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違的通告範文(精選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07W

拆違的通告範文 篇1

爲進一步加強城鄉規劃建設管理,促進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工作的順利進行,堅決遏制私搭亂建、違法建房行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市、縣有關規定,嚴禁在轄區內私搭亂建、違法建房。結合我鄉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拆違的通告範文(精選3篇)

一、城鄉建設必須依法有序進行,嚴格按法定程序審批。嚴禁私搭亂建、違法建房,未經依法批准的各類佔地、建設均屬違法行爲。

二、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正在進行的違法建設,應立即停止建設行爲,並自行拆除。未自行拆除的,由鄉國土資源所、村建中心會同其他部門組織有關人員依法予以強制拆除。

三、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已經建成的建築物(構築物),由鄉國土資源所、村建中心等部門依法認定建築性質。凡認定爲違法建築的,在有關部門依法認定後下達拆違通知書,違法建設所有人應自接到拆違通知書之日起7日內自行拆除其所屬的違法建築。逾期未自行拆除的,由鄉國土資源所、

村建中心等部門組織有關人員依法予以強制拆除。

四、鄉國土資源所、村建中心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執法監察力度。各行政村要充分發揮屬地管理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對私搭亂建、違法建房的,發現一起,依法拆除一起,堅決杜絕新的違法建設行爲。

五、全鄉幹部要秉公執法,嚴格執法,凡參與、支持、包庇、縱容違法佔地、違法建設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進行違法建設的是黨員幹部的,依法從重處理。

六、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應大力支持此項整治活動,積極舉報違法佔地、違法建設行爲。

七、凡拒不執行本通告,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本通告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年三月九日

拆違的通告範文 篇2

爲迅速掀起全市重點村鎮環境風貌整治高潮,維護城鄉規劃建設秩序,加快建設具有濃郁地方特色的現代國際旅遊城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控違拆違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違法建設是指單位或個人未經法定機關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內容進行建設的建築物、構築物;超過法定機關批准期限的臨時建設以及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

二、控違拆違範圍爲本市行政轄區,重點區域爲全市範圍內高速公路、鐵路、城際交通幹線和主要旅遊幹線兩側300米可視範圍和重要景區景點周邊。三、各區縣人民政府負責管轄區域內控違拆違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推進,監察、公安、住房和城鄉建設、城鄉規劃、國土資源、城管執法等機關和部門各司其責,密切配合,依法合力推進。

四、鄉鎮人民政府是村鎮控違工作的責任主體,應切實履行領導職責和屬地管理職責,建立控違機構,健全控違領導責任制、監2 督管理、受理舉報和動態巡查制,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力度,對違法建設實行全天候監管,一經發現,立即依法處置,確保重點區域無新違法建設發生。

五、各區縣人民政府應組織所轄鄉鎮對違法建設進行調查摸底,對經查實的違法建設根據實際情況責成鄉鎮人民政府或有關執法部門認定處理,徹底清理歷史遺留違法建設。

六、正在施工的嚴重影響城鄉規劃或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違法建設,必須責令其立即停止施工並自行拆除。經制止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依法拆除或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除。

七、已建成的違法建設嚴重影響城鄉規劃或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視違法建設的性質、情節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或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依法拆除。拆除的違法建設不予補償。

八、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央和省駐黃單位及外地駐黃機構應嚴格落實控違職責,加強對本部門違法建設的監管工作,杜絕違法建設,配合執法部門拆除歷史遺留違法建設。

九、凡對本轄區、本部門控違拆違工作領導不力或對違法建設查處不力的,由監察等部門依照違法建設責任追究辦法等規定予以追究。凡重點區域範圍內控違不力,導致新違法建設發生的,依法依紀追究鄉鎮主要負責人責任。黨員、幹部參與違法建設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十、違法建設單位或個人拒絕、阻礙司法或行政執法部門依法3 履行職責的,由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違法建設,有權向有關執法部門、所在區縣、鄉鎮人民政府舉報。

控違拆違舉報電話:

x年xx月xx日

拆違的通告範文 篇3

你(單位)因 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之規定,本機關擬對你(單位)做出責令限 年 月 日前自行拆除,逾期本機關將強制拆除、拆除費用由你(單位)承擔 的處罰。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你(單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三日內到 (地點)進行陳述、申辯,逾期不陳述、申辯的視爲放棄陳述申辯權利。

(行政機關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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