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連鎖特許加盟合同(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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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連鎖特許加盟合同 篇1

甲方(特許方):                 

品牌連鎖特許加盟合同(通用4篇)

乙方(被特許方):            

品牌連鎖特許加盟合同使用説明

一、本合同正文文本由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加註製作。未盡條款請諮詢“律雲”在線法律服務。

二、合同雙方應認真閲讀本合同。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三、合同必須由許可方的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和被許可方親自簽章,並加蓋公章(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四、雙方關於付款方式的約定應基於雙方的財務制度及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約定,以確保款項流轉的合法、及時、到位。

五、特許人應符合《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規定,具有特許經營的資質,且依據《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強制備案。

六、一些具體涉及商務條款等具體操作事項,可根據合同雙方的洽商予以補充或另行簽訂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許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許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律師提示】:簽署合同過程中,應認真核對對方的身份信息及地址信息,確保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有利於後續履行且避免出現爭議後因主體信息不明而帶來的相關損失。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將X的特許經營權許可乙方一事,經過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特許經營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許經營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年;

【律師提示】:因被特許人一次性支付與加盟相關費用,基於對被特許人的保護,《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特許經營合同約定的特許經營期限應當不少於3年。但是,被特許人同意的除外。特許人和被特許人續簽特許經營合同的,不適用前款規定。

二、授權範圍

1、甲方授權乙方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區_街號範圍內以甲方的商標、技術經營X連鎖店(以下簡稱“X連鎖店”),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將自己的經營活動和促銷活動擴大到上述區域之外;

【律師提示】:《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對特許人的資質有明確的規定,且依據《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規定,商業特許經營實行全國聯網備案,且該備案是強制性要求,被特許人在簽署合同前,應到商業主管部門進行查詢,以降低風險,起到風險防範作用。《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規定,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不得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特許人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被特許人可以解除特許經營合同。

2、雙方一致確認不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執行而解釋成一方為他方的代理人或合夥人,甲乙雙方為獨立的法律主體,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自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3、乙方經甲方授權取得甲方商標的使用權,但如果本合同屆期,不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被撤消授權,或發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乙方權利等情形,乙方使用商標的權利立即終止,因此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記、生財設備、器具轉授權他人使用;

5、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權使用的標的物與其他企業合併或延伸使用;

6、有關X連鎖店的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並遵照甲方公司特許經營店管理規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三、營業場地、店面裝飾與配置

1、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甲方為X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甲方特許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區街號開設X連鎖店,專門銷售X產品;

2、為維護甲方X品牌形象的統一性,X連鎖店由甲方免費進行裝飾設計,裝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報價並施工,乙方應按工程預算支付裝修工程款並協助辦理在X連鎖店施工的相關手續。甲方收到工程款項後日內將X連鎖店交付乙方使用;

3、X連鎖店內的營業所需(包括:設備、裝置、用具、招牌等)由甲方統一進行設計製作。對於營運必需的包裝材料、促銷禮品、提貨袋及其它附屬材料、消耗品,X連鎖店應使用總部配備的產品。上述所涉及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貨物的配送、調換及運輸

1、X產品由甲方統一配送,甲方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元至

元的金額向乙方X連鎖店提供首次配貨量;

2、甲方根據乙方的市場情況進行統一配貨,在X連鎖店開業

個月內,任何一款產品的銷售了低於該款產品的進貨量的%時,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調換貨物的申請,經甲方確認乙方提出調換的該款產品為非過季商品且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甲方可以給與部分調換,具體調換數量依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協商確認;

3、乙方連續兩個月內未進貨,需向甲方書面報告説明,乙方未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可視為乙方單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4、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5、貨款乙方應於甲方發貨前日向甲方支付,甲方收到相關款項後安排發貨;

五、相關費用的支付

【律師提示】:加盟費是被特許人獲取特許經營資格的對價,被特許人在交納該費用後即可獲得特許人提供的商標、商號、經營模式、服務標誌、專利、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權利的知識產權性質的綜合性使用權。

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

元;及保證金元,總計元。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甲方有權扣除全部保證金;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遭受相應損失的,甲方有權在保證金中予以扣除相應金額,不足部分乙方另行支付,保證金被扣除後日內乙方應將保證金補齊至月底金額。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月後,經甲方確認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或應扣除保證金的行為的,保證金應當予以無息返還;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於每月5日以前按X連鎖店上月銷售額的%向甲方交納X連鎖店上月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六、甲方權利義務

1、X的知識產權屬於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於X產品的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裝修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核心內容是X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情況等進行檢查、核對,乙方應當給予配合;

3、甲方有權根據市場及X連鎖店的銷售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為確保專賣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並提出相應整改意見,乙方應當遵照執行;

5、為使X連鎖店能良好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應對乙方及乙方人員就X連鎖店的經營進行必要的培訓。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6、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開店的授權文書、證牌、店櫃裝修方案、宣傳方案及指定的專賣店形象經營用品和促銷品;

七、乙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訂購X產品,並在合同約定的授權範圍內開展經營業務,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授權任何第三方;

2、有權享有本合同連鎖店經營過程中的全部權益,並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權利的責任範圍內,自行投資、自負盈虧、自聘員工,自行經營和管理,因此產生的爭議及侵權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律師提示】:特許經營的雙方當事人是相互獨立的法律主體,自負盈虧,不存在隸屬關係。

4、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價格標準銷售X產品;

5、乙方對外宣傳X產品、商標、商號時,廣告資料內容須經甲方審核同意;

6、乙方應依照本合同的相關約定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付款義務;

7、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日內向X連鎖店所在地行政主管機關辦理相應的資質、證照及許可等手續,並保證上述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持續有效,如有違反乙方系根本違約;

8、乙方簽收甲方配送的貨物後,貨物的產品質量及售後服務等均由乙方承擔;

9、在知悉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對X的任何權益時,或有關X產品及經營所發生的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予以處理;

10、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乙方及乙方聘用人員所產生的任何侵權、爭議或存有上述風險的,均應由乙方出面解決,並承擔全部責任及費用;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依照本合同之約定履行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當期貨款總額_‰的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應責任的權利;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己方義務,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行為發生之上月X連鎖店銷售額

%的違約金,如違約行為違反了本合同的簽署目的或給對方造成嚴重後果的,即為根本違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到的實際損失;

九、同行競爭的禁止及保密的義務

1、乙方及乙方受僱人及直系親屬、非直系親屬在本合同期間內,或合同期滿雙方同意終止、解除後三年內,不得在X連鎖店轄區內投資、參與、教導、受僱、從事或合夥經營類似的商店,如有違反,乙方須將其(含投資人)所得的利益,交付或歸甲方所有,甲方並可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元整;

2、乙方或乙方投資人不得泄露商業機密。否則甲方除可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 元整,還可根據所受的損害程度再要求乙方作出賠償,乙方不得有異議;

3、本條的規定,於本合同關係結束後三年內仍具拘束乙方的法律效力;

十、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任何爭議、糾紛,有關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當協商無法解決時,應按以下第項規定的方式解決爭議。

(1)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律師提示】:關於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兩審終審。

十二、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由雙方協商一致後在

簽署,一式份,雙方各執份,雙方所執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簽署補充協議,本合同條款非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

【律師提示】:明確本合同條款的修改方式,防止合同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通過附件或補充協議的方式修改本合同

3.本協議項下的任何通知以及向對方提出的要求均以書面形式按下列地址或電話號碼、傳真號碼送達對方:

甲方:        乙方:        

指定聯繫人:        指定聯繫人: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銀行:         

賬户:           

如甲、乙任何一方的上述聯繫方式發生變化,該方應於變化後三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2、任何通知或要求按照上述聯繫方式發送,應視為在下述時間送達:

①如為信函,以郵戳所示日期為送達之日;

②如為傳真,發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③如為專人遞送,收件人簽收之日為送達之日;

④如交由專業快遞公司遞送,以寄件人交寄後滿三日為送達之日。

任何文件或要求送達到對方的上述地址或對方的指定聯繫人,即視為送達。

【律師提示】:明確通知函件的發送方式及何種情形視為送達有利於合同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有效行使合同相關權利義務。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品牌連鎖特許加盟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1、鑑於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單點單櫃(加盟店或專賣櫃)特許經營權。特許乙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省______市/縣____開設__________加盟店,授權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加盟店、櫃使用由甲方獨立擁有的“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註冊商標。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_____張)及營業執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2、乙方預付__________元首期進貨預付款,連同_____元加盟費和_____元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共_____元一併匯入甲方賬户,此後首批進貨貨款以首期進貨預付款抵扣。

3、加盟授權從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並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款項(包括特許加盟費、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和首期進貨款等,實際須支付的款項種類和金額按簽約合同規定為準)之日起生效。

第二條承諾

1、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後,須按甲方要求經營管理,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乙方承諾在加盟期間,完全遵守本特許加盟條列,合法經營。

2、甲方承諾不在乙方開設的加盟店同一區域範圍內(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區片或以一定直徑範圍劃分)

自己或允許第三者經營其它加盟店,並承諾不向同一區域範圍內的其它經營者供應可愛多產品。

第三條細則説明

1、首期進貨超過首期預付貨款的部分和此後進貨,乙方按實際訂貨金額將貨款匯入甲方賬户,甲方確認匯款後予以發貨。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商品按統一加盟供貨價結算,特供商品或促銷活動商品折扣另行制訂。

2、甲方每次發貨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三天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和接受發貨清單上新到的商品。

3、甲方通過普通貨運、特快專遞等方式向乙方發送貨物,乙方可根據自己需要選擇發貨方式,發送貨物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收到貨物有商品質量問題的,應在收到貨物三天內(以收貨簽收或通知取件時間為準)向甲方提出退貨申請,並在收到貨物五天內將貨物發還甲方,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但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換。

4、乙方因銷售原因造成商品積壓的,乙方應在貨到____日內(以貨運公司通知乙方收貨或送貨上門時間為到貨日)提出換貨申請並將積壓商品發回。甲方在收到乙方退回的商品後,將按乙方退回商品的實際進貨額的80%折算金額為乙方調換新貨。換貨以退回商品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為前提。乙方累計退換貨金額(以退回貨物的進貨價款計算)不得超過以現款支付的實際進貨金額。

5、甲方在甲方網站上為乙方提供加盟店存貨調劑平台服務,乙方可在調劑平台上自由選擇調劑對象,相互調劑存貨。甲方可在甲方網站上為乙方提供積壓商品代賣服務,乙方可將積壓商品委託甲方在甲方網站上代為銷售,甲方按代賣商品銷售額的20%提取代賣手續費。

6、乙方全年進貨額(按實際支付的進貨貨款計算)達到50000元,可按累計進貨額享受2%的業績獎勵。

全年進貨金額達到100000元,可按累計進貨額享受4%的業績獎勵,並以業績獎勵以貨款形式返回。

第四條合同的續約、解除和終止

1、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達到合同規定的最低進貨額且無違反本合同的行為發生,則乙方可將交納的品牌使用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轉為貨款;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進貨額達到100000元,則甲方將乙方交納的加盟費全額退還給乙方。

2、本合同期滿後,如雙方達成一致協議繼續延續本合同,則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確認後續約一年,乙方不用再支付加盟費、品牌使用保證金和首期貨款。如雙方未達成一致協議,則本合同期滿後自動終止。

3、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合同並保留繼續追討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連續三個月月平均進貨額低於5000元;乙方仿冒,濫用可愛多商標;乙方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或經營所需的其他證明時;乙方違反或未實現本合同的約定,破壞加盟體系或對甲方經營造成不利影響;乙方未與甲方協商,不再履行約定的合作義務,單方面退出加盟。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可愛多商標。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一個月內,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可愛多”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和對甲方的侵權,甲方有權索賠.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上海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品牌連鎖特許加盟合同 篇3

特許人(下稱:甲方):___________

受許人(下稱:乙方):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母嬰坊品牌孕嬰童系列產品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前言

1.1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1.2甲方X公司是一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並

_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擁有與“母嬰坊”品牌相關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著作權等一系列的法

_律權利。

1.3乙方(以下簡稱“特許加盟代理商”)乙方為具有獨立民事的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企業法人□其

_它經濟組織□,願意接受甲方的授權,在本合同所限定的範圍內展開經營活動。

1.4乙方知道並承認,“母嬰坊”品牌在中國的註冊商標中文名為“母嬰坊”。雙方進一步承認,“母嬰

_坊”品牌的聲譽與其銷售的產品所用的註冊商標緊密相連。

1.5乙方明示承認並同意,除本合同項下授權的權利之外,乙方並不因本合同的生效而獲得與“母嬰坊”

_品牌相關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著作權等,而且不對上述有關知識產權享有任何權利。

1.6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2.合同釋義

2.1_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2.1.1母嬰坊知識產權:品牌、商標、標誌、商號及母嬰坊VIS企業視覺形象系統、母嬰坊經營管理模

_式屬甲方所有,宣傳推廣用品由甲方統一設計,弔旗、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吉祥物、廣告

_宣傳品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合理使用。

2.1.2母嬰坊產品: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的商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商品。

2.1.3乙方經營的經銷公司和下級分銷商及其僱傭人員與政府、法律機關衍生之各類關係一概與甲方無

_關。

2.1.4甲方與乙方進行商品交易的每一份訂單,無論是原件、複印件,還是傳真件,都將遵照本合同包

__括其條款。甲方旗下品牌為“母嬰坊”,甲方擁有對此品牌的著作權、版權、解釋權。

2.1.5鑑於甲方“母嬰坊”品牌,及一切系列產品已經具備了專賣型特許經營的基本條件,為拓展“母

__嬰坊”品牌系列產品更好地、更規範地服務消費者;根據特許經營的規則同意乙方加入“母嬰坊”

__專賣特許經營銷售網絡。

3.特許授權

3.1甲方特許授權乙方在__省__市__區(縣)___鎮(鄉)____

_開設母嬰坊嬰童時尚生活館(專賣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母嬰坊品牌系列孕嬰童商品及甲方

_取得營銷權的商品,未經甲方許可、乙方嚴禁跨越本條款指定區域經營。(洗護用品不限於專賣,甲

_方有權單獨規劃洗護用品市場)。

3.2甲方將其所有的母嬰坊商標、商號、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加盟代理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

_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母嬰坊的品牌經營活動。

3.3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向任何第三方轉讓該地域的特許經營權。

4.經營方式

4.1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60天內,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税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税務登記手

_續,自籌資金設立母嬰坊嬰童時尚生活館(專賣店),並以此作為最終獲得母嬰坊特許經營權的前

_提。

4.2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母嬰坊嬰童時尚生活館(專

_賣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並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

_責任。

5.甲方權利和義務

5.1甲方權利

5.1.1甲方有權根據實際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5.1.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5.1.3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

__同權益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5.1.4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規定及時支付貨款給甲方,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5.2甲方義務:

5.2.1甲方負責母嬰坊的原材料採購、產品設計、開發和生產,並負責依約向乙方提供母嬰坊產品。

5.2.2甲方提供乙方成立母嬰坊嬰童時尚生活館(專賣店)時需由特許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5.2.3甲方向乙方提供母嬰坊嬰童時尚生活館(專賣店)的經營專業培訓(包括:經營管理、導購管理、

_人事管理、商品陳列等)。

5.2.4甲方負責乙方的店面設計,並在乙方開店前負責一次性向乙方免費贈送價值1000元左右的宣傳推

__廣用品包括弔旗、海報、特價牌及購物膠袋等。(詳見合同附件一)

5.2.5甲方負責制定和修改母嬰坊嬰童時尚生活館(專賣店)的經營手冊、經營守則。

5.2.6甲方負責在一定的範圍內維護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6.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乙方權利:

6.1.1乙方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母嬰坊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並在合同

__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6.1.2乙方有權擁有母嬰坊嬰童時尚生活館(專賣店)在授權區域內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6.1.3乙方負責母嬰坊嬰童時尚生活館(專賣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6.1.4乙方有權對甲方員工不負責任造成乙方嚴重缺貨、影響乙方的銷售之行為進行投訴,並有權要求

__及時給予圓滿答覆。

6.1.5乙方有權優先獲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編寫的產品,技術,營銷,市場等相關資訊,並有義務對以上資

_訊信息予以嚴格保密。

6.1.6乙方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品牌推廣和廣告促銷活動。

6.2乙方義務:

6.2.1乙方及時向甲方支付貨款。

6.2.2乙方自配全國直撥電話和傳真機或計算機及上網電子郵箱以方便雙方業務聯絡。

6.2.3乙方按母嬰坊嬰童時尚生活館(專賣店)的統一形象裝修,甲方提供店內裝修方案效果圖,店面燈

__箱製作圖,乙方可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製的貨架,標誌,牌匾,燈箱,輔助材料。乙方結

__合門店實際情況可做具體裝修調整,負責裝修費用並保持母嬰坊品牌整體風格和色彩。

6.2.4乙方應自行辦理當地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税務等一切合法手續、應實行獨立經營、獨立核算,

_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依法納税,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糾紛與甲方無關。

6.2.5乙方以誠實守信的原則,在指定區域內經營甲方商品和甲方取得營銷權的其它商品;並保證從籤

_約起60天內自行建立一家40平米至120平米嬰童時尚生活館(專賣店)。

6.2.6乙方積極參與甲方統一的市場營銷推廣及其它有益的活動。

6.2.7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應嚴格遵守甲方統一價格政策;零售價不得低於“建議零售價”的85%(詳見

__價格表)。

6.2.8乙方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對母嬰坊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母嬰坊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

__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2.9乙方網絡銷售價格不得低於統一零售價格的8.5折,違者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與乙方的合同。

7.簽約條件、銷售目標、獎勵機制

7.1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以現金或匯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帳户支付品牌使用費/元整,(不予

_退還)特許加盟權益經營保證金__元整。

7.2特許加盟權益經營保證金的返還:乙方在合同期內第一年度進貨總量達到_萬元返還保證金

___元,在合同期內第二年度進貨總量達到__萬元,返還保證金__元。

7.3乙方第一年度未達到進貨量,可以兩年累計核算,進貨總量達_萬元,甲方一次性返還乙方保

_證金_元。乙方在經營過程中,返利政策按照第一年__萬,第二年__萬超出部分進行返利,

_每年度超額完成的部分按__進行返利,超額達到__萬元以上的部分按__返利(不含其中的__萬元),

_(進貨總量=累計進貨量-累計退貨量)。

7.4乙方如經營不善或中途退出加盟,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後,將符合退換_

_貨條件的母嬰坊商品按原價收回。

8.產品價格

8.1甲方供貨給乙方A類產品(外出服系列、鞋帽系列)供貨價按零售價的__供貨。B類產品(內衣

_系列、穿戴、孕婦、牀上用品、禮盒、童襪)供貨價按零售價的__供貨。C類產品(塑膠用品、

_洗護用品系列)供貨價按零售價的__供貨。童車、牀、美耐皿餐具等其它產品按實價供貨。(以上

_均不含税)。

8.2對於可能出現價格調整,甲方將提前15個工作日以書面方式或公司網站通知乙方。

9.產品訂購___

9.1甲方每年舉辦的春夏、秋冬兩次新品訂貨會,並制定相應訂貨政策及優惠政策,乙方應積極參加。

_乙方未能參加甲方訂貨會提前預定新品,甲方需在滿足已訂貨客户的產品供應的前提下再供應給乙

_方,因產品數量供應不足,貨品保障供應的責任不在甲方。乙方在訂貨會上所下的訂單,確認後應

_在7天內向甲方交納所訂貨款的10%作為訂金,其餘貨款於提貨時一次性全部付清。

9.2每季新品不間斷上市,新品上市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新品上貨週期表》供乙方訂貨參考。乙方首

_批進貨產品選擇和額度需在甲方的指導下,經乙方認可後由甲方執行。

9.3為配合乙方銷售及根據市場、季節、品牌形象等方面的需求,甲方將不定期地向乙方配發新產品(樣

品),乙方將根據自身市場的實際需求,以訂單方式向甲方確定產品配發後所需進貨的產品規格和

數量。

9.4乙方訂貨方式:a.首批訂貨可由總部建議最暢銷的商品;b.參加公司總部現場訂貨;c.網上採樣訂

_貨;d.寄發彩色圖片或產品目錄訂貨;e.補貨由加盟商自主決定;

9.5乙方首次配貨量標準:以首次進貨額按每平方米__元的金額標準向甲方提出申請;首批進貨最低

_不得低於_萬元(不含食品類)。

9.6乙方根據銷售情況及時提出補貨要求,品種由乙方自主決定,但每次補貨需在人民幣__元以上;

_乙方補貨,甲方自收到訂單之日3個工作日內發貨。暫時不能發的產品,甲方及時知會乙方並確定

_發貨的時間。

10.產品調換

10.1甲方為乙方提供的A類產品屬季節性產品(外出服系列、鞋帽系列)因甲方商品在乙方市場銷路

_不暢,調換時間為自發貨起40天內,尺碼齊全、貨品完整經甲方確認後均可調換當季產品。超出

_約定時間、或因乙方人為造成的殘次品影響第二次銷售,甲方一律不予調換,由乙方自行消化,調

_換過後的產品不再重複產生調換率。

10.2甲方為乙方提供的B類、C類產品(內衣系列、穿戴、孕婦、牀上用品、禮盒、童襪、塑膠用品、

_洗護用品系列),因甲方商品在乙方市場銷路不暢,自發貨起100天內,尺碼齊全、貨品完整經甲

_方確認後均可調換當季產品。超出約定時間、或因乙方人為造成的殘次品影響第二次銷售,甲方一

_律不予調換,由乙方自行消化,調換過後的產品不再重複產生調換率。

10.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促銷品或特價品等,甲方不受理退換貨。

10.4屬於甲方產品質量問題的,經甲方確認後無條件可100%退換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不計入退換貨

_額度範圍;若甲方確認產品屬於非質量問題的將返還給乙方,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0.5乙方在辦理調換貨手續前須將詳細的退貨清單傳真給甲方,待甲方確認後方可將貨品返回。乙方

_必須保證返回貨品完整、清潔、不得損壞,且不影響第二次銷售,其運費及中途風險由乙方自行承

_擔。如有上述現象甲方有權不予接收並退還。

銷售管理和市場推廣

11.1甲方有權對乙方在專賣場(店)的產品陳列,零售標價,信息反饋,售後服務及其他營銷管理行為進

_行指導和監督。任何培訓資料不得外泄,不然將不享有任何指導扶持。

11.2為樹立形象,推廣品牌,促進銷售,甲方負責協助乙方搞好銷售推廣工作,並負責提供有關產品,市

_信息方面資料。

11.3市場開創初期,甲方派專人負責協助乙方進行市場管理,營銷策劃,品牌推廣等工作;市場有序及具

_規模後,甲乙雙方可按各自經營區域,專業管理和服務區域市場。

11.4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進行市場推廣和調研工作,每月需按甲方要求將有關統計調研報表如實填寫並

_上報甲方市場部,上述各類統計調研報表的格式由甲方統一提供。

11.5雙方合作過程當中,乙方的主要職能是貨品的零售分銷和形象的維護及店務管理,市場推廣、策劃

_工作主要由甲方負責,乙方配合導入實施。甲方將按年度市場推廣計劃,在全國市場範圍收購價進行

_有序的市場推廣活動,乙方有義務積極協助。市場策劃推廣費用由甲方承擔(專賣商自行策劃的廣告

_宣傳甲方不予承擔)。

11.6甲方根據市場發展長期提供宣傳用品,如:海報、掛旗、宣傳手冊等,並適時針對市場發佈相應的廣

_告信息,費用由甲方承擔。

11.7乙方在推廣過程當中產生的商場費用和打折讓利成本,均由乙方承擔。如甲方有統一的促銷支持,

_則按政策執行。

12.支持政策

12.1開業支持:甲方提供開業指導。提供全套培訓教材,協助乙方開業活動策劃,每年舉辦兩次經驗

_座談會。

12.2培訓支持:雙方簽定合同後,乙方專賣店開業前,可以選派一名店長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接受培訓,

_乙方投入運營後,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到乙方店鋪做員工培訓。

12.3促銷支持:甲、乙雙方共同協議執行促銷推廣活動,或乙方策劃促銷方案提交甲方審批,大型促

_銷活動,甲方可根據情況給予促銷抵折扣供貨支持,並配合乙方製作、投放促銷POP等廣告。(見

_附件)

13.運輸、交貨與付款

13.1甲乙雙方確認每次交易的交貨地點是南京市,乙方可自行提貨或委託甲方代辦運輸,凡超出南京市

_的運費及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乙方須書面提供貨物承運人及到達地址,收貨人等詳細資料。

(如:___省___市站,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

_手機_____收貨人___),如因乙方所提供承運人及到達地址、收貨人等資料不準

_確或不詳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13.4甲方貨物運達後,乙方需及時開箱檢查,有錯款或少貨等問題需在三天內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核_

_實,超出規定時間甲方概不負責。

13.5付款方式以款到發貨為原則。

14.承諾及保證

14.1甲方對母嬰坊的商標、商號、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14.2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

_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_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14.3甲方提供加盟商的商圈保障,以區、城鎮、商業街為規劃,甲方承諾在以加盟店的所在位置為中心

_半徑三公里之內的距離,不再開設第二家加盟店,如果開設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並經甲、乙雙方

_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

14.4合同期內,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後,應在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發貨。

15.違約責任

15.1乙方須主營甲方母嬰坊品牌系列孕嬰童商品和甲方取得營銷權的商品,甲乙雙方正常合作後,乙方

_如連續兩個月內沒有補貨,則以違約論,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15.2乙方違反第15.1條款違約,或年進貨量未達合同約定的要求,保證金將作為違約金繳納給甲方。

15.3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第14.3、第14.4條,對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15.4為確保各母嬰坊嬰童時尚生活館(專賣店)統一形象,統一管理,乙方在開業一個月內必須將經營

_店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店面照片(六張),經營店具體地址以快件方式郵至公司總部,否則視乙方

_違約。

15.5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的行為應視為違約行為。違約方應儘量採取補救措施以嚴格履行本合同。

_若其沒有采取補救措施,或採取補救措施後仍然造成對方損失,則違約方應賠償另一方由此產生的

_損失。遭受損失的一方應儘量避免和減少損失,否則不得就擴大的損失部分要求賠償。

15.6本合同中有關條款已就違約責任作出約定的,依據該約定執行。

16.不可抗力

16.1若因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颱風、颶風、地震等自然災害及戰爭、動亂等人為原因)造成

_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該等履約責任可以得到全部或部分豁免,但該方

_須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權威部門出具的有關不可抗力事實存在的證明。

17.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7.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並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7.2若執行該意向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

_院提起訴訟。

一般條款

18.1本合同的簽訂地為甲方所在地。

18.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即時生效。

18.3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

_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4本合同的有效期為貳年,從_年月_日至年月_日。期滿後,在

_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附:補充協議: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特許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許人):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許人):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年_月_日____

簽約時間:__年_月日

品牌連鎖特許加盟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1、鑑於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單點單櫃(加盟店或專賣櫃)特許經營權。特許乙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省______市/縣____開設__________加盟店,授權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加盟店、櫃使用由甲方獨立擁有的“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註冊商標。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_____張)及營業執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2、乙方預付__________元首期進貨預付款,連同_____元加盟費和_____元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共_____元一併匯入甲方帳户,此後首批進貨貨款以首期進貨預付款抵扣。

3、加盟授權從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並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款項(包括特許加盟費、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和首期進貨款等,實際須支付的款項種類和金額按簽約合同規定為準)之日起生效。

第二條 承諾

1、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後,須按甲方要求經營管理,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乙方承諾在加盟期間,完全遵守本特許加盟條列,合法經營。

2、甲方承諾不在乙方開設的加盟店同一區域範圍內(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區片或以一定直徑範圍劃分)

自己或允許第三者經營其它加盟店,並承諾不向同一區域範圍內的其它經營者供應可愛多產品。

第三條 細則説明

1、首期進貨超過首期預付貨款的部分和此後進貨,乙方按實際訂貨金額將貨款匯入甲方帳户,甲方確認匯款後予以發貨。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商品按統一加盟供貨價結算,特供商品或促銷活動商品折扣另行制訂。

2、甲方每次發貨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三天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和接受發貨清單上新到的商品。

3、甲方通過普通貨運、特快專遞等方式向乙方發送貨物,乙方可根據自己需要選擇發貨方式,發送貨物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收到貨物有商品質量問題的,應在收到貨物三天內(以收貨簽收或通知取件時間為準)向甲方提出退貨申請,並在收到貨物五天內將貨物發還甲方,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但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換。

4、乙方因銷售原因造成商品積壓的,乙方應在貨到30日內(以貨運公司通知乙方收貨或送貨上門時間為到貨日)提出換貨申請並將積壓商品發回。甲方在收到乙方退回的商品後,將按乙方退回商品的實際進貨額的80%折算金額為乙方調換新貨。換貨以退回商品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為前提。乙方累計退換貨金額(以退回貨物的進貨價款計算)不得超過以現款支付的實際進貨金額。

5、甲方在甲方網站上為乙方提供加盟店存貨調劑平台服務,乙方可在調劑平台上自由選擇調劑對象,相互調劑存貨。甲方可在甲方網站上為乙方提供積壓商品代賣服務,乙方可將積壓商品委託甲方在甲方網站上代為銷售,甲方按代賣商品銷售額的20%提取代賣手續費。

6、乙方全年進貨額(按實際支付的進貨貨款計算)達到50000元,可按累計進貨額享受2%的業績獎勵。

全年進貨金額達到100000元,可按累計進貨額享受4%的業績獎勵,並以業績獎勵以貨款形式返回。

第四條 合同的續約、解除和終止

1、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達到合同規定的最低進貨額且無違反本合同的行為發生,則乙方可將交納的品牌使用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轉為貨款;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進貨額達到100000元,則甲方將乙方交納的加盟費全額退還給乙方。

2、本合同期滿後,如雙方達成一致協議繼續延續本合同,則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確認後續約一年,乙方不用再支付加盟費、品牌使用保證金和首期貨款。如雙方未達成一致協議,則本合同期滿後自動終止。

3、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合同並保留繼續追討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連續三個月月平均進貨額低於5000元;乙方仿冒,濫用可愛多商標;乙方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或經營所需的其他證明時;乙方違反或未實現本合同的約定,破壞加盟體系或對甲方經營造成不利影響;乙方未與甲方協商,不再履行約定的合作義務,單方面退出加盟。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可愛多商標。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一個月內,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可愛多”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和對甲方的侵權,甲方有權索賠.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上海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__________特許加盟申請表

填表時間:__________

申請人姓名:__________

個人情況:年齡_____,性別_____,職業_____

所在城市和居住地址:__________

候選或已有店鋪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聯繫電話:固定電話__________,移動電話__________

電子郵箱地址:__________

曾經從事的自營事業:__________

正在從事的自營事業:__________

瞭解__________和__________的途徑

請填寫您的經營意向:

管理方式:a、個人全力投入b、兼營其他c、授權他人管理

是否有合作人選:a、無b、親屬c、朋友d、業務單位

準備投入資金量a、1~3萬b、3~6萬c、6~10萬d、10萬以上

是否現有候選店面a、無b、有

候選店面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選店面所處的商圈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店鋪的定位:a、專營童裝b、兼營其它

如果兼營其他,想兼營什麼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店鋪商品的價格定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希望在什麼時間達成合作意向:____________________

希望在什麼時間開業: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特許經營合同

第一條 合同雙方

特許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許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則

2-1特許方、受許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

2-2特許雙方在互利互惠、優化整合雙方資源,提高特許經營效率、降低商業運營成本的基礎上,以促進公平、公開、公正、有序及可持續發展的經營環境。

2-3保護特許方所擁有的知識產權,打擊假冒、偽劣商品,規範特許經營,統一品牌形象,提高_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的商譽,使消費者得到真正滿意的服務和商品。

2-4確保特許方、受許方忠實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 合同有效期規定

本合同有效期從二0___年___月___日至二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除非本合同提前終止。受許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特許方提出延長特許經營合同期限的書面請求,經特許方同意,可以續簽下一期的書面合同。

第四條 特許經營註冊費及特許物品費規定

本合同簽訂時受許方應向特許方交納特許經營註冊費人民幣___________元。

本合同簽訂時受許方應向特許方繳付領用特許經營物品費用___________元。

以上費用須一次性交付,即使受許方不再經營本品牌終止履行本協議,本公司無須退還以上二項費用。

第五條 特許經營範圍規定

5-1特許方根據派克家紡特許經營的市場規劃和受許方的申請及受許方的經營能力,同意受許方在__________省(市、自治區)__________市(地區)__________縣(區)__________地點(商暢建築物)(代理、經銷、專賣、零售)專屬性經營派克國際家紡(集團)有限公司“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系列產品。

5-2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頒發的特許經營證上所列地點經營特許方商品,跨出此區域該特許經營證無效。

5-3同一個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不得同時經營特許方的“_____”與“_____、_____”兩個品牌同一類商品。

5-4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只能在所屬分銷區域內發展分銷網點,選擇有資質和能力的經銷商、零售商經營及開設專賣(店、廳、櫃),進行有序的分銷業務。新增分銷網點,必須向特許方申請,簽訂《意大利派克國際家紡集團有限公司“_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合同》,頒證後方可運營。

5-5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授權的分銷區域內開展特許經營業務,不得在未特許區域銷售特許方商品。如未有其他分銷商、代理商經營的區域,特許方鼓勵受許方開拓市場,但必須向特許方申請,簽訂《意大利派克國際家紡集團有限公司“派克”品牌特許經營合同》,頒證後方可運營。

第六條 知識產權規定

6-1“_____、_____”屬特許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在國際分類第24類商品。

6-2所有帶有“_____”及派克品牌標識,均屬特許方所有。未經特許方事先書面授權,受許方不得使用“_____”及_____品牌名稱、商標、公司司標等涉及特許方知識產權進行工商註冊、招商、廣告等;不得使用特許方的標識用於本合同所規定以外的任何交易;不得擅自印刷特許方的商標、標識;不得超越本合同所規定的受許範圍(受許性質、受許區域、受許產品)擅自制作恆源祥總經銷、總代理、代表處等證書、文件、名片、擱牌、銅牌等進行商業或其他活動。

6-3受許方經營特許方“_____、_____”品牌產品的經營場所(包括展示地、專賣店、專賣廳、專賣櫃)的“_____、_____”品牌形象設計由特許方統一提供,或特許方授權受許方按特許方vi形象設計製作門頭招牌。受許方不得擅自制作或改變特許方品牌vi形象及專賣店、廳、櫃的門頭招牌。

6-4受許方不得製造或銷售假冒的特許方商品。

6-5受許方不得擅自拆換商標、標識,造成標識與產品不符。

6-6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涉及特許方的商業祕密,受許方有義務保密,受許方並有義務要求其員工保密,該保密義務至該商業祕密公開時止。如受許方或其員工泄露特許方商業祕密,特許方有權追究受許方的法律責任。

6-7受許方有義務協助特許方打假,規範市場,在特許經營網絡內舉報、舉證假冒偽劣商品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第七條 物流與渠道規定

7-1受許方必須從特許方(或特許方指定的進貨渠道)排他性地獲得特許方的商品。

7-2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指定的進貨渠道進貨。

7-3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必須按特許方指定的物流渠道發貨,不得將商品分銷給無《“_____、_____”特許經營證書》的經營者。

7-4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的配貨中心內,受許方必須只經營特許方“派克”品牌牀品,不得經營其他品牌商品。從事零售業務的受許方在專賣(店、廳、櫃)內必須只經營特許方“_____、_____”品牌牀品,未經特許方許可不得經營其他品牌的牀品。

7-5特許方有權在同一區域按市場的需求,特許第三方設立分銷或經營網點。

第八條 商品價格規定

8-1特許方根據不同區域分銷的市場情況,制定該區域的價格政策,並確定建議價格和最低價格。

8-2受許方在執行特許方價格政策的前提下,根據當地市場情況,經特許方同意,可在一定範圍內調整商品價格,不得擅自調價。

第九條 市場營銷規定

9-1特許方負責組織品牌的全國性(重點市場重點區域)的廣告投入,做好品牌宣傳,並協同負責區域分銷的受許方開展區域性促銷活動,以支持受許方的經營活動。

9-2受許方使用特許方提供的統一品牌形象及特許方提供的適當範圍的經營技術和商業祕密。受許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月內,按特許方提供“_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手冊或其他資料中裝修和要求,完成其配貨中心、專賣(店、廳、櫃)的佈置和裝修,並寄送相應效果圖片至特許方,以給特許方審核及備案。

9-3特許方在為特許經營活動作出的廣告及推廣活動之前,須先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受許方,以使受許方能於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及加以響應。

9-4受許方

9-5受許方有義務為特許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場信息,或根據特許方的要求進行市場調查,並在規定期限內上報特許方。

9-6受許方必須妥善保存其經營業務記錄,以備特許方的核查。

第十條 培訓管理規定

10-1特許方負責向受許方提供特許經營所需的相關培訓。

10-2受許方在簽訂合同後,開始經營之前,必須在特許方處接受特許方相關類型的培訓,包括書面的等。

10-3受許方在合同期內,必須接受特許方的各種培訓指導。

第十一條 履約保證金及違約規定

11-1履約保證金是受許方為保證其履行本合同規定之義務而交付給特許方的費用,如受許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違反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特許方有權在其履約保證金中酌情扣除部分直至全部,歸特許方所有。如受許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有違約行為或酌情被扣除部分履約保證金的,則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後二個月由特許方返還全部或部分履約保證金。

11-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受許方應向特許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在規定期限內受許方未向特許方交納履約保證金的,則本合同不能生效,特許方不予頒發特許經營證。

11-3受許方若違反本合同5-2、5-4、7-1、7-2、7-3、8-2、10-2,應視為受許方違約,特許方有權扣除其在特許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1/2,作為對特許方的損害賠償。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許方違反上述條款二次,特許方有權扣除其履約保證金的全部,作為對特許方的損害賠償,特許方並有權終止本合同。

11-4受許方若違反本合同5-5、6-7、7-5、9-2、9-4、9-5、9-6、10-3,應視為違約,特許方有權在每次受許方違約時扣除其在特許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1/4,作為其違約對特許方的補償。

11-5受許方若違反本合同5-3、6-2、6-3、6-4、6-5、6-6、7-4視為受許方違約,特許方有權扣除其在特許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全部,並有權終止本合同。

11-6受許方違反本合同5-2、5-4、5-5、6-7、7-1、7-2、7-3、7-5、8-2、9-2、9-4、9-5、9-6、10-2、10-3條款,而被特許方扣除部分履約保證金的,受許方應在特許方處理違約事件之日起一個月內補足其履約保證金____________萬元,否則特許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履行。

11-7受許方違反本合同5-3、6-2、6-3、6-4、6-5、6-6、7-4條款,或違反本合同5-2、5-4、7-1、7-2、7-3、8-2、10-2條款二次,特許方除有權按本合同11-5或11-3條款處理外,受許方應償付特許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萬元。

第十二條 合同終止及善後處理的規定

12-1違約終止

12-1-1因受許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特許方根據本合同規定終止本合同的,特許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2-1-1-1要求受許方自行承擔費用,拆除所有有關特許方品牌的燈箱、裝飾用具,營業點裝修、宣傳品等,該軟、硬件投資損失由受許方承擔。

12-1-1-2依法提請司法機關或有關執法部門追究受許方的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12-1-1-3受許方不得繼續經營特許方產品。

12-1-2受許方應結清與特許方(特許方指定的供貨商)的財務往來。

12-1-3受許方應承擔顧客的後續服務成本,包括退貨、維修、索賠等。

12-1-4受許方庫存的特許方產品按如下處理:

12-1-4-1能拆除特許方商標標識、包裝及反映特許方標識圖案的應予拆除,無償交還特許方銷燬,該商品由受許方自行處理。

12-1-4-2不能拆除特許方商標標識及圖案的,按如下處理:

受許方當年的進貨,按特許方供應價的30%,交特許方指定的經銷商進行銷售,貨款結算期為一年。

受許方前一年的進貨,按特許方供應價的20%,交特許方指定的經銷商進行銷售,貨款結算期為一年。

受許方庫存已兩年的進貨,按特許方供應價的10%,交特許方指定的經銷商進行銷售,貨款結算期為一年。

12-2合同終止

12-2-1因特許方無故解除或提前提出終止本合同,受許方的一切損失由特許方賠償。

12-2-2受許方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按本條12-1-1-1、12-1-1-3、12-1-2、12-1-3、12-1-4的規定處理善後事宜。

12-3合同有效期滿終止。

受許方未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提出續簽合同申請的或者經特許方審核不予續簽者,在合同期滿時受許方可提出申請,將本合同有效期延長三個月,以使受許方處理庫存商品。在延長期內受許方仍應受本合同約束。受許方未提出延長申請或延長三個月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按本條12-1-1-1、12-1-1-3、12-1-2、12-1-3、12-1-4的規定處理善後事宜。

12-4受許方與特許方簽訂合同一個月內,經特許方核查受許方按本合同的經營行為未實施的,即視作受許方違約,特許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損失的由受許方承擔。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規定

13-1如特許方或受許方因不可抗力,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社會騷亂等)情況而不能履行其業務,本合同可以終止履行。

13-2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15天內或通訊障礙之日起15天內以書面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如果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的一方,將不能繼續從本章合同中獲益。

第十四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規定

如果產生有關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方均應向本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通知及備案規定

16-1本合同所規定的“_____、_____”特許經營,受許方如有需要,可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特許方應提供備案所需的有關文件。

16-2本合同所書雙方的註冊地或經營地、傳真號、e-mail地址即為當事人的收件地址。

第十七條 附則

17-1受許方無權以特許方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17-2合同簽署地為江蘇省通州市大慶路40號。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複印件無效。

17-3特許方、受許方承認簽署本合同前,已閲讀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條款的含義,並由雙方協商同意受其約束。

17-4本合同各條款在履行中和發生爭議時,特許方有權按現行國家法律及通常理解予以解釋。

17-5本合同中有關特許方產品的供給、產品流轉與結算等,由特許方的子公司或特許方及其子公司指定的供貨單位,在本合同規定的原則下籤訂合同。

特許方:_____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簽名)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簽名)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受許方:_____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簽名)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簽名)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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