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財產所有權轉讓合同(精選3篇)
租用財產所有權轉讓合同 篇1
出租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承租方: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從____ 年____ 月 ____日起移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年 ____月____ 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第四條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求承租方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後,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 ____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合同副本 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章)____承租方(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
委託代理人:____委託代理人: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
租用財產所有權轉讓合同 篇2
商標權轉讓方:(甲方)
商標權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對商標權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的商標名稱:
二、商標圖樣(貼商標圖樣,並由轉讓方蓋騎縫章)
三、商標註冊號: 國別:
四、該商標下次應續展的時間:
五、該商標取得註冊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及商品或服務的具體名稱:
六、商標權轉讓方保證是上述商標的註冊所有人。
在本合同簽訂之前,該商標曾與 簽訂過非獨佔(或獨佔)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本商標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原與簽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轉讓由受讓方為合同當事人,原合同所規定的全部權利和義務由受讓方享有和承擔,所有權轉讓事宜由轉讓方通告 方。
七、商標權轉讓後,受讓方的權限:
1.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
2. 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地域範圍:
八、商標權轉讓的性質(可在下列項目中作出選擇):
1.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
2.非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
九、商標權轉讓的時間: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辦妥商標轉讓變更註冊手續後,該商標權正式歸受讓方。屬於永久性商標權轉讓的,商標權轉讓的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轉讓方將在本合同期滿之日起收回商標權。
十、商標轉讓合同生效的變更手續。
由甲方(或乙方)在商標權轉讓合同生效後,辦理變更註冊人的手續,變更註冊人所需費用由 方承擔。
十一、商品質量的保證:
商標權轉讓方要求受讓方保證該商標所標示的產品質量不低於轉讓方原有水平,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製造該類商品的技術指導或技術訣竅(可另外簽訂技術轉讓合同);還可提供商品説明書、商品包裝法、商品維修法,在必要時還應提供經常購買該商品的客户名單。屬非永久性轉讓的,轉讓方可以監督受讓方的生產,並有權檢查受讓方生產情況和產品質量。
十二、雙方均承擔保守對方生產經營情況祕密的義務;受讓方在合同期內及合同期後,不得泄漏轉讓方為轉讓該商標而一同提供的技術祕密與商業祕密。
十三、轉讓方應保證被轉讓的商標為有效商標,並保證沒有第三方擁有該商標所有權。 十四、商標權轉讓的轉讓費與付款方式:
1.轉讓費按轉讓的權限計算共 萬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時間:
十五、轉讓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在該商標的註冊有效地域內經營帶有相同或相似商標的商品,也不從事其他與該商品的產、銷相競爭的活動。
十六、雙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在本合同生效後,違反合同約定,仍在生產的商品上繼續使用本商標,除應停止使用本商標外,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受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未交付商標轉讓費用,轉讓方有權拒絕交付商標的所有權,並可以通知受讓方解除合同;
3.其他……
十七、其他條款或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八、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十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轉讓註冊商標申請未經商標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責任由雙方自負。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用財產所有權轉讓合同 篇3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負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定 義
第四條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範圍,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範圍。
2.“總體規劃”指經中國政府批准的____開發區域的土地利用和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中國政府批准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範圍內各項建設的具體佈置、安排,以及開發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設施。
第三章出讓地塊的範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於____.(見附件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略)。
第六條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平方米。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年;自取得該地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准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為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准許____%用地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税(費)。
第十二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共計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__日內,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乙方同意從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元人民幣。
第十六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户內。銀行名稱:____銀行____分行,帳號為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