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請假的通告(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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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請假的通告 篇1

爲建立健全公司辦公室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進一步規範公司的請假制度,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做此通知。

關於請假的通告(精選5篇)

一、適用範圍

本通知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臨時工、合同制員工以及處於試用期內的員工。

二、請假程序

1、員工填寫請假單,註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經各級領導審批,並報辦公室存檔。

2、3天以上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3、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總經理審批。

4、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辦公室,並交接工作。

三、 請假規定

1、公司員工請假,需向相關領導和部門遞交書面申請,如實填寫《請假條》,並在辦公室進行備檔,否則請假不做生效;員工未辦手續擅自離崗,或假期滿後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

2、相關審批人員必須嚴格把關,保證員工請假的真實性否則相關審批人員要承擔相應的後果。

3、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條》,因身體不適等緊急原因請假,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部門負責人報知,並於返崗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4、員工請假

1)3天以內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同意,報備公司副總經理;

2)請假3天以上部門負責人同意後,經總經理批准;

3)部門負責人請假,經總經理批准。

批准同意後,請假員工持《請假條》到辦公室備檔,否則請假不做生效。

5、若因特殊或緊急情況需請假的,可以酌情處理,電話或口頭請假後,返崗應及時填補《請假條》。否則做曠工處理。

6、工程部人員因工作性質原因具有特殊性,請假等事宜也應及時的遵守。另外,工程部人員日常休息除了報備副總外,也應以口頭、電話或短信等形式告知辦公室人員。以保證工作的連續性。

*辦公室

關於請假的通告 篇2

爲加強企業管理,進一步規範員工的請假管理制度,特制定並重申員工的請假制度如下:

一、各公司經理、副經理、集團科室負責人請假,必須以書面的形式向董事長請假,經簽字批准同意後,請假條交予行政部登記,方可休假;

二、各公司的員工請假,需經科室負責人同意簽字,並向本公司的經理請假,請假條交予行政部登記後,方可休假;

三、請假條應規範填寫,字跡清晰,寫明請假原因、時間,因病請假的需要有醫院證明;

四、請假最短時間爲半天,每個月不超過2天,全年累計不得超過24天,如違反規定的以自動離職處理;

五、有重大事項如病重、結婚、生育、事故、親屬病故等原因可酌情予以假期,突發事件未能及時請假的,假期完畢後,第一時間補交請假條;

六、請假期扣除當日工資,公司不予承擔,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未請假曠工者,按雙倍工資扣除,請假未批准私自休假按工資5倍罰款;

七、因工傷在家休息的員工,每月發放1200元生活費作爲工資;

八、員工可根據公司休假安排自動休假,禁止與他人調換休班日,如違反按曠工處理;

九、因公出差到本縣區域外的人員,必須請假,未請假者按曠工處理,因公發生的費用公司不予承擔;

十、本規定的解釋權歸集團行政部所有;

十一、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xx年xx月xx日

關於請假的通告 篇3

自即日起凡未經請假(經相關管理人簽名同意)私自不上班人員,作曠工處理,並且扣除當月工位補貼,另一切請假不接受廠外、託信、電話、方式,如有特殊情況,需出示證明方給予補假。望各位知悉配合!

車間示

20xx.08.01

關於請假的通告 篇4

爲加強集團公司內部規範化管理,嚴格把控考勤管理制度,現就我集團內部員工請假流程做以下規定:

一、員工請事假至少須提前一個工作日,如實說明原因,填寫請假單報部門負責人審批、報人力資源部歸檔;請假時間爲兩天內的,填寫請假單報部門負責人審批,報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審批並歸檔,視爲請假有效;請假時間在三天至一週內,須上報主管副總裁或總裁審批,最後交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審批歸檔,視爲請假有效;請假時間在一週以上,完成以上簽字流程並經董事長簽字同意後,方視爲請假有效,並交由人力資源部歸檔。

二、員工遇到緊急情況請病假或事假,須於上班前或不遲於上班時間後15分鐘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及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人,請假在一天以上的應於病假或事假後上班第一天內,填寫請假單,事假須提供市屬或省屬三甲級醫院開具建議休息的有效證明,由相關領導審批簽字後交由人力資源部歸檔,視爲請假有效;請病假在半天及一天之內,若並未去醫院就診的,必須出具請假當日內在藥店購買藥品的證明,視爲請假有效。

三、員工外出辦事時間超過30分鐘,必須在前臺做外出登記,記錄外出時間及返司時間,並告知部門負責人。

xx年xx月xx日

關於請假的通告 篇5

公司請假制度範本公司請假制度範本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規範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請假程序

第二條 員工填寫請假單,註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經各級領導審批,並報人事部備案。

第三條 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第四條 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第五條 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人事部,並交接工作。

第三章 請假標準

第六條 公司請假標準見下表:

第四章 請假規定

第七條 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主管報知,並於事後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第八條 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並扣減月工資。

第九條 如因私人原因請假,應優先使用個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夠部分再行辦理請假。

第十條 請假以小時爲最小單位,補修以半天(4小時)以上計算。

第十一條 假期計算。

1. 員工請假假期連續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間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計算在內。

2. 員工請假假期連續在5天以上的,其間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計算在內。

第十二條 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條 員工1年內病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不享受當年年假;凡安排療養或休養的員工,其天數不足年假時,可以補足;凡脫產、半脫產學習的員工,不享受當年年假。

第十四條 公司中高級職員請假,均須在總經理室備案或審批,並記錄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人事部解釋、補充,經公司總經理常務會議批准頒行。

.2.

一、病假:1. 病假證明必須由公司指定的正規醫院開據;

2. 員工拿回公司的病假憑證必須包括:

1) 二級以上指定醫院醫生的病情診斷書;

2) 二級以上指定醫院醫生的病假建議書。

3. 如果公司發現病假證明不合格將視爲事假扣除該員工當天相應的工資及全勤獎;如有造假行爲且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開除;

4. 員工病假每月審覈期間爲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

1)每月請病假不能超過1天

2)每月累計病假>1≤2,扣除全勤獎100元

3)每月累計病假>2,扣除全勤獎200元

其餘工資嚴格按照公司人事部《員工守則》《員工手冊》中第2.5款關於病假工資規定的扣除比率執行(詳細規定見公司《員工守則》《員工手冊》)。

操作規則:員工必須在休假後一週內將休假單遞交行政人員登記,如果超過一週(指從休假回

來當天開始計算)仍未交假單的公司一律按事假處理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二、事假(每月計算時間段: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

1. 任何請事假的員工在本月將沒有全勤獎金;

2. 經公司批准員工可以休不帶薪事假,但一年至多不可超過十個工作日;超過5天的事假必須提前一週提出;

3. 如果員工事假超過公司規定最大期限以至於影響到公司正常工作公司將視其自動離職。

4. 薪金扣除公式爲(基本工資+補貼)÷21.75×事假天數。

三、年假:

公司將給予員工年假以使他們在工作之餘獲得充分的休息時間,公司鼓勵大家充分利用自己的年假進行休息。

享受帶薪年假條件如下:

1、所有公司員工在服務期滿一年後均可享有12個工作日的年假,服務年限每增加一年,年假可在原有基礎上增加一個工作日,年假最多不超過20個工作日,試用期內員工無權享受年假。

2、在服務的第一年,員工可享受的年假應根據該年的僱用時間按比例計算:

工作日數÷365天×12天

3、員工僱用終止時,未休年假應根據該年的僱用期限按比例計算平均工資:

月基本工資÷21.75×剩餘年假天數

休年假必須提前申請:

1、請假≤1的申請,必須提前1個工作日提出;

2、請假少於連續五天的申請,必須提前3個工作日提出;

3、請假連續五天的申請,必須提前一週提出;

4、請假超過連續十個工作日的申請,必須提前兩週提出。

操作規則:任何員工休年假,必須填寫正規的年假申請單,並提交部門經理批准,再遞交行

政人員登記,公司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補假單請求(特殊情況除外)。(員工的年假單主管交、主管的年假單經理交。)

四、遲到(每月計算時間段: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

1、 每月累計遲到≥3次或累計遲到時間≥20分鐘,扣除全勤獎100元。

2、 上班、開會、培訓遲到、無故缺勤後,每次記口頭警告一次

1) 遲到在10分鐘以內,累計2次不計入警告;超過2次後,每次記口頭警告一次;

2) 每次遲到只要超過10分鐘,即口頭警告一次;

五、加班(每月計算時間段: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

員工在規定的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時間工作,須經部門經理事先同意,獲准的加班時間是作

爲加班費支付或補休安排,部門經理可根據工作性質和具體情況的不同決定補償方式,且必須遞交正式的加班申請單。

調休申請

、週末加班的員工可按公司規定補休,補休時間必須在加班的當月休完,超過一個月的公司將不予計算;

3、需要補休的員工必須提前遞交正式的加班調休表(即休假申請表),如果未收到加班調休表將等同休事假處理。

加班工資計算公式:

1、一般工作日:月基本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

2、週末:月基本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0

3、公衆假期:月基本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0

申請程序:員工根據工作需要,在加班前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註明加班原因和預計時

間,遞交給部門經理審批,加班完成後,員工必須在《加班申請表》中註明實際的加班起止時間,經部門主管簽字後遞交給行政人員,行政人員再統一將部門的加班申請表遞交人力資源部

六、考試假

試用期滿的僱員一年內可申請不超過5天的考試假,僅在考試日與工作日衝突時才准許請考試假,而且考試科目須與僱員申請考試假時在本公司從事的工作有關。

僱員應在考試假之前至少30天向直屬主管說明其申請考試假的打算,並填寫《休假申請表》,經主管簽字同意並附上准考證複印件後,遞交至人力資源部。僱員還應向公司報告考試結果。

公司保留當僱員在發佈考試結果之後12個月內離開公司時,向其索回支付給該僱員的每一天考試休假的工資全額的權利。

七、婚假

試用期之後,僱員經出具證明,在其首次合法結婚時,可享有婚假。

在25歲之前結婚的男僱員和在23歲之前結婚的女僱員可享受3天婚假;在上述年齡之後結婚者,可享受13天婚假

婚假應在結婚前或結婚之日後三個月內連續休完(不分工作日或週末)。婚假需提前至少一個月提出申請,員工在婚假期間享受正常工資。

八、產假

女僱員享受計劃生育規定的產假:

1、懷孕三個月後,女僱員有權享受每月半天帶薪的孕婦檢查假;

2、懷孕六個月後,不應安排上夜班,必要時,工作崗位應做臨時調整;

3、包括分娩前的15天假在內,女僱員可享受共90天產假,並享受全薪工資;

4、其嬰兒不超過一歲的女僱員,每天可享受1小時帶工資的哺乳假;

5、產假必需在規定的時間內一次性連續休完。

懷孕女僱員應當與其直接主管討論與懷孕有關的日程安排和計劃,以便提前做出適當安排。

九、計劃生育假

妊娠不足4個月做人工流產的女僱員可享受15至30天流產假;妊娠超過4個月做人工流產的女僱員可享受42天的流產假。女員工在流產假期間,可享受工資。

爲計劃生育目的而採取有關醫療措施的僱員可享受1至14天計劃生育假,有關員工在計劃生育假期間可享受工資,在生育後三年內做人工流產,可視爲病假處理。

計劃生育假必需在採取計生措施後一次性連續休完。

十、喪假

已過試用期僱員在其配偶、父母或子女死亡時,可享受5天喪假;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死亡時,可享受2天喪假。休喪假應事先獲得批准(有正當理由則可免除)。

喪假僅在事發後五天內有效,並且應在這五天內休完。如果上述親戚的葬禮不在員工工作當地舉行,則根據距離而定,增加不超過三天的旅程假。在上述假期內員工將享受正常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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