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工礦產品買賣合同

來源:瑞文範文網 2.4K

工礦產品是指工廠生產的產品或礦山生產的產品。工廠生產的產品,如鋼鐵、機牀、汽車、洗衣機、電冰箱、電視機、自行車、布匹等重工業和輕工業產品;礦山生產的產品,如鐵、煤、銅、鉛、錫等產品。那麼全國工礦產品買賣合同是怎樣的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全國工礦產品買賣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全國工礦產品買賣合同
全國工礦產品買賣合同範文一

訂立合同雙方:

買受人(全稱):_____

出賣人(全稱):_____

為了增強買賣雙方的責任感,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__)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2)無國家標準而有行業標準的,按行業標準招待;(3)無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買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買賣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備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買受人供應的以外,應由出賣人負責供應。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辦法,作為合同附件。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買受人另外收取。如果買受人有特殊要求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裝費超過原定標準的,超過部分由買受人負擔;其包裝費低於原定標準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__)項執行:

(1)出賣人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雙方協議執行);

(2)出賣人代運(出賣人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買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買受人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

(買受人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賣人,以便出賣人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買受人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買賣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雙方當事人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買受人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買受人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出賣人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出賣人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買受人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政府定價執行;

(2)按政府指導價執行;

(3)不屬於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產品,或因對產品有特殊技術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價格的,按買賣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政府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買賣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十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續;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產品質量監督機關招待仲裁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買受人在驗收中,如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內向出賣人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買受人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買受人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買受人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出賣人在接到買受人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買受人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買受人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説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隻、發貨和到貨日期;説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説明的事項。)

第九條 出賣人的違約責任

1.出賣人不能交貨的,應向買受人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出賣人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買受人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買受人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出賣人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出賣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出賣人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出賣人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買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出賣人應當償付買受人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出賣人應當負責賠償。

4.出賣人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貸款計算,向買受人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買受人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出賣人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買受人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買受人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出賣人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出賣人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買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未經買受人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出賣人提前交貨的,買受人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買受人可拒絕提貨。出賣人逾期交貨的,出賣人應在發貨前與買受人協商,買受人仍需要的,出賣人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買受人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出賣人通知後十五天內通知出賣人,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買受人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中途退貨,應向出賣人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出賣人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買受人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出賣人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出賣人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買受人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出賣人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買受人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受買人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或對出賣人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出賣人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當事人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在__天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內,當事人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 方: 乙 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全國工礦產品買賣合同範文二

供方:XX加工廠 合同編號:

需方:XX採購有限公司 合同簽訂地:XX縣XX鎮XX村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地:XX縣XX鎮XX村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

二、質量要求:

1、控制標準:以滿足需方鍊鐵使用為標準。

2、扣罰標準:產品如達不到需方使用要求,扣除對使用不合格產品的貨款(以需方鍊鋼廠使用報告為準);若因此給需方生產造成損失,費用全部由供方承擔且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三、供量要求:供貨量以滿足需方用量為準,按照需方要求供貨。需方電話通知後,供方應於五天內交貨,若耽誤生產造成損失,由供方全部承擔。

四、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防潮包裝10kg袋裝,破損率不超1%,包裝費用由供方承擔,包裝物供方不回收。

五、運輸方式、交貨地點、費用負擔及風險轉移

(一)雙方一致同意採用第_1__種運輸方式。

1、由供方汽運到需方倉庫,費用由供方承擔。

2、需方自提貨物,費用由需方負擔。

(二)產品所有權及毀損滅失風險自供方將產品交付至需方指定地點並經需方過磅驗收後轉移至需方。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以需方鍊鐵使用效果為準,如供方有異議,須接單後24小時內提出。

七、結算、付款方式及期限

1、承兑付款。供方開具增值税票到賬且需方按第二條第二款露出貨款後,需方每月支付上月貨款。供方不開具發票的,需方有權拒絕付款。

2、因供方原因中斷供貨,需方暫停支付貨款:在供方繼續履行合同後,需方按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

3、如供需雙方停止業務,則在雙方對清賬目,發票全部入賬,確認無任何遺留問題後,第二個月起,按照集團規定付清貨款。

4、由於供方虛開發票、開具虛假髮票對需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後果由供方承擔。

八、雙方權利義務

(一)供方權利義務

1、供方有權要求需方及時接收貨物、檢驗貨物、告知檢驗結果。

2、供方有權要求需方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

3、供方應遵循合同約定及時開具發票。

(二)需方權利義務

1、供方車輛到達後,需方應及時協調車輛入場、過磅、檢驗,並約束料場人員、檢驗人員,不得私自收受供方財務,一經發現,嚴厲懲罰。

2、貨物驗收過程中,需方應遵循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對貨物進行過磅、計量、檢驗並及時告知供方檢驗結果、及時向供方出具入庫單。

3、需方財務人員必須以合同約定按時支付貨款,不得以任何絕口搪塞、拖延支付貨款。

九、違約責任

1、供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天,供方應向需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違約金。供方逾期交貨超過5天的,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不可抗力除外),需方解除合同後,供方應向需方支付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

2、供方延期交貨期間,價格上漲的,按原合同價格執行;價格下跌的,按市場價格執行。

3、供方不得摻雜、摻假、弄虛作假等,發現一次,除需方自行處理該批貨物外,供方承擔本批次所供貨物總金額5倍-10倍的違約金。

十、爭議解決

本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請有關部門調解或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供方不得以任何手段對需方人員行賄,若發現供方向需方人員行賄,供方應當向需方支付行賄額十倍的補償金,並且需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如停止業務,雙方按第七條第三款約定的方式結算。

2、供需雙方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一週內以書面形式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3、有關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執兩份,需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供方(章):XX縣XXXX加工廠 需方(章):河北XXXX物資採購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XX縣XX村 單位地址:河北省XX縣XX鎮 法定代表人:XXX 法定代表人:XXX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郵編:XXXX 郵編:XXXX

電話:XXXX 電話:XXXX

傳真: 傳真:XXXX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農行XX支行

賬號: 賬號:XXXXX

税號: 税號:XXXX

全國工礦產品買賣合同範文三

合同編號:

買受人(甲方)寧波市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簽訂地點: 工地 出賣人(乙方) 簽訂時間:20xx年5月15日

為滿足機場路(青林灣大橋——江北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Ⅰ標工程 建設需要,增加買賣雙方的責任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產品供貨內容

二、質量必須符合甲方施工工程部位的要求。

三、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無

四、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產品的交(提)貨期限、到貨地點。 1、 交貨單位(或交貨地點): 2、 交貨方法按下列第一項執行

(1)出賣人送貨 (2)出賣人代運。運費為 (3)買受人自提自運 3、交(提)貨期限: 4、運輸方式:5、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施工員驗收質量。

6、若因建築業實行營改增,乙方承諾給甲方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非按簡易辦法徵收)。 五、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買受人在驗收中,如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的,應妥為保管並及時向出賣人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買受人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出賣人在接到買受人異議後,應在當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買受人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六、安全生產

乙方提供的物資必須經現場材料員驗收、簽證,並按指定地點統一堆放。進入施工現場的乙方車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地安全、治安等有關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有關規定,甲方有權按規定進行處罰。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七、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安全

1、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的規定,採取預防措施,防止或減少生產和生活過程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固廢、噪聲等污染物由乙方負責處理,並加強職工的健康維護

2、乙方所進材料必須達到符合環保要求。

3、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的規定,採取預防措施,防止或減少危險化學品對環境及人身所造成的影響。

八、貨款結算方式: 每月對賬,按貨款付70%,餘款工程結束全部付清。 九、違約責任:(1)若乙方工程驗收達不到本合同質量要求,必須返工直至達到本合同質量要求,乙方承擔返工所涉及的一切經濟損失,並處以結算總價的5 %質量違約金給甲方。

(2)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及時供貨,如因乙方供貨不及時所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乙方應支付給甲方工期違約金1000元/天。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若影響到工程關鍵工作而導致甲方整個工程的工期延誤時,乙方除支付上述違約金外,還必須賠償甲方相應的損失。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在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2種方式解決。

1、提交寧波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乙方在供貨過程中,需響應甲方的ISO9001-20xx質量管理體系、ISO14001-20xx環境管理體系、GB/T28001-20xx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要求。另外根據雙方的合作情況,甲方保留終止、解除合同和選擇多家供應商的權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後生效,合同履行期內,當事人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六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 項目經理:

分公司材料負責人: 委託代理人: 分公司經理: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户: 賬户: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