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合同(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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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合同 篇1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经双方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签订本采购合同,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 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

1.1 本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1.2 预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30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20%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如甲方不按上述规定准时支付预付款,则交货期作相应的顺延.

1.3 发货款。乙方按合同规定在发货前,将有关运输提单、装箱单等以可靠方式寄递给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单据的次日起 1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50% 作为发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1.4 验收款。在采购物品通过甲方的验收合格之后,甲方在 15 日内,将剩余货款作为验收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2. 交货与交货方式

2.1乙方应在发货后 7 日内,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妥一切接货手续,在货物到达后四十八小时内提运完毕。

2.2本合同所有物品运抵甲方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参加验收。对于因乙方误发、多发或少发的物品,由乙方负责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3. 违约与赔偿

3.1 甲方违约处理:

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款项时,应从最迟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3.2 乙方违约处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准时交货,乙方应从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部分货款的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4. 不可抗力

4.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4.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4.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4.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5.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后,若双方有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

6. 争议解决

6.1 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三十天内解决。

6.2 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6.3 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7. 合同确认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份,效力相同。

甲方 :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石材合同 篇2

甲方(购货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供货方): 委托代理人: 住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

签订地点:

鉴于:

1、甲方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公司/个体工商户。

2、乙方是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个体工商户。

3、甲方决定向乙方购买石材,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石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石材买卖事宜达成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一、石材名称、规格、数量和单价

合计总金额: 人民币 元(大写: ) 。 提醒事项:

1、如签订本合同时数量不确定,则在上述表格数量栏中注明“待定”,数量以甲方实际签收量为准,单品总价及合计总金额也注明“待定”,待确定数量后双方据实结算,并应形成相应的书面凭证。

2、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适用浮动价格。具体方式为结算价格以上述表格中确定的单价供货单价,未书面约定的,以基准单价为结算价格。

二、石材的质量标准

对石材标准名称和编号、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等要求具体约定如下:

三、石材的包装及费用承担

1、石材按照以下约定进行包装: ;

2、包装费用由方承担。

四、交货方法、运输方式、运费承担和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运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1)、乙方送货(运费包含在约定单价中);

(2)、乙方代运(运费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提(运费由甲方承担);

2、运输方式:

3、到货地点:

4、现场装、卸费用由方负担。

5、石材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

五、签收与验收

1、石材签收

甲方指定签收人员 (联系电话: ) 负责签收。签收人员应在收到石材当日签发货物签收单一式两份,由乙方指定送货人和甲方指定签收人共同签字,双方各执一份,作为结算时确定货物数量的法律依据,若货物签收单与本合同约定发生冲突的,以货物签收单为准。

2、质量验收

验收标准:对甲乙双方一致认可的石材样品进行封样。石材封样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封存、分别保管。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石材质量与封样样品一致。

验收时间:甲方应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对石材质量进行验收,并制作书面验收报告一式两份,由双方分别保管。逾期未验收的,则视为乙方提供的石材完全合格,若甲方事后提出重新验收的,那么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现场装、卸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1、自石材到货并由甲方签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2、甲方应将全部货款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提醒事项:对方有开发票的要求时需添加开发票的条款。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及时收货并向乙方支付石材货款。若甲方延迟收货的,则由此增加的仓储费、运费、装御费等应由甲方承担。若甲方逾期不支付石材货款的,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总价款的3‰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甲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补足损失。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48小时内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政府部门证明后,可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并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十、特别约定

1、双方在本合同中所列明的住所,为其有效通信地址。任何一方因有效通信(知)地址发生变化的,均应以书面方式告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因无法履行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方自行承担。寄发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

2、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指定通信(知)地址邮寄的任何书面文件,该等书面文件在投邮后的第三日(自投邮当日起算),视为已送达对方。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发送的短息、电子邮件、传真可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3、工作日:指中国除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之外的其他自然日。在履行本合同时,若付款期限最后一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或星期六、星期天,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至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时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石材合同 篇3

甲方(购买方):

乙方(出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 的 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 2 )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 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 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 )方式:

1、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 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 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 元。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一批货结一次款,最后 %的货物在预付款中扣完为止。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石材合同 篇4

发包方:

承包方:

发包方现将自家一座七层建筑物外墙干挂石材项目以单包人工费的莆式发包给承包方,经双方就本工程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工程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住宅楼。

工程地点:福清市龙田镇积库村

承包形式:包工及施工机具设备等

二、 工程承包范围

建筑物外墙、车道、栏杆、室外楼梯板面及栏杆,装饰柱等干挂石材(包括焊接安装铁件及预埋件,石材打胶,清洗防护等)。

三、 承包单价

1、外墙面每平方按元计算,包括线条及窗套檐、线条檐口等按展开面积计算。

2、栏杆安装每米按

3、地面板每平方米按

4、外墙工程量按实际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口面积。

5、罗马柱按点工计算,按实际量现场签证为准。

四、合同工期:

具备施工工作日起计 。

五、质量要求:

1、承包方严格按干挂石材装饰质量标准施工,达到焊件固件牢固防绣到时位,预埋件准确。

2、石材达到横平坚直,板面平整,不得把破损的石材安装上去,板面首先挑选,同一面板材不能有色泽差别。

3、石材胶到位,密封胶不得漏打,防护不得漏涂。对所用材料合理使用,对安装成品加以保护。

4、按照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如有异议同发包方协商解决,不得私自更改图纸。

5、由安装造成质量问题,承包方自行承坦一切费用。

六、安全要求:

1、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法律法规,进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2、上下班要走安全通道,不得攀登脚手架。

3、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用电机具安全可靠。

4、进现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规章制度。

5、设置安全检查人员,对施工环境加强检查工作,有安全隐患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并进行整改。

6、施工中积极配合其他工种施工,有异议向发包方提出协调。

7、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交纳相应保险费用。

8、承包方严格安全生产管理,承包方的施工人员和设备在本工程中所发生的安全问题及安全事故均自行承坦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9、施工用电必须工地专职电工接线、拆线。其他人严禁动用电控箱等。

10,施工全过程达到文明施工。

七、工程款支付:

每月按所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工程全部完成,佘款待工程结算后付清。

八、其他

1、承包方合理使用发包方提供的材料,使用不当造成材料浪费,承包方按实价赔偿。

2、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完场清,建垃圾承包方自行清理。

3、工程保价时间;经双方验收合格日起算,保修期为壹年。

4、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如有变更提前通知承包方。安装完成后再进行修改所发生的费用,按实际工程面积计算补给承包方。

5、发包方不提供点心、烟、由承包方自己承包担。

九:合同要求: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日起生效,直到工程款全部付清自己行失效,末尽事宜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 承包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石材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 外墙干挂石材安装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安装日期

1.工期为年日到年日,安装日期从甲方把钢管架搭好并提供场地之日起计算。

四、工程价格:

外墙干挂石材安装单价按 /m2元计算(此价格含人工费、辅材、税费、水电费、安全措施费等),工程量按实际收方面积为准。

五、工程安装辅材及质量要求

1.辅材包含(角码、挂件、云石胶、结构胶、角钢、螺丝等)。

2. 安装的辅材以甲方认可的样品为准,若乙方施工时所用辅材与样品质量不符合,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并终止合同,且追究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石材幕墙统一技术标准,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乙方的施工质量达不到国家的相关部门的验收标准,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终止合同,并且拒付工程款。

六、付款方式:

辅材到施工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日内付 万元整。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结算后5个工作日,付总工程款的 %,留取3%作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质保金。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2、乙方施工前必须自行安装水、电表。

3、乙方必须配合幕墙的收边收口等工作,并且服从甲方现场管理。

4、乙方指派为现场代表。

5、乙方自行负责对成品的保护工作。

6、乙方负责石材排版并提供甲方所需石材详细下料单及准确方量,如出现错误乙方负一切经济损失。

八、甲方责任

1、负责协调外墙干挂石材与幕墙的收边收口工作。

2、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款。

3、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人员验收。

九、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进度完工,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 元/天计算,以此累计计算。

十、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以后如执行合同过程中需要增加内容,双方另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签字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及款项结清后自动解除,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甲方代表: 电 话: 日 期:

乙 方: 乙方代表:电 话: 日 期:

石材合同 篇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承建的颐和山庄园建工程廊架已进入装饰工程,于20xx 年 月 日,外墙干挂石材装饰由甲方发包给乙方,采用包工包辅料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助及分工负责等 原则,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遵循平等,自由,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 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

包工,包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

三. 工程造价

综合单价为190元∕平方米,按展开面积算线条侧面和立面,门窗边及压顶石材不再另计算结条长度,此单价包含所有的副材料。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和石材垃圾清理归堆。

四. 工期

甲方提供施工作业面情况下,工期为 20个工作日,计划从20xx年 4月1 日至20xx年 4月30日止,并符合甲方整体进度要求。

五.付款方式

进场后付三仟元生活费,然后每星期按进度70%支付,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额至95%,一季度后支付质量保证金。

六.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施工面积进行,在保质期满后根据保修事宜据实清算质保金。

2.乙方在施工期间内。所有人工费均不得调价

3.设计变更按实际面积调整总价决价,但其材料价格必须先报甲方审定批准。

三. 技术要求

1.严格按设计图纸(含干挂石材深化设计并经设计单位认可的节点,大样,施工图)和甲方认定的辅材(特别是AB胶)的选材。严格施工并达到国家验收规范需要的标准。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生产,加工,若对设计图纸有疑问或与实际不符,必须与甲方协商,否责出现石材与图纸不符或无法按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该廊架在以后的使用过程中,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而造成外墙石材脱落等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 争议

甲乙双方应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可向市人民法院起诉

五. 保修

1保修期为三个月,完工后一星期内甲方应该组织验收,从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之日计算。

2保修期内如发生保修情况,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到达现场处理,如拒不保修,甲方自行修理,其费用按甲方定扣保修金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立即生效,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石材合同 篇7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称及花色

规格(毫米)及型号:200*300*1000、120*250*1000

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国标

计量单位:m³

单价(元) :1950元/m³

合计(元) :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验收方法_施工现场验收_____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货到付款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_

2.交货地点:青龙滨河路施工现场

3.交货日期:20xx年-20xx年3月前

第六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5%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0%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30%的罚金。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30%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5%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5%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5%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5%付给乙方,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15%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 )项处理:

(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4月6日起至20xx年3月6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为满足亚运源筑售楼部园建工程的需要,锦宸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甲方)向广州市番禺区名昊石材店(下称乙方)订购一批石板材。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现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 石板材规格及数量:

1、 所有石板材规格必须符合本合同附表中的尺寸要求,尺寸偏差±1毫米。

2、石板材数量按附表。

二、 石板材单价及总款价款:

石板材单价详见附表,另加每平方石材运费7.00元,总价款为81165.27元人民币(捌万壹仟壹佰陆拾伍元贰角柒分)。

三、 石板材质量要求:

所有石板材的色彩、花纹、硬度必须符合双方定板的样板一致,不得有明显的色差,如果货不对板,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必须无条件换货。

四、 供货日期:

首批货源必须保证在五天内运到甲方施工现场(即20xx年12月28日到货),其他货源必须在20xx年1月2日全部运到施工现场。

五、 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字后,甲方先按本批石板材总款的30%给乙方作为定金,其他款项待全部货运到施工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石材合同 篇9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 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

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称及花色

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__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____%付给乙方,延期罚金。

5.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 )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 _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石材合同 篇10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 、石材名称及相关

石材名称:特啡钻 产地:江西 厚度:30mm≤±2

二、货款结算方式及单价

面积(暂定):33000㎡根据实际使用数量为依据

货款结算方式:甲方事先支付给乙方 壹拾万 元整

(100000.00)人民币作为材料定金,乙方根据甲方的下料单进行加工,以每5000㎡作为付款单位,付款比例为对应数量的80%,剩余20%的材料款在最后一批材料交货后一个月内付清。

三、 货物运输及费用

货物由乙方负责运输,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季节性因素、运费

四、材料包装

本材料以简易木箱式装订包装,所有包装费用已含在材料单价内,材料包装应符合通常包装,若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或因包装不适导致产品损坏,由乙方负责。

五、 材料质量及验收

(一) 验收方式

1.外观质量

优等品的石材不允许有缺棱、缺角、裂纹、色斑、色线及坑窝等

2.规格尺寸

乙方提供的成品石材须严格控制尺寸规格,材料厚度要求≤±

3.乙方需提供原材料的相关检验报告(检验报告需有相关权威检

乙方交货时,甲方按以上验收要求验收材料,不符要求的材料则不予收货,做返厂处理,因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其他责任

1.甲方在验货时,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及处理意见;有质量异议部分在保管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应以甲方提供给乙方并确认签字的下料单尺寸为准;如甲

方在订单发出24小时后要求更改材料的下料尺寸,因此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三)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材料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四)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无故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下料清单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支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下料清单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五)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年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年月日:

石材合同 篇11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人: 签订人: 公司驻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驻地: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加工生产及相关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石材供料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蘑菇石、压顶石、机割石等石材产品。

2.交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付地点为:烟台开发区 LG伊诺特工地现场 。

4.甲乙双方根据合同要求及供料进度确定具体批次的石材产品的交付时间和地点。

第二条、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尺寸、价格、技术要求

表格内容为甲方提供的技术、质量要求及加工尺寸,表内价格为乙方运送至甲方工地指定地点的落地价格,且石材的单价为净尺单价(石材产品公差要求为:±1mm)。

第三条、承接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设计方案、图纸或技术要求,就相关要求向乙方进行书面或电话告知。乙方按照甲方的设计要求,制定加工方案。

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设计图纸提供石材产品,并接受甲方检验。如有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当_____日内通知乙方退换、补齐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第四条、运输与装卸

1.成品石材的运输调度及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石材产品运到工程施工现场或指定地点应由乙方装卸。

2.石材在往返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产品损毁及各类责任事故皆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验收

1.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在出厂前自检,并向甲方出具“送货单据”(以下简称“送货单”)。乙方在向甲方供料交付的同时,甲方应派专人与乙方一同验收,实际交付石材的品种、规格、数量与乙方出具送货单一致后,甲方签单确认。送货单为本合同附件。

2.石材为天然物品,色差不可避免,乙方应尽量避免色差;此批石材外观为:浅灰色。

3.石材产品的规格尺寸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及设计图纸进行加工,甲方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石材规格及品质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技术要求时,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进行退换、补齐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第六条、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本合同总金额为:大写: (人民币)

2.支付方式: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都按照以下条款赔偿对方损失。

1.甲方没有按时支付款项的情况下,造成乙方损失或延误交货期,均由甲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乙方不能按时交货(除不可抗力外),造成甲方损失或延误工程而遭受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乙方每超期一天交货,罚乙方应交数量价款的1%的违约金。

3.因甲方提供的规格尺寸和加工要求失误,由此造的产品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交货期相应延后;

4.由于乙方生产原因造成产品不合格或生产错误,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交货期不变。

5.因甲方未按乙方约定的验收日期准时到交货地点验收产品而造成延期交货,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变更与未尽事宜补充

1.乙方开始加工后,甲方变更加工或相关服务要求应与乙方协商,并制定书面补充合同或者以本合同为标准计算变更部分的合同价款;因变更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与合同有关但无合同约定的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达成补充协议,与合同条款具有相同效力。

第九条、其他事项约定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的全过程中,应积极配合,保持沟通了解,按合同约定完成本合同各项要求。

2.本合同中所涉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寄发的能体现收发号码的传真与电子邮件可视同原件。

3.需方在本合同中指派的人员或另行以书面委托形式指派的人员于相关验收单据上的签字视为需方的意思表示;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没有书面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的不发生效力。具有财务结算性质的文件没有加盖财务专用章的不发生效力。

第十条、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分歧巨大双方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履行工程合同,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履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内容及项目:裙楼干挂石材

4、承包方式:人工费及附材乙方提供,(石材甲方提供)

5、甲方提供石材进场后,乙方开始施工,施工期限15天。

6、工程面积及价款

(1)实际工程量为82.30平方米。

(2)单价为*元每平方米。

(3)拆除4层两侧部分石材(含扎架子)*元(附签证)。

(4)本工程总价为*元,大写整。

第二条 付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款的结算:费用采用一次性包干。根据乙方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完成量,经过甲方核实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办理结算手续。

2、工程款的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的30%,计

(2)石材龙骨及石材安装过半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的40%,计

(3)工程完工后十日内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的25%,计

(4)本工程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甲方应在15日内付清余款。

第三条 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义务

(1)在开工之前提供具备条件的施工现场,协助乙方解决食宿。

(2)提供建筑施工图及有关要求。

(3)负责工程款的按期拨付。

2、乙方义务

(1)依据施工图编制上报施工方案。

(2)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报表)。

(3)乙方对所承建施工范围的安全和质量全面负责。

(4)乙方必须保证质量和施工范围的安全及质量要求。

第四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优良。

2、质量验收标准。

本工程以甲方审定的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标准。

3、隐蔽工程乙方必须先自检,自检合格后及时报请甲方及监理组织验收,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随时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检查,并提供便利条件,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施工、返工或修改。

5、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和监理可要求乙方拆除或者重新施工,若是乙方自身原因所致,费用自行承担,工期不予延缓,非乙方原因而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责任方应偿付对方不能履行部分价款的3%违约金。

2、争议处理可通过太原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六条 安全生产及安全事故处理

1、乙方施工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2、出现安全事故,甲乙双方共同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追查,本着谁的责任,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本合同双方确认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允许变更和停止。

第八条 如遇到国家政策性调整或业主原因,使合同不能实施时,双方协商解决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九条 本合同正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开始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合同 篇13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石材幕墙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世际金辉大厦

工程地点:河津市新耿南街

工程内容:建筑高度40.50m,建筑长度65.56m,结构类型框剪。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备。

承包范围:①—⑨轴正立面的全部石材幕墙工程.其中包括主体结构后置埋件的施工;幕墙全部金属框架、紧固件的施工及防腐处理;石材面板的加工制作、搬运及安装;石材幕墙的防雷装置施工;脚手架工程施工;石材幕墙的设计施工图由施工单位提供(含计算书、施工方案各一份),其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12月28日

竣工日期:20xx年 5月10日

四、工程质量

质量标准:合格

工程质量: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现行验收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检查和返工: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的检查和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一经发现有不合格现象,承包人应无条件拆除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标准合格要求,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合格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费用;施工用电由承包方安装电表以实计算,所用电费由承包方承担。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价款: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工程量约2250m2),除有设计变更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金 额:(大写)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写)每平方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款支付:承包方人员和主材(槽钢、角铁)全部进场后,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金属骨架全部施工完后支付总价款40%;石材安装50%后支付总价款20%;石材幕墙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25%;剩余5%留作质量保修金,待2年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六、双方责任和义务

1、发包人积做好施工中各方关系的协调,为施工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发包人随时有权过问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情况并实施全过程监控。

3、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①、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②、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前由承包方负责保护并承担相应费用,竣工交验后,由发包人负责;

③、承包人随时清理施工现场,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

七、材料设备供应

本工程全部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采购。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1、石材产品必须按双方确认的样品及材料表确定的厚度供货,其他材料必须按设计要求及材料表确定的规格型号进货。

2、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合格证、试验报告及有关厂家资料,报发包人检查验收签字,不合格产品不得进场,承包人对其采购的材料设备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八、工程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变更通知或发包方工地代表认可签字,发生的费用按合同确定的单价增减。

九、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文明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要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要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到有交底、有检查、有落实;要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到设施齐全、功能可靠,不留事故隐患;要科学组织施工、科学打孔,埋设后置件不能破坏主体结构,要确保主体结构安全。

如发生人员及设备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工程验收报告。

2、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之日为竣工日期;如在验收过程中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以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在接到报告后20天内完成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结算报告经双方确认后,发包人在15天内支付结算款。

十一、违约和争议

违约: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经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工程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承担总价1%的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并承担返工全部费用。承包方擅自停工或处于停工状态,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剩余工程款。

争议: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首先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向河津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质量保修

1、质量保修范围及内容:世际金辉大厦工程正立面的全部石材幕墙工程。

2、质量保修期:2年。

3、质量责任:

①、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专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②、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③、对于涉及幕墙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承包人应采取积极防范措施,联系和配合有资质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双方约定工程结算时承包人预留5%质量保修金,质保保修期满时,如未出现质量事故,予以全数返还。

十三、合同生效

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合同份数

本合同共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存档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合同 篇14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

乙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 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 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

1、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2、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厚度特别约定 见《石材供料清单》。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位于 工地。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 、 为验收人。

2、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__ _____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____ 元,加工费为人民币_____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供货结束后,双方进行按实结算。结算后的 日内,余款一次性付清。

九、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五、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加工生产及相关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石材供料

1、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150*300*1000及100*300*1000麻条石(红砂岩)石材产品。

2、 交付时间为:20xx年10月15日开始供货,20xx年10月25日交付完毕(水上码头用材)。

3、 交付地点为:瑞金市叶坪景区工地现场。

*工程量的结算以双方现场共同验收的数量为准。

表格内容为甲方提供的技术、质量要求及加工尺寸,表内价格为乙方运送至甲方工地指定地点的落地价格,且石材的单价为净尺单价(石材产品公差要求为:±2mm)。

第三条、 运输与责任

1、 石材在往返运输、装车过程中发生的产品损毁及各类责任事故皆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验收

1、 石材产品的规格尺寸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及设计图纸进行加工,甲方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石材规格及品质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技术要求时,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进行退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没有按时支付款项的情况下,造成乙方损失或延误交货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2、 乙方不能按时交货(除不可抗力外),造成甲方损失或延误工期而遭受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乙方每超期一天交货,罚乙方20xx/日的违约金。

第六条、 附则

1、 如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分歧巨大双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石材合同 篇16

甲方(购买方):

乙方(出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的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方式:

1、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元,加工费为人民币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元。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一批货结一次款,最后%的货物在预付款中扣完为止。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的款项即人民币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关于其他约定

十五、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石材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荒料的名称枫叶红 ,合格标准的规格荒料第一年按120元(人民币)/立方米计算,第二年按135元(人民币)/立方米计算,带色线、色差及处荒料的规格荒料按145元(人民币)/立方米计算。

第二条 石材荒料的数量与规格

1、荒料的数量及规格按照乙方的入库单为准,合同签订起第一年甲方必须保证供荒料四千立方米至五千立方米荒料给乙方,第二年必须保证七千立方米至一万立方米荒料给乙方。

2、在乙方不能足够荒料生产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把荒料卖给第三方,乙方也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进货,如果发生类似情况,视为违约。

3、荒料规格根据行业标准厚度必须达到600㎜规格,长度按最短位置300㎜进退,宽度按行业标准(正好800㎜按750毫米算)计算,甲方提供的荒料必须根据乙方需求的规格,进行开采供货。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预付十万元(人民币)荒料款给甲方,年终结算时与当月荒料款一起结算。荒料结算按照甲、乙双方实际测量检验共同确认的荒料立方数,按照合同的单价进行结算。

结算时间每个月的月底结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合同 篇18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人: 签订人: 公司驻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驻地: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加工生产及相关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石材供料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蘑菇石、压顶石、机割石等石材产品。

2.交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付地点为:烟台开发区 LG伊诺特工地现场 。

4.甲乙双方根据合同要求及供料进度确定具体批次的石材产品的交付时间和地点。

第二条、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尺寸、价格、技术要求

*工程量的结算以双方现场共同验收的数量为准。

表格内容为甲方提供的技术、质量要求及加工尺寸,表内价格为乙方运送至甲方工地指定地点的落地价格,且石材的单价为净尺单价(石材产品公差要求为:±1mm)。

石材产品单价包括石材的原材料采购、加工、编号、包装、运输、保险和发票税金等一切费用。

第三条、承接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设计方案、图纸或技术要求,就相关要求向乙方进行书面或电话告知。乙方按照甲方的设计要求,制定加工方案。

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设计图纸提供石材产品,并接受甲方检验。如有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当_____日内通知乙方退换、补齐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第四条、运输与装卸

1.成品石材的运输调度及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石材产品运到工程施工现场或指定地点应由乙方装卸。

2.石材在往返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产品损毁及各类责任事故皆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验收

1.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在出厂前自检,并向甲方出具“送货单据”(以下简称“送货单”)。乙方在向甲方供料交付的同时,甲方应派专人与乙方一同验收,实际交付石材的品种、规格、数量与乙方出具送货单一致后,甲方签单确认。送货单为本合同附件。

2.石材为天然物品,色差不可避免,乙方应尽量避免色差;此批石材外观为:浅灰色。

如乙方所提供的石材产品色差较大时,甲方可以拒绝收货;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进行退换、补齐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3.石材产品的规格尺寸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及设计图纸进行加工,甲方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石材规格及品质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技术要求时,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进行退换、补齐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第六条、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本合同总金额为:大写: (人民币)

2.支付方式: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都按照以下条款赔偿对方损失。

1.甲方没有按时支付款项的情况下,造成乙方损失或延误交货期,均由甲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乙方不能按时交货(除不可抗力外),造成甲方损失或延误工程而遭受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乙方每超期一天交货,罚乙方应交数量价款的1%的违约金。

3.因甲方提供的规格尺寸和加工要求失误,由此造的产品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交货期相应延后;

4.由于乙方生产原因造成产品不合格或生产错误,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交货期不变。

5.因甲方未按乙方约定的验收日期准时到交货地点验收产品而造成延期交货,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变更与未尽事宜补充

1.乙方开始加工后,甲方变更加工或相关服务要求应与乙方协商,并制定书面补充合同或者以本合同为标准计算变更部分的合同价款;因变更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与合同有关但无合同约定的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达成补充协议,与合同条款具有相同效力。

第九条、其他事项约定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的全过程中,应积极配合,保持沟通了解,按合同约定完成本合同各项要求。

2.本合同中所涉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寄发的能体现收发号码的传真与电子邮件可视同原件。

3.需方在本合同中指派的人员或另行以书面委托形式指派的人员于相关验收单据上的签字视为需方的意思表示;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没有书面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的不发生效力。具有财务结算性质的文件没有加盖财务专用章的不发生效力。

第十条、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分歧巨大双方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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