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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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 篇1

方:

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通用16篇)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相關司法解釋,甲、乙雙方就人身損害賠償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基礎上,本着人道主義和和諧社會等原則,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在住院治療期間,甲方一直爲其墊付醫療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已經支付給乙方人民幣約 元(大寫: )。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另行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上述兩項金額合計人民幣約 元,是雙方協商確定的甲方賠償給乙方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撫養人生活費;後續的治療費、康復費、護理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費用。

二、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乙方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三、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乙方不得再因此事向甲方及甲方以外的任何人或單位主張任何權利,包括不得訴訟等,並不得做任何有損或影響甲方及甲方以外任何人或單位形象或利益的行爲。

四、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款項後,應向甲方出具收到該款項的收條。

五、本協議的簽訂並不直接或間接的表示甲方認可對乙方此損害負有過錯或法律責任。

六、乙方如違反本協議,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並承擔全部費用20%的違約金。

七、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 篇2

甲方:荀

乙方:佟

x9年11月10日,乙方在僱主甲方承包的**市一工地內受傷,導致其左足跖跗關節脫位,左足跖跗關節諸骨多發骨折的後果,現經黑龍江博學律師事務所王波律師的調解,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情況下,達成如下協議:

1、 賠償金額:

乙方住院期間,醫療費及二次手術費已由甲方支付,並由甲方家屬護理乙方。現甲方向乙方支付誤工費、傷殘賠償金等各類費用共計18000元(壹萬捌仟元整)。

2、乙方領取上述各項費用後,乙方自願放棄賠償差額的權利。

3、付款期限:

於該協議簽訂當日一次性付清。

4、甲方按本協議賠付過乙方後,乙方自願放棄對該損害所享有的仲裁、訴訟的權利。

5、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二0xx年四月十七日

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 篇3

甲方:甘肅××景區管理委員會

乙方:陳x×,男,x年4月12日出生,漢族,住(略),系受害人陳××之父。

20xx年10月3日16時26分許,受害人陳××在××景區乘遊船遊玩時不幸落水,已下落不明達S天,至今找尋不到屍體,已無生還可能,經雙方協商一致,現就相關的事項,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願一次性賠償給乙方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撫養費、贍養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等合計人民幣23萬元。

二、付款時間及辦法:

三、保險費事項:

四、工資事項:

五、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事項:

六、搜尋屍體事項:

七、資料的提供事項:

本協議書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交有關部門若干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後生效,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爲斷,全面切實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甲方:     乙方:

時間:

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 篇4

甲方: 性別 族 歲 身份證號: 戶口所在地: 戶口性質: 聯繫電話:

乙方: 性別 族 歲 身份證號: 戶口所在地: 戶口性質: 聯繫電話:

事實概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相關司法解釋,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基礎上,乙方本着人道主義和和諧社會等原則,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乙方同意再一次性支付甲方醫療費、殘疾賠償金、二次手術費等其他各類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甲方須簽寫收條。之後乙方不再負有任何其他經濟或法律責任。甲方同意放棄其他任何權利主張。

三、甲方今後出現任何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四、甲方今後不得再因此事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包括不得訴訟,並不得做任何有損或影響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爲。

五、本協議的簽訂並不直接或間接的表示乙方認可對甲方此事負有過錯或法律責任。

六、甲方如違反本協議,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返還全部費用並賠償其他損失。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

x8年8月 日 x8年8月 日

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 篇5

甲方: 管理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男,年月日生,漢族,農民,貴州省興義市人,住貴州省興義市 鎮 村 組 號,身份證碼:

電話

乙方家屬代表:

20xx年 月 日,甲方(是甲方而甲方負責人或 水利維修中心)爲照顧乙方做些零活,讓乙方將甲方位於 處的變壓器架子進行油漆涮新,由乙方包工包漆,油漆刷新後甲方支付乙方 元費用。乙方接受甲方零活後進行承攬施工。施工的第二日,即11月10日,乙方因一時大意,在沒有拉閘停電的情況下即開始涮漆,結果不幸被高壓電擊傷,造成右上股、軀幹、雙下肢可見總面積約15%被燒傷。乙方受傷後被其親屬送往興義市人民醫院搶救治療。經醫院確診:1、高壓電燒傷15%,Ⅲ,全身多處。2、心肌損傷(詳見病歷)。乙方住院期間,甲方考慮到乙方是因給甲方涮漆而受傷,雖然是包工包料,乙方是在承攬施工中受傷,但因乙方經濟困難,甲方爲乙方支付了相關醫療、生活等費用,共計 元。乙方病情目前已基本穩定,可以出院。

現乙方多次向甲方提出,希望甲方能夠一次性給予乙方經濟賠償,其家屬代表也一再要求進行一次性了斷。甲方雖然從法律上已向乙方及家屬代表作瞭解釋,乙方受傷是其在承攬施工中受傷,但爲了化解矛盾,以人爲本,甲方同意按乙方及家屬代表的請求,一次性給予乙方經濟賠償。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及乙方家屬代表對上述事實均無異議。

二、乙方在住院期間產生的醫療費用 元、生活費 元,共計元,甲方已代乙方支付,甲方不再要求乙方返還。

三、本協議簽訂生效並經公證後,甲方在乙方出院時再一次性賠償乙方 元,該經濟賠償比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包括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傷殘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後續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等相關費用,其中傷殘賠償金按乙方已作的一級傷殘鑑定標準爲計算標準。

四、乙方及乙方家屬代表承諾:

1、在接受甲方的一次性經濟賠償後,無論傷情或傷殘等級如何,乙方及乙方家屬代表都不再以任何理由或藉口向甲方或甲方負責人及 水利維修中心提出任何經濟賠償或經濟補償等要求;

2、在接受甲方一次性經濟賠償後,無論甲方一次性賠償的費用是否足夠支付乙方醫療、傷殘、後續治療等相關費用,乙方及乙方家屬代表都不會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3、乙方接受甲方一次性經濟賠償後,乙方需保管使用好一次性經濟賠償費用,乙方家屬代表及其他人不得佔有或佔用該筆費用,如果因乙方或乙方家屬代表的原因導致一次性經濟賠償費用丟失或被侵佔等,與甲方無關;

4、乙方家屬代表需認真照顧好乙方,儘量讓乙方安心養傷。乙方接受甲方的一次性經濟賠償後,不論出現任何異常情況,包括傷情、健康狀況等惡化甚至死亡,乙方或乙方家屬代表均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甲方負責人及 水利維修中心提出承擔任何責任的要求。

五、本協議經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按手印後生效,乙方家屬代表作爲承諾人兼見證人在本協議書上簽字按手印,家屬代表不簽字按手印不影響本協議書的生效和具有的法律效力。

六、違約責任:甲方與乙方及乙方家屬代表任何一方不遵守上述條款的約定,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甲方若不按約定將經濟賠償一次性支付乙方,甲方對此需向乙方承擔違約金10萬元。

2、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後又拒不接受該協議,需向甲方承擔違約金10萬元;在接受乙方一次性經濟賠償後,又違反其“乙方承諾”任何一項或任何一項中的某一種情況,需向甲方承擔違約金10萬元。

七、乙方接受甲方一次性經濟賠償金後,甲方對乙方及乙方撫養人即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和義務。

八、甲乙雙方同意對本協議進行公證。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交公證部門一份。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乙方家屬代表:

協議簽訂地點:

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 篇6

甲 方:(受害人親屬)

乙 方:張

丙 方:交通汽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xx年2月16日18時30分許,乙方的親屬張駕駛中型客車(車牌號爲 )行駛至XX縣西環路居民區附近時,不慎與甲方的親屬孫發生交通事故,致孫當場死亡。甲、乙、丙三方就賠償事宜,經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願一次性賠償甲方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生前被撫養人的生活、鑑定費、停屍費、驗屍費、精神損失費等各項費用共計 萬元(小寫: 元)整。

二、甲方同意接收上述賠償款項,並放棄對乙方、丙方的其他一切權利,不再要求乙方、丙方進行任何形式的賠償或承擔其他任何責任。若甲方及甲方的其他利害關係人再向乙方提任何要求,由甲方負責處理解決。

三、本協議簽訂後,爲方便乙方、丙方進行保險理賠,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就本事故的賠償事宜通過訴訟的方式由法院出具調解書,但法院調解的賠償數額若與本協議不一致,三方仍保證按本協議約定的賠償數額履行。

四、乙方應在本協議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元,剩餘款項 元,乙方應於法院出具判決書之日全部付清。

五、丙方爲乙方提供保證擔保,若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上述賠償款項,則由丙方代爲支付。丙方代乙方支付賠償款項後,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甲方對路違法行爲表示諒解,保證不再要求司法部門追究路甲友的任何行政、刑事責任,並保證在必要時配合乙方向司法機關等有關部門說明本協議的情況,出具相關文件或證明。

七、甲方保證不再要求乙方、丙方或保險公司賠償超過本協議賠償數額以外的任何賠償。因本事故產生車輛保險的賠付,由丙方進行理賠或索賠,保險賠付款項全部歸丙方所有。

八、甲方保證本協議合法有效,保證沒有其他權利人就此事故再向乙方、丙方主張權利,若本協議被確認無效,甲方應將已收取的全部賠償款返還於乙方,若造成乙方或丙方其他損失,則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伍萬元。

十、此事故雙方一次性了結,別無其他任何糾葛。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自三方簽字後生效,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交警部門各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相關司法解釋,甲、乙雙方就人身損害賠償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基礎上,本着人道主義和和諧社會等原則,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在住院治療期間,甲方一直爲其墊付醫療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已經支付給乙方人民幣約 元(大寫: )。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另行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上述兩項金額合計人民幣約 元,是雙方協商確定的甲方賠償給乙方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撫養人生活費;後續的治療費、康復費、護理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費用。

二、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乙方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三、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乙方不得再因此事向甲方及甲方以外的任何人或單位主張任何權利,包括不得訴訟等,並不得做任何有損或影響甲方及甲方以外任何人或單位形象或利益的行爲。

四、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款項後,應向甲方出具收到該款項的收條。

五、本協議的簽訂並不直接或間接的表示甲方認可對乙方此損害負有過錯或法律責任。

六、乙方如違反本協議,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並承擔全部費用20%的違約金。

七、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x0年 月 日乙方在甲方承包的位於工地工作中發生翻車事故,爲妥善解決乙方受傷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自乙方受傷之日起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所實際已經發生了各項費用共計 元(大寫:人民幣 ),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協議簽訂之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前述期間發生的任何費用。

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繼續治療費用、誤工費用、護理費用等全部直接間接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

3、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餘款人民幣 元(大寫: )於 付清。

4、乙方收到上述款項後,應當合理分配、處理,自覺留足可能發生的後續治療、康復、生活等費用。乙方分配、處理前述費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決定,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領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賠償款項後,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費用和責任要求的,乙方應當退還甲方爲解決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費用,並承擔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同時應向甲方支付賠償金30%的違約金。

6、本協議爲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並且公平、合理。

7、本協議爲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爲斷,全面切實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乙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8、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的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9、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 篇9

甲方: ,性別,漢族, 年 月出生,住 ,身份證號碼爲 ,聯繫電話: 。

乙方: ,性別,漢族, 年 月出生,現住 。

法定代理人: ,性別,漢族, 年 月出生,現住 ,聯繫電話 。

年 月 日晚上 點,甲方因夜間駕駛農用機動三輪車在倒車時,因該車輛沒有後視鏡和照明燈,且當時該車的剎車制動失靈撞倒正在玩耍的乙方,致使乙方腦組織受傷和身體多處軟組織挫傷,後在**市中心醫院治療。現甲、乙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程度,經充分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 支付醫療費及各種人身損害賠償費用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給乙方。

二、乙方 今後出現其他問題甲方 在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 年後,乙方不再因此事追究甲方 的任何責任。 四、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 篇10

甲方安,男,36歲,住xx省xx市xx村組,身份證號:

代理人:,住址同上,身份證號:,系甲方安之妻。

乙方黃,男,42歲,住址:x市xx縣x村x組,身份證號

x0年6月7日10時30分,黃駕駛貴號小型客車由蔡家關經後壩路往貴遵路方向行駛,當行駛至三橋立交橋時,與行人安發生交通事故,致安受傷。該事故經貴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一大隊雲公交認字(x0)第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黃負此次事故主要責任;安負此次事故次要責任。事後,黃已經支付了截至到x0年8月1日的醫藥費17萬元。

現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後,對事故造成的損害賠償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賠償甲方因此次事故造成的一切損失費用人民幣壹拾玖萬元整(190000元)。

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醫療費、殘疾賠償金(如甲方死亡則爲死亡賠償金及喪葬費)、殘疾輔助器具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鑑定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等等因此次事故造成的一切任何損失。

二、第一款所述賠償款於本協議簽訂日支付 萬元;餘款在甲方提供保險公司所需材料給乙方之日起 日之內支付。

三、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生效後,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及以任何事實和理由再就本事故追究乙方或爲乙方擔保的任何人的法律責任;且乙方收回x0年7月2日王、黃X爲乙方擔保時出具的《擔保書》(該擔保書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自動失效)。

四、違約責任:1、甲方如違反該協議約定再就本次事故向任何人(含甲方或爲甲方提供擔保的王、黃X等人)要求賠償或其他形式追究法律責任,則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該協議約定賠償金額等同的違約金。2、如乙方違反協議約定的金額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款項,乙方除按約支付款項外,還需向甲方支付未付金額1倍的違約金。

五、備註:因甲方安無法簽字,本協議安簽字由其妻子( )代爲簽字,再由安捺手印。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警部門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 篇11

甲方: 性別 身份證號: 戶口所在地: 聯繫電話: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戶口所在地: 聯繫電話:

事實概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相關司法解釋,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基礎上,乙方本着人道主義和和諧社會等原則,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乙方同意再一次性支付甲方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其他各類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甲方須簽寫收條。之後乙方不再負有任何其他經濟或法律責任。甲方同意放棄其他任何權利主張。

三、甲方今後出現任何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四、甲方今後不得再因此事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包括不得訴訟,並不得做任何有損或影響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爲。

五、本協議的簽訂並不直接或間接的表示乙方認可對甲方此事負有過錯或法律責任。

六、甲方如違反本協議,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返還全部費用並賠償其他損失。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 篇12

尊敬的退休教職工:

您們好!

今天是我國傳統的敬老節,我們繼承優良的“敬老”傳統,在此我謹代表全校在職教職工,代表學校工會向我校的退休老同志們致以親切的節日問候!

今天應到會老教師人數11人,實到8人,感謝你們在百儘快中抽空回校參加這個會議,在座的老教師的經驗和智慧是我校的寶貴財富。想當年,您們嘔心瀝血,任勞任怨,用辛勤的汗水譜寫了一首首人生的讚歌。今天,學校的蓬勃發展,有您們不可磨滅的貢獻。學校的不斷髮展更是蘊含着您們的勞動和智慧,凝結着您們的青春汗水。今天您們雖然離開了工作崗位,但仍然爲了學校的進一步發展壯大建言獻策,發揮您們的優勢。在您們身上凝聚着的優秀品質,永遠是我們新一代學習的榜樣。

在此,衷心地希望我校退休教職工一如繼往地關心學校的改革與發展,關心學校,支持學校的建設。我相信,有上級部門的正確領導下,在新一屆的學校領導下,有退休教師一如既往的關心和支持,我們一定能夠團結奮進,一定會取得車田國中更大的進步。

“最美莫過夕陽紅”。最後再次祝全校退休教職工家庭幸福、身體健康!

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 篇13

活動目的:

1、通過活動,使隊員體會母親養育自己的辛勞,加深母子(女)之間的感情。

2、增強隊員的責任感,樹立孝敬父母的好品德。

活動要求:

1、明確5月份的第二個星期天是“母親節”。

2、對媽媽說一句感謝的話。

3、幫媽媽整理房間、拖地板、洗衣服、清洗碗筷等。

活動過程:

一、宣佈活動開始:

二、活動過程:

1、你知道母親節是哪一天嗎?今年的母親節是幾月幾日?(五月的第二個星期日;今年的母親節是5月8日)

2、說說母親是怎麼愛你的,具體介紹一兩件事先在小組裏交流,再指名到講臺前祚全班交流。

3、獻上對媽媽的讚美

(1)交流蒐集到的讚揚母親的成語:舐犢之愛、烏鳥私情、孟母三遷、天倫之樂

(2)朗誦讚美母親的詩歌:《遊子吟》: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臨行密密縫,意恐遲遲歸。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

《母愛》母愛母愛是血與脈的相通相融猶如春天的風,是兒的福母親的痛她輕輕拂過大地纔會一片綠色;母愛母愛是天上的雲是雨後的霞,總讓烈日,總讓清洗過的大地,先從她的身驅穿過不棄的,躺在懷裏給大地呼風換雨降祥和把七彩人生夢譜寫在高高的天際。

《紙船》冰心我從不肯妄棄了一張紙,總是留着留着,疊成一隻一隻很小的船兒,從舟上拋下在海里。有的被天風吹捲到舟中的窗裏,有的被海浪打溼,沾在船頭上。我仍是不灰心的每天的疊着,總希望有一隻能流到我要他到的地方去。

母親,倘若你夢中看見一隻很小的白船兒,不要驚訝他無端入夢。這是你至愛的女兒含着淚疊的,萬水千山,求他載着她的愛和悲哀歸來!

(3)唱一唱讚頌母親的歌曲《世上只有媽媽好》《魯冰花》《懂你》《燭光裏的媽媽》《媽媽的吻》《稻草人》

4、在母親節來臨之際,你準備怎樣向媽媽祝賀節日?先在小組裏交流自己的祝賀方式,再到講臺前祚全班交流。(做一張賀卡;畫一幅畫;寫幾句感謝的話;買一份(做一份)小禮物送給媽媽)

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 篇14

一.班會目的:

1.通過主題班會,教育學生懂得“三愛三節”是一個國小生應具有的美德。

2.讓學生認識到每個人都可以爲“三愛三節”做很多事,養成良好的習慣。

3.通過帶領學生許下節儉承諾,教育學生把“三愛三節”落實到平時的生活中。

二.班會過程:

甲:“長在媽媽的懷抱,幸福少不了”,同學們,每當我唱起這首歌心中就溢出一種幸福之感,漾起一股對媽媽的愛,媽媽養育了我們,我們愛自己的媽媽,也瞭解自己的媽媽。 乙:作爲中華兒民族的後代,我們還有一位共同的偉大的母親——祖國,她撫育所有的炎黃子孫,對每個兒女同樣的厚愛,那麼,作爲它的兒女,我們對他了解多少,我們應該怎樣回報母親呢?

甲:這就是我們班會的內容:愛祖國,愛勞動,愛學習,節水,節電,節糧,簡稱三愛三節。

二、三愛三節

1、愛學習

甲:如果你不想在世界上虛度一生,那就要學習一輩子。 乙:學習猶如農民耕作,汗水滋潤了種子汗水澆灌了幼苗,沒有人瞬間送給你一個豐收。

甲:你有什麼學習方面的好方法或有趣的經歷可以和大家分享嗎?

2、愛勞動

乙:我們世界上最美的東西,就是由勞動、由人的聰明的手創造出來的。

甲:你平時參加哪些勞動?需要哪些工具?當時的心情有是怎樣的呢?誰願意來說一說。

3、愛祖國

甲:我們榮幸地是中華民族的一員,是中國人民的兒女。 乙:我深情的愛着我的祖國和人民,那麼我們擁有這樣一個

美麗的家園。

合:下面請欣賞歌曲《歌唱祖國》。

4、節約

甲:生活中我們常看到這樣的話語:

(1)節水節電,點滴開始

(2)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

乙:(3)愛惜糧食,杜絕浪費

(4)離開時請讓電燈休息

合:這一條條富有警醒意味的話語都在提醒我們兩個字——節約。

甲:節約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祖先留給我們的寶貴的精神財富。

乙:在中國的歷史上有許許多多在精神上富有,在生活中節約的令人尊敬的人,下面讓我們來聽一聽他們的故事。

(1)毛澤東的節儉生活

電視紀錄片《毛澤東》有這樣一個鏡頭,毛澤東的保健醫生拿起一條毛澤東生前用的毛巾毯,上面滿是補釘。他說他曾多次勸主席換條新的,都被拒絕了。這是毛澤東真實生活的寫照。毛澤東在延安時穿的一套舊軍裝洗得發白,補釘就有16塊。他的一雙舊拖鞋,鞋底都出了洞,鞋幫綻了線,縫補好繼續穿。他曾說:“一條毛巾毯我換得起,但共產黨人艱苦奮鬥精神丟不起。”

(2)徐特立的《粉筆詩》

徐特立,字師陶,湖南長沙人。無產階級革命家,教育家。

有《徐特立教育文集》傳世。他注重品德修養,平生儉樸。他在湖南第一女子師範學校當校長時寫過一首《粉筆詩》抄在黑板上,公佈在校園裏:

半截粉筆猶愛惜,公家物件總宜珍。

諸生不解餘衷曲,反爲餘是算細人。

他在每天巡視全校時總是把別人拋棄的粉筆頭撿起裝在口袋裏留給自己上課用。他在湖南第一女子師範(又稱稻田師範)的幾年裏,差不多沒有用過一支新粉筆。有些學生不理解,反而覺得他太“小氣”。因此徐特立特寫詩來教育學生養成節約的好習慣。

甲:節約是一個好習慣,但並不是人人都能做到,誰願意來

說說你觀察到的生活中的哪些浪費現象?

乙:生活中你如何做“節水、節電、節糧”這三節呢?

5、班主任講話。

甲:下面,有請我們的班主任周老師進行活動總結。 師:中國五千年絢麗文化,發展至今,日趨強大,祖國的未

來就靠你們去創造,在此,老師希望你們從現在做起,勤奮學習,刻苦鑽研,不斷豐富自己的學識,讓我們

的祖國更強大。勤儉節約,從點滴小事做起,讓我們的祖國更富強!

6、結束

甲:謝謝周老師精彩的講話。

乙:我們一定不辜負老師的殷切希望。努力學習,勤儉節約。 合:二6班三愛三節主題班會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 篇15

時間 1月25日

地點 三樓小會議室

主持人 聶

主題 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推進實施方案領導小組會議

參加部門 院辦、醫務科、感控科、後勤科

參加者姓名 聶

內容記錄

聶副院長:主要對創衛工作通報及x3年工作安排,我院存在問題。並指出我院前期創衛工作在各市直醫院排名倒數第三名,對名次很不滿意,並要求各部門整改。

提出了可能存在的問題:

一、領導重視不夠。各科室病房的領導對創衛工作不重視,在工作中沒有好的落實文件。

二、衛生不徹底,衛生死角依然存在。環境衛生一定要做到無死角,病室各科室衛生要做到無積塵堅決落實“滅四害”。

三、健康教育,控煙工作不到位。有個別科室人員無健康教育知識,組織宣傳學習力度不夠。控煙不到位,隨處可以看到菸頭,甚至有個別保衛科的保安在工作中吸菸。

四、各創衛資料整理力度不夠。在資料整理這一塊,不懂的可以去兄弟單位學習“取經”,自己能組織的資料整理各職能科室一定要全面細緻的完成。

五、傳染病的防治措施力度不夠。明確指出一定要抓好傳染病防治,要拿出好一套方案,制定好一套措施,整理好一套資料。

內容記錄

聶副院長院長還有就控煙工作的考覈成績提出了看法:

控煙考覈工作排名倒數第三,市疾控排名第一。這控煙工作任重道遠,但又不得不做各部門一定要全員動員起來,有時候看見地上有個菸頭就自己主動撿起來,別人在抽菸看見了就勸一句,進入到醫院這個大家庭的角色中來。

聶副院長提出了下步工作要求和建議:

一、對於“四害”一定要落實到位,堅決不能再出現任何一個地方發現死蟑螂。

二、病微生物資料要對藥品發放記錄,做到細緻,有據可查。要針對傳染病的做一套應急預案,對於醫療廢物處理要嚴格按照制度登記落實。

三、健康教育處方不要放在抽屜裏,健康教育處方一定要規範,統一。

四、關於創衛中作各職能部門一定要資料收集整理規範,齊全,清楚,做到一目瞭然組織機構要納入到經融考覈目標管理。

五、認真組織學習文件,要對我們薄弱環節,進行認真整改,認真對待。愛衛的標準和資料整理標準要高點,資料要多點,全面一點。

最後,聶副院長提出這次愛國衛生重要性:

市領導比較重視這次婁底競爭愛衛城市,各市機關單位都在積極準備,我院也不能落後。絕對不能拖後腿。這次市文件明確指出凡消極對待創衛工作在檢查評比中,最後一名的單位法人代表和主管愛衛的領導要在電視上向全市人民道歉,最後兩名要和市領導見面談話。所以希望各職能部門領導一定要重視,一定要有措施。這次跟婁底競爭的城市,實力很強,有難度,但工作一定要落實,任務一定要完成。各項資料整理必須在春節前按標準整理好,衛生壞境必須按標準執行落實好。對照標準找出問題,解決問題。按照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標準對各科室進行檢查,對未達標的科室予以處罰。

彭欣輝副院長也就創衛提出以下要求:

一、資料整理要按標準規範,整理齊全。

二、還有個別科室的宣傳教育欄,要統一規範,架子要統一。有缺的科室儘早上報。

三、主要還是控煙方面是個難點,但也是個重點。一定要紮實把事情辦好。

x年一月十日

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 篇16

申訴人(一審原告和反訴被告、二審上訴人):張某某,女,漢族,35歲,住xx省xx市人。

申訴人因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廣東省東莞市人民法院()東法民一初字第號民事判決,及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東中法民一終字第號民事判決,特依法提起申訴。

申訴事項:

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對上述兩級法院作出的一、二審判決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

申訴事實和理由:

兩級法院以“認定案涉認購書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確認申訴人與東莞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稱“開發商”)之間存在商品房買賣合同關係”爲由,判令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申訴人應於判決生效四十日內向開發商支付剩餘房款2390000元,其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確有錯誤。具體理由如下:

一、原判認定《認購書》爲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法律依據。

1、《認購書》不具備轉化爲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爲商品房買賣合同。”

根據上述規定,商品房買賣的認購書認定爲商品房買賣合同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認購書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二是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而本案案涉《認購書》根本不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綜觀本案案涉《認購書》,至少缺少上述規定內容中的第(四)項的“付款時間”、第(五)、(六)、(七)、(八)、(九)、(十)、(十一)項的全部內容。可以說,法律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認購書》均不具備,原判憑什麼認定《認購書》爲商品房買賣合同?

2、原判認定轉化的理由不成立,且違背公知事實。

原判認定《認購書》爲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理由,是因爲認購書第六條約定:“賣方通過範本將待籤正式《東莞市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以下稱“正式合同”)的條款及內容展示給買方,買方已熟悉並同意待籤正式合同約定的條款及內容”。

既使開發商向申訴人展示了範本,也不能推定雙方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了一致。衆所周知,每個客戶所購買的房屋位置、面積、質量、付款方式、交付房屋日期等條件都不同,買賣合同內容不可能千篇一律。所以,房管所和開發商展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範本中,大量的重要事實和實質性權利條款都是空白的,需要買賣雙方在購買時具體協商確定。也就是說,展示正式合同範本並不等於協商了全部條款內容,更不代表已達成一致。如該正式合同範本是完整的或是開發商自行製作的,則開發商須對其展示範本具體條款的內容予以舉證,以證明其展示範本完全滿足《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因此,原判認定申訴人與開發商就正式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是明顯錯誤的。

3、開發商展示的所謂正式合同範本,其內容不能對申訴人發生法律效力。

按照《認購書》第六條的內容,買方熟悉並同意“待籤”正式合同約定的條款及內容,而“待籤”表明:雙方僅就所謂展示的正式合同範本內容即雙方的目的意思進行了確認,申訴人並沒有作出立即要受該正式合同範本內容約束的效果意思。也就是說,只有在雙方簽訂正式合同時才構成一個完整的意思表示即受其條款約束。因此,《認購書》第六條的內容僅僅是確認了一個事實,雙方確認該事實是爲了在可能出現未簽訂正式合同時,有助於對歸責於哪一方作出判斷。

二、法院基於錯誤的事實認定,據此作出了明顯錯誤的判決。

1、認購書與商品房合同的性質存在重大的差別。

雖然在認購書中都有一些正式商品房合同的條款,但認購書作爲合同要達到的目的意思不是商品房所有權的移轉,而僅僅是對一個締約行爲的約定。在簽訂認購書時,買賣雙方的意思表示是:在一定期限內賣方保留給買方一個締約機會;而買方則有簽約行爲的義務,或在不選擇簽約時對賣方的其他締約機會損失予以賠償即定金被沒收。鑑於認購書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重大區別,法律嚴格區分了二者,規定只有在認購書的條款具備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且約定的主要義務已履行時,認購書才具有商品買賣合同的性質即表明雙方的意思表示爲商品房所有權的移轉。在本案中,涉案認購書顯然沒有達到向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轉變,既使之後簽訂了補充條款,申訴人履行了部分付款義務,認購書仍沒有完成向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轉變,申訴人仍是對認購合同義務的履行,而開發商簽訂補充條款及接受申請人付款的行爲,也僅表明其願意繼續保留給予申訴人一個締約機會。

2、法院僅應基於認購合同判定法律責任。

根據涉案《認購書》的約定,申訴人具有簽訂商品房合同的行爲義務,既使申訴人違反了該義務,依據最高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的規定,申訴人也僅應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承擔責任,而不是法院通過民事判決強令申訴人作出一個意思表示即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因此,申訴人所支付的部分購房款,開發商應向申訴人返還。

3、法院的判決干涉了申訴人的民事行爲自由。

在商品房交易中,之所以普遍認可先簽訂認購合同,後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是市場主體降低商業風險的自主選擇,以實現交易雙方利益最大化,最終促進交易的進行和資源的最佳配置。交易雙方充分利用了認購合同的工具作用,通過認購書來保證雙方均享有締約機會,同時,對雙方可能的損失作出預先的安排,以保障交易雙方作出一個更加適當、自由的民事行爲。如上所述,法院將《認購書》錯誤認定爲商品房買賣合同,違背了申訴人的真實意思,據此作出的民事判決是強令申訴人作出了一個購買的意思表示,嚴重地干涉了申訴人的民事行爲自由。如此,最終破壞了通過民事主體自主的行爲,來實現優化資源配置的市場機制。

綜上所述,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嚴重錯誤,並據此對申訴人作出錯誤的裁決。爲此,特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4條和第187條之規定提起申訴,請求貴院依法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實施法律監督。

此致

東莞市人民檢察院

申訴人:張某某

x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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