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礦山合同模板彙編(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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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礦山合同模板彙編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關於礦山合同模板彙編(通用3篇)

乙方:

根據國家《建築法》、《合同法》以及有關建築工程管理條例規定,結合甲方承包的貴州省貴陽市息烽縣大火焰開挖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本着“誠實守信、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將大火焰鋁土礦開挖工程項目的部份勞務承包給乙方,特訂立如下協議:

一、工程情況

1、工程名稱:鋁土礦開挖

2、工程地點:息峯縣永清鎮老廠村

3、工程內容:爆、挖、揭蓋運距在一公里內,土方按10元/m3,石方按20元/m3。

4、工程數量:開採量約壹佰萬噸,按實際發生量結算。

5、工程質量要求:凡開採礦石要求(堆碼運距1KM之內),超過另外記價,乙方不負責二次裝車,堆碼場地內裝車由甲方自行安排。

二、工程造價

礦石(綜合)按每噸肆拾元計價(税後價格)結算,礦石以實際過磅單為結算依據。

三、驗收方法

按乙方實際開採的礦石數量實地驗收,不分等級,不限開採量。

四、工程付款結算方式:

每月25日為結算日,乙方向甲方報當月已完成工程量報表,甲方於次月的5日前支付乙方完成開採量的90%,剩下的10%款項下月付清,以此類推。

五、開工日期及工期

1、開工時間:訂於

2、工期:有效工期

六、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開工前,辦好工程開工前所需的一切手續,若因手續不全,所造成的一切損失一概由甲方負責。

2、嚴格按照協議的約定及時間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及時為乙方解決水、電、道路及三通一坪保證乙方在堆場存放礦不能超過500噸,堆場內礦石估噸,按月內結算(如超過,甲方不能處理,乙方有權處理),協調處理同鄰關係,並派出專業技術人員在現場進行開採指導。

4、開採場地,由甲乙雙方滿意,不能單方説了算。

5、乙方開採所需炸材均由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

關於礦山合同模板彙編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 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實行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乙方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第九條甲方應當督促乙方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向乙方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甲方應告知乙方以下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

第十條甲方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乙方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十一條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二條乙方有權瞭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甲方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乙方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十四條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五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六條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條中明確。

第十七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八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九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 元;從事井下作業的,每個工作日井下津貼為 元。

第二十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二十一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二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五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七條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八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三十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三十三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四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七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一條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二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三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四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五條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六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七條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四十八條其他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九條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五十一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四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閲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礦山、井下行業勞動合同範本》出自:

關於礦山合同模板彙編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礦山開採的有關事宜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協議。達成如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期限:

合作期為___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雙方約定:

1.在合作期間,乙方如果終止該協議,叁年內不得在同行業從事礦山開採項目的同樣工作,否則視為違約,乙方必須賠償甲方壹拾萬元的違約金,並在拾日內支付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礦山開採所需的空壓機、風槍等大型設備由甲方購置提供給乙方使用,而鑽頭、鍥子、夾片以及鑽桿等易耗用品由乙方自行出資購置;

3.乙方負責現場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機械設備、工具、防盜、防意外等,如因管理不善造成設備、工具等物資用品丟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礦山施工設備設維護、維修費用及施工現場水電費用由甲方承擔;

5.甲方負責提供所招聘的施工人員的勞動安全和勞動保護,如出現違反操作安全規程和管理規定而造成的意外傷害由當事人和甲方承擔。

6.在合作期間內乙方所招聘的施工人員的工資待遇、伙食、路費等由乙方負責,由甲方給予提供每人每年一趟來回的路費報銷。

7.甲方可以根據生產的需要,在合理的情況下要求乙方增加勞動進度並督促乙方完成工作進度,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無故停止開採,否則賠償甲方5萬元/月。若因受氣候等不可抗拒因素影響,應在48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電話、函件、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通知甲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3日內,向甲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因此而導致乙方的人均收入低於3000元/月,則甲方同意給予乙方每人1500元/月的補貼費用(封凍期間無法進行户外工作的情況除外)。

8.甲方需支付乙方的合作所得費用(現金價格)為:_____元/方(大小方皆計),但荒料質量標準應符合甲方要求(規格要註明)。合作所得的結算方式以入庫單數量為準(長、寬、高各扣10cm),於次月中旬計算。

三、其他

1、本協議自合作開始之日起生效,合作期滿以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在協議執行中,甲乙雙方代表人如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協議,甲乙雙方亦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協議,否則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2、如甲乙雙方另有協商或條款,在不違反本協議內容的前提下,應附於本協議後,享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包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未盡事宜,或甲乙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______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甲方(發包方蓋章):乙方(承包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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