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巡視細則(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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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巡視細則 篇1

一、名詞解釋:

監理巡視細則(精選5篇)

現場巡視是指監理人員定期巡視現場,檢查現場施工作業是否按設計要求、施工規範、質量標準和施工技術措施進行施工,檢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情況。

二、編制依據

1.相關規範、規程、標準圖集

2.本工程設計圖紙及變更

3.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

三、工程概況

1、項目名稱:美林湖01地塊工程

2、建設單位:美林江南置業有限公司

3、設計單位:華源建築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4、監理單位:常州常建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5、施工單位:天目湖建安

6、總建築面積:14萬平方米

7、結構類型:框架剪力牆結構;

8、計劃工程總投資:21157。31萬元

9、計劃開工日期:20xx年2月20日

10、計劃竣工日期:20xx年8月20日

四、監理巡視範圍、項目、時間

1、土方開挖分層開挖順序

2、鋼筋綁紮質量,鋼筋搭接部位,搭接長度

3、牆體、砌築質量,牆柱鋼筋的設置,構造柱、馬牙搓的留置,材料濕潤、灰縫控制。

4、模板支撐設置,模板拼接,模板固定。

5、門窗安裝中的連牆件設置,是否打發泡。

6、牆面粉刷中塌餅留設,平整度控制,分層粉刷。

7、樓地面基層清理,水泥漿鋪設,澆築過程控制。

8、巡視一般每天上、下午各不少於一次。

五、監理人員在巡視時的主要職責

1.檢查施工企業現場人員到崗以及施工機械、建築材料準備情況。

2.檢查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中執行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

3.檢查進場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設備和商品砼的出廠質量證明、質量檢驗報告,督促施工企業進行現場檢查和必要的複驗。

4.做好監理日記。

5.巡視監理過程中,發現有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行為的,有權責令施工企業立即改正;發現施工活動可能危及工程質量時,應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由總監理工程師採取必要的措施。

六、監理巡視程序

1.按要求編制巡視監理方案;

2.監理單位按計劃檢查;

3.發現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七、對巡視記錄(同監理日記)的要求

1.記錄內容要真實、準確、及時;

2.監理日記應填寫清楚項目工程中的“工程名稱、施工單位、施工部位、日期、氣象情況、填寫人”欄。

3.紀錄發生的事件(如開例會、來檢查工地、籤變更紀錄、發工作聯繫單、監理通知等)。

4.施工情況。

5.存在問題。

6.解決情況。

7.整改回復情況。

監理巡視細則 篇2

監理人員現場巡視檢查是監理日常工作活動的重要內容,是對工程建設實施動態控制管理的主要手段,各級監理人員要做到腿勤、眼勤、口勤、手勤,勤跑、勤看、勤問、勤記,實現對工程施工動態控制管理。

1、監理人員的職責

項目監理部各級監理人員,按本人職責範圍、專業分工,定時到工程現場進行巡視檢查,並且要逐級督促檢查,在監理日記中作巡視檢查記錄。

(1)總監理工程師除對關鍵部位,重要工序親自巡視檢查外,並負責檢查各專級監理人員現場巡視檢查的執行情況;

(2)專業監理工程師除對本專業工程每天要對重要施工項目巡視檢查外,並負責檢查監理員現場巡視檢查的執行情況;

(3)監理員負責分管工程項目的日常巡視檢查。

2、現場巡視檢查的主要內容

(1)工程進展與計劃安排有無偏差;

(2)施工人員是否按規程、規範、標準、設計圖紙的要求和已批准的施工技術方案、措施進行施工;

(3)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是否齊全,施工人員是否按安全工作規程進行作業;

(4)須持證上崗的工種是否有上崗證件;

(5)已通知停工整改的施工項目是否進行整改;

(6)施工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是否正常運作;

(7)在機組分部試運和整套啟動試運時,檢查試運條件和試運狀況、對主要技術參數和發現的缺陷進行記錄。

3、現場巡視檢查的次數

(1)監理員每天都必須到分管項目的施工現場巡視1~2次;

(2)專業監理工程師每天需到本專業的重點施工部位或項目巡視檢查1次;

(3)總監理工程師每週需到施工現場巡視檢查2~3次。

4、現場巡視發現問題的處理

(1)在巡視檢查中發現施工單位違反規程、規範、圖紙要求,以及違反安全工作規程或發現隱患,都要及時向施工人員提出糾正,並向施工單位有關人員及領導反映現場發生的事實,還應跟蹤其糾正或處理;

(2)對多次口頭通知未進行糾正的,應向施工單位發送《監理通知單》,對問題嚴重、危害較大的要及時發送停工通知;

(3)《監理通知單》發出後,施工單位必須認真糾正,並將糾正執行情況填寫《監理通知回覆單》送監理單位,有關監理人員要驗證其糾正情況,並在回執中記錄驗證情況並簽字;

(4)停工通知發出後,施工單位必須對停工因素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後填寫復工申請,經監理人員要檢查確認停工因素已消除,並在復工申請書上記錄才能復工;

(5)對施工單位整改不力或拒不糾正的事件,監理應向施工單位和業主發送備忘錄,申明監理的立場及由此可能產生的後果;

(6)對重要的關鍵施工項目需要實施跟蹤旁站監理時,應按監理規劃中《旁站監理方案》執行。

5、現場巡視檢查的記錄與報告

各級監理人員應將現場巡視檢查情況和發現的問題,及時記錄在監理日記中;現場巡視檢查發現較為嚴重的違規、重大安全隱患,要及時向上報告,並在監理部日記中記錄

監理巡視細則 篇3

一、名詞解釋:

現場巡視是指監理人員定期巡視現場檢查現場施工作業是否按設計要求、施工規範、質量標準和施工技術措施進行施工檢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情況。

二、編制依據

1.相關規範、規程、標準圖集

2.本工程設計圖紙及變更

3.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

三、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工程

2.建設單位:××

3.工程建設地點:××

4.工程建設規模:X平方米

5.結構類型:框架結構

6.層數:地上層

7.建築高度:檐口高度

8.工程計劃開工日期:20xx年×月X日

9.施工計劃工期:X個月。

10.工程圖紙設計單位:××

11.工程周圍環境:××。

四、監理巡視範圍、項目、時間

巡視包括在監理的全過程中,由於以下項目已旁站,已包括了巡視,故以下需旁站的項目不再之內,而旁站外的項目另需巡視。

巡視一般每天上、下午各不少於一次。

需旁站的項目:

1.土建專業

(1)基礎工程

1)土方回填;

2)砼灌注樁澆築;

3)基礎底板砼澆築、及其它結構砼;

(2)主體結構

1)樑柱節點鋼筋綁紮和隱蔽過程;

2)砼澆築;

3)懸挑樑、陽台板、雨蓬鋼筋綁紮及砼澆築;

(3)建築裝飾裝修

1)廁浴間防水。

2)外牆外保温工程

(4)建築屋面

1)屋面防水;

2)屋面保温層、找平層作業。

2、暖衞和通風空調工程

(1)管道安裝

1)隱蔽工程的檢驗情況;

2)管道合格後回填土過程。

(2)調試及試驗

1)閥門、設備試驗;

2)設備單機試運轉及設備調試運行;

3)管道試壓、試水、通水(通球)、沖洗(吹洗)等各種試驗。

3、電氣安裝工程

(1)接地裝置安裝分項工程中的接地電阻測試;

(2)配管及管內穿線

1)電氣配管樓層施工;

2)管內穿線樓層施工;

3)絕緣電阻測試。

(3)電氣照明器具及配電箱盤安裝

1)配電箱盤樓層安裝;

2)對含有電視保安監控的工程,系統開通試驗。

五、監理人員在巡視時的主要職責

1.檢查施工企業現場人員到崗以及施工機械、建築材料準備情況。

2.檢查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中執行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

3.檢查進場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設備和商品砼的出廠質量證明、質量檢驗報告,督促施工企業進行現場檢查和必要的複驗。

4.做好監理日記。

5.巡視監理過程中,發現有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行為的,有權責令施工企業立即改正;發現施工活動可能危及工程質量時,應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由總監理工程師採取必要的措施。

六、監理巡視程序

1.按要求編制巡視監理方案;

2.監理單位按計劃檢查;

3.發現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七、對巡視記錄(同監理日記)的要求

1.記錄內容要真實、準確、及時;

2.監理日記應填寫清楚項目工程中的“工程名稱、施工單位、施工部位、日期、氣象情況、填寫人”欄。

3.紀錄發生的事件(如開例會、來檢查工地、籤變更紀錄、發工作聯繫單、監理通知等)。

4.施工情況。

5.存在問題。

6.解決情況。

7.整改回復情況。

監理巡視細則 篇4

(一)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審查制度 在所有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中必須審查其安全方面的內容。

(二)巡視檢查制度 所有監理人員在巡視時均要注重發現安全隱患,發現安全隱患時要進行記錄與彙報。負責安全工作的監理工程師每天要巡 視施工現場,並記錄有關狀況,督促處理有關安全隱患。

(三)安全隱患處理制度 重大隱患且為很可能發生事故,應要求項目經理部立即處理並要求在2~4小時內消除,否則簽發隱患影響區域內的停工指令,重大隱患且可能會發生事故應要求施工單位在4~8小時內消除隱患,否則簽發影響區域內的停工指令等。上述兩種情況如果得不到有效控制,立即通過業主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四)安全檢查制度 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書面指出施工現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書面要求施工單位整改。

(五)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定期組織學習,要求每個監理人員常抓安全工作不懈怠;

(六)監理組內部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施工階段施工過程的安全控制,保證職業健康、人身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根據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令、規程制度和上級相關規定。

2、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監理控制全面負責,監理項目部在開工前應認真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條件。包括:

①、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②、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③、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④、項目經理、安全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⑤、現場作業人員必須進行開工前安全教育和培訓,並取得合格證;

⑥、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⑦、施工現場、安全設施、設備、工藝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得要求;

⑧、必須建立危害防治措施,為操作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⑨、必須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⑩、冬季、雨季等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況;

⑩、施工總平面佈置圖是否合理,辦公、宿舍、食堂等臨時設施的設置以及施工現場場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關安全技術標準規範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3、工程開工前監理部門必須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施工組織設計並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4、審查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並附具安全驗算結果,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必須簽字。

5、 現場監理人員每天應對施工現場安全情況進行巡視配合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做好監督管理工作,對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部位,及時書面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責令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呈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6、 監理部門在做監理規劃和工作實施細則時,應把監理對安全生產的控制措施,做為一項必要的內容列入工作規劃中,規範安全控制程序。

7、 做好每週的監理例會,把安全監理控制工作做為一項重要的議事內容,加強對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工作協調,對現場安全技術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總結制定有效對策。

8、 對每日施工運行過程中安全技術、安全管理措施落實情況在監理日誌中做好專項記錄,月報中列出專項對每月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分析,總結控制方法。

9、在實施監理過程對安全隱患的處理辦法:

①、有關安全的主要部位、關鍵部位、加強監理旁站督促施工單位安檢人員到位;

②、督促承包單位對腳手架、塔吊、龍門架體垂直度、模板支撐系統、架體剛度、強度、施工用電和漏電係數進行檢查,對不符合要求者指令停止整改。

③、通過指令性文件對施工承包單位施工安全中存在的問題責令承包單位限期予以改正。

④、要求施工單位對其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提供出廠“三證”。

⑤、利用支付手段,協調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走向正規。

(七) 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製度,實現安全生產 工程項目必須貫徹《安全生產法》、《建築法》等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把安全作為安全施工生產的永恆主題,做到“三個不變”,即“安全第一”的位置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不能移、不能變;主要領導抓安全不能變;黨政工團齊抓共管,綜合治理不能變,全面落實安全工作的各項措施,實現安全生產。

1、安全生產需要全員參與,從自我做起,確保各個環節處於受控狀態。

2、安全生產理念、方針和目標

①理念

珍視生命 杜絕隱患。

②方針

遵章守法,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改善職工的工作條件,給社會創造更多的安寧、便利。

③目標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完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制。杜絕安全特別重大、重大、大事故,杜絕死亡事故,防止一般事故的發生。消滅一切責任事故,確保人民生命財產不受損害。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工地。

監理巡視細則 篇5

在以往有關建設工程的法律、法規及合同中,並沒有明確規定監理單位在安全施工方面的職責與責任,但在今年 月 日開始實施的國務院第393號令《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一次對監理單位在施工監理中的安全控制職責作出了規定, 並以法規的形式提了出來,是對以往法規、規範及合同關於監理單位職責規定的進一步延伸。根據該條例的要求對本公司各項目監理部的現場安全控制方法初步要求如下:

一、條例對監理單位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按照該條例,監理單位的安全控制責任包括如下幾個方面(第14條):

(1)保證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標準要求;

(2)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採取適當措施要求施工單位整改;

(3)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時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4)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標準進行監理。

條例第26條規定了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的內容,包括: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及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其它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條例第57條規定了監理單位在違背上述職責時應承擔的責任,包括:責令限期改正、責令停業整頓、罰款、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承擔賠償責任及追究監理人員個人的刑事責任等。條例第14條還明確規定,監理單位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二、新法規環境下監理單位的安全控制

(一)關於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核控制

條例要求監理單位審核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求;這包括如下問題:

(1)審核的內容控制:

條例明確規定為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符合性。據此,就安全控制而言,監理人員僅需審核有關的強制性標準在該安全措施或專項方案中是否得到了體現,而不必就安全措施的經濟性、完整性等進行全面審核。

(2)監理單位內部的審核程序控制

條例第14條明確規定,安全技術方案的審核人是“監理單位”。為審核施工方案,監理公司需建立專門的審核機構,負責公司所有監理現場施工方案的審核工作。對一些相對簡單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則可委託給現場監理機構審核。

(3)涉及施工單位時的審核程序控制

條例第26條要求,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應經施工單位(指建築施工企業,不是項目經理部)技術負責人簽字,《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範》第4.3.16條也規定,應由項目經理簽字並報企業主管領導人審批;總監理工程師,應當督促施工單位認真編寫施工方案,總監理工程師應在施工單位完成內部審批,並附有明確審批意見的條件下才接受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方案。

(二)安全隱患的整改控制

條例規定: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監理單位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

在具體操作時,安全檢查可分為如下幾個層次:

(1)資料性審核

這種方式適用於a)各種人員施工隊的資質審核;b)各種重要施工機械安裝及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合格性審核(通常施工單位應出具檢測部門的合格性檢測證明);c)監理單位認為重要的施工安全制度及安全技術交底;d)施工單位安全管理機構。

(2)驗收性檢查

驗收性檢查主要應用於a)各種施工質量驗收規範明文規定需要驗收的事項,如模板工程、土方開挖工程等一些既涉及施工質量又涉及施工安全的項目;b)某些分項工程開工前的開工條件驗收等。

驗收性檢查後書寫書面驗收意見或召開驗收總結會議,對於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要求施工單位整改。

(3)定期檢查

定期檢查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三方共同參加,總監理工程師規定定期現場檢查的週期,通常有:a) 季節轉換時的現場準備檢查; b)每月評比檢查;c) 每週例行檢查等。季節轉換檢查主要檢查因季節轉換可能導致的不安全因素的預防情況,如冬雨季的現場防滑設施檢查,夏季預防高温措施檢查等;每月評比檢查適合於多施工單位的施工現場使用,通過評比能起到表揚先進、督促落後作用;每週例行檢查一般安排在周例會前進行,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便於及時在例會上提出改進要求。並編制在會議紀要中。

(4)日常檢查

日常檢查通常與監理機構的現場日常巡查相結合,安全檢查作為其中的一項內容。對日常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彙總到總監理工程師處,由總監理工程師及時發佈整改通知。

(三)與政府管理部門的溝通渠道控制

條例要求在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時,監理單位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為此,監理機構應與政府的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通常是各級質量安全監督站)建立通暢的聯繫機制。

(四)建立監理機構內部的安全控制責任制

要求各專業監理工程師負責本專業施工範圍內的安全控制工作,包括日常檢查、定期檢查等,並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彙報檢查結果。對所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提醒總監注意。總監理工程師則負責全面地組織、協調、及內部工作檢查。對各專業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在監理機構內部,各專業監理工程師應負直接監理責任,總監理工程師負管理責任。

三、結語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將安全控制作為一項基本職責賦予了監理單位,並規定了相應的責任,監理單位只有建立有效的內部安全控制體系,真正做好施工方案審核、安全隱患預控等工作,才能有效規避該條例所規定的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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