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私(僑)房(含非住宅)
拆遷人:
(以下簡稱甲方)
被拆遷人: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代理(房屋代管)人:
根據廈府[
]地
號建設用地批文,拆許字(
)第
號,廈國土房拆通[
]
號拆遷通告,乙方在
路
號
梯的房屋(產權證號
),因"
"項目建設需要,應予拆除。甲、乙雙方依照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廈門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及有關規定、計價標準進行協商,就拆遷補償安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拆除乙方房屋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產權面積
平方米(含住宅面積
平方米,非住宅面積
平方米),無產權面積
平方米,空地面積
平方米。住宅房屋實行
的補償方式。按《規定》經評估,標準房市場價
元/平方米,上季度區域住宅商品房(不含別墅)平均售價
元/平方米,則區位房屋補償價
元/平方米,補貼金額
元/平方米,區位土地使用權補償價
元/平方米。
1、貨幣補償的產權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被拆遷房屋重置價結合成新為
元/平方米,按產權建築面積×(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價結合成新+補貼金額)+紅線內空地面積×區位土地使用權補償價,補償金額為人民幣:
(¥
)。乙方要求單體評估,經
評估,評估單價
元/平方米,計補償金額為人民幣:
(¥
)。非住宅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經委託
評估所評估,評估單價為
元/平方米,評估總價為
元。共計人民幣: (¥
)。
2、實行產權調換的建築面積
平方米,按區位房屋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價結合成新(或經評估),單價為
元/平方米,計人民幣: (¥
);
安置房總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安置户型為躍層
套、三房二廳
套,三房一廳 套,二房二廳
套,二房一廳
套,一房一廳
套,安置房地點、幢號、樓層:
,經評估安置房單價
元/平方米(含樓層調節價
元),安置房評估價人民幣:
(¥
)。
因安置房地點距被拆遷用地紅線五公里以外,被拆遷房屋評估單價低於安置房評估單價(不含層次調節價)的,同等面積部分不結算差價。
產權調換後, 方按規定應補 方差價款人民幣:
(¥
);
3、因乙方房屋為歸僑、僑眷建國後用僑匯購、建的私有房屋,甲方應付給乙方原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以重置價
元/平方米的15%給予補償。計人民幣: (¥
)。
上述條款合計, 方應付給 方共計人民幣:
(¥
)。
二、甲方補償乙方各項補償、補助費共計人民幣:
(¥
)。
1、搬遷補助費:住宅產權建築面積
平方米,按7元/平方米
次計人民幣:
(¥
);非住宅產權面積
平方米,按20元/平方米計人民幣:
(¥
);
2、房屋裝修及附屬物補償費經評估為人民幣:
(¥
);
3、有線電視、電話、電信寬帶等各項補助費計人民幣:
(¥
);
4、根據經營者在社會保障經辦機構登記的職工
人,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
元/人、月,給予經營者和職工六個月補償,計人民幣:
(¥
);
5、根據經營者上年度月平均税後利潤
元,一次性給予經營者六個月經濟補償,計人民幣: (¥ )。
三、綜上所述, 方應付給
方人民幣:
(¥
)。(詳見補償安置費用表)
四、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搬遷完畢,並將原房屋及附屬物完整地交給甲方拆除。甲方按《規定》第四十八條規定給予乙方按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以區位房屋補償價的10%即:
元/平方米,計人民幣:
(¥
)作為搬遷獎勵;乙方逾期不搬遷的,取消獎勵,甲方可依法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因安置房原因需過渡,乙方選擇自行過渡方式,過渡期限按乙方搬遷完畢之日起至
年
月止,甲方應按《規定》第49-51條規定預付給乙方 月過渡安置費,計人民幣:
(¥
);乙方選擇週轉房過渡方式,週轉房地址:
,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六、實行產權調換的,辦理土地房屋權證所需税費由拆遷人支付。
七、付款方式:本協議第三條款項於乙方搬遷完畢之日起七日內一次性付清。因甲方原因逾期支付的,甲方應按總金額每日萬分之二支付違約金。
八、補充條款:
九、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含甲方按《廈門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第二十條應承擔的安置房產權辦理義務),雙方協商不成的,按以下
項方式解決爭議:
1、提交廈門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現行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壹式柒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國土房產局壹份、拆遷實施單位貳份。
十一、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
代表:
乙方代理(房屋代管)人(簽章):
二○○ 年
月
日
注:受甲方委託的實施拆遷單位:(簽章):
代表:
經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