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內處分決定模板(精選18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88W

黨內處分決定模板 篇1

,男,漢族,生於1957年10月22日,中國共產黨黨員,國中文化程度,住**縣x鎮x村五組,現任該村村支部書記。

1999年退耕還林中,經x鎮政府、x鎮林業站覈定,x村原原七組組集體退耕還林面積爲250畝。該組250畝退耕還林截至目前共兌現九輪,其中前四輪爲糧,已兌現到原七組各村民手中。20xx年--20xx年五輪兌現爲現金,共183600元、管護費20xx0元、賣黃姜收入13600元,以上共計217200元,全部由負責收支。支出情況爲:(1)給原七組村民133人每人一畝退耕還林款共兌付59185元。(2)給原七組村民133人交合療款共計3990元。(3)給原七組村民交農林兩稅共計8120元。(4)修通組路花費14760元。(5)管護費支出24000元。(6)給原七組買磨面機共花費12500元。(7)還買黃姜貸款41600元。(8)其他支出1734元。以上支出共計165889元。經聯合調查組覈定有51301元資金在x名下,但既不建立賬目,也未確立專人管理資金,構成截留、挪用公款行爲。

身爲中國共產黨黨員、基層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在擔任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截留、挪用集體資金,侵犯了集體和他人的利益。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五條之規定,經x鎮黨委20xx年5月30日會議研究,決定撤銷x村黨支部書記職務。

本處分決定字20xx年5月30日起生效。若不服從本處分決定,可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向x鎮紀委提出申訴。

中國共產黨x鎮紀律檢查委員

年五月三十日

黨內處分決定模板 篇2

,男,19xx年x月出生,漢族,高中文化,X人。19xx年x月參加工作,19xx年x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xx年x月調入工作,19xx年x月任至今。

主要事實:

20xx年x月,任X期間,在明知翻建住房申請書中房產面積與其實際合法住房面積不符,明知沒有其他四個兄弟翻建住房申請的情況下,不向主管副局長和局長請示,擅自爲其蓋章審批,並且在開具建房許可證時僅根據兄弟五人的房產證,就把及其四兄弟的名字全部列上,爲兄弟將普通住房改變爲經營性旅館用房提供了便利。

定性及處理意見:

身爲黨員領導幹部,理應嚴守黨紀,恪盡職守,他卻濫用權力,不正確履行職責,爲兄弟把普通住房變更爲經營性用房提供便利,屬失職行爲。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七條“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給黨、國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財產造成較大損失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第二十一條“主動交代本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問題的”之規定,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我局黨支部於20xx年x月x日召開了全體黨員大會, 本支部共有黨員19名,到會14名,請假5名。14名黨員經一致同意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如不服本決定,可自本決定生效之日起,向本支部、區直機關工委、區紀委直至中央提出申訴。

20xx年x月x日

黨內處分決定模板 篇3

橫山頭村黨支部:

張仲法,男,漢族,台州市黃巖區南城街道橫山頭村人。1955年7月出生,1978年1月入黨,國小文化程度,20xx年3月任橫山頭村黨支部委員。

20xx年8月開始,張仲法在橫山頭村土橋下的一桔園內未批先建一廠棚,佔地面積1157.1平米,建築面積589.6平米,供自己的五金拋光廠使用。因非法佔地,20xx年9月28日,區國土資源分局對其處以自行拆除未批先建的1157.1平米土地上的全部建築物589.6平米,恢復土地原狀,並對未批的1157.1平米土地處以30元每平米的罰款,計34713元。

我們認爲,張仲法身爲黨員、村幹部,卻無視黨的紀律,非法佔用土地,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零九條之規定,街道黨工委於20xx年11月9日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警告的處分。

本決定自20xx年11月9日起生效,如不服本決定,可自收到本決定後,向街道黨工委或區紀委提出申訴。

年11月9日

黨內處分決定模板 篇4

現有分廠XX車間員工,於20xx年7月4日至7月12日,在沒有辦理任何請假手續的情況下,無故曠工8天,並前有上班時間睡覺,不服從車間主任工作安排,並與之爭吵。在20xx年8月13日上午8點左右,跑到廠長室不聽廠長善意規勸拍桌子大吵大鬧。此員工的行爲已嚴重違反了廠規廠紀,給工廠的正常工作帶來了極壞的影響。爲嚴肅廠紀廠規,經厂部研究決定對Z作出開除處理。請全廠員工認真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本職工作,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

分廠

20xx年XX月XX日

黨內處分決定模板 篇5

李衛國,男,1962年3月17日出生,漢族,浙江省象山縣人,國中文化,20xx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家住大徐鎮後林村。

1993年8月至1994月6月,浙江省象山縣第一建築安裝工程公司承建奉化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奉化市錦屏街道居敬小區29幢商品住宅房(原居敬街區5號地塊1弄2幢)。在房屋建造過程中,李衛國作爲建造該幢樓房的項目經理即工程負責人,在施工過程中降低工程質量標準,未嚴格按設計要求施工。20xx年4月4日上午,該幢樓房西側2單位1至5樓粉碎性倒塌,導致該樓房的住戶被害人陳某被壓死亡,財產損失重大。經“4.4事故技術專家組” 對奉化市居敬小區29幢樓房坍塌事故原因技術分析,認爲以下原因導致該樓房坍塌:一、施工質量存在嚴重缺陷,導致牆體承載力和整體性嚴重下降。1.材料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如砂漿強度嚴重不足、部分混凝土構件強度不足等。2.未按圖施工,如基礎牆體厚度由370改爲240等。3.構造措施不滿足設計和規範要求,如未設馬牙槎、鋼筋錨固不足等。二、房屋使用不當,嚴重影響房屋整體性和牆體承載力。1.架空層牆體違規拆改嚴重。2.架空層部分房間改變使用功能。三、結構設計個別牆肢安全儲備不足。經委託鑑定,施工質量缺陷是導致該樓房坍塌的根本原因,房屋使用不當、結構設計個別牆肢安全儲備不足也是該樓房坍塌的原因之一。

據此,奉化市人民法院於20xx年8月21日作出判決,以李衛國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五萬元。

李衛國身爲共產黨員,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其行爲已嚴重違反了黨的紀律。且已觸犯刑律,被依法判刑。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經鎮黨委會議研究,並報縣紀委批准,決定給予李衛國開除黨籍處分。

本處分決定自20xx年2月22日起生效。如對本處分決定不服的,可向本機關提出申訴。

中共大徐鎮委員會

年2月22日

黨內處分決定模板 篇6

,男,現年xx歲,x族,文化程度,家庭出身,本人成份學生,××××年×月×日參加工作,××××年×月×日入黨,現任××××公司(職務)。 在任職期間,(簡單陳述事實),行爲被揭露後,經組織教育幫助,已向組織作了深刻檢查,表示一定痛改前非,努力工作,以實際行動改正自己的錯誤。

支部大會對問題進行了充分討論,與會黨員認爲,行爲,性質是比較嚴重的,本應從重處理。但考慮到其能主動配合組織查清問題,且對自己的錯誤作了深刻檢查,決定從輕處理。爲了嚴肅黨紀,教育本人,黨員大會一致決定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希望從中吸取教訓,深刻反省,用實際行動改正錯誤;也希望全體黨員引以爲戒,廉潔奉公,做一名合格的共產黨員。

中共×××支部委員會

××××年×月×日

黨內處分決定模板 篇7

黃志強,男,漢族,1967年6月出生,本鎮清湖一村人,現居住在江山市清湖鎮清湖一村,國中文化, 20xx年10月入黨。

經查明:黃志強家與毛森英家於20xx年3月24日因竹山糾紛發生衝突並互相打架,期間黃志強打傷毛森英丈夫的弟弟黃小軍左眼眶附近,經江山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調查,黃志強的行爲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20xx年9月13日,江山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以歐打他人爲依據決定給予黃志強罰款人民幣伍佰元的行政處罰。20xx年4月19日,黃志強以父親經常被毛森英捱打爲由又僱傭他人打傷毛森英,經江山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調查,黃志強的行爲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第(一)項,第二十條第(四)項,第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20xx年2月27日,江山市公安局以結夥傷害他人爲依據決定給予黃志強行政拘留拾叄日並處罰款人民幣壹仟元的行政處罰。

黃志強身爲中共黨員,本應帶頭遵紀守法,而他卻歐打他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經鎮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黃志強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本處分決定自20xx年8月10日起生效。若不服本處分決定,可向中共江山市紀委提出申訴。

中共江山市清湖鎮委員會

年8月10日

黨內處分決定模板 篇8

,男,漢族,合肥人,1973年12月出生,1993年12月參加工作,現任 街道辦事處計生辦主任。

20xx年5月20日下午,在辦公室完成工作後,用辦公室電腦玩網絡遊戲,後被市紀委督察組督查發現。

身爲街道計生辦主任,不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在上班期間玩電腦遊戲,其行爲已構成違紀,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六章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規定,經20xx年5月30日黨工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本處分決定自20xx年5月30日起生效,如不服本處分決定,可在接到本處分決定後30日內向本機關提起復議。

中共南行街道工作委員會

201xx年6月30日

黨內處分決定模板 篇9

橫山頭村黨支部:

張仲法,男,漢族,台州市黃巖區南城街道橫山頭村人。1955年7月出生,1978年1月入黨,國小文化程度,20xx年3月任橫山頭村黨支部委員。

20xx年8月開始,張仲法在橫山頭村土橋下的一桔園內未批先建一廠棚,佔地面積1157.1平米,建築面積589.6平米,供自己的五金拋光廠使用。因非法佔地,20xx年9月28日,區國土資源分局對其處以自行拆除未批先建的1157.1平米土地上的全部建築物589.6平米,恢復土地原狀,並對未批的1157.1平米土地處以30元每平米的罰款,計34713元。

我們認爲,張仲法身爲黨員、村幹部,卻無視黨的紀律,非法佔用土地,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零九條之規定,街道黨工委於20xx年11月9日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警告的處分。

本決定自20xx年11月9日起生效,如不服本決定,可自收到本決定後,向街道黨工委或區紀委提出申訴。

年11月9日

黨內處分決定模板 篇10

我校1104班石油工程專業邱澤民、鍾勝邦、劉忠文三位同學,至開學以來,不能嚴格要求自己,無視學校校紀校規,經學校研究決定,分別給予如下紀律處分。

邱澤民:在1103班學習期間,經常曠課遲到,想來就來,想走就走。不服從班主任老師管理,頂撞老師。學校爲了挽救他,將其調到1104班,仍然我行我素。特別嚴重的是僅20xx年11月1日,連續三次出現違紀行爲。一是上午第二節課時,在課堂上玩手機,被科任老師發現,經教育管理,拒不接受,態度惡劣。二是上午第三節課時,又夥同他人在課堂上玩撲克牌。三是中午午休時間,在306寢室將課桌有意損壞。該生的行爲已嚴重違反學生管理條例,並造成了惡劣影響,爲了嚴肅校紀、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據學校《學生違紀處罰條例》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該生記大過處分,並賠償損壞的課桌。扣除學分30分。

鍾勝邦:該生在新生軍訓期間不積極參加軍訓,想方設法逃避。不服從教官和班主任管理,造成不良影響。學習期間又經常曠課遲到,不積極參加各項活動。特別是20xx年11月1日中午,在306寢室夥同邱澤民有意損壞並將損壞的桌子扔向居民區,差點砸到小孩,在社區造成不良影響,。爲了嚴肅校紀、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據學校《學生違紀處罰條例》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鍾勝邦嚴重警告處分,並賠償損壞的課桌。扣除學分20分。

劉忠文:在校學習期間,經常惹是生非、曠課遲到,不服從管理,頂撞老師。尤其是在20xx年11月1日上午第三節課期間,組織他人在課堂上玩撲克牌。爲了嚴肅校紀、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經學校研究決定,根據學校《學生違紀處罰條例》有關規定,給予劉忠文嚴重警告處分,扣除學分20分。

以上三位學生處分後,如在校三個月內,確有悔改的決心和表現,可提出書面申請,報班主任、學工處審批,撤銷其處分。如再有違紀行爲,開除學籍。

學校

學工處

20xx年x月x日

黨內處分決定模板 篇11

各鄉鎮人民政府、場管委,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接《關於阿迪力同志降職的通知》(博市黨幹發〔20xx〕52號),經市委會20xx年5月20日批准,決定給予市公安局正科級偵察員阿迪力同志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按照《關於保證黨政紀律處分決定執行的暫行辦法》(新紀發[20xx]2號)有關規定,經20xx年7月13日市委五屆八十三次會議研究,將阿迪力職務降爲市公安局副主任科員。

年七月十九日

黨內處分決定模板 篇12

肖國萍,男,漢族,1965年9月29日出生,江西省萍鄉市人,大專文化。1986年參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8月至1989年7月在萍鄉中學工作;1989年7月至1992年9月在共青團萍鄉市委工作;1992年9月至1993年12月任蘆溪縣銀河鄉政府副鄉長;1994年1月至1994年9月任萍鄉市第二印刷廠廠長;1994年10月至20xx年1月在萍鄉市建材局工作,其中20xx年6月至20xx年1月借調萍鄉市經貿委資源綜合利用科工作;20xx年1月至20xx年任萍鄉市經貿委(後改名爲工信委)資源綜合利用科主任科員,20xx年後任萍鄉市工信委產業政策科主任科員。

經審查,肖國萍在任職期間,有如下違紀行爲:肖國萍在市工信委資源綜合利用科工作期間,其於20xx年10月至20xx年春節期間,在企業節能項目申報過程中,利用職務之便,爲他人謀取利益,並先後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21.5萬元、浪琴手錶一塊、價值11.18萬元的日產驪威汽車一輛;身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過程中,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國家損失327.92萬元。肖國萍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於20xx年6月5日被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20xx〕萍刑二終字第23號)。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三章第二十三條和二十五條的規定,經20xx年7月16日市工信委行政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肖國萍行政開除處分。

本決定自20xx年7月16日起生效。若對本決定不服,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本機關申請複審。

萍鄉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20xx年7月16日

黨內處分決定模板 篇13

縣計生委三月初對xx鄉計劃生育工作進行調研,發現、兩村存在假婦檢和隱形婚姻等問題。經鄉紀委覈查,鄉黨委研究,對相關責任人做出以下處分決定。

xx村陳西隊孫、王夫婦20xx年8月生一胎男孩,現在計劃外懷孕6個月,但是王婦檢記錄一直是無孕。

xx村上一隊張、馬伕婦,婦檢記錄20xx年1月至今都是本人在鄉計生辦參加婦檢,而本人口述20xx年在外打工,按期寄的婦檢證明。

王靜、馬都做了假婦檢,且王因假婦檢造成計劃外懷孕,在xx村影響很不好。對此,村主任王、村專幹王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根據xx鄉計劃生育捆綁責任制規定,經研究給予王黨內警告處分,經濟處罰1000元;給予王經濟處罰600元;責成xx村對王落實補救措施。

縣計生委3月初在十八里鋪鎮xx村檢查計劃生育時,查出吳懷孕,並查出吳丈夫汪是xx鄉xx村羅隊人。

經覈查:汪、吳屬隱形婚姻,他們沒有公開合法結婚,但是已經同居三年,現在吳已懷孕7個月。汪、吳雖然在外打工,也不斷回來。由於沒有納入新婚管理,造成計劃外懷孕。

根據xx鄉計劃生育捆綁責任制規定,經研究處罰工作組長李xx500元 、包村計生幹部李xx500元、村第一書記顧xx500元、書記李xx500元、主任劉xx500元、專幹江雪琴500元,處罰包隊村幹部汪xx700元。責成xx村立即將汪、吳納入計劃生育管理。

中共xx鄉委員會

20xx年3月20日

黨內處分決定模板 篇14

,男,19xx年9月出生,漢族,江蘇淮安人,19xx年8月參加工作,現爲學院保衛處職工。

20xx年4月,因在分管後勤處生活服務中心時,由於工作失職、管理不善,致使學院教工餐廳嚴重虧損,受行政記過處分。處分期內,能夠服從組織安排,做好本職工作。根據本人申請和所在單位對其工作和現實表現的鑑定意見,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院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從20xx年4月起解除行政處分,按現在崗位恢復其校內津貼。

二〇xx年四月二十三日

撤銷處分決定相關文章:

1.解除處分決定

2.解除行政處分決定

3.撤銷處分決定書

4.撤銷處分決定申請書

5.解除黨紀處分決定

6.關於給予處分的決定

7.解除警告處分的決定

黨內處分決定模板 篇15

中共莆田市城市管理執法局直屬機關黨支部:

黃國清,男,漢族,1964年10月出生,大學文化,涵江區白塘鎮人,1984年9月入伍,1988年1月入黨,20xx年12月任市城市管理執法局主任科員,20xx年8月起任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執法七大隊大隊長、中共莆田市城建監察支隊規劃大隊(執法七大隊)支部委員會書記,20xx年4月調任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執法一大隊大隊長,免去中共莆田市城建監察支隊規劃大隊(執法七大隊)支部委員會書記職務。

根據市紀委駐市建設局紀檢組調查情況通報,20xx年12月27日,市城市管理執法局七大隊以工會名義組織部分隊員,在黃國清帶領下,前往涵江大洋革命老區根據地參觀。當天下午2時左右,黃國清又決定帶領一行人前往瑞雲山風景區遊覽。到達瑞雲山景區門口後,黃等人因門票票價問題與景區工作人員發生爭執,引發口角並互相辱罵。後黃國清讓大隊工會主席柳麗英購買兩張票,作爲一行人到景區廣場遊覽的費用,景區工作人員收了柳麗英一張面值100元的人民幣後,找回40元錢給柳。在黃等人慾上車離開時,景區副總經理官文玉用自己的手機對黃國清乘坐的閩B—57082號城管工具車進行拍照,引起黃國清的不滿,要求官將所拍照片刪除。因官不肯,黃國清要求隊員們上去刪除該手機照片,景區辦公室主任佘家德、保安羅從剛欲上前保護官文玉,黃又叫隊員將佘、羅拉開,導致雙方發生肢體衝突,在衝突過程中官文玉、佘家德兩人倒地受傷,官手機被隊員們強行拿走,刪除手機上的照片後歸還。事後,《海峽都市報》、《東南快報》、新浪網等多家新聞媒體相繼報道了這一件事,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的影響。20xx年1月1日,涵江區公安分局經調查,以毆打他人致使官文玉、佘家德輕微傷爲由,對林玉蒼、李文欽、劉榮翔、許玉銀、曾玉坤、劉明銘等六名隊員作出各行政拘留15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事發後,黃國清爲應付調查,要求隊員們在接受調查過程中按自己書寫的報告內容陳述,統一口徑,並指定承擔責任的人員。20xx年3月26日,黃國清對自己的行爲作了深刻檢討,表示願意接受組織的教育和處理。

綜上所述,黃國清身爲市城市管理執法局七大隊大隊長,在該大隊人員因遊覽門票票價問題與瑞雲山風景區工作人員發生糾紛後,要求隊員強行刪除景區工作人員使用手機所拍照片,導致雙方發生肢體衝突,該大隊六名隊員因毆打景區工作人員致輕微傷被公安局行政拘留並處以罰款,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其行爲構成妨害社會管理秩序錯誤。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按照莆直紀工[20xx]4號的批覆和莆建紀[20xx]18號的意見精神,經研究,決定給予黃國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本處分決定自20xx年5月20日起生效。

中共莆田市城市管理執法局

直屬機關委員會

年五月二十二日

黨內處分決定模板 篇16

姚,男,1981年10月11日出生,漢族,xx省嘉善縣人,大學本科學歷,原系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築節能與科技設計處主任科員。

經xx省xx市人民法院審理,xx省xx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姚利用職務便利,犯受賄罪、貪污罪和重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六個月(詳見〔20xx〕嘉平刑初字第830號、〔20xx〕終字第119號)。

姚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對黨組織和上級的教育置若罔聞,利用職務之便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併爲他人謀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且在合法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他人結婚,並以夫妻關係公開生活。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觸犯了刑律,從一名國家幹部淪爲罪犯。爲嚴肅紀律懲戒,純潔公務員隊伍,根據《公務員法》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姚開除公職處分。

本決定自發文之日起生效。如不服本決定,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本廳申請複覈,也可直接向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或監察機關提出申訴。複覈、申訴期間不停止本決定的執行。

xx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年7月27日

黨內處分決定模板 篇17

何,男,漢族,1964年10月出生,本鎮路口村人,國中文化,1995年3月入黨,現任路口村支部委員會委員。

經查明:20xx年12 月 26 日19時30分,何駕駛浙HDA195號輕型普通貨車,行駛至墩賀線6KM+00M時,被執警民警攔下檢查,經當場兩次做呼氣酒精檢測,數值達23mg/100ml, 21 mg/100ml,已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20xx年12月28日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決定給予何暫扣駕駛證6個月,並處罰款人民幣20xx元的處罰。

何身爲中共黨員,本應帶頭遵紀守法,而他卻在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經鎮黨委研究,決定給予何黨內警告處分。

本處分決定自20xx年12月17日起生效。若不服本處分決定,可向中共xx市紀委提出申訴。

中共xx市清湖鎮委員會

20xx年12月17日

黨內處分決定模板 篇18

經查xx班學生由於一事,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經學校政教處調查覈實,情況屬實。根據學校學生處罰條例,學校決定,給予xx同學處分,其處分記入學籍檔案,以觀後效,如若再出現違紀現象,作自動退學處理,或者轉移學習環境。

學生簽名家長簽名:

家長電話:

xx中學xx校區政教處

20xx年x月x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