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歌的形象思維文學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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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維的目的,就是要從感性認識提高到理性認識,也就是透過事物的表象,經過概括,認識和表現事物的本質。邏輯思維是通過概念、推理、判斷等一般過程來達到這個目的的。而形象思維卻是要從生活中選取素材,鼓動聯想、想象的羽翼,對這些素材經行分析、綜合、深化、概括,從而塑造出飽含着感情的藝術形象來表現生活的本質特徵。詩歌形象思維的主要方式,就是比和興。比,即比喻,朱熹《詩集傳》説:“比者,以彼此物比此物也”,劉勰《文心雕龍•比興》説:“且何為比,蓋寫物以附類,揚言以切事者也”。也就是利用本質上不同的兩種事物之間的相似點打比方,是被描繪的事物的特徵更加鮮明、突出。好的比喻,往往能以簡約的文辭,生動的形象喚起人們的想象聯想,使人們獲得深刻的印象。興,即起興、興寄。朱熹《詩經傳》説:“興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詞也”。孔穎達《毛詩正義》説:“興者,起也,取譬引類,起發於心,《詩》文諸興草木鳥獸以見義也”。

詩歌的形象思維文學範文

所以,興不僅有發起、開始之意,更有啟發、誘發、聯想等作用,興中的“他物”即描寫的景物,也就是詩的形象。這個形象觸發了詩人的心絃,引起由彼及此的聯想,從而發抒詩人內心藴積的思想感情。起興,就是詩人即景生情,由彼及此的開頭方法。比、興在我國詩歌創作中歷史悠久,源遠流長。《詩經》是我國第一部詩歌總集。比、興的廣泛運用,就源於此。《毛詩大序》説:“詩有六義焉,一日風,二日賦,三日比,四日興,五日雅,六日頌。”唐孔穎達《毛詩正義》解釋説:“風、雅、頌者,詩篇之異體也,賦、比、興者,詩篇之異辭耳。”也就是説,六義中風、雅、頌是《詩經》的編排分類,賦、比、興,是《詩經》的藝術表現手法。《詩經》之後,歷代詩人不僅繼承了這一優良傳統的表現手法,而且在此基礎上更有創新和發展,使比、興表現手法的運用更趨完善,呈現出多樣性、完備性和綜合性的特點,從而形成了我國詩歌情景交融、言近旨遠、含蓄藴藉的藝術特點。先看比。比,是詩歌的一種基本表現手法,運用普遍,手法靈活,形式多樣。在詩歌中運用最為普遍。比,能使被描繪的事物更加生動、鮮明。如《詩經•碩人》中“手如柔荑,膚如凝脂,領如蝤蠐,齒如瓠犀。螓首蛾眉”連用了六個比喻,從各個方面着力渲染衞莊公之妻莊姜的絕世美貌,使莊姜的美貌形象化;又如岑參《白雪歌送武判官歸京》中“忽如一夜春分來,千樹萬樹梨花開。”以梨花喻雪花,以春景喻冬景,描繪了邊塞雪後風光的壯美奇異;白居易《琵琶行》中:“嘈嘈切切錯雜彈,大珠小珠落玉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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