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汽車維修合同新版(精選17篇)
私人汽車維修合同新版 篇1
託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維修車輛
1.車牌號
2.發動機號
3.顏 色
4.車型
代碼/車 架 號
6.行公里數
第二條 維修類別與項目
乙方應當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項目,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甲方確認後在該《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上簽字。
第三條 維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維修配件材料的,應當如實填寫材料清單,分別標明原廠配件、副廠配件或者修復配件,明碼標價,並保證質量。
2.乙方在維修中換下配件、總成等,交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四條 維修價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時單價______元/工時、材料進銷差價率_____%進行計價。
2.結算工時定額執行標準:汽車製造企業提供 □ 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
3.維修預算費用: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4.維修費用高於或低於維修預算費用的_____%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按照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結算。
第五條 車輛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方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車上附件、設備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的,乙方在竣工交車前對其及承修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六條 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 □ 行業標準 □ 地方標準 □ 製造企業維修手冊等有關資料的要求 □。
2.質量保證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按照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執行:整車或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諾(不低於交通部規定)的“車輛行駛______公里或______日”執行。
3.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計算;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其返修的作業項目,從返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重新計算。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第七條 竣工驗收
1.竣工交付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2.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對二級維護(含)以上的車輛,乙方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對二級維護以下的車輛,乙方應當發給維修合格證明(含結算清單)。乙方未簽發或者發給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第八條 結算
1.車輛維修竣工後,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結算票據,並附桂林市運輸管理處監製的《桂林市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工時費和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結算票據及結算清單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2.付款方式:現金 □ 轉賬 □ 其他 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對承修的車輛及車上附件、設備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2.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無償返修,並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3.乙方逾期交付車輛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乙方對車輛有權留置,並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在承修過程中,發現確需增加維修項目、增加約定維修費用或延長維修期限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説明理由並徵得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乙方擅自增加項目的維修費用用或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違約責任;甲方接到通知後______天內應當給予答覆。
甲方中途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通知乙方,若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 其它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桂林市汽車維修行業協會等組織予以調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桂林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末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私人汽車維修合同新版 篇2
甲方(託修方):
乙方(承修方):
雙方本着互助互利,平等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服務範圍、內容及方式
1、 對本文第一條約定的車輛進行汽車維修。
汽車維修是指汽車修理和汽車維護。汽車修理具體為整車修理(大修)、總成修理、小修和專項修理;汽車維護具體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和二級維護;每次汽車維修的具體內容依據甲方送修員簽字確認的“車輛維修派工單”或“施工單”確定;
2、 乙方為甲方提供急修、搶修、上門服務等維修服務方式。
第三條:收費標準
3、 維修價格的組成:
汽車維修費用=乙方對外公佈的結算工時定額總計×31.5 + 標準材料售價總計×0.9 4、 搶修拋錨車的費用按乙方公佈的價格收費。
第四條:送修手續
按上海市汽車維修行業核算標準,甲方享受標準每工時35元的9折即每工時31.5元的優惠; 按上海市汽車維修行業核算標準,甲方享受標準市場材料零售價(不高於當時的市場價)的9折優
1、乙方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方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固定在車上附件、設備等填入《18項安全檢測單》“隨車附屬物檢查”欄目中,乙方在竣工交車前負有保管責任;
注:《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在乙方公司稱為“18項安全檢測單”簡稱“18項安檢單”,其性質同《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一樣。
2、乙方接收待修車輛至竣工交付甲方前,除維修過程檢驗和竣工質量檢驗外,不得擅自動用該車。若有違反的,乙方承擔賠償油料、養路費等直接損耗;造成車輛損壞或報廢的,負責修理並賠償損失。
3、送修車輛時,甲方經辦人必須按照要求填寫乙方的“車輛維修派工單”或“施工單”(以下均簡稱“派工單”)。派工單上應填寫清楚送修車輛的品牌型號、車輛牌照號、累計行駛里程、維修項目,經甲方送修員簽字後交乙方,乙方憑此單確認項目的接修。
4、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上述派工單約定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繼續修理。
5、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儘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乙方在維修中換下配件、總成等,應當交甲方自行處理。但涉及環保的危險廢棄物,由乙方按有關規定統一處理。
第五條:質量保證
1、乙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配件(原廠配件是指汽車生產廠及指定配套廠以其商標生產銷售的配件),確因特殊情況需採用副廠配件(副廠配件是指符合相關質量標準要求,但非汽車生產廠及指定配套廠以本企業商標或名義生產銷售的配件)的,且乙方保證車輛能正常安全行駛的情況下,應事先告知甲方單位,在取得甲方同意,方可採用,但車輛的關鍵部位如:轉向系統、剎車系統、傳動系統、燈光系統等禁止採用副廠配件。
2、乙方所維修的車輛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汽車車輛整車修理或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xx公里或者10日。
3、質量保證期從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算起;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以返修後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重新算起。
4、在質量保質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乙方在3日內不能或者無法提供相關證據的,乙方負責無償返修;因同一故障或經乙方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負責聯繫其它修理企業,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六條:竣工驗收
1、交付時間:一般故障立即排除,二級維護一般不超過10小時,整車大修一般不超過10個工作日,整車做漆15個工作日內完成。
2、 交付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車輛時,乙方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在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合格證上簽字或簽章。乙方未簽發機動車維修合格證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注:1 《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制度》第三條之規定機動車維修合格證必須由有檢驗員合格證的從業人員才能簽發此證;
2 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車輛的維修必須經過本公司二類維修店的檢驗員驗收。
第七條:結算與付款方式
1、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交付甲方當月在乙方處所發生的維修明細帳目即當月全部上海市運輸管理處監製的《上海市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工時費和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和對應金額的增值税發票。 注:關於上海市運輸管理處監製的《上海市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乙方目前情況下只能採用上海市運輸管理處監製的《上海市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手工版清單。
2、甲方須在每月5日前結清上月所發生的所有維修等費用;
3、甲方支付的維修費以銀行劃賬方式付至以下賬號: 開户名稱:上海元徵愛思開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開户銀行:建設銀行第五支行 開户賬號:310010752
第八條:雙方責任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除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要求。
2、乙方應及時開具並交付甲方增值税發票及全部《上海市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如延期開具或交付發票及上海市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甲方可推遲支付。
3、甲方應於約定日期及時付清所欠款項,否則乙方有權按日收取所欠款項0.5%的違約金;
4、對於維修施工單上無甲方送修員簽名確認的維修業務,甲方可拒付。
5、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全部或部分維修工作委託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後的1日內,應當將車輛退回給甲方;若因乙方轉託行為造成甲方車輛損害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6、 乙方在承修過程中,發現其它故障確需增加維修項目或延長維修期限增加約定維修費用的,應當按以傳真形式及時通知甲方,説明理由並徵得同意,否則甲方將不承擔乙方擅自增加項目的維修費用;甲方接到通知後2天內應當給予答覆,否則視為同意。
7、 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時須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等必要的企業證明文件複印件。
第九條:保險代理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與乙方約定:
1、 乙方按各保險公司所規定車輛保險費的最大折扣打折辦理甲方車輛保險業務。
2、 甲方委託乙方修理的事故車,在證照、證單齊全的情況下,乙方協助辦理理賠業務,(只限車輛損壞)。
3、 按揭車的折扣,另行商議。
4、 車輛續保,在保證甲方享有保險費用最大折扣的前提下,乙方對選擇保險公司代理保險業務享有優先權。如客户有特定要求,可協商。
5、 在保險業務代辦過程中,發生的必要費用(如停車、驗車等各規費、雜費)由甲方承擔。
6、 在保險理賠業務代辦過程中,甲方有義務配合和協助乙方理賠人員辦理保險理賠業務。
第十條: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從20xx年03月2 日起,20xx年03月02日止。雙方應友好合作履行協議條款,若須變更或終止須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本協議經雙方受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另行補充修改。
4、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汽車維修合同新版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託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維修車輛
車牌號
發動機號
顏色
車型
vin代碼/
車架號
行 駛
公里數
第二條 維修類別與項目乙方應當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項目,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見附件1、2、3)甲方確認後在該《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上簽字。
第三條 維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維修配件材料的,應當如實填寫材料清單,分別標明原廠配件、副廠配件或者修復配件,明碼標價,並保證質量。
2.乙方在維修中換下配件、總成等,交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四條 維修價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時單價______元/工時、材料進銷差價率_____%進行計價。
2.結算工時定額執行標準:汽車製造企業提供 □ 市交通局制定 □。
3.維修預算費用: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4.維修費用高於或低於維修預算費用的_____%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按照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結算。
第五條 車輛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方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車上附件、設備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的,乙方在竣工交車前對其及承修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六條 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 □ 行業標準 □ 地方標準 □ 製造企業維修手冊等有關資料的要求 □。
2.質量保證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按照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執行:整車或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諾(不低於交通部規定)的“車輛行駛______公里或______日”執行。
3.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計算;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其返修的作業項目,從返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重新計算。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第七條 竣工驗收 1.竣工交付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2.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對二級維護(含)以上的車輛,乙方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對二級維護以下的車輛,乙方應當發給維修合格證明(含結算清單)乙方未簽發或者發給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第八條 結算1.車輛維修竣工後,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結算票據,並附--市運輸管理處監製的《--市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工時費和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結算票據及結算清單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2.付款方式:現金 □ 轉賬 □ 其他 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對承修的車輛及車上附件、設備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承擔賠償責任。2.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無償返修,並賠償甲方相應損失。3.乙方逾期交付車輛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4.甲方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乙方對車輛有權留置,並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5.乙方在承修過程中,發現確需增加維修項目、增加約定維修費用或延長維修期限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説明理由並徵得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乙方擅自增加項目的維修費用或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違約責任;甲方接到通知後______天內應當給予答覆。甲方中途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通知乙方,若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 其它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市汽車維修行業協會等組織予以調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末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2.本合同
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私人汽車維修合同新版 篇4
託修方(下稱甲方):
承修方(下稱乙方):
甲方確定乙方為汽車維修定點單位,為保證維修工作順利進行,甲、乙方雙方依據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有關規定,現就車輛定點維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選定乙方作為其所選車輛的定點維修單位。
2、甲方車輛需在乙方維修時,憑甲方公司在乙方登記備案的授權人簽字或蓋章的“維修單”(授權人如有變化,請立即通知乙方進行更改並備案)。準確向乙方申報維修項目,積極配合乙方對送修車輛進行檢測。
3、按照國家交通部制訂的汽車維修保養週期,定期來乙方進行檢測。
4、定點車輛駕駛員應正常操作規範駕駛,行駛中發現異常,如水温高和油警告燈亮等,應立即停車,通知乙方處理。
5、接受乙方定期質量跟蹤回訪。
二、乙方責任及義務
1、為甲方車輛建立詳細的車輛檔案及維修檔案。
2、為甲方的維修車輛提供原廠配件,保證所有零配件是符合國標準。在不影響行駛安全的情況下,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使用原廠之外其它專業廠家生產的配件或拆車件。
3、對送修車輛應保證質量,按時完工,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而延長維修期限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作業。
4、守法經營,按章辦事,遵循誠實守信原則,認真做好車輛維修任務,杜絕不良行為、維護甲方的權益。
5、甲方車輛在市區內拋錨,乙方必須及時派人作急診流動服務。
6、乙方提供上門接送報修車服務。
三、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情況進行監督。
2、對竣工車輛,甲方如發現有不合格,有權要求乙方無償及時返工。
四、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除維修服務及乙方承諾外的其他要求。
2、如因甲方拖欠維修費而造成的維修項目不按時完工,其責任由甲方負責。
五、收費標準
附工時收費標準,零配件則按具體維修時再行報價。
六、材料提供方式
維修的材料由乙方統一採購。
七、質量保證期限
根據我國標準執行,小修10日或20--公里;二級維護30日或5000公里;整車修理、總成修理100日或20--0公里(以先到為準)。
八、驗收標準
經乙方按自檢、互檢、總檢三道工序合格後再由甲方試車驗收。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1、實行定時結算,即每月15日結算上月維修費用。
2、甲方可用現金或轉帳方式支付維修費用。
十、協議的修改
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經甲、乙雙方同意,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本協議條款做適當變更。
十一、爭議解決
有關本協議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爭議,直接向當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決。
十二、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有效期壹年,從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期滿視執行情況再續期。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私人汽車維修合同新版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與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將所用車輛委託乙方維修保養工作,經友好協商簽訂以下車輛維修服務合同:
一、甲方車輛維修服務項目:
包括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各級維護,小修,維修求援和專項修理工作。
二、送修手續:
1、甲方須按要求填寫《送修單》,並經單位法人或經法人授權的管理人員簽字認可後送乙方;
2、乙方根據“車輛送修單”的要求對送修車輛進行細緻檢查,並在《送修單》上註明工時費、配件價格及完成時間,並報甲方,經甲方同意辦理車輛的交接手續後進行維修;
3、在維修過程中,乙方如發現其它故障增加維修項目或延長維修時間,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後應及時給予答覆;
4、車輛維修完工後,乙方應當通過電腦認真填寫維修結算單,甲方接車人應對修復車輛認真檢查,試車,符合要求後在結算單上簽字確認後乙方方可將車輛交給甲方;
5、《送修單》、《工時費用清單》和《配件材料清單》,並輸入電腦,根據送修單,工時費用清單,配件材料結算清單,乙方以正式發票作為甲方報銷憑證和結算依據。
三、維修費用
1、維修費用包括:工時費、材料費、材料管理費等;
2、材料管理費收取比例為乙方的材料進貨價不得高於同期市場價格;
3、乙方的工時單價參考福建省交通廳頒佈的《福建省交通廳關於機動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維修計算方法的通知》中的定額工時;
4、針對事故車輛,經保險公司認定不能給予全額賠付的事故車輛,維修費用中差額部分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車輛因故障拋錨,乙方應及時安排施救,收費標準如下:--區範圍內50元/次,---區內100元/次,超出---區範圍以4元/公里計算費用,如遇我廠無法給予故障車輛拖車,拖車費用則由甲方自行支付給拖車公司。
四、質量保證
1、乙方為甲方所購買的和更換的所有配件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產品;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交通部第7號令《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福建省機動車維修行業管理工作規範》(文號:閩運管車輛[20--]6號)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維修質量。
(1)汽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整車修理或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公里或者10日;
(2)質量保證期中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3)機動車輛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出廠之日起計算。
五、結算方法
1、結算方式是按月結算。具體結算方法由乙方在《送修單》、《維修費用結算清單》等資料進行辦理結算手續。若甲方沒有按規定的時間內結清維修費用,乙方有權拒絕該單位的車輛維修保養業務;
2、車輛維修費用的結算一般採用轉賬方式辦理。
六、甲方的權利
1、有權獲得優先服務;
2、對已完工的車輛,如質量保證期內發現不合格或與《送修單》不符,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直至符合要求,在質量保徵期內,按乙方承諾的車輛保證期或質量保證里程執行;
3、有權向有關部門投訴乙方違約行為。
七、甲方的義務
1、甲方必須將待修車輛送到乙方維修場所維修;
2、必須及時接收已完工車輛;
3、必須及時與乙方結算車輛維修費用。
八、乙方的義務:
1、優先為甲方的送修車輛提供維修服務;
2、必須按《送修單》上的規定按時完成維修工作;
3、保證送修車輛的安全;
4、保證維修質量,併為每部定點維修車輛建立維修檔案;
5、保證所用配件是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全新配件,不得以次充好。
6、已完工車輛,乙方應使用電腦打印維修結算單,註明完工時間,維修項目、工時費用,維修材料配件費用;
7、所有更換的維修的舊材料甲方可自行帶回單位處理,如超過一週乙方不予保留。
九、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
十、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是否延長期限。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日期:
私人汽車維修合同新版 篇6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共同協商、甲方確定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做為甲方的定點維修單位,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 承諾甲方的車輛隨到隨修,保證質量,並提供24小時救援 服務。
二、 乙方保證為甲方車輛維修更換的零部件為原廠部件,如發現
假、劣品,按2倍賠款。
三、 乙方對甲方維修車輛合理收費,並免費提供檢測服務。 四、 乙方對甲方維修車輛在規定的時間內,返修率控制在5%以下。
五、 委託維修方式:
1、 甲乙雙方履行委託維修單制度,甲方委託維修單一式兩份,
由甲方負責人_________對維修項目簽字確定,並留存一份,甲方託修人持委託維修單到乙方進行車輛維修(另一份委託維修單乙方留存)。
2、 乙方嚴格按甲方委託維修單所列維修項目進行維修,維修
項目變更需經甲方負責人認可同意(電話或其它方式)並在委託維修單上註明(《委託維修單》見附件)。3、 乙方將甲方車輛維修完畢,經甲方託修人驗收合格,且確
認結算單無誤後,簽字確認。4、 乙方將甲方託修人簽字確認的結算單(其中一聯)及委託 維修單複印件交給甲方託修人,交由甲方留存。 5、 乙方憑甲方託修人確認的結算單及甲方負責人確認的委
托維修單與甲方結算。
結算方式:每月或維修費用達到5000元以上結算一次。 六、 如甲乙雙方有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訴諸法律。 七、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手 機:手 機: 電 話:電 話:傳 真:傳 真:
年月日
私人汽車維修合同新版 篇7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車輛在甲方做定點維修保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服務車輛:各類小型汽車、麪包車、吉普車、中型客車。具體協議服務車輛見附件一備案車輛。
二、車輛服務項目:車輛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汽車大修、總成維修、汽車小修和專項修理。
三、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優先對乙方進廠車輛進行維修,在雙方約定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車輛的保養與維修,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2、對乙方所有的車輛,甲方須為其每季度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向乙方指出所發現的故障隱患和建議維修的項目;乙方應自行將車輛開到甲方公司進行安全檢查,因乙方的原因導 致甲方不能履行安全檢查義務,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乙方有權選擇在哪裏維修。
3、對竣工車輛,甲方保證維修質量,保修期按國家標準執行,保修期內如確認為甲方維修過的項目出現返工,甲方承諾免費修復。對竣工車輛,如乙方發現不合格、維修項目與 送修單上記載項目不符,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無償維修至合格或符合送修單上記載項。
4、甲方的維修工時必須嚴格遵照維修系統標準價進行核價;
5、維修項目、配件材料更換必須事先徵得乙方送修人同意方可進行維修換件。在維修過程中新增加或變更維修項目、配件材料的,也應事先徵得乙方送修人同意方可進行增加變 更。乙方送修人應當及時協助甲方進行相關確認工作。
6、甲方所採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或部頒標準,不得使用假冒偽劣產品或以次充好。經乙方送修人同意,可以用舊件,但汽車修理企業必須在材料清單中註明為 舊件。
7、甲方妥善保管好更換的舊件,維修車輛出廠時交乙方處理,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丟棄。對可以維修的部件,不得以換代修;不得與任何人串通,虛假修車或虛報維修項目, 損害乙方的利益。
四、乙方義務:
1、乙方應確保所有車輛定點到甲方處維修保養。
2、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檢查維修保養。
3、乙方不得將貴重物品放在送修車輛內。
五、雙方權利:
1、在本協議的執行過程中,如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能遵守本協議條款,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2、如在執行本協議中出現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爭議的由上級機關裁決。
六、結算:
1、甲方承諾維修項目的工時費、材料費、外加工費應明碼標價,不得高於同期市場價。甲方應充分考慮車況、部位、安全、經費等因素,向乙方提出合理報價及維修方案,由乙 方送修人確定。
2、甲方於每月18日前向乙方出具維修結算單,維修結算單應真實、分列清楚並具體標明本月維修車輛車牌號、維修項目名稱、工時單價、工時費、材料費、外加工費。
3、乙方核對無誤並簽署的維修結算單為甲乙雙方結算的唯一合法有效依據。乙方於每月23日前將本月維修費內部轉賬方式向甲方支付。
七、違約責任
1、如乙方車輛在甲方維修期間出現車輛損毀、車輛遺失或車輛上的物品遺失,甲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如因維修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八、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為壹年。協議有效期滿後,如雙方均無異議,協議可續簽。、
九、其他事項: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汽車維修合同新版 篇8
託修方___ 簽訂時間___ 合同編號___
承修方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一、車輛型號: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
預計修費總金額(大寫)_____(其中工時費)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___天或行駛___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現金_____轉帳_____銀行匯款_____期限____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_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本。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經濟合同仲裁___法院起訴___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
説明:
1.承、託修方簽訂書面合同的範圍:汽車大修、主要總成大修、二級維護及維修費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經承、託修方簽章生效。
3.本合同維修費是概算費用。結算時憑維修工時費、材料明細表,按實際發生金額結算。
4.承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及延長維修期限時,承修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包括文書、電報)通知託修方,託修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後___天內給予書面答覆,否則視為同意。
5.承、託修方簽訂本合同時,應以(汽車維修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為依據。
注:本合同一式 份。承、託修雙方各一份,維修主管部門各 份。
私人汽車維修合同新版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友好、互利的意願,特簽訂汽車定點維修合同如下:
一、乙方擬將本公司(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車輛委託給甲方定點維修,甲方根據乙方開具的“車輛維修聯繫單”所要求的維修項目進行維修。如發生增加修理項目,經聯繫確認後再進行維修。
二、 維修服務範圍:甲方對乙方本合同標的範圍內的車輛,進行包括大修、二級維護等維 修服務,並代為車輛年檢、二級維護驗車、代辦車輛保險及出險理賠手續等服務。
三、 車輛資料:乙方應提供給甲方本公司車輛行駛證複印件等資料。
四、 維修服務:
a) 每次維修保養時,甲方需對維修車輛之零部件報價,待乙方確認後方可維修. b) 每次維修清單需由乙方駕駛員簽字認可,並由其帶回乙方存檔備查.
c) 甲方在結算維修費用時,須按實結算.不能私自宴請乙方相關人員,若經查實,將扣除甲方當月維修費用之20%.
d) 乙方車輛進入甲方廠區,甲方須對車輛里程,油料等進行登記,除試車年檢業務外,甲方不得私用甲方車輛,如有違反,乙方可對甲方進行rmb300/次處罰(維修費用中扣除),甲方並需作書面檢討.
五、 服務方式:甲方提供預約、24小時救援等服務,方便乙方車輛維修和使用。
六、 服務優惠:簽訂合同即可享受保養工時________ 折優惠;免費市區24時救援;
七、 服務質量
a) 甲方對維修車輛設有質量擔保期規定。在質量擔保期內發生維修質量問題,由甲方免費返修。質量擔保期規定如下:總成大修擔保期為10000公里或三個月,二級維護擔保期為1500公里或10天。時間數與里程數兩者以先到達者為準。
b) 甲方承諾使用純正零配件,以保證質量。
八、乙方的義務:
a) 在車輛交付甲方時,應如實告知車輛狀況和已往維修記錄;
b) 對大修車輛嚴格執行1500公里內限時速80公里的走合期制度;c) 經由甲方維修的車輛出現異常時,應及時通知甲方,有利於正確判斷故障。 d) 如發生車輛事故,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e) 不得人為破壞或故意使用不當經由甲方維修的車輛;
f) 對甲方的服務項目積極配合、提供有關資料,並承擔必要費用。
九、違約責任:
a)、如甲方的維修質量不符合標準及有違其他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滿兩次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b)、如乙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結算時間,延緩或無故拒付維修費用,視為違約,違約滿兩次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時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由司法調解或訴訟解決。 十一、 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為壹年。如合同期滿前十日內雙方均不提終
止合同的,視為合同期再延續壹年。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公司代表: 公司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
私人汽車維修合同新版 篇10
託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託修車輛基本信息:
2.維修項目:預定維修項目以雙方確認的《進廠檢驗記錄單》為準;實際維修項目以《維修結算清單》為準。
3.維修材料:
4.竣工交車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驗收及提車:甲方應當在乙方交車後當場驗收;驗收合格的,甲方應當在《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上簽字確認,並按照《維修結算清單》結清維修費用後,方可提車。
6.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合同變更:託修車輛竣工交付前,雙方可以( 書面□ 電話□ )通知的方式,就維修項目、維修工時和材料、竣工交車日期等內容進行變更。
8.違約責任:(1)遲延履行的,應當向對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______________元/日;(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0.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承、託修雙方權利義務
一、適用範圍
本合同主要適用於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的汽車總成修理、整車修理或道路運輸營運車輛的二級維護。其他維修項目也可參照使用本合同。
二、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向乙方交付託修車輛時,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貴重物品及相關證件。
(二)要改變託修車輛車身顏色,更換髮動機、車身或車架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關審批手續,並向乙方出示相關手續的原件及複印件。
(三)自備維修材料的,應當承擔因材料質量問題產生的相應責任。
(四)應當根據乙方維修工作的需要積極履行協助義務。
(五)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驗收、結清維修費用並提車。
(六)對乙方擅自將維修工作轉託他人,或維修質量達不到國家、行業標準或北京市地方標準要求的,有權要求乙方返修,也可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七)對乙方未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未按照規定出具結算髮票和《維修結算清單》的,有權拒絕支付維修費用。
三、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應當對託修車輛進行維修前進廠診斷檢驗,並填寫《進廠檢驗記錄單》。
(二)應當妥善保管託修車輛及固定或遺落在託修車輛上的附件、設備及有關物品。除因維修或檢驗目的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託修車輛。違反上述約定造成託修車輛損壞的,應當無償修理並賠償損失。
(三)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及雙方約定的維修材料,否則應當無條件更換,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由此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應當按照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標準執行。
(四)維修過程中換下的配件、總成,竣工交車時應當交由甲方自行處理;但對環境有影響的廢棄物品,應當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按照有關規定統一處理。
(五)託修車輛竣工質量檢驗的各項技術指標應當符合相關國家、行業標準或北京市地方標準的要求,並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並交甲方保存。
(六)向甲方交付託修車輛時,應當出具符合規定的結算髮票,並附《維修結算清單》,清單中工時費與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
(七)對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維修費用的,可行使留置權。
(八)質量保證期以《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載明的期限或里程為準,但不得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返修車輛質量保證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計算。
(九)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導致託修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內不能或者無法提供因非維修原因而造成託修車輛無法正常使用的相關證據的,乙方應當及時無償返修,做好車輛返修記錄,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託修車輛因同一故障或維修項目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聯繫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汽車維修企業對車輛進行維修,並承擔相應維修費用。由此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按照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標準執行。
四、其他條款
(一)《進廠檢驗記錄單》、《維修結算清單》、《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應當經甲方簽字確認,作為本合同附件。
(二)結算價格按照乙方公示的汽車維修項目工時費和材料費價目表執行。
(三)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向轄區道路運輸管理部門申請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依據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私人汽車維修合同新版 篇11
合同編號: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願、公平、平等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
一、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係指甲方與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註明的甲方和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後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價格。
(3)“維修”係指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車輛一、二級維護正常維護、維修等保養服務。
(4)“配件材料”係指乙方可提供維修服務時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價格”係指乙方提供的車輛配件價格(車輛維修維護的配件費用,雙方另行商議)。
二、服務範圍
乙方負責甲方50台“的士”車輛的各級維護、維修(或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三、甲方車輛在乙方定點維修期間,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優惠:
1、修理工時費優惠10%;
2、甲方有權享有配件優先自行選擇使用權。
四、車輛送修
1、新車營運年/10萬公里內,上海大眾公司規定甲方的維護保養期間,甲方有權選擇維護保養廠家的權利。
2、甲方車輛到乙方維修時,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甲方,在取得甲方負責人同意後方可繼續維修。
3、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儘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
五、為共同遵守做好車輛維修及維護保養的相關事項,雙方在簽訂協議後,乙方需編制車輛每月維修和維護保養或年檢計劃(甲方提供車輛號牌數據)。
六、乙方在車輛維修及維護保養過程,必須按照國家對汽車維修質量所制定的修理技術標準及技術要求進行維修,並嚴格執行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三檢制度(進廠、過程、出廠)優先安排甲方的車輛進行維護(確保即到、即修),並保證維修質量。
七、乙方在車輛維修或維護屬保質期內出現維修質量或配件質量等的問題的,由乙方負責免費維修和更換存在有質量問題的配件,因乙方維修質量導致甲方利益受損,乙方應作合理補償。屬於司機操作不當或其它因素造成車輛損壞的,。 由當事人負責。
八、乙方以“規範經營、優質服務”為指導思想,竭誠為用户服務。對車輛的各類維護和事故車修復作如下管理規定:
1、甲、乙雙方負責督促駕駛員按時維護保養工作(包括一、二級維護保養),乙方必須按時完成。
車輛維修用時如下:
序號維修項目維修時間備註
1一、二級維護保養1小時內
2小修2小時內
3中修4小時內
4大修8小時內
2、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乙方按需求提供拖車服務。乙方應根據《事故車輛修復管理規定》做好車輛修復工作,並做好向保險公司索賠工作。
3、事故車輛修復時間規定(天數),按保險公司事故定損總金額修復出廠時間(以雙方或保險公司確認定損日為準)。
(1)金額在10000元以下的,24小時內完成。
(2)金額在0元以下的,36小時內完成。
(3)金額在30000元以下的,72小時內完成。
(4)金額超過3萬元以上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修復時間,最長時不得超過天。並提供24小時(含節假日)維修服務。
4、乙方設有專人負責,協助甲方處理已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的事後工作。如接到報案後,第一時間與肇事司機做好溝通工作,儘快趕赴現場協助處理事故車輛的相關手續事項和理賠手續。
九、維修項目(內容)
1、乙方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現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維修項目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驗認可後,由乙方維修。
2、在維修過程中,甲方對進行必要維修項目的簽字視同甲方認可。
3、乙方維修覆車輛後,須把與本次維修有關的工時費,配件費等詳細明細簽字或蓋章後一聯交於甲方。
4、未按規定手續進行維修的或甲方司機未經公司同意私自維修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十、維修費用
乙方應按照不超過《江西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税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項目收取工時費的標準。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乙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票中須單獨列出。
十一、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1、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後,甲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甲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
本文《單位車輛定點維修協議書範本》 為您整理,件材料,甲方向乙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乙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覆,甲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2、如甲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5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十二、乙方服務
1、乙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2、乙方應對甲方車輛進廠優先維修維護,正常的一、二級維修維護務必在一小時內完成(事故車輛參照第八條規定)。
3、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車輛維修維護的配件費用,雙方另行商議)。
十三、質量保證
1、乙方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於《汽車維修行業管理辦法》、《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江西省機動車維修和技術管理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2、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4、乙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如確需使用付廠產品或舊拆車件的,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維修車輛移交甲方後,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於乙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乙方負擔。根據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證明維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將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後,在合同中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采取措施,甲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十四、索賠
1、甲方有權根據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車輛維修質量檢驗報告向乙方提出索賠。
2、在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種或多種方式 。 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該次維修的維修費用,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些損失和費用及車輛停場,按照雙方約定每小時為20元的補償為計算單位。
(2)乙方必須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裝合格品免費予以更換。同時,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對修補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3)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如發生故障時,甲方車輛駕駛員應及時進行補救,避免損失擴大,如未採取措施,乙方可以僅對初步損失進行賠償和後續賠償(或如有異議可由雙方認可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方可索賠)。
3、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5天內,乙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
十五、結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
2、車輛的各類小修及一、二級維護保養的工時費(不含配件費),以每台車每月人民幣:結算。
3、乙方憑下列單據與甲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甲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4、付款方式
(1)維護保養費用每月結算一次。
(2)每月31日為當月截止日期,乙方執配件、費用明細表和維修報告單應於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並打印總報表)交由甲方經辦人核對確認後簽名,甲方財務部門收到乙方交來汽車維修專用發票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如:超期一個月以上的,甲方支付滯納金0.03%為計算單位)。
(3)政府税務部門根據現行税法規定對乙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十六、爭議解決
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方、乙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十七、合同終止: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
十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決定。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則應申請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本合同附保養內容及費用清單,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單位蓋章)(單位蓋章)
20_月x日x
私人汽車維修合同新版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託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車輛型號
車 種
牌照號
發
動
機
型號
車 型
底盤號
編號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
接車
日期
方式
日期
方式
地點
地點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
預計維修費總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_______)
四、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________天或行駛________________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現金:______________ 轉帳銀行匯款:____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本。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託修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電掛
開户銀行帳號
郵政編碼
承修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電掛
開户銀行帳號
郵政編碼
説明:
1.承、託修方簽訂書面合同的範圍:汽車大修、主要總成大修、二級維護及維修費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承、託修方簽章生效。
3.本合同維修費是概算費用。結算時憑維修工時費、材料明細表,按實際發生金額結算。
4.承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及延長維修期限時,承修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包括文書、電報)通知託修方,託修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後天內給予書面答覆,否則視為同意。
5.承、託修方簽訂本合同時,應以《汽車維修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為依據。
注: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承、託修雙方各一份,維修主管部門各________份。
監製:_____________ 印製:__________________
私人汽車維修合同新版 篇13
託修方:維修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願、公平、平等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
一、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係指託修方與維修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註明的託修方和維修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
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維修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後託修方應支付給維修方的價格。
(3)“維修”係指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車輛一、二級維護正常維護、維修等保養服務。
(4)“配件材料”係指維修方可提供維修服務時向託修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價格”係指維修方提供的車輛配件價格(車輛維修維護的配件費用,雙方另行商議)。
二、服務範圍
維修方負責託修方50台“的士”車輛的各級維護、維修(或根據託修方的要求提供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三、託修方車輛在維修方定點維修期間,維修方向託修方提供以下優惠:
1、修理工時費優惠10%;
2、託修方有權享有配件優先自行選擇使用權。
四、車輛送修
1、新車營運年/10萬公里內,上海大眾公司規定託修方的維護保養期間,託修方有權選擇維護保養廠家的權利。
2、託修方車輛到維修方維修時,維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託修方,在取得託修方負責人同意後方可繼續維修。
3、對託修方車輛維修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儘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徵得託修方同意後方可更換。
五、為共同遵守做好車輛維修及維護保養的相關事項,雙方在簽訂協議後,維修方需編制車輛每月維修和維護保養或年檢計劃(託修方提供車輛號牌數據)。
六、維修方在車輛維修及維護保養過程,必須按照國家對汽車維修質量所制定的修理技術標準及技術要求進行維修,並嚴格執行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三檢制度(進廠、過程、出廠)優先安排託修方的車輛進行維護(確保即到、即修),並保證維修質量。
七、維修方在車輛維修或維護屬保質期內出現維修質量或配件質量等的問題的,由維修方負責免費維修和更換存在有質量問題的配件,因維修方維修質量導致託修方利益受損,維修方應作合理補償。屬於司機操作不當或其它因素造成車輛損壞的,由當事人負責。
八、維修方以“規範經營、優質服務”為指導思想,竭誠為用户服務。對車輛的各類維護和事故車修復作如下管理規定:
1、甲、乙雙方負責督促駕駛員按時維護保養工作(包括一、二級維護保養),維修方必須按時完成。
車輛維修用時如下:
序號維修項目維修時間備註
1一、二級維護保養1小時內
2小修2小時內
3中修4小時內
4大修8小時內
2、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維修方按需求提供拖車服務。維修方應根據《事故車輛修復管理規定》做好車輛修復工作,並做好向保險公司索賠工作。
3、事故車輛修復時間規定(天數),按保險公司事故定損總金額修復出廠時間(以雙方或保險公司確認定損日為準)。
(1)金額在10000元以下的,24小時內完成。
(2)金額在0元以下的,36小時內完成。
(3)金額在30000元以下的,72小時內完成。
(4)金額超過3萬元以上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修復時間,最長時不得超過天。並提供24小時(含節假日)維修服務。
4、維修方設有專人負責,協助託修方處理已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的事後工作。如接到報案後,第一時間與肇事司機做好溝通工作,儘快趕赴現場協助處理事故車輛的相關手續事項和理賠手續。
九、維修項目(內容)
1、維修方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現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維修項目時,維修方應及時通知託修方,託修方派人查驗認可後,由維修方維修。
2、在維修過程中,託修方對進行必要維修項目的簽字視同託修方認可。
3、維修方維修覆車輛後,須把與本次維修有關的工時費,配件費等詳細明細簽字或蓋章後一聯交於託修方。
4、未按規定手續進行維修的或託修方司機未經公司同意私自維修的,託修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十、維修費用
維修方應按照不超過《江西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税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項目收取工時費的標準。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維修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票中須單獨列出。
十一、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1、維修方維修車輛結束後,託修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託修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託修方向維修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維修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覆,託修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2、如託修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5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維修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為託修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十二、維修方服務
1、維修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並接受託修方的監督。
2、乙
方應對託修方車輛進廠優先維修維護,正常的一、二級維修維護務必在一小時內完成(事故車輛參照第八條規定)。
3、維修方應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託修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車輛維修維護的配件費用,雙方另行商議)。
十三、質量保證
1、維修方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於《汽車維修行業管理辦法》、《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江西省機動車維修和技術管理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2、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維修方負責。
3、維修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4、維修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如確需使用付廠產品或舊拆車件的,須經託修方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性能的要求。維修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維修車輛移交託修方後,在質量保證期內,維修方應對由於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於維修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維修方負擔。根據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證明維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託修方將以書面形式向維修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5、如果維修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後,在合同中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采取措施,託修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維修方承擔。
十四、索賠
1、託修方有權根據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車輛維修質量檢驗報告向維修方提出索賠。
2、在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維修方對託修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維修方應按照託修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維修方同意免收該次維修的維修費用,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些損失和費用及車輛停場,按照雙方約定每小時為20元的補償為計算單位。
(2)維修方必須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裝合格品免費予以更換。同時,維修方應按合同規定,對修補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3)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如發生故障時,託修方車輛駕駛員應及時進行補救,避免損失擴大,如未採取措施,維修方可以僅對初步損失進行賠償和後續賠償(或如有異議可由雙方認可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方可索賠)。
3、如果在託修方發出索賠通知後5天內,維修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維修方接受。
十五、結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
2、車輛的各類小修及一、二級維護保養的工時費(不含配件費),以每台車每月人民幣:結算。
3、維修方憑下列單據與託修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託修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4、付款方式
(1)維護保養費用每月結算一次。
(2)每月31日為當月截止日期,維修方執配件、費用明細表和維修報告單應於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並打印總報表)交由託修方經辦人核對確認後簽名,託修方財務部門收到維修方交來汽車維修專用發票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如:超期一個月以上的,託修方支付滯納金0、03%為計算單位)。
(3)政府税務部門根據現行税法規定對維修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由維修方自行負擔。
十六、爭議解決
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託修方、維修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託修方事先書面同意外,維修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十七、合同終止: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
十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決定。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則應申請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本合同附保養內容及費用清單,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託修方代表簽字:維修方代表簽字:
(單位蓋章)(單位蓋章)
私人汽車維修合同新版 篇14
委託方(甲方):
維保方(乙方):
甲、乙雙方為了明確 塔式起重機 維修保養的責、權關係,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龍光城南片區一標段
2、工程地址:惠州市大亞灣西區老斜村
3 甲方的起重設備經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後,要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的有效時間為甲方實際通知函交給乙方簽章之日起開始執行,至起重設備拆卸前20天結束。
二、協議內容:
1、 甲方委託乙方每月定期進行維修、檢查。乙方在下列定期檢查內容中發現問題須及時書面報告甲方。實際維修的人工費、配件費及材料費等於由甲方另行支付,或由甲方及時自行更換配件。
2、 本合同乙方為先收維護、檢查費後作業的原則。
3、 塔吊結構
1、 地腳螺栓、標準節螺栓連接是否鬆動、結構是否變形有無裂紋
2、 塔身垂直是否達到要求
3、 附着是否變形、焊縫是否裂開
4、 司機室、載人吊籃、平台欄杆是否可靠連接
電器系統
1、 電纜供電系統是否正常,工作電壓為380V 10%
2、 碳刷、接觸器、繼電器觸點是否良好
3、 儀表、照明、報警系統是否完好、可靠
4、 控制、保護元件、操作系統是否完好、可靠
5、 制動系統靈敏是否可靠
安全限位的保險裝置
1、 限制器斷電範圍是否滿足100%額
2、 重量限位擋的斷電範圍是否滿足100%
3、 迴轉限位器是否靈敏可靠
4、 變幅限位是否靈敏可靠
5、 起高限位是否靈敏可靠
6、 通訊系統是否有效
繩輪鈎系統
1、 鋼絲繩是否排列整齊,潤滑是否良好,小車、吊鈎鋼絲繩是否變形、斷絲、跳槽,在機械固定是否牢固,是否達到了4圈安全以上的要求
2、 各定、動滑輪、導向輪是否潤滑靈活可靠
3、 吊鈎保險是否可靠,軸承傳動有無異響聲傳動系統
1、 各傳動機構是否平穩、有無異常響聲
2、 各滑動點是否潤滑良好
3、 連軸裝置、制動槓是否可靠
三、費用(不含税金,税金另計)
1、 費用支付方式:先付費後作業原則
2、 元至施工電梯拆卸完畢。此費用不包含維修過程中的人工費和配件費。
3、 本合同有效期,經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後,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簽章之日起開始執行,至起重設備拆卸前20天結束。
4、 緊固螺絲、加潤滑油清理雜物等工作由甲方自行負責。
5、甲方付款以現金或支票方式支付,乙方開出有效收款票據。
四、乙方責任:乙方應為派往施工現場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施工現場指定各項規章制度。定期派人做好維保並保證質量對維保工作負責。
五、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即生效:協議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鄭重聲明:
1、非乙方人員進行安裝作業時,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與乙方無關。
2、甲方必須保證委託乙方維修、檢查的起重設備的所有部件,都是具有相關起重設備生產製造許可證單位生產的,因起重設備部件質量問題發生的所有事故由甲方負責。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汽車維修合同新版 篇15
託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維修車輛
1.車牌號 2.發動機號 3.顏 色 4.車型 代碼/車 架 號 6.行公里數
第二條 維修類別與項目
乙方應當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項目,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甲方確認後在該《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上簽字。
第三條 維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維修配件材料的,應當如實填寫材料清單,分別標明原廠配件、副廠配件或者修復配件,明碼標價,並保證質量。
2.乙方在維修中換下配件、總成等,交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四條 維修價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時單價______元/工時、材料進銷差價率_____%進行計價。
2.結算工時定額執行標準:汽車製造企業提供 □ 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
3.維修預算費用: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4.維修費用高於或低於維修預算費用的_____%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按照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結算。
第五條 車輛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方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車上附件、設備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的,乙方在竣工交車前對其及承修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六條 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 □ 行業標準 □ 地方標準 □ 製造企業維修手冊等有關資料的要求 □。
2.質量保證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按照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執行:整車或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諾(不低於交通部規定)的“車輛行駛______公里或______日”執行。
3.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計算;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其返修的作業項目,從返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重新計算。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第七條 竣工驗收
1.竣工交付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2.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對二級維護(含)以上的車輛,乙方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對二級維護以下的車輛,乙方應當發給維修合格證明(含結算清單)。乙方未簽發或者發給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第八條 結算
1.車輛維修竣工後,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結算票據,並附桂林市運輸管理處監製的《桂林市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工時費和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結算票據及結算清單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2.付款方式:現金 □ 轉賬 □ 其他 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對承修的車輛及車上附件、設備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2.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無償返修,並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3.乙方逾期交付車輛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乙方對車輛有權留置,並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在承修過程中,發現確需增加維修項目、增加約定維修費用或延長維修期限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説明理由並徵得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乙方擅自增加項目的維修費用或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違約責任;甲方接到通知後______天內應當給予答覆。
甲方中途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通知乙方,若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 其它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桂林市汽車維修行業協會等組織予以調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桂林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末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私人汽車維修合同新版 篇1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為乙方提供長期車輛維修、保養。主要維修項目有:大修、二保、 小修、年檢。
2、乙方將本單位車輛(包括數量、車型、車號需附清單)委託甲方維修、保養。 乙方車輛維修項目由乙方車管部門出具書面任務單由駕駛員交甲方調度派工 維修。
3、乙方到甲方修車應由甲方統一派工,也可由乙方推薦甲方某班組修理。
4、甲方在維修過程中應對乙方提供良好的服務態度,保質保量,及時完成修車 任務。在材料採購正常情況下,小修車輛當天完成,大修、二保或總成修理 項目按規定時間儘快完成。
5、乙方車輛在甲方報修後,甲方為乙方提供免費返程送回服務。
6、乙方車輛在市內發生故障,甲方隨時免費提供拯救回甲方廠的服務。
7、乙方車輛進廠要登記油料、里程數。在維修期間,甲方除試車和辦理有關年 檢業務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車開出廠外,如發現甲方違反一次,甲方 應賠付乙方叁佰元,同時甲方還要向乙方作出檢討,並對違紀當事人作出處 罰,通報乙方。
8、在甲方對乙方長期維修的車輛,在結算時可給予人工費優惠。
9、對乙方的車輛,甲方提供節假日、夜間加班特別修車服務。
10、乙方車輛在甲方維修期間發生費用甲方允許掛帳,每次維修清單需由乙方 駕駛員簽字認可。
11、乙方應於每二十五日前到甲方將其維修費用進行結算,或由甲方直接通過
銀行收款(委託銀行收款)。如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時付款,乙方不能享受九 五折優惠。
12、甲、乙雙方每年進行一次意見徵求座談會,甲方將根據乙方要求,不斷改 進服務態度及質量,保證乙方滿意。
13、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章後生效,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私人汽車維修合同新版 篇17
託修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修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自願簽訂本協議書,並依據本協議所規定條款執行。
一、甲方為了保障單位車輛的正常運行和強化車輛的內部管理,將本單位車輛(數量、車型、車號清單附後)委託指定送到乙方進行維修、保養。
二、甲方車輛送修時必須填寫報修單,填寫清楚報修內容,並由甲方駕駛員簽字後才能動工,甲方送修的車輛由乙方按照技術標準鑑定維修級別和項目合理安排維修。
三、乙方在維修過程中必須給甲方提供良好的優質服務,做到維修工期保證,維修質量保證,維修價格合理透明,及時完成維修任務。在材料採購正常化的情況下,小修車當天出廠,大修、二保或總成大修的車輛,維修出廠後一律按照國家行業標準進行質保。
四、乙方要把預估維修費用報給甲方,甲方駕駛員有權對車輛的維修項目和部件進行質量監督,並提出異議。甲乙雙方必須最終統一在技術規範條件下妥善解決。
五、乙方在合同期內,為甲方提供以下增值服務:
1、為甲方免工時費提供貴陽市區的車輛救援活動(肇事車、客運車、拖車費除外)。
2、為甲方免工時費提供更換機油、防凍液。
3、為甲方提供車輛年審、車輛保險業務。
六、在乙方對甲方長期維修的車輛,在結算時可以給予費用優惠(工時費優惠10%,材料費優惠5%)。
七、甲方車輛在乙方維修期間發生的費用可以掛帳,每次維修清單需由甲方指定駕駛員簽字認可,其他人簽字無效,(甲方指定駕駛員為: ,每次維修時甲方駕駛員需出具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行確認,如指定駕駛員變動,甲方需向乙方出具公函進行變更)。
八、為保證乙方流動資金的正常運轉,甲方應該在每個季度最後一個月25日前或維修費達到壹萬元時到乙方處結算清楚,大修車應在接車時結算費用。如不能按時結算付款的,甲方不能享受優惠。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待執行過程中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並經雙方簽署後生效執行。執行時間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一、如發生合同糾紛,可向乙方公司所在法院提出上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