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守法演講稿(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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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守法演講稿 篇1

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知法守法演講稿(通用3篇)

我是X班的李我今天演講的題目是《憲法在我心中》。

“哎!這本書中怎麼這麼多錯字,還有那麼多不清楚的。不行我得去找書店老闆,他明明說這本書是正版的”。有的同學勸我說:“算了,這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反正又不是標準課本,就湊合着看吧。”“那可不行。”我說:“他可侵犯了我的權益,他應該受到處罰的”。

我們實際生活中,有許許多多類似於以上事例的事情發生,但是由於人們的法律意識不強而放棄了討回公道的機會,則使違犯法律的商家逍遙法外,更大程度上的實行違法行爲。

在我們國家乃至整個世界都制定有許多的法律法規。它們的制定給人們的生活提供了許多的幫助。同時,也給那些不法分子以打擊和制約。

目前,我國有許多完善的配套法律,涉及到人們生活中的衣、食、住、行等等。例如、國家根本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防疫法》等。

“法律教育要從娃娃開始。”中國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鄧小平這句樸實的話告訴了我們學習法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一個人從出生直到去世就和法律結有不解之緣。我們踏進人生的第一聲啼哭,就是我們成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宣言”。在未成年之前,父母有依法教育和撫養我們的義務,我們有人身不受歡傷害的權利。到了法定年齡,我們就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勞動的權力和義務,同時有保衛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義務。經濟上有合法繼承財產的權力,有贍養老人的義務。在年老、疾病和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和社會保障的權利。我們一生都享有法定的各項權利,同時必須執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可以說,每個人的一生都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緊密聯繫在一起。

知法守法演講稿 篇2

做爲黨員領導幹部,我們要認真學習領會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帶頭依法行政,爭做懂法、畏法、守法的先行者,爲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國家做出我們應有的貢獻。

懂法是依法行政的基礎。不懂法就不知畏法,不畏法就不會依法。當前之所以會有很多亂爲、擾法、違法事件發生,就是我們個別領導幹部法治觀念淡薄、特權思想嚴重、目中無法。有人信奉“權大於法”的信條,以權代法、以權壓法;有人持有“法有例外”的觀念,認爲自己是黨員幹部,身份特殊,在法律面前可以享有特權;有人心懷“法不責衆”的僥倖,看着別人觸摸法律的紅線,也心安理得“隨大流”。殊不知,正是因爲少數領導幹部將黨紀法律作爲束之高閣的擺設,當作爲了個人私利可以隨意揉捏的橡皮泥,敗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透支了人民羣衆的信任,最終作了最壞的示範。作爲基層領導幹部,要做到依法行政,必須樹立法治理念,一定要對法律懷有敬畏之心,始終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沒有特權、法律約束沒有例外的原則,牢固確立法律紅線不能觸碰、法律底線不能逾越的觀念,帶頭學法、知法、尊法、守法,帶頭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都要時刻繃緊法治這根弦,做到心中有法、慮必及法、行必依法,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

畏法是依法行政的前提。畏法,對我們黨員幹部來說,就是要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爲”,是“把權力關進籠子”的另一種表述。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法無授權不可爲”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一些地方政府或部門的行爲及出臺的規定,不少都是“法無授權”而爲之,甚至沒有對其“合法性”進行調研論證。雖然政府初衷良好、目的正確,但出臺的規定於法無據,即合理不合法,容易造成羣衆的不理解,或給個別別有用心之人制造混亂以藉口,形成新的社會矛盾。因此,作爲基層領導幹部,我們要時刻把自己的言行、決策置於法律約束之內,在作出任何決策或形成某項決議時,都必須取得法律授權,於法有據,以保證權力在法律框架內運行。反之,如果我們作出的決策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但只要我們的決策符合羣衆意願,有利於縣域經濟的科學發展,我們也不能因法無明文要求而不去作爲,而是要出於公心、出於國利,在不違法、違紀的前提下,即便法無授權也要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勇於探索創新,大膽做出的決策,並在一定範圍內召開民調會、聽證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力求決策的科學化、正確化。

守法是依法行政的核心。守法,是每個黨員幹部“其身正、不令而行”的關鍵核心,是對“法定職責必須爲”的重申和強調。隨着依法治國方略的全面推進,政府權責統一、法定職責必須爲逐漸成爲越來越多領導幹部的共識。但是我們也應看到,隨着反腐敗工作的深入開展以及政府簡政放權的推進,實踐中出現了一些與法定職責必須爲相違背的情況,“爲官不爲”就是典型的表現。這不僅影響政府職能的履行,也是對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管理相對人利益的不負責任,對政府公信力乃至對全社會信法、尊法、守法都將產生負面影響。如何避免個別領導幹部“該爲不爲”或“不爲想法去爲”現象的發生,四中全會關於“法定職責必須爲”的相關制度設計,都提出了明確而具體的要求。作爲基層領導幹部,我們必須要加強法治學習和宣傳教育力度,強化機關工作人員權責一致的法治意識,進一步完善權力制約監督體系和嚴格的問責機制,強化擔當意識,不能籍口一項決策或工作無明文規定,或者政策界限不清晰,就不去作爲,做太平官。而是從工作實際出發,在職責範圍內應該做到的就要努力去做,既要有擔當又要正確釐清憲法、法律爲先的原則,讓“爲官不爲者”爲他們的行爲付出法律代價,從根本上扭轉“爲官不爲”行政亂象發生,進而促使各級黨員幹部履職盡責,保證依法行政。

知法守法演講稿 篇3

親愛的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我今天講話的主題是“做遵紀守法的小學生”。

目前,由於一些社會不良現象的影響,我們當中有一些辨別是非能力較弱的同學,會做出一些較嚴重的違紀行爲,如有的同學動手打人、罵人、欺負勒索弱小同學、不按時回家、欺瞞老師家長等現象,令人擔憂同時也催人深思。

我們常說做人要遵紀守法,那麼什麼叫遵紀守法呢?人們在社會生活中遵守有關紀律,依法辦事,嚴格恪守法律規範就叫遵紀守法。有的同學認爲,講紀律就沒有自由,講自由就不能受紀律的約束。這種看法是錯誤的,俗語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自由是相對的,是有條件的。鳥在空中飛翔,它們是自由的;魚在水中嬉遊,它們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鳥放入水中,讓魚離開了水,那麼它們不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會失去生命。人走在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規則,亂走馬路,被車輛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沒有不受約束的自由。此外,紀律限制自由,又保護自由。如當你走進閱覽室,裏面靜悄悄的,只能聽到偶爾翻書的沙沙聲。對於想看書的人來說,這一片寧靜多麼寶貴!因爲人人都遵守閱覽室規則,大家可以享受這靜心閱讀不受干擾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紀律,高聲談笑,這自由就消失了。

同學們,我們在加強自身修養、自覺遵紀守法的同時,還要謹防來自別人對你的傷害,下面我就如何保護自己給同學們提幾點建議:

1、珍惜學習機會。要堅持在校學習。自覺接受家庭和學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鑑別能力。不要學習和模仿電視、電影、音像製品和文學作品中的犯罪行爲。

3、謹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師敬長,團結愛護同學,謹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會上品性不端的閒散人員交往,特別是那些有前科劣跡的人。

4、切莫虛榮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虛榮、攀比心理,說話要謹慎,不要隨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況,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傷害。

5、增強防範意識。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單獨回家的孩子,在進家門前要注意觀察,不給壞人以可乘之機;獨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隨便打開家門;在放學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說話。不要輕易相信他人的哄騙,遇事多留個心眼,警惕各種不良誘惑,對陌生人給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輕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領。首先要保護好自己,然後學會善於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蠻幹,要學會用報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我們國小生正擔負着努力學習,將來建設祖國的重任,祖國、社會都要求我們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學校裏,同學間總會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學們要互相關心和尊重,友愛相處,團結合作。如在做什麼事時意見不同、出現矛盾,一定要冷靜處事,決不可意氣用事,更不可揮拳相向,傷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勸同學們遇事要冷靜,要有法紀觀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們學校有着嚴肅的校紀和優良的校風,我們作爲國小生,更應該與同學和睦相處,理智冷靜地對待和處理問題,讓我們嚴格要求自己。最後祝願所有同學們都能夠學法、懂法、守法,奮發向上、健康成長!我的講話完了,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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