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租房協議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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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協議書,即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並於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單位租房協議書合同範文,供大家參考!

單位租房協議書合同
單位租房協議書合同範文一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省、***市、**區**、街、**號)

2、出租房屋面積共***平方米(建築面積)。

3、裝修簡單描述……

第三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自00XX年00月00日起至00XX年0月0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使用。

3、租賃期滿,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1個月之前通知甲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租金總額爲(大寫*萬元整)小寫:00000.00元。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半年付0000.00元整。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收款憑證。

第五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2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第六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八條 爭議解決

1、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話: 電話: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單位租房協議書合同範文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1.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本市區(縣)路弄(新村)號室(部位)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築面積共平方米。

1-3、該房屋的現有裝修及設施狀況,由雙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爲甲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2.租賃用途

2-1、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該房屋的《房地產權證》(權證編號:),其用途爲。

2-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使用。

2-3、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覈准,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使用用途。

3.租賃期限

3-1、該房屋租賃期共個月。自一九年月日起至一九年月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入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4.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爲人民幣元,月租金總計爲人民幣元。(大寫:萬仟佰拾元角整)。

4-2、該房屋租金年內不變。自第年起,租金每年遞增%。

4-3、乙方必須在每月日前支付當月租金。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支付滯納金。

4-4、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5.其他費用

5-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水、電、煤氣及等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

5-2、上述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6.房屋修繕責任

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6-2、除房屋內已有裝修和設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裝修或變更原有設施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應向有關部門(包括該房屋物業管理機構)辦理申報手續的,須辦妥有關手續後,方可進行。租賃期滿,根據原書面約定,要求恢復原狀的,乙方必須恢復原狀;乙方拆除添置的設備時,不得損壞房屋結構,經驗收認可,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6-3、該房屋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和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的外,均由甲方負責。

6-4、甲方維修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應提前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撓房屋所有人進行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7.轉租的約定

7-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的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房屋,乙方不得部分或以鋪位轉租給他人,或同時轉租給二個以上的承租人居住。

7-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

(1)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7-3、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經本合同甲方簽署同意,並按有關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後,方可生效。

7-4、乙方轉租該房屋,甲方可從轉租租金中獲得收益,具體收益比例由甲、乙以方另訂書面協議商定。

8.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該房屋的;

(2)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運行、或水、或電、或煤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天,乙方認爲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5)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動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它情況。

8-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8-1)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9.乙方的違約責任

9-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4)拖久租金累計月以上的;

(5)因乙方的原因、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允許收回該房屋的其他情況。

9-2、在租憑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煤氣及等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的%支付滯納金。逾期達個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的權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9-3、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預付租金不退;若預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9-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違約金。

10.甲方的違約責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2、在租賃期限內,因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房屋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3、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後,甲方未按規定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的,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11、其他條款

11-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私有非居住用房租賃合同按規定經北京市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的15天內,甲方應負責代表雙方當事人按本市有關規定,向北京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11-2、本合同經登記、取得《房屋租賃證》後,方可生效。本合同生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甲方應負責代表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天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終止登記手續。

11-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但補充條款應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租賃管理規定。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經辦人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鑑(公)證意見

鑑(公)證機關(章)

簽約地點:

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簽約時間:年月日

單位租房協議書合同範文三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國農業科學院京區單位出租房屋規範管理有關問題的規定》、《中國農業科學院京區大院房屋出租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服務科研,方便生活的目的,共同協商,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縣)▁▁▁▁▁▁▁▁▁▁▁▁▁▁▁▁.

該房屋爲:□樓房/□平房▁▁間,使用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爲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爲:▁▁▁▁▁▁▁▁▁▁▁▁▁▁▁▁.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爲:▁▁▁▁▁▁▁▁▁▁▁▁▁.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覈批准前,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乙方日常工作、經營活動不得影響甲方良好的科研、生活環境,應保證甲方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遵守建設總體規劃和區域功能佈局的要求。

第四條 租賃期限

房屋租賃期爲▁▁年▁▁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條 續租

(一) 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用權。

(二) 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書面提出續租,雙方商定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若合同期滿前兩個月時,乙方未作續租表示,則甲方有權在預先通知的情況下帶新客戶進入乙方所租房間內察看,並另行出租該房間。

第六條 租金及保證金

(一)乙方所租房屋年租金總額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整,租金總計(大寫)▁▁▁▁▁▁▁▁▁▁▁元整,(小寫)¥▁▁▁▁▁▁▁▁元整。

(二)在合同簽訂日,乙方應交納▁▁▁▁▁元保證金;如乙方在合同執行期間,未有違約行爲,終止合同時,甲方退還其保證金。

第七條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付

付款日期: .每次期滿前七日內將下期租金繳付甲方。

(二)□分期付款

首期付款日期: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

剩餘款項分別於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

承租人逾期繳付租金的,每日需向甲方支付所欠租金 ‰的滯納金。

第八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爲:

(一)乙方承擔(□ 水費 / □ 電費 / □ 電話費 / □ 電視收視費 / □ 供暖費 / □ 燃氣費 / □ 物業管理費 / □▁▁▁▁▁▁▁▁▁▁▁▁▁▁)等費用,按□每月/□每季度實際發生額繳付,乙方在收到甲方繳費通知後七日內,將本期費用繳付甲方。

(二)乙方不能按期繳付上述費用,需提出書面申請,說明理由和延緩繳納日期,並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將採取必要手段進行催繳。

第九條 甲方權利及義務

(一)保證標準用水、用電和取暖。

(二)對房屋的主體結構和框架負有安全責任,負責房屋主體與框架的維修。

(三)甲方因合理事由,在提前通知乙方後(緊急情況除外),有權臨時終止使用樓內的任何公共設備、設施,可以進入乙方租用的房間進行有關檢查、維修或改建工程(不含土建)

若甲方在檢查中發現所出租房屋存在安全隱患,不再具備出租條件的,有權立即終止合同。

第十條 乙方權利及義務

(一)與甲方簽訂租賃協議時,出具能夠證明其獨立民事主體資格的材料原件,並向甲方備案複印件。

承租期間,乙方營業執照或居民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等相關事項發生變更的,應在變更後一個月內向甲方備案複印件。

(二)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備案主營業務,主營業務變更後一個月內要及時向甲方變更備案。

(三)涉及農資經營、涉農類信息諮詢、技術轉讓或農產品、保健品經營的企業、個體工商戶或個人,在其簡介、宣傳資料、網站、技術資料、名片的地址欄,通訊地址只能使用“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12號ⅩⅩ信箱”,或直接在郵政管理局開立的不涉及中國農業科學院的其他信箱,並及時向出租方備案以上材料;必須在其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設置顧客提示牌(內容:本公司經營活動與中國農業科學院無任何關係)

(四)在經營活動過程中,乙方必須使用國家工商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國家編制機構及其他法定名稱登記管理機構登記註冊的正式名稱,不得擅自冒用中國農業科學院或下屬單位名稱,侵害中國農業科學院名譽權和知識產權。中國農業科學院的名稱包括“中國農業科學院”、“中國農科院”、“農科院”、“中農科”、“C單位租房協議書合同S”、“c單位租房協議書合同s”以及所有中國農業科學院下屬研究所的名稱等。具體行爲包括但不限於:

(1)在承租方的公司簡介、宣傳資料、網站、技術資料、公司地址中出現、使用以上名稱。

(2)在名片上印刷以上名稱。

(3)在產品包裝上印刷以上名稱。

(4)在經營過程中,以口頭形式或默許使用以上名稱。

(5)其他能夠誤導消費者誤以爲承租方爲中國農業科學院研究所或下屬企業行爲。

(五)在承租期內,乙方每年年檢後一個月內,向甲方提供書面年檢合格證明文件,以做備案。年檢未合格者,合同自動終止。承租期爲起租日至年檢未合格日。

(六)乙方如對所租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需將裝修、裝飾計劃和方案報甲方,待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且乙方負責施工過程中的所有相關安全問題。若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乙方添置的新物除可移動的傢俱和裝飾物外,其他一切改建、增建的固定物從安裝之日起即爲甲方所有。

(七)經甲方同意,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自設燈箱、戶外廣告牌的安全由乙方負責,如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及場地生產、銷售假冒僞劣商品;不得從事非法生產、加工、儲存、經營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和其他違法活動;不得在承租房屋內存放武器彈藥、易燃易爆等違禁物品;不得從事其他損害出租方權益和廣大農民及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九)乙方須遵守甲方相關管理規章制度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與甲方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對所租賃房屋的防火、防盜負安全責任,因乙方原因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時,乙方負全部責任。

(十)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並賠償由此給農科院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經濟損失、名稱權和名譽權等無形財產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終止

(一)在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如有下列行爲之一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及租賃物,並不負違約和賠償責任,乙方所付租金及保證金不予退還:

(1)侵犯中國農業科學院及下屬單位名稱權、名譽權和知識產權。

(2)以簽約公司正式名稱之外名義經營所租場所。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所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轉借、轉讓、承包或以其他形式給第三人使用(包括與第三人共同使用)

(4)擅自改變所租房間的用途、房屋主體結構、私搭亂建、室外佔地經營等或從事非法經營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5)拖欠租金及其它應繳費用達30天以上的。

(6)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

(7)違反本合同附件二《承諾書》中的承諾的。

(二)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所租房間及設備完好地交還甲方(合理的自然損耗除外),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後,乙方應在▁▁▁▁天內搬離。

第十二條 免責條款

因發生地震、颶風、暴雨、市政規劃建設及其他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正常履行合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者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按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二)在本合同期內,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甲方及乙方雙方不得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單方面終止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規定將按年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 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標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上級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附件

入戶前乙方應履行以下程序:

A:提交企業執照複印件 B:提交法人身份證複印件

C:提交機構代碼證複印件 D:簽訂安全防火協議書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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