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建市場文化活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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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文化活動是市民積極認可的文化活動,那麼關於創建市場文化活動,應該怎麼來策劃呢?下面是本站小編精心整理的相關方案,供大家學習和參閲。

創建市場文化活動方案

創建市場文化活動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局印發〈關於開展基層執法規範化示範創建活動實施方案〉通知》(鄂食藥監文〔xx〕33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全面推進鄉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規範化建設的實施意見》(鹹政辦發〔xx〕22號)精神,縣局決定在魚嶽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開展基層執法規範化示範創建活動,現制定本方案。

一、創建目標和範圍

創建目標:以解決食品藥品行政執法的突出問題為突破口,以保證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為着力點,理順執法關係,改善執法條件,健全執法制度,明晰執法程序,規範執法行為,提升執法能力和水平,實現執法的規範化、標準化、科學化,展示部門良好形象。通過以點帶面、示範引領,逐步鋪開,提升我縣基層食品藥品監管機構的監管能力和服務水平。

二、創建內容及責任分工

魚嶽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是創建活動的主體責任單位。各相關股室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協助做好相關工作,並督辦相關工作落實。

(一)硬件建設標準化

1.機構設置。

(1)機構名稱。基層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名稱統一為“xx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xx食品藥品監管所”。(協助單位:辦公室、人事教育股)

(2)主體資格。基層食品藥品監管執法主體資格應有法律法規的授權,並根據xx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的“三定”方案明確主體資格。(協助單位:辦公室、人事教育股)

2.辦公條件。

(1)辦公場所。按照國家總局《關於印發食品藥品監管鄉鎮(街道)派出機構辦公業務用房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食藥監財〔xx〕218號)要求,有相對獨立的辦公場所且面積不低於150平方米。在鄉鎮(街道)政務服務中心設立食品藥品服務窗口,沒有政務服務中心的在所內設立綜合服務窗口。具備條件的還可設快檢室、罰沒物品庫、執法處理室、培訓室、值班室等。(協助單位:辦公室、人事教育股、規劃財務股)

(2)辦公設施和執法裝備。依據國家總局《關於印發全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執法基本裝備配備指導標準的通知》(食藥監財〔xx〕204號)要求,做到“十個一”,即:一輛執法車輛、一套快速檢測設備、一部投訴電話、一台打印(複印、傳真)機、一台執法記錄設備、一台攝像機、一部照相機、一個錄音筆、人手一台電腦、人手一套辦公桌(椅、櫃)。(協助單位:辦公室、規劃財務股、監察室)

(3)外觀標識。辦公場所和執法裝備的外觀標識要符合國家總局《關於統一規範食品藥品監管系統標識工作的通知》(食藥監〔xx〕78號)確定的標準、樣式、色彩等要求。(協助單位:辦公室、規劃財務股、監察室)

3.人員要求。

(1)人員數量。基層監管機構人員按照《xx省人民政府關於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鄂政發〔xx〕36號)配備到位。(協助單位:人事教育股)

(2)人員資質。基層執法人員必須在職在編,經過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統一培訓並考試合格,取得行政執法證件。(協助單位: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規股)

(二)日常監管制度化

1.管理制度全。建立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基本工作制度,包括崗位責任制、人員培訓以及管理、內部例會、違法信息接收報告、執法着裝風紀以及用語、財務管理、安全保密、目標管理考核等一系列規章制度,製作責任體系網絡圖、分解圖以及崗位公示牌,並在醒目位置進行公示。(協助單位:機關各股室)

2.執法制度齊。建立食品藥品日常監管、專項整治和執法規範等制度,着力完善信息公開、服務承諾、行政執法公示、執法人員持證上崗、投訴舉報處理、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行政處罰案件合議、重大案審以及案件回訪、執法責任追究等制度。(協助單位:機關各股室、稽查分局)

3.監管檔案清。掌握監管對象底數,按照一户一檔、一人一卡的要求,建立並實時更新監管對象檔案。健全日常監管、從業人員培訓、農村聚餐管理、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等各類檔案和管理台帳,檔案台帳裝訂統一規範。(協助單位:食品監管股、藥品監管股、綜合股)

(三)執法程序法定化

1.公開執法信息。依照法律法規,梳理分解行政執法事項、權力和職責,在辦公場所醒目位置公開食品藥品監管職責、服務事項、辦事程序、服務承諾以及行政執法操作流程等信息,接受羣眾諮詢和監督。(協助單位:辦公室、政策法規股)

2.嚴格法定程序。嚴格執行《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依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方法、步驟開展工作,不擅自簡化、變更法定程序。(協助單位:政策法規股、稽查分局)

3.嚴守法定時限。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時限要求處理各類具體行政行為,不超出法定時限。(協助單位:政策法規股、稽查分局)

(四)執法行為規範化

1.規範執法文書。(協助單位:稽查分局、政策法規股)

(1)統一執法文書。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統一使用行政許可、監督檢查、行政處罰等各類執法文書。

(2)規範文書製作。推行製作説理式執法文書,全面、準確填寫文書有關內容。

(3)嚴格檔案管理。強化監管執法檔案管理,具體執法行為完結後,30日內整理入卷,統一編號,歸檔保存。

2.規範行政審批行為。明確行政審批的項目名稱、法定依據、申請材料、辦理程序等內容,並予以公示;建立行政審批廉政回訪以及考評等機制。(協助單位:辦公室、食品監管股、監察室)

3.規範監督檢查行為。依法依規開展監督檢查,依據《xx省食品藥品監督檢查工作指南(試行)》,全面實行網格化監管,落實定人、定崗、定責、定區域等四定監管責任,督促食品藥品經營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全面推進監督的全覆蓋格式化、規範化、痕跡化。(協助單位:食品監管股、藥品監管股)

4.規範行政處罰行為。健全合法有效的違法行為證據鏈,依法、及時、全面、客觀開展證據收集工作。嚴格按照自由裁量權基準,結合案件實際情況,酌情作出處理決定。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程序正當、處罰適當。(協助單位:政策法規股、稽查分局)

5.規範投訴舉報處理行為。公佈投訴舉報熱線,確保熱線電話24小時接聽。依法及時核實羣眾投訴舉報的問題並反饋處理情況,有效答覆率達到100%。(協助單位:稽查分局)

6.規範收費行為。及時公示行政收費項目、依據、標準等內容。行政收費以及罰沒款的收繳,統一使用財政部門印製的專用收據,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無以收代罰、以罰代管、以罰代刑等亂收費、亂罰款行為。(責任單位:辦公室、政策法規股、規劃財務股、監察室)

三、創建步驟

(一)部署階段。xx年4月下旬,印發示範創建活動實施方案並制定工作計劃,確保創建工作有序開展。

(二)實施階段。xx年5月15日前,縣局組織申報工作,並上報市局。

xx年5月至10月,按照要求,落實創建任務,開展創建工作情況自查、分析和總結。

(三)驗收階段。xx年10月,縣局組織專班開展檢查驗收;11月份做好創建資料、現場的準備工作,迎接市局初審。

進一步規範市場文化,創建文明出行活動,特別舉辦一次文化執法規範化單位創建活動,下面是本站小編精心整理的相關方案,供大家學習和參閲。

創建市場文化活動方案範文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xx—20xx年)》(中發〔xx〕36號)、《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基層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意見》(冀政辦字〔xx〕19號)、《中共廊坊市委廊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廊坊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廊發〔xx〕13號)等文件精神,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現就推進基層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深入貫徹黨的xx大和xx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及xxxx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以五大發展理念為引領,積極理順行政執法體制,嚴格執法主體資格管理,規範基層行政執法行為,加大行政執法監督力度,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確保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建立健全,法律法規規章得到嚴格實施,各類違法行為得到及時查處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經濟社會秩序得到有效維護,行政違法或不當行為明顯減少,對行政執法的社會滿意度顯著提高。

二、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理順行政執法體制

1、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

積極推進綜合執法。整合部門內部執法機構和職能,大幅減少市、縣政府行政執法隊伍種類。對職能相近、執法內容相近、執法方式相同的部門進行機構和職能整合,減少執法部門,切實改變多頭執法、重複執法問題。重點在食品藥品安全、工商質檢、公共衞生、安全生產、文化旅遊、資源環境、農林水利、交通運輸、城鄉建設、海洋漁業等領域內推進綜合執法,有條件的領域要積極推行跨部門綜合執法。加快推進市場監管領域綜合執法改革工作。(市編辦、市政府法制辦,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除分別負責外,列在首位的為牽頭部門,下同)

加強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中發〔xx〕37號)和《河北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冀發〔xx〕23號)精神,理順城管執法體制,加強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建設,完善城市管理領域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強制權運行機制,嚴格依法履行職責,切實提高城市管理執法水平。積極推進城市管理領域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向鄉鎮延伸。(市編辦、市綜合執法局、市政府法制辦,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理順行政強制執行體制。按照國家和省統一部署,制定我市理順行政強制執行體制的實施意見,完善行政強制執行程序,科學配置行政強制執行權,提高行政強制執行效率。(市編辦、市政府法制辦、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有序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工作。堅持試點先行,加快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市編辦負責)

2、科學設置執法機構。

合理配置執法編制。依據法律、法規授權和國務院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要求,科學合理設置行政執法機構、確定執法人員編制。對不行使行政執法職能的機構、不在行政執法崗位人員、離職離崗人員進行清理規範,將人員力量向執法一線傾斜,做到執法機構科學合理,人員編制配備精簡效能,保障行政執法工作正常開展。(市編辦、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強化基層執法力量。加強對基層行政執法的統一領導和協調,減少執法層次,下移執法重心,具體執法職權主要由縣級行政執法部門承擔。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勞動保障等重要領域的基層執法力量。探索行政執法向鄉鎮延伸。(市編辦,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3、加強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管理。

依法設置執法主體。行政執法主體應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授權,並由“三定”規定予以明確。委託執法,要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簽訂行政執法委託協議,明確委託事項和權限,委託機關要加強監督指導,並對委託事項承擔法律責任。(市編辦、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健全職權分離制約機制。行政執法部門要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將所承擔的行政執法職能劃分到具體環節,將執法責任明確到執法崗位、執法人員。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行政執法部門要將行政處罰的調查和審核決定職能分離,交由不同的內設機構及執法人員行使。(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定期清理執法主體。各縣(市、區)要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每年對行政執法主體進行一次清理,取消不符合法定條件單位的主體資格,並對確認合法的行政執法主體在媒體上予以公佈。對不具備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單位,各級財政部門不得發放罰沒(收費)票據。(市政府法制辦、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二)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管理

1、嚴格實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制度。

規範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嚴格落實《河北省行政執法證件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證件管理辦法》,行政執法人員須經公共、專業法律知識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取得行政執法證件,並持證上崗執法。行政執法人員要持有省政府統一頒發的行政執法證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持國家部委行政執法證件的,要向當地政府法制機構備案。聘用的協助執法人員,不得履行行政執法職責。(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監管。各縣(市、區)要對擬從事行政執法工作人員資格進行審核確認,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部門“三定”規定發放行政執法證件。全面清理不在崗不合格執法人員,對不在執法崗位人員,一律不得核發行政執法證件。對離職離崗人員的行政執法證件,依法及時收繳。建立行政執法人員數據庫,對本行政區域、本單位申領行政執法證件人員的基本信息通過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示,接受羣眾監督。(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嚴格行政執法證件年檢。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做好行政執法證件的年檢工作,年檢工作應在次年3月底前完成。具體工作由各級政府法制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凡年檢不合格的,由發證機構及時註銷。(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2、提高行政執法人員業務素質。

強化行政執法培訓。各縣(市、區)要加大對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的培訓力度,年度組織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0個學時。行政執法人員每年至少要參加一次通用法律和專門法律知識專題培訓。鼓勵行政執法人員參加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研究建立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製度與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和持證上崗制度的銜接機制。(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考核。健全紀律約束機制,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和法律知識培訓,全面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建立行政執法人員平時考核制度,科學合理設計考核指標體系,考核結果作為執法人員職務級別調整、交流輪崗、教育培訓、獎勵懲戒的重要依據。(市政府法制辦、市人社局、市公務員局,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推行文明執法承諾。行政執法部門要建立公開承諾制度,把行為規範、儀表規範、語言規範、執法車輛管理規範作為承諾的主要內容,細化具體內容,明確禁忌言行,設定對應責任。違反承諾的,追究相應責任。(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規範行政執法輔助人員。xx年底前制定執法輔助人員管理制度,明確其適用崗位、身份性質、職責權限、權利義務、聘用條件和程序等,加強職業保障。(市政府法制辦、市人社局,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三)規範行政執法行為

1、規範行政執法程序。

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制度。行政執法部門要以行政執法主體、依據、職責、權限、標準、時限、程序、責任以及行政相對人的權利等為主要內容,編制行政執法操作流程圖,明確執法環節和步驟,重點規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等執法行為,並在辦公場所、部門門户網站上向社會公佈。加強執法過程和行為監督,推動建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結果公開制度。(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推行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各級行政執法部門要依據《河北省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實施辦法》制定實施細則。行政執法部門依法作出直接影響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權利和義務的具體行政行為,均要通過文字和音像記錄等方式,對執法程序啟動、調查取證、審查決定、送達執行、歸檔管理等行政執法全過程進行跟蹤記錄。(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依據《廊坊市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要求,行政執法部門作出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前,要按照規定進行法制審核。作出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後,要向本級政府或上一級行政機關備案。備案機關經審查發現違法不當的,要及時責令糾正或予以撤銷。(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推動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制度落實。規範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序,完善行政執法部門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聯席會議制度,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推動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信息共享平台應用。凡符合移送標準的涉嫌犯罪案件,行政執法部門必須依法移送,不得“以罰代刑”,對不依法移送的追究單位及相關人員責任。(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2、規範行政執法文書。

統一行政執法文書製作標準。各級行政執法部門要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參照《河北省行政許可案卷標準(試行)》、《河北省行政處罰案卷標準(試行)》,制定專用執法文書示範文本,並報同級政府法制機構備案。製作行政執法文書要正確認定事實和準確適用法律,做到內容全面,程序、格式、文字規範,充分體現嚴肅性和統一性。逐步推行行政執法文書製作與管理電子化。(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各縣(市、區)要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案卷質量管理體系和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每年對所屬部門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裁決、行政徵收徵用、行政補償、行政賠償等決定案卷進行專項合法性、規範性審查與評議活動,並通報審查評議結果。行政執法部門要組織對下一級行政執法部門行政執法案卷的專項評查活動。對審查與評議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並制發行政執法監督建議書。被審查評議的行政執法部門要在行政執法監督建議書規定的期限內書面報告整改情況。(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3、規範行政自由裁量權。

建立完善行政裁量基準制度。各縣(市、區)要嚴格規範本地行政執法部門的行政裁量適用規則和裁量基準,制定迴避、説明理由、公開、重大裁量事項集體討論、執法責任、定期更新和公佈等相關配套制度。行政裁量適用規則和裁量基準要內容明確、形式簡單,便於基層執法人員掌握,並向社會公佈。定期對行政裁量適用規則和基準進行評估,並根據具體情況進行修訂。(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嚴格執行行政裁量基準。行政執法部門要把行政自由裁量權標準落實到具體執法過程,有條件的地區和部門,可研發行政裁量管理系統,運用信息網絡技術或數學模式,自動生成裁量結果,實現行政裁量科學化。(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4、改進行政執法方式。

推行“三步式”執法方式。行政執法部門對一般違法行為,要先教育規範、再限期整改,對拒不改正的,最後給予處罰。在調查或進行檢查時發現違法行為較輕、沒有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或產生後果能夠及時消除的,或法律、法規和規章明確規定對違法行為責令限期改正的行為,要先教育規範,再限期整改;對拒不改正的,依法實施處罰。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直接實施處罰的,要區分違法行為的情節、性質、後果和社會影響,具體分析適用法律,確保處罰合法合理。(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加強行政指導。行政執法部門要依據法律精神、原則、規定,適時採用非強制性行政指導方式進行監管,建立主體事項提示、輕微問題告誡、突出問題約見、管理責任建議、典型案例披露等制度,充分發揮行政相對人的自律作用。行政指導要貫穿於行政執法的全過程,做到事前引導、事中規範、事後鞏固。推行説理式執法和柔性執法,努力減少行政爭議。(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四)規範涉企行政執法檢查

1、建立行政執法隨機抽查制度。各級行政執法部門對企業開展執法檢查,要建立隨機抽取被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機制。同一系統的上級行政執法機構已對企業進行檢查的,下級機關不再檢查。(市工商局、市編辦,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2、規範檢查行為。行政執法部門實施檢查前,要經本單位負責人同意並進行登記。檢查不得影響企業正常生產和經營活動,不得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陪同,不得要求企業派車接送,不得接受被檢查企業的任何饋贈,不得參加企業提供的宴請。檢查結束後,行政執法人員要及時向本單位提交書面檢查報告。行政執法部門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依法提出改進意見並書面通知企業。(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3、推行涉企行政執法便民利企措施。行政執法部門要明確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機關建設的內容和範圍,建立健全服務承諾制、工作責任制等制度。充分利用政府門户網站、政府公共行政服務中心、網上政務大廳、辦事窗口等載體,設立企業服務專欄,向企業提供法律服務和促進企業發展的安全、技術等信息。(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五)加強保障制度建設

1、健全基層行政執法領導體制和機制。各級要建立健全領導、監督和協調機制,統一領導本地行政執法工作。各級行政執法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建立健全協調、督導、考核機制,不斷提高基層行政執法規範化水平。(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2、加強行政執法監督。

健全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各級各部門要明確負責行政執法監督的機構,配備與工作任務相適應的工作人員,健全監督機制,形成完備的行政執法監督體系。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公開、統計、投訴舉報等監督制度,堅持開展專項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加強對行政執法行為的日常監督,堅決糾正執法違法行為,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市編辦、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深入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依法界定執法職責動態工作機制,全面梳理執法依據,科學分解執法職權,確保行政執法責任制推進工作常態化,切實做到執法依據明晰,執法崗位、執法職權、執法標準明確,執法程序清楚,執法責任落實。政府與執法部門、執法部門與執法機構、執法機構與執法人員要簽訂執法責任書,切實解決職權不清、責任不明、出現過錯難以追究的問題。(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嚴格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各級行政執法部門要建立健全執法評議考核制度,採用定性與定量、內部與外部、檢查與自查相結合的方式,加強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強化責任追究。各縣(市、區)要建立健全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與機制,對行政執法部門及其執法人員不依法履行職責的,及時予以糾正,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市政府法制辦、市監察局,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3、建設行政執法信息化體系。行政執法部門要充分利用“互聯網+”技術,整合現有信息彙集途徑和傳輸、調度渠道,建設高效統一、反應迅速、安全可靠、上下貫通的行政執法綜合信息系統和集行政執法信息資源管理、行政執法過程管理、行政執法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能力保障管理為一體的信息化應用系統。(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4、加大財政保障力度。各縣(市、區)要把行政執法部門履行法定職責所需經費統一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建立責任明確、管理規範、投入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加大執法裝備配備、科技建設、基礎設施方面的投入,為案件處理、現場勘驗、調查取證、錄音錄像等行政執法活動提供必要的保障。嚴禁行政執法部門向執法人員下達罰沒款指標。建立健全部門經費使用與管理規章制度及內控機制,加強經費收支和財務管理,加強行政執法經費績效考評工作。(市財政局,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三、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強組織協調。推進基層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是推進依法行政、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基層行政執法部門能否切實做到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很大程度上決定着依法行政的整體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設的整體進程。因此,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推進基層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的重要意義,準確把握基層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要求,加強組織協調,建立健全推進工作機制,並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制定有針對性、操作性強的實施方案,強化工作措施,統籌協調推進。實施方案正式文件於9月15日前報送至市政府法制辦備案。

(二)加強督導檢查。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對規範基層執法工作的督導檢查。對問題較多、反映較大的問題,要責令限期整改、重點督辦,對反面典型要公開曝光,發揮警示教育作用。要把規範基層執法工作納入x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重點內容。

(三)加強典型創建。各級各部門要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和行業特點,圍繞規範基層執法工作,認真制定基層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創建標準和評議辦法,組織各類基層行政執法單位紮實開展創建活動,通過創建活動,調動行政執法部門及其執法人員的積極性。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級各部門要廣泛宣傳推進依法行政、規範行政執法工作的意義、方法和要求,努力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要善於發現各地各部門規範行政執法好的作法和經驗,及時總結和推廣。要通過多種形式大力表彰和宣傳規範執法先進典型,激勵廣大行政執法人員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各級各部門要根據本方案規定任務,明確落實時間節點,原則上xx年底前要建立完善有關機制,並在一些領域實現突破。20xx年底基本實現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目標任務。

創建市場文化活動策劃方案

為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全面做好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工作,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xx年度全省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工作的通知》(豫政辦〔xx〕38號)和《信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信陽市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暫行辦法的通知》(信政文〔xx〕26號)的有關要求,現就全市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年活動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xx大和xx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嚴格規範公正文明”的總要求,以行政執法職權規範化、執法隊伍規範化、執法方式規範化、執法程序規範化、執法監督規範化和執法保障規範化為重點,堅持問題導向、整改提升,整體推進全市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工作,為信陽在“四個河南”建設中更加出彩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二、主要內容

(一)執法職權規範化

一是全面梳理執法依據。各級政府執法部門要對行使的行政職權(包括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確認、行政徵收等),分門別類進行全面梳理,逐項列明設定的法律依據,彙總形成部門行政職權目錄報本級政府。各級政府要對其執法部門報送的目錄,依法逐條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審查。除保密事項外,要以清單形式將每項職權的名稱、依據、行政主體在政府網站等載體及時公佈。二是細化行政處罰裁量標準。市、縣(區)兩級行政執法部門要對本部門執行的法律法規、規章涉及行政處罰的自由裁量條款,進一步予以細化、量化,並報送本級政府法制部門進行審查,對審查後的裁量基準要按照本部門的規範性文件制定程序予以公佈實施。三是規範委託執法模式。各級行政執法部門要對本部門委託執法情況進行清理規範,對沒有合法依據的要予以糾正;對符合法定條件的應當依法簽訂行政執法委託協議書,並將委託行政執法單位、受委託組織、委託行政執法事項等依法向社會公告。受委託組織應當在委託範圍內,以委託行政執法單位名義執法,並向委託單位定期報告執法情況,接受委託單位的指導和監督。

(二)執法隊伍規範化

一是嚴格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對本單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資格審核,並彙總形成本部門執法人員目錄報送本級政府法制機構審查。各級政府法制機構要建立健全行政執法人員數據庫,接受羣眾查詢和監督。二是規範執法人員言行。各級行政執法人員要嚴格執行《信陽市服務型行政執法行為規範》,在儀表上做到衣着整潔、儀容嚴整、姿態良好,在行為上做到舉止端莊、服務熱情、依法公正,在語言上做到談吐文明、用詞恰當、禮貌待人。三是強化執法人員培訓。各級政府法制機構、行政執法部門要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的通用法律知識、專門法律知識和新法律法規專題培訓,並把培訓情況、學習成績作為個人年度考核、任職晉升和申領行政執法證件的重要依據納入執法人員檔案,不斷提升行政執法人員的職業道德和業務技能。

(三)執法方式規範化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指導。各級政府、行政執法部門要在xx年重點領域推進行政指導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總結經驗、完善措施,全面開展行政指導工作。要結合實際認真落實行政指導相關制度,制定行政指導工作規範,完善行政指導法律文書,在不斷積累行政指導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組織編寫《行政指導案例選編》。各級政府要繼續抓好城市管理領域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工作,督促指導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開展城管論壇、城管執法案卷大家評、星級執法隊伍創建等靈活多樣的活動,提升城市管理執法水平。二是認真開展行政調解工作。各級政府、行政執法部門要充分發揮行政調解在保障人民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中的積極作用。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研究制定在部分領域開展行政調解工作的意見,在公安、醫療、消費者權益保護、勞動爭議、徵地拆遷等與羣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領域,建立健全行政調解工作機制。三是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積極推行行政執法流程網上運行和行政執法文書電子化,進一步健全執法辦案信息查詢系統。

(四)執法程序規範化

一是規範行政執法流程。市、縣級行政執法部門要按照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則,對本系統的行政執法程序進行梳理,明確每個環節的承辦機構、辦理要求、辦理時限,編制行政職權運行流程圖,並依法向社會公佈。以行政處罰案件為例,行政職權流程圖應當包括:立案、調查、取證、聽取行政相對人陳述和申辯、聽證、內部審查審批、送達、執行等執法環節,並明確各環節的責任單位、責任人。二是規範行政執法文書。市、縣級行政執法部門要對本系統的行政執法文書格式和填寫要求進行規範,編制行政執法文書樣稿。以行政處罰案件為例,行政執法文書樣稿應當包括:執法檢查登記表、立案審批表、詢問筆錄、勘驗筆錄、抽樣取證證據清單、先行登記保存通知書及證據清單、先行登記保存處理決定書、查封(扣押)財物決定書、查封(扣押)財物處理決定書、行政強制決定書、鑑定委託書、案件處理意見書、行政處罰集體討論記錄、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行政處罰告知書、聽證告知書、聽證會通知書、聽證筆錄、行政處罰案件延時辦結審批表、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催繳通知書、延期(分期)繳納罰款批准書、文書送達回執以及結案審批表等格式文書。

(五)執法監督規範化

各級人民政府對下級人民政府和本級人民政府所屬工作部門、各級政府工作部門對下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行政執法情況應當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各行政執法部門要認真落實重大行政處罰案件備案制度。各級人民政府法制機構發現未履行法定職責的或者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不當的,應當進行立案調查,提出責令其限期履行或撤銷的處理意見。

(六)執法保障規範化

各級政府、各行政執法部門要根據行政執法的實際需要,落實好行政執法保障措施。要充實市、縣和基層一線行政執法力量,保證行政執法隊伍相對穩定,適應行政執法工作要求。切實加強行政執法工作經費保障,努力改善行政執法工作條件,確保行政執法工作正常開展。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印發“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年”活動實施方案,部署各項工作任務。各地各部門要制定本單位的具體活動方案。

(二)實施階段(6-8月)。各單位按照各自制定的活動方案,按時完成各階段部署的各項工作。

(三)檢查階段(9月)。各單位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自查和總結,形成書面報告,於9月上旬報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和督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是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內容。各級政府、行政執法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責任,強化措施,通過“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年”活動,推動本地區、本部門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二)加強監督檢查。各地、各部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將該項工作列入x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體系,對本地、本部門的活動部署情況、工作推進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對不按時或者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要及時予以通報批評,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三)加強典型帶動。各級政府、行政執法部門要積極發現、培育、樹立典型。市政府要選取5個市級行政執法部門、縣(區)政府選取4個縣級執法部門,市級行政執法部門選取3個基層執法單位作為培育對象,通過指導幫助、經驗總結、典型推廣,引導和推動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工作由點上突破向整體提升轉變。

(四)營造良好氛圍。各級政府、行政執法部門要結合本地、本部門的執法工作特點和要求,不斷加大宣傳力度。積極推行“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有針對性的在執法信息公開、政策法律解讀、便民服務舉措等方面提高宣傳實效。讓全市廣大領導幹部、行政執法人員深刻理解和掌握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的意義和要求,讓廣大人民羣眾瞭解政府加強和改進行政執法工作的決心和效果,增強配合行政執法的主動性,擴大服務型行政執法的影響力和知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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