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協議書參考(精選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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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協議書參考 篇1

甲方:xx公司。

仲裁協議書參考(精選16篇)

住所:x市西路號。

法定代表人:王,男,45歲,系該公司總經理。

乙方:北京xx局xx公司。

住所:x市北路號。

法定代表人:李,男,38歲,系該公司經理。

雙方於xx年3月1日簽訂並經xx市公證處公證了鬆散型聯營汽車運輸煤炭業務的《聯營協議書》,聯營的1年期限已經屆滿,雙方未獲得利潤;又實際聯營半年多,仍未見利潤。有鑑於此,雙方一致同意選擇仲裁委員會確認聯營業務終止,解除聯營協議,分割聯營投資購置的固定資產,分擔債務,分享債權,徹底清算雙方的聯營業務。雙方一致接受仲裁委員會依據我國《仲裁法》和國家的示範仲裁規則以及該會自己的仲裁規則,對上述糾紛所作的一次性終局裁決結果。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x年10月28日簽訂於xx市xx區

仲裁協議書參考 篇2

仲裁協議書

我們雙方願意提請××仲裁委員會根據其仲裁規則仲裁解決如下爭議:

一、(爭議內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爭議的事項及其所產生的法律關係

二、我們同意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日  期             日  期

仲裁協議書參考 篇3

1、20xx年1月21日《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一份,證明法定代表人王被張等人脅迫簽署嚴重損害利益的不真實、不公平協議,協議將解決糾紛的管轄強行規定在揚州市仲裁委;

2、公安機關對王詢問筆錄一份,證明法定代表人王向公安機關控告自己被非法拘禁的事實;

3、受案登記表、立案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受案登記表、立案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證明公安機關依法立案並進行了相關的偵查,最終認定三被處罰人對法定代表人進行非法拘禁,在此期間對法定代表人進行漫罵、毆打,並脅迫簽訂了所謂的房產買賣協議及貸款付款承諾書;

4、土地使用權證、房產證,證明與簽訂的所有轉讓協議中的資產,所有權本身就是所有,拿錢購買屬於自己的東西是不符合情理的,也充分證明《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是在受脅迫之下籤訂的。

被申請人答辯稱:1、《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是雙方自願簽訂的,稱此爲脅迫所爲違背客觀事實。《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的簽訂是雙方特別約定的糾正對於雙方20xx年8月8日合作協議中有關房屋產權的錯誤登記的合法行爲,條款經過充分協商,沒有任何脅迫的因素和行爲,第二天及日後的付款足以說明其對該協議及承諾的認可,且有法定代表人王簽名和加蓋公章,程序自願完備,而所涉王被非法拘禁案已被公安機關撤銷。2、對於向揚州仲裁委員會提起的仲裁,未在法定期間內提出管轄權異議,仲裁程序未終結,同時向法院提起訴訟,無程序法依據。

仲裁協議書參考 篇4

甲方:XX省XX市貿易公司

地址:XX省XX市路號

法定代表人:王 職務:經理

乙方:XX省XX縣路號

法定代表人:於 職務 :經理

當事人雙方自願提請XX市仲裁委員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規定,仲裁如下爭議:

雙方於x年3月簽定購銷鮮蘑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因買方對賣方提供的鮮蘑質量等級提出異議,導致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選擇XX市仲裁委員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及該會仲裁規則對雙方合同中涉及蘑菇的質量等級和雙方如何繼續履行合同作出裁斷。

甲方:貿易公司(蓋章) 乙方:XX縣XX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王 法定代表人:於

相關知識

仲裁協議的特點

仲裁協議,亦稱仲裁契約,是指當事人之間達成的,將已經發生或將來可能發生的一定實體法律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的意思表示。其法律特徵表現爲:

1.自願性。仲裁協議是雙方當事人共同的意思表示,是他們將爭議提交仲裁的共同意願的體現。即仲裁協議的簽訂建立在雙方當事人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

2.廣泛性。在仲裁協議中,雙方當事人既可以將他們之間已經發生的爭議提交仲裁解決,也可以事先約定將他們之間可能發生的爭議提交仲裁解決。

3獨立性。雙方當事人在仲裁協議中可以任意選擇他們共同認可的仲裁委員會,而不論該仲裁委員會是否與他們雙方及其所發生的爭議有任何聯繫。

4、仲裁協議具有要式性。即仲裁協議應以書面形式訂立。

仲裁協議書參考 篇5

1、住宿登記押金單,證明王是在無脅迫的情況下自願開的房間;

2、承諾書,系王與《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同時簽署,證明對當時簽署協議的認同及對所欠債務的確認,並且已經支付了部分欠款280萬元;

3、報警的110報警記錄,證明王對自己盜竊他人房產的行爲是有所懼怕的;

4、揚州仲裁委員會受理通知書,證明《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已經按照當時雙方的約定被仲裁委依法受理;

5、《港機合作製造框架協議》,證明合同約定與雙方各自投資的動產和不動產歸各自所有,土地按50%分割。

經申請,本院向鎮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調取了下列證據:

1、終止偵查決定書三份;

2、蔣二權、胡軍訊問筆錄各一份、吳秀波訊問筆錄兩份;

3、張、王、洪金文、袁寶勇、黃士偉、邰紅霞、田麗麗詢問筆錄各一份。

本院經審查查明:20xx年1月21日,法定代表人王與法定代表人張簽訂《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協議書第七條約定“如本協議書在甲乙雙方履行中產生分歧,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因本合同所產生的投資、建房等相關一切爭議均由揚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同時,王出具歸還所欠張XX公司貨款的承諾,載明“今日下午還貳佰萬,明日最遲下午再還三百萬元”。

20xx年1月22日,王向鎮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正東路派出所報案,稱其受到非法拘禁,在張等人的逼迫下籤訂《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20xx年2月18日,鎮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立案,20xx年1月12日,以構成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違法行爲對涉案的吳秀波、蔣二權、胡軍三人作出了行政處罰,該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吳秀波糾約蔣二權、胡軍等人與張一起將王叫出,將其非法拘禁,逼迫王與張簽下房產買賣協議及付款承諾,後張、吳秀波等人逼迫其在協議上蓋章等內容。

《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簽訂後,據此協議向揚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0xx年4月28日,揚州仲裁委員會向送達(20xx)揚仲字第134號案件仲裁通知書。20xx年12月17日,向揚州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協議效力異議書》。該案仲裁庭尚未開庭。

本院經審查認爲:雖已提起仲裁,但仲裁庭並未開庭審理,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提出異議符合仲裁法第二十條的規定,認爲訴請沒有程序法依據的主張不能成立。

關於雙方簽訂的《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中包含的約定仲裁條款的效力問題,就法定代表人王簽字和蓋章是否受到脅迫,公安機關已經偵查並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確認了王系受到逼迫簽訂《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及出具歸還貨款的承諾,該公文書證對於本案脅迫情節的確認具有較強的證明力。在《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系王受脅迫簽訂的情況下,該協議書中的仲裁條款也自然系受脅迫簽訂,根據《仲裁法》第十七條的規定,應當認定爲無效。雖然在《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和歸還貨款的承諾簽訂及出具的第三日及以後向支付了兩筆共280萬元,但未提供證據證明該兩筆款項與王出具的歸還貨款承諾相對應,因此尚不足以證明付款行爲構成對簽訂《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的認可。

確認XX有限公司與xX有限公司20xx年1月21日簽訂的《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的第七條無效。

申請費400元,由被申請人xX有限公司負擔。

本裁定爲終審裁定。

審 判 長

代理審判員

代理審判員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書 記 員 封亞輝

仲裁協議書參考 篇6

甲方:福建省惠一建設有限公司武警福建省森林總隊經濟適用房工程項目部

乙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_____,爲_____工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在_____施工中,不慎受傷,事故發生後,甲方人員及時將本人送至醫療,並支付醫療費。現腳傷基本痊癒,爲解決乙方工傷事宜,甲、乙雙方方本着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原則,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由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後續醫療費、工傷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和就業補助業、工傷期間工資、護理費、伙食費、交通費、經濟補償等各項費用合計壹萬捌仟元整(18000。00元);

2。乙方收到一次性補助金後,應當合理分配、處理,自覺留足可能發生的後續治療、康復、生活等費用。乙方分配、處理前述費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決定,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後,勞動關係即行終止。同時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與勞動有關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或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領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補助金後,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費用和責任要求的,乙方應當退還甲方爲解決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費用,並承擔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同時應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補助金的20%的違約金。

5、本協議爲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並且公平、合理。

6、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的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8、本協議爲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爲斷,全面切實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乙方今後身體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

仲裁協議書參考 篇7

仲裁協議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我們經過協商,願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合同第__________條約定的仲裁事項,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並適用 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當事人名稱(姓名):      當事人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名(蓋章):         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仲裁協議書參考 篇8

仲裁協議書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爭議的事項及其所產生的法律關係

仲裁地點在北京

我們同意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當事人名稱、地址       當事人名稱、地址

簽字             簽字

一九××年××月××日

北京仲裁委員會推薦的仲裁協議如下:

當事人雙方願意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根據其規則,仲裁如下爭議: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爭議的事項)

當事人名稱、地址         當事人名稱、地址

簽字               簽字

××年××月××日於北京

仲裁協議書參考 篇9

立協議人:

法定代表人: (以下簡稱甲方)

男 X年XX月XX日生 民族 X族

住址:

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

X年XX月XX日乙方被甲方招收爲員工,工種爲操作工。X年XX月XX日,乙方在工作中操作失誤造成,經X醫院治療,現已痊癒。乙方治療期間的費用均由甲方交納,同時甲方按月給乙方發放工資。此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一次性補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共計乙方領款後給甲方出具收條。

二、 乙方收款後不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找甲方索款。

三、 此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四、 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仲裁協議書參考 篇10

甲方:張

乙方: 李 ,性別 男 , 28 歲,生於 年 5 月 5 日, 住址:xx省xx縣打石腰鄉鄭家塬村鄭家塬村 身份證號碼:

經人介紹,x年9月中旬,乙方在甲方承包工地幹活,從事雜活順便給工人做飯。10月 17日上午9時,乙方在工地北面馬路上幹活時,頭頂上方的防護棚架子倒塌他不幸被砸中,腿受力導致腿骨折、韌帶斷裂,後乙方被送往小店人民醫院,經醫院診斷爲:左側腓骨中下1/3閉合性骨折、左側下脛腓聯合分離,又轉到中鐵十七局集團中心醫院行左腓骨切開復位內固定術,現病情基本穩定,生活起居能夠自理,醫生建議回家修養。

雙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遵照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在幹活時遭受意外傷害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雙方就乙方在幹活時遭受意外傷害事實無異議。雙方均同意依照國家相關賠償標準的法律規定進行賠償。

二、甲、乙雙方同意一次性解決該意外傷害賠償事宜。甲方同意賠償乙方醫藥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共計60000元(陸萬元整);

三、支付方式:於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時,甲方支付乙方現金 60000元(陸萬元整);

四、甲方履行完畢給付義務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或者就該事宜進行舉報、上訪、提起仲裁或者訴訟;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及見證人簽字或者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見證人(簽字):

簽訂地點:

仲裁協議書參考 篇11

甲方:xx市xx醫院

乙方:李

鑑於患者李曾於×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甲方處住院治療,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發生爭議。經×市醫學會鑑定,本病例構成×級×等醫療事故,雙方均願通過協商解決有關賠償問題;

故,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經充分協商,達成本協議如下,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本協議中相關數據如下:

(l)xx市20xx年度職工月均工資: 元。

(2)xx市20xx年度城鎮居民人均生活費: 元。

(3)xx市20xx年度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元。

第二條 賠償項目及計算方法(略)。

第三條 甲方同意於本協議生效後七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款項。

第四條 在甲方依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後,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引起的所有爭議即告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己支付的全部款項,且不得以本協議作爲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並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 xx市xx醫院 乙方:

代表:

日期:20xx年 月 日  日期:20xx年 月 日

仲裁協議書參考 篇12

申請人:,男,漢族,19xxX年6月7日出生,住X省X縣X鎮X村號,系死者之子。

被申請人:X公司。

法定代表人:,職務:經理。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經友好協商,就申請人申請確認與被申請人勞動關係一案,就相關賠償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申請人親屬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

二、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認爲於x0年7月3日在X省X市路X鎮X高速入口輔道發生交通事故死亡是工傷;

三、被申請人向申請人一次性支付人民幣75000元(大寫柒萬伍仟元整),作爲本案工傷賠償金等一切款項。此外申請人不再要求被申請人支付任何款項或承擔任何責任,包括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任何其他責任。

申請人保證其他親屬同意該協議書,否則由承擔責任。

本協議書一式叄份,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各執一份,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存檔一份。本協議自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申請人: 被申請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仲裁協議書參考 篇13

甲方(單位):_____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工人):_____身份證號: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

乙方於XX年XX月XX日發生傷害事故,經治療後複查,現已康復。爲妥善解決乙方受傷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自乙方受傷之日起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所實際發生的和其它應當由甲方支付的醫療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人民幣),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協議簽訂之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前述期間發生的任何費用。

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傷殘待遇、解除勞動關係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等依法應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以下合併簡稱“一次性補助金”),合計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____)。

3、本協議簽訂後__日內,甲方通過銀行卡匯款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合計_______元(大寫_____:),乙方賬戶號:________

4、乙方收到一次性補助金後,應當合理分配、處理,自覺留足可能發生的後續治療、康復、生活等費用。乙方分配、處理前述費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決定,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5、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後,勞動關係即行終止。同時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與勞動有關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或承擔任何責任。

6、若甲方遲延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一次性補助金,則每遲延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補助金的3‰作爲滯納金,滯納金總額最多不超過一次性補助金總額的20%。

7、乙方領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補助金後,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費用和責任要求的,乙方應當退還甲方爲解決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費用,並承擔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同時應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補助金的20%的違約金。

8、本協議爲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並且公平、合理。

9、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的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10、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11、本協議爲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爲斷,全面切實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乙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時間:時間:見證人:

附: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仲裁協議書參考 篇14

申請人:王某,男,漢族,x年11月15日生,住湖北省xx市xx大道號

被申請人:武漢通信有限公司

住址:武漢市東湖開發區關山二路

負責人: 聯繫電話:

請求事項:

1. 請求確認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關係已解除;

2.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4291元;

3.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和各項補貼9600元;

4. 裁判被申請人支付賠償金6480元;

5.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加班費160元;(x年4月份加班費)

6. 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約定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年績效工資6066.67元;

7. 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第13個月工資2211元;

8. 裁判被申請人爲申請人補繳x年12月25日至x年9月份社會保險費;

9. 裁判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的律師代理費1000元。

事實與理由:

x年12月25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正式工作,並於同日與被申請人簽訂了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一份,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期限爲x年12月25日起至x年12月24日止,其中約定試用期爲3個月;工作內容爲工程師;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報酬爲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年薪中80%約定爲年基本工資,共計36400元,按13個月發放,第13個工資參照當年業績評定進行發放,約定月度基本工資爲2800元,試用期工資爲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約定爲年績效工資,共計9100元,在財年度發放;《勞動合同》還對其它事項進行了具體約定。合同簽訂後,由於申請人工作表現出色,被申請人於x年1月5日提前轉爲正式工並提升爲用服部經理。

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努力工作,但被申請人自申請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辦理社會保險。且自x年5月份起也未向申請人足額發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200元交通及誤餐補助,300元的電腦補助);更爲氣憤的是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協商一致,於x年6月25日未擅自變更了申請人的工作崗位;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爲被申請人的行爲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爲維護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x年九月十八日

仲裁協議書參考 篇15

甲方:XX省XX市貿易公司

地址:XX省XX市路號

法定代表人:王 職務:經理

乙方:XX省XX縣路號

法定代表人:於 職務 :經理

當事人雙方自願提請XX市仲裁委員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規定,仲裁如下爭議:

雙方於1xx年3月簽定購銷鮮蘑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因買方對賣方提供的鮮蘑質量等級提出異議,導致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選擇XX市仲裁委員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及該會仲裁規則對雙方合同中涉及蘑菇的質量等級和雙方如何繼續履行合同作出裁斷。

甲方:貿易公司(蓋章) 乙方:XX縣XX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王 法定代表人:於

仲裁協議書參考 篇16

甲方:

乙方:

丙方:

一、事故發生時間: 年 月 日;地點:

二、事故概況: 年 月 日中午,駕駛與在發生交通事故,送XX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三、協議條款:

甲乙丙三方在自願的基礎上,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分局交通警察支隊的見證下, 經協商一致,就事故賠償事項協議如下:

1、乙方和丙方一次性賠償甲方各種人身損害賠償項目以及財產損失項目等費用(含保險公司賠付的任何費用)共計XX萬元(小寫:XX元)整,其中包括已預付人民幣XX萬元和剩餘款項XX萬元。

2、甲方同意接受上述賠償款項,認同分局交通警察支隊所作的事故責任認定,承諾不再要求乙方、丙方任何形式的費用和承擔其他任何責任,並保證不再要求司法部門追究乙、丙方的任何責任。甲方保證配合乙、丙方向司法機關等有關部門說明情況,出具相關文件或證明。

3、甲方積極配合乙方、丙方進行事故保險理賠事宜,保險公司所有理賠費用全部歸丙方所有。

4、本協議簽訂後拾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賠償金XX萬元,剩餘款項XX萬元,待丙方與保險公司理賠工作結束後拾個工作日內全部付清。

5、丙方支付上述款項時甲方應出具收據。

6、甲方到場簽字人(或委託人)保證有全權代理權。

7、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和乙、丙方各執一份,分局交通警察支隊留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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