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站股權轉讓協議(精選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12W

水電站股權轉讓協議 篇1

甲方:(轉讓方)

水電站股權轉讓協議(精選3篇)

乙方:(受讓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______________水電站轉讓給乙方經營,乙方願意接受該電站相關手續的轉讓。現就轉讓的相關問題,雙方達成以下協議,並嚴格遵守執行。

一、水電站基本情況

______________水電站坐落於_______,現有水輪發電機組(100kw)台,廠房間,配套水工建築物、升壓變壓器等。(具體點)

建議增加:水電站登記相關手續的文件資料,比如法定人,經營登記號等

乙方對該水電站的各項基本情況均作了充分了解。該水電站轉讓後,如發生等問題由_______方承擔維修責任。

二、水電站轉讓價格

甲方收取乙方水電站轉讓金為人民幣貳拾陸萬元整(26萬元)。

三、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之日起__天內,乙方先一次性預交轉讓金給甲方叁萬元整(3萬元);餘款貳拾叁萬元整(23萬元)在15天之內全部付清。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協助乙方在轉讓期間水電站依法經營辦理的相關手續;

(二)甲方必須處理好未轉讓水電站前的債權債務關係,轉讓後與甲方無關。

(三)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水電站文件、資料、數據等必須真實、準確,自雙方簽訂合同後,全部移交給乙方。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對轉讓後的水電站享有使用權和自主經營權;

(二)乙方簽訂合同後按規定時間內付清全部轉讓資金。

六、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付清轉讓金,應償付違約金萬元;

(二)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交付水電站使用權和經營權,應償付違約金萬元;

七、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一種:

(一)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鬱南縣勞動社會保障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共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地址:地址:

蓋章: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電站股權轉讓協議 篇2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在友好協商、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於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簽署。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號碼(或身份證號碼):

註冊地址或住所: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號碼(或身份證號碼):

註冊地址或住所: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本協議中,甲方與乙方單獨稱為“一方”,合稱“雙方”。

鑑於:

(1)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在______註冊登記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公司註冊資本為________,總股本為_________。甲方是目標公司的正式註冊股東,持有目標公司____%的股份;

(2)甲方願意按本協議的約定在符合法定及目標公司《章程》約定的股權轉讓條件及程序的前提下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的______%股份(合______股)(以下簡稱“目標股份”)轉讓給乙方。

(3) 乙方願意依據本協議的約定接受甲方轉讓的目標股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協議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上述股份轉讓事宜,達成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 目標股份的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

1.1 甲方持有的目標股份對應的出資已全部到位,甲方現同意將其持有的目標股份以人民幣______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乙方。

(如所轉讓的股份對應認繳的註冊資本尚未全部到資,可約定由乙方按章程規定如期到資,並註明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和條件購買目標股份。)

1.2 雙方約定,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應根據股權變更登記的步驟,按照下列方式將股權轉讓款分期支付給甲方:

1.2.1協議簽訂之日起5日內,乙方支付股權轉讓價款的___%即人民幣 元;

1.2.2協議生效後 日內,乙方支付股權轉讓價款的___%即人民幣 元;

1.2.3在目標公司辦理完畢股東登記變更之日起___日內,乙方支付剩餘股權轉讓價款的____%即人民幣 元。

(亦可根據具體情況,根據交易情況約定其他支付條件)

1.2.4 甲方指定收款賬户信息:

賬户名:

開户行:

賬號:

第二條 聲明、保證與承諾

2.1 甲乙雙方保證各自是符合中國法律規定的適合民事主體(如是公司的應合法註冊並有效存續),具有簽署本協議和履行本協議約定各項義務的主體資格,並將按誠實信用的原則執行本協議。

2.2 本協議雙方在此所作的全部保證、承諾是連續的,不可撤銷的,且除法律的明文規定和執行司法裁決之必須外,不受任何爭議、法律程序及上級單位的指令的影響,也不受雙方名稱及股東變更以及其他變化的影響。本協議雙方的繼承人、代理人、接管人及其他權利義務承接人對本協議雙方各自在此所作的保證、承諾以及按本協議規定應履行的義務負有連續的義務和責任。

2.3 甲方在此向乙方作出如下聲明、保證與承諾:

2.3.1 甲方保證所轉讓的股份是甲方合法持有的股份,甲方有完全、合法的處分權,沒有設定任何質押或者其他足以影響股權轉讓的擔保,亦不存在任何司法查封、凍結,並不會因股份轉讓使乙方受到其他方的指控、追索或遭受其他實質損害。同時,甲方保證,其在交易時向乙方提供的關於目標公司和目標股份的相關財務信息是真實全面的。否則甲方無條件承擔由此引起的所有經濟和法律責任。

2.3.2 甲方的聲明、保證與承諾在本協議規定的股份轉讓行為完成後繼續有效。

2.3.3 甲方將與乙方積極配合,依法共同妥善辦理股份轉讓所需的各項手續。

2.4 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如下聲明、保證與承諾:

2.4.1 乙方具有依法受讓甲方所持有的目標股份的主體資格。

(除一般民事主體資格要求外,某些行業、公司對股東身份有特別要求)

2.4.2 乙方保證受讓股份的資金來源合法,並依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向甲方支付股份轉讓價款。

2.4.3 乙方的聲明、保證與承諾在本協議規定的股份轉讓行為完成後繼續有效。

2.4.4 乙方將與甲方積極配合,依法共同妥善辦理股份轉讓所需的各項手續。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3.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足額支付股份轉讓價款。

3.1.2 甲方應在乙方付清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全部股權轉讓款後___日內配合乙方督促目標公司根據《公司法》和《章程》的規定,將轉讓後的甲方和乙方及其持股情況登記於公司股東名冊。(如果是完全轉讓,則不必再登記甲方情況。)

3.1.3 甲方應簽署和提供一切必要文件資料,並促使目標公司在本協議簽署後儘快辦理目標股份的變更及登記手續。

3.1.4 甲方應在乙方根據本協議第1.2.1條的規定向甲方支付首期股份轉讓價款之日起___日內,促成目標公司完成本次股份轉讓涉及的股東會決議,並在乙方根據本協議第1.2.2條的規定向甲方支付二期股份轉讓價款之日起___日內,配合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手續遞交事宜。

3.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2.1 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按期足額支付股份轉讓價款。

3.2.2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配合其在付清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全部股權轉讓款後___日內督促目標公司根據《公司法》和《章程》的規定將轉讓後的甲方及乙方持股情況登記於公司股東名冊。(如果是完全轉讓,則不必再登記甲方情況。)

3.2.3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促成目標公司就目標股份變更在本協議簽署後儘快辦理相關的變更及登記手續。

3.2.4 乙方應簽署和提供一切必要文件和資料,並協助辦理股份轉讓工商變更登記所需的一切必要手續。

3.2.5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其根據本協議第1.2.1及1.2.2條的規定向甲方支付首期及二期股權轉讓價款後的約定時限內,促成目標公司完成本次股份轉讓涉及的股東會決議和工商變更登記手續遞交事宜。

3.3 變更資料遞交登記機關並被接受的,視為雙方的配合義務初步完成。如需補充文件和資料,雙方仍有義務予以配合。

第四條 目標公司股東的權利義務

自股權變更登記完成之日起,乙方即享有作為目標公司股東的一切權利並承擔作為目標公司股東的一切義務。

但因一方過錯導致變更登記完整時間拖延的,目標公司在拖延期間產生的股東收益歸守約方享有,目標公司在拖延期間產生的股東權益減損,由違約方負擔。

第五條 協議的成立和生效

5.1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委託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後成立。(一方為個人的,簽字即可。)

5.2 本協議在下述條件滿足後正式生效:

5.2.1 乙方股東大會批准本次交易。相關股東會決議應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並提交甲方一份備存。

5.2.2 如需要政府相關部門審批的,獲得批准。

第六條 不可抗力

6.1 本協議所稱的不可抗力是指一方不能預見或雖能預見但不能避免或不可克服的,導致該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義務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政府或公共機關的禁令或行為、動亂、戰爭、敵對行動、火災、水災、地震、風暴、海嘯或其他自然災害。

6.2 發生不可抗力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並提供書面情況説明,由雙方協商解決方案。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還應在___個工作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關於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

6.3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時,雙方均應盡其最大努力採取任何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或減少可能給對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損害。

6.4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無法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則該方不視為違約,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保密

鑑於本協議項下交易涉及雙方商業祕密,雙方同意並承諾對本協議有關事宜採取嚴格的保密措施。除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義務及任何一方聘請的負有保密義務的中介及服務機構外,未經對方許可,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方透露。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乙方遲延支付股權轉讓價款的,每日應支付拖欠款項千分之一的滯納金,遲延超過 15 日,甲方有權選擇解除協議;甲方遲延配合完成股權變更登記的,每日應支付乙方已支付款項千分之一的滯納金,遲延超過 15 日,甲方有權選擇解除協議。

8.2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如協議任何一方不履行或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和條件或者由於本協議一方向另一方所做聲明、保證和承諾有不完整、不真實、不準確,造成對方損失的,守約方有權予以催告要求改正,嚴重違約或者經催告後拒絕改正的,守約方有權在要求賠償的同時,選擇解除協議。

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者導致對方利益受損時,對方有權就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損害及所產生的訴訟、索賠等費用、開支(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等)要求不履行方或違約方作出賠償。

因一方嚴重違約或者經催告後拒絕改正導致守約方解除協議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相當於本協議標的額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能覆蓋守約方因此遭受的損失的,還有權就不足部分繼續索賠。

第九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本協議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9.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終止本協議;

9.2 本協議的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致使對方不能實現協議目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9.3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的,經雙方書面確認後本協議解除。

第十條 適用的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有關本協議的成立、有效性、解釋和履行及由此產生的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一切爭議,均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目標公司註冊地的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有關税費的負擔

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税、費由本協議雙方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自承擔。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2.1 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由本協議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並簽署書面文件確定後依法辦理相關手續,所簽署的文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如本協議部分條款依法或因其他原因終止或宣告無效,不影響其餘條款的效力。

12.3 非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本協議或其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概不可由任何一方轉讓予任何第三方。

12.4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閲讀方便之目的,不得以任何方式影響本協議的含義或解釋。

12.5本協議項下的任何通知和送達均應通過本協議首部列明的途徑進行。任何一方的相關信息有變化的,均應書面通知對方。

12.6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三份,目標公司存檔一份,其餘用於辦理相關審批、登記或備案手續。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水電站股權轉讓協議 篇3

_________(“轉讓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受讓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鑑於轉讓方持有_________%的股權(“股權”),計_________股。轉讓方意欲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預轉讓股權於受讓方,同時受讓方希望獲取股權,而該部分股權按國家規定需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成立滿三年後)方能轉讓。因此,雙方茲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股權轉讓

轉讓方持有_________的股份佔_________註冊資本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股,轉讓方茲同意按本合同的規定將其持有的_________的部分股權計_________股預轉讓給受讓方。雙方同意按本合同的規定於預轉讓該等股權,待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成立滿三年後)再按本協議約定簽定正式股權轉讓協議。

第二條 轉讓價格

雙方同意,本協議下股權預轉讓及今後正式轉讓的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rmb_________)元(“轉讓金”)。轉讓金構成受讓方受讓本協議下所轉讓股權的全部價款,已包含本次股權預轉讓及今後正式轉讓所需支付的交易費用,受讓方無需為獲得該股權而再向轉讓方或_________支付任何款項。

第三條 轉讓金的支付

鑑於轉讓方對受讓方負有債務,雙方同意轉讓金直接在該債務中抵扣,受讓方無須再向轉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第四條 股東權利

轉讓方同意於本協議簽定後至股權轉讓正式生效前將基於本協議規定的轉讓股權的全部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於選舉、表決、分紅權利)委託給受讓方行使。

第五條 公司變更

受讓方同意在轉讓正式實施後將促使_________完成與股權轉讓有關的下列政府程序:向_________的原股權登記機關(“登記機關”)申請股權變更登記,並提交有關文件。

第六條 轉讓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轉讓方茲向受讓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a)轉讓方系具有中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的中國公民;

(b)轉讓方已按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繳納了其在_________中的全部百分之_________的股本,即人民幣_________元(rm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不存在任何尚未繳納的註冊資本或由於未按公司章程規定繳資而產生的任何違約責任;

(c)轉讓方是_________%的股本的合法所有者,並有權力、權利和能力將其擁有的部分股權依據本協議及正式簽定的股權轉讓協議轉讓給受讓方;

(d)轉讓方未在(今後亦不會在)本協議項下擬預轉讓的股權上設立任何質押或其他擔保;

(e)轉讓方已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以授權一代表簽署及交付本協議和正式股權轉讓協議;

(f)轉讓方負責促使_________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確保受讓方或再受讓方獲得本協議和正式股權轉讓協議項下轉讓的股權。

第七條 受讓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受讓方茲向轉讓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a)受讓方系具有中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的中國公民;

(b)受讓方已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以授權一代表簽署及交付本協議和正式股權轉讓協議;及

(c)受讓方保證根據本協議和正式股權轉讓協議規定向轉讓方支付轉讓金。

第八條 違約及賠償

8.1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條款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該等違約行為並採取充分、有效及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並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8.2 在違約事實發生以後,經守約方的合理判斷該等違約事實已造成守約方履行本協議項下其相應的義務已不可能,則守約方有權暫時中止其相應義務的履行,直至違約方停止違約行為並採取充分、有效及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並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8.3 在守約方依本條第(1)項發出書面通知三十(30)日內,違約方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或其並未採取充分、有效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並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守約方有權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協議。

8.4 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為而應賠償的守約方的損失包括守約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遭致的直接的經濟損失及任何可預期的間接損失及額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訴訟及仲裁費用、財務費用及差旅費等。

第九條 棄權

所有棄權均應用書面作出。一方未堅持要求另一方嚴格和及時地履行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不構成放棄要求該等履行的權利,並且一次棄權不構成對以後違約行為的棄權,無論該違約行為屬相似或其他性質。

第十條 完整性/可分性

10.1 本協議和正式股權轉讓協議構成雙方對本協議所述事項的完整協議,並應取代雙方此前就本協議事項所達成的任何備忘錄、協議和安排,且該等備忘錄、協議和安排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失效。

10.2 除本協議規定的之外,不存在其他的諒解、義務、陳述和保證,並且除本協議明示的之外,未賦予其他權利(正式股權轉讓協議中規定的除外)。

10.3 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並且只要合法可能,若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考慮到這一點,則根據本協議之含義與目的,與雙方的意願最為接近的合適的條款應被視為取代了該條款,而本協議的其它條款仍應有效並且有約束力。

第十一條 名稱和標題

本協議的名稱和標題僅為閲讀方便而設,不得用於解釋本協議或其任何條款。

第十二條 未創設第三方權利

本協議之任何條款並未被意圖用於或被解釋為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為其創設任何使其受益之權利和任何其他權利。

第十三條 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已頒佈的中國法律並應按其進行解釋。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14.1 如因本協議下的或有關本協議的任何爭議,或對本協議的解釋而產生爭議,雙方同意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等爭議。

14.2 如在一方就該爭議書面通知另一方後的三十(30)天內雙方仍不能滿意地解決爭議時,則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中國法院裁判。

第十五條 通知

本協議雙方應以書面形式,按下列地址向對方發送任何文件及通知:

至轉讓方:地址: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至受讓方:地址: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第十六條 正本和生效條件

16.1 本協議應由本協議雙方簽署_________份文本。每份文本均為本協議正本,本協議雙方各執文本_________套。

16.2 本協議由雙方授權代表適當簽署。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正式簽署之日起生效(“生效日”)。

第十七條 本協議的修改

本協議的修改僅可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經本協議的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       受讓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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