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管理合同書(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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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管理合同書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安全生產管理合同書(通用13篇)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加強期間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項目施工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標準,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保證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實施。

2、甲方有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術、水文、地質等資料的義務

3、協助乙方瞭解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協助乙方解決施工過程中碰到的各種涉及安全的問題。從思想上和組織上應把乙方安全生產管理納入甲方統一的安全管理體系之中。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現場內不遵守、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操作規程、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

5、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後方可繼續施工。

6、對違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規定的行為,甲方依據相關規定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7、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隨意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8、發生災害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範圍的人員撤離。

9、甲方應當為乙方工傷人員提供救護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山東省法律法規、條例、規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及要求,並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2、乙方是施工現場安全責任的主體,應當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並接受甲方的統一監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應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嚴格執行。

3、乙方不得將所承包工程轉包、分包或者以任何變相的形式轉包、分包給第三方。

4、乙方應當建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實行施工安全崗位責任制,推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

5、乙方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負責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落實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施工安全情況。

6、乙方應當為工程施工配置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應當持證上崗,並按規定獨立行使職權。

7、乙方應當落實勞動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保證從業人員熟悉並嚴格執行有關的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備必要的安全防範知識。未經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合格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組織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8、乙方可根據自身需要組織其從業人員參與建設單位或甲方組織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訓等活動。

9、乙方必須依法為其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或商業保險。10、乙方應當按照工程承包方式(專業分包或勞務分包)的不同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術規範要求的施工機具和勞動防護用品,並告知其正確的使用方法。乙方在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必須瞭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培訓。

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術人員應編制承建工程施工技術安全措施,報甲方有關部門審批。乙方應及時將審批後的安全技術措施向參加施工的人員認真傳達貫徹,傳達人與被傳達人均應簽名備查。

12、乙方應當負責施工現場內的安全設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維護工作;並應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誌。

13、乙方應當教育職工愛護工程安全生產設施。如損壞安全施工設施要及時修復,並由乙方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14、乙方應當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並及時向甲方通報排查情況;對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畢。

15、由乙方違章違規作業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致使工程設備及其它受到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6、發生災害事故時,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通報,由甲方相關部門和人員統一指揮救災,乙方要認真執行甲方搶險、救災命令,所需搶險救災人員、材料、設備等均無條件服從甲方調度。

17、發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時,乙方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產或事故擴大,保護好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乙方應當及時、如實報告,不得瞞報、謊報、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18、因乙方直接責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和傷亡指標。

19、因甲方直接責任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處理善後,甲方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並協助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甲、乙雙方積極配合各級調查組的調查工作,由乙方上報傷亡指標。

20、因乙方直接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員的傷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處理善後,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及傷亡指標,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21、因甲乙雙方共同責任(含責任暫未查清)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應承擔的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責任,有人員傷亡的一方處理善後,所需處理事故與善後的費用按比率共同分擔,傷亡指標由乙方上報。

三、一般規定

1、本協議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時生效。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安全生產管理合同書 篇2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施工現場從事生產經營的人員總數__________人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北京市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

2、嚴格審查乙方施工資質,不得與不具備施工資質或施工資質與承包內容不相符的分包單位簽訂合同。

3、提供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安全防護設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雙方要辦理交接手續,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對乙方進行日常監督檢查。

4、提供施工用電,並保證符合安全標準。負責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施工用電電源到B級配電箱。按照有關安全用電標準對乙方的施工用電設施設備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隱患責成乙方予以整改。

5、督促乙方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建立檔案並在甲方備案。

6、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7、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9、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10、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11、提供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設備、設施。

12、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提供協助救援服務。

13、對乙方開展的安全生產活動提供幫助。

14、由於甲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乙方人員傷亡時,由甲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5、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16、由於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分承包施工區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責任。

2、接受甲方的施工資質審查,並負責提供有關資料。嚴格按照施工資質範圍施工,不得承接超資質範圍的施工任務。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北京市有關規定,不得將分承包項目再次轉包。

3、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有權拒絕總承包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指令。

4、對管轄範圍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如腳手架、洞口、臨邊等)的搭設、拆除、維護和改造負有全部責任。必須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並符合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防護的要求;在搭設、拆除和改造前,必須向總承包單位報告。

5、對管轄範圍的施工用電負有全部管理責任。B級配電箱以下部分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用電設備從所轄線路中拉接電源。

6、對自行攜帶和使用的機械設備負有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責任,並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使(租)用大型機械設備時,應在使用前向甲方備案。

7、為本單位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危險預知的教育。對特殊工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管理,保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負責建立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檔案,並向甲方備案。

8、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時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甲方備案。

9、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對所轄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甲方管轄範圍內的事故隱患,應向甲方及時報告。

10、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和安全生產活動。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動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幫助。

11、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前,應與甲方辦理相關手續,並負責使用期間的安全維護。對在使用期間由於管理不善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負責。

12、服從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並負責所轄施工區域內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證所轄區域消防通道暢通。

13、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14、於甲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15、由於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6、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必須在1小時內向甲方報告,並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遲報或者隱瞞不報生產安全事故,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三、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經濟合同時效相同。簽定經濟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經濟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管理合同書 篇3

一、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在施工項目交叉作業中的各自安全責任,保障工程項目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把安全管理的風險降到最低點,結合本工程的特點,確保安全、健康與環境目標的實現,召開這次專題會。

二、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制定此協議,雙方遵照履行。

三、要求施工雙方必須遵守如下條款:

1、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遵守《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嚴格執行凱迪項目經理部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進行施工作業。

2、必須制定保證施工作業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備勞動保護的用品用具,切實完善安全防護設施,確保措施到位。

3、對施工作業人員要進行高處作業、交叉作業安全交底,強化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杜絕違章作業。

4、在鍋爐房內施工區域高處、交叉、危險作業時,施工雙方必須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5、施工作業雙方要經常在施工中對安全問題進行溝通和協商,當施工中發生衝突和影響施工作業時,下方要先停止作業,上報科能監理部、凱迪項目經理部,由安全監理工程師、凱迪安全工程師和雙方單位的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協商處理。

6、協議各方在施工中要對安全工作互相監督,共同做好交叉作業區域內安全工作,各自應在施工作業中加強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解決,消除事故隱患。

7、雙方施工單位要顧全大局,服從管理,落實交叉作業專題會內容和各自的安全責任,如有不遵守此協議內容,野蠻施工、違章不斷者,科能監理部、凱迪項目經理部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給予違章者單位、個人、施工負責人連帶處罰,並按照處罰標準基數高於兩陪以上的處罰標準進行考核。

四、浙江安裝公司安全責任: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台應隨時清掃乾淨;拆卸下的物件、餘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拋擲物件者,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進行加倍處罰並清理出現場。3、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陸柏泉),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五、甘肅二建安全責任: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台應隨時清掃乾淨;拆卸下的物件、餘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王彥波),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六、成都龍泉公司安全責任: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台應隨時清掃乾淨;拆卸下的物件、餘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拋擲物件者,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進行加倍處罰並清理出現場。3、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鄧奎),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七、雙方現場協調聯繫人員:

1、浙江安裝公司:

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2、甘肅二建:

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3、成都龍泉

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施工負責人: 施工負責人: 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管理合同書 篇4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房檐、屋面脱落處抹灰後做防水,通廊防水、球磨新廠房天窗填料鑿除後再填充密實,牆壁滲水處理

為了加強承發包工程和勞務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保證人身、設備安全,確保施工期間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自願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並作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補充條件:

第一條: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

第二條: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一)乙方進廠(站、庫)施工,須經甲方領導同意,並指定施工負責人,施工現場設立安全監督,便於 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繫。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運行的前提下,甲方需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條件和服務。

(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三) 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紀作業,並按規定給予處罰;

(四) 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第三條: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和服從現場安全規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現場必須做到:

(一) 高空懸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二) 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煙的區域不得吸煙;

(三) 現場內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業不得穿皮鞋和帶釘易滑鞋;

(四)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明顯標誌,對於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項目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五) 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保護工地上臨時用電電纜及配電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壓砸電纜電線,確保用電安全;

(六) 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扔任何物資、材料,堆放時不得超過支撐限重的70%;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儘量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場地內;

(七) 不得在高處臨邊一米範圍內堆放活動材料;

(八) 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處臨邊豎立放置工具和線材;

(九) 使用電動工具,必須按操作規程和説明書要求正確佩戴防護用品;

(十) 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十一)施工時,不影響工人正常工作。鑿除施工時,需搭設作業平台,滿鋪鐵跳板。並及時把拆除的建築垃圾清理乾淨。

(十二)施工時,灌漿料澆築後,現場應清理乾淨。

第四條:乙方應對工作現場的行為完全負責,乙方工作人員不得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並按規定做好保護工作;

第五條: 乙方在工程現場人員必須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全施工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甲方(簽字 蓋章): 乙方(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管理合同書 篇5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1 目的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甲乙雙方在項目承包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責任,確保生產經營中人身、財產安全,根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承包合同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2 本協議書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法規和文件制定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2《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2.3《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2.4《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2.5《______省安全生產條例》

3 承包內容(範圍)及合同金額:見施工總承包合同

4 承包期限: 見施工總承包合同

5 甲方責任和權利

5.1 要求乙方提交承攬該項目應具備的相關資質複印件備查。

5.2 要求乙方提供承包工作安全措施方案、安全管理網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事故應急預案、安全規程、安全管理負責人名單及安全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資格證、特種設備檢驗報告及安全使用許可證、作業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合格檔案、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等資料的複印件備查。

5.3 向乙方提供甲方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管理考核辦法,按照甲方用工安全教育培訓要求,負責組織對功能承包單位用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根據各個具體的施工項目,組織對乙方人員進行入場前的安全交底教育,告知乙方施工現場及周圍環境的基本情況、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及應採取的各項安全措施,提供作業範圍地下、上方和相鄰關係可能影響施工安全的資料,向乙方提出安全管理要求。

5.4 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職業衞生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甲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乙方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5.5 對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備案,便於協助支持乙方執行。對無方案、無措施和措施未落實的有權停止生產作業,限期整改,並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5.6 對乙方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經常性監督、檢查,並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向乙方提出指令性整改意見。對不按期完成隱患整改的,按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行處罰。對違章行為有權制止,並根據具體情況按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5.7 甲方發現乙方在工作過程中或工作場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時,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生產作業,撤離現場作業人員,待隱患整改完畢,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才能恢復生產。

5.8 甲方按其監管職責配合地方政府、上級部門對乙方在合同約定作業區域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督促乙方按調查組要求落實整改工作,未經調查組批准,不得同意乙方恢復生產。

5.9 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其他承包單位之間的安全生產工作,互助協作關係。

5.10 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要求乙方在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下強行生產作業。

5.11 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5.12 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在甲方區域內施工工作中需用的風、水、電、汽等動力能源,並負責指定接點。

5.13 乙方人員在該項目承包工作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甲方負有責任的,按照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中劃分的責任範圍,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6 乙方責任和權利

6.1 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是乙方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依法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乙方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分管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具體負責;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其職責範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相應責任。

6.2 乙方對承包期內的全部生產經營活動(設計、管理、資金、技術、設備、設施和人員)實行自主管理,對生產現場的安全工作負總責,對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承擔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6.3 乙方負責將相關安全資質證照複印件交甲方備案,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並保證從甲方承攬的工程項目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

6.4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職業衞生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圍繞本工程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標準。

6.5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及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6.6 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6.7 乙方必須依法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6.8 乙方用工必須符合國家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地方的有關規定。

6.9 乙方必須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為在高危行業崗位或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6.10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對所屬從業人員進行職業衞生、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並建立從業人員三級安全教育檔案備查。對所屬從業人員經常性進行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教育,進行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訓,並如實告知從業人員本作業區域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防範措施及其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6.11 乙方必須為所屬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勞動工具、勞動防護用品和自救器材,保證作業環境符合安全職業衞生標準。

6.12 乙方必須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所屬從業人員,按照國家有關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依法對用工職業危害後果負責。職業健康檢查費由乙方承擔。

6.13 乙方必須為從業人員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按規定的期限妥善保管。

6.14 乙方必須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專職或者兼職應急救援隊伍,配備應急救援設施設備和器材,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將評審發佈的應急預案交甲方備案,便於配合救援。

6.15 乙方必須定期不定期的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隱患;發現重特大事故隱患的,應當立即採取防範措施,並向甲方相關部門報告隱患情況及措施落實情況。

6.16 乙方負責對所屬區域內的各級危險源點的日常控制和管理。

6.17 乙方採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並在進入生產現場前進行查驗,確保符合作業安全要求。

6.18 乙方投入現場所使用的各種特種設備,必須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定期監督檢驗合格,並將《檢驗報告》和《安全使用許可證》複印件送甲方備查。

6.19 生產過程中對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控制和管理,杜絕“三違”行為。

6.20 乙方必須在作業現場入口處、起重機械、用電設施、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溜井口、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並根據作業要求安排相關管理責任人進行管理。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6.21 乙方必須根據具體施工項目、不同生產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定期對生產現場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衞生防範措施,作為本協議附件報甲方備案。生產現場暫時停止生產作業的,乙方必須做好現場防護,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22 施工中需要使用到甲方的水、電、汽等動力能源,必須到甲方指定地點搭接,保持規範,不得到指定點以外的其它地點隨意私拉亂接,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亂動自己所承擔項目範圍以外的設備、工具及設施。

6.23 乙方指派專門的安全管理人員與甲方協調承包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6.24 乙方必須接受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和甲方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管理。

6.25乙方在生產過程中一旦發生傷亡事故,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地向地方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同時,向甲方報告。事故發生後,乙方應根據事故情況決定啟動應急預案級別,立即搶救傷員,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作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不得隱瞞不報或遲報、謊報。

6.26乙方人員在該項目承包工作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按照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中劃分的責任範圍,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7 安全工作考核

7.1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按甲方的相關規定進行考核。

7.2 乙方出現“三違”行為的,按甲方的相關規定進行考核。

8 協議效力

8.1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改動或終止。

8.2 本協議與工程項目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與工程項目承包合同一致。

9 其他:本協議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產管理合同書 篇6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精神,為進一步加強租賃廠房場所、特種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人民羣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後,一致同意簽定本協議。

一、甲方將開發區 路 號 樓 平方米的房屋(場地)(屬 結構,防火等級 級)出租給乙方使用。附屬設施有: 特種設備有: 。

二、乙方從事的主要生產經營內容:

;從業人員數量為:___ 人。

三、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甲方的安全管理職責:

1.出租的廠房,場所或特種設備,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並具備出租時確定使用內容的安全生產條件。

2.對乙方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等進行監督檢查,對同一廠區,場所範圍內多家承租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統一協調。

3.對安監、消防、質監等相關部門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按照安全管理職責落實整改或督促乙方進行整改。

4.發現乙方存在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存在隱患時,及時督促乙方整改,並及時向所在地的安監、消防、質監等相關部門報告。

五、乙方的安全管理職責:

1.嚴格遵守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資質和條件,並服從甲方對其安全工作的統一協調、檢查和督促。

2.對承租區域或生產經營(生活)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承擔責任,對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

3.建立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加強對從業人員安全工作的日常教育和培訓,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安全管理人員,並制定安全應急救援,疏散預案。

4.在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經檢驗,檢測,驗收合格,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對設備和作業人員按規定進行年檢和複審。

5.承租廠房(場所)的裝修(改造)和設備安裝,須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規定,不得破壞,改變建築結構。凡涉及國家規定需要審查驗收的設備和建築施工,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6.發生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事故時,及時向甲方所在地的安監、消防、質監等相關部門報告。

六、乙方在生產經營中有關安全管理要求:

1.應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要加強從業人的安全教育和勞動紀律,治安教育,不得隨意進入他人生產經營區域,嚴禁非生產人員進入生產經營區域。

2.一旦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房屋,場所,特種設備,就確認具備了基本安全生產條件。國家規定的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人員,須做到憑有效證件使用和持有效證件上崗。

3.生產場地或倉庫應配備符合規定要求的滅火器材,嚴禁在禁煙區域內吸煙,嚴禁違章動用明火。

4.因生產需要使用,須到防火監督部門登記備案,經認定許可後方可使用,嚴禁在宿舍,倉庫,辦公場所區域內使用。

5.嚴禁生產,儲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如生產確需使用的須經安監,消防,環保,公安等部門批准,方可使用,並制訂嚴格的管理制度,實行定點存放,專人負責。

6.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誌明顯,保持出入口的暢通;嚴禁封閉,堵塞,佔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入口;嚴禁在生產、經營的建築物內設置員工宿舍。

7.不得隨意變更廠房,場地的用途和破壞建築物的結構,在鋪設,裝修水,電,煤,氣,線路或管道時,不得違反安全規定。

七、甲乙雙方安全生產有關人員名單:

甲方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為:

甲方安全生產分管直接責任人為:

甲方安全管理人員為:

乙方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為:

乙方安全生產分管直接責任人為:

乙方安全管理人員為:

八、附則

1.本協議書須與租賃合同同時簽訂。

2.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甲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管理合同書 篇7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內蒙古阿魯科爾沁旗敖包吐鉛鋅銀多金屬礦坑探工程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決定》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和《內蒙古自治區非煤礦山井下采掘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同時依據甲乙雙方坑探施工合同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礦山安全生產管理系統。

2、有檢查、指導乙方安全生產的權利和責任。當乙方違反甲方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時,甲方有權對乙方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3、當乙方根據本協議,書面提出某作業場所存在安全隱患導致無法施工時,甲方負責和乙方共同協商,消除作業場所的安全隱患,保證施工工人的安全,隱患消除完畢,需留存相應的資料,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4、為督促和協助乙方開展安全教育,甲方應在乙方人員進礦後,與乙方相關負責人共同對其施工工人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教育時間按相關部門規定執行);甲方還應在施工過程中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現場負責人應對甲方每次進行的教育記錄籤認。

5、組織制定並實施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並組織實施事故搶險救援。

6、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由乙方統一管理,按照“統一制度、統一檢查、統一考核、統一獎懲”的四統一原則,由甲方依照有關規定監督其崗位並進行監管。

7、對乙方發生的“三違”現象,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8、對乙方施工過程進行安全督查工作,查出的安全隱患,責令限期整改。

9、若發生事故,積極協助乙方進行安全救護外,還應協助乙方保護事故現場,按程序向有關部門報告,有權參與事故分析追查工作。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接受甲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2、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流程,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乙方為施工安全責任主體,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負責。

3、乙方對本單位承包工程的生產安全和員工職業健康全面負責,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約定,自覺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和管理,做好與承包工程相關的安全生產工作。

4、乙方必須對進入甲方施工現場的工人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同時,乙方進入本工程現場,必須向甲方提供準確的現場施工工人名冊,施工過程中臨時調整人員時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5、嚴格遵守《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嚴謹使用未成年工,合理安排組織生產,嚴謹超時作業和疲勞作業。

6、乙方應保證本單位工人身體條件符合所有從事工作的要求,認真對錄用的工人進行審查和職業健康體檢,體檢合格後方可錄用。

7、乙方負責按照相關規定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場前,做好本單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級、車間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並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及培訓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8、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各種車輛必須掛車輛行駛牌照,並承擔相應費用。

9、乙方負責為本單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並留有發放清單和產品合格證明材料,同時乙方相關管理人員必須督促施工工人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10、乙方使用的自備設施工具必須合格有效,投入工程建設的安全設施要齊全可靠。

11、乙方不得擅自拆除、移動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

12、因遇大霧、雪或有雷擊危險不能堅持正常生產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威脅人身安全時,人員轉移到安全地點。

13、乙方發現事故隱患和災害事故,必須及時向甲方彙報,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報告時間;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並迅速採取有關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和擴大。

14、乙方在施工期間所發生的人身、設備事故,所有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5、協議中未寫到之處,乙方必須按照相關法規要求施工,不得蠻幹,違章指揮。

三、責任處理

1、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整頓,罰款20__元/次,從工程款中扣除:

①未按照本協議之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

②未按照要求整改甲方查出的安全隱患的。

2、在施工過程中,若出現造成安全隱患的質量問題,除限期整改外,並按20__~5000/元處進行罰款,從工程款中扣除。

3、對查出的“三違”人員,對其本人給予500~1000元現金罰款,情節嚴重時,另對乙方處5000~20000元現金罰款。

4、對現場施工時不戴安全帽,每人次處以100元現金罰款。

5、因乙方原因發生的事故,甲方應積極協助救護,其醫療及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不可抗拒造成事故損失,其費用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有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有關規定解決。

2、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時,由上級主管部門協調。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管理合同書 篇8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明確雙方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商定,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協議。

一、甲方委託____擔任____工程現場負責人,全權負責該合同的施工生產、安全等一切事務,並承擔全部責任。

二、基本規定

1.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行業、部門的各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乙方還必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業主方制定的承包商安全考核辦法、安全管理協議,從事生產。

2.乙方從業人員的工傷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僱主責任保險,由乙方負責繳納辦理,併到當地勞動部門進行勞動用工登記及年審。

3.雙方共同加強對本單位從業人員的法律、法規教育,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及時化解糾紛矛盾,確保一方平安。

4.乙方按生產總值的____上交管理費(含税費)給甲方。

三、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一)乙方職責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培訓考試合格後,取得安監部門特種作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培訓辦證由乙方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工種、本工種工齡、家庭住址、身份證複印件、教育培訓情況必須報甲方備案。

2.爆破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按規定領退、運輸、使用爆破器材。若違反爆破器材管理規定,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3.甲方有權對乙方生產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損壞生產、安全設施等違章行為,按照甲方《安全生產獎懲條例》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4.開展“三級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和宣傳,提高員工的安全素質。

5.每日作業前,必須進行崗前會議和班前會議,並有記錄。

6.必須提取足額的安全費用(原則上不低於工程總造價的____%),並作出安全費用計劃,制定並落實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費用計劃和落實情況報甲方備案。

7.必須加強對作業人員和家屬進行用火用電安全教育,搞好防火安全工作,規範用電,配備消防器材,避免用電事故和火災事故的發生。

8.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及時足量地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用具,並督促檢查佩帶和使用情況。必須按照規定對施工作業人員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如發現出現職業病,乙方必須積極給予治療並承擔相應費用。

9.配備專職安全員從事安全管理工作,每日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對於安全隱患,發現一起,整改一起。項目負責人要開展日常的安全自檢自查,每週下井檢查不得少於____次。

10.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全面落實安全責任,實行安全考核獎懲制度,做到有制度、有檢查、有獎罰,調動員工參與安全管理的積極性。

11.加強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加強特種設備、危險物品和危險源的管理。

(二)、乙方權利

對業主提出的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作業指令,應當拒絕。發現危及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情況,必須停止作業或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並及時撤離現場。

四、事故處理

1.乙方為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凡因生產事故發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包括經濟和法律責任)。

2.在生產過程中,乙方人員如發生安全事故,甲乙雙方要積極配合組織搶救,保護好事故現場,並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同時成立事故調查組,寫出事故分析報告,做好善後工作,並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3.事故事件的調查處理應堅持“四不放過”原則,並邀請業主參加,聽取其意見和建議,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4.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頻發,甲方有權解除乙方的施工合同,對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從業人員,甲方有權對其進行清退。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產管理合同書 篇9

使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生產經營項目、場所有多個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為保證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確保職工的安全與健康,爭創文明工地,各班組必須執行上級有關文件的規定,強化安全意識,在施工中必須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強化管理,文明施工”。本着“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商定簽訂本協議書,提高工人的自防、自治、自衞能力,實現安全無事故的目標。

一、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負責對乙方工人的入場教育和上崗前的安全培訓、考試。

2、負責對乙方進行部分分項工程、不同工種、機電設備使用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並履行簽字手續。

3、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乙方人員冒險作業,負責承擔因違章指揮的發生事故的全部責任。

4、有權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並限期整改完畢,同時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負責對其工人進行入場教育和安全知識考試。

2、嚴禁使用跨省、市的零散人員,並按規定向甲方及時報送施工人員花名冊;負責向甲方提供年齡在18週歲以上至50週歲以下的健康勞動者,所有人員必須辦理健康憑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負責按照有關規程、規範、標準和甲方安全技術交底進行操作,不得違章作業和野蠻施工。

4、施工前,乙方應對其工人進行每日至少一次的班前安全教育活動,並做好記錄,受教育者必須簽名,以備查驗。

5、乙方應保證其工人服從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

6、負責承擔因自身原因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二、控制目標:

1、 每日進行一次班前安全教育活動(由各班組執行)。

2、 每月至少召開兩次由全體職工參加的安全生產大會(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組織)。

3、 保持施工期間安全事故為零的記錄。

4、 不得違反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5、 不得違反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無聚眾賭博、滋尋鬧事、打架鬥毆現象。

6、 無各種治安案件發生。

三、違約責任:

1、 凡遇合作方罰款,甲方將按合作方罰款額的雙倍給予罰款。

2、 在施工中的罰款概由乙方及責任者全部承擔。

3、 凡在施工區域外發生的治安案件責任及費用,概由乙方及責任者承擔,甲方不付任何責任。

4、 凡違反有關規定的,按《獎懲辦法》等規定執行。

四、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起至工程結束時有效。

五、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生效。本協議書作為內部承包合同的附件,一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安全生產管理合同書 篇10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南京凱源建築設備租賃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

為了確保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的順利實現,保障員工人身健康 ,嚴格按照《施工現場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指導施工,使生產環境做到標準化、規範化,施工現場管理做到有章可循、獎罰有據可依,特制定本協議書。

一、承包方各施工班組、施工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按照國家(行業)標準、規範施工,服從公司安全管理部門、項目部及施工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

二、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1、死亡事故為零、杜絕重特大機械事故及火災事故的發生;重傷為零,減少輕傷,年負傷率控制在3‰ 以內。

2、爭創紅河州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

三、管理細則及處罰:

1、塔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司機信號工、司索工、電工)應熟悉掌握操作規程和維修保養制度,持證上崗;學員應有專人指導,無證不得上崗,違章者給予500元/次處罰並調離本崗位。

2、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集中精力正確操作,隨時掌握機械運轉情況,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或將機械交給其他無證人員操作,若發現無證操作給予1000元/次處罰並立即改正。

3、執行交接班制度,填寫交接班記錄,接班人經檢查確認無誤後,在交接班記錄上雙方共同簽字,未做到分別給雙方50元/次處罰。

4、塔機司機應熟悉機械性能,聽清信號,嚴格遵守十不弔的規定: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有人停留或行走進時不準吊。

2起重指揮應由技術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擔任,無指揮或信號不清時不準吊。

3鋼筋、型鋼、管材等細長和多根物件必須捆紮牢靠,多點起吊。單頭“千斤”或捆紮不牢靠不準吊。

4多孔板、積灰鬥、手推翻斗車不用四點吊或大模板外掛板不用卸甲不準吊。預製鋼筋砼樓板不準雙拼吊。

5吊砌塊必須使用可靠的砌塊夾具,吊磚必須用磚籠,並堆放整齊。木磚、預埋件等零星物件應用盛器堆放穩妥,疊放不齊不準吊。

6樓板、大梁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7埋入地面的板樁,井點管等,以及粘連,附着的物件不準吊。

8多機作業應保證所吊重物距離不少於3米。在同一軌道上多機作業,無安全措施不準吊。

9六級以上強風天氣不準吊。

10斜拉重物或超過機械允許荷載不準吊。

以上違者給予100元/次處罰。

5、機械嚴禁帶病運轉,發現不正常應立即停機檢查,報告項目部,待故障排除後方可繼續使用,違反者給予200元/次處罰。

6、作業前應進行空載運轉,檢查各工作機構是否運轉正常,有無噪音和異響,各機構的制動及防護裝置是否有效,確認正常後方可作業,未做到的給予50元/次處罰。

7、起吊重物,嚴禁自由下降(開空檔),要慢起輕放,作業完畢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並鬆開迴轉制動器,小車、平衡應置於非工作狀態,吊鈎升至離起重臂頂端2m—3m處,違者給予100元/次處罰。

8、作業中若遇6級以上大風或陣風,應立即停止作業,將回轉機構完全鬆開,起重臂應隨風自由轉動,離開操縱室必須切斷電源,違者給予100元/次處罰。

9、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檢查或檢修,必須系掛安全帶、戴好安全帽,塔身任何部位不得粘貼懸掛對風有阻力的標語牌,塔身高出周圍建築物或達到一定的高度,夜間塔頂應有紅燈警示,違者罰承包人400元/次處罰。

10、按塔機説明書的要求及時安裝附着裝置,保障塔吊機身的穩定。塔機基礎嚴禁積水,應有排水措施,違者罰承包人200元。

11、塔機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持證人員實施並應有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人員在現場監督,私自安裝和拆除的罰承包人20__元。

四、獎懲兑現辦法:

1、各承包班組罰款從勞務工程款中扣除。

2、在整個施工期間,遵章守紀,執行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滿足施工要求,未發生任何人身傷亡事故和機械事故,且每次檢查均為合格的,給予1000元的獎勵。

五、未盡事宜按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公司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完工之日止。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管理合同書 篇11

為保證礦井安全生產,明確安全職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特別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礦井安全生產管理系統。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對礦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統一協調、統一監督,將乙方的安全納入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體系。

3、有檢查、指導乙方安全生產的權利和責任。當乙方違反甲方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時,甲方有權對乙方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4、組織制定並實施礦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並組織實施事故救險。一旦發生災害事故,及時通知事故波及範圍內的乙方人員撤離險區,並盡力為乙方搶救傷員提供救護、醫療便利。

5、乙方特殊作業人員在由乙方統一管理,按照“統一制度、統一檢查、統一考核、統一獎懲”的四統一原則,由甲方依照有關規定監督其崗位設置並進行監管。

7、按照礦井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程序,對乙方涉及安全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進行審批並備案。

8、對乙方發生的“三違”現象,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9、對乙方施工過程進行安全督查工作,查出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整改。

10、若發生事故,積極協助乙方進行安全救護外,還應協助乙方保護事故現場,按程序向有關部門報告,關有權參與事故分析追查工作。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特別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遵守甲方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2、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乙方為施工安全責任主體,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負責。

3、參加甲方的生產調度會、安全例會,“一通三防”例會、工程技術人員專題會和其他由甲方要求參加的安全方面的會議。

4、投入工程建設的安全設施要齊全可靠,設備運轉要安全完好,安全設施要確保正常使用,有正常的檢修制度,並且教育職工愛護礦井安全生產設施。

5、負責對本單位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及培訓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入井人員應辦理入井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6、負責掘進工作面及其區域內的有關安全設施的建立、使用和維護,並設置必要、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7、保證正常安全生產所必須的通風、供電、運輸、壓風等生產系統的安全可靠。

8、對甲方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

9、乙方發現事故隱患和災害事故時,必須及時向甲方彙報,並迅速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和擴大。

10、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向甲方如實報告,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報告時間;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1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生產建設過程中發生的“三違”現象,要有具體的獎罰辦法。

12、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施工措施要及時報甲方相關部門審查備案。

三、責任處理

1、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整頓,可並處20__元以下罰款;

(1)無故經常不參加甲方組織的生產調度會、安全例會和其他甲方要求參加的安全方面會議的;

(2)未按照本協議第五條之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

(3)未在其負責的區域內建立有關安全設施,並未在有關設施、設備設置必要、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的。

(4)未按照要求整改甲方查出的安全隱患的。

2、在施工過程中,若出現造成安全隱患的質量問題,除限期整改外,並按500~5000元/處進行現金罰款。

3、對查出的“三違”人員,對其本人給予100~500元現金罰款,情節嚴重時,另對其所在項目部處500~20__元現金罰款。

4、因乙方原因發生的事故,甲方應積極協助救護,其醫療及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乙方原因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事故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因不可抗拒造成事故損失,其費用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對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事故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5、因乙方原因造成質量標準化檢查不達標,甲方不予驗收工程,並對施工項目部進行罰款。

四、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有關規定解決。

2、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時,由上級主管部門協調。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安全生產管理合同書 篇12

建設單位:(單位全稱)

參建甲方:(單位全稱)

參建乙方:(單位全稱)

參建丙方:(單位全稱)

參建丁方:(單位全稱)

甲、乙、丙、丁四方參建單位現在 區域內同時進行作業,甲方按照工程承包合同承擔 項目施工,乙方按照工程承包合同承擔 項目施工,丙方按照承包合同承擔 項目施工,丁方按照承包合同承擔 安裝項目施工,現在四方都在 內進行前期製作與安裝,為保證各參建單位安全文明施工,加強安全管理,避免交叉作業時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確保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依據《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之規定:“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檢查與協調”現經多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以共同遵守,確保安全生產。

一、多方工程簡況及存在的干擾問題。

二、多方有關責任人應建立相互聯繫的機制,確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如下:

建設單位安全負責人: 手機:

甲方安全負責人: 手機:

乙方安全責任人: 手機:

丙方安全負責人: 手機:

丁方安全負責人: 手機: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對交叉干擾部位進行檢查,及時協商解決由於相互干擾而發生的安全生產問題,如多方無法協調一致,則應報請監理幫忙協商解決。

各方應賦予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足夠的權限,保證其工作的正常進行。當人員發生變動時,應書面通知相關及監理單位、安監局安全辦公室。

三、多方在交叉作業或發生相互干擾時,應根據該作業面的具體情況共同商討制定安全措施,明確各自的職責,報監理審核後作為本協議的正式附件(下同),並按其規定認真實施,同時報監理和管理局安全辦存檔。

四、各方應做好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保護業主財產、周邊建築物及電力等設施的安全;被幹擾方應積極配合做好人員撤離、設備防護等工作。

五、干擾方應向被幹擾各方提供經監理單位審批的施工計劃,被幹擾方據此提前安排施工,以減少干擾所帶來的損失;若被幹擾方必須停工時,必須報告監理單位和建設管理局工程部。

六、雙方單位在同一部位施工,其工作面不能錯開時,必須報監理同一協調,共同制定具體措施,按職責認真予以落實。

七、雙方單位應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及時解決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問題,並儘可能為對方創造安全文明施工條件、文明的施工環境。

八、雙方單位在同一部位施工,一方是高處作業或高空作業時,應在下方設置警示標識,在施工作業前採取全封閉隔離措施,或設置警戒線並派專人警戒指揮,防止高空落物、滾石危及下方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九、各方應自覺保障道路交通和其他通道的通暢,不得隨意佔道或故意發難。凡因施工需要進行交通封閉或管制的,必須報監理單位和工程部審批並及時處理。

十、雙方單位在同一部位施工有一方要進行焊接氣割作業時,施工單位必須事先通知對方作好防護,並配備合格的消防滅火器材,消除現場易燃易爆物品,焊接作業結束後,施焊單位必須及時清理焊割現場,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復燃,釀成火災。

十一、雙方單位在同一部位施工,對各自敷設的用電線路,必須切實做好隔離和絕緣工作,敷設的電線必須通過雙方工作面,應事先徵得對方同意,同時,施工過程中應經常性對電線進行檢查維護,發現問題時,應及時處理,並通知對方或設置警告標誌加以注意。

十二、雙方單位在同一部位施工,有一方進行起重時,應考慮對對方工作得安全影響,並制定起重吊裝安全措施經監理審核後,方可開始進行起重作業。

十三、雙方單位有共同維護同一作業區域內安全文明生產的責任,必須做到施工場地文明整潔,材料堆放整齊且安全可靠(必須有防垮塌、防滑、滾落措施),設備通行、工作、停放場地穩定(必須防止飛石)。施工完成後做好場地清理,創造良好的環境。

十四、在多個單位的交叉作業區域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本單位負責人及多方聯繫負責人(涉及雙方的事故)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險和處理,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保護好事故現場。

十五、對於事故的調查處理,一般事故,有事故方進行調查處理,涉及雙方的由雙方組成聯合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處理意見如有分歧時,可請監理協調解決;重大事故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根據事故調查處理的實際情況,查明事故原因,落實事故責任和整改措施;根據事故調查認定,事故責任方應依法承擔相關事故損失。

十六、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出現新的情況,施工各方應及時會同監理單位共同協商調整,補充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職責和安全措施,以確保施工安全。

十七、本協議一式多份,當事方各執一份,報監理單位和安監局各一份存檔。

十八、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責任各方必須認真履行,監理單位應認真監督執行。

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簽字/單位蓋章)

項目安全負責人:(簽字)

時間:

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簽字/單位蓋章)

項目安全負責人:(簽字)

時間:

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簽字/單位蓋章)

項目安全負責人:(簽字)

時間:

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簽字/單位蓋章)

項目安全負責人:(簽字)

時間:

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簽字/單位蓋章)

項目安全負責人:(簽字)

時間:

安全生產管理合同書 篇13

甲方:

乙方:

為了落實________________項目工程起重機械施工的安全責任,確保工程其中機械施工安全,甲乙雙方達成一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安全生產目標

傷亡控制指標:死亡事故為零,重傷事故為零,輕傷事故控制在1.2%以下,火災事故為零,。

1.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標:無安全事故

2.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建設部辦法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範、標準、規程及省建設廳、市建委、市施工安全監督站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消防安全、治安綜合治理的有關文件規定和要求,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標。

二、甲方責任

1. 審核乙方的從業資格和安全生產資格,是否符合本工程建築機械施工的要求

2. 將現場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目標、安全生產概況和要點向乙方進行交底,對乙方施工全程進行監督。

3. 甲方和乙方安全負責人,應統一協調工程起重機械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

4. 提供本工程目前安全生產的動態,提供相關的安全宣傳資料,指導乙方有效地開展安全生產工作。

5. 指導乙方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協助乙方的安全管理,提高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能。

6. 指導、協助乙方按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做好安全管理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7. 對乙方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指出並責令整改,整改合格後才能進行施工,如乙方拒不整改,甲方必須採取強硬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8. 如發生重大上傷亡事故,必須派人指導,協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和救援工作。

9. 根據《建築工程安全生產措施費管理方法》,控制好本工程安全生產設施費,按進度分階段驗收乙方的安全措施,經安監機構同意、監理通知,收到業主付款和甲方審核安全生產措施費落實情況後,支付乙方安全措施費,支付比例按《建築工程安全生產措施費管理方法》執行。

三、乙方責任

1. 遵守國家、省、市、建築公司所頒發的各項安全法規、行業標準和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程序、應急預案),建立和健全與現場安全管理相適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操作規程。

2. 應按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生產措施費專款專用,遵守有關工傷保險的繳費規定,為所有施工人員辦理工傷保險,降低生產安全風險。

3. 嚴格按照勞動保護法,定期發放工資。

4. 進入施工現場後,服從甲方的管理,落實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指定安全生產責任人,成立安全生產架構,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開工前把指定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名單報甲方項目部。落實安全管理職責,指定安全管理措施,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生產技能,保證員工持證上崗,減低安全事故的發生機率。

5. 開工前將指定的各項安全生產製度、方案、措施報甲方和監理按相關程序審批,審批後嚴格按制定的安全生產製度、方案、措施施工。

6. 進場前將施工中需使用的設備、設施書面報甲方項目管理部,同時遵守設備設施的安全施工規定。

7. 施工中需要搭設、安裝安全設施、臨時用電、使用設備、施工方案的編制、材料的檢驗、裝拆資質、施工人員的從業資格、完工後的檢驗、檢測等,必須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安全管理要求。

8. 對施工中可能出現的危險或危害,應及時採取防範措施,同時向項目部報告,由項目部通知其他施工單位,共同防範。

9. 必須遵守《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和當地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的管理規定,填寫好安全運行記錄,定期上交給甲方。

10. 做好現場防火工作,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立足於自防自教,自覺遵守《施工現場防火規定》。

11. 發生安全事故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493號令《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報告和處理條例》的規定編寫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

四、其他約定

1. 乙方在施工時間,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沒有達到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要求,每次罰款300元,安全生產責任人不參加檢查的每次罰款300元。

2. 乙方不及時編寫方案、安全運行記錄,每次扣款300元。

3. 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措施費台帳,填寫好安全生產措施費報表,安全生產措施費必須專款專用,甲方對安全生產措施費的使用進行監督,沒有建立安全生產措施費台帳或將安全生產措施費挪作他用的,從重處罰。

4. 乙方被國家質量安全管理機構通報,提出停工整頓,造成甲方停工扣分時,在工程款中扣除所有的安全生產措施費。

5. 甲方項目安全員有對乙方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的權利,對安全措施得不到落實,安全隱患較多,安全隱患得不到及時排除的情況,有進行限期整改和罰款的權利。

6.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獎罰條例》的規定

7. 甲方統一購買安全生產管理資料,施工質量管理資料,安全設備材料,安全管理教育培訓資料等發放給乙方(成本費由乙方支付)。

8. 乙方未按施工所在地區建設主管部門要求辦理平安卡的,每人罰款50元。

9. 甲方發現乙方的安全員、電工、焊工、裝拆工未持證上崗,每人罰款50元。

10. 乙方的施工人員必須參加崗前安全知識考核,未參加人員每人罰款50元。

11. 乙方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戴好安全帽,管理人員戴白色安全帽,專兼職安全員戴紅色安全帽,生產工人戴黃色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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