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調解工作簡報(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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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調解工作簡報 篇1

新年伊始,爲進一步抓好人民調解工作,促進轄區社會和諧穩定,近日,固始縣司法局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20xx年人民調解工作,確定了“三大理念”引領20xx年人民調解工作開展。

2023年大調解工作簡報(通用3篇)

一、“調普結合”

改變過去單純調處模式,確定“調普結合”的調解新理念,將調處與開展普法教育工作充分結合,通過“一事一法”、“以案析法”的方式,爲當事人及周圍羣衆普及法律知識,結合“七五普法”、“法律六進”等活動,把提高全民法制觀念與化解矛盾糾紛充分聯動起來,使每一次的矛盾糾紛調處工作都成爲普法宣傳的途徑之一,有效地增強調處綜合效應。

二、“以法爲本”

“不違背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是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要原則。在化解民間糾紛時,我們將樹立“以法爲本”的調解理念,更多地注重從法律的角度對矛盾糾紛進行深入剖析、抽絲剝繭,以分清責任,明辨是非,讓當事人明白自己所享有的法定權益或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三、“便民利民”

繼續加強人民調解爲人民服務的宗旨教育,把解決好、維護好、實現好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作爲人民調解工作的最高追求。確定“便民利民”的調解理念,根據矛盾糾紛的性質、難易程度和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從便民利民的角度出發,充分利用“村頭”、“地頭”、“街頭”調解等方式,因地制宜、因人而異、不失時機地開展調解工作。準確把握人民羣衆對化解矛盾的新要求,堅持“應調盡調”,積極幫助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

20xx年以來,全縣共調解矛盾糾紛1227件,調處成功1203件,調處成功率達98%。

2023年大調解工作簡報 篇2

爲適應新形勢下基層矛盾糾紛增多、類型多樣化的要求,今年以來,南江縣司法局深入基層調研,不斷創新調解機制,堅持預防爲主的工作方針,通過“五項措施”抓實人民調解工作,有效地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建立健全人民調解組織網絡。在全縣48個鄉鎮建立(鄉)鎮、村、社三級人民調解組織,根據換屆選舉情況及時調整、充實、規範人民調解組織,擴大人民調解工作覆蓋面,並建立婚姻家庭糾紛、醫療糾紛、道路交通事故糾紛等專業性、行業性調解組織。

健全矛盾糾紛預警、排查、調處機制。組織各級人民調解員經常性地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對排查的矛盾形成專項報告,對照報告及時組織人民調解員調處。

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建立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互銜接配合的“三調聯動”大調解工作機制,有利於整合調解資源,強化調解功能,形成工作合力,及時有效地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加強人民調解員業務培訓。利用“法律明白人”培訓的契機,對轄區內的3073名人民調解員開展了50多場次的人民調解員培訓,提高了調解員的調解技巧,豐富了調解員的法律理論知識。

五是完善人民調解檔案工作。認真做好調解工作的各類臺帳,收集人民調解工作的所有資料,及時做好資料的存檔、上報,認真製作案件卷宗。經常對照檢查,真正做到件件在案,案案清楚,記錄有序,整理規範。截止目前,南江縣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共調解矛盾糾紛 5192件,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2023年大調解工作簡報 篇3

爲真正發揮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進一步在基層(鎮、村兩級)人民調解工作中推行“4+1”大調解工作模式,10月14日,全縣“4+1”大調解工作現場會在鶴盛召開。縣領導胡曉東、呂偉雄參加現場會。

與會人員先後參觀了鶴盛鎮下家嶴重點村調委會、東皋村聯片調委會、鶴盛鎮聯調中心,詳細瞭解鶴盛鎮“4+1”大調解工作開展情況。在隨後召開的“4+1”大調解現場會上,鶴盛鎮、碧蓮司法所、調解員代表作典型經驗交流;縣司法局通報了全縣人民調解工作。

今年以來,我縣積極開展人民調解“4+1”工作模式各項組織建設工作,統籌建設鎮街聯調中心、村級聯片調查會、重點村居模範調委會、個人品牌調解室四大基層調解組織,以及組建一個縣、鎮調解工作專家諮詢業務支撐平臺。目前,“4+1”模式各項組織建設工作已基本完成,22個鄉鎮(街道)已成立聯調中心22個,確定村級聯片調委會53個,重點村居調委會32個,個人品牌調解室3個,共聘任專職調解員75人。1-9月,全縣共調解糾紛5163件,其中鎮、村兩級調解組織調解案件3065件,佔比從原來的不足30%上升至84.5%。

縣委副書記胡曉東指出,要充分認識“4+1”調解工作的優勢,注重協商的方式,追求協調的理念。各鄉鎮、街道要履行主體責任,加強統籌,擴大覆蓋面,形成聯調合力,使基層人民調解組織能夠有效運轉。要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切實把“4+1”大調解工作抓緊抓實、抓細抓好。要加大督查考覈力度,及時發現問題,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全面提升我縣“4+1”大調解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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