我部依法向當事雙方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雙方未提出陳述和申辯。本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一、基本情況
(一)交易方。
合營方一:新譽集團。新譽集團的前身是成立於20xx年9月的常州軌道車輛牽引傳動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最終控制人爲周立新、周立成等股東組成的周氏家族。新譽集團的主要業務包括軌道交通業務、新能源業務、數控設備業務等。營業額:(略)。
合營方二:龐巴迪瑞典。龐巴迪瑞典設立於1966年1月,龐巴迪公司間接持有其100%股份。龐巴迪瑞典的主要業務爲建設、製造和銷售軌道車輛及與軌道交通相關的材料設備,其在中國主要從事軌道設備業務、軌道控制和信號系統業務及牽引和控制設備業務。營業額:(略)。
(二)交易概況。
20xx年2月5日,新譽集團與龐巴迪瑞典簽署協議,擬設立合營企業從事城市軌道交通信號系統業務和有軌電車信號系統業務。雙方分別持有合營企業50%股權,並委派了相應董事和管理人員。合營企業於6月11日取得營業執照。
二、違法事實和依據
(一)本案構成未依法申報而實施的經營者集中。
新譽集團與龐巴迪瑞典設立合營企業,符合《反壟斷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屬於經營者集中。按照經營者集中申報計算標準,新譽集團和龐巴迪瑞典20xx年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均超過4億元人民幣,且合計超過20億元人民幣,達到了《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第三條規定的申報標準,屬於應當申報的情形。20xx年6月11日,合營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在此之前未向我部申報,違反了《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構成未依法申報的經營者集中。
(二)本案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
我部對新譽集團與龐巴迪瑞典設立合營企業對市場競爭的影響進行了評估。評估認爲,該項經營者集中不會產生排除、限制競爭的影響。
三、行政處罰依據和決定
基於上述調查情況和評估結論,考慮到該項交易未依法申報是由於合營企業急於參與某地鐵項目投標,交易雙方主觀故意明顯;並且,交易一方龐巴迪瑞典此前因未依法申報接受過行政處罰,此次系再次違法,根據《反壟斷法》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和《暫行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我部決定對新譽集團處以3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龐巴迪瑞典處以4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新譽集團和龐巴迪瑞典應當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本行政處罰決定書、憑“一般繳款書”(可在當地人民銀行或財政機關領取)到開戶銀行或當地財政非稅收入代理銀行分別繳納罰款30萬元和40萬元人民幣。“一般繳款書”中收款單位財政機關項填“財政部”,預算級次項填“中央級”,收款國庫項填“中央金庫”或當地國庫支庫名稱,預算科目名稱代碼填“其他一般罰沒收入103050199”。若逾期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我部將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採取相應法律措施。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商務部
20xx年4月21日
2022處罰決定書 篇6
________先生/女士:
鑑於您在擔任本公司業務部________(寫明職務)期間,違反公司____規定,私自截留收入款元,嚴重損害了公司利益(根據實際原因註明),根據我國相關法律並結合本公司的《勞動管理辦法》第____條的規定,決定予以除名。
請您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辦理業務及離職交接手續。
本公司保留追究你的一切法律責任的權利。
特此通知。
________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2022處罰決定書 篇7
當事人:華中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資本:(略)
法定代表人:(略)
住所:(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等法律法規,本機關依法於20xx年4月20日至4月22日對當事人艾司唑侖藥品涉嫌壟斷行爲進行了調查。本機關於20xx年6月17日依法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依法告知當事人涉嫌違法的事實、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理由和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陳述、申辯的權利。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向本機關提出陳述、申辯意見。本機關的調查情況和處理決定如下:
本案相關產品市場爲艾司唑侖原料藥市場、艾司唑侖片劑市場。艾司唑侖具有鎮靜、催眠和抗焦慮療效,是國家嚴格管控的二類精神藥品。我國對二類精神藥品原料藥的准入和生產實行嚴格管制,全國獲得艾司唑侖原料藥生產批文的企業只有4家,實際在產的只有華中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中藥業)、山東信誼製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信誼)和常州四藥製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常州四藥)。作爲艾司唑侖原料藥的生產經營企業,當事人與山東信誼、常州四藥在艾司唑侖原料藥市場屬於具有競爭關係的經營者。
以艾司唑侖爲原料藥生產的製劑爲艾司唑侖片劑和注射液,涉及本案的爲艾司唑侖片劑。規格爲1mg、2mg的艾司唑侖片屬於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xx年版)中的神經系統(抗焦慮)用藥。艾司唑侖片也屬於國家低價藥目錄清單中的藥品。根據《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規定,艾司唑侖片劑生產資質由省級食藥監部門審批。國家食藥監局網站顯示,獲得艾司唑侖片劑生產批文的企業共63家(截至20xx年5月13日),其中包括上述三家原料藥生產企業。作爲艾司唑侖片劑的生產經營企業,當事人與山東信誼、常州四藥在艾司唑侖片劑市場屬於具有競爭關係的經營者。
現查明,當事人存在以下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的事實:
一、違法的主要事實和相關證據
(一)與具有競爭關係的經營者就艾司唑侖原料藥達成“聯合抵制交易”的壟斷協議、就艾司唑侖片劑達成“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的壟斷協議。經查,20xx年9-10月間,當事人與山東信誼、常州四藥有關人員在河南鄭州未來康年大酒店房間內會面,商討艾司唑侖原料藥和片劑的有關安排,其中山東信誼人員爲當事人邀請。會議對艾司唑侖原料藥不對第四方供貨、艾司唑侖片集體漲價進行了協商,最後達成以下一致意見:一是每家企業生產的艾司唑侖原料藥僅供本公司生產片劑使用,不再對外銷售;二是對艾司唑侖片劑集體漲價形成默契,雖未就具體價格水平達成確切意見,但當事人作出了艾司唑侖片聯合漲至1毛/片的提議,爲其他參會企業提供了明確的漲價幅度預期。
調查人員在某企業提取的文稿詳細記錄了上述協議內容:“爲確保艾司唑侖片在市場銷售達到增值提量的目的,我們三方原料生產廠家經過多次會談,最終達成了合作意向,確立了口頭銷售聯盟:①三個廠家自合作之日起,一律不能向第四生產方銷售本原料。②市場區域各自按原有區域市場銷售成品,爭議市場均要講究風格,由市場選擇,不搞惡意競爭。③產品供貨價格統一。供貨價零售價協商制定統一執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降價。④共同自覺遵守口頭協議,共同維護同盟利益及市場規則。”
上述事實有調查詢問筆錄、會議情況記錄、相關文稿等證據爲證。
(二)實施了艾司唑侖原料藥“聯合抵制交易”的壟斷協議。現查明,當事人20xx年對外銷售艾司唑侖原料藥(略)公斤,自用(略)公斤;20xx年對外銷售(略)公斤,自用(略)公斤;20xx年至20xx年4月對外銷售0公斤,自用(略)公斤。相關片劑生產企業表示,20xx年10月以後多次向當事人聯繫採購事宜,但當事人均以工廠搬遷、尚未通過GMP認證爲由拒絕供貨。
當事人在調查過程中提出,艾司唑侖原料藥停止供貨、僅供自用是企業基於集團業績考覈要求,對產品進行自我篩選後主動調整的經營策略,其核心是通過控制原料藥影響成品銷售,同時也保證原料藥GMP認證期間的成品供應不受影響。
本機關認爲,企業出於自身經營戰略考慮,在不違反《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三)項的前提下,獨立做出減少或停止供貨決定本身並不違法。本案關鍵是當事人就不對外供貨的決定與競爭對手進行了溝通並達成了一致不對外供貨的壟斷協議。
上述事實有調查詢問筆錄、當事人生產數據、銷售數據等證據爲證。
(三)實施了艾司唑侖片劑“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的壟斷協議。經查,鄭州會議結束後,當事人於20xx年12月20日印發《調價通知函》,對4種規格的艾司唑侖片出廠價進行上調。20xx年12月25日,在下發調價函5天后,當事人通過郵件向山東信誼發送調價函,並希望其跟隨提價。此外,當事人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催促山東信誼進一步提價。20xx年4月18日上午,上海藥交會山東信誼展位上,當事人與山東信誼就艾司唑侖片在安徽省的調價問題進行了溝通。
銷售數據顯示,當事人20xx年至今艾司唑侖片劑價格出現大幅提升,且漲價時機與其他兩家企業高度一致。當事人生產的1mg*20片/盒規格艾司唑侖片,20xx年以前年均出廠價(不含稅)爲(略)元/片,20xx年至今提價至(略)元/片;當事人生產的1mg*150片/盒規格艾司唑侖片,20xx年以前年均出廠價(不含稅)爲(略)元/片,20xx年至今提價至(略)元/片。提價後的價格與鄭州會議上當事人提出的1毛/片的漲價目標基本一致。
上述事實有調查詢問筆錄、當事人《調價通知函》、銷售數據、電子郵件記錄等證據爲證。
二、壟斷協議的達成並實施具有明顯的排除、限制競爭效果
本機關對提取的生產、庫存和銷售數據進行了經濟學分析,認爲:當事人通過實施上述壟斷行爲,提高了艾司唑侖片劑價格,減少了艾司唑侖片劑總供給量,損害了消費者利益,對艾司唑侖片劑市場具有明顯的排除、限制競爭效果。
(一)艾司唑侖原料藥市場的聯合抵制交易壟斷協議,是以排擠片劑市場競爭對手、提高片劑價格爲目的。據統計,20xx-20xx年間,當事人、山東信誼和常州四藥三家原料藥生產廠家合計向16家艾司唑侖片劑企業供貨,說明在聯合拒絕供貨前,艾司唑侖片劑市場至少有19家生產企業,屬於充分競爭的市場。20xx年聯合抵制交易協議實施以來,14家片劑企業被迫停產。本機關認爲,市場上僅有的3家原料藥生產企業聯合抵制下游交易,其目的是使其他片劑企業因爲缺少關鍵投入品而被迫退出市場,一方面擴大了在片劑市場的市場份額,另一方面使在片劑市場實施聯合漲價成爲可能。
(二)艾司唑侖片劑市場的變更商品價格壟斷協議,提高了藥品價格。商品價格升高是價格壟斷協議造成的直接競爭損害,經營者攫取了本應屬於消費者剩餘的部分,損害了消費者利益。20xx年後,當事人、山東信誼和常州四藥生產艾司唑侖片加權平均出廠價格漲幅最低88%,最高爲329%,漲幅明顯。
(三)在原料藥市場、片劑市場實施壟斷協議的共同作用下,艾司唑侖片劑市場供應總量減少,患者用藥可及性受到影響。本機關認爲,在片劑需求相對穩定、片劑生產數量需要嚴格審批的情況下,片劑生產企業的減少和片劑價格的上漲伴隨市場供應總量的減少,意味着患者無法獲得所需藥品,患者的用藥可及性受到影響。
三、處罰決定
本機關認爲,當事人上述行爲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五)項的規定,即禁止具有競爭關係的經營者達成並實施“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的壟斷協議和“聯合抵制交易”的壟斷協議。本案中,當事人在壟斷協議的達成、實施過程中起到組織、主導作用,屬於從重處罰情節,且不具有從輕減輕處罰情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四十九條規定,本機關決定對當事人作出以下處理:
一、 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爲。
二、 處當事人20xx年度艾司唑侖片劑銷售額22,454,700元人民幣百分之七的罰款,計人民幣1,571,829元(大寫:人民幣壹佰伍拾柒萬壹仟捌佰貳拾玖元整)。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行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攜本行政處罰決定書將罰款上繳國庫。收款人全稱:(略);賬號:(略);開戶銀行:(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和第(三)項規定,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同時本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當事人如對上述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申請行政複議;或者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複議或者訴訟期間,本行政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xx年7月22日
2022處罰決定書 篇8
機構名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壽太原分公司”)
主要負責人:郭善宏
營業地址:太原市迎澤區迎澤大街300號山西保險大廈
當事人:張旭東
住 址:太原市小店區
當事人:馮莉
住 址:太原市萬柏林區
當事人:王強
住 址:太原市杏花嶺區
我局檢查組於20xx年9月15日至30日對中國人壽太原分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給予投保人紀念冊等物品的行爲。
上述事實有現場檢查事實確認書、相關財務憑證、營銷方案、相關人員訪談筆錄、公司出具的說明等證據在案佐證,足以認定。
該公司給予投保人紀念冊等物品的行爲違反了《保險法》(20xx年修訂)第一百一十六條的規定。根據《保險法》(20xx年修訂)第一百六十二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該公司作出責令改正並罰款五萬元的行政處罰。
張旭東、馮莉、王強對上述行爲負有直接責任。根據《保險法》(20xx年修訂)第一百七十三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張旭東、馮莉、王強分別作出警告並罰款一萬元的行政處罰。
請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劃繳至以下賬戶:
戶 名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山西監管局
開戶行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城建支行
賬 號 058077777
逾期,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劃繳罰款後,當事人應向我局提交劃款憑證的複印件。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中國保監會申請行政複議或在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履行處罰決定,又不申請複議或起訴的,我局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山西監管局
20xx年10月9日
2022處罰決定書 篇9
劉水同志,男,35歲,曾任本公司財務部出納。
經人揭發,經本公司依據法律途徑查明:劉水同志××年×月至××年×月在 擔任公司出納期間,將本公司存款5萬元挪作其弟購房用。
經過本公司黨組織的教育,劉水同志已將挪用款全部歸還,並加倍償還了利息 損失,並表示對此行爲的悔意。
現根據以上情節及表現,經本公司人力資源部研究決定,並報本公司總經理批 準,決定對劉水同志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1. 調離原工作崗位,到公司行政部門任職。
2. 每月降工資200元至××年×月×日止。
××市××公司人力資源部
××年×月×日
2022處罰決定書 篇10
x年xx月x日,公司製造部發生蒸鍍掉鍋事故,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經查,此次事故系人爲失誤所導致。爲了規範員工生產行爲,提高員工作業責任意識,根據公司《獎懲管理制度》,現決定對以下人員進行處罰,以賠償公司所遭受的損失。 此次事故責任人及賠償金額如下:
1. 事故直接責任人,200元;
2. 事故間接責任人、,各100元;
3. 經理、副經理對事故負有領導管理責任,各50元。 望各位同事引以爲戒,特此通知。
有限 公司
年月日
2022處罰決定書 篇11
當事人:法人代表: 性別: 年齡: 聯繫住址: 電話:
你(單位)超預售許可面積銷售商品房一案,經本單位依法調查,現查明:(違法事實與證據)你(單位)羅浮苑小區於20xx年取得該小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預售許可面積爲62436M。經查,該小區從取得預售許可至20xx年3月份,共銷售房屋面積76441.64 M,超出預售許可面積14005.64 M,屬於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進行銷售商品房行爲。本單位認爲:你(單位)此種行爲已違反《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依照《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222管理條例》、《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和《行政處罰法》第23條之規定,現責令你(單位)必須於年 月 日前改正上述行爲,並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已收取的預付款1%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
現要求你(單位):1、於年 月 日前將罰款交至,(逾期不按規定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2、於年 月 日
前履行的行政處罰。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的,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 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或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強制執行或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處罰機關(印章)
年 月 日
承辦部門:
執法人: 審覈人:簽發人:
簽收人:簽收時間:
2022處罰決定書 篇12
________先生/女士:
鑑於您在擔任本公司業務部________(寫明職務)期間,違反公司____規定,私自截留收入款元,嚴重損害了公司利益(根據實際原因註明),根據我國相關法律並結合本公司的《勞動管理辦法》第____條的規定,決定予以除名。
請您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辦理業務及離職交接手續。
本公司保留追究你的一切法律責任的權利。
特此通知。
________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2022處罰決定書 篇13
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
___公(______)決字[______]第___號
決定書正文載明以下內容:
1.被處罰人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件種類及號碼、現住址、工作單位以及被處罰單位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
2.違法事實和證據以及從重、從輕等情節(證人不願意暴露姓名的,應當注意保密);
3.法律依據;
4.處罰種類及幅度;
5.履行方式及期限(含合併執行的情況);
6.對涉案財物的處理結果及對被處罰人的其他處理情況;
7.被處罰人的法律救濟途徑;
8.附沒收違法所得、非法財物清單及收繳/追繳物品清單。
公安機關印章及決定日期
本文書一式三份,被處罰人和執行單位各一份,一份附卷。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複印送被侵害人一份。
2022處罰決定書 篇14
被處罰人:施某
身份證編號:----------
性別:男,民族:漢,年齡:67歲,電話:-----
家庭住址:-----
20xx年1月4日,我局衛生行政執法人員對某市某鎮某村4組施某家中檢查發現:1、施某未能出示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2、客廳的西側1名患者正在接受輸液;3、客廳的西側廂椅上發現1瓶用完的注射用頭孢曲松鈉;4、客廳西側廂椅上發現病人收費本1本。本局執法人員當天現場製作了現場檢查筆錄、對彭某的詢問筆錄、衛生監督意見書和證據先行登記保存決定書各一份。本局於20xx年1月4日受理、1月5日立案之後,組織執法人員對當事人施某的進行詢問和調取了其他相關資料,並於20xx年1月6日案件調查終結。現已查明以下違法事實:
20xx年1月4日,當事人施某在家給患者彭某掛水,並且現場發現客廳的西側廂椅上有1瓶用完的注射用頭孢曲松鈉,客廳西側廂椅上發現病人收費本1本。現場並未發現處方和發票。經過進一步調查,當事人施某在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在家中擅自開展診療活動。在調查過程中,因當事人拒不提供賬冊、票據等經營收支憑證,且本局無法繼續調查當事人的經營收支狀況,故無法確定其違法所得,視爲無違法所得。
以上事實有下列證據證實:
1、20xx年1月4日製作的現場檢查筆錄1份及現場拍攝的照片3張;
2、20xx年1月4日製作的衛生監督意見書1份;
3、20xx年1月4日製作的證據先行登記保存決定書1份;
4、20xx年1月4日對患者彭某所作的詢問筆錄1份;
5、20xx年1月5日調取的施某的身份證複印件1份;
6、20xx年1月5日對施某所作的詢問筆錄1份;
7、20xx年1月5日製作的證據先行登記保存處理決定書1份;
8、20xx年1月5日調取的病人收費本複印件3份。
證據材料說明如下:
以上證據材料1、2、3、4,反映了20xx年1月4日我局執法人員在施某家中進行檢查發現施某給患者彭小桃掛水,同時現場調取“病人收費本一份”,並要求當事人施某停止一切非法執業活動;
以上證據材料5,說明了當事人施某的基本身份資料;
以上證據材料6,說明了當事人施某對20xx年1月4日現場檢查的情況予以認可以及當事人自述無法提供診療活動的全部經營收支狀況,並自認本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自20xx年至今一直在家給人看病;
以上證據材料7、8,說明我局執法人員按照法律規定對證據先行登記保存的收費本予以解封,並製作並確認了複印件3份,說明當事人無法提供全部經營收支賬冊。
20xx年1月22日,本局向當事人施光榮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擬作出罰款人民幣8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20xx年1月23日,施某來本局進行了陳述和申辯,提出如下理由:1、本人行醫40餘年,是奉公守法的公民,今年身體不好,一年只看了6個病人,與不符合資格的遊醫要區別對待;2、從今以後堅決不看病,在家安度晚年,請寬大處理。20xx年1月26日,本局對施某提出的陳述和申辯進行了複覈,施某已立即停止開展非法診療活動。
本局認爲,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不得開展診療活動。而施某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在家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爲,違反了《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依法應予處罰。案件發生後,施某能夠積極主動配合調查並積極整改,其行爲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符合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爲危害後果的從輕處罰情形,依法應當從輕處罰。而施某提出的第1條申辯理由並未提供相關證據佐證,本局不予採納。
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責令施某停止一切非法執業活動,並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如下:
罰款人民幣5000元整。
上述行政處罰決定履行期限和方式:自接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農業銀行某市支行各營業網點繳納罰款。執法單位代碼:------。
逾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某市衛生局或某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3個月內向某市人民法院起訴,但不得停止執行本處罰決定。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年月日
2022處罰決定書 篇15
( )安監管罰當〔 〕 號
被處罰單位: 地 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聯繫電話: 違法事實及證據 (此欄不夠,可另附頁)
以上事實違反了 的規定,依據 的規定,決定給予 的行政處罰。 罰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見打√處):
□當場繳納
□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至 ,賬號 ,到期不繳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依法在60日內向 人民政府或者 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三個月內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照有關規定強制執行。
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人員(簽名): 、 當事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章)
年 月 日
2022處罰決定書 篇16
當事人:大荔禧盛棉紡有限公司等731戶企業(名單附後)
經查明:當事人大荔禧盛棉紡有限責任公司等192戶公司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陝西省農墾科研中心香料試驗廠等24戶非公司企業停止經營活動滿1年,不按規定辦理註銷登記;大荔縣果興化工廠等49戶個人獨資企業,開業後自行連續停業六個月以上;大荔縣殷官冷庫等466戶企業不辦理稅務登記,經稅務機關提請,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大荔縣國家稅務局出具了提請吊銷營業執照材料。
以上事實,主要證據如下:
1、20xx年3月16日大荔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大荔縣人民政府網站發佈的擬吊銷公告,證明本局告知了當事人違法行爲的後果和期限;
2、大荔縣國家稅務局出具的提請吊銷材料,證明當事人違法事實。
20xx年4月25日,經本局立案查處。
2022處罰決定書 篇17
員工姓名:________ 員工編號:________
部門:________ 職位:________ 日期:________
違紀內容:經人揭發,經本公司依據法律途徑查明:____同志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在擔任公司出納期間,將本公司存款5萬元挪作其弟購房用。
經過本公司黨組織的教育,____同志已將挪用款全部歸還,並加倍償還了利息損失,並表示對此行爲的悔意。
處理結果:現根據以上情節及表現,經本公司人力資源部研究決定,並報本公司總經理批准,決定對____同志作出如下處理決定:1.調離原工作崗位,到公司行政部門任職。 2.每月降工資200元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____市____公司人力資源部
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處罰決定書 篇18
姜堰市蔣垛鎮人民政府當場處罰決定書
當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稱負責人姓名
職務地址電話公民
姓名性別年齡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經查明,你(單位)於 年 月 日,在 ,進行 的行爲,違反了 第 條第 款第 項的規定。根據 第 條第 款第 項的規定,本機關責令你(單位)立即改正 行爲,並決定給予□警告□罰款人民幣 元(大寫)的行政處罰。履行方式:□當場收繳□於 年 月 日前繳至 銀行(帳號: )。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本機關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如你(單位)不服本決定,可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三個月內直接向 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三)項的規定,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執法人員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處罰地點
姜堰市蔣垛鎮人民政府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