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本及需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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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是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本及需提交材料,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本及需提交材料
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本1

申請人:XXX,男,漢族,1XX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XXX市XXX區XXX路XXX號。聯繫電話:XXXXXX。

被申請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XXX路XXX號。電話: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XXX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5200元(月平均工資2600元*2)。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xxx年6月至xxx年6月加班費共54455.15元,其中: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費24893.79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6223.44元;。

以上二項合計:XX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xxx年10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司機一職至今。xxx年12月28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爲總務部司機,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爲700元,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5天。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週正常工作5天處,星期六、日還要求我隨時出車,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車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xxx年6月至xxx年6月間的考勤記錄)。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出車加班,我早上6時30分出車接送公司員工上班,直到18時10分接公司員工下班,送完員工需要到20時,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1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3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出車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爲準。我爲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定爲我支付加班費。從被申請人發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加班工資均爲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 940元(xxx年7月1日雙方協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爲940元)爲基數計算,xxx年6月至xxx年6月間,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 18670.34元(940元/21.75*1.5倍*3個小時*4周*12個月*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24893.79元(940元 /21.75*2倍*8個小時*3天*12個月*2年)未付。爲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協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被申請人的行爲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於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爲由向被申請人提出瞭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由於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爲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X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簽名)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本2

申請人:××,女,漢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申請人:×××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電話:×××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爲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18000元人民幣。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爲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20xx0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26000元(xxx年1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xxx年3月8日開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現擔任公司的銷售經理,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保險,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爲,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併爲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而被申請人卻一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此行爲已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爲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致使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生了高額的滯納金,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爲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爲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並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月日

提交書面材料須知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以下事項: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公民身份號碼、身份證地址、聯繫電話、工作單位和職業;

(2)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及職務、用人單位聯繫電話;

(3)具體的仲裁請求,涉及數額的請求應寫明具體金額、計算公式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申請書除提交正本外,還應按被申請人、第三人的人數提交副本。申請人是勞動者的,須由本人在收案人員面前簽名確認;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要加蓋單位公章。

提交證據:

包括與案件有關的各種證據複印(複製)件,提交的證據應列明證據清單,並註明證據的來源及證明事項。證據及證據清單除提交正本外,還應按被申請人、第三人的人數提交副本。證據應在開庭時當庭出示證據原件。如有證人,須在舉證期限內提交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的書面申請,並在申請書上註明證人姓名、住所及證明的內容,並提交證人證言原件及證人的居民身份證複印件。

其它材料:

勞動者訴用人單位:

(1)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複印件,並出示原件以供覈實;

(2)如委託代理人代爲仲裁,須由委託人在收案人員面前簽署《授權委託書》或由被委託人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託書》。代理人的範圍須嚴格按照原廣東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制訂的《勞動爭議仲裁委託代理人暫行規定》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代理人的有關規定執行;

(3)被申請人爲企業的,提供“商事登記信息”原件及複印件;

(4)被申請人爲事業單位的,須提供“登記資料”原件及複印件(系區屬事業單位的,向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查詢;市屬及省屬事業單位分別向市、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查詢);

(5)被申請人爲其他單位的,須提供其管理機構出具的“登記資料”(內容包括單位名稱、地址、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聯繫電話等)。

以上材料的複印件除提交正本外,還應按被申請人、第三人的人數提交副本。

用人單位訴勞動者:

(1)提交《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3)授權委託書(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4)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並出示原件以供覈實;

(5)公安部門出具的被申請人戶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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