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遵紀守法的演講稿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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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遵紀守法的演講稿1

有關遵紀守法的演講稿大綱

各位領導,同志們:

今天我在這裏演講的題目是:增強遵紀守法意識。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建設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守法成爲我們的榮譽。

"法律"可以說是黑色的,因爲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說是紅色的,因爲它在無辜者面前,代表着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明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是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佈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爲規則,"律"是具體的規則,條文。"法"、"律"結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聖的詞語。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說道:"法律是根據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邪惡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

隨着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的進步,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因爲整個世界的和平發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步的前進。法律離我們並不遙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說的那樣:"這些神聖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裏,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並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爲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該說,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並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

民衆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望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去追隨自己心中神聖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並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弟子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說:"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爲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蘇格拉底最終帶着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爲什麼還要服從呢?有人認爲,由於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並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爲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守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麼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爲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遵紀守法是現代社會公民的基本素質和義務,是保持社會和諧安寧的重要條件。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條件下,從國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層的規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產物,都是爲維護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就是遵從人民意願、維護人民利益的高尚之舉,必將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贊同。這應該是每一個積極向上的人所追求的榮譽所在。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人人守法紀,凡事依法紀,則社會安寧,經濟發展。倘若沒有法紀的規範,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項秩序就無從保證,人們生存、發展的環境就會遭到破壞,人民羣衆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十年"",社會,民主與法制遭到瘋狂踐踏,黨紀、政紀、軍紀受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蕩然無存,正常生產、生活無法進行,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維護,就連xx的人身自由與生存權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證。這種"史無前例"的混亂無序狀況,破壞了社會的安定,阻礙了經濟的發展,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可估量的巨大損失,教訓極其慘痛而深刻。今天,我們強調"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就是要進一步告誡人們,無論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還是一個地區、一個單位,須臾不可沒了法紀的規範,須臾不可亂了正常的秩序。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本質上是民主法治社會。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違法亂紀就是踐踏民意,危害社會。有人似乎覺得違法亂紀可以撿便宜、撈好處,所以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甚至沾沾自喜於鑽一下法紀的空子。這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玩火行爲。那些最終被繩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無例外地抱有僥倖心理,以爲可以超越於恢恢法網,乃至爲自己的違背法紀而驕傲。當正義的宣判來臨之際,他們纔開始悔恨、自責,留下了多少以警後人的教訓!如果當初多一點遵紀守法的光榮感,少一點違法不遵的行爲;多一點違法亂紀的恥辱感,少一點違法亂紀的僥倖心,又何至於此!

有關遵紀守法的演講稿2

尊敬的老師們,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說到法律,人們總會覺得很威嚴。其實,在我們的生活中,法律無處不在,要看我們去不去留意。

在我們的生活中,有許多不遵守法律的人,如:有一些高年級的學生,仗着自己年齡大,在放學路上威脅低年級的小弟弟,小妹妹讓他們把爸爸媽媽給的零花錢交給他們,如果不答應,他們就會毆打低年級的弟弟,妹妹們,有的甚至亮出刀子;還有,一些學生想要買自己喜歡的玩具或者其他東西,但父母不同意,爲了買到,就去偷父母的錢,少則一,二十,多則一兩百。有些被父母發現還不承認,最後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等。這些都是我們身邊的一些不遵守法律的現象,當然,也有遵守法律的人,如:發現有人偷盜,販毒等,及時向警方報告,如果有人誘惑自己去做一些違法的事,堅決拒絕,不受誘惑的人等。

來自機關的一則統計數字表明,80年代後期到現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齡化發展趨勢。在上海,14-16歲的少年犯已佔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讓人心驚的是,剛剛進入法定處罰年齡的14歲孩子竟佔了其中的15、l%。這些觸目驚心的數字,不得不使我們隨時提醒自己要遵紀守法。

以前我上網時曾看見過這樣一則新聞:在20xx年12月9日,在泰安市老泰汶路制樑廠向北約500米處,一輛大型貨車違反交通規則超速行駛,在超車過程中與一輛小型貨車相撞引發交通事故,大貨車司機被困,所幸消防部門及時趕到,將被困人員救出,沒有造成亡人事故。不遵守法律法規的後果真可怕!

看完這則新聞,我不禁倒吸了一口涼氣:還好沒有造成亡人事故,不然,死者的家屬肯定會非常傷心。所以,我們在出行的時候,不管是走路還是開車,都要遵守交通規則,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和傷亡。你還要知道,生命不單單是你一個人的,就算你自己不珍惜生命,你總要爲你的親人想想吧,如果你死了,你的親人一定會無比悲痛的,想必你也不想看見你的親人爲你傷心流淚吧!

通過局統計的這些數字和泰安市發生的這起事故,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遵守法律法規的重要性,我想:在今後的生活中,作爲一個少先隊員,我們一定要嚴於律己,潔身自好,觸犯法律的事情不去做,發現觸犯法律的人和事,要頭腦冷靜地去處理。平時也要多學習法律知識,遵守法律法規,做一個合格的少先隊員。

有關遵紀守法的演講稿3

尊敬的老師們,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遵紀守法,人人皆知。可是有多少人能真正把它放在心上呢?

三國時期,劉備曾告勉過兒子劉禪一句話:“勿以惡小而爲之。”是啊,一隻小白蟻在船板上咬一個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發展下去,船就會沉沒。因此,我們青少年要預防犯罪,就要從預防不良行爲做起。

我們去看看社會上一些不好的現象吧!有的執法者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貪贓枉法;有的企業家爲謀取暴利將法律拋於腦後,違法生產經營,大肆造假售假,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還有的因怨恨而報復,把法律置之度外,殺人放火……這些行爲對社會、對孩子們遺害無窮。試想,假若人人都自以爲是,都輕視法律,那麼那些由於缺少引導而心靈受污染的孩子們又怎能做到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呢?

鄧小平爺爺曾說:“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的確,我們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是祖國的希望,如果我們不從小培養法律意識,養成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的習慣,那麼依法治國就將永遠只是一句空話!我們多麼希望家庭、社會和學校爲青少年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法律無處不在,我們要將它作爲生活的準則來規範和約束自己的行爲。只有認真學法,才能懂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利,進而藉助法律維護他人的權益,維護國家的利益,維護法律至高無尚的尊嚴!我們知道,未來的社會必然是法治的社會,而法治的社會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創出來,正如大哲學家蘇格拉底所說的一句“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將“法”根植於我們的內心,成爲一個理性的遵紀守法小公民,是時代賦予我們的使命。

有關遵紀守法的演講稿4

尊敬的老師們,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法律,至高無上,神聖不可侵犯。它似一架天平,挑剔的標準衡量着每一件事物,不偏不倚,肩負着公正和平的重任。我們如同大洋中的一艘輪船,只有我們每個人做到遵法、守法、知法、懂法,才能不觸碰到那條令人追悔莫及的、犯法的“海岸線”。

隨着鹽價的上漲,餐館店主爲節省成本,便用亞硝酸鹽更替了食鹽,導致多人中毒。劣質奶粉使得多少嬰兒變成了“大頭娃娃”,多少嬰兒變成了癱瘓。不法分子法制觀念淡薄,爲了一個“利”字,背離了商業道德,背離了良心,把人民利益和生命拋在腦後,也親手把自己送入了萬劫不復的深淵。法律是一扇屏障,我們的利益在這裏得到保障;法律是一條鐵鏈,緊緊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胡作非爲。

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就連我們的周恩來總理,都要遵守法規。一次,周總理乘車去開會,司機卻違反了交通法規,交警狠狠批評了司機良久。因怕耽誤了開會,同車的其它幹部想制止交警的話,卻被總理制止了。我們想想,總理遵守規章制度,不就是爲了給我們做個榜樣嘛。

正所謂“沒有規矩,無以成方圓”,在法律這座天平秤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只有對與錯,而無身份的高低貴賤。古往今來,大凡有成就的人無不奉公守法,不逾越法律的警戒線。軍令如山的孔明揮淚斬馬謖,鐵面無私的包拯忍痛鍘親侄……都無不體現着法律的公平公正。記得馬克思說過:“在民主的國家裏,法律就是國王。”在我們的生活中,處處要和法律打交道。法網恢恢,無論君臣還是平民,都不能逃脫法律的掌控。只有遵守一系列的法律,我們社會纔能有條不紊,完善和諧。

在我們成長的道路上如何與法同行?“勿以惡小而爲之”,作爲未成年人,現在的一次小小的放鬆很有可能醞釀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等受到法律的制裁時才深深懊悔呢?在我們身邊,同齡人犯法的例子不勝枚舉。不守法,就如同給自己五彩斑斕的生活,增添了一抹烏黑的顏色,無法再絢麗多彩,無法再抹去!

法律是是和諧之基,是公正之火,是文明之花。讓我們攜起雙手,真正成爲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用法律營造一個秩序井然、繁榮安定的伊甸園。讓法律的幼苗,種植在我們每個人的心中!

有關遵紀守法的演講稿5

尊敬的老師們,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看見馬路兩旁的紅綠燈了嗎?那是安全的標誌;看見馬路中的斑馬線了嗎?那是行人安全的保障;看見維護交通的警察了嗎?那也是我們安全的標誌!在這個大千世界中,隨處可見安全的標誌,可是人們卻無視它的存在。

人行道,保護人們過馬路的衛士。但現在,這個衛士卻起不了一點作用。許多車輛遇到它,不減速,不慢行;路人爲了貪近路,也不光顧它,好象它只是一個裝飾品而已。當這時,行人們是否想過這樣做所造成的後果呢?沒有。他們完全沒有顧慮到!終於,有一天,悲劇上演了——

一天黃昏,太陽公公剛回家。一位漂亮的小姑娘哼着小曲,來到了馬路口。她離人行道就只有小小几步,可是她卻像沒看見似的,繞了過去。就在這時,一輛疾馳的白色汽車從左邊開來。那小姑娘卻絲毫沒有發覺,依然悠閒自在地走在馬路上。而那輛白色汽車似乎也沒準備停止“行動”,依然朝這邊狂奔。只聽見“啊”的一聲慘叫,殷紅的鮮血已染紅了白色汽車,也染紅了地面。路旁的人們都因叫聲停住了步伐,大傢伙都一下子驚呆了,交通也因此堵塞了——原來兩個幸福美好的家庭就因這場意料不到的車禍破壞了。唉!可這個又能怨誰呢?

當我得知這件事情時,真是爲此而感到無比惋惜——剛纔好端端的姑娘,現在卻命喪輪胎之下,就那麼一瞬間,發生了一件令人難過也令人深思的事情:爲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呢?那時因爲人們早已無視安全的標誌,從未遵守交通規則才導致這個悲劇上演的。因此,我真心的希望從這件事後,人們能夠覺醒,遵守交通規則,不要讓這種悲劇再次上演!

安全,其實就在我們的身邊。只要懂得遵守交通規則,懂得遵紀守法,安全一定會伴我們走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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