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諾書(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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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諾書 篇1

工程名稱: 結構: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諾書(精選3篇)

開竣工日期:建築面積: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監理單位:

為加強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監管,完善管理制度,規範安全生產行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建設、施工、監理安全責任和管理職責,依據《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監督規定》等法律法規,三方責任主體就本項目在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等方面,相互協調配合,切實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責任和義務,特向武城縣建設委員會安全監督機構承諾如下:

一、建設單位:

1、建設單位是建設工程的組織者和管理者,是工程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凡是影響到工程質量安全的,追究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和項目負責人的責任。工程開工前,提前15日到安全監督機構申請辦理工程項目安全監督手續。工程項目因故中止施工的,須向安全監督機構申請辦理中止施工安全監督手續,並提交中止施工時間、原因等。恢復施工時辦理恢復施工安全監督手續。工程竣工前,辦理終止安全監督手續。

2、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築物和構築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3、不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4、按規定向施工單位及時撥付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措施費。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二、施工單位

1、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並在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攬工程。

2、嚴格落實《建築施工項目經理質量安全責任十項規定》,項目負責人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項目負責人是本項目的第一責任人,對建築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立即制止。

4、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按照國家有關規章進行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查和專家論證,符合要求後組織實施。

5、建設工程施工前,特種作業人員要持證上崗,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進行詳細説明,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6、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樑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7、工程開工前必須達到“一個必須、六個100%”(即:必須安裝攝像頭;在建工地周邊100%圍擋、物料堆放100%覆蓋、出入車輛100%沖洗、施工現場地面100%硬化、場地灑水清掃100%保潔、渣土運輸車輛100%密閉),達不到要求的實行一票否決。

8、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誌。

9、採購、租賃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並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並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10、在使用塔吊和物料提升機、施工升降機、吊籃等起重設備安裝前,必須向主管部門告知並備案,經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並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未經驗收的起重設備或檢測不合格的起重設備嚴禁使用。

11、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後任職。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

12、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到人社局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三、監理單位:

1、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

2、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3、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並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4、法定代表人對本企業監理的工程項目落實安全生產監理責任全面負責。

5、技術負責人負責審批項目監理機構的安全監理方案,指導總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工藝複雜、技術難度大的專項施工方案。

6、配置專職安全監理人員。配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安全技術文件,工作防護設備、設施和常用檢測工具。

7、建立以下安全監理工作制度,並督促檢查項目監理機構落實情況:

①審查核驗制度;

②檢查驗收制度;

③督促整改制度;

④工地例會制度;

⑤報告制度;

⑥教育培訓制度;

⑦資料管理與歸檔制度;

⑧其他為落實安全監理責任,做好安全監理工作必需的制度。

建設單位(章)現場負責人(簽字):

施工單位(章)法定代表人(簽字):

項目負責人(簽字):

監理單位(章)項目總監(簽字):

1、本《承諾書》一式四份,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各一份,武城縣建設委員會監督機構存檔一份。

2、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應嚴格按照承諾書承諾內容執行,如有違反,必須承當相應責任。

年月日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諾書 篇2

工程名稱:東寧雨潤綏陽木耳大市場有限公司交易區5-9號商業用房工程、14-18號商業用房工程、圓弧辦公樓工程、金融辦公樓工程、餐飲中心工程、交易區5-9號商業用房及14-18號商業用房室外道路工程。建設單位:東寧雨潤綏陽木耳大市場有限公司

監理單位:江蘇宏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單位:黑龍江新宏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工程地點: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東寧縣綏陽鎮:

第一條 承諾書依據:

我方(黑龍江新宏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規定》、《黑龍江省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就工程竣工檔案移交簽訂本承諾書。

第二條 移交範圍和要求:

移交所有項合同範圍內單位工程,附屬工程及室外工程(含道路、各種管線等)所形成的工程預、決算資料及各種應當歸檔保存的文件材料。列入移交範圍的竣工檔案應是原件,並根據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範》(GB/T50328-20__)要求組卷,確保檔案真實、完整、齊全和準確。

第三條 移交時間:

工程竣工檔案應在工程項目正式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移交,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移交的,經甲方同意,可適當推遲移交日期,最遲不超過十二個月。

第四條 甲方承諾:

1、向乙方提供城建檔案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文件,負責對乙方檔案管理人員和工程檔案的形成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

2、收到乙方工程檔案驗收通知後,及時對工程檔案進行預驗收,並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檔案驗收整改意見,預驗收符合要求的發給《建設工程檔案預驗收意見書》,工程竣工檔案審核合格後發給《建設工程檔案驗收合格證》。

3、移交工程竣工檔案時,應出具《城建檔案移交書》。

4、甲方可受乙方的委託對其檔案資料進行組卷裝訂和其他綜合服務,收費可按物價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乙方承諾:

1、乙方應確定一名負責人分管城建檔案工作,指定專門人員負責工程檔案資料的收集、保管、整理,按移交的要求做好移交工作。

2、工程項目正式竣工驗收時,應提前5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對工程竣工檔案進行預驗收,預驗收不符合要求,不組織正式竣工驗收。

3、因故改變或停建、緩建項目,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做好檔案資料的保管工作。

第六條 違諾責任:

1、甲、乙雙方對各自承諾負有法律責任,必須嚴格履行。

2、甲方違諾:不進行業務指導,不參加竣工驗收,在工程資料符合歸檔要求情況下,不辦理《建設工程檔案預驗收意見書》、不出具《城建檔案移交書》,按照《檔案法》第二十四條,建設部令第90號第十三條、省政府令第114號第二十二條規定處理。

3、乙方承諾:不通知甲方對工程竣工資料進行預驗收,不按規定時限移交工程竣工資料,或竣工資料不合格,按《檔案法》第二十四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建設部令第90號第十四條、省政府令第114號第十一條執行。

第七條 本承諾書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 責 人: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諾書 篇3

道隧集團工程有限公司(簡稱“公司”):

我方(責任人)在此鄭重承諾:

1、工程完工後,我方仍繼續履行我方與公司簽訂的《工程施工承包責任書》中未完成的責任與義務,向公司交清責任書規定或約定費用(管理費、相關税收、其他費用)和本項目相關資料(如工程竣工資料、竣工結算資料、工程審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交工驗收證書、竣工驗收證書、質量鑑定證書、其他資料等)。

2、凡與四川華電雜谷腦水電站C_標土建工程(簡稱“本項目”)相關的所有對內、對外債權債務均由我方負責,並以我方家庭(自己公司)的所有財產作為擔保,保證不拖欠民工工資、工程材料款、設備租賃費和其他應付款項。

3、工程交工後,本項目工程所有存在的質量問題(隱患)及質量缺陷修復和保修等相關事宜均由我方負責,與公司無關,並同意如發生以上問題,公司可以扣留我方在本項目的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其他保證金及以上為本項目所作的財產擔保,用於本項目的外債支付。

特此承諾

承諾人(責任人):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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