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企業臨時工勞動協議書(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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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企業臨時工勞動協議書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企業臨時工勞動協議書(通用3篇)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屬於: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准,同意招用乙方為臨時工,根據《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及_________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自願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_________,併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_____,保健食品費:_________元。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_________。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_____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____小時制,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時,應控制每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

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為每日_________元。加班工資:法定節日為________元,公休假和平日為_________元:夜間工作的,每晚(班)發給乙方夜餐費_________元;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定為每月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如乙方從事的工作便於實行勞動定額考核經甲乙雙方商定,實行全額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結算,具體辦法雙方約定為:_________。

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發給乙方_________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用。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養老保險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每月甲方負擔_________元,乙方負擔_________元。乙方繳納金額,由甲方按月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繳。乙方如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為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可隨同轉移,合併計算繳費年限。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_________個月。醫療期內待遇應當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尚未痊癒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_________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_________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一年假期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准按事假處理。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合同期滿後即終止執行,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並經勞動部門批准,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3. 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復工的;

(2)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屬於應予辭退的;

(3)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4.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權益的;

(4)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或參加社會招工考試已被錄取的。

5.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3項規定的;

(2)患職業病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但因本條第3項(2)的規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或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負。房租按商品房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_____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_____元。

2.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_________元。

關於企業臨時工勞動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為保證雙方利益,更好的做好雙方配合工作,就古交(清徐)—太原煤層氣輸氣管道工程四標段施工作業帶所佔補償一事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佔地範圍及數量

施工範圍:,總長XX米,作業帶寬度12米,共計XX畝。地面附作物均為苗圃。

二、佔地及地面附作物補償情況苗圃地:共計畝。補償費每畝XX元,共計XX元。

合計:

三、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四、工期要求:

甲方在乙方將作業帶地面附作物全部清理完畢後15日內完成施工,並恢復原地貌。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管線走向等相關資料,配合乙方協調,保證補償款的及時到位。

2、乙方需在合同簽訂後3日內完成對作業帶地面附作物的清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的延誤,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徵地範圍為寬12m,如因施工等原因超佔部分由甲方負責。如有地下管網、

電纜等地下構築物,由甲方負責辦手續等,乙方無條件全力配合。

4、乙方負責施工作業帶範圍內的協調。施工過程中如遇外界干擾,由乙方出面解決。

5、因乙方原因,影響工程正常進度或中途出爾反爾,上述條款無效。

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

X年XX月XX日

乙方:

X年XX月XX日

關於企業臨時工勞動協議書 篇3

用人單位(甲方):

臨時工(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臨時招用工作人員,乙方申請應聘。經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為臨時工,並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止。

二、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在衞生清潔工作崗位承擔工作任務。

三、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制訂各項管理制度,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應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完成工作。

四、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1、甲方保證乙方在工作期間實行每天8小時工作制。

2、乙方工作報酬:除寒暑假期外全包乾800元/月;寒暑假期間按照實際上班天數以25元/天發放。上述工作報酬已包含了支付乙方購買社會養老保險的費用,乙方的社會養老保險金由乙方本人到當地社保局自行繳交。

3、甲方每月6日如期發放工資,由學校財務辦統一發放。發放形式採用直接轉賬到中國農業銀行個人賬户的方式。

五、終止解除勞動協議條件

1、乙方與甲方確立勞動關係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用人單位可以提出解除用工關係:

(1)試用期間(一個月)被證明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的;

(4)無理取鬧,打架鬥毆者;

(5)不服從工作安排,不按質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

(6)甲方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使原勞動協議無法履行或崗位編制調整需裁減人員的;

(7)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乙方與甲方確立勞動關係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勞動關係:

(1)被招工、招幹或考入學校學習的;

(2)用人單位不能按勞動協議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協議,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3、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勞動協議,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六、違反協議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按有關政策予以適當賠償。

七、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協議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當事人可在爭議發生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或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期限屆滿自行終止。

十、本協議書一式三份,校長辦、總務科、臨時工本人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部門負責人簽名:

主管副校長簽名: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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