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救助方案(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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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救助方案 篇1

為切實加強受災困難羣眾生活救助工作,確保受災困難羣眾安全温暖過冬,根據《亳州市應急管理局亳州市民政局亳州市財政局亳州市扶貧局關於組織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譙城實際制定本方案。

冬春救助方案(通用20篇)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政府主導、分級負責、社會互助、災民自救”原則;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三)堅持“重點救助、分類救助、無償救助”原則;

(四)堅持救助資金“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原則。

二、冬春救助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冬春救助工作精神,堅持冬春救助工作原則,嚴格執行冬春救助規程,完善冬春救助措施,明確工作責任,合理確定救助時限、救助標準、救助範圍和需救助對象,建立受災困難羣眾冬春助台賬,規範管理使用款災資金,及時、有效開展冬春救助,確保困難羣眾安全温暖過冬。

三、冬春救助時限和標準

(一)根據國家規定,冬春救助時限自20xx年12月1日到20xx年5月31日,時間6個月。

(二)冬春救助標準。

嚴格執行“重點救助、分類救助”原則,在調查摸排基礎上,嚴格界定一般救助對象和重點救助對象範圍,對重點救助對象給予政策和資金上的照顧,原則上一般救助對象救助標準不低於300元/户;重點教助對象救助標準不低於500元/户,最高不超過1000元。

四、冬春救助範圍及重點救助對象

(一)救助範圍:20xx年因災造成生活困難的羣眾。

(二)重點救助對象:因災絕收户;因災倒房户;因災造成生活因難低保户、分散供養五保户殘病家庭及建檔立卡貧困户。針對重點救助對象要落實分户施策、精準救助。

五、冬春救助工作實施步驟

(一)全面開展困難羣眾冬春救助摸底排查,準確把握冬春需救助實情(9月15日-9月22日)。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認真貫徹冬春救助工作精神,加強冬春救助工作領導、落實工作職責、完善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隊伍,深入到村、到户,對本轄區因災造成生活困難羣眾基本生活,需救助人口、數量、需救助口糧、衣被及自救能力等方面情況開展“拉網式”摸底排查,建立需救助人口台賬,準確掌握需救助基本情況,為冬春救助工作打好基礎。

(二)全面完成困難羣眾需救助對象建檔造冊工作,建立冬春需救助人口台賬(9月22日-12月20日)。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嚴格執行救災資金管理使用原則,貫徹落實救災資金使用“户申請、村評議、鄉鎮(街道)核實、區審批”規程,認真摸排、掌握實性、全面評議、健全救助對象檔案,規範編制救助對象台賬(格式見附表),於12月20日前將電子版和紙質版同時報送區應急局救災減災股

(三)全面實施冬春救助(20xx年12月20日-20xx年2月6日)。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在調查摸底,掌握實情,建立台賬的基礎上,規範填報《冬春救助資金統計表》,形成自然災評估報告和冬春救助資金申請報告,報送區應急局救災減災辦,救災減災辦對上報的《統計表》和資金申請報告進行彙總上報領導審核,並結合鄉鎮(街道)受災實際及受災人口數量,合理確定冬春救災資金指標。區應急部門在接到上級冬春助資金後,商請財政部門5個工作日內通過“農補一卡通”及時發放到户。

六、冬春救助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冬春救助工作是救災工作的重要內容,是民生保障兜底工作。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提高思想認識和政治站位,切實加強冬春救助工作的領導,周密安排部署,把冬春救助工作抓實、抓細、抓好,做到精準救助,確保救助實效。

(二)嚴格把控救助資金使用範圍。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貫徹落實救助資金管理使用原則,把控使用範圍,嚴禁救災資金用於臨時救助,用於化解信訪矛盾;嚴禁優親厚友,平均發放,確保專款專用,公平公正

(三)嚴格救助規程。

冬春救助資金使用要嚴格執行“户申請、村評議、鄉鎮(街道)核實,區審批”規程和“三榜公示”制度。受災困難羣眾申請政府冬春救助資金,要以户為單位向村(居)民委員會提交救助申請,村(居)民委員會接到村(居)民申請,要組織召開村(居)民大會或村(居)民代表會議對申請對象進行評議,並將評議結果在擬補助的'對象居住的自然村、社區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10日,接受羣眾監督,公示無異議,將擬救助對象報鄉鎮(街道)核實。鄉鎮(街道)接到所轄區村(居)民委員會報送材料後組織人員對報審對象逐户進行核實,並將核實後符合救助條件對象,在申請對象所在自然村進行公示10日,公示無異議,上報區應急管理部門審批,區應急部門審批結果應在申請對象所在自然村公示10日,冬春救助工作流程應保存工作資料備查。

(四)把握序時進度。

冬春救助工作具有很強的實效性,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把握好救助工作序時進度,按《方案》規定時間節點,按時報送相關材料。遲報將影響全區冬春救助工作進度,影響受災困難羣眾的生活,給社會穩定帶來不穩定因素。應切實引起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顧大局、講效率、求實效,紮實推進冬春救助工作按時完成任務。

(五)嚴明工作紀律,壓實工作職責。

各鄉鎮、街道黨委、政府要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廉政工作制度,切實擔負冬春救助工作廉政職責,加強監督。要嚴明工作紀律,壓實工作職責,跟蹤問效,堅決杜絕違規、違紀、違法行為,要完善監督檢查制度,強化責任追究,對違紀、違規行為要從重、從快、從嚴給予相關責任人政紀處分;對違法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冬春救助方案 篇2

為紮實做好20xx—20xx年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羣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昆明市財政局下達了20xx年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根據民政部印發的《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程》(民發〔20xx〕118號)、《雲南省應急管理廳、雲南省民政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銜接配合做好受災羣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等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規範、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的總要求,確保所有因災生活困難對象得到相應救助,切實幫助羣眾度過生活難關,維護社會穩定。

二、救助原則

(一)確保生活,統籌兼顧。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顧衣被、取暖、住房、就醫、就學等其他實際困難,確保受災困難羣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問題。

(二)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需救助人員按因災造成住房倒塌損壞、農作物減產絕收、致傷致殘等情況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重災户和受災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殘疾人家庭、困難優撫對象、建檔立卡貧困户等特殊困難人員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嚴格程序,規範透明。各鄉鎮(街道)要嚴格按照“户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現金髮放對象,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要進行公示,做到救助公開、公平、公正。

(四)加強監管,注重實效。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資金使用管理。嚴禁優親厚友、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於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

三、救助範圍

因災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羣眾。對重災户和受災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殘疾人家庭、困難優撫對象、建檔立卡貧困户等特殊困難人員給予重點救助。領取過20xx—20xx年冬春救災物資救助的一般貧困户,原則上不再給予資金救助,但未領取過救災物資的其他家庭需救助人員,可以追加資金救助。

四、救助標準

(一)人均救助標準原則上不低於130元。

(二)實施分類救助、重點救助。根據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進行分類救助、因户施策。一般受災困難户按人均130元救助,受災重點困難户按人均130—530元救助。

五、冬春救助資金管理

各鄉鎮(街道)要嚴格按照民政部印發的`《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程》《雲南省應急管理廳雲南省民政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銜接配合做好受災羣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等要求,規範資金管理,專款專用,及時撥付和發放。嚴禁優親厚友、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於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撥付資金應通過“一卡(折)通”發放到户,於20xx年4月15日前全部發放完畢。

六、工作步驟

(一)開展冬春救助資金髮放需求調查,全面摸清救助底數(3月1日至3月7日)。

各鄉鎮(街道)要迅速組織專門人員深入村組,走進受災農户家中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對照《石林縣20xx—20xx年冬春救災資金髮放登記表》(附件2),認真做好摸底工作,確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詳細調查瞭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自村到鎮逐級建立相關台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象準。縣應急管理局將視情組織專門人員深入鄉鎮、村組進行實地抽查摸底。

各鄉鎮(街道)要規範填報《石林縣冬春救災資金髮放登記表》《石林縣受災困難羣眾冬春救災資金申請審批表》(附件3),連同各鄉鎮(街道)冬春救助所需資金請示、冬春救助資金髮放工作實施方案於20xx年3月10日前報縣應急管理局,並確保上報的資金請示與統計表相關數據一致。縣應急管理局彙總、調查後,審批實施。

(二)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3月8日至4月15日)。

1.全縣冬春救助資金髮放實施標準。嚴格執行市級冬春救助指導標準:口糧救助人均不低於130元,衣被和取暖救助人均不低於220元,其他救助人均不低於180元(一般受災困難户按人均130元救助;受災重點困難户按人均130—530元幅度實施救助,可以單項實施,也可以二項或三項合併救助,但最高人均不超過530元)。

2.及時分配下撥冬春救助資金。縣應急管理局根據20xx年各鄉鎮(街道)轄區人數、經濟狀況、受災情況和20xx年10月上報的冬春需救助人數等情況,與縣財政局研究確定下撥冬春救助資金。各鄉鎮(街道)接收縣級下撥資金後,要及時研究制定救災資金分配詳細方案,加快冬春救助資金分配進度,督促各村(社區)抓緊實施冬春救助工作,確保4月15日前將救助資金全部發放到户。

3.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各鄉鎮(街道)要嚴格按照“户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並根據家庭情況,按照上級確定的冬春救助實施標準,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户施策。冬春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應在村組進行公示7天,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户主姓名、家庭需救助人數、救助類別、救助金額及舉報聯繫電話等。

4.及時發放資金,注重救助實效。各鄉鎮(街道)在接到上級下撥資金後,15個工作日內將冬春救助資金髮放到救助對象手中。公示期滿無異議後,各鄉鎮(街道)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涉農補貼資金“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打卡到户,並標註與“救災”有關字樣。資金髮放工作完成後,各鄉鎮(街道)應及時將救助相關情況在政務公開網上進行公開。

(三)及時上報相關材料和開展救助情況調查評估。

各鄉鎮(街道)要向縣應急管理局反映救災資金髮放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填報《石林縣20xx—20xx年冬春救助救災款物發放統計月報表》(附件4),並配合縣應急管理局開展調查、核實、彙總本行政區域內受災困難人員冬春已救助情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實際救助效果進行績效評估。冬春救助資金髮放工作結束後,各鄉鎮(街道)應及時向縣應急管理局報送一套資金髮放的完整手續,同時做好接受上級部門的抽查和審計準備工作。

七、相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羣眾安全温暖過冬、維護災區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鄉鎮(街道)要加強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當前應急管理工作的重點任務抓緊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各鄉鎮(街道)要儘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層層分解任務,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範開展。鄉鎮(街道)要加強工作統籌,主動調查摸底本行政區域內實際困難户,並積極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三)強化監督檢查。各鄉鎮(街道)、村(社區)要建立冬春救助工作台賬,做好會議討論研究、民主評議相關記錄,認真填寫上報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公示圖片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要積極配合縣紀委監委、財政、審計等部門適時開展監督檢查,主動公開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監督。縣應急管理局將根據各鄉鎮(街道)工作進展情況,協調有關部門組成指導組赴各鄉鎮(街道)開展專項指導、檢查。

冬春救助方案 篇3

20xx年以來,我鎮各村相繼發生了低温冷凍、風雹、自然災害,我鎮嚴格按照縣委、縣政府的工作部署,全力以赴、多措並舉、紮實有效開展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工作,有效維護了受災羣眾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和受災地區社會安定。為進一步保障好受災羣眾今冬明春基本生活,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結合當前鞏固脱貧成果、鄉村振興建設的政策要求,最大限度減少因災致貧、因災返貧現象,把安排好受災羣眾基本生活作為救災工作的首要任務,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羣眾自救”的工作方針,遵循以“人民為中心,確保受災羣眾基本生活”的工作原則,採取生產自救、社會互助、政府救濟三位一體的救助方式,促使受災羣眾的生活困難通過受災羣眾自力更生、生產自救和互助互濟,以及各級政府幫扶等方式加以解決。

二、工作目標

各村要嚴格落實國家、省、市、縣、鎮有關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要求,切實做到工作程序規範、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確保所有因災生活困難對象得到相應救助,切實幫助羣眾渡過難關,維護社會穩定。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要以無自救能力和自救能力弱的受災羣眾為救助重點,關注因災返貧致貧户,加強對受災防貧監測對象的救助,解決受災羣眾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分類別、保重點、分時段實施救助,確保全縣冬春救助工作任務圓滿完成。

三、救助任務

據各村災情報告統計,截至目前,20xx年我鎮共有918人次受災,各村、組要嚴格按照已上報的需救助人口名冊進行救助,實現已上報的需救助人口全覆蓋救助。另各行政村不得自行擴大救助範圍,嚴禁平均分配冬春救助款物。不在已上報的需救助人口的'羣眾,各村根據近期受災實際情況,須召開村民代表會議研究通過後進行救助。

四、救助時限

20xx年12月1日-20xx年7月31日。

五、救助指導標準

受災羣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嚴格按照《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務院令第577號),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應急管理廳《河北省自然災害救災救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冀財規〔20xx〕13號),《河北省應急管理廳關於加強全省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規範管理使用的通知》(冀應急救災〔20xx〕110號),河北省應急管理廳《關於進一步規範20xx年度受災羣眾應急生活救助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承德市應急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加強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規範管理的通知》(承市應急救災〔20xx〕7號)等文件要求,加強救助款物規範管理、發放。各受災鄉鎮要結合本地受災狀況,參照本實施方案制定的指導標準,制定本地區受災羣眾冬春生活救助標準,確保各項救助措施落實到人、各項救助款物落實到人。對受自然災害返貧致貧及防貧監測對象的救助,要根據實際情況精準確定救助類別,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村要根據受災羣眾因災損失情況和家庭自救能力,對已經申請救助的受災户按照每户600元、450元、3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生活救助,對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受災户可以按照一户一評議原則,按照更高標準給予生活救助。

六、救助資金及物資分配計劃

自治縣應急管理局根據我鎮受災情況,分配到我鎮救助資金38.5萬元,救助物資米、面、糧油各170份。經鎮黨委會議研究決定,按照全鎮十個行政村户數及20xx年以來各村上報的因低温冷凍、風雹、洪澇、等自然災害受災羣眾户數制定救助資金及物資分配計劃表(附件一)。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強化措施。受災羣眾冬春生活救助是救災工作的重要環節,關係到救災工作的成效。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視,嚴格執行有關文件規定,規範工作程序、明確紀律要求、建立責任制度,從核准救助對象、合理確定救助標準、制定科學救助方案入手,紮實有效開展工作。

(二)嚴格程序、規範透明。各行政村要嚴格按照“户報、村評、鄉審”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冬春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物資要進行公示,切實做到救助公開、公平、公正。要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要精準統計受災人數,掌握不同人員在口糧、飲水、衣被、取暖以及醫療方面存在的困難,做到底數清、情況明。要做到有救助台賬、救助花名冊、救助申請、公示圖片等資料。

(三)加強監管、注重實效。在冬春生活救助資金髮放過程中要始終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資金使用管理,嚴禁優親厚友、平均發放、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資金用於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冬春救助資金和糧油衣被等物資必須於春節前發放到户。

(四)完善檔案、及時反饋。各行政村要將冬春救助工《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已救助人口一覽表》於1月24日前報送鄉應急辦公室,同時各行政村要將各户救助申請表、“村評、鄉審”等材料組卷歸檔,並上報鄉應急辦一份,以備檢查。

冬春救助方案 篇4

在寒冬季節即將來臨之際,為維護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基本生存權益,切實保障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及時得到有效救助服務,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行動,既是一項重要的社會救助工作,也是一項重要的社會管理工作。各區(市、縣)政府和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充分認識到專項救助行動的重要意義,把困難羣眾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切實維護社會安全和諧穩定,確保救助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工作目標

按照屬地管理與分塊救助的原則,整合資源,科學調配救助管理力量,加強區(市、縣)、鄉鎮(社區)、村(居)三級聯動,協調部門互動,開展街頭巡查和流動救助,為無法查明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員在全國救助尋親網發佈尋親公告、做好相關人員DNA數據採集和被拐人員的調查、取證,及時通過救助尋親網、今日頭條、廣播、電視、報紙等尋親渠道在更大範圍內幫助滯留人員尋找家人。對在站超過三個月的受助人員進行妥善安置,為符合落户條件的受助人員落實户籍。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做好“合力監護、相伴成長”專項行動,確保我市流浪乞討人員得到及時有效的救助,特別是流浪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確保不發生流浪乞討人員因凍、餓致傷、致死事件,確保農村留守兒童的'基本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行動時間安排

20xx年11月26至20xx年3月10日,每天集中行動時間為14:00—22:00,如遇極端嚴寒等特殊情況或重大活動需加強巡查力度則另行安排。

四、組織領導

為確保貴陽市“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工作順利開展,特成立專項巡查救助小組。

組長:劉直(市民政局機關黨委書記)

副組長:陳建忠(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負責人)

魏功強(市救助管理站站長)

成員:宋盈吟、王武江、楊維清、魏江、劉寅

領導小組下設專項行動辦公室在市救助管理站,具體負責組織統籌協調開展相關工作,魏功強同志兼任專項行動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下設四個工作小組。

1、街面巡查組

負責人:王武江

成員:劉寅、王芳、成長遠、孫琳

主要職責:負責開展主動巡查對市中心城區主次幹道、背街小巷、火車站、地下通道、公園、廣場、橋樑涵洞等重點區域進行定期巡查、勸導救助,遇冰凍雨雪等惡劣天氣時全天候開展集中巡查救助,積極勸導、引導街頭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接受救助,對不願接受入站救助的,發放棉衣、棉被、水等物資。

2、後勤保障組

負責人:楊維清

成員:馮明亮、徐學清、張少俞

主要職責:

1、負責後勤保障物資的採購、保管、發放等工作;

2、保障站內受助人員飲食充足供應、水電及保暖設施設備等的正常運轉;

3、做好“寒冬送温暖”期間使用物資和經費統計工作。

3、安全保衞組

負責人:魏江

成員:羅異文、楊榮霞、車稚新

主要職責:

1、安保人員具體負責站內安全巡查、監控視頻監視、求助人員安全登記檢查、物品保管及護送受助人員到教助區域接受教助工作;

2、值班人員具體負責各自救助區域內受助人員站內管理登記及看護安全巡查;

3、駕駛員具體做好車輛保養、安全行駛及出行保障工作;

4、做好“寒冬送温暖”專項教助行動期間車輛運轉使用統計彙總工作。

4、宣傳報道組

負責人:劉寅

成員:沈俊、桂琦、王美麗

主要職責:

1、做好宣傳報道,通過電視、報紙、網絡、微信、官網等多種形式,對“寒冬送温暖”專項行動進展、成效做好宣傳報道;

2、做好信息報送工作,形成“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行動工作簡報;

3、做好“寒冬送温暖”專項教助行動工作總結上報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街頭救助巡查範圍

聯合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門對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可能露宿的在建工地、城鄉結合部、城市主幹道、車站、機場、廣場、人行過街天橋、人行地下通道、公園、三星級以上賓館周邊、繁華街道以及風景旅遊區、重要公共和涉外活動場所、交通要道、窗口等地段進行巡查、勸導、搜救。

(二)實施救助內容

1、對在街頭流浪乞討的成年人主要以勸導為主,宣傳梳導為輔,引導其進站接受救助。

2、對在街頭流浪乞討的未成年人、街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羣體,主要以保護性救助為主,帶回救助站接受救助。

3、對已基本喪失生活自理的流浪乞討者以保護性救助為主,帶回市救助站接受救助。

4、對街頭露宿的農民工以解決臨時寄宿為主,堅持街頭疏導為輔,對於勸導無效,不願接受救助的農民工,可發放棉衣、棉被和乾糧,確保露宿街頭的農民工不受凍、不捱餓。

5、做好流浪乞討人員返鄉護送工作,對無法查清其本人或親屬所在單位、户口所在地、住所地的流浪乞討人員進行供養或安置。

6、各區(市、縣)救助站點要不斷改善救助服務條件,配齊配強工作隊伍,救助經費和物資要及時足額落實到位,認真貫徹執行民政部有關規定;市救助管理站要堅持並落實24小時服務接待制、首接負責制,對救助人員和電話要熱情對待,及時辦理。要嚴格實行領導帶班制和值班巡查制度,重點做好夜間巡查和值班記錄。要完善監控設備並保證正常運行,保全工作記錄、檔案等資料,加強精細化、標準化管理,切實提高救助管理和服務水平。要進一步強化安全責任意識,開展站內設施設備安全檢查,對所有救助專用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對站內消防設施設備、用電線路、電氣設備、煤氣管道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堅決杜絕火災、食物中毒、救助對象死傷等惡性事故發生,確保“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工作全面落實。

(三)積極引導,創新救助機制

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各區(市、縣)民政局聯合鄉鎮(社區)、村(居)通過提供服務場地、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動員引導社會組織、社會工作機構、公益慈善組織和志願者團隊參與對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主動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務網絡,通過覆蓋城鄉的鄉鎮(社區)、村(居)、救助服務站點做好主動報告、引導護送和應急救助工作。要廣泛發動社區信息員、環衞工人、公交出租司機、夜間保安人員等熱心羣眾和志願者提供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線索,建立救助信息員隊伍,鼓勵其做好報告、引導和應急服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新聞媒體宣傳力度

要通過報紙、網絡、社區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救助管理政策法規和嚴寒季節救助服務途徑,要主動加強與新聞媒體溝通,做好輿論引導並妥善處置關注的熱點問題,為專項救助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救助熱線電話:881711;貴惠路農民工寄宿中心:859421。

(二)繼續加強信息工作

做好救助數據統計和信息報送工作,及時報送,各區(市、縣)民政局確保每週一上午12:00前將上週救助工作情況以電子檔形式報送貴陽市“寒冬送温暖”專項行動救助小組。

(三)嚴明工作紀律

為確保行動迅速、精準、高效、有序實施,對《實施方案》執行不力的,責任分工不明的,對象摸排不準的,資金使用不當的,物資發放失誤的,嚴肅追究責任,並及時通報各區(市、縣)和相關職能部門履職情況,確保黨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一位困難羣眾手中。

冬春救助方案 篇5

為紮實做好我鎮20xx-20__年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羣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規範、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的總要求,確保所有因災生活困難對象得到相應救助,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二、救助原則

要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各類冬春救助對象實行分類排隊,加大救助力度,做到分户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救助範圍

因災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羣眾。對倒房重建户、建檔立卡貧困户、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家庭、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困難軍烈屬家庭等特殊人羣給予重點救助。

四、救助款物的管理

(一)冬春救助標準

1.提高人均救助標準。全鎮救助標準原則上每户不低於300元,且人均不低於90元。

2.實施分類救助、重點救助。根據受災困難家庭情況,進行分類排隊、因户施策。救助幅度重點困難户300-1500元/户,一般困難户300-500元/户。

(二)嚴格救助款物的管理

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款物的`使用管理。各村要嚴格按照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應急管理廳印發《安徽省自然災害救災管理實施細則》(皖財建〔20xx〕948號)規定要求,嚴禁優親厚友、“吃拿卡要”、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於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嚴禁擠佔、截留、挪用和擅自擴大使用範圍,冬春救助款物必須於春節前一次性全部發放到户,確保救助款物安排使用規範、透明、安全、有效。

五、工作步驟

(一)開展救助需求調查,全面摸清底數

行政村要迅速再次組織人員深入村組,走進受災農户家中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認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確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詳細調查瞭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自村到鄉鎮(經開區)逐級建立相關台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象準。鎮民政所將視情況組織人員深入村組户進行實地抽查。

(二)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1.抓緊時間研究分配救助款物。接到鎮級下撥款物後,各村要立即召開會議研究制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督促各村(居)委會抓緊實施冬春救助工作,確保春節前將救助款物全部發放到户。

2.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數額。村委要嚴格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佈的工作規程,通過“户報、村評、鄉審、鎮定”的程序公開公平公正地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按照鎮冬春救助標準,制定本級救助工作方案。冬春擬救助對象和救助數額,要在村組進行公示不少於10日,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類型、救助數額及舉報電話(鄉鎮)等。

3.及時發放款物,注重救助實效。鎮財政所接到村上報人員審定名單後,將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涉農補貼資金“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打卡到户,並標註與“救災”有關字樣。資金髮放工作完成後,鎮黨政辦及時將救助相關情況在鎮政務公開網上進行公開。

六、相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羣眾温暖過冬、安全過節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村委會要加強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重點任務抓緊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

各村委會要立即安排部署,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範開展,確保取得實效。

(三)強化監督檢查

各行政村要建立冬春救助工作台賬,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台賬等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評議、公示圖片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要積極配合本鎮財政、監委、審計等部門適時開展監督檢查,主動公開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監督。

鎮紀委將根據各村工作進展情況,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專項督導。

冬春救助方案 篇6

根據《施秉縣應急局關於印發的函》(施應急函〔20xx〕40號)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規範、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的總體要求,確保所有因災生活困難對象得到相應救助,切實幫助羣眾渡過難關,維護社會穩定。

二、救助原則

(一)確保生活,統籌兼顧。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顧衣被、取暖、住房、就醫、就學等其他實際困難,確保受災困難羣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問題。

(二)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需救助人員按因災造成住房倒塌損壞、農作物減產絕收、致傷致殘、致貧返貧等情況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因災倒房重建户、因災建檔立卡貧困户、因災致貧返貧户和受災低保對象、因災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羣體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嚴格程序、規範透明。要嚴格按照“户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要進行公示,做到救助公開、公平、公正。

(四)加強監管、注重實效。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資金使用管理。嚴禁優親厚友、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於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冬春救助資金必須於春節前發放到户。

三、救助範圍

20xx年年初以來遭受過自然災害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羣眾。對倒房重建户、建檔立卡貧困户、因災致貧返貧户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羣體給予重點救助。

四、救助資金管理

(一)嚴格資金管理。嚴禁優親厚友、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於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撥付資金應通過“一卡(折)通”發放到户,必須春節前全部發放完畢。

(二)冬春救助標準。按照《貴州省自然災害受災人員救助服務標準》,按口糧補助每人150元測算分配冬春救助補助資金。

五、工作步驟

(一)入户調查階段。20xx年1月7日至20xx年1月14日,由安監站在前期調查上報數據的基礎上,再次深入村、組,走進受災農户家中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再次核實確認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認真開展核實統計,確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要詳細調查瞭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建立相關台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象準。

(二)確定救助對象階段。20xx年1月15日至1月19日,各村要嚴格按照“户報、村評、鄉審、縣定”(即: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小組提名)、村民(社區)委員會民主評議、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縣應急局審批)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並根據家庭情況,按照縣冬春救助實施標準,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户施策。冬春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應在村組進行公示5天,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户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數、救助類別、救助金額及舉報聯繫電話等,收集好需現金救助人員(信用社)存摺賬號(一折通),建立救助台賬。

(三)實施救助階段。20xx年1月20日前,將公示期滿無異議後的冬春救助人員名單報縣應急局,並在1月25日前由鎮財政所通過農村信用社“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打款到户,並標註與“冬春救助”有關字樣。

六、相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羣眾安全温暖過冬、維護災區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保障工作。各村要加強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當前應急管理工作的重點任務抓緊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各村要儘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層層分解任務,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範開展。各村要主動調查摸底本行政區域內實際受災困難户,並積極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冬春救助方案 篇7

20xx年度以來,我鎮先後遭遇了洪澇、乾旱等不同程度自然災害,給農業生產和人民羣眾生活帶來了一定影響,部分羣眾生產生活困難。為保障受災羣眾基本生活,確保受災羣眾順利過冬,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踐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理念,堅持救災工作方針,以妥善安排好受災羣眾生活為中心,切實加強領導,加大救災資金投入力度,層層落實救災工作責任制,使冬春受災羣眾生活救助工作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確保災民生活穩定,安全温暖過冬。

二、救助原則

(一)確保生活,統籌兼顧

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顧衣被、取暖、住房等其他實際困難,確保受災困難羣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問題。

(二)分類救助、重點救助

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需救助人員按因災造成住房倒塌損壞、農作物減產絕收、致傷致殘等情況實行分類排隊,要優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羣體以及脱貧不穩定户、邊緣易致貧户等受災人員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嚴格程序、規範透明

各村(居)要嚴格按照“户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實物要進行公示,做到救助公開、公平、公正。

(四)加強監管、注重實效

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資金使用管理。嚴禁優親厚友、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於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冬春救助資金必須及時發放到户。

三、救助範圍

針對今年以來洪澇、乾旱等自然災害影響,因災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羣眾。對倒房重建户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羣體以及脱貧不穩定户、邊緣易致貧户等受災人員給予重點救助。

四、救助資金管理

突出重點人羣、重點對象,進一步摸清救助對象,根據受災人員類型,分類整理台賬,確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救助口糧、衣被和取暖按照救助標準折算成資金,以發放資金形式救助,各類救助資金按照“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原則統籌使用;資金到位時,及時根據受災羣眾自救能力分類救助,不得平均發放,嚴禁資金截留挪用、發放遲緩或沉澱不用,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冬春救助資金用於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或平衡預算。

五、工作步驟

(一)開展救助需求調查,全面摸清底數

各村(居)要迅速組織專門人員深入村組,走進受災農户家中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對照《潁上縣20xx-20xx年度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認真做好摸底工作,確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詳細調查瞭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建立相關台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象準。鎮政府將視情組織專門人員深入各村(社區)進行實地抽查。

(二)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1、實施分類救助、重點救助。根據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進行分類排隊、因户施策。一類對象為受災人員中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羣體以及脱貧不穩定户、邊緣易致貧户等因災唯一住房倒塌、糧食作物嚴重減收、因大病家庭主要勞動力死亡或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等特殊困難羣體,造成生活特別困難的家庭;二類對象為因災唯一住房損壞、農作物減收、家庭成員出現較大傷病,造成生活比較困難的家庭;三類對象為因災部分缺糧或部分缺衣被,家庭生活一般困難的家庭。(1)提高人均救助標準。全縣救助標準原則上每户不低於300元,且人均不低於90元。(2)實施分類救助、重點救助。根據受災困難家庭情況,進行分類排隊、因户施策。因特殊情況超幅度進行救助的,村級寫出證明,加章後上報鎮民政所。

2、及時分配下撥救助資金。接到鎮救災資金分配方案後,各村(居)委會抓緊實施冬春救助工作,按時將救助資金全部發放到户。

3、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各村(居)要嚴格按照“户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並根據家庭情況,按照縣冬春救助實施標準,根據鎮救助方案,做到分户施策。冬春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應在村組顯要位置進行公示10天,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户主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類型、家庭人口、家庭住址、救助金額、公示起止日期及舉報聯繫電話等。

六、相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羣眾安全温暖過冬、維護災區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村(社區)要加強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當前應急管理工作的重點任務抓緊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

各村(居)要儘快安排部署,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範開展。加強工作統籌,主動調查摸排、核實本行政區域內實際困難户,並積極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三)強化監督檢查

各村(居)要建立冬春救助工作台賬,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等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公示圖片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要積極配合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適時開展監督檢查,主動公開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監督。

(四)材料歸檔要求

1、需救助户個人申請書由各村委會按户歸檔。

2、村級民主評議記錄複印件(蓋村委會公章)報鎮備案,原件留村存檔;公示相片一式3份,村自留1份,上報鄉鎮2份;村級《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已救助)一式3份,村自留1份,上報鄉鎮2份,《冬春救助花名冊》,一式2份,村自留1份,上報鄉鎮1份、

3、村(居)冬春救助會議記錄、公示照片、《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已救助)、《冬春救助花名冊》於20xx年1月14日前上報鎮民政所。後三項紙質版(蓋章)和電子版一併上報。

六十鋪鎮政府將根據各村(居)工作進展情況,協調有關部門組成指導組赴各村(居)開展專項指導。

冬春救助方案 篇8

為切實做好今冬明春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保障流浪乞討人員平安過冬、温暖過年。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通知》(黔黨辦發〔20xx〕10號)精神,按照省、市關於“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行動的安排部署,結合我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於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以保障流浪乞討人員生命安全為出發點,不斷完善救助管理工作體系,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積極參與的聯動機制,確保流浪乞討人員及時得到救助,為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做出積極貢獻。

二、組織領導

成立花溪區“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民政局,由區民政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領導小組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關於“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工作的'決策部署,研究擬訂專項救助行動實施方案,推動部門協作聯動,督查、檢查專項救助行動工作的落實,協調解決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及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三、工作目標

以民政救助管理機構(站點)為平台,以公安、綜合行政執法、各鄉(鎮、街道)及所屬村(社區)為支點,以背街小巷、路橋涵洞、車站碼頭、城鄉結合部等區域為重點,以陷入困境、居無定所、流落街頭的`生活無着人員及露宿街頭務工人員為目標,分時段(極寒惡劣天氣時全天候)深入開展集中巡查救助,及時為受困羣眾排憂解難,確保流浪乞討人員安全過冬、温暖過冬,堅決防止衝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的事件發生。

四、行動時間

20xx年12月1日起至20__年4月30日

五、工作任務

(一)建立健全主動發現機制,及時發現及時救助流浪乞討人員。各鄉(鎮、街道)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編密織牢流浪乞討人員排查發現工作網絡,確保覆蓋到所有社區、村寨和所有流浪乞討人員滯留點。一是加強街面巡查。區民政、公安、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和各鄉(鎮、街道)要密切關注冬季天氣變化,實時調整完善街面巡查方案,細化巡查路線、巡查內容、巡查措施、巡查責任,強化巡查銜接,增強巡查合力,確保巡查效果;區公安、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要切實履行街面巡查職責,擴大巡查頻率和覆蓋範圍,緊盯夜間低温時段,緊盯橋樑涵洞、廢棄房屋、地下通道、車站等重點區域,全面深入開展巡查排查,確保不落下一個流浪乞討人員,不出現一個救助盲區。二是整合巡查力量。各鄉(鎮、街道)要積極組織轄區村(社區)工作人員、駐村幹部、網格員認真開展巡查排查,廣泛動員環衞工人、公交出租車司機、夜間安保人員等熱心羣眾和志願者提供流浪乞討人員求助線索,一旦發現流浪乞討人員第一時間報告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三是暢通發現報告和求助渠道。各鄉(鎮、街道)要進一步完善救助引導標識牌的佈局和功能,救助引導標識牌要註明求助電話、求助方式、具體位置等,方便流浪乞討人員前來求助,利於熱心公益的羣眾引導幫助。區民政、區公安、區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和各鄉(鎮、街道)要嚴格實行領導帶班和值班巡查制度,保持救助熱線24小時暢通,保證24小時接待求助人員並迅速妥善處置,並充分利用本地各種公共LED顯示屏等載體公佈救助熱線,提高羣眾知曉率。

(二)強化工作措施,確保快速妥善處置受助人員。一是完善應急預案。各鄉(鎮、街道)要針對寒冬季節氣候變化特點,認真分析往年寒冬季節人口流動特點和救助服務經驗,細化應急處置措施,規範應急處置流程,全面提高應對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的能力,及時救助陷入困境的流浪乞討人員。二是及時妥善處置流浪乞討人員。區公安、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民政部門對發現或接到求助線索後,要及時有效處置,對距離較遠無法及時趕到現場處置的,要及時指導鄉(鎮、街道)、村(居)委會、熱心羣眾實施應急救助,給求助人提供食物、衣物、醫療等幫助,第一時間救助流浪乞討人員,確保他們不因受凍、捱餓等因素出現意外。公安、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發現流浪乞討人員的,應告知、勸説、引導其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對其中的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動不便人員,應護送至救助管理機構並履行書面交接手續;對發現疑似精神障礙患者、傳染病人、危重病人等特殊流浪乞討人員,要立即通知急救機構、精神病醫院,及時送醫救治,並通知屬地民政部門到醫療機構進行對象甄別;對本人有危險或者對他人的人身、財產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脅的醉酒人員,公安機關應當對其採取保護性措施約束至酒醒。醫療機構要第一時間進行救治,經甄別屬於救助對象的,民政部門或救助管理機構要及時安排救助,並配合醫療機構做好醫治工作,及時核實和結算醫療費用。三是堅持加強疫情防控。各鄉(鎮、街道)要按照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會同衞生健康部門,毫不鬆懈抓緊抓實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實做好疫情防控物資儲備和疫苗接種,落實落細各項防控措施,堅決守牢“零感染”底線。

(三)強化身份查詢和尋親,及時安置滯留人員。一是快速查詢身份。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鄉(鎮、街道)要聯合公安部門充分利用大數據技術進行人臉識別、體貌特徵和指紋比對,快速查詢身份。通過快速查詢確認身份的受助人員,及時聯繫其親屬,協調接送返鄉迴歸家庭。二是妥善安置滯留人員。各鄉(鎮、街道)對於確實無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討人員,會同公安部門及時送往貴陽市救助管理站、貴陽市精神病院等公辦福利機構進行救助,落實安置措施。

(四)加強預防幫扶,強化源頭治理。各鄉(鎮、街道)要根據本轄區已排查出的有流浪乞討經歷和習慣的人員,特別是精神障礙患者、肢體和智力殘疾人員、反覆流浪乞討人員等予以重點關注並納入台賬,分析流浪乞討原因和動機,全面評估流浪乞討人員的困難和需求。按照分類救助的原則,對生產、生活方面存在困難的,要及時提供有效的救助幫扶。對符合條件的人員落實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險等相關政策;對具有勞動能力和智力條件的人員,要會同人社部門開展技能培訓、介紹就業等措施;對返鄉受助人員的近親屬或其他監護人要教育督促其履行扶養(撫養、贍養)義務,從源頭預防流浪乞討。同時,各鄉(鎮、街道)要切實做好轄區內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緊緊圍繞留守兒童、困境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棄兒童等重點羣體,幫助他們解決在監護缺失、失學輟學、生活困難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防止未成年人外出流浪。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各鄉(鎮、街道)要及時成立流浪乞討人員專項救助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組織召開聯席會議,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緊扣當地實際和行動內容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工作任務,壓實轄鄉(鎮、街道)、駐村工作隊、村(居)兩委、網格員等工作責任,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民政牽頭、部門負責、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確保“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行動紮實有效開展。

(二)加強督促指導,強化工作調度。區流浪乞討人員專項救助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結合各自職責加強對本系統“寒冬送温暖”工作的督促指導,實時掌握本系統相應部門“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行動開展情況,強化工作調度,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問題,工作中的重大情況和突發事件要及時上報。區流浪乞討人員專項救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根據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調研指導。

(三)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各鄉(鎮、街道)要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紙、微信、微博、公益短信等羣眾喜聞樂見、行之有效的宣傳形式和傳播平台,廣泛宣傳救助管理政策和寒冬救助措施,積極引導羣眾或流浪乞討人員主動求助。加強與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的互動溝通,通過媒體宣傳報道救助管理領域先進事蹟、先進人物和尋親故事,讓社會各界知曉救助服務途徑和工作成效,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關愛弱勢羣體的良好氛圍。

(四)加強信息報送,提升工作成效。自20xx年12月1日起,區公安、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各鄉(鎮、街道)每週向區流浪乞討人員專項救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調度表。20__年1月10日、4月1日前區公安分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各鄉(鎮、街道)分別將“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行動推進情況和工作總結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

冬春救助方案 篇9

為切實做好20xx—20xx年冬春受災困難羣眾生活救助工作,妥善解決其生產、生活上的困難,確保受災困難羣眾過上一個安樂祥和的新年,根據市應急局部署和要求,經20xx年1月18日晚街道黨政聯席會議研究,結合我街道實際,特制定本發放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充分認識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強化措施,落實責任,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理念,切實安排好我街道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羣眾基本生活,保障困難羣眾有飯吃、有水喝、有房住、有衣穿,幫助受災困難羣眾安全度荒,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冬春受災困難羣眾生活救助工作有序開展,街道成立以街道辦事處主任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蹲村領導、扶貧工作站、民政所和應急辦人員為成員的'冬春受災困難羣眾救助工作領導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分片包乾,包村幹部包到村,村組幹部包到户。

三、發放金額、救濟對象及救助人數

本次發放金額共計41萬元;救濟對象為20xx年至20xx年度冬春季度重點受災户、低保户等困難羣眾836人。

四、規範程序,嚴格紀律

嚴格按照“户報、村評、街道審、市定”工作流程確定救災對象,及時張榜公示,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發放時要嚴格實行“資金來源、發放原則、補助對象、救助標準”四公開;嚴禁平均分配,杜絕優親厚友和擠佔挪用等現象發生。救災款管理要做到“手續完備、賬款相符、專賬管理、專人負責”四要求;救助資金要全部採用“一卡通”形式及時發放到受災羣眾手中;救助資金要及時在瑞昌市民生資金項目大數據監察平台公示。街道辦將組織人員對各村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查,重點督查救助對象掌握是否準確,是否按程序辦事,是否張榜公佈。對不按規定要求落實,造成嚴重後果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冬春救助方案 篇10

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自然災害生活救助工作的指導意見》和京山市《關於做好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經鎮黨委、鎮政府研究同意,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資金分配原則

(一)總體要求

切實保障好受災羣眾基本生活,對因自然災害造成生活困難的受災人員,按規定及時給予資金和物資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確保其有飯吃、有衣穿、有臨時住所、有乾淨水喝、有病能及時醫治。

(二)資金分配原則

我鎮總人口2.5萬人,轄8個村、1個街道委員會。20xx年5-8月份的雨澇災害,造成全鎮各村(社區)不同程度受災。市減災委員辦公室下撥我鎮20xx-20xx年今冬明春臨時生活救助資金60萬元,用於救助我鎮因自然災害造成生活困難的家庭。

1.受災程度。根據各村(社區)20xx-20xx年受災情況和核災數據,採取適度傾斜受災面積大、人口多的村(社區),合理分配救助資金。

2.人口基數。根據各村(社區)人口數量的多少,按照人口比例,科學分配救助資金。

3.特殊困難羣眾。根據各村(社區)低保、五保、“三留守”人員、貧困户、和其他特殊困難羣眾的因災受損的現實情況予以資金分配。

二、工作目標

於1月15日完成全鎮救助資金髮放工作。

三、救助對象、標準和程序

(一)救助對象

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對象主要是因當年倒房恢復重建、因災重大傷病救治、農作物絕收或農產品損失嚴重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家庭,因自然災害導致無力克服衣、食住、醫等臨時生活困難的人員,重點救助無房可住、無生活來源、無自救能力的受災人員(含非常住人口)。各村(社區)要嚴格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綜合考慮救助對象受災情、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和生產自救能力,優先考倒房重建户和受災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重點優撫對象、殘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難人員的救助。

(二)救助標準

1.受災重點户。對於因災住房倒塌、農作物嚴重絕收因災造成家庭主要勞動力死亡或重大傷病(符合三個條件之及以上,下同),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特別是因災造成基本生活困難的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户、孤兒、低保户和重點優撫對象,給子重點救助,按一類標準給子助,按每人不低於410元實施救助。

2.受災一般户。對於因災住房損壞、農作物部分絕收、因災造成家庭成員出現較大傷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按照二類標準給予救助,按每人不低於300元不超過410元實施救助。

3.受災其他户。對於因災其他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各村(社區)可根據受災羣眾家庭困難程度等因素,按照三類標準給予救助,按每人不低於150元不超過300元實施救助。

同一區劃(村或社區)內同一類救助對象必須同標準,不得出現同類不同標準的情況。

(三)救助程序

各村(社區)要加大災情核查力度,核定災情數據,建立災情核查台賬,為受災人員救助提供詳實依據;建立由鎮負責統一組織,包村幹部、駐村工作隊和村(社區)“兩委”幹部積極配合的`核災工作機制。在核實災情的基礎上,按照“户報、村評、鎮審、市定”的程序進行救助:

1.受災人員向所在村(社區)民委員會提出申請,或者由村(社區)民小組向所在村(社區)民委員會提名。

2.村(社區)民委員會組織民主評議小組對申請、提名對象進行民主評議,確定擬救助對象。

3.村(社區)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在村(社區)民委員會公示欄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七日。

4.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經村(社區)民委員會組織的民主評議確定異議不成立的,由村(社區)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名單、申請或者提名的材料、民主評議意見及其他有關材料提交鎮級審核。

5.鎮(街道、區)審核意見和村(社區)民委員會提交的材料一併報市應急管理局。市應急管理局審查批准後及時通知鎮(街道、區)組織實施。鎮(街道、區)按照市應急管理局審批意見,及時發放救助資金。

四、嚴肅救災工作紀律

(一)嚴格款物管理。各村(社區)要嚴格執行救災款物使用管理規定,堅持專項管理,專款專用。救災資金必須嚴格實行社會化發放,必須用於解決受災人員基本生活困難。發放工作要做到公開、公正、透明,不得優親厚友或平均發放,救助對象確定、救災款物發放要及時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

(二)加強監察力度。各村(社區)要嚴格落實救助程序,主動向社會公佈救災款物管理使用情,自覺接受鎮紀委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救災款使用中存在間題,對違紀違規間題,要嚴肅追責問責;構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做好台賬備案。各村(社區)要根據災害救助需求核查情況,嚴格救助資金髮放程序和原則、切實做好公示、相關會議記錄、發放名登記等相關合賬的存檔工作,科學制定分配方案和分類救助標準,確保冬春救助資金及時發放到困難羣眾手中,確保救災款物管理使用公正、公平、公開,陽光運行。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工作責任。各村(社區)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確保受災人員生活救助工作有序進行。一是要及時制定受災人員救助方案,確保救災款物在春節前發放完畢。二是加強災款物使用管理的監督檢工作,確保款物使用規合理。

(二)救助制度銜接。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後,受災羣眾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難的,各地要對照各項社會救助政策切實做好制度銜接,確保救助工作不斷檔、不掉線,切實做到救助流程無縫銜接。要切實把黨和政府對受災羣眾的關心關愛落到實處。確保受災困難羣眾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堅決杜絕因救助不到位、不及時等原因導致發生衝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的事件發生。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地要積極通過電子顯示屏、公務微信羣、村(社區)政務公開欄等渠道,對受災人員生活救助標準、申請程序、發放方式等政策進行廣泛宣傳,讓羣眾充分了解災害救助政策,增強政策知曉率和政府公信力。

冬春救助方案 篇11

根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鎮遠縣20xx-20xx年度受災困難羣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20xx〕-57號)、縣應急管理局《關於下達20xx-20xx年度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羣眾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的函》(鎮應急函〔20xx〕35號)精神,經尚寨土家族鄉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下達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羣眾自然災害救災資金2.5萬元到各村(社區)對受災困難羣眾進行救助,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達的自然災害救助資金,按照《貴州省自然災害受災人員救助服務標準》規定的補助標準,對全縣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羣眾因災造成臨時生活困難人員提供基本生活救助。救助標準為口糧補助每人150元(救助對象為農村受災困難羣眾,不含城鎮居民)。

二、各村(社區)接此通知後,要及時召開會議安排落實,要以20xx年9月份摸底調查上報的《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賬》為基礎,按照保重點的原則,迅速組織人員進組入户對受災困難羣眾家庭生活狀況進行全面排查,確保不漏户、不漏人,不重複統計。

要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冬春救助對象按照因災造成住房倒塌損壞、農作物減產絕收、家庭財產損失、致傷致殘等情況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户和受災的低保户等特殊困難人員的救助,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按照救助資金“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的原則,要嚴肅工作紀律,依紀依法依規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資金,各村(社區)要嚴格把關杜絕虛列家庭人口和以長期外出人員名義套取救助金;堅決防止隨意分配和平均發放,不得以支持、鼓勵推動工作為目的違規救助,也不得以慰問金形式發放,特別要防止優親厚友等冬春救助工作中出現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張榜公示後羣眾有異議的,要及時組織人員複核,不符合救助條件的'不能納入救助範圍,並做好解釋説明工作。

三、各村(社區)要嚴格按照《《貴州省自然災害受災人員救助服務標準》要求,按照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小組提名)、村(社區)委員會民主評議、鄉鎮審核、縣級應急部門審批(“户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精準確定救助對象。對救助資金的發放要實行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示、公開發放。經村(社區)委員會民主評議,符合救助條件的,在村(社區)範圍內公示(不少於7天),經公示羣眾無異議,或民主評議確定異議不成立的,由村(社區)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名單、申請或者提名材料、民主評議(核實)意見、救助對象銀行賬户等材料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四、各村(社區)要準確收集救助對象家庭户主身份證和信用社“一卡(折)通”號碼填入救助對象花名冊,不能出現差錯和遺漏,確保補助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受災困難羣眾手中,並於20xx年1月8日前,將民主評議會議記錄複印件、民主評議會議和救助對象名單公示情況照片打印件、經公示羣眾無異議的《村(社區)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資金髮放表》、《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資金髮放審批表》報鄉鎮審核。

五、鄉鎮業務經辦部門要指導村(社區)規範填報相關表冊,對各村(社區)上報的救助對象名單進行審核,發現問題要及時糾正。要將審核通過的各村(社區)上報的救助對象名單錄入《鄉鎮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資金審核發放公示表》,在鄉鎮政務公開欄上進行公示(不少於3天),經公示羣眾無異議後規範建立台賬,填報《鄉(鎮)20xx-20xx年度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羣眾生活救助資金髮放花名冊》和《鎮遠縣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資金髮放審批表》,於20xx年1月13日前報縣應急管理局審定。

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後,鄉鎮業務經辦部門和各村(社區)要對冬春救助各類表冊、會議記錄、文件、拍攝的公示照片等材料進行分類整理存檔、裝訂、保存備查。

冬春救助方案 篇12

為進一步做好全鎮冬春救助工作,保障受災羣眾基本生活,確保受災羣眾安全温暖過冬過節,經鎮20xx年12月25日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同意城北鎮20xx-20__年冬春救助資金分配方案。

一、基本情況

城北鎮今年汛期普降大雨,發生洪澇自然災害,轄區13個行政村受到不同程度的災害影響,造成羣眾生活困難。根據城北鎮前期各村上報摸底受災人口總枱賬,縣應急局下撥城北鎮共計22萬元,用來解決城北鎮冬春期間羣眾困難生活問題,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結合各村上報鎮的冬春救助摸底數,堅持公開、公正、透明原則,城北鎮把救助資金全額分配到村。

二、分配原則

根據利減災辦〔20xx〕5號文件精神,堅持“以人為本、政府主導、分級負責、社會互助、災民自救”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堅持“重點救助、分類救助、無償救助”原則;堅持救助資金“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原則。

三、分配方案

根據各村前期上報鎮的摸底台賬為依據,按照縣應急局下發的文件要求,重點困難户人均300-500元,每户不超過1500元:一般困難户人均:200-300元,每户不超過1000元;各村資金分配額如下:

鎮南社區:11900元、劉染村:8000元、大管社區:5000元、陳營村:7000元、侯寨村:12600元、徐田社區:15000元、翟腰樓村:21900元、劉北社區:20400元、三和村:14400元、陸樓村:12600元、陸店村:14800元、陸小營村:41500元、陸桃園村:34900元。

四、嚴明紀律

各村(社區)要切實負起冬春救助的'廉政職責,加強監督,杜絕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嚴禁優親厚友,否則將進行責任追究,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冬春救助方案 篇13

今年我鎮相繼遭受了洪澇、風雹等自然災害襲擊,致使11個村社區共計1605人受災。根據《自然災害情況統計調查制度》、《重慶市梁平區減災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梁平區20xx-20xx年度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梁平減災辦發〔20xx〕17 號)和重慶市梁平區應急管理局關於下達20xx年受災羣眾温暖過冬物資的通知要求,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分配方案:

一、工作原則

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是踐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的實際行動,也是織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網的必然要求。按照“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生產自救”的救災方針,堅持救災款物“公開、公平、公正”的發放原則,保證重點、分類施救,切實解決受災羣眾在冬令和春荒期間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難,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

二、救助對象

冬春生活救助是政府對因自然災害致使冬春期間存在口糧、衣被、飲水、取暖、醫療等生活困難的受災人員所給予的基本生活救助。含以下四大類:一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住房倒塌或損壞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二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農經作物絕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三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傷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四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其他情況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

三、救助範圍

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對各類冬春救助對象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户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羣體以及脱貧不穩定户、邊緣易致貧户等受災人員的救助,並視情況提高救助標準,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確保温暖過冬。

四、分配明細

今年我鎮共收到重慶市梁平區應急局下撥的受災羣眾温暖過冬救災物資:冬棉被86牀、防寒服33件、棉大衣44件。

冬春救助方案 篇14

為切實做好我鎮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工作,根據《省減災辦省應急廳關於紮實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的緊急通知》(黔減辦發〔20xx〕9號)、《貴州省應急管理廳貴州省財政廳關於轉發〈應急管理部財政部關於組織開展20xx—20xx年度全國受災羣眾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應急〔20xx〕33號)、《六盤水市20xx-20xx年度冬春期間生活救助實施方案》(六盤水應急通〔20xx〕31號)和《盤州市20xx-20xx年度冬春期間生活救助實施方案》(市減災救災辦通〔20xx〕1號)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結合烏蒙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20xx—20xx年度全國、全省受災羣眾冬春救助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以對黨、對羣眾高度負責的態度,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工作理念,切實做好我鎮20xx—20xx年度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羣眾基本生活救助,把黨中央、國務院對受災困難羣眾的關心、關愛、温暖傳遞到廣大受災羣眾中,確保受災羣眾温暖過冬、安心過節,持續增強人民羣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鞏固我市脱貧攻堅成果,促進全市和諧穩定作出應有的貢獻。

二、組織領導機構

為確保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羣眾冬春救助工作有序開展,烏蒙鎮人民政府決定成立20xx—20xx年度受災困難羣眾冬春救助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社會事務辦,丁飛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張小娟、黃照嬋、王豔為成員,負責抓好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羣眾救助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救濟、社會互助”及“精準、及時、公正、透明”的原則,按照受災人員困難類型、救助需求種類和數量、需救助時段進行分類排隊,突出救助重點。重點做好受災人羣中的因災倒房重建或重損維修户、糧食絕收户、低保户、殘疾人户、留守兒童家庭等特殊困難受災羣體的救助。

四、救助對象、資金來源、發放時間及方式

(一)救助對象。結合20xx年度自然災害受災台賬,做好需救助羣眾的摸底排查、統計和核對工作,做到底數清楚,對象準確,情況明瞭。進一步瞭解需救助羣眾的不同情況,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對救助對象按照因災造成住房倒塌損壞、農作物減產絕收、家庭財產損失、致傷致殘等情況實行分類排隊,重點關注倒房重建户、脱貧不穩定户、受災社會救助對象等特殊人羣,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户和受災的低保户等特殊困難人員的救助。

(二)資金來源。口糧救助為中央和省級配套資金176850元,衣被救助、取暖救助為六盤水市和盤州市級配套資金26950元,烏蒙鎮資金分配合計203800元。

(三)發放時間及方式。時間:20xx年1月28日前;發放方式:以現金救助為主,原則上採用“一卡通”方式進行,不具備條件的可發放現金。

五、救助辦法及標準

(一)救助辦法

各村(居)在前期調查摸底的基礎上,根據省、市測算的救助人口為基數,再次組織專門力量逐村、逐户核查,精準確定救助對象,詳細建立需救助人口台帳,綜合分析救助對象的受災情況、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和生產自救能力等因素,按照因災倒塌損壞農房、農作物減產絕收、家庭成員致傷致殘、家庭財產損失等不同情況進行詳細分類,實施精準救助。按照《貴州省自然災害受災人員救助服務標準》(黔應急〔20xx〕25號)、《六盤水市20xx-20xx年度冬春期間生活救助實施方案》(六盤水應急通〔20xx〕31號)和《盤州市20xx-20xx年度冬春期間生活救助實施方案》(市減災救災辦通〔20xx〕1號)文件要求,冬春救助實行現金救助。冬春救助主要以口糧測算資金並實施救助。

(二)救助標準

口糧救助標準為150元/人、衣被救助標準為250元/人、取暖救助標準為200元/户。

六、救助申請及發放程序

按照“户報、村評(核)、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救助對象,發放救助資金。

(一)户報。受災人員向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或由村(居)民小組向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提名。

(二)村評(核)。村(居)民委員會組織對申請、提名對象民主評議(核實)後確定擬救助對象,並在村居民委員會公示不少於7個自然日。經公示無異議,或民主評議確定異議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名單、申請或者提名材料、民主評議(核實)意見、救助對象銀行賬户等材料報烏蒙鎮社會事務辦。

(三)鄉審。經烏蒙鎮人民政府審核通過上報材料後,制定救助對象花名冊並公示不少於3個自然日。經公示無異議,將審核意見和村(居)民委員會提交材料報縣級應急部門。要按照“户報、村評、鄉審”程序確定救助對象,嚴格按照“三榜公示”的`要求進行公示,堅決杜絕暗箱操作,真正實現救助公平、公正、公開。

一榜公示的材料:冬春因災生活困難需政府救助人口台賬(附件1),公示7天;

二榜公示的材料:冬春因災需救助調查審批表(二榜公示)(附件2),公示7天;

三榜公示的材料:冬春因災救助發放花名冊(附件3)、金融部門打款回執單,二者選一即可,公示7天。

注:三榜公示缺一不可,金融部門打款回執單必須加蓋金融部門的公章。

(四)縣定。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審核確定後,由縣級財政部門將資金劃撥到各鄉(鎮、街道),鄉(鎮、街道)通過“一卡通”發放到户到人。發放過程中必須按照救災工作“四公開一監督”(政策、對象、標準、數量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的要求,把冬春救助納入政務(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的重要內容進行公開。

七、工作要求

(一)各村(居)要成立冬春救助工作小組,結合本小組實際,分組逐户調查,嚴格按救助程序開展救助,確保在冬令春荒期間受災羣眾生活不出現困難。嚴禁優親厚友,平均分配。

(二)各村(居)於20xx年1月18日前將相關紙質資料報送烏蒙鎮社會事務辦。

冬春救助方案 篇15

一、指導思想

充分認識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切實安排好我縣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羣眾基本生活,解決好睏難羣眾在口糧、衣被、取暖方面存在的困難,確保受災羣眾温暖、安全過冬過節,防止貧困户因災致貧返貧,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冬春救助工作要圍繞“確保受災羣眾安全、温暖過冬”為目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受災困難羣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確保受災困難羣眾得到及時有效救助。

三、救助對象

救助對象為20xx年因受自然災害造成冬春期間需口糧、衣被、取暖及其他生活救助的困難羣眾。各鄉(鎮、街道)要結合以往冬春困難羣眾生活救助工作,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優先考慮因災住房受損户、因災致貧返貧監測户、受災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受災生活困難低保户、受災散居孤兒、受災留守老人、受災留守兒童及受災殘疾人等特殊羣體的救助。

四、救助程序

救助資金、物資要嚴格按照“户報(或小組提名)、村級評議、鄉(鎮、街道)審核、縣定”的原則,嚴格程序、堅守原則、核實準,保證公開、公正、公平。

(一)户報(或小組提名)受災人員向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或由村(居)民小組向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提名

(二)民主評議村(居)民委員會民主評議,會議確定救助對象並張榜公示不少於7個自然日。經公示無異議,由村(居)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名單、申請或者提名材料、民主評議(核實)意見、救助對象銀行賬户等材料報鄉(鎮、街道)審核。

(三)鄉(鎮、街道)審核公示鄉(鎮、街道)通過審核上報材料後,制定救助對象花名冊並公示不少於3個自然日。經公示無異議,將審核意見和村(居)民委員會提交的資料報縣減災辦。

(四)縣級審批縣減災辦審核確定後通過“一卡(折)通”發放到人到户。

五、冬春救助標準

(一)基本生活口糧救助標準。口糧救助標準原則上不低於150元/人。

(二)基本生活物資救助標準。衣物救助標準原則上每人1件棉衣、每户1—2牀棉被。

(三)基本生活取暖救助。原則上每户取暖救助200元。

根據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進行分類排隊、因户施策救助。

六、救助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摸底調查

時間:20xx年9月10日至15日

村(居)組織人員進行入户摸底排查,詳細調查瞭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難和需求。

第二階段:嚴格落實救助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

時間:20xx年9月16日至30日

各鄉(鎮、街道)嚴格按照“户報(或小組提名)、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並根據家庭情況,按照縣冬春救助實施標準,進行救助。鄉鎮、村(居)要對冬春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嚴格把關,要在鄉、村兩級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之後,規範準確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一覽表(附件1)和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附件2),於20xx年9月30日前報縣減災辦。

第三階段:確定冬春救助物資,合理分配

時間:20xx年12月1日至31日

1、救助方式冬春救助採用實物救助和現金救助兩種方式。需要採用實物救助的,由縣減災辦按照招投標和採購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採購救助。需要資金救助的,縣減災辦根據上級下撥和本級籌集的'冬春救助資金總量,結合需救助情況、分類排隊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合理分配救助資金。鄉鎮接到分配資金和物資後,及時制定資金分配方案,並督促村級開展冬春救助物資分配。

2、發放方式發放資金救助的,冬春救助資金通過“一卡(折)通”方式發放;發放實物救助的,通過農户籤領方式發到救助對象手中,發放對象要在相關表冊簽字確認,建立管理台賬。

第三階段:總結上報階段

時間:20xx年1月1日至15日

各鄉(鎮、街道)要在救災款物發放完畢以後,將鄉、村兩級救助程序相關會議記錄、發放台賬、公示情況等資料報縣減災辦。

第四階段:開展救助情況調查評估

時間:20xx年3月-5月

縣減災辦着手調查、核實、彙總本行政區域內受災困難人員冬春已救助情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實際救助效果進行績效評估。

七、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鄉鎮要儘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層層分解任務,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範開展。黨委、政府要加強工作統籌,主動調查摸底本行政區域內實際困難户,並積極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取得實效。縣減災辦將根據各單位工作進展情況適時開展指導。

(二)健全檔案管理工作。按照“逐級履行手續、層層落實檔案”的要求,鄉(鎮、街道)要建立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一覽表,制定受災羣眾救助花名冊,切實把好“三關”,即村民主評議關、張榜公佈關、救災款物發放關,確保救災款物及時足額發放到受災羣眾手中。

(三)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縣減災委各成員單位要廣泛宣傳災區羣眾自力更生、生產自救的情況,廣泛宣傳冬春救助政策,廣泛宣傳冬春救助工作進展和社會參與情況。要密切關注輿情動態,及時研究解決媒體反映的有關問題,為冬春救助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四)加強監督檢查工作。縣減災辦將協調有關單位加強對冬春救助工作的監督檢查,狠抓程序到位、資料歸檔等關鍵環節,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羣眾滿意。同時,加強對救災款物發放工作的監督審計,確保受災羣眾救助工作及時、高效、規範,杜絕違規違紀問題的發生。

冬春救助方案 篇16

根據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應急管理廳《關於下達20xx年中央和省級自然災害救災資金預算(冬春救助)的通知》(皖財資環〔20xx〕1366號)和懷遠縣20xx年度自然災害救災(冬春救助)實施方案(懷減救辦〔20xx〕1號)文件通知,分配我鎮自然災害救災(冬春救助)資金16萬元;同時下撥我鎮省級冬春救助物資:棉被20牀、毛毯30牀、棉衣褲30套。經研究,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一)救助原則

1.堅持自力更生為主,政府救助為輔的原則。

2.互助互濟、社會捐助和對口幫扶的原則。

3.突出重點,分類施救的原則。

4.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

(二)救助範圍。因災造成冬春口糧、衣被、住房、就醫、取暖等方面存在生活困難,需要政府給予救助的受災困難羣眾,特別要優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羣體以及脱貧不穩定户、邊緣易致貧户等受災人員的救助。同時,要加強與民政救助資金的銜接,統籌做好特殊困難人羣的救助。

(三)資金救助標準。全鎮人均救助標準原則上不低於270元;根據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進行分類排隊、因户施策。資金救助幅度:一般困難户人均200-300元,重點困難户人均300-600元,因特殊情況超幅度進行救助的,應履行單獨審批手續,由鎮政府和縣應急局審批。

(四)救助程序

1.受災羣眾本人申請或者村民小組提名。

2.各村組織村民代表會議或民主評議小組進行評議,確定擬救助對象。

3.鎮政府對各村提出的擬救助對象名單、申請材料、民主評議意見進行審核;並按照不低於擬救助對象10%的比例進行抽樣核查;

4.各村利用政務公開欄,公開公示補助項目、補助對象、補助標準和補助金額和物資;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羣眾諮詢和監督;公示時間不少於5天,公示無異後,建立救助台賬,在規定時限內將冬春救助資金和物資發放花名冊報鎮應急辦審核。

5.鎮應急辦、民政辦對各村報送的救助對象信息、資金和物資發放數據等進行審核;將審核確定的冬春救助資金髮放花名冊和彙總表報縣財政局。

6.縣財政局複核後辦理支付,通過涉農補貼資金“一卡通”系統發放至需救助羣眾手中。

7.鎮應急辦在資金和物資發放後,及時整理歸檔相關文件、表冊。各村應依據資金和物資發放表,建立健全冬春救助資金和物資發放台賬,並存檔備查。

(五)救助時間和步驟

1.制定救助方案。各村要在深入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結合各自實際,認真制定《受災困難羣眾冬春救助實施方案》。

2.確定救助對象。各村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佈、公開發放”的工作規程,通過“户報、村評、鄉鎮審、縣定”的程序上報擬救助對象;鎮政府對擬救助對象進行初審,1月10日前將電子版冬春救助資金和物資花名冊報至鎮民政辦黃夢茹處;1月13日前各村將紙質材料經黨組織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報送至鎮民政辦黃夢茹處。

3.發放救助資金和物資。1月18日前,縣應急局會同縣財政局通過涉農補貼資金“一卡通”將救助資金打卡到户,並標註“冬春救助”字樣;鎮政府同步將救災物資發放至需救助羣眾手中。

4.開展救助評估。各村要做好冬春救助工作資料的彙總、歸檔工作,並對冬春救助工作落實情況和實施成效進行總結評估,形成專題報告,於3月31日前報鎮民政黃夢茹處。

二、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村要充分認識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切實保障冬春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分級負責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真正把冬春救助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受災羣眾安全温暖過冬。

(二)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嚴格執行救災款物“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的`原則,根據家庭經濟情況、受災情況、缺糧情況、缺衣少被等情況,確定重點救助村、組及貧困户,實施分類救助,嚴禁平均發放,杜絕優親厚友問題的發生。

(三)健全檔案,規範管理。要自下而上逐級建立台賬,認真填寫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公示圖片、審核文件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永久檔),鎮紀委、鎮應急辦後續將組成督查組開展專項監督檢查。

(四)公平公正,加強督查。冬春救助工作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使羣眾滿意。要加強對救災款物發放工作的審計,確保救助工作及時、高效、規範,堅決杜絕違規紀問題的發生。對因審核把關不嚴導致救助對象不精準引發羣眾上訪或造成惡劣影響的,或者將救災款物變相挪作他用的,將嚴肅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冬春救助方案 篇17

冬季即將來臨,為切實保障我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安全過冬,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民政廳辦公室轉發民政部辦公廳關於紮實做好“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工作的通知》(浙民辦〔20__〕事8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我市“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行動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和民政部、省民政廳關於做好疫情防控和救助管理工作的要求,按照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分類救助、標本兼治的原則,紮實開展“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行動,有效保障流浪乞討人員的基本生活和人身安全,力爭城鄉主次幹道和重點區域基本無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堅決杜絕因失職瀆職發生衝擊社會道德底線事件。

二、行動安排

20__年11月中旬至20__年3月15日,原則上各地每週開展3次以上街面巡查,重點做好夜間巡查工作。氣象部門發佈寒潮預警後,應每天開展街面巡查。

三、工作措施

(一)明確重點區域。各地要落實屬地管理原則,結合日常工作實際,確定巡查重點區域。要以車站碼頭、繁華街區、橋樑涵洞、地下通道、醫院、廢棄房屋、城鄉結合部等流浪乞討人員容易集中活動和露宿地段為重點,對流浪乞討人員可能露宿的區域開展地毯式摸排巡查。

(二)堅持分類救助。對露宿街頭的流浪乞討人員以解決臨時寄宿等基本生活保障為主、街頭疏導為輔;對於勸導無效、不願接受救助的,提供必要的棉衣、棉被、食品和防疫物資,留下詳細求助方式,並加強後續跟蹤勸導。對在街頭流浪乞討的未成年人、街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羣體應以保護性救助為主,帶回站內進行救助或送往定點醫院進行醫療救治,做到及時救助、精準救助。

(三)創新救助方式。各地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志願服務、公益合作等方式,動員引導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公益慈善組織和志願服務組織等參與街面勸導和站內救助服務。各地要通過救助工作網絡做好主動報告、引導護送和應急救助工作。廣泛發動環衞工人、公交出租司機、夜間保安人員等熱心羣眾和志願者提供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線索,鼓勵其做好報告、引導和應急救助服務。

(四)強化應急值守。各救助管理機構要加強站內應急值守,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和服務接待制度,暢通24小時求助熱線,確保第一時間響應求助線索,儘量做到30分鐘內到達現場,路途確實很遠的儘可能60分鐘內到達現場,做到“有求必應、有應必行”。對工作中遇到特殊情況和突發事件要及時上報。

(五)築牢救助底線。建立健全“極端天氣”流浪乞討人員和臨時遇困人員救助工作應急預案,確保救助工作安全有序開展。健全完善安全保衞、消防安全、值班巡查、突發事件處置等內部管理制度,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受助人員在站期間的人身安全、基本生活和醫療保障。要加強對託養機構的監管,及時全面掌握送託人員情況。

四、工作機制

(一)堅持部門協同。氣象部門預測今年我國大部分地區氣温較往年偏低,南方地區存在出現低温、冰凍、雨雪災害的`可能性。各地各機構要高度重視,及時傳達有關工作要求,會同轄區公安、綜合行政執法等部門,合力做好街面巡查工作,及時通報巡查過程中發現且不願接受救助的露宿人員信息,共同推進“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行動。

(二)抓好疫情防控。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和“動態清零”總方針不動搖,嚴格落實有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依法依規、科學精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實落實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接待、核酸檢測、安檢登記、站內防控、衞生防護、封閉式分區域管理、送返安排等防疫工作措施,確保“零感染”。

(三)加強宣傳引導。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及微博、微信等公眾平台的作用,廣泛宣傳救助管理法規政策和專項救助行動,引導社會組織、廣大羣眾自發自願參與到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保護工作中來。積極宣傳救助服務工作中的先進典型和個案實例,弘揚社會正能量,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

專項行動結束前,各地應每月報送“寒冬送温暖”開展情況月度報表(見附件),並於20__年3月17日前將專項救助行動總結報送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市民政局將不定時開展實地督導。

冬春救助方案 篇18

為紮實做好我縣20xx-20xx年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受災羣眾安全温暖過冬過節,防止因災致貧返貧,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中崗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規範、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的總要求,確保所有因災生活困難對象得到相應救助,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二、救助原則

要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各類冬春救助對象實行分類排隊,加大救助力度,做到分户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救助範圍

因災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羣眾。要優先做好受災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對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羣體以及脱貧不穩定户、邊緣易致貧户等受災人員的救助。

四、救助款物的管理

(一)冬春救助標準

1、提高人均救助標準。全鎮救助標準原則上每户不低於200元,且人均不低於90元。

2、實施分類救助、重點救助。根據受災困難家庭情況,進行分類排隊、因户施策。救助幅度重點困難户600-1000元/户,一般困難户200-500元/户。

(二)嚴格救助款物的管理

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款物的使用管理。各村(居)要嚴格按照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應急管理廳印發《安徽省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皖財建〔20xx〕948號)規定要求,嚴禁優親厚友、“吃拿卡要”、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於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嚴禁擠佔、截留、挪用和擅自擴大使用範圍,冬春救助款物必須於20xx年1月20日前一次性全部發放到户,確保救助款物安排使用規範、透明、安全、有效。

五、工作步驟

(一)開展救助需求調查,全面摸清底數

各村(居)要迅速再次組織人員深入村組,走進受災農户家中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認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確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詳細調查瞭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各村(居)及鎮要建立相關台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象準。

(二)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1.抓緊時間研究分配救助款物。接到縣級下撥款物後,按照冬春救助會議研究制定的救災款物分配方案,各村(居)要抓緊實施冬春救助工作,確保1月20日前將救助款物全部發放到户。

2.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數額。各村(居)要嚴格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佈的.工作規程,通過“户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公開、公平、公正地確定冬春救助對象。冬春擬救助對象和救助數額,要於1月4日在鎮及村組同時進行公示、並公示時間不少於10日,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類型、救助數額及鄉鎮舉報電話等。

3.及時發放款物,注重救助實效。各村居與1月15日前上報各村(居)救助人員台賬(紙質版及電子版)(台賬信息要填寫齊全、不漏項,表格的格式不能動,統一模板)。1月17日中崗鎮救助人員台賬由鎮政府上報至縣應急管理局。縣應急管理局接到鄉鎮(經開區)上報冬春救助人員審定後,將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涉農補貼資金“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打卡到户,並標註與“救災”有關字樣。

六、相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羣眾温暖過冬、安全過節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是一項民心工程。各村(居)要加強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重點任務抓緊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

各村(居)要立即安排部署,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範開展,確保取得實效。

(三)強化監督檢查

各村(居)要建立冬春救助工作台賬,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救助台賬等相關表格,收集整理個人救助申請、評議會議記錄,評議公示圖片等資料,裝訂成冊,存檔備查。主動公開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監督。

冬春救助方案 篇19

一、資金來源

安徽省財政廳關於下達20xx年中央和省級冬春救助資金的通知,下達我區冬春救助資金93萬元,其中中央資金88萬元,省級資金5萬元。

二、救助原則

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需救助人員按因災造成住房倒塌損壞、農作物減產絕收、致傷致殘等情況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户和受災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殘疾人家庭、困難優撫對象、建檔立卡貧困户等特殊困難人員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分配方案

按照三鎮楊莊辦受災報災情況結合耕地及人口規模,分配方案為:烈山鎮13萬元,宋疃鎮32萬元,古饒鎮43萬元,楊莊辦5萬元。

  四、救災標準

建議救災標準為一般户人均不超過200元,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殘疾人家庭、困難優撫對象等人均不超過300元,建檔立卡貧困户人均不超過500元。

  五、時間要求

各鎮辦要及時召開會議制定救災資金分配方案,加快冬春救助資金下撥進度,督促各村(居)委會抓緊實施冬春救助工作,確保20xx年1月20日前將救助資金全部發放到户。

  六、補助流程

按照《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應急管理廳關於印發的通知》第八條第二款,受災羣眾生活救助補助資金(含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要嚴格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佈、公開發放的工作規程,通過“户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要進行公示,納入“一卡通”發放,做到救助公開、公平、公正。

七、績效評價

按照要求,20xx年5月開始抽查補助對象,進行評估驗收,形成績效評估報告,報市應急局、財政局。

冬春救助方案 篇20

為紮實做好我鄉20xx-20xx年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羣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阜南縣冬春救助工作會議和南應急〔20xx〕5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規範、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的總要求,確保所有因災生活困難對象得到相應救助,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二、救助原則

要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各類冬春救助對象實行分類排隊,加大救助力度,做到分户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救助範圍

因災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羣眾。要優先做好受災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對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羣體以及脱貧不穩定户、邊緣易致貧户等受災人員的救助。

對於羣眾有異議的,要認真組織複核,確實不符合救助條件或救助標準不適當的,要及時更正並做好解釋説明工作;對特殊羣體要給予適當傾斜,確保受災困難羣眾安全温暖過冬,愉快過節。

四、加強領導,落實工作職責。

各村要站在保民生、解民憂、維護社會安全穩定的高度,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一是包村鄉幹部親自抓,村幹部抓落實的工作格局。二是嚴格工作程序,強化公開透明。在核查確定救助對象時,分類登記造冊,嚴格工作紀律,落實工作職責,確保冬春救助工作能如期落實到位。各村要廣泛宣傳受災困難羣眾冬春生活救助政策,提高冬春救助工作的公開透明度,廣泛接受全社會監督,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同時,要及時研究解決羣眾反映的熱點問題,為受災困難羣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三是加大督查力度,確保工作實效。冬春救助是一項民生工程,是黨和政府對受災困難羣眾關心的一項制度性工作。鄉黨委政府將對各村冬春救助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對重視不夠,工作不力,未按程序操作,優親厚友、搞平均分配、損害羣眾利益或構成瀆職失職的,將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救助款物的管理

(一)冬春救助標準

1.提高人均救助標準。全鄉救助標準原則上每户不低於200元,且人均不低於90元。嚴禁按地畝、人口和户數平均分配,不允許救災金額出現小數點有幾角幾分現象。

2.實施分類救助、重點救助。根據受災困難家庭情況,進行分類排隊、因户施策。救助幅度重點困難户600-1000元/户,一般困難户200-500元/户。

(二)嚴格救助款物的管理

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款物的使用管理。各村要嚴格按照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應急管理廳印發《安徽省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皖財建〔20xx〕948號)規定要求,嚴禁優親厚友、“吃拿卡要”、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於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嚴禁擠佔、截留、挪用和擅自擴大使用範圍,冬春救助款物必須於20xx年1月20日前一次性全部發放到户,確保救助款物安排使用規範、透明、安全、有效。

六、工作步驟

(一)開展救助需求調查,全面摸清底數

各村要迅速再次組織人員深入村組,走進受災農户家中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鄉村幹部入户核查要有照片,認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確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詳細調查瞭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自村到鄉逐級建立相關台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象準。

(二)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1.抓緊時間研究分配救助款物。接到縣級下撥款物後,段郢鄉立即召開會議研究制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安排督促各村委會抓緊實施冬春救助工作,確保20xx年1月20日前將救助款物全部發放到户。

2.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數額。鄉村兩級須嚴格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佈的工作規程,嚴格按照“户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公開公平公正地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各村冬春擬救助對象和救助數額,要在村組進行公示不少於10日,村級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類型、救助數額及舉報電話(鄉和村兩級的舉報電話)等。鄉級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類型、救助數額及鄉政府舉報電話等。

3.及時發放款物,注重救助實效。縣應急管理局接到我鄉上報冬春救助人員審定後,將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涉農補貼資金“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打卡到户,並標註與“救災”有關字樣。資金髮放工作完成後,縣應急管理局會及時將救助相關情況在縣政務公開網上進行公開。

七、相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羣眾温暖過冬、安全過節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村要加強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重點任務抓緊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

各村要立即安排部署,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範開展,確保取得實效。

(三)強化監督檢查

全鄉各村至鄉政府均要建立冬春救助工作台賬,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台賬等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評議、公示圖片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裝訂成冊,存檔備查。段郢鄉將積極配合本縣財政、監委、審計等部門適時開展監督檢查,主動公開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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