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質押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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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質押合同 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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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質押合同(精選3篇)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

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為:(附詳細質物清單及出質人所有權證明):

(1)質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

(4)帳面價格: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______(大寫)元整,質押率為___________%,實際質押額為___________(大寫)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五日內將質物移交乙方佔有,雙方商定移交事項如下:

第四條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並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___________銀行辦理專項存款,並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物,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

讓所得款項交___________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該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

第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後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乙方擅自挪用質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為,或返還原物,亦可請求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6)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_________________質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據一式_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

設備質押合同 篇2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稱定作方)與 ___________公司(以下稱為承攬方)經友好協商,特此訂立以下條款:

第1條 定義

“驗收手冊”是指由承攬方提供並由雙方確認,供雙方檢驗所修理設備是否符合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標準所用的一種文件。

“規定資料”是指與本系統相關的、執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圖紙、數據和其他資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設備(結構或性能)不符合驗收手冊有關規定之處。

現場驗收”是指定作方按照驗收手冊對所修理的設備所作的最後驗收。

“技術規格”是指本協議附表A。

第2條 修理項目

項目 內容

設備性能必須符合所規定的性能,達到技術規格和規定數據的標準,並提交全部適用的,必要的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承攬方在工作期間,應當接受定作方必要的監督檢驗。

承攬方應於20xx年9月____日之前準備且提交給定作方驗收手冊草案副本2份。由定作方在____日內審議和同意驗收手冊。

本協議正文規定如與附件規定相牴觸,以本協議正文規定為準。驗收手冊若與技術規格或規定資料相悖,則以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為準。

第3條 修理費

第4條 支付

定作方在收到承攬方的發票後,必須按下列期限付給承攬方款項:

設備修復後試車,一個月後如驗收合格,則定作方應一次付清人民幣32萬元。

第5條 交貨與驗收

承攬方應在20xx年11月25日前完成設備的修理和調試工作;並完成驗收手冊所規定的各項檢測;同時,承攬方須在設備驗收單證上簽字,證明業已完成檢測。驗收單證上應註明雙方認可的,且應由承攬方在雙方議定的期間內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現場驗收應在20xx年11月26日起進行。

第6條 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對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須作成書面形式,詳細説明更改對技術規格、價格、性能、設計、驗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將交付備件的更換性能以及本協議的其他重大事項的影響,而且應由雙方公司簽字。

為修補瑕疵或改善設備,承攬方可適當對技術規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這種更改不會嚴重影響總買價、功能特性、性能、備件的更換性能。

第7條 保修

承攬方保證不會因設備材料和工藝方面的缺陷,以及設計不完善而導致設備達不到技術規格要求。

該設備及部件,從簽署現場驗收合格之日起,如在半年之內出現故障,承攬方負責在收到定作方通知7日內進行調換或修理,由此發生的費用均由承攬方承擔。

如承攬方不履行上述保修義務,則應承擔定作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第8條 其它

本合同為雙方的完整協議,以前協議雙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合同適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項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陳述、談判、信函、承諾、協議、協商和合同,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均撤銷作廢。

定作方

承攬方

年 月 日

設備質押合同 篇3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因甲方的經營發生變化,甲方將_________轉租給乙方使用,同時將該房屋內的設施設備一併出租給乙方使用(設施設備見移交清單)。

二、在轉租賃期內,乙方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如乙方經營不善,不能繼續經營,需提前貳個月向甲方提出經營權轉租、否則乙方不得再將該房屋轉租和設施設備轉租他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賠償損失和支付違約金拾萬元人民幣。

三、本協議約定的租期為九年,即從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租期滿後,乙方需將該房屋及房屋內的設施設備移交給甲方。

四、租金及租金支付的方式:前五年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萬元(¥:_),後四年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萬元(¥:_)。第一年租金於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完甲方。(以後次年度租金必須提前二個月一次性支付完畢下一年的租金。)

五、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主體結構,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賠償損失和支付違約金壹拾萬元。同時,

乙方不得經營違法犯罪項目,因此發生的任何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必須按時如期支付租金,乙方遲延支付租金超過柒天后,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伍仟元的違約金。

七、乙方負責經營場所的消防設施以及保護好甲方租賃給乙方使用的設施設備,如有損壞(自然磨損除外),乙方應照價賠償。

八、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水、電、税及租賃税、垃圾處理等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經濟、法律糾紛由乙方負責。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和國家對該房屋徵用拆遷,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在合同租賃期內,如甲方或房產擁有方提前收回該房屋,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十一、任何一方在提前三個月書面告之對方並另行支付貳拾萬元的解約金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均可依法向法院起訴。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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