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会议制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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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职工参加政治学习和各种会议,要求还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分组讨论要踊跃发言,组长做到有记录、有汇报。
(二)会议时间:
1、例会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另行通知;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进行,由会议召集人负责通知;
2、严格控制非常规会议,凡各处室遇特殊情况需要召开校级会议,报请校长同意后,方可临时召集相关人员开会。
(三)会议主持者在会前对会议的内容必须做好充分准备,不开无准备之会。
(四)会议纪律
1、不迟到、不早退;
2、不得交头接耳;
3、手机应置振动状态;原则上不接手机,确定情况特殊,应到会场外面接,不得影响他人;
4、不得带小孩子参加会议;
5、不得看报、看书,或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6、要做好记录。
(五)会议记录:校长召集的会议由校办主任负责记录;其它会议由召集人指定专人记录。各类会议记录由校办设计统一格式,要在期末交档案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