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政協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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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政協提案?

《全國政協提案工作條例》規定:提案是政協委員和參加政協的各黨派、人民團體以及政協專門委員會,向政協全體會議或者常務委員會會議提出的、經提案審查委員會或者提案委員會審查立案後,交承辦單位辦理的書面意見和建議。提案是履行人民政協職能的一個重要方式,是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一種重要載體,是協助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實現,決策民主化、科學化的一條重要渠道。

提案的性質、地位和作用是什麼?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提案工作條例》指出,提案“是履行人民政協職能的一個重要方式,是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一種重要載體,是協助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實現決策民主化、科學化的一條重要渠道”,這是對提案性質和地位完整的簡明闡述。 人民政協的工作方式很多,有會議、委員視察、專委會的專題調查研究等等。但提案有其廣泛性、經常性和規範性的優勢,發揮出獨特的作用。從過去長期實踐情況看,提案工作的作用大體可以歸納爲:對黨政領導部門重要決策,可以起參謀諮詢作用;對三個文明建設,可以起到推進補充完善作用;對重要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可以起到促進和信息反饋作用;對反腐倡廉,可以起到民主監督作用;對某些人民內部問題,可以起到緩解矛盾、增進團結和保持穩定作用;對發展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可起到促進作用。正因爲如此,提案才成爲政治協商、民主監督的好形式,參政議政的好渠道,爲政協委員貢獻才智、發揮專長提供了好舞臺。提案工作做得如何,已成爲檢驗政協工作的一個重要標誌。

政協提案工作有什麼特點?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自己的特點,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嚴肅性。政協提案是政協參加單位和委員特有的一種民主權利,不是隨便什麼人都可以提出的,每件提案都需要經提案委按照有關規定審查立案和交辦,是一種有組織的行爲。

2、規範性。提案的提出和辦理,都要按照規定的要求和程序進行。

3、廣泛性。提案內容包括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各個方面;提案工作涉及政協委員、政協參加單位、專門委員會和黨政部門等衆多單位和個人

4、經常性。政協提案既可在全體會議期間提出,也可在閉會後提出,不受時間、內容、人數的限制。

5、協商性。政協提案是“書面的意見和建議”,審查權屬政協提案委員會。

6、多層次性。政協提案可以個人或聯名提出,也可以黨派、團體、政協專委會等名義提出。

7、反饋性。政協提案交辦後要求必須答覆。

8、靈活性。政協提案不具備法律約束力,但較之法律監督更直接、更便捷。

9、高層次性。政協提案不同於一般羣衆監督,是一種有組織的行爲,比羣衆監督更具權威性,更深刻有力,影響更大。

政協提案有哪幾種形式? 政協提案主要有以下幾種:

(1)委員提案。是指本屆政協委員以個人名義或若干委員聯名提出的提案;

(2)黨派提案。是指參加政協的各民主黨派以本黨派名義提出的提案,這類提案在提出時須加蓋黨派公章;

(3)團體提案。是指參加政協的有關人民團體以本團體名義提出的提案,這類提案在提出時也須加蓋團體公章;

(4)界別提案。是指在政協全會期間,經界別委員討論通過後提出的提案,此類提案須由界別負責人簽署。

(5)委員小組提案。是指在政協全會期間,經委員小組討論通過後提出的提案,這類提案可以由委員小組組長簽署,也可由小組全體委員簽署;

(6)專門委員會提案。是指政協的各專門委員會提出的提案,此類提案須由專委會主任簽署。

提案自身的規範性要求是什麼?

提案自身的規範性是提案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建設的重要內容。

(1)提案應在提案委員會統一印發的提案紙上書寫。提案委員會採取多種方式將提案紙送達委員。

(2)一份完整的提案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案由——實際上是提案的題目,用簡明的文字說明提案要求解決什麼問題,案由和提案內容要一致。 提案者——提出提案的委員姓名或單位名稱(單位寫全稱並加蓋公章)。包括通訊地址、郵政編碼、電話號碼。聯名提案時,發起人應當作爲第一提案人,便於辦理提案時交流情況。

提案內容——包括兩個部分:

A、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據,它是提案的核心部分,要有情況、有分析、實事求是,簡明扼要,切忌籠統、空泛。

B、建議、辦法和要求針對案由反映的問題,提出自己對解決問題的主張和辦法。以上內容由提案者完成,缺一不可。

(3)一事一案,切忌一案多事。否則不僅問題講不清,也無法確定承辦單位。

(4)書寫工具爲鋼筆、毛筆或打印,字跡端正清楚,並提交原件(也可通過網上傳輸遞交),不能用複印件代替,以便於存檔。

提案質量有什麼基本要求?

提案應有情況、有分析,尤其應該儘量做到有解決問題的具體建議,提案質量的基本要求,主要表現在以下六個方面:

(1)反映大事。這是“有情況”的主要點。要圍繞黨和國家大政方針的貫徹執行,圍繞上海的改革發展和現代化建設,圍繞維護社會穩定及鞏固和擴大愛國統一戰線,圍繞人民羣衆普遍關心的重點問題積極獻計獻策,提出意見和建議,更好地履行人民政協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的職能,體現出提案者的參政議政水平。

(2)言之有據。這是有“分析”的體現。提案是政協委員和參加單位行使民主權利的重要形式,有其嚴肅性。言之有據,須有調查研究作基礎,應避免“即興之作”或信手拈來的“聽說”、“據反映”之類。

(3)案情清楚。這是解決問題的重要依據,如果主要情節不清,問題就無法解決。因此,須事實明確,言之有物,併力求開門見山,語言簡潔,說理充分,判斷正確,避免籠統、空洞。

(4)建議具體。這是使提案能否採納的關鍵。因此,必須針對案情,提出相應的建議、意見和要求,力求具體和可行,缺乏可行性的建議,意見再好,也難以落實。

(5)一事一案。這是方法問題,如果一案多事,一是情況難於說清,二是無法確定承辦單位,有時只能作來信處理。

(6)書寫工整。體現了提案的嚴肅性,也是存檔和提案處理工作的要求,字跡潦草無法辨認,會給處理工作帶來不便,貽誤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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