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範本(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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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範本 篇1

合同在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合同雙方為:_________(以下稱為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稱為承租人)。

租賃合同範本(通用16篇)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賃位於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間,房號為_________,電話號碼為_________,租期為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2、在以上第1條款中所規定的租期,從出租人完成第3條款所有規定並在7天內通知承租方後開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體規定完成該店房的維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計_________元的房租保證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從保證金中扣除應收款項作為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違約,未在該期內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經通知便可終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税均由承租方承擔。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終止之前依法被沒收,雙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只要承租人還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須交納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還給出租人為止。  8、承租人同意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租金,並向_________局繳納電話費。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內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簽章):_________       承租人(簽章):_________

租賃合同範本 篇2

展場經營單位(下稱“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展場單位(下稱“乙方”):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主體

1.1 甲方系依法取得座落於_________展覽場地租賃經營權的法人。

1.2 乙方系本合同約定的展會的主辦單位。

第二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生效。對依法需經政府部門審查的展會,本合同應自展會取得政府部門審查批准後生效。

第三條 租賃場地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位於________,總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的場地(下稱“租賃場地”),用於乙方舉辦________(展會全稱)。

第四條 租賃期限

4.1 租賃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天。

其中:進場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展覽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撤離場地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2 乙方每日使用租賃場地的時間為上午_________至下午_________。乙方和參展商可以在前述時間之前_________小時內進入展館,在前述時間之後_________小時內撤離展館。

4.3 乙方需在上述時間之外使用租賃場地,應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超時使用租賃場地的,應向甲方支付超時使用費用。雙方應就具體使用與收費標準協商約定,並作為合同附件。

第五條 展覽服務

5.1 租賃期間雙方可就以下方面選擇約定租賃費用範圍內基本服務:

1)照明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清潔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驗證檢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安保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監控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諮詢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其他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乙方如需甲方提供上述基本服務之外的服務或向甲方租賃各項設備,應與甲方協商,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費用,具體內容和收費標準應列明清單,作為合同附件。

第六條 租賃費用

6.1 租金的計算如下:

場地類型

租金/平方米/天

面積(平方米)

天數

共計

展覽室內場地

人民幣/平方米/天或美元/平方米/天

人民幣或美元

展覽室外場地

人民幣/平方米/天或美元/平方米/天

人民幣或美元

總計

人民幣或美元

6.2 如果租賃場地實際使用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則租金根據實際使用的總面積作相應的調整。結算方式可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6.3 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租金:

支付日期

簽定本合同之日起天內

年月日(進場日期前天)

年月日(進場日期前天)

展場租費比例

應付款人民幣或美元

人民幣或美元

人民幣或美元

人民幣或美元

6.4 所有支付款項匯至如下帳户:

以人民幣支付: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美元支付:(按支付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外匯匯率中間價)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SwiftCo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5 對依法須經政府部門審查的展會因無法獲得政府部門批准導致本合同無法生效的,乙方應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並按照下列規定向甲方支付補償金。甲方在扣除補償金後如有剩餘租金,應返還乙方。

租賃合同範本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買賣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買賣汽車的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買賣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

排氣量:_________

車牌號碼:_________

出廠日期:_________

已行駛公里數:_________

車輛類型:_________

廠牌型號:_________

(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

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編號:_________

養路費繳付憑證編號:_________

有效期從_________至_________

最後一次年檢時間: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車輛,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買賣車輛本身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具備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對其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説明的除外;

2、賣方向買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賣方保證其所出售的車輛不是國家禁止的走私車、拼裝車或明令淘汰的汽車產品,也不是違反交通安全、環保等法規要求的汽車產品。

三、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台

車輛總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四、履約保證金

1、買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向賣方提交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

2、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為買賣雙方簽署驗收單後的_________天。

3、如買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賣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4、履約保證金扣除賣方應得的補償後的餘額在有效期滿後_________天內退還買方。

五、付款方式

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按照第_________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賣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履約保證金可抵作車價款。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餘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分期付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買方支付賣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保證金。保證金可以抵作車價款。保證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賣方將車輛交付買方,並經買方辦理交車手續後,支付車價款的_________%,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買方委託賣方辦理上牌手續,待相關事項辦妥後,支付剩餘_________%的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4)其他約定:_________。

4、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

以上合同價款均以現金匯票支票_________方式結算。

六、交付

1、交付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交付地點:買賣車輛的成交經營場所或_________。

3、交付方式:

(1)實行送貨上門的,賣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_(接收地點),交付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代運的,賣方應按買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付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3)實行自行提貨的,賣方應在交付日_________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將提貨時間通知買方,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4、賣方在交付車輛的同時,還應向賣方提交下列文件:(以下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説明)

(1)購車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説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七、驗收

1、買方應在車輛交接的當場對所購車輛的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賣方提供的賣車相關文件和手續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功能及相關文件等有異議的,應當場提出或_________日內提出書面異議,經賣方確認後負責調換、處理。

2、車輛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車輛交接,並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賣方還應在協助買方辦理完車輛過户、轉籍手續,車輛過户、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税、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3、從車輛正式交付驗收合格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八、風險負擔

1、汽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賣方負擔。

2、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户、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3、因賣方的原因致使車輛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賣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

4、車輛由賣方交承運人運輸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方承擔。

5、賣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車輛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貨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九、維護維修

1、買賣車輛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賣方應在生產廠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2、賣方售賣給買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為_________年或者_________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

3、在保修期內賣方對產品質量實行三包,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_________次以上(含_________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賣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

4、在保修期內,如買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方自行負責。

5、買方所購汽車存在設計、製造缺陷,並由此缺陷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買方有權向賣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賣方應積極協助。

6、保修期後的產品維護由雙方協商再定。

十、違約責任

1、賣方應保證其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若第三人對車輛提出主張,造成買方與第三方發生爭議,賣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2、賣方應如實向買方陳述車輛的狀況,並保證車輛狀況陳述的真實性,若賣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買方未能按時支付車款的,每逾期1日,應支付賣方全部車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4、賣方未能按時交付車輛的,每逾期1日,應支付買方全部車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5、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6、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質量問題或證件不全導致買方無法上牌,買方有權解除合同和退車,因此而造成買方的實際損失,賣方應當予以賠償。

7、賣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買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或要求賣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8、買方選擇以抵押貸款的方式付款的,如買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視為買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賣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買賣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買賣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十二、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四、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五、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六、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八、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十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__(蓋章)        賣方:_________(蓋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簽字)      授權代表:__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租賃合同範本 篇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維護出租方底店的正常經營,明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 租賃場地

1.1 所租賃場地位於 底店的部分場地(詳細位置見附圖);

1.2 租賃場地的使用面積為 ; 1.3 租賃場地的裝修及設施

1.3.1 租賃場地在交付乙方時應當可以正常使用;

1.3.2 乙方在承租後,必須愛護甲方的租賃場地及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有損壞租賃場地或設備,必須承擔修復、賠償責任;

1.3.3 乙方不得隨意改變營業攤位的結構和佈局,也不得私自亂接用電設備;

1.3.4 乙方如因經營需要對租賃場地拆改結構或重新裝修的,必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但裝修費用及設施由乙方自行承擔;

1.3.5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續租,乙方在甲方租賃場地上所添附的財產按下列原則進行處理:

(1) 屬於乙方的動產,由乙方帶走;

(2) 乙方投資進行的裝修,能拆除的,由乙方拆除後帶走;

(3) 屬於乙方的設施和裝修,無法移動、拆除,或雖能移動、拆除但會對租賃場地造成損害的,乙方應無償留歸甲方所有。

1.4如甲方進行佈局調整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調整。

二、 經營範圍與經營活動

2.1 乙方將所承租的租賃場地用於經營 ;

2.2 在本合同租賃期間內,乙方應按上述約定範圍進行經營,在經營範圍內所從事的正常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

2.3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須遵守甲方的店堂紀律,文明經營,禮貌待客,遵守營業時間,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衞生。乙方商品擺放不得超出其所租賃場地貨架範圍;

2.4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一切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2.5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提出的所有吃、拿、卡、要等一切不合理要求; 2.6 乙方改變租賃場地租賃用途的,須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後發生法律效力;

2.7 乙方應以自己的名義獨立經營,承擔全部權利義務:

2.7.1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任何經營活動;

2.7.2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宣傳,招攬客户;

2.7.3 如因經營活動與第三人發生糾紛,乙方應以自己的名義承擔民事義務。

2.8 乙方的經營範圍如需特殊許可,乙方應自行辦理所有申請、批准事項,費用自理;

2.9 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從事任何非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制止,並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2.10 如乙方在租賃期間從事非法經營受到有關部門處罰,所有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 租賃期限 3.1 乙方承租租賃場地的租賃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2 租賃期限屆滿前一個月,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續租的要求。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甲方不得惡意的提出不合理的條件,以使乙方放棄續租要求;

3.3 租賃期限屆滿,乙方不續租的,應在期限屆滿之日十日內將租賃場地清理完畢交還甲方。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內不能完成清理工作的,可以延期交還,但最長不得超過十五天。乙方每延期一天,須按本協議規定的租金日標準向甲方支付租賃場地佔用費。

四、 租金、費用及質押金

4.1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標準為每租賃年度 元; 4.2 在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必須至少向甲方支付半年租金,其餘租金乙方應於下半個租賃年度開始之前支付;

4.3 乙方應自行負擔租賃場地發生的水費、電費、曖氣費、管理費等所有實際發生的各項税費;

4.4 甲方每月底向乙方按照實際發生額收取上述費用; 4.5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 元人民幣的質押金,作為本租賃合同的擔保。合同期滿後,如乙方未實施違約行為,質押金全部退還,但不計息。

五、 租賃場地修繕責任

5.1 租賃場地的正常修繕由甲方負責,並承擔相應的費用支出,但因可歸責於乙方行為的修繕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

5.2 發生按前款規定應由甲方承擔的修繕責任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修繕要求,甲方須在乙方提出要求之日起七日內予以修繕,以使其達到或滿足乙方正常經營的需要;

5.3 甲方未按前款規定履行義務的,乙方可自行修繕,修繕費用乙方有權從租金中扣除或要求甲方支付。因甲方不履行該項義務,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須按本協議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 轉租、轉讓、調換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場地轉租、轉借他人或與他人調換使用。

七、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7.1 除法律或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7.2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租賃場地,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 將租賃場地擅自轉租、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2) 擅自改變租賃場地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3) 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擅自拆改結構的;

(4) 未按本協議的規定交付租金及其他費用,經甲方書面催告後一個月內仍未交付的;

(5) 故意破壞租賃場地的;

(6) 乙方嚴重違反店堂紀律和甲方制定的約束所有租賃户及業主的規章制度的。

八、 違約責任

8.1 甲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收回租賃場地,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經濟損失。賠償額為兩個月的租金; 8.2 甲方有其他違約行為或妨礙乙方經營活動行為,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的,乙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排除妨礙;

8.3 乙方未按本協議的規定交付租金或其他費用的,甲方除有權解除本協議外,乙方還須向甲方賠償違約金。每逾期一天,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實際未付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8.4 乙方在租賃期間要求提前解除租賃協議的,已交付的租金不予退還。 8.5 乙方有其他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九、 財產保險

9.1 甲乙方自行負責辦理租賃經營的財產保險事宜,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保險受益人亦為乙方;

9.2 乙方如拒絕參加保險,甲方對不能歸責於甲方過錯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十、 文本及生效

9.1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其餘由有關部門備案使用;

9.2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且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質押金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9.3 甲方所制訂的商户手冊、規章制度及雙方簽字認可的交接清單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籤

署: 甲 方: 授權代表

人: 乙 方: 授權代表人:

租賃合同範本 篇5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商鋪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自願租用甲方位於商鋪作為商業用途使用(以下簡稱“該商鋪”),建築面積為XX平方米(內設衞

生間)。

第二條租用期限為 年,租期從 年 月 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租金、保證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該商鋪的總額為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元正(¥ 元/月);該租金是不含税價,如有關部門檢查需辦理出租手續等應交繳的一切税費由乙方繳納(即開發票的税費),但甲方需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手續。

租金交付期限: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但需在下一階段租賃期提前15日前交清應付租金。(並且必須是人民幣現金)

保證金: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付人民幣:¥ 仟 佰 拾元正(¥ 元),作為履約保證金。

第四條該商鋪交付使用後所發生的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天線使用費等有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繳交,與甲方無關。如由於這些費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關部門(公司)追討滯納金或罰金,則甲方有權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抵扣,並有權要求乙方補足該保證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條租賃期間,乙方不得轉租該商鋪。如乙方確需轉租,須與甲方協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徵求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房屋轉租他人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宣佈中止該合同,並有權將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證金(即作為違約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且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兩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六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須於 年 月 日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證該商鋪交付使用時水電及排水排污線路管道暢通。

3、合同期滿時,乙方須在租約期滿之日退還房屋,同時經甲方驗收該商鋪無設備損壞及欠繳的水電費與物業管理費等費用後十天內,返還乙方所交的保證金。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如期交納租金。

2、租賃期間,所發生的水電費與物業管理費等,由乙方自行按時繳付。

3、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物業管理規定,愛護並正確使用該商鋪及內部設施,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結構及用途。如乙方違反有關規定或超出其經營範圍進行的活動,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並不退還所收的保證金,及有權追償由此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的賠償。

4、為確保用電安全,乙方不準私拉亂接電線,不準使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單個電器功率在1500瓦以上,空調、冰箱除外);如需使用,須向供電部門申報增加用電負荷,待批准及繳交增容費後,方能使用。

5、乙方不得擅自裝修該商鋪;如需裝修,需經甲方同意,並一律不得改變該商鋪的結構部分。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點的規定,則乙方繳交保證金的期限順延;如超過十五天仍無法將該商鋪交付使用,則乙方有權宣佈本合同無效,甲方需無條件退還乙方保證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點的規定,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滯納金,每天按保證金的3‰計收。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則每天按應繳租金的3‰交納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壹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和收回商鋪,並有權拒絕返還保證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鋪及配套設施的毀損和故障,乙方應在退房前獨自承擔維修責任,否則甲方將動用乙方的保證金作為修復費用,在修理工程結束後,該保證金多退少補。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第三、四、五點,造成的一切後果與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在乙方繳交保證金之日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範本 篇6

租賃合同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電話:

傳真:

通訊地址: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身份證件號: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電話:

通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將其無產權糾紛的商鋪出租給乙方用於酒店經營等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1條定義

1.1在本合同中,除按照上下文另有解釋的以外,下列重要用語具有下述含義:

(1)“項目”是指位於項目(暫定名,最終名稱以甲方確定的為準)。

(2)“租用面積”是指本合同第2.2條約定的用於本合同項下計算商鋪租金的實測面積,是商鋪的“套內建築面積”。

(3)“交付狀態及附屬設施”是指與商鋪相關的供電、供水、電訊以及雨水排放和污水排放管線等設施。有關本合同所稱配套設施的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二《交房標準》。

第2條租賃標的

2.1承租商鋪位於                              ,商鋪的具體位置及範圍見本合同附件1。

2.2承租商鋪的租用面積為平方米(暫測),最終確定的租用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為準。

2.3本合同所述租金、物業管理費、推廣費等各項費用的依據,最終以實測租用面積進行結算。在甲方確定商鋪的實測租用面積之前,乙方應當按照第2.2條所述面積繳納租金、物業管理費等各項費用。在商鋪的實測租用面積確定後,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內結算此前已繳租金、物業管理費等各項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4承租商鋪的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交房標準》中列明。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附件二作為甲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承租商鋪給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承租商鋪的驗收依據。

廣告位、配套設施……

2.5權屬保證與承諾:甲方對承租商鋪有完整的產權,承租商鋪沒有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存在被查封、凍結、監管或者被以其它形式限制權利之情形;

第3條租賃用途

3.1雙方確認,乙方承租商鋪須用於商業經營活動。

3.2租賃期間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變承租商鋪的用途。

3.3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使用、允許或默許承租商鋪用作任何非法、違背公序良俗、損害項目整體商譽的用途。

3.4乙方在開業經營前應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並取得經營本合同第3.1條所述營業事項所必要的批准、營業執照及許可證,並應保證在租賃經營期間,上述證照均持續有效。

3.5甲方承諾並保證,承租商鋪符合甲方的租賃用途,不會因商鋪的經營性質等原因不能辦理經營餐飲業務所必要的批准、營業執照及許可證等情形。

承租商鋪通過消防部門的相關驗收,能夠用於乙方經營餐飲店。

其他因甲方原因導致合同無效的。

第4條租賃期限及免租期

4.1商鋪租賃期限為15年,自交付日開始計算。雙方暫定商鋪的交付日為年月日,從交付日起至年月日為裝修免租期。租賃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屆滿。如交付日因故遲延,雙方同意租賃期及免租期自動相應順延。

4.2甲方同意給予乙方自交付日起,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的裝修免租期。在免租期內乙方無須支付租金,但須承擔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及裝修產生的相關費用。

第5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5.1乙方應以下列標準計算租金金額,向甲方支付承租商鋪的租金。

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第二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第三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第四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以上租金均不包含物業管理費及推廣費。

5.2乙方應按月/季/半年向甲方預付租金。首期租金乙方應於交付日前的一個月內向甲方預付。本合同約定的免租期屆滿以後,每應付款月日之前(含當日),乙方向甲方預付下期的租金。

5.3支付方式:

乙方以匯款或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銀行賬户,有關付款所產生的手續費由乙方自行承擔。指定賬户變更的,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賬户向甲方匯款或轉賬。

開户銀行:

開户名:

賬號:

5.5乙方匯入每筆租金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應當向乙方開具等額發票。

5.6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各自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税費。

第6條物業管理費以及其他費用

6.1物業管理費

(1)雙方約定,作為商鋪的承租人,乙方應當自交付日(年月日)起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繳納承租商鋪的物業管理費。承租商鋪的物業管理費按承租商鋪的租用面積計算,計費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每月累計元人民幣。裝修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裝修期屆滿後按正常標準繳納即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

(2)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按月預付給甲方或管理公司,首期物業管理費於交付日前的一個月內繳納,其後各期物業管理費應於上月【25】日之前(含當日)預付。首期物業管理費和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前的一個月的物業管理費均以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日物業管理費計算。

(3)租賃期間內,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根據經營情況、管理成本或政策的有關規定,經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後,調整物業管理費的收費標準,並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執行。

(4)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或以匯款或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下述銀行賬户,有關付款所產生的手續費由乙方自行承擔。指定賬户變更的,由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賬户向甲方或管理公司匯款或轉賬。

開户名:

開户銀行:

賬號:

(5)乙方繳納物業管理費後,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向乙方開具等額發票。

6.2推廣費、能源費等其他費用

(1)乙方應於免租期屆滿後按月向甲方交納承租商鋪的推廣費,用於為提高項目的知名度及形象等甲方安排的推廣、促銷活動以及廣告費等的費用支出。推廣費按商鋪租用面積計算,繳納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該項費用包含在物業管理費中,不單獨繳納。

(2)自承租商鋪交付日起,乙方還應當承擔並支付其使用的水、電、燃氣、通訊、寬帶費、非正常營業時間空調供應等所產生的全部費用。本款所述費用的支付方式、標準和時間,以甲方或管理公司的書面通知或相關規定為準。乙方不得以未收到通知為由延付各項費用。

(3)雙方確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繳納或延遲繳納前款所述費用。如因乙方欠付前述費用導致政府或相關供應單位中斷或停止對項目的相關能源供應,則因此而導致甲方、管理公司、其他承租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蒙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予以賠償。

第7條租賃保證金

7.1租賃保證金

在本合同簽署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金額相當於乙方承租商鋪【叁】個月的基本租金、物業管理費之和,共計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角整。其中個月的基本租金之和共計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角整;個月的物業管理費之和共計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角整。乙方在支付租賃保證金時,必須將個月的基本租金支付給“出租人”名下賬户(具體帳户信息請參照本合同第5.8款);另外將個月的物業管理費支付給物業管理公司名下賬户(具體帳户信息請參照本合同第6.1(4)款)。

(1)在租賃期內,如因實測租用面積確定、基本租金和或物業管理費調整導致實際基本租金和物業管理費數額變化的,則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7】日內補足或甲方應支退相應數額,以保證該保證金在租賃期內任何時段都相當於個月的基本租金、物業管理費之和(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如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已經向甲方支付了租賃意向金/預付款的,則該意向金/預付款等額在本合同簽署後自動轉為租賃保證金的一部分。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後,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據。

(4)雙方同意,甲方有權不以租賃保證金抵作租賃期間內任何時間乙方所欠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它應繳費用。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繳納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用、違約金、有關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乙方應當支付的費用及其他費用的,則甲方有權直接向乙方追償有關欠款及延遲履行違約金。

(5)如甲方選擇使用租賃保證金以衝抵乙方前述應付款的,乙方應當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後【7】日內將租賃保證金補足,使其達到本條約定的金額。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衝抵的,乙方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後除補足租賃保證金外,還應支付租賃保證金不足衝抵部分的欠款。

(6)本合同項下租賃期間屆滿後雙方未能就續租達成協議或雙方在租賃期間內協商解除本合同的,則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還承租商鋪、繳清所有應付費用、違約金或其他應付款項及履行完畢其他合同義務之後15個工作日內,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剩餘租賃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8條商鋪的交付

8.1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的預定交付日為年月日,由於甲方以外的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按期交付的,甲方有權提前【7】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的交付日期、租賃期和免租期相應順延。

8.2承租商鋪交付日前日內甲方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入駐手續,進行承租商鋪的交接,交付日乙方應當派員參加。

8.3甲乙雙方按以上8.2條約定當場交接的,應於交接當日在甲方物業公司提供的《承租商鋪交接單》上簽字,以示承租商鋪交接完畢。

8.4乙方在辦理商鋪的交接手續時須按照約定足額交清各項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交付房屋。由此引起的延期不導致免租期的順延。

8.5雙方確認:該商鋪交付時為毛坯房。乙方對此已充分知悉,在驗收交接時不持任何異議。如在交接時或進場後發現商鋪設施根據實際經營使用的需要而須調整的,不影響商鋪的交付,但乙方可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出書面的申請,甲方或管理公司在符合施工技術規範並具備可行性的情況下將配合乙方進行整改,費用由乙方承擔。

8.6雙方確認:若在該商鋪交付時,該商鋪交付條件基本具備,而僅存在少量收尾工程未結束而導致的缺陷或瑕疵的,並不影響商鋪的交付。甲方應在交付後立即進行必要的修復。

第9條商鋪的裝修

9.1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供的《租户裝修手冊》及其他有關裝修的規章制度進行裝修。

9.2乙方應在免租期內進行商鋪的裝修。

9.3乙方應當保證其提供的裝修設計文件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如按照法律規定裝修設計文件須報政府主管部門批准的,則經批准後方可進行裝飾裝修工程。

9.6乙方在承租商鋪裝飾裝修期間如有與甲方的承包商進行的與承租商鋪相關的施工存在交叉施工,雙方均應當給予配合和協助。

第10條商鋪的開業

10.1商鋪初步確定的開業時間為年月日,乙方應按照確定的前述開業日對外營業。

10.2乙方應在取得全部必須文件(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和批准文件),完成承租商鋪的裝修和必要的準備工作後,經甲方或者管理公司核准後,正式對外營業(包括試營業)。未經甲方或管理公司許可,乙方不得擅自開業。如乙方已經完成了開業準備,具備開業條件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認為乙方的開業符合項目的整體運營安排的,可以同意乙方提前開業。

第11條商鋪的營業管理

11.1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北京市的相關規定以及甲方或管理公司運營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自覺接受國家相關主管部門、消費者及甲方或管理公司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11.3乙方所租商鋪應當全年營業,節假日不停業。每天的營業時間和空調供應時間為上午點分至晚上點分。同時,甲方有權按季節變化或項目運營實際需要更改或延長營業時間及空調供應時間。乙方因自身經營需要,其營業時間與上述統一規定的營業時間不一致的,須取得甲方或管理公司的同意,並自行承擔因此增加的空調費等各項費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於本條約定的營業時間內暫停營業或變更營業時間。

11.4乙方所陳列或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應使用合法且享有合法使用權或獲得充分授權之商品名稱、商標、肖像、著作權、圖案或專利權等。如果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前述任何權利的,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11.5租賃期間內,乙方須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組織的統一或相關的推廣活動,以保證項目的對外統一的風格和良好聲譽。乙方同意將其經營的商品或服務的品牌(包括商標及其圖形、文字)合理用作項目或甲方舉辦之其他推廣活動之用。

11.6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在承租商鋪及項目公共區域內大聲喧譁叫賣、兜售、招徠、播放過大音量的宣傳口號、音樂及做出其他影響其他商户之利益或項目運營秩序之行為。

11.7乙方舉辦大型開業活動以及其他大型的推廣、促銷、慶祝、聯誼、慈善等各類型活動,活動方案及活動時間經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審批。

11.8乙方自行保管該承租商鋪內以及其他被許可存放乙方物品的庫房、倉庫、儲物間內的所有財物。無論是否設置保安或安裝電子防盜系統,甲方對此均不承擔任何保安和保管責任。

11.9乙方應在正常營業時間內保證該商鋪營業標誌、櫥窗、店面的良好照明狀態。為項目整體照明效果的需要,乙方允許甲方根據實際情況控制相應電路。

11.10甲方或管理公司在項目內適當的公共地方張貼管理規則及其他規定的通知及佈告,即構成甲方或管理公司對乙方的有效通知。

第12條商鋪的照管

12.1甲方應保證在租期內該商鋪及交付時的附屬設施和設備處於正常使用狀態。

12.2在商鋪使用過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的由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設施設備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甲方對擴大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12.3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或損壞承租商鋪的房屋結構、外牆部分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設施設備,並應保持該店鋪及其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良好的可使用狀態(自然損耗的除外)。如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對前述各項設備、設施等造成損毀,則乙方負責承擔有關的維修和更新費用。

12.4乙方自行負責維修、保養承租商鋪內自行裝修、改動、裝飾、添置部分以及商鋪窗户、玻璃門、店面櫥窗或玻璃幕牆,自行負責損毀發生的更換費用。

12.5乙方不得對承租商鋪包括陽台、露台(如有)及其設施設備進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設;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導致不合理的縮短承租商鋪建築物及設施設備使用期限的行為。

12.6因第三方原因導致乙方的貨物或其他財產發生損害或導致乙方蒙受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賠,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12.7如在租賃期間內,政府任何主管部門對該商鋪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或採取限制性措施,則乙方必須予以配合和執行,由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13條招牌和廣告

13.1乙方在承租商鋪內以及項目內的公共部位和與承租商鋪相連接的區域、部位或設施設備設置招牌、廣告等任何文字、標記、標示或告示,應當事先將招牌、廣告的設置方案報甲方審批,並在獲得甲方的審批同意後方能設置。如需報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審批的,乙方應自行辦理相關手續。

13.2上述乙方自行設置的廣告、招牌的報批、安裝、更換、清潔、維護、保養、拆除以及照明電費均應當由乙方自行承擔,並且乙方還應當承擔因該廣告的設置而產生的全部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對甲方或第三方的損害賠償責任。

13.3對於乙方違反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設置的招牌、廣告,或乙方拒絕對出現毀損或滲漏現象的招牌、廣告予以維修或更換的,或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換或拆除的,則甲方有權直接予以拆除,並完成相關的牆面等的復原工作,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14條甲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4.1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租賃保證金及相關費用。若乙方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超過【7】日,甲方有權在事先通知乙方後暫停承租商鋪的水、電、電話等公共設施的供應和物業管理服務,直至拖欠款項及其違約金全部清償為止。

14.2甲方保證享有本合同項下商鋪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甲方完全有權向乙方出租該商鋪。

14.3甲方應當對商鋪的主體結構部分、空調設備及其他公共服務設施進行必要的維護維修,使其處於良好的適租狀態。

14.6甲方應積極配合提供乙方辦理經營、裝修所需的或可能發生的工商註冊、環保、水、電、通訊、消防、衞生及其他成都市地方政府規定的申請報批手續所需證明文件,但是,相關手續及因辦理報批手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15條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5.1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租金、租賃保證金、物業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5.2租賃期間內,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及管理公司對於項目運營管理的所有相關制度。

15.3乙方應當保持承租商鋪的外觀整潔,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商鋪所在的樓宇結構及商鋪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於外牆、櫥窗及玻璃等)的外觀。

15.4租賃期限內,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分租該商鋪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或將業務承包給第三方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承租方在租賃期期限內使用或佔用該商鋪或其中任何部分。

15.5乙方同意,如乙方未按第4.4條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或雙方未就續租達成一致,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前6個月(若乙方在此之前未提出書面續租申請)或90天(若雙方在此之前未就續租達成一致)的期間內,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使用商鋪的情況下,甲方有權進行重新招租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但不限於在預先約定的時間向客户展示該商鋪以及對該商鋪進行合理和必要的檢查等工作,乙方應予以配合。

第16條商鋪轉讓的特殊約定

1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有權將商鋪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但甲方需書面通知乙方,並將該商鋪已出租給乙方的事實披露給受讓人,並保證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及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所享有的權利。

16.2乙方承諾放棄其在租賃期間對承租商鋪所享有的優先購買權。乙方的該項承諾自本合同簽署之日生效,並不得撤銷。

16.3在本合同簽署之後,甲方可向任何銀行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抵押承租商鋪及其相關權益,但該抵押不應影響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根據本合同的條件和條款佔有、控制和使用承租商鋪的權利。

16.4在甲方將承租商鋪向第三方轉讓後,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或該第三方的要求辦理相應租約關係轉移手續。

第17條本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7.1在乙方出現以下情況中的任何一項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時足額繳納租金的天數超過【15】日或累計達【30】日的;

(2)未按時足額繳納物業管理費、推廣費、能源費等相關費用超過【30】日或累計達【60】的;

(3)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或未按時向甲方補足租賃保證金超過【30】日的;

(4)未按3.1條約定用途使用該商鋪的;或發生14.4條約定情形致使乙方無法繼續按照約定用途使用該商鋪的;

(5)乙方未按8.2條約定辦理商鋪交接手續超過【90】日的;

(6)未按9.1條約定進行裝修的;

(7)未按10.1條約定期限進行開業的;

(8)乙方未取得政府相關批准進行經營活動或違反11.3條約定,擅自中斷、停止經營超過【5】日的。

(9)未按13.1條約定設置招牌、廣告的;

(10)違反15.4條約定擅自轉租、分租的;

(11)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限期內又未糾正,嚴重影響本合同履行的;

(12)乙方因破產、解散或其他原因開始清算時。

17.2在甲方出現以下情況中的任何一項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在預定交付日仍無法進場超過【180】日的;

(2)因甲方原因致使該商鋪被查封或被限制使用,導致乙方無法繼續佔有、使用該商鋪的;

(3)甲方因破產、解散或其他理由開始清算時。

17.3本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租賃期屆滿時,本合同終止。

(2)雙方就本合同終止協商一致。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遇不可抗力後,已無實際履行的可能的,則在不可抗力發生後,由雙方協商終止本合同。

17.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的處理方法

(1)雙方依據本合同的約定行使合同單方解除權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本合同解除後,違約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的,則乙方應無條件地按第17.5條規定將承租商鋪返還給甲方,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結清各項相關費用。

17.5承租商鋪的返還

(1)租賃期限屆滿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而終止後【3】日內,乙方應當將承租商鋪交還甲方。

(2)乙方在交還承租商鋪前,應將商鋪恢復至商鋪交付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導致的磨損除外)。造成損壞的乙方應當負責給予修復,並承擔費用,未能修復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交還日前的本合同項下所有欠付款項均應予結清。

(3)乙方對承租商鋪進行裝修而添加設施、設備的,除甲方書面同意保留外,乙方在返還承租商鋪時應自擔費用將其拆除並恢復到承租商鋪交付時的原狀,拆除時應確保不損壞承租商鋪的表面完好、使用性能及房屋結構。在拆除時對承租商鋪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甲方書面同意保留的,該添加設施、設備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

(4)無論任何原因,乙方未能按期將恢復至交付時原狀的承租商鋪交還甲方的,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約定基本租金【2】倍的違約金及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同時,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採取換鎖、對承租商鋪停止水、電等能源供應、控制人員從承租商鋪進出、阻止乙方繼續開業經營或自行將商鋪恢復原狀等強制措施。甲方亦有權選擇自行或委託任何第三方將商鋪恢復至交付原狀,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在乙方向甲方交還承租商鋪的同時,或乙方已經實際撤離承租商鋪之後,乙方在承租商鋪內遺留的任何裝飾裝修、設施設備、物品等均視為乙方放棄了所有權及一切權利,甲方有權自行予以處置(包括作為垃圾予以處理等等),而無需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第18條違約責任

18.1因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按下列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當於雙倍租賃保證金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2)前述違約金應在合同解除後【7】日之內一次性支付。

18.2甲方提前單方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於雙倍租賃保證金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2)前述違約金應在合同解除後【7】日之內一次性支付。

18.3乙方出現下列遲延履行合同的行為,在未達到解除條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則每延遲一日,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欠租/費金額【千分之一】(非欠租/費行為則為租賃保證金的【千分之一】)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1)遲延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推廣費、能源費用、租賃保證金的;

(2)遲延辦理商鋪交接手續的;

(3)遲延開業經營的。

18.4甲方出現下列遲延履行合同的行為,在未達到解除條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則每延遲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租賃保證金的【千分之一】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1)因甲方原因,在約定的交付日超過【90】日仍未能將商鋪交付乙方的;

18.5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諾、保證、確認的,則甲方有權通知其改正,乙方應當改正。否則,甲方有權採取必要的強制措施。

第19條責任免除及不可抗力

19.1對下列甲方無法控制的原因而給乙方及其它人員的財產及人身造成損害,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非甲方的原因(含突發性設施故障,包括但不限於空調、電力、煤氣等)致使公用設施停止使用時;

(2)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公共設施、服務管道受損、毀壞而中斷使用或需中斷使用進行維修時;

(3)由於乙方的原因導致供電的電流變化,火災、漏水、漏電造成的損失;

(4)由於自然災害,不可抗力以及項目內、外不能歸咎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人身或財產蒙受損失時;

(5)由於乙方或項目內其它承租人及其相關人員或任何第三者人員的原因所造成乙方或第三者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

(6)因政府及公共事業機構施工造成的影響;

(7)因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遵守法規、不遵守本合同或不遵守管理規則而造成的任何損失、損壞或傷亡。

在任何上述情況下,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所應支付之租金或物業管理費或其任何部份均亦不可減除或停止支付。

19.2本合同項下的不可抗力包括項目所在地發生的地震、塌方、陷落、洪水、颱風等自然災害和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而發生的火災、爆炸以及戰爭、社會動亂或動盪和法律、行政法規的變化以及政府徵收、徵用。

19.3如發生不可抗力,以至於任何一方的合同義務因這種事件的發生而無法履行,此種合同義務在不可抗力持續期間應予中止,履行期限按上述中止時間自動延長,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在一方延遲履行義務之後發生不可抗力的,則該方的違約責任不能免除。

19.4如遇不可抗力,各方應立即與對方協商,尋求公平的解決辦法,採取一切合理措施將不可抗力所帶來的後果減至最低限度。

第20條保險

20.1乙方應當於其開業(含試營業)後的1個月內自費就該商鋪內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財產、人身傷亡按照甲方認可的保險種類和保險金額自費向有關保險公司投保,並應向甲方提供其所投保的所有保單之複印件。該等保險的責任期間從保單生效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屆滿之日止。在乙方按本條規定購買符合甲方要求的保險之前,甲方對該商鋪在此之前所發生的一切財產損壞、滅失和對第三方的責任,一概不負責任。

20.2在甲方提出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險保單及最後一次支付保險金的收據,以及保險公司發出該等保單是全數繳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證明。

20.3如因乙方原因,發生涉及甲方損失的保險事故,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應當首先用於賠償甲方的損失;如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不足以賠償甲方的損失,則差額部分由乙方賠償予甲方。

第21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發生時,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可向承租商鋪的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22條通知與送達

22.1任何一方就本合同發給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須以中文書面形式進行。本合同所述各項文件的送達,包括郵寄、傳真、電傳、專人手遞等方式。

22.2一方如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變更,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於通知的一方應當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後果。

22.3以傳真方式發出的,發出日期視為收悉日,以傳真的發送報告單為發送憑證;以專人手遞方式發出的,發至指定地址之日視為收悉日,以對方的簽收文據為發送憑證。以郵寄方式發出的,以發出後第7日為收悉日,以郵局的郵件發送記錄為發送憑證。

22.4本合同首部所列甲方和乙方的地址、電話、傳真為雙方確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電話、傳真。一方如指定其他聯繫方式或聯繫方式變更的,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於通知的一方應當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後果。

22.5一方向另一方發送之涉及本合同項下權利或義務的主張、放棄或變更等重要事宜時,必須採用書面通知。該等書面通知文件須有發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的親筆簽字或加蓋公章(授權簽字人簽字時應向對方提供授權委託書)。

第23條公共區域的使用及該物業商業部分的更名

23.1甲方有權讓任何人或任何組織根據甲方認為合適的條款和條件,在該項目的公共區域及其任何部分舉行活動、展覽或商品展銷。

23.2甲方有權在該項目商業部分的公共區域內安裝一個擴音系統及播放、轉播和廣播或允許任何其他人播音、轉播或廣播音樂及公告等。

23.3在租賃期內,甲方有權依其自主決定對該項目商業部分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稱隨時進行變更,但甲方應在相關政府部門核准新名稱後書面通知乙方。甲方無須就該項目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稱變更而對乙方做出任何賠償或補償。

第24條附則

24.1本合同構成雙方就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事項的全部協議,並取代雙方此前所有的口頭及書面陳述、協議、承諾或保證。

24.2本合同的簽訂、成立、生效、履行、解除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

24.3本合同某一條款或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24.4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補救權,不得影響該等權利或補救權,或被視為對其的放棄,或妨礙其在其後任何時候行使該等權利或補救權;而且單一或部分行使該等權利或補救權不得妨礙對該等權利或補救權的其他或進一步行使,或妨礙行使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權。

24.5本合同附件構成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6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甲方和乙方可以對本合同未作約定的事項通過協商簽訂書面的補充合同的形式加以約定。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另有約定之外,兩者約定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約定為準。

24.7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4.8本合同用中文書寫,共壹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同時簽署有英文版合同,而英文版合同內容與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則以中文文本為準。

(以下無正文,為簽字頁)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

附件一:承租商鋪的平面圖

附件二:

交房標準

租賃合同範本 篇7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上海市奉賢區奉城中心鎮 號的房屋 棟 間,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及設備_______,及其周圍土地________平房米出租給乙方作酒店使用。房屋基本狀況如下:

1、 房屋結構為________,副房結構為:____________

2、 房屋權屬證號: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3、 該房屋平面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證複印件見本合同附件二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8年,甲方從20xx年4月1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3月30日收回。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定金。

甲乙雙方議定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的每年的租金為人民幣陸拾伍萬元整

(¥650000)。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年租金為人民柒拾壹萬伍仟元整(¥715000)。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年租金為人民柒拾捌萬陸仟伍佰元整(¥786500)。 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年租金為人民捌拾陸萬伍仟壹百伍拾元整(¥865150)。乙方在2月22日交納給甲方定金________ 元。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税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

第四條 交付房屋。

甲方應於20xx年4月1日之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裝修使用。

第五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因使用需要,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裝修期間自20xx年4月1 日至20xx年6月16日房租免費,裝飾物及設備的所有權屬乙方。

第六條 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 甲方應保證房屋權屬清晰,主體結構完整,出租房屋己取得共居人同意,該房屋沒有權屬糾紛,所提供附屬設備與《附件一,二》所列項目相符:

2、 因乙方在租賃期間出現違法、行為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享有索賠權力;

(二)、乙方權利義務:

l、合同簽定後,乙方擁有受法律保護的物業使用權:

3、 應甲方原應耽誤乙方使用的,乙方享有索賠權力。

第七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自動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如甲方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 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 乙方違約放棄租房的甲方沒收訂金

3、 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4、 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5、 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6、 其他違反政府相關管理規定或行政職能機關法令法規的行為。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終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1、 擅自變更租金的;

2、 擅自將房屋再轉租給第三方的甲方賠償給乙方人民幣十萬元整。

3、 房屋權屬出現糾紛的;

4、 房屋主體結構損壞,不能再使用的;

5、 未經有關部門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

6、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甲方賠償給乙方人民幣十萬元整。

7、 甲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延時交房賠償乙方 元。

8、 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第九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終止: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宣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定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定前,本合同仍然有效。若出現不可抗力因素,而導致甲、乙雙方無法繼續履行租賃合同,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範本 篇8

北京外交人員房屋服務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自____年__月__日起,將______外交人員公寓__樓___單元___號公寓___套租給___國駐華大使館(以下簡稱乙方)作住宅之用。如房屋結構、裝置或設備有缺陷由甲方負責修理並承擔費用。

雙方茲訂立租賃合同如下:

第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須按季度預付租金(外匯支票)____美元(或其他外幣,或外匯兑換券___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單後,應在三十天內一次付清。逾期須按日支付千分之____的滯納金,以補償甲方所受的損失。

甲方根據北京地區物價和房屋修繕費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對乙方承租的公寓租金進行調整,但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第二條

甲方負責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電、煤氣和熱力。乙方須按儀表數據繳付電費和煤氣費。由於甲方對乙方承租的房屋設備維修不及時,引起水、電和熱力的供應中斷,甲方將酌情減收相應的費用。

第三條

甲方對出租房屋進行定期檢查,並負責下列自然損耗的免費維修:

1.屋頂漏雨,地板糟朽;

2.門窗五金配件、門窗紗的修理和更新;

3.管道堵塞、漏水,閥門、水咀和水箱零件失靈,上下水管道、暖氣片及零件、衞生設備的修理和更換;

4.燈口、插座、電門和電線的修理和更換;

5.公用樓道的粉刷,首層每二年一次,二層以上每三年一次;

6.電梯故障的及時排除和對乘員的人身安全保險。

乙方應將承租的公寓和設備損壞的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應儘快修理,甲方未能及時修理的,乙方可以自行修理,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甲方對出租的公寓進行檢查、維修前,應徵得乙方同意,乙方應給予必要的方便和協助。如遇住房發生水災、大量跑水、煤氣漏氣,在甲方無法及時通知乙方的危急情況下,甲方可進入乙方住宅處置。

甲方要定期檢查和保養樓內的消防器材。

第五條

由於甲方對乙方承租的住房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而造成房屋結構損壞,發生安全事故,使乙方遭受損失時,由甲方負責賠償。如房屋大修,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甲方應給乙方提供條件大體相當的住房,乙方應按期從承租的公寓中遷出。如果乙方藉故拖延不遷出,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乙方如發現承租的房屋危及自身安全或健康,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第六條

乙方對承租的公寓和設備有愛護保管的責任。由於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或損壞要負責修復或賠償。乙方應遵守《住户須知》(另發)中的規定。乙方對公寓住房結構或裝置設備的自然損耗不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

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對承租的公寓可進行下列各項自費工程:

1.在不損壞房屋結構的條件下,改變室內裝修原樣;

2.增添固定裝置和設備。

乙方在改變室內裝修原樣、拆除或更換原有的爐具、燈具、衞生設備等應事先通知甲方並負擔相應的損失費。在租賃關係結束時,乙方增添或更換的設備可以拆除。乙方可以自費油漆粉刷房間。

第八條

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可以對承租的公寓增加電容量。但施工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不得使用超負荷的電氣設備和擅自改動供電設備。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乙方應自行設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九條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致使乙方承租的公寓遭到破壞,甲方應視房屋破壞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該公寓修復時為止。

第十條

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轉讓或轉租。退房時須提前半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檢驗住房及其設備,確認完好(除自然損耗外)後,雙方辦理終止租賃手續。租金按終止日結算。

乙方主動申請調換公寓時,須繳付原租公寓的油漆粉刷費。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滿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異議,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年。 本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在北京簽訂,一式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文寫成,兩種文本同等作準。

甲方代表: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

租賃合同範本 篇9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乙方就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依法自願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租賃房屋用途:乙方租賃房屋用於經營 。

第三條:租期、房租

1.房屋租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始至 _____年____月_____日。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兩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續簽租賃合同。

2.房屋年租金___萬元整(該價格不包含税費),房租每12個月支付一次,首期房租___萬元整,於_____年___月____日前支付,以後每期房租先付後用,應於到期日前提前30天支付。

第四條:房屋使用協議事項:

1.因使用該承租房屋發生的內外水、電費、燃氣費、衞生費、有線收視費、電話、上網費、物業費、供暖費、車位費等自乙方入住之日至租約期滿遷出之日均由乙方負擔。

2.乙方應妥善使用房屋愛惜設備,如屬人為損壞需照價賠償。房屋結構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變更或裝修,如有擅改或損失,需負還原及賠償損失之全責。

3.乙方租用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品,影響公共安全等,如有違反法律法規行為,後果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退租還屋時應將家電物品搬遷清楚,不得故意留存佔據,如逾期不搬視為乙方放棄其所有權,甲方可自由處理。

5.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房屋損壞,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乙方在未得到甲方同意之前,不得擅自將所租房屋轉借或轉租他人使用,否則視為違約,甲方可即時收回房屋。

7.自簽約之日起,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內交付租金,視為乙方違約,逾期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逾期天數計算,每日按雙倍租金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8.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單方解除合同,甲乙雙方因客觀原因需要解除合同,應 在60天前通知對方,否則支付兩個月租金給對方作為違約金。

第五條: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宜

1、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用於經營,乙方應當自行辦理工商、税務、消防、治安手續,乙方確保依法經營。

第七條:本合同各項經雙方同意,共同遵守,如有未盡事宜,本着誠信原則,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並各執壹份。 出租方: 承租方:

住址 地址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租賃合同範本 篇10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風險提示:確定出租人對房屋具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

實踐中,有的出租人對房屋並不具備所有權或者處分權,導致租客入住以後被真正的房主“驅逐”,而這時所謂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見蹤影。所以:

1、若出租人是房東,請檢查房產證上的户名或查看購房合同。

2、若出租人是二房東,則需要有房東的授權委託書原件(最好經過公證)。

3、若出租人是租客,則需要房東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文件原件,並在合同中約定如產權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文件不真實時,轉租人應承擔何種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依法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轉租給乙方。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甲方保證已依法取得對該房屋的轉租權,如甲方未取得該房屋的轉租權致使本合同無效或解除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明確約定承租期限、續租優先權

由於承租人不希望頻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時間內又要尋找新的房客,雙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較穩定的時間,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後,承租人將住房退還給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則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經協商,出租人同意後,承租人可繼續租賃這套住房。

注意,法律規定租期最長不得超過20xx年,超過部分無效。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十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請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風險提示: 明確各項金額及支付方式

租金、押金的金額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確約定,否則極易產生爭議甚至訴訟糾紛。

另外,建議採用銀行轉賬方式來支付租金及押金,可直接在合同中指明具體銀行賬號。如果採用現金支付方式,應尤其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四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____元人民幣/月,租賃期內該房屋乙方承租部分租金不變。如房屋所有權人上漲租金由甲方負責。

第五條 合同保證金

(一)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_______元人民幣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六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費用。甲方應保存並向乙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合同期滿乙方未續租的,應向甲方交付所承租房屋。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風險提示: 明確轉租程序

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並不是自住,而是想通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由於這種轉租行為影響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雙方應該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明確規定。如果允許轉租,雙方可以協商確定一個分享轉租收入的比例,還應明確轉租的程序,以免因轉租事項產生分歧,建議諮詢專業律師;如果不允許轉租,而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則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第八條 轉租

(一)甲方認可,乙方可不經甲方同意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轉租過程中取得的轉讓費等一切費用歸乙方所有。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甲方有義務與接受轉租方重新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但不得收取費用.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2、不承擔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3、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2、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3、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風險提示: 明確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納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終止合同,讓其搬離;如果出租人未按約定配備傢俱等,承租人可以與其協商降低房租等。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租賃期內,甲方不得擅自提前收回該房屋,否則應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二)租賃期內,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交納的租賃保證金。

(三)關於資金的退還,如有一方拖延歸還資金,每日將收取應歸還資金的百分之一的滯納金。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證照號碼:

電話: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乙方)簽章:

證照號碼:

電話: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範本 篇1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之房屋(店面)座落於__ __市____ __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甲、乙雙方就上述房屋(店面)友好協商,達成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租賃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用,不得擅自另作他用。

二、租賃期限:暫定______年,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乙方每年應向甲方繳納租金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元整,每次租金提前___ __天內交清。

四、租賃期間,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如有正當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時,必須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解除合同歸還房屋。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如天災、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在此例。

五、乙方要遵守甲方的暫住條例,不得利用該房屋之便進行非法活動,否則乙方要自行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甲方概不負責並有權提前終止租賃合同。

六、租賃期間內,乙方視經營情況中途可以轉讓給他人,如不破壞房屋結構的情況下,甲方不予干預。

七、租賃期間,乙方應負責交付:水、電費。

八、 租賃期滿,如乙方需續租,須提前半個月與甲方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合同內容及租金,如需漲幅以年租金的5%為基準漲幅。

九、租賃期滿後,乙方退出時,若有傢俱雜物等佈置不搬者,甲方將視其為廢棄物,任由甲方處理,乙方不得有異議。

十、 合同簽訂之日的電錶底數為______,水錶底數為______,煤氣表底數為___ __。

十三、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另擬定補充協議。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工商壹份,叁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租賃合同範本 篇12

編號:

本合同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省、市)(區、縣) ;門牌號為

2、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 。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2、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租賃合同範本 篇1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 設備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設備名稱、型號、規格及數量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設備租賃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需續租,雙方可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履約保證金及支付

1、租金及計算:以上設備的租金合計 元/月;實際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費÷30天×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2、支付時間和金額:(1) 年___月 日前支付 元;(2) 年___月__日前支付 元;(3) 年___月__日前支付 元;(4) 年___月__日前支付 元。

3、履約保證金:本合同簽訂 日內,乙方支付甲方履約保證金 元。租賃期滿,雙方結清費用後,甲方應立即退還乙方。

4、租金優惠: 。

5、以上費用付至甲乙雙方各自指定的賬户:

甲方指定的賬户:用户名

開户行

賬 號

乙方指定的賬户:用户名

開户行

賬 號

第四條 租賃方式及所有權

1、租賃方式:本設備的租賃由甲方負責設備的操作和維護保養工作。

2、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合同所列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設備只享有租賃期間的使用權,不擁有設備的所有權。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設備上隨意增加或減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設備進行抵押。

4、設備租賃期滿,甲方出賣租賃設備時,乙方擁有優先購買權。

第五條 租賃設備的交付和驗收

1、交付地點:乙方指定,乙方指定的地點為 。

2、交付方式:由甲方交付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員,乙方指定的人員為 。

3、乙方應自收貨時起48小時內在交付地點檢查驗收租賃設備;需要安裝調試的設備應在設備安裝調試完後由甲乙雙方共同驗收或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方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設備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包含安全、環保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屬於甲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交付日起一個月內將上述情況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處理。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租賃期間甲方負責配備設備操作,維護人員,負責設備的操作,日常維護保養和保障的處理,確保機設備狀態完好。

2、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操作人員的工資及設備維修配件。

3、乙方設備因故障不能使用的,甲方應在4小時內恢復使用,如果超過4小時但不足一個工作日,扣租金(月租費的30%),如果一個月中因故障停機天數累加超過五個工作日,扣半個月租金,如果一個月中因故障停機天數累加超過十個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第七條 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租賃期間設備保護及看守

2、乙方承擔在租賃期間內發生的乙方責任租賃設備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內)和滅失的風險。有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損失時雙方跟實際情況協商解決。

3、在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風暴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 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賠付本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

第十條 聯繫地址(送達地址)和爭議解決

1、甲方確認的送達地址 ,收件人 ,郵編 ,手機 。甲方提供的送達地址不準確應承擔送達不能的責任,文件退回的視為送達;甲方變更地址未及時書面通知對方的應承擔送達不能的責任,文件退回的視為送達。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

1、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租賃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人,應書面通知乙方,租賃設備新的所有權人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人。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三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範本 篇14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願、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一、出租物業坐落地點及設施情況:

1.甲方將其擁有的位於蘇州市 區 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租給乙方使用,用途為 ,房屋面積為 平方米。

2.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情況見附件。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的驗證依據。

二.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限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未經協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約。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若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月(此價格不含相關税費),中介服務費 元整 由 負擔並在簽定本合同時支付給丙方,乙方應同時交納首期租金 元給甲方。

2.該房屋租金按 支付,支付時間為 ,以甲方實際收到為準。

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5%支付滯納金。拖欠租金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須按實際居住日交納租金並承擔違約責任。

四、租賃條件

1、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該房屋的產權證或有權決定該房屋出租的相關證明。

2、甲方應保證該房屋的出租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並保證自己有權決定此租賃事宜;籤本合同後雙方當事人應按國家規定進行備案。

3、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進行違反法律法規及政府對出租房屋用途有關規定的行為。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若擅自轉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乙方承擔對甲方及丙方的違約責任。

5、乙方承擔租賃期內水費、電費、 等實際使用的費用,若有特殊約定則從其約定。

6、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或其內部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及時聯絡進行維修並負擔所發生的費用。由於不可抗力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承擔有關維修的費用。

7、租賃期內乙方因使用需要對出租房屋或屋內設施進行裝修或改動,須經甲方同意並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甲方有權對裝修或改動情況進行監督。合同期滿時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結構性設施

甲方也無須對以上設施進行補償。

五、產權變更

1.如甲方依法定程序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無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繼續有效。

2.甲方若出售該房屋,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關於押金

為保證乙方合理並善意地使用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乙方應在簽定本合同並交納首期租金時支付甲方 元作為押金。待租賃期限屆滿,甲方驗房後,乙方將該房屋鑰匙交與甲方,同時甲方將此押金全部歸還乙方。

七、合同的終止

1.租賃期限屆滿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終止。

2.乙方應在期滿當日將房屋鑰匙及正常使用狀態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給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視為放棄,甲方有權處置,乙方絕無異議。

3.若甲、乙雙方中的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丙方所收中介服務費不予退還。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租賃合同範本 篇15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租賃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着物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位於,地號為 的地塊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證號為字第租賃面積 平方米,土地用途為 用地,土地使用權年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經土地價格評估,甲方土地使用權價格為元/平方米,評估用途為土地使用權租賃,評估使用年期

甲方使用土地上的房屋建築總面積為平方米,產權證號為 字第 號,為 結構,經評估房屋價格為 元。

甲方土地位臵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宗地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二條:甲方願將上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着物租賃給乙方,用於 ,乙方付人民幣合計 元/年(月)、租賃期年,從月日至年止。

第三條:甲方預付合同定金在年交納,甲方將上述房產及土地交接給乙方時,支付土地租金 元,每年(月)月日前交納租金。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後,如乙方中止合同,乙方交納的定金不予退還。如甲方中止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第五條:本合同經鑑證後,作為附件,報市人民政府批准變更土地登記,市人民政府認為需補交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的,由甲方交納,並由甲方與大豐市國土資源局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第六條:土地使用權租賃期滿,乙方必須及時返還土地,乙方若需繼續租用,可以申請續期,但須提前一個月申請並重新與甲方簽訂租賃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租金。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保護合理利用土地,進行必要維護,甲方保證土地方便使用,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凡違反租賃合同規定而改變土地用途或用承租土地使用權進行非法經營,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八條:甲方在租賃期限內轉讓土地使用權的,須事先通知乙 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向所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大豐市土地交易服務中心留檔一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於月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省大豐市簽訂。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 代表人/代理人 乙方 代表人/代理人

(簽章) (簽章)

年月日

鑑證單位:大豐市土地交易服務中心

年月日

租賃合同範本 篇1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號________(小區)___棟___單元___樓___號的房屋___間(套),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裝修及設備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個月的。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交納期限和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交納方式為____支付。由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以後每個___月付款一次,應在付款期末前___天支付。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

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第五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乙方必須遵守當地暫住區域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交納水、電氣、收視、電話、衞生及物管等費用。乙方的民事糾紛均自行負責。水、電、氣底數各是:水____噸,電____度,氣____方。

第七條 甲方收乙方押金_______元,乙方退房時,結清水、電、氣費,交還鑰匙後,由甲方退還乙方押金_______元。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___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第九條 免責條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1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租賃期到期自動作廢。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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