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維護保養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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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維護保養合同 篇1

甲方:

消防維護保養合同(精選3篇)

乙方:

為了保障消防報警系統能可靠運行,充分發揮起作用,彌補在使用管理過程中的技術力量不夠,甲方委託乙方對該系統進行維修保養,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 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其消防設施設備維護服務單位,乙方必需具備消防系統服務資質,且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所有證件及材料。

二、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中《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承諾以下機構網點(見附件內容)消防系統維修保養、檢測內容:

1.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 每季度採用專用檢測儀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動作及確認顯示是否正常。

2) 試驗火災報警裝置的聲光工作是否正常。

3) 試驗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報警功能、信號顯示。

4) 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切換試驗。

2. 自動噴淋滅火系統:

1) 每月檢查一次消防水池水位,確認水位指數是否正常。

2) 每月對消防供水控制閥門上的鉛封或鎖鏈檢查一次,確認所有控制閥門是否處於開啟狀態。

3) 每月對消防水泵結合器接口及附件檢查一次,確認接口是否完好,無滲漏,悶蓋齊全。

4) 每月檢查一次噴頭,清除障礙物,發現不正常的噴頭及時更換。

5) 每月對消防泵作一次啟動試運轉。

6) 每月對管網進行一次沖洗,確保管內無水質無污垢。

7) 每兩月末端試水裝置對水流指示器作一次檢查,確認報警正常。

8) 每季度對濕式報警閥旁的供水閥進行一次供水試驗,確認報警正常。

9) 每季度對室外閥門,進水控制閥門檢查一次確保處於開啟狀。

3. 消防控制聯動系統(每季度對下列設備作一次聯動工作檢查):

1) 檢查噴淋水泵的聯動工作情況。

2) 檢查各消防設施的切換開關是否正常。

3) 檢查消防水泵的聯動工作情況。

4) 防火門、閉門器工作情況。

5) 防、排煙系統聯動工作情況。

6) 電梯是否能自動歸首層。

4. 消火栓系統:

1) 每月檢查室內消火栓栓頭是否漏水,開關是否靈活,組件是否完整。

2) 每月對屋面試驗栓進行放水試驗,並用消火栓按鈕啟動消防泵,實驗供水系統的水量水壓。

5. 電氣火災報警系統。

6. 消防安全照明、疏散指示系統:定期對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燈進行一次充放電,並做好記錄交給甲方。

7. 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行業標準GA503-20xx《建築消防設施檢測技術規程》和安徽省地方標準DB34/137-1997《建築消防設施檢驗規程》進行年度檢測,出具檢測報告,並對該消防系統工程檢測結果的完整性、可靠性、準確性負法律責任。

三、 費用及付款方式:

1. 經雙方協商,維護期限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維護總價(人民幣)------------元整。

2. 更換、添置的設備、零部件另算(按成本價結算)或重新簽訂協議。

3.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簽訂生效後一次性付款至甲方賬户,甲方付款-------------元整。

2) 乙方維保期滿,並出具年度檢測報告(費用另計),甲方驗收合格,並收到發票後,在------個工作日內支付餘款----------------------------元整。

四、 責任劃分:

1. 乙方每次維護保養、檢測,甲方應積極配合,如果乙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更換的設備零部件採購買不到等)不能按期完成維保任務,不應扣罰。

2.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日常運行的管理,如發現異常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後,48小時內安排人員進行處理。

五、 其它:

1.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生效。一方不執行本合同,即構成違約,應承擔法律責任。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單位(公章):乙方單位(公章):

簽字: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

消防維護保養合同 篇2

業主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一、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項目名稱: 消防系統維護保養

二、項目工作範圍:

按甲方和有關管理部門認可的所用消防設備竣工圖紙進行維護保養,具體範圍和內容如下: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消火栓滅火系統,消防泵房系統,消防通訊系統,消防廣播系統,應急照明及安全疏散指示系統,移動滅火器系統

三、項目進度:

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按計劃進場維護保養,經雙方協商,確定首次進行保養工作安排在 20xx 年 5 月 10 日開始。

2、乙方進場後,立即對消防設備進行全面的檢查,發現已有損壞或故障的設備,如需換則報請甲方確認後進行更換。

3、乙方對甲方所有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按乙方所提交的報價文件上的維保方案執行,乙方提交的報價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維護保養期限為 1 年自 20xx 年 5 月 1 日 到自 20xx 年 4 月 30日

五、雙方協作事項: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完整消防系統竣工圖壹套,並作技術交底。

2、工作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施工工人休息和存放施工中使用的器材和工具的場所。

3、甲方負責協調維護保養期間各樓層房間的施工進展。

4、如消防設施發生故障,乙方除例行檢查外,在接到甲方通知後2小時內現現場予以服務,並及時解決發生的問題,如發生火災報警應急狀態,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趕到現場。

5、乙方在維護保養期間,如發現消防設施損壞或不能正常工作的現象,應立即向甲方有關部門提出,並在三天內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報告後,應在三天內以書面形式做出答覆,並就有關事宜進行協商,及時做出解決方案。

6、乙方應嚴格按照報價文件的承諾進行維護保養,並由甲方派專人對維保工作驗收,並將維保情況記錄在案。每月15日前將上月點檢報告提交給乙方

7.甲方在乙方保養期間內發生火災,經過國家權威部門鑑定存在乙方保養維護的原因的,乙方必須承擔因乙方保養維護原因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項目總價和付款方式:

1、每年維護保養費總價人民幣:2、付款方式:

在合同生效後第一個月月底,甲方向乙方支付維保費總價的50% 即 24155元。餘下50%於20xx年4月 30 日前甲方付清所有的維保費(注:項目增加費用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按期支付)。

七、項目驗收

1、乙方根據雙方認可的維護方案實施細則按期進行,以通過甲方有關部門按國家消防規範要求驗收合格以及通過消防部門有關消防檢查為完成。

2、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應付是否繼續合作提出意向,如結束維保工作,則乙方必需移交有關消防設備的維保檔案資料。

八、違約:

若有違約,甲乙雙方盡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國家《合同法》辦理。

九、合同生效和變更

1、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雙方不得無故變更和終止合同,變更或終止負責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為本合同金額的50% 。合同到期後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次年合同。但乙方如未按時進行維護保養,或由於乙方維護保養問題造成甲方未通過消防檢查,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關於本項目的報價文件和書面承諾是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4、本合同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期: 日期:

消防維護保養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並結合本項目實際情況,經過充分協商,

甲乙雙方就 消防系統維護保養事宜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消防系統維護保養項目

2、建設地點: 。

第二條 項目內容及承包範圍

1、項目內容:按照國家有關規範對消防系統執行定期維護保養內容並參照本合同約定的其它條款執行維修。

2、承包範圍:

第三條 維護保養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本合同開始執行,具體保養期限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 承包方式、造價及造價調整

1、 承包方式:

1).在維護保養期內,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範對消防系統執行定期維護保養內容並參照本合同約定的其它條款執行維修,並認真填寫相關記錄。

2).設備維修時所發生的材料費由甲方支付,但甲方不支付維修時所發生的人工費用。

2、本項目造價為人民幣 元整。

第五條 雙方義務

甲方義務:

1、開工前向乙方進行現場情況交底。

2、向乙方提供設備圖紙(包括技術説明)等資料,並組織技術交底。

3、處理現場有關維護保養質量等事宜。

4、監督維護保養進度計劃。

5、負責現場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6、負責按照合同及時付款。

7、甲方應指定專人負責與乙方的工作配合。

乙方義務:

1、 在維護保養期限內,乙方保證甲方消防系統設備的正常工作。

2、 消防系統設備出現問題,乙方8小時內到達現場,並直至問題解決後離場。

3、 對於突發事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4個小時內到達現場,並根據現場情況採取相關措施協助甲方解決問題。

4、 乙方應確保維護保養過程的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將完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安全施工

1、乙方應按有關規定作好安全教育、安全防護(包括為所屬人員配備個人防護用品)等工作,保證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發生事故,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書面報告甲方及有關部門。

2、 乙方應制定安全防護措施;若乙方未做防護或防護不力而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有關責任和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七條 價款結算方式

合同簽訂後,三日內甲方在收到乙方同等金額的發票後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計人民幣 元整;

第八條 違約

1、 在施工過程中,如果甲方發現乙方維護質量達不到合同和規範要求,乙方應視情節至少賠償甲方總合同額3%的經濟損失;如情形嚴重的,甲方在獲得賠償的同時,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 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更換材料設備或人員,造成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合同額3%的經濟損失;因乙方服務不及時的,乙方應當根據情節的程度至少支付甲方合同總金額3%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直接獲得第三方的服務,對於所產生的費用甲方有權在未支付的款項中予以扣除,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發生諸如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政府行為等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乙方應積極採取措施,減少損失,並及時報告受害情況和修復費用,人員的傷亡和機械設備的損壞以及停工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就合同條款的解釋或執行以及與項目密切相關的事項發生爭議,應友好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在當地進行仲裁,仲裁將根據當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除非另有裁決,仲裁費用由敗方承擔。

第十一條 其它

1、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有補充、變更的,雙方應經友好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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